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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送归鸿 第6节

作者:闻笛子 字数:8072 更新:2021-12-30 04:15:54

    女孩的眼睛眯成一条缝“你肚子里这么多花花肠子,是谁把你教大的,你师父是什么人?”

    曲鸿轻描淡写道“我没有师父,都是义父教我的。”

    程若兰道“哦,原来你们门派里还要认义父,你们一群人围着一个人爸爸,爸爸地喊,岂不是很滑稽。”

    曲鸿气道“我们也没有一群人,你以为天下都和你家一样。”

    风长林无力阻止两人拌嘴,便走到乐诚身边,问他最近武功进展如何,口诀心法背得怎样了,剑术有没有更上一层,师父不在的时候有没有偷懒,云云。

    乐诚人如其名,是个诚恳的少年,头发在脑后绑成一个包子,衬得脸庞也有些圆,谈吐不像师姐那般恣意,反倒很容易害羞,不会与人吵嘴,更不会说谎。他不敢透露师姐偷懒的事实,又不知如何掩饰才好,答得前言不搭后语,漏洞百出,风长林没几句就已听出端倪,只是见他神色一片天真,不忍戳穿。

    算来乐诚比程若兰还要小两岁,今年刚满十五,他对师姐怀有几分少年人的爱慕之心,自己尚且懵懂不清,此时见她和一个陌生男子吵吵闹闹,想上前帮腔,又对曲鸿心怀畏惧,几度欲言又止,脸都憋红了。

    风长林看在眼里,宽慰他道“别急,待会儿有柿子吃,他们就不吵了。”

    他忽地停下脚,抬手一指“大师兄,那边该是柿子林了,我闻到柿子的味道。”

    风长林顺着他所指的方向望去,只见一条崎岖的小路没入林间,全然看不到果树的影子,可他坚持道“不会错的,和方才筐子里的味道一模一样。”

    风长林笑道“你的鼻子还是那么灵。”抬手在他头顶揉了揉。

    几人把毛驴拴在路边,一头扎进林间,沿着蜿蜒的小路走了一阵,耳畔有潺潺水声传来,愈来愈响。转过一道弯后,面前豁然开朗,一条清冽的溪水边,果然长着几颗野柿子树。

    老鸦柿像灯笼似的挂在枝头,把树枝都压弯了。程若兰抬起胳膊跳了跳,皱眉道“这也太高了。”

    她虽任性妄为,却也记得师父和师兄的嘱咐,在人前不便轻易展露本派武功,用来摘柿子更是万万不能。纵然腰间有剑,也只能愁眉不展。

    曲鸿见状,微微一笑,飞身而起,瞪着树干,三两下便跃上了树梢,脚踩在枝杈间,如履平地。程若兰登时忘了和他拌嘴的事,拍手赞道“好厉害!”

    他冲女孩比了个拇指,转向风长林道“林哥,我把柿子打下来,你在地上接着,得接稳了,不然摔成柿子泥,谁也没法吃了。”

    风长林仰着脖子,点头道“好。”

    他便在树梢间左右张望,找大个熟透的,用手托住,扭下来,再抛下去。风长林起先用手捧,后来觉得吃力,索性摸到衣角,将一片前襟提在手里,在身前展平,做箩筐用。

    曲鸿站在树上往下看,见他衣襟展平,像朵白花似的。柿子扔下去,悠悠地落在上面,滚往最中央,停下来,像是在花心处点了一支红蕊。

    曲鸿摘了七八个,把低处的柿子都摘空了,这才从树上跳下来。落地站稳之后,风长林还提着衣襟,面带笑意望着他。

    那时天色已接近黄昏,风长林的发尾有杂乱地摊在肩上,面容温润恬淡,白色的衣衫里兜满了红彤彤的柿子,整个人像是要融化在夕阳里。

    他竟看得出了神,直到对方唤他名字“鸿弟?”

