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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见的刀 第5节

作者:流年忆月 字数:22032 更新:2021-12-31 12:34:21

    风怡嘶声大喊:“萧离恨,我恨你”

    萧离恨脚步不停:“我知道。”

    “但是”风怡痛苦地跌坐在冷冰冰的地上,抓着外袍痛苦地泣道,“我也爱你。你找听蓉时,我一直看着你,你其实是个温柔的男人”她当然是爱他的,不然她不会让送信人下毒,让萧离恨知道这是一个陷阱,当然,她也恨他,所以才用下毒的极端方式提醒他。

    萧离恨却打断她:“我不是好男人,好男人不会让女人哭。”

    风怡一怔,撕心裂肺,声音嘶哑:“听蓉爱的不是你,是松风剑客,那晚她喊你名字,只是为了保护松风剑客”

    萧离恨站住脚,他没有回头,他用很低沉的声音说:“幸好,她没爱上我。”

    萧离恨走了,风怡抱着他的外袍泣不成声。

    “听蓉怎么可能不爱他,怎么可能不爱只是他太无情,听蓉心伤透,才转投向松风剑客的怀抱。”

    “我来这里,只是为了寻找听蓉的尸首,没想到会遇见他。”

    “他既然无情,为什么还要那么温柔,我很怕他的温柔,就是他的温柔毁了我们。”

    风怡捂着脸,絮絮叨叨,她不是自言自语,因为秦世遗还在听,但从未尝过情爱滋味的人,又能理解多少他根本不理解像萧离恨这样无情的人,为什么能得两个女人的爱。

    秦世遗将两把剑插入腰间,冷冰冰地跨过江氏兄弟的尸体,走向石门:“走了。”

    风怡从泪眼中抬起头,她太吃惊了:“你要带我走”

    秦世遗站在石门前:“走,还是不走”

    风怡惊喜道:“走,这就走”她当然要走,活了这么多年终于有人愿意带她走,她为什么不走

    身上外袍带着萧离恨的气息,腰的部位还染有萧离恨的血迹,风怡却觉得恶心至极,她为什么要对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上心,眼前有一位江郎才俊在等着她,她可以自由地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

    秦世遗虽然寡言少语,但他是好男人,他不会让女人哭,他还会带女人走。

    风怡跟在秦世遗身后,越看秦世遗越欢喜。她高兴的时候,就会说话,她会把自己知道的秘密告诉她喜欢的人,她喜欢用秘密吊着男人的心。

    “我是在找听蓉时,意外闯入这里的。我遇上了江氏兄弟,他们逼我探路,走进这里。你一定想不到江氏兄弟是谁。”风怡走在秦世遗的影子里,她抬头看他,她被他高大的影子笼罩进去,这就像是被高大的男人拥抱一样温暖。风怡很享受这种感觉,哪怕秦世遗不像其他男人那样会作出好奇的反应,她也甘之如饴。

    “他们是双生子,是逍遥王的长子和次子,也就是江三的兄长。”风怡略抬起头,秦世遗还是在走,他没有停下也没有过问,但他在听,只要在听,就说明他对她上心,风怡很满意,她继续说,“他们是最先发现藏宝图的人,可是被逍遥王发现,夺走了,他们恨逍遥王,想杀了他们的父亲,没想到反被他们的父亲下毒所害,一人变成了瞎子,一人变成了聋子。逍遥王找了八个武功高手,帮他一起寻宝,所以江氏兄弟恨侯天平等八人,因为这笔财富本来是他们的。”

    “逍遥王性格很古怪,高兴的时候他可以把全身家当送给陌生人,不高兴的时候可以杀光一个陌生人的全家。他得到宝藏的时候,是高兴的,他很乐意把宝藏分给侯天平八人,但是他们之中,有七个人做了不该做的事。”风怡冷笑,“一次宴会上,他们意外看到了逍遥王的妻子苏忆柳,武林第一美人,这个名号你应该听过,没有哪个男人见了她还不动心,所以他们爱上了她。他们是那时代的英雄,英雄就不能像狗熊一样调戏、强奸女人,但他们喝醉了,喝醉的男人会做一些自己平时从来不敢做的事,喝醉的英雄也成了狗熊。侯天平是最先对苏忆柳出手的,幸好被逍遥王发现,苏忆柳才没有事,但苏忆柳受到了惊吓,很长时间没让逍遥王碰她。”

    “逍遥王不高兴了,他不高兴的时候就会杀人全家,所以他骗来了侯天平,秘密杀了他,再夺走他的财产。苏忆柳还是没让逍遥王碰他,逍遥王想起其余六人看苏忆柳的神情,那是一种男人对女人充满欲望时才有的神情,于是他疯了,他怀疑那剩下的六个人也曾碰过苏忆柳,所以把他们也杀了。逍遥王杀到最后已经疯魔了,唯一剩下的风无痕是什么人当时江湖上的第一美男子,第一美男子与第一美人,岂非绝配所以他也对风无痕产生了怀疑,他约了风无痕密谈,然而在那时候,风无痕失踪了。”

    风怡幽幽诉说着往事,这些往事一定是真的,你可以怀疑别人的消息,但你一定不能怀疑青楼女子得到的消息。只有青楼女子,才能从醉生梦死的男人口中挖出秘密,还能让他们觉得,说出秘密是一件很轻松快乐的事。

