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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包影帝 第32节

作者:北辰庆之 字数:9458 更新:2021-12-30 13:57:35

    曹元猛然凶神恶煞地提起菜刀,吓得王强连连摆手,说“好好好,是我不懂,是我不懂。”

    接着他往身上抹了抹水珠,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小盒子,说“兄弟,给我参谋参谋,你说我要怎么开这个口呢?”

    曹元冷笑,提刀继续切白菜。

    王强挠了挠头,锲而不舍地说“你当时是怎么求婚的?”

    求婚?

    这一点突然点醒了曹元,他没有求婚。没有鲜花,没有美酒,连单膝下跪都没有。

    跳过问愿意吗的程序,直接一把抓过周锦的手,不分青红皂白将指环套了上去,然后用不知是从哪里来的痞气,厚颜无耻地说这就算盖章了,是自己人了。

    曹元手里的菜刀渐渐慢了下来,他侧过头,说“不告诉你。”

    “不告诉我?小元你是放了个什么大招啊!”

    曹元抿了抿唇,他什么大招都没放,周锦那家伙,只要他勾勾手指就会马上跟上来,他根本不用怀疑,这世界上应该只有他一个人这么好骗的。“我没求婚。”曹元顿了半晌还是说了出来,像是在对王强承认错误。

    王强一愣,说“没求婚?”

    “嗯,直接把戒指送给他了。”

    这一句无比懊恼的话却不知道是点着了王强的哪个笑穴,他突然狂笑起来,一把抱住提着菜刀的曹元,说“你太有才了,太有才了!”

    曹元一脸迷茫,完全不知道王强到底在疯什么,然后一回身,看见王强把那个十来万的钻戒,塞进一只韭菜馅的饺子里。

    “王强!”曹元咆哮道,“你到底在干什么?”

    “送戒指,”王强拍了拍曹元的肩膀,开始发表自己的深刻见解“求婚只是一个仪式,当她看到这个戒指的时候肯定会明白我的心意的。大家都爱把戒指藏在什么蛋糕蛋挞里啊,太没创意了,我们是中国人,就该走中国风,藏在饺子里多有特色啊。”

    “有特色你个头啊!”曹元怒吼,“你,你现在给我把你刚刚包的那个饺子挑出来!”

    王强瞧着一桌子上百个一模一样的大胖饺子,傻掉了。

    十来万的贵族水饺连同平民水饺一起下到锅里,曹元黑着脸将煮熟的饺子盛起来,说“这些饺子必须都吃完。”

    曹怡然说“这么多,你当我们是猪啊,怎么可能吃完。”

    曹元看了王强一眼,王强在一边嘿嘿傻笑了一声。

    曹元“尤其是姐,你更得多吃几个。”

    在春节晚会的背景音中,大家说着吉祥话,小东小西乖巧地跟曹元进酒,祝曹元来年工作顺利事事如意,潜台词是千万别在找他们的麻烦了,说完还顺带祝周锦新戏开年大热。程夏也喜滋滋地给自己的顶头上次拍马屁,说什么跟周锦好好过,过些日子生个大胖小子。

    周锦被吓了一跳,心想,现在科技已经发达到这种地步了,不会吧?

    他趁大家不注意的时候拽了拽曹元的衣角,问“元哥,难道现在男人也能生孩子了吗?”

    曹元差点把嘴里的酒给喷出来了,他擦了擦嘴巴,本来想骗骗周锦欺负他玩,结果一看周锦红彤彤的脸颊和两只无比期待的眼睛,将到嘴边的玩笑话咽了下去,在桌子底下捏了你周锦的手心,说“可以,但不是真生,是让代孕妈妈生,这些我等下慢慢告诉你。”

    周锦点点头,埋头吃饺子,也不知道吃了个什么馅的。这时,曹怡然发出一声惨叫,她的脸憋得通红,半张着嘴,指着自己的喉咙。

    曹元马上明白这是什么回事,王强冲个上去用海姆立克急救法将噎住的东西挤压出来,然后在一群懵比了的小伙伴们惊呆了的注视下,从饺子汤里捞出戒指,单膝下跪,对曹怡然说“怡然,你愿意嫁给我吗?”

