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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影帝 第314节

作者:清楼 字数:6699 更新:2021-12-30 07:31:10

    太医正带着喜意给周慕嘱托需要注意的事项,周慕却没有在意,在发现自己可以拆了纱布的时候,便匆匆的跑了出去,留下了一脸茫然的太医。

    墓地中,守墓的人毫不意外周慕的到来,因为这些年周慕时常都会来。他小心翼翼的将人迎了进去,然后退下,将空间独自留给了周慕。

    装着谭莳的棺材是特制的,材料十分特别,可以很好的保存尸体,而且,它是透明的。

    周慕以往看不到,也不敢掀开棺材去亵渎谭莳的遗体,但是时常过来站一站,心就能静下来了,对他来说,没有什么地方可以比这里让周慕感到冷静安心的。

    但是如今能看见了,周慕却觉得心却已经乱了,慌了。

    这个人,就这么,没了。他看着似乎是在沉睡之中的人,心中乱糟糟的。

    周慕的视线贪婪的在谭莳的身上梭巡,仔细的观摩过他的每一寸肌肤,将这个人如今的模样重新记在了心中。

    周慕罢朝了半个月,每天都守在墓地,不知疲倦的注视着谭莳。

    他知道,千日就要到了,到那时,他连谭莳的遗体都看不见了。

    千日一到,奇迹并没有发生,谭莳的尸体在迅速的枯萎,几乎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腐败着,在这个过程中,谭莳的模样是恐怖可怕的,周慕

    却始终没有离开,又待了一周,亲眼见证了谭莳化作了灰的过程。

    周慕亲自将那灰收殓,然后抱着骨灰坛子离开了这里,在守墓之人惊讶的眼神中,下达了永远封闭此墓的命令。

    他回到了自己的寝宫,又着了魔似得抱着骨灰坛走过了曾经和谭莳一起走过的地方,夜间也抱着骨灰坛子一起入睡。

    周慕在这段时间想起了很多往事,有幼时的撕心裂肺的生离死别,有他艰苦学习的种种挣扎隐忍,有他知道谭莳想让他死时的心痛,眼睛被薰坏的身体的痛楚,有那么些年的心思之苦……更多的被他想起的,还是和谭莳之间的事情。

    他和谭莳之间甜蜜的时光并不多,最初的时候充满了挣扎,误会和算计,之后相隔那么多年,好不容重聚也并没有那般的甜蜜,两人之间仿佛还横陈着什么,始终隔着一层。

    终于在他以为谭莳放下了的时候,谭莳却以这种方式死在了他的面前。

    这人真是恨惨了他。

    只是想要他一辈子都记住这个人又何必用这种方式呢,他这辈子的记忆也唯有此人最是鲜艳,唯此一人而已。

    他是后悔的,如果当年可以奋不顾生一些,可以意识到自己的内心,是不是就不会和这人走到这一步?

    “周慕,你喜欢我吗?”记忆中那人这般问了他好多次。

    称呼从最初的慕卿,变成了周慕,从带着笑意到染上失望和灰败。

    而他的回答,始终都是沉默。

    他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无疑是心动的,舍不得的,可是又抛不开另外一些一直被他视作非常重要的东西。

    他以为,只要一切尘埃落地,他和谭莳的感情也可以尘埃落地,定格永远。他认为一定会有几乎对谭莳说一声“我喜欢,我爱你。”。

    可是,命运是最好的戏剧大师。

    谭莳至死都没有听到他的表白。

    ————

    周慕将周家的旧案重新翻起,在世人的心中给周家翻了身,给周家追封,设将军庙,享香火供奉。

    当初的邱家苟延残喘,周慕将所有的邱家子孙发配在外,剥夺了入仕的权利。

    他大兴谭莳提出的思想,并让人着书成册,写词谱曲来赞美谭莳。

    他还收养了一个孩子,将他培养到了十五岁就将皇位传给了他。

    后世关于夏朝这段时期的两位帝王猜测众多,但是无一不是崇拜敬佩的。这两位帝王带来的盛世让他们的路走得比别的国家走得更远更稳,到了后世,他们哪怕是经历过一番波折,却依旧是地球上最发达的国家之一。

