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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风鸣廊 第12节

作者:彻夜流香 字数:10529 更新:2021-12-30 14:19:04

    王幸犹疑了一下,道“非是我不见兔子不撒鹰,但公主当年交待过,如果不见手持藏宝图的人,是不能讲密决的。”

    他这话一出口,杨林儿微笑着转头去看方停君。

    “图在我这儿。”方停君淡淡地道,他手一伸解开手腕上的淡蓝色丝巾,露出一个模样古朴的铁手镯。只见他手轻轻一弄,手镯裂成两截,方停君从断口处抽出一方白色已经泛黄的丝巾,轻轻展开呈现在王幸的面前。

    王幸只简单的扫了一眼,就语气激动的说“没错,这是公主的亲笔迹。”他头一抬,凝视着方停君的脸,嘴唇哆嗦着,道“你,你一定是公主的小儿子,你,你是小郡爷。”

    方停君笑道“王大人弄错了,我只是方许夫人之子,大家叫我停君就好。”

    王幸唏嘘许久,方才叹息着道“我们都是公主的奴才,就算公主不是公主了,她也还是我们的主子,你就是我们的少爷。”他抹了一下眼泪,道“我那句密决,是上勿入星海瑶池。”

    高进笑道“和我一对,我这句是,下不坠凡尘地狱。“

    杨林儿皱了皱道“我们俩的是,日枕金沙成祭礼,夜眠银光照灵台。”

    四人面面相觑,半晌道“公主这是指哪里?”

    几个人研究了半天也猜不出个所以然,而那张地图又画得极细,根本看不出个大致方位。只能从这个图上可以看出是一依山傍水之处,再多就没有了。

    四人讨论了一整天,把四川的地方想了个遍,绞尽脑汁也没有找到一处可以套得上这四句话的。夜深之後,四人便各自回去休息,有这四句话缠绕在心头怎麽也睡得不够安稳。天大白了,依然迷迷糊糊的,忽然听到有人惨叫,道“杀人了,杀人了。”

    这个不是我画的,我没有那麽色xd,是妹题画的,怎麽样方停君的身材还不错吧。

    杨林儿一跃而起,等他冲到有人惨呼的地方,见方停君已经到了,他穿着一件白色的中衣皱眉立在门口。杨林儿往里一看,高进胸口cha着一把短剑横躺在地上,王幸满手鲜血的站在一旁哆嗦,嘴里念着“不是我,不是我。”

    高进的贴身老仆王老板,则抱着头在一边靠墙哭泣着,他的脚下是打翻了的脸盆,洗脸水泼了一地。王幸惶恐地转脸去看方停君他们,不停地抖着。三年牢狱之灾其实早就掏空了他的心志,在如此强烈的打击下,貌似强悍的外表一下子被剥落了,他脸色灰白神经质地一会儿转头去看高进,一会儿看方停君他们。

    方停君跨进了房门,他面色冷淡地打量着死去的高进,却不发一言。杨林儿则唤人带走了王幸与王老板,几番盘问,只能大致知道王幸晚上睡不着,清晨想起排在最後的宝藏押送人是高进,於是就想早点起来再与他回忆一下当年的情形,看看是不是能发掘出点新的东西。当他进屋的时候,发现高进卧在地上,他不知何事就上前去扶了高进一把,结果发现他已经被人刺死了。然後杨林儿就再也从他嘴里问不出什麽东西,他神情木然嘴里不停地说死了,死了。王老板平静下来,倒还算冷静,大致描绘了一下他早起给主人打洗脸水,却发现他被人刺死在地上,王幸则一手鲜血地站在他的身旁情形。之後,任杨林儿如何问,再也问不出旁的,一切都如他们所见那样。

    高进一死,押送的路线少了一段,寻找宝藏的事似乎更加渺茫了。而山下又有探子来报,蒙哥的三路军,南路是兀良合台率军由云南到四川,中路是由贴哥火鲁赤率军,北路由汪德臣率军自利州沿嘉陵江南下,正往重庆附近集聚。现正值冬季,朝庭派放的寒衣冬粮迟迟未到,由陕西掉拨的三万担粮草,根本不足以应付蒙古三路军的全面进攻。