    “苏忆柳本不该嫁给逍遥王,只因为他们找到的宝藏有前任武林盟主的手信,找到宝藏者,若男未娶女未嫁,可凭手信与武林盟结亲。这封手信只有逍遥王一人发现,所以逍遥王提了亲,将苏忆柳娶了过门。”风怡道,“但你一定想不到,苏忆柳是被绑着上的花轿,她在此之前,与一个书生私奔了两年,因为这事,武林盟脸面丢尽,对外称她卧病在床,后来逍遥王找上门,他们才将苏忆柳抓了回来。苏忆柳从未同逍遥王行过房,成亲当日她假装病发晕倒过去,后来以被侯天平伤害过为借口,逃过了一次又一次的行房,她很聪明,却不知道因为她的聪明,侯天平七人全家丧命。当然,这不能怪她,一个心里装有别的男人的女人,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别的男人的。”风怡表情变得很悲伤,她不恨苏忆柳,她甚至有点佩服苏忆柳,敢勇敢追求自己的爱情,她呢,她大半辈子葬送在这里,她遇上了爱的人,却没有勇气放下一切去追。

    “江氏兄弟和江三是逍遥王妾室的孩子,江氏兄弟与江三同父异母,他们性格不合,经常打架,是苏忆柳的到来,才让三兄弟的关系缓和。据说苏忆柳是很温柔的人,她虽然不爱逍遥王,却将三兄弟视为亲生儿看待,三兄弟年纪比苏忆柳大,但他们却很尊重她。”

    恐怕这就是为什么江氏兄弟看到苏忆柳的尸身时,神情温柔的原因。

    “苏忆柳是好人,好人都不长命,她嫁过来一年就走了,据闻是心病,无论哪个女人在有爱人的前提下,被迫嫁给一个她不爱的老男人,而这个老男人让她被迫背负几十条人命,她都会活不下去。” 风怡苦涩地道,“苏忆柳走后,逍遥王弄来一块玄天寒玉床保她尸身不腐,放入宝藏库,由于侯天平八人的名姓正好对应八卦,于是他将侯天平七人尸骸摆出九宫八卦阵,镇守八方,驱除阴邪,因他们曾伤害过苏忆柳,所以他们得向苏忆柳下跪,但不准看向苏忆柳,必须低头面壁忏悔。”

    难怪他们七人姿势古怪,原来是这个原因。空缺的东南角,一定就是留给风无痕的。

    “后来三兄弟矛盾爆发,江三使计断了双生子的胳膊和腿,下毒毁了他们,将死之际,是逍遥王救了他们,然后让他们进入宝藏库,做守墓人。他们恨逍遥王下毒害他们,却也感谢逍遥王给了他们活下去的机会,并守护他们这辈子最感谢的人苏忆柳。”

    只是守墓人,为什么能杀一千人,难道很多人知道宝藏库的秘密,每天都来闯墓

    秦世遗不懂,当他走出过道,打开机关门后,他就懂了。

    这是个熟悉的老地方,不久前他就来过,只身一人闯过这里,总共杀了三十七人,拿走了逍遥令。

    地狱关。

    没想到地狱关就连着宝藏库,两者之间只隔了一扇石门。机关在烛台上,秦世遗想不到,也没人想得到内有乾坤。

    江氏兄弟长年待在看不见天日的过道会很寂寞,寂寞的他们就会出到地狱关杀人,地狱关不缺高手,也不缺武功中庸却狂妄自大的人。二十年,一千条人命,日夜与高手对战,无论是谁都能被丰富的经验磨炼成一等一的高手。

    秦世遗面色一沉,他不禁去想,如果不是江氏兄弟过于骄傲,他们今天能不能杀掉江氏兄弟这个答案越想越可怕,因为答案越来越向否定面靠拢,等到定论时,他面色已变。

    不能,他们甚至会死在江氏兄弟手下。

    论武功,他们不及江氏兄弟,能拼的只有体力和耐力,假如江氏兄弟是很沉稳、不自傲的人,那么一定能在他们耐心磨尽前杀了他们。

    秦世遗手心沁出冷汗,幸好他闯地狱关时没碰上江氏兄弟,幸好今天还有萧离恨。

    地狱关已没有人,只有数不清的白骨,白骨是荣耀的证明,所以很多高手喜欢把白骨堆积在自己脚下,证明自己手握多少条人命。难怪苏忆柳的陵寝需要九宫八卦阵来驱邪,难怪江氏兄弟一身尸臭,更难怪这里叫做地狱关。

    风怡已被熏得呕吐,秦世遗面色也有点铁青。

    他们终于走出了地狱关,来到野外。新鲜的空气让他们如获新生,孤男寡女,他们可以用拥抱、亲吻甚至是更亲密的方式庆祝自己活着走出这里。风怡是这么想的,一个长年混迹在烟花之地的女人,都梦想着得到一个好男人的关爱。

    秦世遗却不那么想:“你走吧。”

    风怡的笑容凝滞,她以为自己错听,问了一遍:“你说什么”

    秦世遗重复道:“你走吧。”

    风怡愕然,她没有听错,秦世遗真的要她走:“为什么你不是要带我走吗”

    秦世遗道:“你已安全。”

    风怡眼里已有泪水酝酿:“荒郊野外,我孤身一人能去哪”

    秦世遗道:“天涯海角随你去。”

    风怡想起萧离恨说过的话好男人不会让女人哭。

    她落泪了,秦世遗也不是好男人,好男人不会让她孤身一人离开,至少会把她送到镇上,再给她一点银子。

    他让她走,她能去哪逍遥王已死,地狱关、快活路的守护人皆亡,守墓者江氏兄弟也丧了命,逍遥林再无庇护,过不了多久,贪婪的人们就会进来掠夺宝藏,逍遥林的辉煌也到此为止了。她若不走,她在这也过不下去。

    风怡垂死挣扎:“我告诉了你那么多秘密,难道都不能换你一点良心”

