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后走时,我看她身上,似乎多了一些怒气。
低头,掩嘴,我什么都不知道。
那日下午,我被一群丫鬟婆子逼着试嫁衣的时候,太后差人过来给我送了一样东西。
那人说,那成色极佳的极品玉箫,是我父亲的遗物,名凤引。
凤引天下,不话别离。
前一代人,是将怎样的希望,落在了我们这些什么都不懂的后人身上。
☆、第四十五章 成婚,凤引天下
李家,的确是给了我无上的尊贵礼遇。
九五至尊,亲自将我引到了大殿之上。
“嫂嫂既然嫁入了我李家,朕自会将你当做兄嫂看待,此后如若朝中再有人敢对你不敬,不管那人是谁,朕自会给你一个交代的,只请嫂嫂好好待我的兄长,朕最知他的不易,朕也只有这么一个同胞的兄弟,难得又是兄弟齐心,自然是珍惜无比,希望他得到该有的幸福。”
“皇上既然都这样说了,容浅夜只能说,尽最大努力,去好好爱他,护他。”我在想,当我告诉他那件事的时候,李未央将会是如何的反应?
汉白玉的阶梯之下,我看那人,身穿一身大红的喜服,一头发丝,被规矩地竖了起来,在看到我时,眼里是一瞬的惊艳,眉色飞扬,尽显浑然天成的霸气。
我要不要说,我昨晚,一直没睡成,珠儿进来挑了几次灯芯我都是知道的,我听夏蝉在外面的树上叫了一整晚,我听那外面的池塘中,鲤鱼跃出水面三次,我听那巡逻的侍卫,走了又来,走了又来。
我以为我今日会犯困,可惜,我清醒极了。
看着下面的李未央,那样的英姿勃发的一个人,今日过后,便是我的夫,好别扭,居然不是我的妻,他为何不是一个女子?难道这就是太后说的,别扭?
嘴角一弯,我看着下面的人,今日既然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次,那我便会毫不吝啬地给我的夫君一个好脸色,免得以后有人说我闲话。
下面的人一怔,于是,我便在他的眼里,看到了灿烂的星辰。
宫人用着那特有的嗓音念了一大串的祝词之后,皇上便是牵着我,一步一步地走下了那阶梯。
“皇上,待会儿我可不可以送这里所有人一个礼物?”妈的,谁做的这喜服,怎么跟李未央穿的不一样?这下摆怎么跟女人的罗裙一般长,还有,那凤冠前面的珠花吊那么长干啥?
“嫂嫂想做什么尽管做便是。”
“等等!”
“怎么了?”皇帝一顿,便是稍微停住了步子,却又不回头,怕百官看出什么来。
“我踩着这衣服的下摆了,容我抖抖。”抬脚,让自己的脚稍微退出来一些。
“好了。”为了不出什么乌龙事件,我走的硬是小心无比,那衣服的下摆,每走一步我就会抬脚将之抖得很开,没办法,我也怕直接带着身边的皇帝一齐滚下这台阶去了,这多没面子。
至于身后那拖到地上的那些裙摆,是珠儿和环儿的事情了,我就不用操心了。
“等等!”
我听到身旁的人叹了一口气,“嫂嫂,又怎么了?”
“那珠帘扫着我眼睛了,容我眨眨眼缓解一下。”
……
待皇帝将我送到李未央面前时,他终是松了一口气。
“哥哥,朕不负众望,终于将嫂嫂送到了你的手中了,这几十个阶梯的距离,朕第一次觉得,好似千山万水般的遥远。”
“多谢皇上。”李未央万分戏谑地看着我,伸手将我牵过来。
这皇帝是什么意思?我不就是喊停了十来次么?我都不觉得有什么,他在这里嘀咕什么?
“恭迎王妃,祝王爷和王妃百年好合!”李未央带来的人,整整齐齐地跪在地上,迎接着我的到来。
接着便是如潮水般的跪拜,“祝王爷王妃百年好合!”
拿出藏在袖中的凤引,我用了些内力,对着成千上万的人启唇道“今日我容浅夜大喜之日,愿以一曲助兴,也同时,祝我李氏王朝永世昌盛不衰!”
转头,看着身旁的人,“可愿与我一起,去同看这天下奇景?”
“好。”那人,眉眼含笑,比那江山胜景俊美许多。
李未央,你我以后既然是夫妻,我便送上我为你准备的礼物。
脚尖轻点,飞身便是落在了一处高高的屋顶之上,我和身边的人,一起俯瞰苍生渺小。
将手中的玉箫落于唇边,蕴着内力的声音,便是响彻九霄。
天下苍生,我为王。
我要凭着那凤引,引来百鸟,朝天阙,贺我新婚。
此时手中虽没有瑶琴,但是,我父亲的一只玉箫,已足。
闭眼,如平日在桃花谷中抚琴一般,身心合一,我便成为那宇宙中的万物,万物皆生灵,如何又不懂情?
今日我不孤独,心里全是喜悦,如若你们听到了我的心声,便来与我一同庆贺,与我同看这盛世繁华。
心沉入识海,我能感知,那四海八荒的生物皆是醒来,向着我这方聚来。
再睁开眼睛,将嘴边玉箫拿开,我看那皇城天空,乌黑的一片,全是各类飞禽,一只五彩的鸾鸟为首,清唳之声,比那珠玉落地还是好听。
看到没有“小土鸡”啊,你如若放弃了飞翔,便再无法如同这只鸾鸟这般的光彩艳丽,便再不会那般的高贵了,空有那一身的血统又如何?
“走吧,我们下去。”
我跪在那高高在上的九五之尊面前,“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百鸟来朝天阙,祝我李氏王朝千秋基业永固,永世太平昌盛!”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祝我李氏王朝千秋基业永固,永世太平昌盛!”
