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东欲言又止的看着陆敏之,陆敏之哪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笑着说“怎么你怕我赌气不要吗”陆敏之垂下眼帘,“为了个有妇之夫寻死觅活,我还没傻缺到那种程度。”
他一点都不想死,就算没有姚烈,他也想继续活在在这个鲜活的世界。
杨东犹豫道“可是长途跋涉会不会对你的身体有影响”
陆敏之道“那也比在这里等死强。”
杨东道“不可以将肾源移到这里来吗”
陆敏之冷笑“然后再让人买走”
杨东一愣,然后沉默。
宋成拍拍杨东的肩膀“最起码之之康复的机会很大。”然后对陆敏之说,“去台湾的事情我来安排,你好好休息。”
宋成走后,杨东关上病房的门,小声说“你说,上次被买走肾的事情是姚家那边搞得鬼”
陆敏之青白的脸上浮现出一抹讥讽笑“一开始我还不敢确定,现在呵呵,让老爷子这么不顾身份,他还真是看得起我。”
“你是说,是菱纱偷偷忙我们的忙”
陆敏之低声道“上次的事情若不是那些人干预的,菱纱也不至于这么偷偷摸摸,至于能不能瞒的住,就看她的手段了,不管怎么样,我都该感谢她。”
陆敏之不想去想菱纱被发现后会不会受到严厉惩罚,他没有别的选择,他想活着。
两天后,陆敏之在宋成的陪同下飞往台北,进了台北最好的医院。
三个小时的飞机加上两个小时的车程让陆敏之疲惫不堪,他从来没想过自己也会有这么虚弱、这么没用的时候。
不过,新生的希望就在眼前,还是让他无比喜悦。
陆敏之一到医院就做了详细的检查,医院立刻制定手术方案,一切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主治医生特意过来进行了安抚,陆敏之对未来充满了希望,他从来没想现在这样渴望有一具健康的身体。
宋成一直陪在陆敏之身边忙前忙后,各种手续也是他在处理,陆敏之心里充满感激。
陆敏之的眼睛一直看着宋成,一张消瘦的脸上只有那双眼睛充满神采。
宋成抿了抿他额前的头发,心疼不已,曾经那个在舞台上神采飞扬、激情四射的男人,如今只能躺在病床上,靠着药物维持生命。
宋成给陆敏之掖好被子“你好好休息,把身体养好,手术的日期定了之后我会通知你。”
“谢谢。”陆敏之闭上眼,复又睁开,宋成也在看他,陆敏之心中一动,脸上染了一丝红晕,“哥,我以后认你做哥哥吧。”
宋成一愣,没有说话,看着陆敏之有些失神。
陆敏之失望的闭上眼,突然觉得自己很无耻,宋成已经对他照顾的无微不至了,现在他还想占有的更加理所当然。
陆敏之自嘲的勾起嘴角,看来自己真的是感情缺失太严重了
宋成突然笑了,在他额头上轻轻一吻“你一直是我的弟弟。”他的眼神特别认真,“一直都是,现在,将来”
家人和朋友是不一样的定义,家庭的温暖也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朋友能给的。宋成这是对他的承认,是对现在的陆敏之的承认,也是对以前的感情的了断。
陆敏之睁开眼,突然感动的想哭,重重的点头,吸吸鼻子“等以后你老了我给你养老”
宋成失笑“我只比你大两岁,等我老了,你也差不多了”
“那我尽量比你老的慢一些”
宋成摸了他头一下,说道“废话真多,睡觉”
陆敏之手术那天,在手术室门口对宋成说“哥,我一定会活着出来的”
手术室的门还没关上,陆敏之似乎听到宋成在外面喊道“之之,肖遥生了。”
虽然说肾移植手术成功率很高,但是陆敏之一想到要在自己身上动刀子,还要将他的肾脏掏出来换上别人的,就一阵头皮发麻,从心理上不自觉的产生一种抗拒。
也许新生命的降临真的能带来福运,当听到肖遥的孩子已经降临到这个世界的时候,陆敏之突然就不怕了,他好像隔着无尽的时空听到了那从远方传来的婴儿啼哭声,让他无比期待健康幸福的未来。