    曲鸿这才抬手一指,道“那边有条小溪,把柿子拿去洗洗再吃。”

    几个人来到溪水边,曲鸿在一块石头上站定,蹲下身来,把袖筒挽到手肘处,将手腕浸没在溪水里。风长林把柿子递给他,等着他一个一个洗过。

    清冽的流水淌过他的手指缝,洗去了指上的尘灰。程若兰在旁边看着,一双眼睛瞪得溜圆,乐诚虽没那么夸张,眼睛也盯着水面,迫不及待。

    曲鸿忽然觉得自己很好笑,他原本独来独往,出入三教九流之地,过着刀头舐血、朝夕不保的日子,大仇未报,前途未卜,活着本无所谓,更谈不上什么开心畅怀。可现下,他却被两个没头没脑的少年人被围着,在一条小溪里洗柿子。

    也不知是哪根筋搭错了,哪条路走岔了,又或者只是夕照太柔和,太美丽,他忽然没来由地想,倘若自己生在一个普通人家,也有一双弟弟妹妹,定和眼前这两位差不太多。

    他又略微抬起头来,看到风长林正站两人身后,目光却没有投向柿子,而是虚虚地投向他。

    他想,自己倘若有个旅伴,管束他,惦记他,信任他,关怀他,将他放在心上,或许那个人就该如风长林这般模样。

    他曾无数次暗自企盼,却从未奢望拥有的物事,忽地就化出了具体的样子,鲜明又柔和,安静地站在他眼前。那张脸是陌生的,却恰到好处地契合了他的期许,只消轻轻伸出手就能触碰。

    可他知道,他不能放纵这个想法,他不该对一个陌生人抱有期许,期许是充满危险的,是难以预料的,随时都可能葬送他的性命。

    他虽活得不算快活,却也不能随随便便死掉。

    他不再多看,埋下头去,接着洗他的柿子。

    柿子不多,一共七八个,很快就被洗干净,放在光溜溜的石头上,摆了一排。

    野生的山果有大有小,有红有青,差异明显。程若兰挑了最大的两个,塞给乐诚,又弯腰给自己捡了两个,一左一右拿在手里。

    风长林一直站在旁边,等待两人挑完。曲鸿道“你把最好的都让给他们啦。”

    风长林点头,淡淡道“他们是我的师弟师妹,本该如此。”

    曲鸿嘴角勾起一笑,从背后伸出手来,手心托着一个红彤彤的柿子,竟比方才那些都要好。原来他洗到最后,还在手里留了一个,没来得及往石头上放。

    他把最红最大的柿子放在面前人的手心“这个给你尝。”

    风长林眨了眨眼,摇头道“还是你吃吧。”

    曲鸿笑道“我又不是你师弟师妹,你不必连我也谦让。”

    风长林又怔了一下,明明是句理所当然的话,他却是第一次从别人口里听到,并因此感到几分不合时宜的开心。

    他不再推脱,满怀期待地接过柿子,捧到嘴边,轻轻咬了一口。

    薄薄一层柿皮很容易被咬破,里面的汁水淌出来,在舌尖上漾开,又润又甘。他惊喜道“鸿弟,真的好甜啊。”

    曲鸿望着他,对上一双淡褐色的眼睛,看到满满的光芒。

    ☆、江湖儿女(三)

    四个人牵着毛驴,携着灰鸟,在鱼米乡的清瘦田水间走了几日,天上时有霏霏秋雨洒下,雨势不大,清冷细润,并不影响赶路。到后来,道路渐渐起伏,原是近了会稽山地界,只消绕过这山,临安就在眼前了。

    山路蜿蜒,黄叶夹道,风景虽好,走起来却不是那么容易,黄昏时分,四人总算在山脚边找到一间酒家,迫不及待地坐了进去。

    说是酒家,其实不过是间半敞的棚院,店面不大,客人也寥寥,店家是个和颜悦色的老头,叼着一根旱烟坐在门廊下,慢悠悠地问道“几位小友是来登山观秋的吗?”

    风长林上前行了个礼,答道“不是,我们去临安,途径此地,来歇歇脚。”

    “哦,要去城里玩啊,”老头把烟斗在手上磕了磕,“城里的花灯节刚过,不过秋菊尚在花期,隔几天就是赏花大会了,你们应该赶得及。”

    “大师哥,你听见了吗,赏花大会!”程若兰两眼放光,嘴里嘟囔道。

    风长林假装没有听见,转向店家道“有劳老爷子给我们备点菜饭吧,不用太精细,管饱就行,我这几个弟妹赶了一天的路,都饿坏了。”

    “好说,”店家抬起烟斗指向门外,“你们来的可巧,我家伙计刚好挑了米面回来。”

