我也记得“自己”一向很安静,可是事实证明,如果没有外人在场,季末绝对会露出幼稚的本性的
季沫摸着脖子,拉开衬衫露出铁证,说“看,这就是证据昨天晚上你竟然说你是一只蚊子还要吸我的血折腾到半夜才睡”
季末看过去,果然有几个红红的,圆圆的疑似吻痕的印记。
“咳,我什么都不知道。”
季末竟然脸红了
无力地扶额半天,季沫好心劝慰“以后我不在,千万不能在别人面前喝醉”
好丢人啊幸好是丢给自己看,季沫也就认了,万一丢给别人,那那那那还让人有脸活下去吗
粥熬好了,季沫摸到冰箱里拆开一包榨菜,这是他为数不多的喜好米粥配榨菜,早餐绝配啊
季末刷牙洗脸后坐在桌子前,和季沫一起享受这难得的早晨。
“我还要去季家一趟”季沫临走时欲言又止。虽然很舍不得和季末分开,但是各有各的事要处理。昨天晚上一声不吭就离开,想必季三爷肯定暴跳如雷了吧
“嗯。”
季末站在门边,挥挥手。季沫发现这个时候的季末,根本不像平时那样冷漠。看来他真的把自己放进心里去了,就凭昨天晚上他对自己推心置腹说的那些小时候的事。
季沫下了两三阶楼梯,停住脚步,对还站在那里的季末说“我过完年要在b市开家餐馆,想来你呆在京城也没什么要紧的事,考虑考虑要不要和我一起去”
季末笑“我会考虑的。”
什么时候季末的笑变得这么廉价了像是不要钱的往外甩季沫从昨天晚上到今天见到的笑,简直比绝代公司其他人一辈子见到季末笑还要多
至于季末会不会和自己一起,季沫隐隐感觉到可能性很大,而自己也不介意和一个所有观点都相同的人拼。
季沫拍拍谋谋的头“失宠”的谋谋心不甘情不愿地从他肩膀上飞起来,朝季末说了句“去死”
季末脸上笑容更盛,谋谋以为他听不懂德语怎么的德语的“再见”谐音,正好和“去死”差不多,这个谋谋还真是有趣 于是毫不客气地回复一个标准答案“tsch。”
季沫回到季家后谋谋远远的躲开他,事情发生后季沫更清楚地认识到谋谋真特么的聪明
大年初一该拜的年都拜完了,客人也走了,季家几个老爷子顺序在客厅坐下,形势好比季沫犯下了什么滔天大罪一样。
“说吧昨天晚上你都干了些什么”季老爷子一身便装,语气里掩饰不住的威严。
林惊宇在一边急得跳脚,看样子似乎季沫犯下的错很严重啊季沫会不会真的被剥皮抽骨
季沫无视季老爷子浑身散发出的气势,平静地就像是说今天外面天气不错一样“我去了一个朋友家,住了一晚,就这样。”
“就这样”
现在轮到季三爷吹胡子瞪眼了,其他几人,除了季老爷子有点武力值以外,全都是文人,说白了就是在一边磕瓜子看戏的。
“我们才不相信你呢去,把他的鹦鹉给我抓来”
管家领命,不一会就用玉米把没有骨气的谋谋给引了过来。
“谋谋啊爷爷知道你是全世界最美丽的鸟”
听到有人这样夸赞自己,谋谋的小尾巴立刻翘到了天上去。
“告诉爷爷你主人昨天晚上都干了些什么爷爷奖励你一大片玉米地。”季三爷一看有戏,乐地眉开眼笑,其他几人除了严肃的季老爷子和着急的林惊宇,脸上都浮出了一抹笑意。
“我主银主人昨天晚上”谋谋跳到管家头上。
“快说快说,爷爷给你玉米吃”
早就听说自己孙子的这只鹦鹉灵气十足,没想到还真有其事,季三爷满肚子坏水,心里的小算盘打的“噼啪”作响。
“主人昨天晚上和一个男的在一起”
季三爷忙把装着玉米的碟子往谋谋身边凑,谋谋慢条斯理地啄两口,扫了一眼毫不紧张的季沫,决定为了以后的长期饭票,还是略有保留的把一些事透露出去。
“在一起吃了驴打滚, 栗子凉糕榆钱糕 芸豆饼儿豌豆黄糖火烧爱窝窝薄脆扒糕百果年糕水果捞”飞速说完,谋谋小眼巴巴地看着季三爷手里那碟子玉米。
“好哇”季三爷怒摔碟子“你深更半夜买这么多好吃的也不叫上我”
林惊宇汗颜。
这边季三爷气鼓鼓地不服气,谋谋却已经抱着碟子吃开劲了。
季五爷哈哈大笑“三哥,你还惦记着吃呢。”
这场严肃的拷问就这样不了了之,谋谋上楼后被季沫揉了一通“谋谋,为什么你只记的那一长串小吃的名字”
谋谋无辜地抖抖翅膀“因为谋谋也想吃”
应付季家几个老爷子简单,对付林惊宇可就没那么简单了。季沫还来不及转身看是谁把门给锁上,就被一股大力扑倒在床上。
“沫沫,连我也不告诉吗”