肖遥生产的时候着实让杨东心惊胆战了一番,肖遥离预产期还有一个星期的时候就生了,打了毫无经验的杨东一个措手不及,手忙脚乱的将肖遥送到医院,大冬天的紧张除了一身汗。
杨东从电视上看到的,女人生孩子的时候都是不要命的扯着喉咙喊的。偏偏肖遥生的时候,产房里面一点动静都没传出来。
杨东就心肝胆颤的担心的要命,再加上肖遥在本市没什么亲戚朋友,等在产房门口的就他一个人,连个分担压力的人都没有,更加增加了他的焦虑。
肖遥从下午三点二十进去到了晚上九点才出来,杨东看过红彤彤像个小猴子似的婴儿宝宝,确认了大人孩子都平安之后,整个人都虚脱了。
妈的,比他自己生孩子都累
肖遥生了之后,杨东的事情还没完,逍遥家里没来人,前前后后都是他在打理。
每天亲自严格按照日程表给肖遥送汤送水补身子,忙前忙后的照顾着,不知情的都夸肖遥好福气,找了个好男人,这让两人尴尬不已,又不能解释。
女人坐月子是大事,尤其是在中国,有很多忌讳,杨东哪里懂这些个肖遥出院后,杨东就花钱请了月嫂照顾肖遥,这才让杨东有机会松一口气。
杨东心想,有了这一次,等什么时候他媳妇儿生孩子了也算是有经验了。
陆敏之的手术很成功,接下来的日子还要住院观察排异反应。
当麻醉散了之后,陆敏之醒来,虽然身子还不能动,身体依旧虚弱,外形依然枯瘦如柴,但是他却觉得身体中充满了生机勃发的生命力,那种犹如新生的旺盛活力让他感激的落下泪来。
虽然说死过一次,在另一个人身上重生过一次,但是,他却觉得,这次才是真真正正的重生。
没有经历过死亡威胁的慢慢煎熬,永远不能体会那种恐惧和悲伤,也永远不能体会那种重获新生之后喜极而泣的感觉。
宋成伸手抹掉她眼角的泪花,笑容温和而包容。
陆敏之清新的掀开被子伸出双手,期待的看着宋成“哥,抱我一下”
宋成果然伸手抱了他,陆敏之激动地又哭又笑“我还活着,我不用死了,我还活着”
宋成也红着眼眶分享着他的激动,他的感动。
接下来的日子陆敏之就理所当然的享受着宋成照顾和体贴,虽然饮食上严格限制了低盐低糖,每天只能苦哈哈的吃各种淡的没有味道的食物,但是陆敏之却无比满足。
当四个月后,陆敏之出院,真真正正脚踏实地的站在医院门口的大地上的时候,他激动地想要大叫来宣泄心中难以言喻的复杂情绪,实际上他也这么做了。
虽然接受了来自各方像看神经病一样的眼神,但是他一点都不在意,看谁都十分顺眼,甚至跟不认识的人打招呼,弄得人家莫名其妙,然后远远的躲开。
陆敏之站在医院门口傻笑不已,宋成用宠溺且怀念的眼神看着他做出各种无厘头的事情,抑制不住脸上的喜悦。
陆敏之用力的拥抱了宋成“哥,有力的手臂,健壮的身体,你感觉到了吗感觉到了吗”
宋成笑道“是啊,年轻充满活力的身体,你康复了”
陆敏之兴奋地嗷嗷叫着围着宋成跑了两圈,整个人快高兴疯了。
“快快快,我迫不及待的要回去让肖遥和杨东看看我的新形象,妈的,几个月前的那挫样儿让他见鬼去吧,哈哈哈”
陆敏之和宋成出院后马不停蹄的飞回a市,他想肖遥,想还未蒙面的小宝宝,他迫不及待的想让他们看看现在的自己,新生的自己。
肖遥的身材恢复的不错,虽然比起怀孕之前仍然胖了一圈,比起怀孕的时候好看太多了,而且看起来更加丰腴,身上撒发着让人沉醉的母性光辉。
陆敏之对小宝宝爱不释手,老是爱逗弄她。
小宝宝才几个月大,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陆敏之对着她睡着的小脸蛋也能戳半天。
小家伙年纪小,脾气可不小,经常被弄醒,虽然不爱哭,但是有的是法子折腾人,陆敏之每次抱她都有伸胳膊又踢腿,嘴里咿咿呀呀的说着火星语,把陆敏之稀罕的不行。
陆敏之彻底沦为了奶爸,不但亲自包圆了照顾小宝宝的工作,连洗尿布的任务都当仁不让的承包了虽然他大部分时间洗的都是自己的衣服,每次抱起小家伙都会被尿上一身,陆敏之怀疑,小家伙是不是形成条件反射了