那日,李未央说,皇城上空,成千上万的飞鸟聚集于上空久久不散,百兽朝贺,民间百姓广为流传,说是什么,长安王妃乃天人转世,是代表上天的旨意来赐福于李国的苍生的。
李未央还说,那漫天的鸟儿,聚在皇城的上空,着实落了不少鸟屎鸟粪之类的下来,可是,百官以为,这是天降神迹,得了神灵的眷顾才能有那般的荣幸,那落了鸟屎的朝服,硬是被供奉在了家中不洗,日日三炷香不落,只愿通过那些鸟屎,与神灵有那么一丝丝的心灵接触都心满意足。
李未央还说,不仅朝中的官员如此,那民间更甚,那露天卖的包子馒头之类的,不小心给落下了几坨鸟屎,百姓争抢之,疯狂无比,甚至连那落了鸟屎的瓦什么的,都给敲了带回家去了。
我只能感叹,这才是神迹呢。
我只是更加好奇,有没有直接把鸟屎什么的当成下饭菜的,就着包子馒头什么的直接给吃下去?
李未央说,自从那日我站在屋顶潇洒地吹了那么一曲,引来百鸟朝凤,那朝中再没有官员敢站出来说我什么不好的了。
民间,更是将我和他的故事这么编那么编,传得佳话连连。
更甚的,有家中得了重病的,有心愿未了的,便会来王府门口拜上三拜,总有那么几人,走了狗屎运,病好了,心愿成了,于是,我成了众人心目中的神。
我不再是人人口中轻贱的男宠,直接升级了,跨度如此之大,变成了神。
我倒是觉得,我适合去跳大神。
后来,我学聪明了,只要李未央敢欺负我,我就拿神灵这顶大帽子扣他,反了不成,敢冒犯神灵?小心我让这苍生来踏平你这破王府。
当然,上面那句话属于我的臆想,李未央说,我不听话他就打我屁股,我敢揭竿起义什么的,他就多打几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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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亲在看这一章时,烟正在机场的大厅候机~我总觉得我像是去那边等候审判的~我在想,为何,写小说就不能是我的兴趣了?挣不到钱又怎样?我努力写,也总是有结交到了至亲的读者朋友~人生本是如此,如果总是学不会执着~那我又能成什么大事,庸才而已。
这便是我的固执。
晚上11点之后到达目的地~今晚,烟没法上网咯~亲爱的,想说什么尽管留言,不懂的烟会慢慢给你解答的。谢谢你看我的文文到现在。烟是幸福的~
☆、第四十六章 成婚
他直接将我抱到了花轿之上。
他说“后面的路,你便不必独自幸苦地走下去,我抱着你,陪着你。”
我有一瞬的失神,低头,“好”。
我在想,我最近还是挺能吃的,体重肯定增加了好多,累不死他,活该。
你要娶?我让你娶个饭桶回去,吃穷你;你要娶?我让你娶个胖媳妇儿回去,压扁你。
李未央说,那日有三波人,一波是来杀他的,一波是来杀我的,而剩下的另一波,却是来救我的,不对,是来将我带走的。
从皇城到王府,也是要一段不小的距离的。
一路上都有不少的百姓前来围观,当然了,这李家这么大肆宣扬要娶一个男王妃,外人自然好奇,这男妃到底是长了几条胳膊几条腿,然后再是如何的倾城妖艳。
我算算哈,多了几条胳膊,再多几条腿?再加上一张倾尽众生的脸,我去,蜘蛛精!果然是祸害!王爷性命堪忧!
我一直潜意识觉得,不论白天黑夜,刺客必定是要身穿着拉风的黑衣,然后带着黑色的面罩,再很帅气地一下跳出来,对你狠狠地来上一刀,表示,你死定了。
可惜,李未央跟我说,那些都是小说写出来的,现实中,不论白天黑衣,黑色其实都是挺显眼的,所以,上得了台面的刺客都是不会去穿如此拉风,如此帅气的黑衣的。
刺客的宗旨只在于杀人,达到目的即成,不论用什么手段,而最好的刺客,最优秀的杀手,通常会将自己隐藏得很好,他可能是一个混混,可能是一个乞丐,反正可能是你身边的任何一个人,只有将刀子插进了你的体内,你才会意识到,我去,这他妈的就是个混蛋杀手!我命休矣,然后,两眼一翻,倒地,当然,你已经见阎王老大爷啦。
耳边风声呼啸,头一偏,我险险躲过几只从外面射进来的箭只,嗯,我闻了闻那箭头,有毒。
“有刺客!快保护王爷和王妃!”
“啊!杀人啦!大家快逃!”接着,人群中便是传来了众人混乱的惊叫声。
“救命啊!”
“杀人啦!”
不用开帘子,我都可以想象外面有多乱。
外面那人一句“大家快逃!”真能不知是故意的还是有意的,他那么一说,这人群肯定更加混乱了。
果然,那些如受惊的鸟儿般四下惊走的百姓,将载着我的轿子推来推去,我在里面着实受了一番罪。
“给本王将王妃护好!王妃要是有个什么闪失,本王要你们拿命来偿还!”
外面,一片刀剑之声,却是离我这处有些距离,想来,我这软轿外面,定是被护得滴水不漏,刚才我被迫跟着在软轿里面晃来晃去,着实头晕得厉害,也无暇顾及外面的情况了。
反正有李未央在呢。
“来人!给本王将这些胆敢破坏婚礼的刺客给我通通抓住,本王要剥了他们的皮!”李未央的声音,不同于在我的面前那般的小心翼翼,那般的关切之极,此时,是如从地狱出来的恶鬼一般的冷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