正文 第四十三章 林小攻的愤怒上
“沫沫,你连我也不告诉吗”
加了一个字,仍没收到季沫的回答,林惊宇蹭到季沫身上的重量可不是闹着玩儿的,季沫被他压的喘不过气,呼呼的回答“你、你先起来。”
谋谋很识相地扑闪着绿豆眼,一边高声说“啊外面的天真蓝啊外面的云真白”边装作没事鸟一样从窗边飞走了。
林惊宇支着手,给季沫喘气的余地“我起来了,你先说”
季沫咳咳两声,别过头不让脸正对着林惊宇,尽量和他保持着距离。
“的确是吃东西去了,然后借住了一晚上,早上吃完饭就回来了。”
林惊宇“那你为什么要去找他难道你忘了还有我吗”
说完,胳膊一抽,整个人压在季沫身上。
“咳咳,因为因为只有他一个人过年。”
季沫顿了顿,皱眉说“林惊宇你该减肥了。”
林惊宇“哇哇”地爬起来,横着眉毛摆出挤肌肉的样子“谁说我胖我还瘦了许多呢我看你也瘦了是不是没有好好吃饭”
说着就伸手扒拉季沫的衬衫,季沫大惊,拍掉林惊宇的手“谁说我没有好好吃饭,在季家每天早上都要一起吃呢”
林惊宇“那你为什么不让我看看”
季沫后悔不迭,为什么自己要把外套脱掉啊啊啊里面只穿了一件针织开衫和衬衫啊
“看脖子能看出胖瘦吗”
林惊宇赞同地点头“也对哦。”
说罢就以掩耳不及迅雷之势掀开了季沫的衣摆,露出大片白皙柔滑的腰肢。
口水“哗啦啦”地在心底流出,林惊宇心里奸笑脸上却一本正经,摸了一把“还说不瘦,肋骨我都摸到了”
手感真好嗷呜
季沫带着怒意,却又无可奈何。“起来除非是相扑选手,摸谁的都能摸到肋骨”
揩了一大把油的林惊宇听话地爬起来,看季沫脸上还带着怒气,站在床边又开始心虚了。
“你还没告诉我你昨天晚和谁在一起了,昨天只有我一个人在你房间”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季沫爬起来,站在床边冷冷看林惊宇至少给林惊宇的感觉是冷冷的。
“为什么因为因为”林惊宇支吾着,脑中不断搜索着能说出来的词,可是
季沫手机响了。
来电显示停停念念
这个是谁的号码把刚才的问题先丢到一边凉快去,林惊宇凑过去想要听听季沫在说什么。
“喂,到家了”
是个男的林惊宇握爪,确定。
季沫“嗯。”
林惊宇惊恐万分地发现,季沫他他他他脸上竟然会露出温柔的表情
“你不是还有事给我说吗晚上一起出来吃饭”电话那头是季末。
季沫揉揉脑袋,懊恼地说“哦,昨天晚上忘记说了,那好吧今天晚上一起出去。”
季沫要跟别的男人出去吃饭。林惊宇心里酸酸地,一双眼睛发出的目光要多哀怨就有多哀怨。
不行一定得偷偷跟着季沫
咳咳最近几天我都不在家,短小君先送上,后半部分秋寒会在十二点以前补上的3╰
正文 第四十四章 林小攻的愤怒下
“你还要出去”
林惊宇说这话时眉毛撇成了正八字,双眼闪闪地看着季沫,就像是狗狗见到了肉骨头却又吃不到嘴一样
“晚上有事。”季沫拿着手机翻日历,再三确定阳历二月一号,阴历正月初四,季末的父亲和后妈会找上门。
“这个人是谁还有,去找他干什么”林惊宇用食指点点季沫手机屏。
季沫“一个人。”
林惊宇吐槽地接着说
“一个男人。”
“一个穿着白衣的男人。”
“一个穿着白衣拿着剑的男人。”
季沫黑线“”
吐槽完毕,接着卖萌,林惊宇拽住季沫的袖子“不行我也要去万一他是坏人怎么办”
坏人季沫脑海里浮想联翩起来,他说季末是坏人嗤,从没听过比这更好笑的笑话了
“如果他是坏人,那我更坏了。”季沫动动手腕甩掉林惊宇的手,径直去了浴室。
季途和他的现任老婆会在初四那天找上季末,一定要想办法阻止他们
这件事昨天晚上匆忙之间忘记告诉季末了,或者说不告诉他直接把人给拐走这也是个解决的办法。
在季家吃过午饭,季沫连谋谋也没带就出门了。
当然,谋谋是不会放过这大好出门的机会的一人一鸟猥猥琐琐地跟在季沫的后面,亲眼看到他一个人步行在季家周围,等走到大路上就要打车了
一路跟到一家茶馆,季沫一人坐在那里喝了一下午的茶,到傍晚的时候还是他一人林惊宇等的要抓狂了
“你怎么在这里”
有点陌生的声音从林惊宇后脑勺传来。
林惊宇一回头,原来是季末“我在在喝茶”
季末目光往下一扫,桌子上撒满了茶叶,凭色泽外观和味道,是壶龙井。