    秦世遗岿然不动,他甚至闭上了眼:“你要说,与我无关。”

    风怡惊愕地睁大杏眼,她以为找到了良人,殊不知还是痴心错付。她哭着跑了,天涯海角谁知道她还能去哪,但死在荒郊野外,成为野兽的腹中餐,至少还有点价值,贴着这些臭男人只会让自己失去一切。

    秦世遗仍闭着眼,他安静地站着,身形挺拔像高大的树,狂风暴雨都不能撼动他强壮的根。他不能倒下,倒下就意味着示弱,他绝不允许,哪怕他胸口的针已经刺入骨头,让他连呼吸都如被撕裂般疼痛。

    他试过很多种方法,想逼出银针,遗憾的是,带着恨意的银针将仇恨深深种在了他骨底,他逼不出。强忍着的冷汗在这时候才流下,针影响到了他行动和反应力,他甚至连移动一步都很困难。

    如果这时候有他的仇人出现,他一定陷入苦战,他不会死,但身上难免会留下几个可怖的刀伤。

    不幸的人总有他的不幸,秦世遗很不幸,就在他最不幸的时候遇到了不幸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

    欲知秦世遗遇上了什么人,且听下回分解今天爆字数更新,么么哒

    第12章 第十二章

    “苦行僧”,顾名思义,苦行的僧人,“苦行僧”丁注不但自己苦行,还喜欢让人享受苦刑。

    他是僧人,他不该杀人,可他却喜欢杀人,他杀人从不需要理由。只要他高兴,他可以踏平三座山寨,杀掉六百二十一人,将三大寨主的脑袋悬挂在寨门前。他杀人不会立刻杀死,他会慢慢折断那人的四肢,废了五官,敲碎全身骨头,最后再敲碎颅骨。他认为,这才是真正的苦刑,享受过苦刑的人才配下十八层地狱。

    现在,苦行僧丁注就站在秦世遗面前,思考要怎么给秦世遗苦刑。

    “你现在一定动都不能动,”丁注不但喜欢给人安排苦刑,还喜欢唠叨,“你受了伤,这伤一定很严重,它让你反应变得迟钝。你也一定很想拔剑杀我,但你的力气,只足够你刺出一剑,一剑不死,你不会再刺第二剑。我不会死,但你却会被我杀死。”

    秦世遗还闭着眼,他一向尊重对手,在杀人前,他会让对方拔剑,但他也有不尊重对手的时候,比如现在,他根本没将对手放在眼里。丁注没说错,他确实只能出一剑,但一剑已足够刺穿那唠叨的喉咙。

    丁注是江三请来杀萧离恨的,萧离恨不在,杀秦世遗也一样。

    他很自满,他比秦世遗高一个半头,魁梧一倍,只要他挥出他的千头禅杖,没有打不碎的东西,包括脑袋。他当然还不想杀秦世遗,他还没让秦世遗享受苦刑,他怎么舍得敲碎脑袋。

    所以他的千头禅杖敲向了秦世遗的膝盖,他算好了,他比秦世遗高大一倍,纵使秦世遗拔剑,最多也只能刺到他心脏下三寸的地方,可在那时候,比剑还长五寸的禅杖一定已敲碎了秦世遗的膝盖。

    他很高大威猛,但他头脑实在有点简单,他不知道秦世遗曾杀过比他还高半个头的巨人,一剑穿喉,他更不知道世上有一种武器,能无视体型和身高差。

    千头禅杖在秦世遗膝前两寸停下,丁注喉头赫然出现一个豁口,鲜血流下,如山般的巨汉轰然倒下,至死也不敢置信。

    秦世遗这才睁开眼,看着嵌入地底的树叶,叶片鲜绿,还带着露珠,看起来是新摘的。

    “是你。”他已不必猜,就知道是谁。除了萧离恨,还能有谁有如此功力,拈花摘叶便能杀人。

    可惜,丁注的身体没消失,这说明叶片还不是萧离恨真正的武器。

    丁注身后走来一个微胖的中年男人。

    男人面相普通,衣着普通,你实在找不到他有什么闪光点,如果不是他刚杀了一个人,你绝对以为他只是个好吃懒做的普通人。

    “你认得我”男人的声音有点沙哑。

    秦世遗道:“我不会感激你。”

    萧离恨的真面目被戳穿,他不怒反笑:“你救我,我也救你,我们一笔勾销。”说完,他掌心的石子打上秦世遗的肩井穴。

    秦世遗愕然,就是他身经百战,也绝想不到萧离恨会如此不按理出棋:“你”

    “这荒郊野岭的,你走不了,我总不能先找到小镇,借人家车,再来接你吧”萧离恨把秦世遗背了起来,“你虽然有些重,但我力气也不小,背你走上一段还是可以的。”

    “我能走。”秦世遗闭上眼,被人背着实在让他感到羞耻。

    “你如果能走,就不会赶她走了。你便是知道自己不能走,她跟着你会出事,你才让她走。”萧离恨戳破秦世遗的心思,笑容挂满脸上,好像看透人心很让她愉快。

    秦世遗不说话了,论嘴皮功夫,他不是萧离恨对手。

    “我知道你想知道什么,我用这张脸找到了她,送她到附近的小镇,给她留下了十万两银票。她不知道我是谁,我也不会让她知道。”

    她真的不知道吗恐怕未必,当一个女人爱一个男人爱到极致的时候,纵使他化成灰,也能认出来。风怡认没认出来,秦世遗不知道,他只知道,只要看到萧离恨的笑,他就能认出来。萧离恨不是因为爱笑才笑,他只是在用笑掩藏一些不想被人看到的情绪,比如痛苦和悲伤,一个人的容貌身形都能改变,但眼里的情感却无法改变。