    “妈的,这朝庭是干什麽吃的。”青川小声骂道。

    “他没有钱。”方停君轻声说了一句,然後转身离开了议事厅。即便是青川也看出方停君显出从未见过的焦虑,心中暗悔刚才不该多嘴。

    方停君一直呆坐在自己的房里,从清晨到黄昏。青川送去的食物,都被原封不动的放置在桌面上。青川急得在门口晃来晃去,却又不敢真得走进去。他抬头见王老板端着一只碗走了过来,见到青川就有些拘谨的笑道“这是红汤馄饨,少爷小时候爱吃这个。”

    “我做的他都不吃,会吃你这个?”青川撇了撇,见王老板满面巴结的笑容,才心不甘情不愿地接过他的碗端了进去。

    可当他将碗放在方停君身旁的桌面的时候,他突然惊讶地发现,方停君看着那碗红汤馄饨在微笑。他竟真得伸出手去端碗,用汤勺缓缓将馄饨放入嘴里,慢慢咀嚼着,然後眯着眼轻笑道“好辣!”那碗红汤馄饨辣得他的眼中仿佛闪烁着泪花。

    “那别吃了。”青川伸手去端他的碗,可方停君不但阻止了他,还居然将那碗馄饨吃了个底朝天。

    青川悻悻然地将那只空碗端了出,见王老板靠着墙还站在门口。

    “他都吃了。”王老板轻声了说了一句,一瞬那间青川觉得他想笑,但是还没等它成形,他就佝偻着腰离开了。

    等他的身影刚消失在走廊处,方停君就走了出来。青川见他在夕阳里微显冷漠的脸,不由一怔,方停君已经走过了他。

    “少爷,刚才又有探子来报,兀良合台已经由陆路进军石门关。”

    他的话使得方停君的脚步一顿,他的眼中一亮,似乎想起了什麽,但又是什麽没说,很快也消失在了走廊尽头。

    天色刚暗,红袖军的弟子们正是晚餐时分,谁也没也注意到王老板正悄悄地离开山寨,他一如既往的低着头,踏着细碎的脚步,但却快速地沿着山间的小路离开。山间的夜风很有些寒气,加上入冬飘起的小雪,他仿佛下意识的拉紧了自己的棉袄。

    可他没走出多远就停了下来,尽管他低着头,却似乎知道前面有一个人挡住了去路。

    “高大人要去哪里?”小雪飘过方停君的眼前,但他的眼却似比冰雪更加的寒冷。

    王老板笑了,尽管他的脸看上去还是那麽的朴实,可那双眼睛却变了,突然变得是那麽的犀利,透着淡淡的血光,在稀薄的夜色中,像一头饥饿的夜鹰。

    “我本来还在想,能瞒住你是一桩不容易的事。”王老板的腰挺了起来,赫然是一个身高体壮的男人。虽然被拆穿了,但他笑得很开心。这个时候如果仔细看,会发觉原来他与王老板是非常的相似。只是当一个人衣着光鲜,红光满面,而另一个人衣衫褴褛,面色惨白的时候,你常常会忽略这个事实。有时候不是人想势利,只是因为长了一双势利的眼。

    “我还是很奇怪,你怎麽知道是我,要知道我们本是孪生兄弟,而且我哲别自问易容术过人。”哲别笑道“我也确实是王老板,他不过是我的影子,只有我在扮演高进与王老板的时间无法兼顾的时候,他才会扮演王老板出现那麽一小会儿。”

    “我认出得不是你,是你兄弟。我发现死了的高进身上的腰带打了一个死结。”方停君在高进充满诧异的神情中声音微有一些嘶哑地说道“王老板以前跟我说过,如果有一天,我发现他的腰带打得是一个死结,证明他那天心情很好,我就可以过去问他要一碗馄饨吃。”