    能做的都做了,周慕自然也猜不到后世对他的评价,他也并不在意那些评价。他在禅位给新的皇帝之后,他就亲自抱着骨灰坛走进了他给自己修建好的陵墓中。

    令外人震惊的是,他竟是把自己给活埋了。

    在很早以前便有人觉得周慕是疯了,整日守着一个骨灰坛,但是周慕除了这一点并无其他的异样,众人也不敢随意的猜测,直到现在,他们才确定了这一点,周慕果然是疯了。

    或许他真的,早就疯了。

    早在谭莳死的那一刻,彻底在他的眼前化成了骨灰的那一刻。

    闭上眼睛的时候,周慕是带着笑意的。

    “对不起,我爱你。”

    在心里说完这句话,给这一切都画上一道休止符。

    ————

    谭莳完成任务了回到交易空间,随着将灵魂吸收完毕,关于萧锦辰的情绪和记忆也随之淡化了,就连他在那个世界的感情也抽离了一部分。

    他还记得周慕,却不再那么深刻。

    谭莳决定好好休息一下再进行新的任务。随着他心中所想,空旷的交易空间出现了一张床,这床十分的庞大,色彩是让人眼瞎的一片黄,这分明就是被谭莳睡了十几年的那张龙床的模样。

    谭莳想了想,还是换了一张现代的席梦思。

    好好的睡了一觉,谭莳随意舒展了一下身体,来到了契约书的面前,特意筛选了一下,找到了几个来自现代社会的灵魂。

    他随意挑选了一个灵魂查看他的愿望。

    愿望出人意料的只有一个让哥哥幸福的活下去。

    一般来说人都是贪心的,既然有一次许愿的机会,那自然更是要多许几个,因为是来自灵魂深处的愿望,所以也并无客气不客气的顾虑,有几个愿望便是几个。

    所以说,这个灵魂是真的不贪心。

    为了奖励这样不贪心的家伙,谭莳决定就他了。

    ————

    “粥粥,粥粥……”

    催眠叫魂似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谭莳睁开了眼睛,面对着一张在眼前放大的脸。

    眼前的脸十分精致俊逸,五官立体,线条却十分柔和,黑色的眼瞳黑白分明,如果仔细看会发现瞳仁格外的黑。

    的确是非常的好看,再是再好看凑这么近也会让人无心欣赏的。

    谭莳还没来得及接受记忆就被这么叫醒了,现在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他只能伸手推开眼前的男人。

    男人离自己远了一些,谭莳才看清楚这个男人的全貌。

    男人其实十分的高,目测是有一百九十公分以上的,高的人大抵腿都比较长,那一双长腿简直能让人疯狂。男人看着十分高大英俊,可是因为气质的缘故,让人觉得他格外的纯良,像是一只大型的宠物狗,忽略了他的攻击性。

    男人状似疑惑的道“粥粥?”

    谭莳下意识的环视了一下周围的环境,装修是以白色和浅色为主,而且非常干净整洁,看着倒是挺舒服,不过再怎么样都有着让人无法忽视的一点,这里真是太小了。

    最多二十多平米的样子,一眼就能看到房子的大部分区域。

    谭莳道“我不舒服,让我再睡一会儿。”

    “可是,粥粥你昨晚说今天要去试镜,这一次试镜对你很重要,让我务必要把你叫起来。”

    男人身上还系了一条围裙,对谭莳说话的时候慢声慢气的,本来应该是显得温吞得让人不耐烦的,但是或许是因为嗓音条件太好,这样说话反而让人觉得优雅又温柔,对耳朵来说是一种享受。

    谭莳闻言只好道“我知道了。”

    他目前只知道原主有个哥哥,刚才那个男人,会不会就是原主的哥哥呢?

    谭莳抱着几分猜测来到了洗漱池前,洗漱池和浴室是分开的,或许是地方太小,所以不得不充分利用空间,所有的地方都显得很紧凑。不过还是要感谢设计师,虽然小了一些,却不至于让人觉得逼仄,更不会显得脏乱,一切都还好。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谭莳觉得原主和刚才那个男人大概不会是兄弟,真是长得一丁点儿都不像。

    原主的长相十分出色,而且是锋芒毕露,身高上也有一米八五左右,身材和很多时下男生一样都是麦秆型的,虽然看着不健康也不健壮,穿衣服倒是好看的,若是想做明星当演员的话,瘦一些也好上镜。

    不过照谭莳来看,这根本就是饿的,整一个营养不良的样子,连脸色都有些泛黄。黑眼圈不轻,让眼神看起来显得有些无神。

    可是纵然如此,原主这个样貌依旧很好看,好看到让人着迷。

    谭莳摸了摸这张脸,差点没凑在镜子前亲一口……简直有毒!

