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的迷惑。
刚刚格雷伯爵以为善初与自己是恋爱关系、在哭诉薄幸郎,现在见善初假哭真笑,反而不像这么一回事了。
格雷伯爵没有记忆,只能打哑谜,便试探说:“确实如此。当时碰到了非常急的事情,倒把这个给忘了……”
看着格雷伯爵明明什么都不记得却还要硬撑着演下去的样子,善初差点憋不住笑。
善初又想起,自己当初忘了事,大半夜的跑去格雷庄园给自己唱生日歌博取格雷伯爵同情。那个时候的自己,在格雷伯爵眼里,恐怕也是这么搞笑的吧?
之前,善初记忆缺失,在格雷伯爵面前一定是很傻气的,格雷伯爵说不定怎么暗笑自己呢?——想到这些,善初便微觉有气,非要“讨回公道”。
善初哼哼道:“好吧,你可别再赖账。你应该知道,我已经不是当初那个穷小子了,我现在可是不好惹的暴发户!”
从未有无名小辈这样趾高气扬地对格雷伯爵说话,若是旁人这样语带威胁的跟格雷伯爵杠上,格雷伯爵虽然表面微笑,但心里一定是嗤之以鼻的。
然而,当这样嚣张的人是善初的时候,格雷伯爵又觉得十分可爱。
格雷伯爵嘴角自然勾起,说:“我当然是诚心诚意地道歉的,可否请你提醒我该怎么做,才能弥补对你的亏欠?”
善初颔首,说:“好,你说了,等我成年了,就让我当格雷基金的正式员工,而且还是让我做项目经理,还会给我一个大项目,可不是骗我的吧?”
格雷伯爵闻言,心里松了松:“原来是这样的小事,当然不会赖账。”
善初冷笑:“你贵人多事忙,我的事情在你眼中当然是‘小事’!”
格雷伯爵便道歉:“是我说错了。我的意思是,我绝不会赖账。”
他原本猜了很多得罪善初的事情,竟没想到是这一件。
既然是这样的小事,格雷伯爵自然是松了一口气。
但松了一口气之余,他又想到刚刚自己竟猜测二人之间有情感纠纷……这猜测果然不靠谱。格雷伯爵该知道自己是不会轻易谈恋爱的人才对,怎么会突发奇想,觉得自己和善初有感情瓜葛?
善初侧目看了看格雷伯爵,笑笑说:“好,你可说了,那什么时候给我办入职?大项目准备好了吗?”
格雷伯爵看着善初这肆无忌惮的样子,哪里像是普通员工该有的态度?
更不对劲的是,格雷伯爵似乎很喜欢善初这样随性,也愿意纵容善初在自己面前当大少爷。
仿佛二人从很久之前就已经建立了这样的相处模式。
格雷伯爵越想越觉得神奇:他从前竟和善初那么熟稔吗?
丢失的记忆对格雷伯爵而言本是可有可无的,现在想到,记忆里曾有善初的参与,格雷伯爵竟越发在意起来。
格雷伯爵瞧着善初,眼神里是难以掩饰的喜爱:“当然。”
善初点点头,说:“那就行。”
他能从格雷伯爵的眼神里看出来,现在格雷伯爵对自己感觉特别,但却只是好奇与喜爱的混杂,尚未达到心底。
在格雷伯爵的深层意识里,有对善初最深的爱,但也有最深的防备。
格雷伯爵的内心既深爱善初,但也害怕善初。
因此,在深层梦境里,格雷伯爵不但不会立即爱上善初,还会对善初抱有怀疑。
要唤醒格雷伯爵对他最深的情感,攻略第一步就是敲碎格雷伯爵的壳。
第39章 容我狡辩
格雷伯爵入读剑桥,和很多贵族出身的政客一样,读的是风雅的文学。
善初与格雷伯爵读的是同一个学院,不过念的是历史。
因为二人都是文科生,所以平常功课的压力尚可,比不得学stem的课业重。不过,许多贵族都戏称只有穷学生才读stem。
而事实上,早有研究调查称,真正穷孩子都读不起stem课程。大多选择stem的都是中产阶级的孩子,他们希望上名校,同时兼顾现实,像stem这类容易就业、起薪可观的专业自然是他们所爱的。
而自诩清贵的人家则更偏爱文学、哲学、艺术以及音乐。当然liberal arts下的一些小众而且看上去不怎么实用的学科也是他们喜欢的选择。
像艾米莉读的就是艺术史。
而善初选这门课,也不是为了装清贵,而是为了轻松。他前世学的就是这个,现在再学比较容易,这样他能腾出手来做自己想做的事。
他想做的事当然就是勾搭格雷伯爵。
而格雷伯爵也有更多时间做想做的事:那就是搞活动,积累好名声。
善初为了和格雷伯爵有更多交集,自然要和格雷伯爵一起搞活动。所以他才利用格雷伯爵失忆,谎称格雷伯爵曾答应给自己大项目。
格雷伯爵相信了他,因此让他重回格雷基金,当了一个项目经理。
而这次的项目倒是挺大的,他们终于要干点搞政治要干的事了——组织游行示威。
一家公司打算在附近的树林兴建酒店,当地的居民十分不满意,认为这会影响生态环境,伤害保护动物。在此时,格雷基金的办公室主任妮娜慧眼如炬,察觉到这件事件的价值,建议格雷基金出资组织反对示威。
搞政治的最重要就是发声,发出声音,让自己被听见。
那你要发声,就必须有一个话题,要是没有话题,就制造话题,当政治明星其实某方面和娱乐明星很像,就是必须找话题、炒热度、买水军、造舆论。
妮娜评估过这个项目,觉得可以做,而格雷伯爵也深以为然。
说到项目经理的人选,格雷伯爵脑中立即出现了善初的名字。
然而,格雷伯爵不想显得自己存在私心,便装作想听取意见一样,问妮娜:“你还记得善初吗?”