仰头看着眼前精致熟悉的小别墅,陆敏之有些迷茫的压了压头上的帽子,也不知道搭错了哪根筋,买个菜怎么走到了这里
他穿着黑色的风衣,带着很不搭的鸭舌帽,手里拎着装满了青菜的菜篮子,眼巴巴地望着别墅里面,看起来傻里傻气的。
一辆黑色的轿车从他身后缓缓驶过,停到了不远处的雕花镂空的大门外。
陆敏之寻着声音望去,一个高大挺拔的男子从后坐下来,一个娇小可爱的女人紧随其后从另一边下来,然后走到男子身边,自然的挽起他的手臂。
陆敏之愣愣的看着姚烈,心中五味杂陈,姚烈依然英俊绝伦,一年的时间没让他的外表发生任何变化,再看那年轻漂亮的女人,陆敏之不得不承认,两人确实很登对。
黎叔从副驾驶的位置上下来,看到陆敏之显然一愣。
陆敏之面无表情的摸了摸心脏的位置,转身走开,心中为仍然看到姚烈心动不已感到不齿。
被人这样盯着看姚烈怎么可能没有发现
他转头对上一双情绪复杂至极的眼睛,脚步不自觉的就要往那边挪去,他看不到那人的全貌,可是仅仅看到那个瘦削的身影就让他心跳加速。
黎叔拉住了他“少爷,老爷子正等着你呢”
姚烈向着那边望了一眼,那个身影已经走出很远了,最终他收回了脚步,却挣开了明一一挽在他胳膊上的手“走吧。”
陆敏之边走边从口袋中掏出手机,熟练地按上几个数字,拨出去。
等那边接了电话,陆敏之才冷冷道“老爷子,我是陆敏之,你说过,如果我离开姚烈,你会给我一些补偿。”
“阿烈已经结婚了。”
陆敏之轻笑“这我当然知道。”
电话那边,老爷子摩挲着手杖上面打磨的光滑的龙头,沉默一会儿,问道“好吧,你想要什么”
“钱。”
陆敏之挂了电话,看着手掌中用了四年的银色手机,因为定期包养,这只手机现在看起来还像新的一样。
陆敏之轻轻抚摸着上面一个又酷又可爱的小陶人手链,眼中闪过一丝不舍,但是很快就被一抹决然取代。
陆敏之将手机连同挂链顺手塞进了路边的垃圾桶,嘴角扯起一抹讽刺的笑“拜拜了您呐”
作者有话要说:3再也不虐之之了,真哒
、第六十九章
陆敏之陪着陆琰小公主睡了午觉,然后吃了下午茶,把小公主交给保姆照看,这才开车从普罗旺斯他们居住的小别墅到了城中的一家老酒馆。
对了,陆琰就是肖遥的女儿,因为她从小就认了陆敏之为父亲,所以干脆跟着陆敏之姓陆。
四年前,陆敏之带着肖遥和小公主跟着宋成去了美国,在美国住了一年才来了肖遥心心念念的普罗旺斯,这一待就待了三年。
陆敏之将在这里买房子剩下的钱大部分都投到了宋成的公司,每年都能得到不菲的分红。
生活稳定下来之后,陆敏之在一家网络公司里找了一份工作,做回了上辈子的本职,他还是挺开心的。
因为表现的不错,不到半年就从小职员升职到了技术部小主管,管理着十来个人,工资也长了一倍。
以前只要对着计算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升职了接触的人接触的就多了,最起码每星期的例会能见到公司的oss一面。
陆敏之的顶头上司也从一个中年胖男人变成了法国青年小帅哥。
公司里亚洲人很少,比陆敏之长得帅的就更少了,在西方人眼中东方人有一种十分吸引人的神秘美感,所以小帅哥就这么被陆敏之吸引了。
法国人都比较浪漫,小帅哥也不例外,尽管他是个同性恋
小帅哥每天给陆敏之送玫瑰花,送巧克力,当着公司部门所有人的面毫无顾忌的向陆敏之求爱。
在别人眼中这些都挺浪漫的,但是陆敏之完全没有这种文艺细胞,他对玫瑰花无感,对巧克力无爱,当着许多人的面求爱的的行为在他眼中也相当傻逼。
那小伙子长得倒是挺好的,陆敏之就是受不了他总爱玩儿浪漫的性格,看起来虚浮不踏实,更重要的是外国佬真的不是他的菜。
陆敏之拒绝多次,小伙子依旧我行我素,完全把陆敏之的拒绝当成了害羞,因为他听说中国人都比较保守,喜欢欲拒还迎
陆敏之不胜其扰,最后只好辞职不干了。
后来肖遥也出去工作了,陆敏之不放心把才不到两岁的陆琰交给外国保姆,索性也不出去工作了,就在家里当起了全职奶爸。
