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了擦眼角的泪,“去换衣服吧,我和清皓在这等你。”
林亦递上几张纸巾,点头道:“好。”
他往卧室里走去换衣服,沈清皓把孩子递给妈妈,拎上件衣服也跟着老婆进卧室了。
他俩之间没有什么避讳的,看都看了无数遍,摸|摸亲|亲也做过了,因此林亦便毫无戒备地脱了睡衣,但正当他准备换西装时,沈清皓却突然挡住了他的手,还掐了一下他的小樱桃。
“!你干什么!妈还在外面呢,让我穿衣服。”
“别穿西装,穿这个。”
沈清皓递上来一套宽松的运动服,霸道地抢走了西装。
“不行,妈穿的是正装裙,你也穿着西装,我第一次回家,怎么能穿运动服回去呢,你别闹,快给我。”
沈清皓贴近光|溜|溜的小羊,捏了一下羊羊的腿|根,“你不是说这里很敏|感吗,这西装是你走之前定制的,现在都瘦了,你穿上它不得被磨|得受不了?听话,穿运动服。”
“我穿你的,你把你的西装给我拿一套。”林亦一边忍受着沈清皓的骚|扰,一边坚定道。
“我比你高,身上也有肌肉,你穿我的就会像偷穿大人衣服一样。还是穿运动服吧,爸妈穿正装是习惯了,我是只带了西装,老婆老婆求你了。”
林亦心里犹豫,他看了看被扔在一边的西服,想着自己生完孩子身上确实不那么紧|致了,到处都是软|肉,更别说最近还胖了一点....
小羊敏|感的腿|根被来回揉着,猫猫爪子还得寸进尺地伸|进了裤|裤,小羊感觉pp有点不舒服,再反应过来时已经吞了两根猫爪子!
“好|湿,生|完|孩|子的隐|性都这样吗?”
“要是再不听老公的,我今天可就要开|荤了,一年后的小羊味道我还没尝过呢。”
林亦面色潮|红,他按住猫爪子,低声抗拒着,“别...穿就穿,别动我...说好了再等等的...”
沈清皓亲了林亦一口,抽出爪子用另一只手把运动服递给他,“嗯,我不会食言的,就是吓吓你,嘿嘿。”
小羊忿忿地接过衣服,片刻后难为情道:“再给我拿条底|裤....”
小两口在卧室里待了很久才出来,最后坐上车的时候林亦抱着宝宝缩在一边,怎么说怎么劝都不肯和沈清皓坐一起,然而猫猫子生来就是克羊咩咩的,半推半拒地和自家老婆聊了一会,成功把人又抱回了身边。
商务迈巴赫在高速路上疾驰,不多时便驶离了滨海小城开到私人停机坪,天边红霞晚映,霓虹交错,穿过云层再次落地的时候,他们又回到了熟悉的皇城。
三四月份的北|京落英缤纷,淡紫色的玉兰也开了,沈家主宅的大门前就种着一棵,在一行人走进门的时候还飘落了几枚花瓣。
“昨天北|京下了一场小雨,我扶着你,小心地滑。”
沈清皓半搂着林亦的腰,让青年尽量靠近自己。
“嗯...”
“别紧张,这以后就是你的家了。”小沈附在林亦耳边轻声说道。
抱着宝宝的青年看了丈夫一眼,“谢谢你。”
穿过门前的假景,入目便是一栋占地广阔的五层别墅,稍微侧头还能看见别墅后面的一片湖,张柠柠女士走在最前面,脚步轻快地进了门,招手让腻腻歪歪磨磨蹭蹭的一家三口快点进门。
虽说有了董事长变公公的准备,但林亦在看到沈青山的时候还是怕了一下,有种没好好干活勾|引了人家年少儿子的罪恶感。
“董事长...”
“小林,叫什么董事长啊,叫爸!”
“爸..”
“哎!”精神奕奕的沈青山热情地招呼着他,“来来来先吃饭,听说你喜欢酸甜口的,我特意让厨师做了糖醋鱼糖醋排骨番茄鱼,来尝尝我家厨子合不合你胃口,不喜欢的话我再请几个。”
“这是我孙子吧,喵喵喵,爷爷抱抱。”
林亦把儿子递给沈爸爸,和他们一起在餐桌旁坐下。
他还挺担心喵喵的,吃饭的时候时不时就看一眼沈爸爸那边,毕竟董事长会不会抱孩子他也不知道,但结果竟是沈爸爸把喵喵抱得稳稳当当,小孩在他怀里一直笑...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沈清皓凑到他身边,给他夹了一筷子鱼,“我们家的人都上过奶爸课程的,全部A++毕业,我那时候仓促了点,这几天也速成拿到证了。”
“老婆别再看孩子了,看看我吧,老公都要吃孩子的醋了。”
林亦刚夹起的饭无声地掉回了碗里,他看看正在抱孩子的沈爸爸和正在逗孩子的沈妈妈,轻声斥责沈清皓,“吃饭呢,爸妈也都在,你正常点.....”