    哲别的脸色一下子有点转白,半天才哑然笑道“没想到那废物临死还要摆我一道。高进如此讲究衣着,自然不会将腰带打成死结。”他恶狠狠地笑道“那废物对你还真不错,怪不得我每次扮王老板的时候,他都用那种可怜巴巴的眼神看我,他一定是很担心我会毒死你!”他嘶声地道“没错,我每次看见你,都想毒死你,因为我每日每夜的都在诅咒你。”方停君冷漠地看着他血红的眼睛,高进沈默了一下,转而又道“你那个时候好像也没怎麽听那废物的话,不是经常到我摊上来要吃的,不给就捣乱,我还记得你有一次还丢了只老鼠在我的锅里。”

    他的脸突然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道“你知道吗,他原本可以不用死,他是为了你。”他看着方停君像冰一样寒冷的眼睛,咬着牙道“我以为你母亲死了,我就可以回到蒙古,享受我的贵族生活。可是你出生了,我不得不留在这个该死的地方,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地活着,等着你的长大。二十年,整整二十年,我腻味了这种生活,我要你死!”他的喉口发出一种干涸的声音,干哑地说“那个废物居然说不准,他这一辈子都像条狗似的趴在我脚下,他居然说不准。”他喘着粗气,半晌他又笑了起来,又像是在哭,整张脸扭曲着,道“我说他如果可以代替我死去,我就可以让你活着。他同意了,但是我没想到这个废物最後居然耍了我。”他冷笑了一声,道“不过都无所谓,方停君,我监视你这麽多年……,凭你的武艺应该远不是我的对手。”

    “我知道蒙哥专门派了一个人来监视我,他的绰号叫夜鹰,只是没想到原来是你。”方停君缓缓在身旁的树上折一段树枝,淡淡地说道“你有没有想过,他不是个聪明的人,不会想到一个孩子会记得与他那麽遥远的约定。也许他当时的心情真得很好,所以他下意识地在腰带上系了个死结。因为他代你死去,你就自由了。”他看着哲别变得惨白的脸色,又道“为了这个,我给你一次机会,记得,只有一次。”

    上一期的标准答案是王老板, fugi一人发贴,一次全中,偶深受打击,5555555,看来偶是老了,唉,长浪後浪推前浪,前浪想要不死在沙滩上都难。

    “我知道蒙哥专门派了一个人来监视我,他的绰号叫夜鹰,只是没想到原来是你。”方停君缓缓在身旁的树上折一段树枝,淡淡地说道“你有没有想过,他不是个聪明的人,不会想到一个孩子会记得与他那麽遥远的约定。也许他当时的心情真得很好,所以他下意识地在腰带上系了个死结。因为他代你死去,你就自由了。”他看着哲别变得惨白的脸色,又道“为了这个,我给你一次机会,记得,只有一次。”

    他手中的树枝在面门前轻轻划出了一道弧,整个人的气势立刻就变了。他像一把出鞘的剑,浑身散发的罡气激起飞扬的黑发,风吹起白色的衣袂。纷飞的夜雪映衬出方停君森黑的眸子,他淡淡说道“我让你三招,你可以全力施为,在这三招之内,如果你能使我受伤,那怕只损伤一根发丝,你就可以离开这里。”

    哲别瞳孔猛烈地收缩了一下,他忽然意识到站在面前的人非但不是不会武功,而且是一个他从未遇过的高手,一个绝顶的高手。他诧异那个人犯了一个如此致命的错误,但他知道他会是这个错误的第一个牺牲者。不知道为何,他的心情并没有想象中那麽惶恐,他几乎是微笑着显出他的兵器,一件一尺八寸长的锥子。黄铜雕花的柄,!亮尖锐的针尖。哲别喜欢那种凌利干脆,针尖刺中敌人的心脏,却不会有四jian的血花,不会弄脏他的衣服。

    他一扬锥子,迎着方停君的眉心刺去,当那针尖堪堪离他的眉心只有一寸的时候,方停君脚尖轻轻一点,整个人向後飞掠而去,他们在空中的一瞬间里,时空像是停滞了。灰衣的哲别奋力的一刺,方停君张开的双臂,他手上的那段树枝尖绿色的嫩叶在空中轻轻的颤动,扬起的黑发几乎缠绕上了哲别的针尖,然而那尖亮的针尖离他的眉心始终只有一寸。