    话音未落,便听一阵脚步声渐近,一个男子肩扛扁担,挑了米面,踩着院门口外的青石砖,缓缓走来。

    他看上去正值壮年,身形挺拔,□□的胳膊上肌肉紧实,可走起路来却很慢,动作一瘸一拐,原来是坡了一只脚。风长林见状,忙起身道“这位兄台,我帮你——”

    老板却摆摆手道“不用不用,你且坐着吧,我这伙计,最讨厌人别帮忙了。”

    “可是……”

    “放心,他应付得来。”

    那伙计并不看店中客人,径直穿过棚院,在厨房外停下,扛着扁担的右肩忽地向上抖,这一斗里施了内劲,沉重的扁担被凌空甩起,连着两头的箩筐也被抬起来。那人扬起手腕,抓住扁担中段,向前一送,扁担竟从两头的绳索里毫无阻碍地钻了出来。

    整套动作行得极快极稳,箩筐几乎无声地落在地上,唯有扁担向前飞出。那人擒住扁担后尾,提臂一翻,偌长的棍子被他轻巧地收回,临空画了个圆,稳稳地杵在地上。

    他的神色没有任何变化,只是把扁担支在门后,蹲下身去拎箩筐。

    风长林不禁赞叹道“兄台好身手,江南武林当真是卧虎藏龙,小弟有眼不识泰山,惭愧惭愧。”

    那人回过头,瞥了他一眼,没有回答,脸绷得像一块石雕。

    风长林感到一阵尴尬,再度开口之前,话头却被曲鸿抢了去“这位兄台,你方才使的,可是太行山凌云寨的棍法。”

    那人眉毛一扬,深沉的脸上终于浮起一丝波澜“你怎么知道?”

    曲鸿答道“小弟混江湖久了,对江南海北的功夫都略知皮毛,方才兄台挑肩,捻棍的手法,干脆利落,轨迹浑圆,正是那凌云棍法中的一式‘举重若轻’,这套棍法讲究巧劲,以四两拨千斤,我见兄台挑了这么沉的担子,仍能收放得自由随心,实在钦佩得紧。”

    那人神色缓和下来,微微点头道“说的不错,这棍法我从会走路起便开始练,练了一辈子,想不熟也难啊。”

    曲鸿又问“听兄台口音,果真是淮北人喽?”

    那人略作迟疑,还是点了点头。

    程若兰和乐诚两个小辈一直从旁没敢作声,听了这番话,交换了一个目光,好奇心大起,程若兰干脆伸出一只手,偷偷扯风长林的袖子。

    店老板似乎看出了他们的心思,抽了口旱烟,在嘴里吧嗒几下,随后撑着桌沿缓缓起身,道“二石啊,饭我来煮,你和这几位小友聊聊吧。”自个儿提了米,往后厨走去。

    风长林求之不得,忙迎着那伙计落座,自我介绍了一番,又问道“不知兄台如何称呼。”

    “王二石。”那人简单答道。

    江湖人结交朋友,原就比官场和市井中人更容易,不讲规矩,只求投缘。王二石被曲鸿认出身家功夫,又被一番奉承,心中大为畅快,便不再刻意做出冷冰冰的样子,面色平和了许多。

    他约莫三四十岁年纪,从名字到打扮都很朴实,只除了额头上缠着一块方巾。许是方才挑担的缘故,方巾上已沁满汗水,洇得透湿,可他仍不肯将其摘下。

    曲鸿细细瞧去,发现被方巾盖住的皮肤边缘,隐约有暗红色的烙印留存,便道“小弟再斗胆一猜,二石兄可是参加过八字义军?”

    王二石又是一怔,目光锁在曲鸿身上,打量许久,才坦言道“小兄弟好眼力,我的确曾随义军征战。只是如今到了江南秦丞相的地盘,怕官府找我麻烦,才把那标志遮上一遮,几位小友莫要怪我小器。”

    程若兰心中一动“哇,王大哥,你的额上当真有……”

    没等他问完,王二石便把方巾取了下来,他的额上果真刻着八个正楷字——“赤心报国,誓杀金贼”,正是淮北抗金义军的标志。

    关于八字军的传说,在江湖上流传得颇为广泛,彼时宗室南迁,淮北被金人侵占,烧杀抢掠,老百姓便自发结成义军与之相抗,各路武林侠士在其中最为活跃,也最受尊崇。时至今日,但凡江湖子弟见了义军的弟兄,都要喊一声英雄,以表钦佩。