沈清皓靠在林亦的肩膀上,握住他的手吃了一口他碗里的饭,“我家不古板也没那么多规矩的,只有几条家法,不过你也不可能犯....你放松啦,我小时候他俩也是这样在饭桌上腻歪的。”
林亦喂了沈清皓几口饭,发现二老完全见怪不怪没理他们,这才肯继续和沈清皓你喂一口我喂一口地吃饭。
“小林,你们的房子还没装修好,公寓那边又太小了,装修的这段时间你就和我们住在一起吧,我们住二层,你们住四层,正好婴儿房也在四层。我们经常不在家,你不用在意我们。”张柠柠抱着喵喵说。
“嗯,都听您的。”
深夜延续了傍晚的静寂,只有四位主人的大宅静悄悄的,三口之家的物品早已被整理好,林亦在婴儿房里哄了一会儿子,直到宝宝睡了他才肯回到卧室和丈夫一起睡觉。
他晚上一向觉浅,有时候睡着睡着就会醒过来,夜里总是休息不好,这也就是他有时候会睡很久午觉的原因。
今夜他还是睡到一半就醒了,可这次他的身边却是空的,伸手一摸被褥都凉了。
林亦借着月光下了床,先去看了婴儿室,宝宝好端端地在婴儿床里睡着,身边的陪同床上也是空荡一片。他满心疑惑,找遍了整个四层也没见到沈清皓的影子,最后披上件衣服就下了楼。
“抽了几鞭子?”
客厅里,张柠柠正坐在沙发上喝红茶,问带着一身寒气刚刚从外面进来的沈青山。
“他说打了三下,三十鞭。”
看到沈青山手里三指粗的鞭子后,躲在楼梯暗处的林亦指尖微颤。
“怎么样,他不会受不住吧。”
“家法这么规定的,怎样他都得受。”
张柠柠点点头,放下红茶杯和沈青山一起在另一侧楼梯上楼了。
林亦不懂这家里有什么家法,但那条鞭子让他很不舒服,他在屋外找了半天,沿着有脚印的地方一直走,最后在一片茂密观赏林中找到了一间小房子,推开门,他家的猫就跪在屋子正中间。
“清皓!”
林亦走到沈清皓身边,那人穿着短袖,胳膊上全是紫红色泛着血点的纵横鞭痕,有些已经破皮渗血。
“老婆?你怎么来了?”
林亦心疼得几乎要哭出来,他跪坐在沈清皓身边,把身上的衣服给他披上,“我醒了之后看你不在就出来找了,结果看到爸妈拎着鞭子在客厅里说什么家法,你怎么被打成这样...”
被疼痛和夜风弄得脸色苍白的猫抱了抱他,把衣服重新给林亦披上了,“嗯,家法是这样规定的,那条鞭是戒鞭,专门用来打我这样的人。我抛妻弃子、殴打伴侣、还差点把咱们的孩子弄掉了,家法上写要十倍偿还,还得在祠堂罚跪十天,我和爸妈商量等你睡着了跪二十个晚上的.....你怎么就找到这里了呢。”
“不要,我原谅你了,你别跪了,你起来去跟我上药睡觉,这么多伤,感染了怎么办...你还有胃病...”
“老婆别哭啊,这都是我应受的惩罚,我身强体壮不会有事的。夜里风大,你快回去吧。”
林亦抱着沈清皓,看着他肩颈的皮肤上也是鞭痕,泪水珠子一样地往下落,“不要,我要陪着你....”
“怎么都打在衣服遮住的地方,要是我今天不出来就永远不知道了是吗...”
“因为就是不想让你看见啊....你知道了心疼我,我只知道你在心疼我也心疼...这不是个死循环吗。”
沈清皓抱着自己哭泣的老婆,开始讲猫逻辑:“老婆,这个跪我是一定得跪的,你要是非得陪着我,明天万一发烧感冒精神不稳定,那可能就好长时间不能见喵喵了,我白天得照顾你,晚上得跪,咱们都累;但如果你现在回去乖乖睡觉,咱们还可以每晚偷偷祠堂幽会,你还能白天好好陪着儿子。所以你现在是不是......”
软乎乎的小羊停下了啜泣,“好像是啊......难道我一孕傻三年了吗....”