陆敏之在看孩子的间隙也会做一些兼职软件开发的工作,也能卖些钱,不过这点钱他并不看在眼里,也就是个人兴趣。
肖遥最近爱上了红酒牛肉,陆敏之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给她做一次,家里的红酒没有了,陆敏之这才出来买。
陆敏之刚来普罗旺斯的时候着实被这里大大小小的酒馆坑了不少钱,后来慢慢的,终于被他找到了一家价格物美价廉的小酒馆。
陆敏之熟稔的和中年店老板打了招呼,闲扯了几句,买了红酒,顺便从他们家买了一些葡萄酒和松露巧克力,陆琰小朋友爱吃松露巧克力,不过陆敏之不敢给她多吃,怕吃坏牙齿。
夏季的普罗旺斯十分炎热,现在离夏天好有些日子,天已经开始热起来了,傍晚的时候总算清凉许多。
普罗旺斯无论什么时候都不会缺少游客,陆敏之总是在这里看到许多外国人,虽然对他来说,除了黄种人,白人和黑人大部分都长得都差不多,但是他还是能听出他们的语言的不同的。
当然,在这里也能看到一些说着中国话的老乡,陆敏之每次听到乡音都感觉十分亲切,在这里除了肖遥,没人会跟他说中文,就连陆琰,在大环境的影响下,和他说话时总是中文中夹杂着英语或法语,甚至有时候还会混杂着当地的俚语。
陆敏之坐在外面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发呆,等着老板给他装好酒拿出来。
陆敏之总是爱发呆,他以前没有这个习惯,自送换肾之后他就添了这么个毛病。
以前听说器官移植的病人痊愈后有些人会染上器官者的一些习惯,据说一个美国心脏移植成功的女人痊愈后,突然间就爱喝啤酒了,她以前完全对啤酒没感,而将心脏捐献给她的那个人是个啤酒迷。
陆敏之想,说不定他身体里这颗肾的原主人就是个爱发呆的家伙。
陆敏之眼神没有焦距的看着一个穿着白体恤、牛仔裤、带着鸭舌帽、背着照相机的东方女孩越来越近。
那女孩子十分大方的坐在了陆敏之对面,眼神中闪着兴奋地光芒“请问你是陆敏之吧”
“嗯”陆敏之回过神来,有些迷茫的问,“什么”
女孩看起来二十多岁,陆敏之看到她突然想起和逍遥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肖遥当时也是这种惊喜的表情。
不知不觉已经过了十年了呢
“你一定是陆敏之,risg成员之一的陆敏之。我刚刚还以为认错人了,幸好我多看了几眼,要不然就错过了”女孩趴在就关窗户上用英语喊道,“老板,能借我一支笔吗”
酒馆老板迷茫的看着她,耸耸肩摇头表示自己听不懂。
陆敏之好心的帮他们翻译,老板十分友好的将他记账用的签字笔从窗口递出来。
小姑娘千恩万谢的向老板道谢,然后期待的看着陆敏之“男神,能给我签个名吗当年我和我姐姐都非常喜欢你”
陆敏之一愣,被认出来已经很意外了,没想到还有人向他要签名。
陆敏之失笑“我已经不是明星了,再说,我是个同性恋,你难道不应该唾弃我吗”
小姑娘露出一口亮晶晶的小白牙,笑的特别甜“我不歧视同性恋,再说,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国内已经有明星公开出柜了”
陆敏之听了心中实在不是滋味,这才几年,国民思想已经开放到了这种程度,要是早几年,他何至于灰溜溜的逃出国
陆敏之一手支着下巴,一手拿着笔虚空划了一下,笑道“你想签在哪里”
女孩被他这个慵懒帅气的笑容迷翻了,差点激动的尖叫出来,扯下系在腰间的米白色外套,铺展开“签这里签这里”
陆敏之在她外套上龙飞凤舞的签上了自己的大名,笑着说“好几年没写过了,有点手生,凑活看吧”
女孩爱不释手的抱起外套“没有没有,还是一如既往的气势恢宏,反正我也看不懂写的啥”
陆敏之也笑了,确实,明星的签字都是设计过的,虽然看上去好看,但是能一眼认出来写的啥的还真是不多。