    萧离恨其实不爱笑,但他总是会笑。比如他走到一半迷了路,在林间待了一夜差点成为野兽的腹中餐,他还是在笑,再比如当夜有三位高手要他们的命,他杀了他们,他还是很高兴地坐在他们尸首上笑。

    你绝对想不到一个人为什么能有这么多的笑容。

    不过当萧离恨到了最附近的小镇时,他笑不出了。

    他们现在站在客栈的柜台前,正对面是不耐烦地敲桌的老板。

    萧离恨掏出钱袋,只听叮叮当当几声响,十几枚铜钱掉了出来。

    萧离恨苦笑道:“我买了一坛醉仙酿,一坛价值一百两。”

    秦世遗道:“继续。”

    萧离恨道:“我到这买了口棺材,一套衣裳还有一点干粮。”

    秦世遗道:“最后。”

    萧离恨道:“最后我把十万两银票给了风怡。”

    秦世遗道:“所以。”

    萧离恨苦笑:“所以剩下的铜板只够我们买几个馒头,换一套衣裳。”

    秦世遗面无表情地掏出自己的钱袋:“不多。”

    萧离恨眼睛一亮,笑眯眯地打开一看,又不笑了。

    秦世遗没有骗他,钱真的不多。

    他叹口气:“或许我该告诉你,你所中的是透骨穿心针,是要命的玩意,江湖上只有一个地方能救你。”

    秦世遗皱紧眉头,他知道透骨穿心针,针能穿透肉体钉在骨头上,会随着自己的行动而移动,等到针扎到心脏的时候,人就没了:“何地”

    萧离恨道:“武林盟,只有盟主的寒凝绝神功,能将你血液筋络冰封,再辅以盟里珍藏的九天玄石,将透骨穿心针在不损伤你身体的情况下吸出。”

    武林盟是武林盟主所在地,苏忆柳就是当今武林盟主之女。武林盟地处江南,纵使快马加鞭,也要半个月才能赶到。

    萧离恨甩了甩秦世遗的钱袋:“我们每日要投宿、买干粮,还得换衣服,给你买药,这可是一笔不菲的开支。”

    秦世遗道:“省。”

    萧离恨忍不住笑了:“好,老板,要两个通铺的床位。”

    通铺是什么地方,一堆臭男人挤在一起,打呼噜、抠脚、挖鼻孔,充斥着各种不文雅行为和臭气的聚集地,幸好这是小镇,来的人不多,但在这种地方,不需要太多人就能让秦世遗受不了了。

    诗风派的祖师爷是文雅人,秦世遗的师父也是,到他,也还是文雅人。

    文雅人肯定看不惯这种粗鄙的行为,所以秦世遗看不惯,受不了,睡不着。

    萧离恨却睡得很开心,好像他无论何时何地都能让自己变得很开心,就连睡觉也是。

    秦世遗不开心,无论谁身体里扎几根针,还被迫睡在这恶臭的环境里,谁都不会开心哪怕萧离恨已经用冥阳功帮他将针移至不会刺激痛感的部位。

    他起来要走出去。萧离恨突然道:“去哪”

    他回头,只见萧离恨眼睛明亮,像极了夜空里最亮的那颗星。

    秦世遗道:“吹风。”

    萧离恨道:“夜半吹风,好雅兴,但你应该知道,很多人盯着我们的脑袋。”

    秦世遗道:“即便我在这,他们也盯着我脑袋。”

    萧离恨笑了:“有道理,请便,莫将我拖下水便好,我现在只是个落魄的生意人。”

    秦世遗走了,他跃上客栈房顶,对夜而坐。

    夜很静,万里无云也无月,空气里充斥着阴沉沉的味道,夜黑得像要发生什么大事一样。

    黑夜是杀手的最佳伴侣,这很适合秦世遗思考。他将两把剑并排放在膝上,然后像对待心上人一样,轻轻抚摸着红剑的裂痕。

    他不是个温柔的人,他却将他少得可怜的温柔都给了红剑。这是伴随他出生入死十年的好朋友,无论哪个好朋友受了重伤,苟延残喘将死之际,你都会很难过。

    红剑没有名字,他曾想给红剑起个诸如“烈马”等奔放的名字,后来却觉得任何名字都配不上它。

    现在,无名的朋友面临着死亡,新朋友就在离他最近的地方。

    他只能用一把剑,另一把是累赘,他必须舍弃。

    老朋友跟随他多年,只有老朋友才知道他的习惯,纵容他的陋习。

    新朋友却也不能丢,那是他第一次握上能杀人的剑,剑很轻,很锋利,刺入聋子的喉咙根本无需用力,眨眼就能要了人命。他全身血液沸腾起来,这才是杀手该有的剑,轻、利,一剑亡魂。

    他做不出选择,有人却能帮他选择。

    夜空里突然响起女人的哭喊声,像被的杀鸡般凄惨,小镇不大,却也不小,女人的声音却能让整个小镇都听得到。

    秦世遗不喜欢管闲事,女人的喊声却让他破了例。

    女人还在哭,她扯着一个男人的衣衫:“你要去哪,我不准你走,我知道你要去找你的相好小花、小红,你要抛弃我,抛弃我们的孩子。”

    男人背上背着行囊,他一脸怒意,用力甩开乱叫的女人,女人倒在地上,满头是灰,他没有一点怜惜,反而指着女人大骂:“滚开臭婆娘,我去哪是我的事,你管不着”