    力尽,哲别用千斤坠快速落地,然後竖起锥尖一招直冲云宵朝开始坠落的方停君刺去。方停君并没有避开他的锥尖,哲别诧异间,方停君的脚尖落在他的锥尖上,哲别忽然觉得锥尖仿佛被重压上了千万斤,那份重量似毫不差地通过那管锥子传递给了他。

    只听喀哒一声,哲别从长锥里抽出了一柄短锥,同样的尖锐,他扬起手飞快的朝方停君胸膛刺去,以前有人问过他,为什麽不给兵器外鞘,他不屑於回答,有的时候如果你的兵器外鞘也能伤人,你总会多一个活下去的机会。

    哲别看着那锥尖离着方停君的胸膛越来越近,忽然心里起了一阵迷茫。他原本不该在这个时候走神,尤其是面对着这麽一个高手。可是他还是仍不住想起了与方停君第一次见面。

    那是一个暖暖的午後,春天的飞花飘过摊前。他穿着淡黄色的褂子出现在他的面前,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拖着破烂的鞋子,乌黑的发随便的纠结在脑後。当他仰起头的时候,哲别心里微微一动,心想“好标致的小男孩。”

    那个小男孩却皱着眉,用手里的树枝敲着他的炉子道“喂,给你猜个迷语。白纸包松香,抛在海中央,打一食物。”

    哲别知道答案,却冷冷地摇了摇了头。那个小男孩微纠的眉头忽然展了开来,笑了。他说“你输了,要请我吃馄饨。”

    哲别心里胡乱地想着,为什麽我当时不说答案呢,是因为不屑嘛,他微一抬眼看见方停君挂在嘴角的微笑,在那电光火石的一瞬间,他似乎有一个模糊的答案,也许那时他只不过希望看见,那个看上去有点孤独的小男孩可以展颜的一笑。他的锥尖刺中了方停君横放在胸前的树枝,三招尽了。

    立刻,方停君开始反击了,哲别只看见他的指尖亮光一闪,然後他觉得自己膻中x,ue微微一凉,而後便是锥心的刺痛。哲别重重地摔落在地上,这一刻终於来了,但却没有他料想的那麽可怕。

    他着看着轻轻落地的方停君,心想,他知不知道他吃得第一碗王老板馄饨是他做的呢。

    “为什麽要给我送那碗馄饨?”方停君看着身在地上的哲别缓缓地问“如果不是那碗馄饨,我还想不起来那个死结的约定。”

    哲别咳嗽了两声,他捂着胸口,一缕红线从嘴角涌出,却笑道“他一直想给你做碗馄饨,却不敢给你送去。”

    方停君沈默了一会儿,然後从他身边走过,经过的时候脚步顿了一下,微笑着说“其实我更喜欢吃你做的馄饨,好辣!”

    哲别看着躺在地上看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天空中雪越下越大,很快就在他的身上盖上了薄薄的一层。他却觉得有一种从未有过的安心,十五年前他接到了一个奇特的指令,去扮演一个馄饨摊的老板,只因为一个小男孩儿喜欢吃馄饨。他是一个影子,会因为任何理由去潜伏在指定人物身边,扮演任何一个角色,用他的一生去赌一个可能会派上用处的偶然。

    哲别心里想着,他真得恨过方停君吗?也许开始的时候是有的吧,但以後都是在扮演憎恨吧。那个小男孩,他是那麽的调皮,狡猾,孤独……寂寞,让人不忍伤害。他的眼前仿佛看见了他们自己,他们在扮演王老板的时候都在期盼他的到来吧。

    “你一定每次都把自己的腰带打成死结吧?”哲别微笑着对着空中说,他的眼神开始渐渐涣散,以至於似乎看见面前出现了一个人影。

    “是你来接我了吗?”哲别微笑着,他用力睁大了双眼,等看清了眼前人的脸,心里面不由得一惊,他忽然想起自己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他在完全沈入黑暗前很懊悔地想起,他忘了告诉那个小男孩……他不是夜鹰。

    成都守备府的抄手廊上忽必烈缓缓地走过,他嘴里犹自念着那四句话“ 上勿入星海瑶池,下不坠凡尘地狱。日枕金沙成祭礼,夜眠银光照灵台。”忽必烈皱着眉,心想这是哪里呢?