    不过长得太好,若是没有一个富有内涵的灵魂支撑,很容易就会成了花瓶。镜子中的人虽然好看,却让人一眼就能看清楚他苍白的本质,大大折扣了他原本的魅力。

    哪怕是这样,也应该会很招人喜欢才对。

    谭莳试图完全掌握这具身体,让后开始调整自己的微表情,做出了一个邪气满满的表情。

    一双漂亮的凤眼眼眸清亮,黑珍珠般瞳仁晶莹剔透,挺翘的鼻子线条流畅,宛若精致的艺术品,瑰丽的唇瓣上挑,一个看似简单的表情却显得邪气凌然,气质也瞬间变得十分具有侵略性。

    第238章 哥哥凶猛(一)

    “喂?叶舟啊, 今天你就自己去面试啊, 我还要陪维哲跑一趟《sunny》, 没办法过来……”

    谭莳接了一个电话,备注显示的是黄经纪人,对方单方面的说了一通话之后就匆匆的断了通话。

    “粥粥不要给自己太大的压力。”

    男人抱了一下谭莳的腰, 谭莳的身体似乎很适应这种亲昵,闻着男人身上淡淡地皂香, 也没将人给推出去。

    “好。”也只是一会儿,谭莳把人推开, 道“我走了。”

    男人鼻腔里轻轻“嗯嗯。”了两声。他在谭莳的脖子上蹭了一下,谭莳转身离开的手, 忍不住摸了摸脖子。

    怪痒的。而且这人是谁?和主角居然亲密如斯?

    谭莳在就近公园里的长椅上坐了下来,开始接收原主的记忆。

    原主名叫叶舟,出生在某个小城市里的一个普通家庭,父母都是公司里的小职员。他原本也过着和身边同龄人一样的生活,人生最大的烦恼就是关于学习而已。

    但是在父母车祸身亡, 亲戚避之不及之后,他被迫快速成长。

    他成绩不好, 不想浪费金钱和时间,所以读到高二下学期他选择自动退学。

    他的‘哥哥’江穆并非是他血缘至亲的兄弟,而是他以前邻居家的孩子。两人从小一起长大,后来江穆一家搬走了,联系变得很不方便了起来。直到江穆知道了叶舟的情况,便让叶舟来找他。

    没有人生方向, 对未来感到一片迷茫的叶舟选择了相信姜穆,独自一个人坐车来到了千里外的首都s市,开始了和江穆相依为命的生活。

    s市的房价寸土寸金,很多人只能住地下室,住更加差劲的地方,相对比较幸运的是,江穆租下的地方虽然也很小,是传说中的‘蜗居’,却也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是勉强可以居住的,江穆也十分会照顾人,让叶舟很快接收了现在的生活。

    在s市,适合叶舟的工作太少了,不说他连高中文凭都没有,就算有,又能怎么样呢?叶舟的长相大约是叶舟最大的优点,他靠着一张脸应聘到了一家服饰店中导购的工作。

    不过他空有一张夺目的脸,内里却还是一个在小镇上长大的懵懂少年,无法口舌如簧,没有什么技能能力,也无法适应这个城市的节奏。工作之后种种事情都令他十分的无措和压抑。

    在遭到了经理的x骚扰之后,他一气之下辞职了,辞职之后他又觉得十分愧疚,因为他若是没有了收入,便会相应的加重江穆的负担。

    幸运的是他意外的被星探相中,他为了钱最终答应了加入这个令他更加陌生的圈子。

    签下叶舟的这家公司是小公司,见到叶舟就像是见到了宝,把他视作是壮大公司的摇钱树,自然是重点培养的。只是公司目光短浅,只想着把叶舟推出去赚钱,却不曾给叶舟各方面的培训,也不给他争取好的资源,只是消费他的颜值来各种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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