    “不,我不准你走,不准你走,”女人哭着抱住男人的腿,嗓子都哑了,“你走了我和孩子怎么办,豆子他还小,我没了你,也活不下去了。”

    男人坚持要走,一脚使力踢开了女人:“滚,你的死活跟我无关”

    男人喊得很大声,剑却无声。

    男人还没意识到发生什么的时候,他眼前已出现了两个人。

    杀气一种摄人的杀气,针般刺入男人的身体,男人看着突然停在自己喉前两寸的剑,冷汗不由自主地流出,双脚一抖,差点跪在地上。女人脸色苍白,受惊地发出尖叫。

    萧离恨两指夹着一把剑,不是红剑,是千机扇剑。

    他没有笑,脸色很沉:“你用了千机扇剑。”

    秦世遗绷紧脸,千里扇剑像被铁石吸住一样,一动不动。

    萧离恨的指尖很稳,他有一手很惊人的指上功夫,他能摘叶杀人,当然也能制止秦世遗的快剑。

    秦世遗道:“我用了。”

    萧离恨看向他腰间的红剑:“你的剑呢”

    秦世遗道:“它已杀不了人。”他需要一把好剑,一把能迅速杀人的剑,像千机扇剑这样,一剑封喉。握住千机扇剑的时候,他在发抖,这把剑的重量、手感让他兴奋,他意识到他不是输给聋子,他输的是剑。

    萧离恨露出很痛心的表情:“你舍弃了你的剑。”

    秦世遗眉峰一蹙:“你想说什么”

    萧离恨道:“收起你的剑,你已不配杀人。”

    秦世遗道:“为何要听你”

    萧离恨道:“你为何要杀人”

    秦世遗道:“负心人,该死。”

    萧离恨冷笑:“你怎知负心人是他,不是她”他道,“他们吵得如此大声,为何街坊邻居却不看一眼因为他们已习以为常,这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这个女人背着男人跟很多人有染,孩子是不是男人的,你不知道,男人不知道,恐怕她也不知道。男人老实,一次又一次受骗,一次又一次忍耐,今天他终于不忍了,他要甩开这女人,而你却要杀了这男人。”

    秦世遗抿紧唇,萧离恨从不说谎,难道他真的杀错了在他毕生的教义里,负心人该死,尤其是负心还打女人的男人。可他的教义里,没有女人负心的话应该怎么做,他很迷茫。

    萧离恨厉声道:“以一把不属于你的剑去刺杀无辜的人,秦世遗,你莫让我瞧不起你”

    萧离恨的话如果是把剑,一定是把锋利无匹的剑,深刺入秦世遗的心脏,然后刻下鲜血淋漓的伤。

    秦世遗握剑的手头一次颤抖,剑锋寒光闪烁,例无虚发,这是一把好剑,却不是属于他的剑,他为了更快更准,舍弃了属于他的剑。

    对,还是错

    萧离恨道:“你以为,与聋子一战,如果不是这把剑,你可能会输,所以你舍弃了你的剑。”他讽笑,“瞎子说过一句话,你会输,是因为不够强你能杀人,不是因为剑,是因为你”

    萧离恨走了,女人还在哭着求男人留下。

    秦世遗也走了,他将剑插回腰间,他没有握剑,因为他觉得自己不配。

    作者有话要说

    秦世遗会如何处理这两把剑,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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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章 第十三章

    萧离恨再见到秦世遗的时候,笑问他:“你的剑呢”

    秦世遗看着腰间的红剑,目光坚定:“剑在。”

    萧离恨道:“千机扇剑呢”

    秦世遗没有一丝犹豫:“埋了。”

    “哦”萧离恨眉头一挑,“绝世名剑,你便这么埋了”

    秦世遗道:“没用的剑,便是废物。”

    萧离恨摇头笑叹:“可惜啊可惜。”

    秦世遗道:“你若不舍,可去取出。”

    萧离恨指着自己鼻头笑问:“我像是用剑的人”拈花摘叶便能杀人,他何需用剑。

    秦世遗不说话,他一般不说话的时候,要么是默认,要么是无话可说。

    萧离恨继续道:“昨夜男人走了,女人去求他的老相好,人家对她不屑一顾。女人无处可去,今早收拾行囊回娘家去了,女人走的时候,街坊邻居大声欢呼。你瞧,这世上并非你认为对的,便是对的,它也有可能是错的。”

    秦世遗转身便走:“我欠你一条人命。”

    萧离恨对着他背影道:“只要你做一件事,你便可还我一命。”

    秦世遗道:“何事”

    萧离恨笑眼弯弯:“做我夫人。”

    在江湖上,只要背负仇债、人命,就会有人记得你。

    秦世遗是做买卖的杀手,他身上肯定背负无数条人命,但这是愿打愿挨的买卖,你可以不满,却不能不服。

    很多人都记得秦世遗,不是因为俊逸的长相,而是他的快剑。

    萧离恨却不这么认为,他认为秦世遗的长相有碍出行,必须改观。

    两个男人结伴而行,实在太引人注目,但如果一对夫妇出行,就不会惹人怀疑。

    因此萧离恨率先想到让不宜动武的秦世遗扮做娇弱妇人,而他则扮作急着带夫人到大城市探病的丈夫。

    可想而知,秦世遗铁青着脸拒绝了。

    可秦世遗这状态驾马又不合适,萧离恨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好法子。

    于是次日,一匹骨瘦嶙峋的马慢腾腾地向大路奔去,马上,一个粗犷彪悍的”妇女”抽着一根粗鞭,边抽马腹边骂:“格老子的,给老娘跑快点,再慢一步老娘剁了你的肉”嗓门大得整条街都听得见。