    他的眉头突然一动,半转身看见廊外站着一个穿黑衣人。蒙胧的夜色下,那个人的面目不可细辩,但忽必烈却一眼就认出了他。

    “是你!“忽必烈笑道”怎麽,我才借你人用一下,你这麽快就找上门来。”

    那人依然站在原地,只是冷冷地说道“哲别死了。”

    “怎麽会?”忽必烈吃了一惊,道“我昨天才接到他的飞鸽传书,难道被人发觉了?”

    “我怀疑是方停君杀了他。”黑衣人继续冷冷地道。

    忽必烈心中一动,笑道“你不是说他除了跑起来快点,其它的武艺一无是处吗?”

    黑衣人沈默了一会儿道“ 他小时候与霜叶红单独住在利洲,这个时候无人知道他是否习武。”

    “难道你和他在一起这麽久还看不起出来,”忽必烈笑道。“如果不是他太会做戏,就是你的眼光太拙了吧。”

    “我们需要试一下,核实一下。”黑衣人沈默了一会儿道,他的脸上忽然闪过一丝y狠,又道“如果无为这老儿不守诺言,那我们也就不用再留着方停君了,免成祸患。”

    忽必烈微笑了一下,道“看来你心中已经有主意了。”他看着黑衣人又笑道“没想到你这麽恨方停君,我还以为你不会。”

    “方停君本来就是那种不能爱,就要恨的人。”黑衣人淡淡地道“你选择了前者,我选取择了後者,仅此而已。”

    忽必烈微一皱眉,随即笑道“你错了,我并不爱他。嗯,我确实对他很有兴趣。不过人这辈子只能爱一个人,我选择了自己。”他顿了一顿,又道“这世上原本有些人是不能爱的,方停君刚好是其中之一。”

    黑衣人转身一腾身跃入夜色中,几个挪跃,便消失无踪,只冷冷留下一句“四叔,你是能爱的人吗?”

    忽必烈怔了半晌,摸了摸鼻子,笑道“巧了,你我好像也是不能爱的人。”他伸了个懒腰,走到廊下逗弄着那只鹦鹉,叹道“看来这世上不能爱的人也着实不少。”

    那只鹦鹉很快接口道“是的,主人。正确,主人。”

    方停君与王幸,杨林儿一路往南。杨林儿他们并不知道方停君要去哪里,只是跟着他南行。方停君虽然看起来文秀,杨林儿却不知怎的下意识的对他有一种惧意,虽然那种感觉蒙蒙胧胧,但足以使他不会多嘴去问方停君不想回答他的问题。

    一路行来沿途由於战祸而四处是流民,断墙残瓦。还未到石门关,就听到一路的难民说,兀良合台大破石关,打败了金沙江上的水军。等到了石门关,金沙江已经封江,三人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一条船。

    “要亡国了。”坐在茶摊前的一布衣老者叹气道,然後他c,ao起马胡琴,悠悠扬扬地唱了起来“行营面面设刁斗,帐门深深万人守。将军贵重不据鞍,夜夜发兵防隘口。自言虏畏不也犯,s,he麋捕鹿来行酒。”老者的嗓音浑厚沙哑,如今唱将起来很有一种莫名的悲愤之情。

    “大胆!”王幸一拍桌子,刚想起立,却被杨林儿一把拉住。只见面前一队蒙古骑兵经过,三人不约而同拉低了脸上的斗笠帽。

    那老者却置若罔闻,接着悠悠唱他的小曲,道“更阑酒醒山月落,彩缣百段支女乐。谁知营中血战人,无钱得合金疮药!”