女孩眼中闪着兴奋和小心翼翼,晃了晃手中的照相机“男神,跟我合影一张吧”
陆敏之一如既往的好说话“行啊,跟美女合影,我的荣幸。”
和可爱的小姑娘分开后,陆敏之开车回家。
一推开门,一团粉红的小肉丸子像个小炮弹似的冲过来,陆敏之赶紧放下手中的东西接住她。
小肉丸子仰起脑袋可怜巴巴的看着陆敏之“爸爸,吉米的尾巴又掉了”
陆敏之抱起她,用法语对她身后的保姆说“雅克林太太,请将这些东西拿去厨房。”
陆敏之板着脸对小女孩说“琰琰,你又不听话,不是说不能拽着吉米的尾巴到处跑吗”
吉米是一只布偶老鼠,尾巴长长的,陆琰最爱拽它的尾巴,可怜的小老鼠尾巴已经掉过好几次了。
小女孩似乎一点都不怕陆敏之,伸出胖胖的肉爪子没大没小的扯着陆敏之的脸“之之爸爸,扮黑脸是女强人的事情,你的本分就是好好照顾我,然后哄我开心”
陆敏之d
这个家里,肖遥上班,陆敏之在家看孩子,有一次陆敏之戏称肖遥赚钱养家的女强人,自己倒像是个吃软饭的,结果被这小丫头听到记住了。
肖遥对陆琰管束很严,小丫头最怕她妈妈生气,因为会受罚,有时候还会挨揍倒是陆敏之总是宠着她,就算做错事也会先跟她讲道理,不会动手,她一点都不怕他。
身后的门再次被打开,肖遥进门看着站在门口的父女俩“怎么不进去”
“爸爸出门刚回来。”小胖妞扭啊扭,从陆敏之身上滑下来,跑到逍遥身边“妈妈,我帮你拿包。”
肖遥摸了摸她的发顶,低头亲了她一下“乖”
小丫头一脸认真地看着两人“爸爸妈妈,我有礼物要送给你们”
陆琰从小口袋里掏啊掏,掏出两只扣在塑料外壳中的两只戒指,黏在一张小小的卡片上。
塑料外壳黏的很结实,小家伙抠了半天没抠出来,似模似样的叹口气“爸爸,你帮我。”
陆敏之打开,一大一小两只不锈钢的圆环戒指,做工很粗糙,卡片上用十分魔幻的法语单词写着“魔幻婚戒”,一看就是哄小孩子玩儿的。
小家伙拿过戒指先给陆敏之带上一只大的,再给肖遥带上另一只,认真的说“这个是我最喜欢的卡卡脆里面的奖品,雅克林太太说,婚戒就是要一只戴在妈妈手上,另一只戴在爸爸手上,然后爸爸妈妈就能永远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啦”然后拍拍自己的小胸脯,“当然还有他们的小公主”
陆敏之和肖遥对视一眼,都有些哭笑不得。
不过,还真没办法和一个四岁的小孩子解释,他的爸爸妈妈其实不是夫妻
作者有话要说:3喵的,码字龟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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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傅博懒散的坐在沙发上,看着办公桌前看都不看他一眼认真办公的好友,撇撇嘴不满的说“好歹我百忙之中来看望你,这就是你的待客之道。”
姚烈头也不抬“要喝什么叫助理给你弄,要是没事找事,出门右转,出去的时候记得把门带上。”
傅博站起身,走到办公桌前,拿出手机点了几下,找出一张图片,伸到姚烈眼前晃了一晃,嘴角噙着一抹似笑非笑“哦那这个我就”
只见姚烈慕的瞠大眼睛,猛地站起身,把身后的座椅差点带翻,一把夺过手机,手激动的有些轻颤。
“这照片哪里来的”
那是两个人的合影,男人高挑英俊,带着温和有礼的笑容,女孩灵动可爱,笑容甜美可人,夕阳洒下余晖,给整幅画面蒙上了一层朦胧温暖的薄纱。
傅博这时候还在拿乔,仰头看着天花板,吹着口哨就是不搭理他,姚烈眼睛都急红了,拽着他的前襟,将他拉近,狠狠的瞪着傅博,恨不得立刻扒开他的脑袋亲自找出照片的来历,吼道“快说,这照片是哪里来的”
傅博像是被掐了脖子的鸡,被勒得直翻白眼“妈的,你你先放手”
姚烈慢慢松开手,呼吸有些紊乱,尽量让自己镇定下来“说吧。”