    在“她”身后,一个瘦弱的男人冷着脸,面色阴沉。

    萧离恨的易容术很高,他不但能将自己易容成与本体完全没有相似点的人,也能将自己变成另一种性格。但高超的易容术碰上不会变性格的人时,就跟石头碰上棉花一样,没用。

    所以,秦世遗变成了哑巴,只有不会说话的哑巴,才不会暴露本体性格。

    他们现在很穷,穷得离谱,他们全身家当只够住三天通铺,买六顿馒头,一套换洗的衣裳。

    他们穷,却还得活下去。穷人要想不穷,要么勤奋干活,要么等着天上掉馅饼。

    秦世遗不能干活,他一干活,保不准干了就活不过来,萧离恨能干活,可一个彪悍的”乡村妇女”能干什么活,杀猪宰羊用什么杀,树叶花瓣

    幸好除了杀猪宰羊,还有能赚钱的卖唱。

    ”乡村妇女”大字不识,但歌谣一定听得不少,下田时哼几句,唱星星唱月亮,能把死了的庄稼都唱活了。

    萧离恨歌喉不错,他曾为了杀一个老色鬼,在青楼里卖了七天唱,把天南地北的唱腔都学了个全,只要听过他歌声的人,巴掌都拍烂了。

    到了一座小城后,他安顿好秦世遗,挑了个人气最旺的酒楼,走了进去。

    一进门,老板瞪着他唇上冒毛的大黑痣和土里土气的装扮,眼都直了,哪里来的乡野泼妇,居然好意思来他们大酒楼

    于是打手们围住他,气势汹汹地把他抬了出去。

    他现在是彪悍的”妇女”,如果就此罢休,可就对不起他背上的大菜刀了。他提着菜刀冲了回去,撒泼耍赖,打歪了三个人的鼻子,踩烂了四张椅子,砍翻了一张桌子,把菜刀架到了老板脖上,终于让老板颤颤巍巍地点头同意。

    他卖唱也有讲究,一定要找最好的琴女为他抚琴,在人流最多的时候唱。

    戌时正,酒楼最热闹的时候。

    他站在最吸引眼球的楼梯间,开始唱了。

    他独特的嗓音,带着大自然的气息,唱出一首婉转动听的曲子,这曲子谁也没听过,也叫不上名字来,但只要在听的人,都沉迷到曲中境去。只听曲子高亢时如风声鹤唳,低沉时如山间洪钟,悠扬时如流水潺潺,这不是歌,是来自大自然的声音。

    一曲终了,酒楼内爆发出阵阵排山倒海般的掌声。

    有人兴奋地高声呐喊:“唱得好,再来一曲”

    有人热烈地鼓掌:“大大的好。”

    萧离恨很开心,无论谁被人夸奖都会很开心,他笑露出一口染黄的牙,准备再来一曲。

    可惜他唱曲的时间就到此为止了。

    只见一个瘦高的男人怒气冲冲地走向他,揪着他领口把他当众提了起来:“这首曲你从哪听来的”

    男人长相白净,一幅儒生装扮,力气却不小,萧离恨是不怕的,他双手抓着男人的手,乱踢乱吼:“干你爷的事,呸,老娘凭什么要告诉你”

    “就凭这把剑”男人突然拔剑,将萧离恨身边的茶杯刺了个对穿,他速度很快,在一般人眼里可能只是眼前一花,剑就嵌入了茶杯。

    一个好的易容高手,不但要人似,还得行为举止都符合那人的身份和性格。男人以为用力量就能恐吓没见过世面的”乡野妇女”,但他忘了一件事,”妇女”既然没见过世面,又怎么会怕呢萧离恨不该怕,他也无需怕,他一脚狠踹上男人,抽出背后的大菜刀向男人砍过去。

    没见过世面的”妇女”,这一刀可以砍,不能像习武之人那样砍太快,但只要砍得慢,男人就能轻松接下。

    菜刀被男人不屑地掷到了桌上,引起听众的惊呼。在场听众,有习武之人,也有普通百姓,习武之人不怕,负手看起了热闹,普通百姓怕,却又想看热闹,于是场面混乱,习武之人凑近了看,普通百姓躲在角落里看,似乎在他们眼中,看戏比听曲来得精彩刺激。

    “妇女”的刀没了,还有牙齿有腿,他可以靠这些武器挣脱男人,可谁也没想到,他居然朝东北角高声大喊:“死鬼,你还不出来踢烂这畜生的子孙根,要是老娘有个三长两短,今夜可让你下不了床”

    所有人一致看向东北角,只见一个土里土气的乡野农夫站在那里,脸色病态地发白,穿着一件宽大的衣裤,显得整个人又瘦又弱不禁风。这人当然是秦世遗。

    秦世遗嘴角一抽,如果可以,他挺想给胡闹的萧离恨一剑。但他不可以,他现在是农夫,他得救他的“妻子”,哪怕那是一个母夜叉。

    他低垂着头,放慢脚步走过去,只有这样,才能掩饰他杀手的气息。

    他还没走到,却听西南角响起两个少女婉转空灵的声音。少女们声音不大,却能让酒楼里所有人都听得一清二楚。

    “妹妹,你可知他为什么要为难唱曲儿的”

    “不知道,姐姐,莫非你知道”

    “我当然知道,只因这首曲是他在二十年前写给武林第一美人苏忆柳的。”

    “咦那岂非是情曲”

    “当然,不但是情曲,还露骨得很呐,要是你听了这曲的原词,你铁定要羞得脸红。我想想原词是什么来着,哦对,什么酥胸丰臀、探入而出哎,不说了,羞死人了。幸好这大娘改了词,不然我们的耳朵哟,可就被玷污了。”