    曹元已经不忍心开下去,他痛心疾首的闭上眼睛转过脸,结果听见自己的姐姐欣喜的说“我愿意,我愿意。”

    反应过来了的小伙伴们呱呱呱地开始鼓掌,“好感人啊,元哥你怎么了?”周锦一边鼓掌一边用手肘推了推震惊地曹元。

    曹元长叹一声,说“真是没想到,我的求婚仪式,居然比大强子的还菜。”

    “什么意思?”

    曹元拉住周锦的手,往阳台走去。已经开始数秒了,在一片欢腾声里,曹元开口道“上一次我没有做好准备,这次我借别人的烟花,在鞭炮声里再次向你求婚,”

    在一千响的鞭炮声里,曹元捏了捏周锦的手,说“小锦,你愿意和我在一起吗?”

    周锦一把扑在曹元的身上,两手紧紧搂住曹元的脖子,说“愿意,一声鞭炮代表一个我愿意,整整一千个我愿意。”

    作者有话要说  修改一个时间bug,曹元同学送戒指是圣诞节,不是情人节。

    情人节跟新年离得太近了……

    请原谅萌萌哒蠢作者……

    ☆、第章

    过完年完周锦重回剧组,继续他的工作。《经廿年》开始投入播放,文导这次找的播出渠道非常好,是行业临头的地方卫视,每周五晚上八点播放。这个时间段是黄金档,观众多,刚好在这一期间其他电视台没有可以与其匹敌的同类型古装剧,这部剧的优势一下子凸显出来,在一片婆婆媳妇撕逼大战的狗血家庭剧里杀出一条血路。当初不被看好的一个星期只播放一集的周播方式,非但没有影响该剧的收视率,反倒是吊足了观众的胃口,嗷嗷待哺的粉丝们天天翘首期盼着每周一次的溜粉活动。

    超高的收视率和话题度让投资商的投资回了本,商人向来逐利,投资商们敏锐的察觉到《经廿年》背后的商机,他们再次向文导伸出橄榄枝,想磋谈电影拍摄的计划。

    拍电影虽然还只是处在说说而已的阶段,但文导还是相当的高兴。从事艺术类行业的人,都有着一颗赤子之心,即使十几年来风里雨里的拼杀,让这颗心蒙上了一点灰尘,但只要吹上一口气,还是会露出来里面的红心。

    将自己的作品搬上大荧幕是文导毕生的梦想。在他还是一个学生的时候,他便觉得自己已经找到了人生的使命,那就是拍电影。可惜他出生不好,是个小城市出来的穷学生,什么后台都没有,只有一股愣头愣脑的冲劲,这股冲劲让他在残酷的娱乐业站稳了脚跟,但依然比不上含着金汤勺出生的天之骄子们,电影圈任他削尖了脑袋也没能挤进去。于是他只能顺应人生琐事的本来归属——妥协。但现在,他的机会来了。

    文导高兴,他一高兴就爱喝酒,他拉着几位工作人员还有周锦一起喝。大冷天里,一杯烧刀子下到肚子里,心都暖起来了。

    周锦不怎么喝酒,但这并不代表他酒量差,其实说起来,他的酒量比总爱逞能的曹元还强上那么一丢丢,跟喝白酒长大的文导能平分秋色。酒桌上文导喝得有点多,他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线,拉着周锦大着舌头叫兄弟,一边叫一边重重地捶了捶自己的胸口,说“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你当初投资给我的钱,我这辈子都会在心里记着。”

    感慨完了,文导将脸一抹,说,要是电影这事能成,周锦你还是我的男主角!

    周锦听了讪笑,连连摆手,说,文导您喝多了。

    周锦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演电视剧跟演电影不一样。电影对演员的要求更高,一张脸被放大到几层楼那么高,脸上瞬息而过的每一丝细微的表情都会像是在显微镜下一样被无线放大。因此对一个演员的演技要求也非常之高,而周锦他知道自己并没有这个天赋。

    他演戏都是靠股拼劲,一遍一遍的朗诵台词,用死记硬背这个最蠢的方法将台词牢牢记在心里;然后一遍一遍的揣摩人物情感,将自己想象成剧本里的那个人物,企图感受这个人的情感,这个通感的过程往往是以失败告终,他和他诠释的人物之间,永远隔着一道玻璃墙。他的身上并没有一个好演员该有的灵性,这一点他刚穿越来的时候就很清楚,清楚到从没有将演戏当作自己的人生目标,演戏对于他来说只是混口饭吃,而他要做到的就是让这口饭吃的问心无愧。