傅博得了机会立刻退后两步,离姚烈两步远,弯腰咳嗽起来,心里有些后悔,妈的,这个死小子真是魔怔了,一听到跟陆敏之有关的消息整个人都疯魔了,哪还有平时的死气沉沉
真不知道一个男人有什么好的,姚烈竟然被他迷得三癫五倒的,都这么多年了还念念不忘。
傅博有些可怜起明一一来了,多漂亮善解人意的一姑娘啊,姚烈一恢复记忆就和她离婚了,而且还是为了个男人,想来她心里定然不好受的。
不过,那也就一点怜悯罢了,再多就就没有了,毕竟他的朋友是姚烈,无论他觉得姚烈怎么不靠谱,也比那个女人要亲近的多。
姚烈不停地催促道“你快说啊”
傅博在姚烈的瞪视下,慢条斯理的整了整衣服,然后走过去“电脑给我。”
姚烈让出地方,傅博坐过去,先登录了自己的微博,姚烈皱眉道“你等微博干嘛先干正事行不行。”
傅博白了他一眼“你有点耐性好不好”
傅博登录微博,用鼠标点了几下,终于找到了一条微博“啧啧,这年头同性恋都这么受欢迎。”
你们猜我在普罗旺斯遇到了谁我的男神陆敏之,你们还记得他吗天呐,他还是那么帅气迷人,而且人也和以前一样温和平易近人,不但答应给我签了名,还跟我合照,幸福死了,幸福死了#如果他不是同性恋,我一定要嫁给他#。
下面附上的照片俨然就是傅博给姚烈看到的那张。
女孩的堂姐是个着名插画家,看到这条微博的时候顺手转发了,堂姐的粉丝十几万,接着转发,这个插画家恰好有那么几个同样很出名的画手朋友,同样转发,然后再被粉丝转发,不知不觉就这么扩散出去了
这条微博评论过万,转发量已经达到了几十万,被人遗忘多年的陆敏之再次被人们提起。
陆敏之在娱乐圈里混了五年都没上过微博热议,没想到时隔四年,他都不混娱乐圈了反而上去了
不过姚烈在意的显然不是这个,他脸上扯开一个僵硬的笑容“原来他在普罗旺斯。”
姚烈从来没想过失去记忆这么狗血的事情会发生在他身上,失忆或者说催眠
是的,催眠
秃鹰佣兵团里有一名十分厉害的女催眠师,姚烈曾经不止一次和她并肩作战过,他们的任务也因为这名催眠师的存在,难度降低了很多。
他亲眼看到过某个小国的重要领导人在高低警惕的情况下依然被轻而易举的催眠,问什么说什么。
可是,他没想到有一天,那个人的催眠术会用在自己的同伴,用在他身上。
催眠术对于越是心志坚定的人起到的效果越小,所以他们选择了在姚烈最虚弱的时候动手。
姚烈去南美帮助师父训练新团员,危险性并不高,但是没想到师父会再次邀请他执行新任务。
他曾经犹豫过,任务中受伤是家常便饭,他不想因为这个让爷爷和陆敏之担心。
可是师父亲自邀请,让他狠不下心拒绝。
姚烈从小被扔到佣兵团里训练,师父虽然严厉但是却教会了他很多东西,每次他受伤都是师父亲自给他上药,给他无声的安慰,对一个从小缺乏父爱的孩子来说,那个人就像是父亲一样。
还有一点大概就是身体里的冒险因子作祟了,姚烈从十八岁成年之后离开了佣兵团,回家后,每天都生活的安逸舒适的环境里,这种突如其来的冒险机会很容易就挑起了他的兴趣。
他们这次的任务是辅助一个南美的小国的部队完成对一个大毒枭的围剿,这种任务在佣兵团里危险评定等级中只能算是中等,算不上多危险,姚烈没犹豫多久就同意了。
任务完成得很顺利,却没想到在回程的路上,整个队伍遭到了仇家的截杀。
雇佣兵就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的行当,只要出的起钱,什么任务都接,其中自然不乏杀人买命的勾当,佣兵团也因为这样结下了不少仇。
任务完成后,大家的装备都消耗的差不多,在面对这中同等级的佣兵团的的截杀中,应付得极为吃力,只能狼狈逃窜。
混乱的枪战中,姚烈身上擦伤无数,最严重的一处便是头上的撞伤,回到大本营时,他的整张脸都已经被血染红了,意识也越来越薄弱。
再醒来时,姚烈就忘记了许多事情,并且身边多了一个女人。
明一一是师父的女儿,算是姚烈的小师妹,不过,她并不是一个雇佣兵。