    “啊呸,姐姐,这人是谁,怎地如此下流”

    “这你就不懂了。他可是大名鼎鼎的咦臂什么书生来着,啊,想起来了,卑鄙书生王一传。”

    “噗嗤,居然有人叫卑鄙书生,果然卑鄙,不要脸,写出下流曲,想癞吃天鹅肉不够,还欺负妇孺,呸,真是丢尽男人的脸。大娘莫急,我们姐妹俩这就来救你。”

    声音一落,只见两个人影一左一右地围住王一传,王一传眼疾手快,一剑刺向妹妹,姐姐低声一笑,往王一传右手臂一拍,只听“咔咔”两声脆响,他的右手居然骨折了

    不但王一传脸色变了,看清少女使了什么功夫的人脸色也变了。

    作者有话要说

    欲知少女们是什么身份,与主角们又有什么纠葛,且听下回分解。

    感谢仙儿和阿笔哒地雷3╰

    第14章 第十四章

    有人指着她们大喊:“镜花水月,这是镜花水月,你们是绝情宫的人”

    两个少女年约十六,模样特别水灵,穿着一套粉色的刺绣妆花裙,衣襟处绣着两朵红艳的带刺玫瑰,这是绝情宫的标志。

    绝情宫是什么地方,居然令他们谈之色变

    只要行走江湖的人,没人不知道绝情宫,不知道的人,要么是普通人,要么是死人。

    绝情宫上至宫主,下至扫地倒夜壶的,都是女人,每一人都会武,且武功不弱。说起绝情宫的故事,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只要记住几点,你就能了解绝情宫。

    第一,在绝情宫面前,女人说了算,女人说了不算的,男人说了也不算,男人可以不满,但不能反驳,反驳的下场就是死。

    第二,绝情宫的女人都是带刺的玫瑰,她们很美很有才情,但你绝不能招惹她们,否则她们的刺会要了你的命。

    第三,她们的教义只有一个:杀尽天下负心人,但不准错杀任何一位无辜的人。她们无情,却有义。

    第四,镜花水月是绝情宫的武功,这不是一种,而是四种,如果你认为她们只会一种功夫便小瞧她们,那就错了。

    方才姐姐使的就是镜花水月中的镜,镜招能将对方出手的力道反回对方身上,对方力道越猛,反回的力道越强,将此招练至炉火纯青之境的人,可卸下对方所有力道,以翻倍力道的形式反回,比如可将棉絮之力反为断筋碎骨的罡力。

    姐姐的功夫算不上到达炉火纯青之境,所以王一传还活着。他活着,还不如死了,他的脸面被当众丢尽,却不能报仇,他不敢。

    负心人都得死,却不能让他死得痛快,要慢慢折磨至死,然后鞭尸、挫骨扬灰,让他死无葬身之地。

    这是绝情宫对待负心人的手段,你可以不怕绝情宫,但你一定怕死。据说江湖上,已有数十位负心的豪杰,葬身在绝情宫残忍的手段下。这不是夸张,不是谎言,只要见过的人,都被吓疯了。

    不是负心人,绝情宫不杀,王一传害怕,因为他就是负心人。他捡起剑,铁青着脸转身便走,绝情宫的玫瑰都带毒,他惹不起躲得起。

    少女们却不让他走。两人再次围住他,妹妹笑嘻嘻地负手凑到他身前,调皮地道:“书呆子,怎么走了我们姐妹还有话问你呢。”

    不等王一传说话,姐姐接话道:“因为他怕。”

    妹妹道:“咦他怕什么”

    姐姐道:“他怕死,因为他是负心人。”

    妹妹惊道:“他负了谁的心”

    姐姐鄙夷地道:“自然是他妻子的心。二十年前,他恋上武林第一美人苏忆柳的美貌,写出方才那首曲求爱,熟料人家对他不屑一顾。他自觉脸面丢尽,多次求爱不成后,他愤而离开,找了一位容貌跟苏忆柳有三分相似的青楼女子,替她赎身,与她结亲。女子以为找到了可托付终身的好男人,却不知噩梦才刚开始。女子在家中受尽折磨、暴力对待,身上到处是伤,被打时哭喊声、求饶声连整条街都听得到,她怀胎时,还被这负心人殴打,孩子险些不保。孩子诞生后,负心人变本加厉,非但打女子,还打孩子,女子受不了,带着孩子投河自尽了。他为什么要打女子呢因为他爱而不得,他要报复,要让苏忆柳像狗一样舔他的鞋,被他虐打,于是他将这份恨意转嫁到了妻子身上。”

    这会别说妹妹,在场的人都震惊了。看王一传外表斯斯文文,没想到内在如此猪狗不如。

    王一传脸色越来越黑,额头青筋凸起:“一派胡言”

    “是不是胡言,拿下你便知。”姐姐一声轻叱,向王一传拍去一掌,掌力柔和轻逸,看起来绵软无力,王一传避之不及,硬接了一掌,顿时感觉骨头一震,全身发麻,这掌力不可小觑。

    这便是镜花水月的水,水不是武功招式,是内功心法,水虽温和,却也有惊涛骇浪般的破空之力,还有千万种无法捉摸的变化,让人无法摸透,这便是内功的神奇之处,看似柔软无力,实际上却刚猛无奇。

    妹妹右手两指点来,快如迅雷,直取关中穴,这是镜花水月的月,你能看到月,但碰不到月,这一指的奇妙就在这里,你能看到指的去向,但当想接这一指时,会发现这指攻击的不是你所看到的部位,因而中招。