    文导勉励后生似的在周锦的肩上重重拍了两下,说“你行的,我老早就知道你行。”

    大多数人都将天赋这玩意放在台子上供着,而对努力嗤之以鼻,好像只要一个肯努力了,那么那些他所不屑的名、利,统统会滚滚而来。其实并不是这样的,事实上,努力也是一种天赋,而且是最可怕的天赋。周锦就是这样的一个天才,他可能做的并不好,但他每次都会比上一次做得好一点。从《剑胆琴心》到《飞鱼与鸟》,从《经廿年》再到更大的荧幕,他身上的潜力巨大到他自己都不知道。

    酒喝到最后大家都醉了,大半夜的寒风里,七八个男人东倒西歪的抱在一起,又哭又笑,今晚之后他们又有牛皮可以吹了。

    时间这东西是越过越快,刚进剧组的那会儿还觉得时间过得慢,结果一晃眼三个月已经过去了。但这个冬天似乎还是没有过完的意思。

    春分那天下了好大一场雪,按理说开年之后天气应该会慢慢回暖,但这些年气候一直在反常。开年之后西伯利亚冷高压产生的寒流南下席卷了整个南方城市,一只脚迈入春天怀抱里的南方城市,统统一夜回到解放前,而且这雪一下就是好几天。

    周锦拍戏的地方好几条高速公路都被封住停运。剧组里的几台发电机都因为天气太冷外面的铁皮壳子都裂开了。片场外面的高压电线杆被承重的积雪压断了一根,维修队赶过来进行紧急抢修,将两根裸|露的电线暂时连在一起。

    周锦的戏份现在只剩最后一场,就是他死去的这一场。从穿越到现在,时间不知不觉过去了这么久,周锦一时恍惚,竟然想不真切穿越的那天到底都发生了什么。他隐隐约约记得那天的桂花好像开得格外的好,一夜之间满树的花苞都开放了,一院子又香又腻。周锦一边读着剧本,一边慢慢回忆,那一天好像就是那么的平淡无奇,和他那前二十年的几千个日夜如出一辙,除了这一天他死了。

    为了这场戏的效果更好,剧组特地请来专门的服装设计师根据史料记载的图案和纹饰复原制作周锦的戏服,这身石青色夹衫,纹着墨绿色交织细纹,配了一条玄色腰带,跟周锦穿越前穿的那一身看不出区别。

    按照史料记载,李蹊的死因是被花盆砸死。但是文导觉得这个死法实在是,实在是太“搞的好玩”似的,于是用艺术的手法处理了一下,将花瓶这一凶器隐去,用唯美的画面含蓄地意思一下。到时候周锦站在白炽灯下将头扬起,然后闭上眼睛,营造出一种邂逅死亡但却面向光明的画面。

    本来这场戏应该是个外景,但由于天气实在是太恶劣了,不得不移到了室内。将片场简单的布置出街道的效果,然后拉上绿幕,将细节问题统统甩给万能后期。片场里一阵鸡飞狗跳之后,工作人员各就各位,周锦开始走位,剧组的白炽灯用尼龙绳掉在天花板上,发电机呼呼直响,文导在监视屏后坐定,场记打了记场牌,摄影师各就各位开始拍摄。

    周锦从指定的地方开始徐徐迈步往前走,然后走到标记的地点停下来,半扬起头,微闭双眼。摄影师先拍了一个近景,将镜头推进,给周锦一个侧脸的特写,周锦的侧脸比正面更有个人特色,有棱角却并不尖锐,在电视上看非常养眼。拍完侧面的镜头摄影师再给周锦的背影加了一个长镜头,拍摄他平缓地往前走,泰然坚定,对即将来临的悲剧一无所知。

    这场戏拍了两条就过了,文导对画面挺满意,他取下耳机,冲周锦竖了个大拇指。这场戏结束,周锦正式杀青,片场的工作人员一同鼓掌,周锦在白炽灯下给一同奋斗了三个月的同伴们深深鞠了一躬。

    愉悦的气氛里没有人听见一直在呼呼作响的发电机里突然发出一声细不可闻的金属破裂的声响,有人不小心碰翻了一只装满水的茶杯。水流顺着发电机的电线往前曼延,将歪在地上的半截光秃电缆浸没。