师父的妻子在一次仇杀中受到牵连死亡,师父不忍心女儿也同样下场,从小便把她送到了纽约,由她的姨妈抚养,远离危险。
师父每年都会去看望她,大部分时间会带着姚烈,姚烈平时训练很枯燥,难得有这么好的放风的机会,自然不会错过。
明一一乖巧听话,性格温善,再加上是师父的女儿,姚烈一直把她当成小妹妹宠着。
姚烈醒来后,脑海中就增加了和明一一相恋的记忆,那些记忆就像是生硬的图片,像在他脑海中放映着的幻灯片,更像是看到了别人的事情,他完全不能感同身受,他的感觉还停留在十年前,自己把它当成小妹妹的时候。
但是那确确实实是存在他记忆当中的,他反驳不了。
爷爷年纪大了,身体越来越不好了,他想看到姚烈成绩立业,娶妻生子,既然和明一一有情,那么结婚便水到渠成。
姚烈没有反对,对他来说,和哪个女人结婚对他没有差别,再说,他对明一一的感官还是不错的。
可是柯凉的一句话在他心里埋下了怀疑的种子。
姚烈结婚,他的那些朋友自然是邀请的,柯凉也来了。
其实,大部分人听到姚烈要结婚的事情都非常吃惊,只不过,在人家的婚礼上,问些不该问的总怕范了别人的忌讳。
连柯凉也只是说了句“没想到你这么突然就结婚,以前都没听你提起过,你不是一直把明一一当妹妹吗”
在姚烈的记忆力,自己和明一一相恋至少两年,这么长时间,为什么大家都好像没听说过一样
但是紧随而来的婚礼没有给他打破沙锅问到底的时间,他也不能因为这么点疑问就弃婚礼不顾的,毕竟来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他不能给姚家丢脸。
当他为明一一戴上戒指时,心里莫名的觉得有些空空的。
当司仪高声唱道“请新郎亲吻新娘”时,姚烈看着明一一涂成大红色的饱满嘴唇,没来由的有些腻烦,所以,他只是在她脸上轻轻碰了一下。
当婚礼结束时,姚烈再问柯凉,柯凉也没有多说甚么,只说觉得这么早结婚有些意外,再问其他人也是同样的说辞。
只有珂珂看向他的眼神里充满了控诉和不满,但是也没有说什么。
但是姚烈却感觉到了有什么不对,不过,这个时候他并没有往陆敏之身上想,因为在他心里,爱上一个人已经很不可思议了,更何况那还是一个男人
他从来没把陆敏之的说辞当真,连爷爷也只是说,不必要的麻烦,该断就断,他就以为,陆敏之就是那些不必要的麻烦。
直到四个月后,和陆敏之最后一次见面,那天,那双痛苦绝望又决然的眼睛,像是一把钥匙,开启了他那些被封印的记忆。
自那天以后,姚烈脑海中总是不经意的闪过那双眼睛,晚上做梦的时候会出现一些零碎的画面,她一直以为那只是一些莫名其妙的梦境,等到他全部想起来,已经又过去了好几天。
当他再去找陆敏之的时候,早已人去楼空。
当他知道是明一一算计了他的时候,他差点把那个女人掐死,但是他却没想到会牵扯出更加残忍的真相。
他的爷爷亲口承认,这一切都是他的算计,他的安排,他不过是利用了明一一对姚烈爱而不得的心。
姚烈不知道要怎么面对那个从小把他养大的老人,他最尊敬亲近的爷爷才是迫害他心爱之人的最苦祸首。
姚烈的心中充满了痛苦和悔恨,痛恨自己的自以为是,痛恨自己的得意忘形。他早就该想到向他爷爷那样一个强势的人,怎么会允许自己的孙子这么轻易的就跟个男人在一起
当他把那一年里陆敏之的所有状况都搞清楚的时候,恨不得自己一头撞死。
在陆敏之被病魔折磨的生不如死的时候,他不但没有陪在他身边共度难关,反而对他冷言冷语,说了许多无情的话,还和别的女人结婚。
他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都在往陆敏之心口插刀子,每次想到陆敏之那种痛苦的眼神和面对死亡时无助的绝望,姚烈都心如刀绞,恨不得一刀一刀剐了自己给他出气。
他发了疯的满世界找陆敏之,每天被懊悔和痛苦淹没,夜不能寐被噩梦折磨,每天沉浸在和陆敏之过去的幸福时光里,每一天都心如刀割。