    只有反应迅速的高手才有可能避开这招,王一传反应不快,他应该避不开这招所有人都这么想,王一传却不这么想。他在江湖上闯荡了二十年,他武功一般,却至少不是经验浅薄的一般人。

    三人拆了不过三招,王一传就有反败为胜的迹象,他逐步掌握了少女们的攻击动向和力道,他绰号“铁臂书生”,他右手骨折,还有左手,他突然将剑一丢,一声暴喝,左手臂顿时如同被石头覆盖,坚硬无比,这门功夫称之为“铁石神功”,修炼至顶层的人,能如同金刚刀枪不入,可惜王一传天赋有限,这辈子也就只练得出一双铁臂。

    一个人若只有一门绝技,那这门绝技一定练到了炉火纯青之境。这样的铁臂对血肉铸成的青葱玉指,结果可想而知,少女们齐声尖叫,姐姐的手、妹妹的手指“咔咔”两声响后骨折了,两姐妹方寸大乱,心一急,攻击越来越力不从心,只要有眼力的,都看得出来,不过十招,少女们定败。

    幸好她们没败。

    王一传的铁臂雷霆般轰向姐姐的脸,如果击上,这如花似玉的脸便会变成一朵残花。一刹那间,所有人呼吸停滞,王一传呼吸也停了,他突然一声大叫,铁臂居然不攻自破,他痛苦地捂着手臂,面部扭曲狰狞。高手过招,只要一点疏忽,就是失败。

    少女们面如土灰地擒住他,点了他全身要穴,把他丢到最显眼的楼梯口。少女们整了整自己乱糟糟的妆容,带着胜利者的气势高喊:“马姐姐,你要的人就在这里,快来吧。”

    只见楼梯口正对的厢房里走出一位戴着面纱的女子,女子形姿妩媚,身姿妖娆,不用看脸,只看身材就能让很多男人甘心拜倒在她裙下。

    她是谁别人不知道,王一传却知道。看到女子的时候,他眼珠子几乎要掉出眼眶:“是你”

    “是我。”姓马的女子一开口,多少男人就醉了,声音实在太有魅力和蛊惑力,正常男人都无法抗拒。

    王一传不是正常的男人,他是个猪狗不如的畜生。他厉声大喊:“你不是死了么”

    女子冷笑:“我死了,但我又从地狱里爬了回来”她突然揭下脸上的面纱,所有人倒抽一口凉气。面纱下不是一张倾国倾城的脸,而是一张毁得看不清原貌的脸。但你不会觉得恶心、难看,你甚至觉得这张脸放在女子身上,有种残缺的美。“你喜欢这张脸,我便毁了它。我不但毁了它,我还要毁了你,为我死去的孩子复仇”

    “马姐姐,还说那么多做什么”妹妹捂着手,跺脚嗔怨,“这畜生不但凌虐你,在你自尽后,跟别人鬼混,还救下你孩子,将对你的恨转嫁到孩子身上,跟相好一起把亲生孩子凌虐至死,你还在等什么,还不快将这畜生的肉剁下来喂狗”

    原来女子就是王一传的妻子。

    她怨毒地盯着王一传,如果眼神是刀,她一定已把王一传碎尸万段。

    王一传完全没将她放在眼底,轻蔑地冷哼:“就凭你,你能怎么着”

    女子冷冷地掏出一个瓷瓶,扭开,将其中无色的液体倒在王一传的裆下,边倒边怨毒地冷笑:“你一定听过镜花水月,镜、水、月见过了,那么花呢”

    话音一落,空气中突然飘起阵阵花香,味道怡人,沁人心脾,与此同时,王一传脸色惨变,面部扭曲,全身肌肉绷紧,血管、青筋可怖地爆出来,如果不是紧咬牙关,他一定发出惊人的惨叫。

    所有男人看到他的惨况都绷紧了脸,只见他最脆弱的地方开始大面积溃烂,鲜血、脓液不断流出,脓疮也肉眼可见的速度发酵,皮肤烂得越多,花香味越浓。

    女子残酷一笑,她站在高处,王一传躺在低处,她可以将王一传的狼狈之相尽收眼底。她卸下了王一传的下巴,然后用尖锐的指甲戳烂脓疮,没了牙齿紧封的关,王一传痛苦地发出惨叫。

    只要听到他惨叫的男人面色都变了。

    这种酷刑比凌迟还痛苦、恐怖,它毁的不仅是男性的骄傲,更是男性的尊严。无论哪个男人被自己妻子当众阉割,滋味都是不好受的。

    这便是“花”,花毒。

    花毒不止一种毒,它有三千一百四十五种,种类多得你当饭吃,也得花费十年才能吃完。绝情宫可怕的不是武功和狠辣的手段,而是毒。

    “不要惹绝情宫的女人,她们都是带着毒刺的花,你永远都不知道她们会用什么样的刺要你的命。一旦你中了花毒,请不用挣扎,咬舌自尽是最快的解脱方式。”

    这是江湖的传言,只要今晚见过这惨况的人,都能确信,这不是传言,是事实。

    王一传还在惨叫,他唾液没有形象地流了一地,他还没死,因为他无法咬舌自尽,他必须承受惨烈的痛苦直到女子满意、直到他痛苦的死去为止。

    在场的男人们想走,他们不想亲眼目睹这种惨烈痛苦的死亡方式,但却没有一人有勇气走,他们在死亡面前,都成了窝囊废。

    王一传的惨叫还在继续,妹妹开心地大笑,空灵的笑声与惨叫形成强烈反差,给人心造成更大压力。这时,姐姐突然惊呼:“唱曲的那对夫妇呢”

    那对夫妇到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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