    那带队的蒙古兵官白净面皮,像是个贵族子弟,显然颇通汉学。闻到小曲,竟然勒住了马,拍手道“唱得好。”他然後信手丢了一锭银子在老头子的脚下,道“再唱一遍,让人都听听宋官兵的德xi,ng。”

    那老头也不抬眼皮子,搭起弦又拉了起来,这次的曲调却一扫刚才的慢悠,显得急促高昂。“上马击狂胡,下马草军书。二十抱此志,五十犹臞儒。大散陈仓间,山川郁盘纡,劲气锺义士,可与共壮图……”

    “好大的胆子!”蒙古的军官跳下马,小老儿也不停顿接着唱它的歌。蒙古军官一愣,他一路行军势如破竹,见惯了抱头鼠窜的汉人,还从未见过像这老者这麽有胆气的。於是嘴角冷冷一笑,抽出腰刀轻轻一拔,挑断了老者胡琴的一根弦,後又掏出一锭银子道“再唱一首,唱得好,这锭银子也归你。唱得不好……”他啪的一声将刀放在了茶桌上。

    老者倒也不含糊,伸手去接驳琴弦,那蒙古军官用刀压住他的手,笑道“你就用一根弦拉,你若不会,我就用这把刀拉拉你的脖子试试。”茶摊外的蒙古兵们一阵哄笑

    老者骨头倒甚硬,冷笑了一声,道“人生七生古来稀,人老朽今年刚好六十挂零,也算活够本了。”

    那蒙古军官一笑,转头去问茶摊里的其它人,道“你们也都活够本了吗?”茶摊里的人都吓得面无人色,暗恨老者招摇,还哪里敢吭声。

    蒙古军官转过头来笑道“若是你唱不起来,这里的人可都要受罚。”

    老者面色涨得足赤,嘴唇哆嗦却说不出话来。王幸嘴里又冷哼一声,一幅看好戏的模样。

    “老人家,我拉琴,你唱曲,可好?”方停君突然微笑着cha嘴道。他话一出口,王幸与杨林儿均错愣不已,万万没想到方停君此时会招惹这种麻烦。

    “这位军爷说让你唱曲,并不一定要你拉琴,他老人家必定说话算话。”方停君微笑着又道,他的手已经从同样惊愣不已的老者手中接过了琴。

    蒙古军官见这档口还有人不怕死的揽祸,嘴里冷笑一声,不置可否,只把手放在桌上那把刀上。

    方停君架起胡琴,笑道“军爷们行军打仗,我们唱首吉利点的,就沈括的《凯旋》吧。”

    他的手微微一动,胡琴悠悠,曲音颤动。此时老者岂敢相强,跟着琴音便唱了起来。“马尾胡琴随汉车,琴声犹自怨单於。弯弓莫s,he云中雁,归雁如今不见书……”老者沙哑的嗓音配上胡悠远凄凉的弦音,把诗中盼归的意境发挥的淋漓尽致。

    茶摊外的军士们均是征战多年,闻音便莫名的想要泪下。那名蒙古军官心中一惊,那微带忧伤曲音浑厚委婉,竟然听不出是用一根弦拉的。再见眼前的拉琴人,白衣黑发,虽然斗笠遮住了大半张脸,帽沿下那张微弯的嘴角轮廓分明,扶住胡琴的手白皙修长,堪称完美。尽管周遭的环境喧闹嘈杂,可是他却像遗世独立的莲,宁静孤寂。勿用听琴音,只就眼前这幅画面便足以引人入胜。直到一曲终了,四周人还兀自唏嘘不已。

    这位蒙古军官正是汪德臣,他原本是北路军的副领与同时同领中路军的贴哥火鲁赤在重庆附近,攻打台州,可惜守将王坚甚是了得,围攻打了月余仍是久攻不下,倒是兀良合台这里屡战屡胜,蒙哥索xi,ng调汪德臣过来配合他,攻打南宋水军,想要水陆并进重庆。

    汪德臣心中一动,嘴里冷哼道“好琴艺。”手一伸就想要去掀方停君的斗笠,谁知一伸之下竟然没有触到他的斗笠,再一伸,还是没有触到,那手的距离始终离着斗笠只有那麽寸许,却怎麽也抓不着。

    汪德臣心里大怒,他年少得志,自许文才武艺,何曾在人前丢过这种脸。人猛地一站起来,手一伸一切,指间快速扫向方停君扶住斗笠手的脉门,却被一个脸面四方的人挡住。

    杨林儿赔笑道“军爷,我这位小兄弟生xi,ng害羞。还请军爷原谅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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