“不是啦,是你感情太重了。”沈清皓给林亦系好针织外套的扣子,“睡觉吧,路上小心,明早见。”
林亦站起身来,又恋恋不舍地亲吻了一下沈清皓,随后才慢慢推开祠堂门。
“你明天跟我讲讲家法,我也记一下。”
“好的沈少夫人,明天就跟您介绍沈家的详细信息,您今晚要睡个好觉哦。”
“你也睡个好觉。”
林亦站在门边看着挺直身体跪在垫子上的沈清皓,很久后终于走了。
天色大亮的时候,沈清皓撑着酸麻的腿走到了门边,在林亦昨晚站过的地方驻足很久,水天无波亦无澜,春日夜尽,又是一日暄和清美。
我只为你驻足这个人间。
正文完
第90章 番外
我的爱人是一朵小花苞, 没等到绽开就凋谢了。
我每天都握着他的枝干...准确来说那是个骨灰坛子。
白瓷坛很冰,冬天的时候好久都捂不热,抱一整天才能有一点点温度。我时常抱着坛子坐在沙发上,数着时间和空气点点而过, 到了晚上我想他该放学回家了, 但一直等到深夜才能反应过来它在我怀里。
小坛子安安静静不吵不闹, 和小安生前一模一样, 我对它说话,对它吼叫, 给它喂饭...它一点反应都没有, 真是个呆子.....
我确实有颗棱角分明的心, 七情六欲各站一棱,名为爱意的棱角上生满了尖刺, 把所有靠近我的人刺得鲜血直流。
但小安是个货真价实的呆子,流血了从不喊疼。
我是一名律师,从业以来捍卫了无数人的金钱与权力,不信神明不信善恶,不畏生死不留爱憎,我活着就是为了家族, 为了钱与权。
可笑的是我一生中曾与无数人博弈从无败绩, 却在安齐面前输的一败涂地。这场博弈不涉权钱, 他开局就给了我一颗赤诚真心, 不仅如此,他一边鲜血直流, 一边还哺给我甜浆,告诉我这个世界纯粹而真诚,只可惜我生性多疑尖锐刻薄, 只当他的一颗真心是置换利益的砝码,加倍地讽刺他。
如果以前能有人告诉我爱是什么滋味,那当时的我一定能明白自己已经动情。
整整六个月,我与他博弈,再回过头来时,他已然不在局内了,留给我的礼物是一条命。
人总是容易忽略眼前的人和事,失去了才会贱兮兮地留恋,我是个典型的烂人与贱人,真正看见骨灰坛子的那一刹那记忆中的甜才涌上来,但再也无法触碰。
生老病死,人生大限,无人能破,我看得开。
后来我把骨灰坛抱回了家,给安齐腾出一间房屋,有事没事的时候就去看看他,给他擦擦坛子。也许是抱着骨灰坛度过了太多个深夜,他的灵魂残片融入了我的骨血,他又渐渐在我眼前出现了。
他还是那张小白花似的面容,有时会在沙发上坐着对我笑,有时会赌气不做饭,有时一觉醒来人又没了.....于是我开始学着做饭,吃一碗倒一碗,沈清皓来的那次我看到了他眼底的疑问,他一定是觉得我疯魔了,但没办法,我只有继续疯下去才能看见安齐。
他的灵魂在我眼里化成了具象体,他活在我的眼睛里。
这世上只有他无条件真心待我,我笑面待人,却未曾给过他好脸色看。人没了心里便是无穷的悔意与遗憾,只希望守住他这一缕痕迹,影子也好,臆想也罢。爱人都是无价之宝,安齐付出一条命,我总得把余生都留给他,不然空口无凭,日后地下再见他也抬不起头来,黄泉夫夫都没得做。
小安是癌症晚期,又是个无依无靠的孤儿,这些都是他过世后我才知道的,可再难治的癌症在尖端医疗下也能多个一两年寿命,在孤独的心也能在时间中找到陪伴....但人已经没了...
抱着骨灰坛子在家待了一年后,我去了一趟安齐长大的孤儿院,孤儿院情况不好,因为没有资助很快就要运营不下去,院长也老了,后继无人,剩下院子里一堆孤苦无依的小孩。
我把孤儿院买下来了。
我试着参与孤儿院的日常管理,不到五岁大的孩子总是哭闹,连字都认不清,简直无法想象安齐是怎么在这种环境下考上大学的。
我本来想放弃,但院长说这里的大部分小孩都是她和安齐照顾大的,于是我又留下了。
半年后,即使是天天抱着骨灰坛子,我发现我关于安齐的记忆无可避免地模糊了.....
“叶律师,您真的决定要封存有关安先生的378段记忆吗?电击疗法是不可逆的。”
我说是,我把关于小安的记忆都封存起来了,脑子里只剩初遇时的美好和他小时候的孤儿院照片。记忆封存之后可以在某个特定时间点部分释放,我选择三年释放一次,那样就可以坚持到老,每三年都有新鲜的、关于小安的记忆。
现在我脑子里的小安就是一个小孩,他跟着孤儿院里的孩子一起哭闹识字,每天都在一点点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