其实他第一眼看到的是谋谋,并没有想起还有林惊宇这么一个人,按理说谋谋在,季沫就在。
那个不乖的小孩,还不肯叫自己哥哥,明明很像一对兄弟来着。
“你来找人”林惊宇紧张地胡乱收拾一片狼藉的桌子,桌子上乱七八糟全都是那只季沫面前很乖背后又很抽风的谋谋弄出来的
季末朝林惊宇微微颔首“嗯。”
目光已经找到了那个像平常自己一样和环境格格不入的小孩,季末朝季沫走去。
“喂喂他们果然是兄弟吧”林惊宇激动地握住谋谋。
“主银的哥哥只有一个人”
待季末坐在季沫对面,谋谋傻眼了,明明是毫不相关的两个人,为什么坐在一起后浑身的淡然会浑然一体
“这不科学”谋谋大叫。
原来季沫是来见季末林惊宇的心肝枯成一小团,揪心地疼。
“初四你有时间吗”季末一坐下,季沫就直奔主题。
“嗯。”
可以说季末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有一大半都是空闲的,尤其是他毕业以后,偶尔学学外语,去方湛公司转一圈,悠闲地很。
“你有什么事”季末熟练地为自己沏茶,面对这个几乎比自己小十岁的少年总是能放松心情。
好像没有比季沫更知道自己的人了。
“嗯。”这回换季沫沉默了。他不确定要不要告诉季末季途要来的事。
踌躇半天,季沫叹了一口气,最终决定告诉他。
“你还记得季途吗”
季末眼中聚满寒冰“不认识”
季沫撇撇嘴,就知道他是这个回答,对于季途,没有多大的恨,更谈不上爱。早在季末决定脱离那个不把自己当家里人看待的“家”的时候,就和季途闹翻了,现在更无半点父子亲情在。
“说来你可能不相信,季途家里欠了很多钱,预计在初四那天会找上你家。”
季末冷哼“嗤,他爱来就来,我又不是他儿子即使以前是,现在也不是了”
季沫心中一片苦涩,当初在外闯荡时,一直对外宣称自己无父无母。每逢过年过节时也都是一个人过,即使打电话即使打电话也只有方湛这一个人选。
“不过你不能留在京城”季沫严肃起来,气场毫不弱于季末,毕竟他们是同一个灵魂。
“为什么”
两个人的声音有点大了,这个时间正是下班吃饭高峰期,茶馆只有寥寥几人,季沫和季末的声音回荡在这里,恍如一人发出。
季沫严肃地回答“他所说出的话,将会很难听。”
季末“你又怎么知道他会说出难听的话”
哎呀季末怎么会有这么多疑问他是十万个为什么吗季沫着急地起身拉着季末胳膊“这是有一定原因的,包括你怕蛾子的事我都知道”
此话一出,季末脸上的惊诧再也掩饰不住,蛾子这种昆虫在大城市的高空很少见了,但是以前住的小镇,一到夏天就会有很多只,季末的生母曾经恐吓过这种虫子翅膀上的粉末落在眼里就会变成瞎子。于是小小的季末信以为真就再也不敢靠近了。
“还有,你喜欢吃鸡翅膀”季沫语带自嘲“因为她说吃翅膀就会长翅膀,所以这是你唯一能接受的,带肉皮的东西。”
“你到底是谁”季末按桌而起,眼中精芒四射,凭借着一米八多的身高,气势比季沫高了不知多少。
拔剑弩张
“现在还不能告诉你,等以后有机会再说吧。”
见形势不对,林惊宇连忙扔下手里的谋谋,害怕两个人打起来。
季沫怎么可能跟季末打架呢还没等林惊宇到跟前,两人和好如初地坐下,继续喝茶谈论人生。
“哎呦我去,你们可吓死我了”
反正来也来了,目标也暴露了,林惊宇干脆跳到两人中间,拍拍心口一副吓到了的样子。
季沫和季末同时冷冷的看了他一眼,扭头接着讨论该怎么办。
“北风那个吹”
谋谋带着方言又跑调的歌声响起,扭着硕大的身躯,扭到被无视的可怜人面前“雪花儿那个飘”
季沫忍无可忍,太阳穴出爆出井字,咬牙切齿道“谋谋”
“哎呀,主银好巧啊”谋谋装傻,跳到林惊宇肩膀上,扯嗓子吼“俺们路过”
谁相信他们呢季沫满头黑线,其实林惊宇从季家出来跟着自己时就知道他们的想法,只不过没有挑明罢了。
“就这样决定吧到时候你给我打电话。”季末推开椅子,起身走了。
“看天色不早了,随便在外面吃点东西算了。”季沫皱眉,提着谋谋的翅膀把它提过来,谋谋一丝反抗也不敢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