妮娜想了想,说:“是从前在雅典学院帮我们办过慈善义卖会的那位善初吗?”
“是的,就是他。”格雷伯爵说,“你对他的印象怎么样?”
“不错。”妮娜说,“他很机灵。”
格雷伯爵又说:“你认为让他当项目经理怎么样?”
妮娜一听,连连摇头:“他太年轻了,又没有经验,让他当助理就不错了,经理就太高了。”
格雷伯爵却说:“我也很年轻。”
妮娜本想说“你们怎么一样,你是老板诶大哥”,然而,妮娜也是个办事办老了的人,一下就听出了格雷伯爵的弦外之意:我悟了,我说善初年轻,格雷伯爵又说自己年轻,这说明了格雷伯爵是铁了心要给善初抬身份啊!
妮娜立即醒悟,说:“对,伯爵说得对。既然我们要打造‘teenage politician’的人设,就应该找个同样是teenage的经理。我觉得很好,就应该找善初呢。”
他们想树立的品牌是“青少年政治家-teenage politician”,主打的是自己年少的人设。
善初就是这样被雇佣为项目经理。
妮娜再次见到善初的时候,眼睛像是被钻石的火彩给晃了晃,下意识地用力眨了两次眼。
她不禁惊叹少年的变化太大了。
她第一次见到善初的时候,善初还是那个被霸凌的少年。
虽然彼时善初还是有棱角的,但还是会隐藏自己,当一杯没攻击性的醇香绿茶。而今天的他,则是光芒四射,不再用绿茶气质掩饰自己的锋芒了。
他粲然一笑,说:“妮娜,好久不见啊。”
“是啊,好久不见,你看起来气色很好。”妮娜说。
“谢谢。”善初说,“伯爵在哪儿?”
从前善初还是会用恭敬的语气说“格雷伯爵”,而现在的口吻则随意很多,就跟喊一个熟人似的。
妮娜愣了愣,才说:“在办公室挑选衣服。”
“好,那我正好去看看。”善初迈着步子直接走向办公室。
妮娜却觉得不妥,意图拦着他:“我先去通报一声吧——”
善初却不理她,径自走向了办公室,象征性地敲了两下门就推门而入。
只见格雷伯爵坐在办公室的真皮沙发上,面对着一排挂满衣服的活动衣架。造型师就站在衣架旁边,给格雷伯爵提供方案。
善初推门而入的瞬间,妮娜也追上来了。
妮娜尴尬地说:“我本来想先通报一声的……”
“但是我却直接走进来了。”善初截口道,“真是不好意思!”
嘴上说着“不好意思”,但脸上却很好意思。善初还大摇大摆地走到衣架面前,一件件地挑挑拣拣起来:“不行啊,这些衣服……”
妮娜站在旁边,恨不得挖个地洞钻下去:以前的善初明明很懂分寸、很有礼貌的,怎么忽然变成这样了?
格雷伯爵却不以为忤,只笑着问:“你觉得这些衣服哪里不行?”