恐惧每时每刻都在折磨着他的神经,分别的时间越长他的恐惧越深,他害怕陆敏之对他的感情就这样磨灭在时间里,更害怕他已经爱上了别人,再也不需要自己。
他更怕,再相见,面对陆敏之时,爱意不再,只剩怨恨
作者有话要说:3流水账的一章
感觉玄幻了,脑洞大开,没点真事儿
、第七十一章
第七十一章
下午,陆敏之照例去幼儿园接陆琰放学。
陆琰看到陆敏之的时候黑葡萄似的眼睛顿时一亮,然后跟小伙伴们说了再见,颠颠儿的向着陆敏之跑过来。
两只羊角辫一甩一甩的十分可爱,白色的小兔子背包也在她背后跟着一蹦一蹦,等她跑到陆敏子身边时,背包的袋子已经快脱了下来,小兔子已经滑到了她的腿弯。
才跑了几步,小胖妞就呼呼的喘起了粗气,“爸爸”
陆敏之蹲子,给她把背包拿下来,笑着说“琰琰,你该减肥了,才走几步路就喘成这样,这是虚胖。”
别看小家伙年纪不大,但是也知道太胖了是不好的,因为穿衣服不漂亮。
小胖妞鼓起了白白的包子脸,十分不高兴呲了呲一口整齐的小白牙。
陆敏之摸摸她的额头“走吧,回家。”
小丫头撅着嘴,张开手臂,陆敏之笑道“你不嫌热啊”故意逗她,“你不知道你胖胖的小身体里要散发出多少热量”
小丫头张牙舞爪的扑上来,抱住陆敏之的大腿,四肢缠上,像个树袋熊一样直接挂在上面,大叫道“爸爸你变坏了,我不会上当的,你昨天还说我是最可爱的小公主,你这个善变的男人”
陆敏之哭笑不得,将她抱起“哎哟,你再长胖点,我就抱不动你了,小公主”
“哼,我才不胖,你不是说我这个样子才可爱艾琳娜才是小胖姑娘,比我胖好多好多哦,我们班里的男生真讨厌,他们老是欺负艾琳娜,一点都不绅士,胖又不犯法”
陆敏之笑问“那有没有人欺负你”
陆敏之以前听说过不少黄皮肤的少年人在西方国家,因为肤色原因被排挤的事情,因此对这件事情比较上心,就怕陆琰被欺负,造成心理阴影。
小丫头十分骄傲的扬起肉肉的小下巴“当然没有,如果有人欺负我,我就揍他”
陆敏之应道“要是真有人欺负你,你就教训回来,不过,要是打不过就跑,千万不能吃亏知道吗”
“那当然”
“但是,也不能自己惹事”
“我知道,我才不会惹事”
陆敏之抱着孩子在众多接孩子的家长群众左拐右拐,终于挤了出来,小胖妞这是乖巧的趴在陆敏之肩头上,之后出一对大眼睛看着后方。
小丫头突然道“爸爸,我怎么觉得老是有人在看我”
“大概因为你太胖了,引人注目。”
陆敏之其实觉得可能是这边亚洲人比较少,在一群黄头发绿眼睛的法国人中间,黑眼睛黑头发的东方人确实挺显眼的。
小胖妞撅着嘴“你再说我胖,我翻脸了啊我觉得肯定是我太可爱了才这么吸引人”然后一歪脑袋,骄傲的说,“算了,其实老爸你的美貌也很吸引人,不愧是我的爸爸”
陆敏之一拍她肉肉的小屁股,无奈的笑道,“琰琰,你跟宋航学的越来越自恋了”
宋航是宋成的儿子,今年才三岁。当初陆琰刚出生时,宋城眼馋的不行,回到美国就弄了试管婴儿。
宋航是个混血儿,漂亮的没话说,宋成教育的也很好,很懂事,唯一的让人无奈的就是这家伙小小年纪就自恋的让人牙疼,也不知道随谁
小胖妞不乐意了“我怎么会学那只小花孔雀,我可是姐姐,要学也是他学我”
小孩子对于谁大谁小总是看得很重,就是只比别人早出生一天那也是要把当姐的派头做的足足的。
等到了胖妞她妈这个年纪,想的就是怎么把自己的年龄往小了说,让自己显得更小更年轻。
小孩子的世界真难懂,尽管他们也是从那个年纪过来的
陆敏之将陆琰抱上副驾驶的位置上给她扣好安全带,小胖妞似模似样的叹口气,抹了把汗,普罗旺斯的夏天真是太热了
“爸爸,我们今年去哪儿度假避暑”
陆敏之进了驾驶位,一边发动汽车,一边说“还没想好,回去跟你妈妈商量商量。”
车子跑起来,陆琰就不再说话了,小孩子严格秉持着不跟司机聊天的原则,特别认真,一路上都很安静。
雅克林太太收拾完家务完成了一天的工作,晚饭并不用她做,她早早的就下班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