    电流顺着水中杂质离子这一导体往另一个方向迅速移动,只是一瞬之间,户外岌岌可危的高压电线杆嘶嘶地炸出银花,紧接着超负荷运转的发电机在巨大电流的冲击下猛然发出一声巨大的轰鸣声。在大家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片场天花板上四个角落挂着的数十盏灯同时炸裂,一片黑暗里,灼热的玻璃片带着火光四处飞窜。

    已经惊慌失措的人群在听到一声“着火了”的大喊后,丧失了最后的一点理智。所有人开始朝那一扇狭小的出口涌去。在推搡之间,有人撞翻了桌椅和摄影机,有人踢开了插线板上的插头,有人一脚踩在了软绵绵的身体上。什么都不能阻止他们向外逃窜的步伐,恐惧比冷静来的疯狂,理智的大脑在这一危急时刻只给他们颤抖的双腿下达唯一一声指令,那就是快逃,快逃。

    封闭而狭小的空间里温度开始向上攀升,活命的氧气成了最好的助燃剂,被火焰瓜分殆尽。在浓烟里,纤细的尼龙绳被火舌舔断,巨大的白炽灯带着火光笔直地砸了下来,银色的电流像深潭里的繁茂的水草,缠绕在一个人的身体上,随着水波的漂浮,每一条电流与另一条相互交错,最后形成了一面密不可破的银色大网,将它的猎物紧紧绑缚。深蓝的火花从电流交错的借点之间迸发出来,将那具身体整个吞噬,什么也没有留下。

    茫茫雪地升起一团黑烟,死里逃生的人们取暖似的簇拥在一起,这团灼热的火球烧尽了他们体内所有的热量,他们紧紧的靠在一起,企图从另一个人的身上汲取微弱的温度。在消防员的努力下,火势渐渐减小。文导开始清点人数,“有人还在里面吗?”

    “没有,出来了。”

    大家松了口气,这时文导突然想起了什么,他大喊道“周锦呢?有没有人看到周锦?”

    没有人回答,大家用目光四处找寻,所有人都在这,唯独没有周锦。

    ☆、第章

    一股不知从何而来的巨大力量,以一种近乎疯狂的速度贯穿周锦的全身,企图撕开他的手臂和双腿,他被牢牢钉在原地动弹不得,拼命的想移动指尖,却感觉不到自己的手,身体全部知觉被电流一刀切断。

    在惊慌和恐惧里,周锦看见猩红的火焰里,凭空裂开一个巨大的黑洞,青色的烟气从黑洞里冒了出来,和外部的浓密的烟雾融成一体,呛进周锦的口鼻里。最后一口薄弱的氧气被可悲地虐夺,窒息之间,身体被黑洞巨大的吸力所牵引,他感觉到激烈的气流在身侧流荡,像是匆匆倒退的时间。

    疼痛开始席卷,这是一种不同于火烧的炽热,像是自己的身体在水中一点一点分解,然后变成一粒粒分子,它们彼此之间吸附着,却被汹涌的电流切断,然后崩断的吸力开始反弹,撞击成更小的碎屑。周锦闭上眼睛,他张开嘴,想要大声叫出来,可从喉咙声带里发生的震动并不能在这片在真空的洞穴里传递,一切都是那么的安静,他只能听见声波在自己胸腔和骨骼里回荡的闷响。一瞬之间,这股吸力断了,他的身体陡然失重,一头撞进一个奇怪的空间。

    一条乌黑的河流在他的脚边悄无声息的流淌,黑暗之中,星光照在粼粼水波上,簇拥的星云、耀眼的恒星,还有生生不息环绕在主星身侧的小恒星,这一片浩渺无垠的星海静静的沉没在河流的底部。

    周锦慢慢从疼痛中缓了过来,他深深吸了口气,肺部被细粉和烟灰盛满变得沉甸甸的,当第一口新鲜的氧气吸进胸腔时,撕裂地疼痛让他感觉到自己原来还活着,他不知道自己现在在哪里,也不知道该怎么回去,他只知道自己不能这么坐以待毙,他要想办法,想办法回去。