    四个年轻人见了英雄,崇敬之情溢于言表。王二石却答“都是从前的事了,如今我腿坡了,功夫也废去大半,不能打仗,只能来这里挑个米面,讨个生活,实在算不得英雄了。”

    在几人的催促下,他把自己的经历讲了一些。原来王氏祖上都是乡野莽夫,落脚于太行山凌云寨,耕犁之余,与附近寺庙里的和尚切磋功夫,自创了一套棍法,琢磨出七七四十九路变化,借地命之为“凌云棍法”,在附近江湖上小有名气。王二石的爹娘没读过什么书,接连生下三个男孩,便起名作大石,二石,三石,一家人过着安定太平的日子。

    后来金人铁蹄踏足中原,三兄弟投奔太行派掌门魏怀北,一道赶赴襄阳,参加南北誓师大会,此后便随义军四处作战。再后来,朝廷南撤,官军也被一批接一批的调走,仅剩义军苦苦支撑,战事愈发惨烈,王大石战死,王二石坡了腿,流落他乡,只剩下王三石还留在淮北,迄今音讯全无,也不知下落如何。

    风长林听得愈多,神情愈是黯然,口中默默念着那王三石的名字,曲鸿看在眼里,猜到了他的心思,暗想,你多半是想等到了淮上,找那三石兄弟捎口信,报平安。可天地茫茫,你要到哪里去找一个默默无闻的武夫呢,不过是徒费力气罢了。

    一边,乐诚还没听够,又问“南北誓师大会是怎么回事。”

    程若兰抢话道“这个我知道,二十年前太行派掌门魏怀北广发英雄帖,将天南海北、各门各派的英雄齐召襄阳,规模之大,百年未有,在那场大会上。南北武林结盟誓师,齐心抗金,所以才叫南北誓师大会。”

    王二石赞许道“是了,小姑娘说得没错,今年我三十有七,二十年前,同你们也差不多年纪。可你们怕是还没见过那么气派的场景,人山人海,战鼓擂擂,各门各派都将令旗举得高高的,兜出的风声像号角一般响亮,我远远地看到魏掌门屹立在英雄台上,胸中当真犹如千军万马奔腾,激昂难平。”

    乐诚听得兴奋,连连点头道“魏掌门鼎鼎大名,我也是知道的,只是不知原来那誓师大会也是他办的。”

    王二石讲到兴头上,不免越说越多“此人可是个传奇,你们知不知道,他原本的名字不叫魏怀北,而叫魏逸。”

    这次连风长林也奇了“这我倒是第一次听说,魏逸也是个好听的名字,他为何要更名呢?”

    王二石道“这其中颇有曲折。要说那襄阳地界,汉淮两水交接,正利于河运,魏氏便靠水起家,生意遍布大江南北,一度跃为襄阳城最大的富商。魏逸是魏老庄主的独子,上头有两个姐姐,等到他出世之时,魏家早已富甲一方,父母便只望他活的安逸无忧,才给他起名做魏逸。他少时身体虚弱,老庄主便将他托付给太行派的旧交,想借习武强身健体。不想他竟是百年难遇的武学奇才,拜入师门后,勤学苦练,数年间将太行剑术融会贯通,而且他为人清正磊落,备受尊崇,所以后来一路坐到掌门的位置。”

    风长林叹道“原来世间真有这样的天才,不愧是一代英豪。”

    王二石道“是啊,可惜天意弄人。他不仅沿承了师门武功,也同样沿承了祖师爷齐家卫国的理想,金人入关后,他竟拒绝回去继承家业,为表决心,干脆自行把名字改了去。”

    程若兰道“原来怀北是他自己改的名字,意思是……怀念北方的家国山河么。”

    “正是。”王二石点点头,又道“他拒承家业,惹得父母暴怒,与他断绝关系。可他两个姐姐却一直在暗中支持他,甚至把家财挪作军用。你们想一想,江湖人分散于天南地北,虽有一腔热血,但归根结底没有基业,更不懂纪律,像一盘散沙。打仗哪里像打架决斗那么简单,战场外的功夫比战场上复杂得多,魏掌门读过诗书,能文能武,若不是他将散沙聚在一起,运筹帷幄,抗金大计根本就是纸上空谈。”

    乐诚听得如醉如痴,追问道“后来呢?”

    王二石却面色一沉,抿住了嘴,不再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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