“这些衣服太好了。”善初说,“伯爵平时的打扮风格真是很奇怪,平常人看到会觉得太有距离感的。你可是要走teenage路线的,还是穿休闲风的吧。普普通通的t恤牛仔,绝对不要是名牌的——就是轻奢也不可以。”
妮娜愣了愣,说:“可是……”
她想说,格雷伯爵是个贵族,就算他穿破洞的衣服,大家也都知道他是有钱人。
善初说:“可是,有钱是一回事,拿出来炫又是另一回事了!他只是一个青少年,需要更亲民的形象——青春开朗的剑桥大学生,而不要让大家联想到‘私立学校男孩’。”
格雷伯爵说:“我同意善初的说法。”
造型师其实也是这么想的,但因为他知道格雷伯爵平常穿得很精致,才不敢贸然提出。听到这段话,造型师便从边角拿出一套t恤牛仔:“那不如试试这一套?”
“好。”格雷伯爵同意了。
格雷伯爵拿着衣服走进了更衣间。
过一会儿,格雷伯爵便穿着t恤牛仔出现了。
善初噗的一笑,说:“连在家都穿皮鞋的格雷伯爵恐怕还是第一次这么打扮吧?”
格雷伯爵笑道:“不合适吗?”
“好看的人穿什么都合适。”善初回答。
善初这句话倒不是恭维,是真话。
金发碧眼、腰细腿长的美青年不可能驾驭不了t恤牛仔这种基础搭配。
平常穿衬衫西服的格雷伯爵颇为高冷,换上休闲服装,则中和了他过分精致的眉眼所带来的矜贵气质,显得亲民了几分。
“这样这么样?”格雷伯爵对镜问道。
“很好。”妮娜和造型师都称赞,“实在是太合适了,真好看。”
善初却微微摇头。
格雷伯爵挑眉,说:“你刚刚不还说好看的人穿什么都合适?”
善初笑了:“你这是自称‘好看的人’吗?”
格雷伯爵道:“难道我不好看?”
旁人这么说是有点儿自恋,但长得好看的人说自己好看只能说是陈述事实,并无不妥。
“真不谦虚。”善初啧了一声,往前一步,打量着格雷伯爵,“是挺合适的,但还有一点——你的头发太整齐了!”
格雷伯爵发型梳得一丝不苟,整齐得仿佛能在金色的头发间梳齿留下的线条。
造型师也点点头:“确实,如果格雷伯爵同意的话,建议您换个发型,就是把头发抓得乱一些。”
“我来吧。”善初一脸跃跃欲试,“我会抓头!”
妮娜和造型师都愣了愣。
所谓“男人的头,女人的腰”都是不能轻易触碰的禁区。
善初直接搓发泥,要上手抓格雷伯爵的头发,这可不太合适。
更别说,格雷伯爵是一个边际感很强的人,不喜欢别人随便触碰他。
因此,造型师从来没碰过格雷伯爵的头发。
格雷伯爵每次都是自己梳那个万年不变的、纹丝不乱的背头。
妮娜和造型师正想等格雷伯爵拒绝,却没想到格雷伯爵在镜子前面坐下,说:“那你来试试看吧。”
妮娜和造型师都惊愕不已。
善初倒一点不觉得有问题,搓了发泥直接上手,随意地抓起了格雷伯爵的头发。
欧洲人的头发比较细软,格雷伯爵的也不例外。
一头浅金色的头发柔软顺滑,摸起来就像是桑蚕丝。
善初十分喜欢这个手感,揉了两把,才将他的发型抓了起来。
说起来,善初的手法也算不得专业,但架不住格雷伯爵的先天条件好,粗服乱发不掩国色。
善初抓了两把,便放下手来,说:“十八九岁就爱梳背头,也是服了你。你看你这样是不是随和多了?”
格雷伯爵气质和模样都过分高冷,换上t恤、抓乱头发,确实减少了疏离感。
格雷伯爵便道:“我这个发型确实比较平民?”
造型师和妮娜看着格雷伯爵那被善初蹂躏过的头发,心想:这个发型何止是平民?简直就是乞丐!
善初的确是乱抓的,因为他不是专业发型师。但他绝对不是故意把格雷伯爵往丑了打扮。善初自己给自己抓头发也是这么随便抓的。
只是善初本人是美人,平时瞎折腾也挺美的,所以从来不知道自己手法很差。
格雷伯爵也是先天条件优越,瞎搞也是大帅哥。
造型师作为专业人士,只想吐血:暴殄天物!
他转念一想:原来格雷伯爵也不抗拒被别人抓头发嘛,那还是我来吧……
于是,造型师说:“这个确实不错,不过我有一个更好的主意,不如让我试试?”
一听到造型师想碰自己的头发,格雷伯爵就冷了脸,说:“不用了,我觉得这样就好。”
造型师:???这么帅的人居然有这么烂的审美???
妮娜也不敢提意见。
貌似自从上大学以来,格雷伯爵就变了。从前格雷伯爵极好相处,就算是不高兴,也不会表现出来。而现在的格雷伯爵一旦不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