    眼睛开始适应空间里的黑暗,在点点星光之下,他看见幽暗的河道旁立着一块奇骏的怪石。那石块有一人高,一人粗,上面较窄,中间较宽,到了底部分成了两部分,像极了一个人的两条腿。

    顺着河道,周锦一步步向石块走进,渐渐地,他看清楚那石块上的纹路,杂乱的长毛从缝隙间生出头来,而这些毛发紧紧簇拥在石块的顶端,到了下方便成了光滑而湿漉漉地石片。

    这座沉默的石块突然动了一下,一双点漆般的黑眸在幽暗里突然睁开,直勾勾地看向周锦。周锦一惊,原来这并不是一只石块,而是一个人。

    “你终于来了。”那人说,他的声音在寂静的空间里突然响起,嘹亮得像一声塞外军营的号角,尖锐得足以摧毁一切美梦。周锦猛然呆在原地,他的脚无法再往前迈上一步,似乎他才是一块埋在地下的石头,因为这个声音,他非常熟悉。

    人不能听见自己原本的声音,因为声音在气体间的传播与骨骼间的固体传播是截然不同的。但这个奇异的空间里,氧气像轻飘的液体一样粘稠,在细微的出入之间,周锦分辨出这个声音,这是他自己的声音,李蹊的声音。

    各方的压迫和激动地情绪让周锦的双眼在黑暗中变得异常明亮,他终于看清楚了那人的脸,头顶玉冠,眉梢稍长,直飞入鬓,长眉下是一双眼尾微微上挑的杏眼,里面盛着一河的星光,这张脸是他自己的脸,李蹊的脸。

    那人双唇微微动起,从唇瓣间清晰地吐出几个字“你终于来了。”

    “我等了你好久,等了你三百年。”

    恐惧像一双手抓住了周锦的喉咙,这样的场景实在太匪夷所思,自己的身体以另一个人的身份站在自己的面前,如果周瑾的躯体里栖居的是他李蹊,那么他李蹊的躯体里栖居的又是谁呢?

    那人的眼眸直勾勾地看着周锦,冰冷的目光从他的身体里穿了过去,似乎看透了他在想什么。“我是谁?”

    周锦摇了摇头,他猜不出来,他毫无头绪地看着自己的脸庞,这张脸是他的,却因身体里寄主的侵蚀而变得陌生,他的嘴唇微微往左边倾斜,露出一抹他永远不会露出来的冷笑,“你不知道我是谁。”

    “是。”

    “我是周锦。”那个人淡淡地说。

    “我就是周锦,你完全不记得吗?”

    周锦开始慌了,他像一个被当场抓住的小偷一样窘迫,而对于一个小偷而言,如果被抓住了,他还可以将自己手里的赃货丢在一旁,而他却不能将这张脸给撕下来物归原主。

    那人开始往前迈步,两人之间十来步的距离越来越短,周锦甚至可以看清楚那人身上那件官袍上飞翔白鹤张扬的左爪。冰冷的气体从那人的唇齿间喷出,吹在周锦灼热的脸颊上,“为什么不说话?”

    “我在这里呆了三百年,”他突然将前凑的面颊移开,望向脚边平静的水流,他的手指弹了一下,不知道射出去了一个什么东西,刚刚还平静的河流突然咆哮起来,河面裂开螺旋形的漩涡,滚滚水流极速的盘旋交汇,然后盘织成一股向周锦的背后的方向汹涌而去。

    “这个世界上所有的时间都在这条河里,”那人淡淡地说,“可河岸上没有时间,所以一切对于我来说都是静止的。三百年,三百年对我来说和一秒钟没有任何区别。

    周锦看着那条像猛兽一样狂躁地河流,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该说什么呢?道歉吗?整整三百年的等待,不是一句对不起就可以原谅的。他将头低了下去,看着河面上那张被水波荡开又合拢的破碎的脸,哑口无言。

    “我就在这里站着,看着你,看着你以我的身份过我的生活,你过得很开心吧?住着我的房子,花着我的钱,最后还把我的经纪人给睡了,怎么?别人的东西就有这么好吗?”那人的声音越来越冰冷,到了最后是咬牙切齿地憎恨,是的,他好恨。

    他一个人在这个暗无天日的空间里困了三百年,时间不径流这片荒芜,所有的等待不能用秒用分用一切时间的度量单位衡量,这个三百年漫长得没有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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