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林筝作者莫晓棠完结
鲜网20131209完结
内容介绍
属性分类现代都市生活强攻强受甜蜜
关键字林筝 萧涵
如果可以重来,我愿此生不离不弃。
林筝
本文讲述的是一个别扭受算是和一个温柔腹黑攻的故事。
1v1、he王道,温馨、甜文为主。
第一部 这一世的缘
一重生
躺在床上的林筝慢慢睁开了眼睛。
房间有些昏暗,此时应该是傍晚六点锺左右,目光所及的摆设让他有一种熟悉入骨却又难以置信的感觉。
他还记得,那时的他失魂落魄地走在大街上,仿佛天地已经崩塌在眼前,世界再无一丝光明和希望。
一阵响亮的汽笛声传来,他下意识地回过头,明亮的灯光刺痛了他的双眼,继而就是一阵剧痛,身体被抛到空中,又是重重摔在地上。
被撕裂的感觉,大抵就是如此。
死亡来临的刹那,似乎有著无边的遗憾,却又,生无可恋。
遗憾的是,自己终究没有那个福气和那人白头到老,在他说出分手的那一刻,这个世界,真的再无什麽值得留恋。
他也还记得,那人站在自己的面前,说分手的原因,是他无理取闹,太过任性。
这样的理由,让他已经没有必要去辩解什麽。
或许是自己有错,不够细心、不够体贴。可是,爱一个人,难道不应该包容他的一切优点与缺点麽用缺点当做分手的理由,那个人究竟有没有真心爱过他
事已至此,什麽都已无法挽回,想必这个时候,自己的尸体都已经被送到医院了吧。
可是不对呀,已经死了的人,怎麽还会有身体和意识
林筝终於发现了事情的不对头。
最不对头的是,这房子。
他认识这间屋子。是一座小型的公寓,他工作以来一直住在这间里,可是,两年前,他和那个人在一起,就搬出去了,再也没有回来过。
现在,他怎麽会出现在这里
不可能是他没有死吧
就算没有死,被车撞了也应该送去医院,有谁会把他送来这座房子
林筝想不通,不由得四处张望一下,当床头柜上的那部手机映入眼帘时,他的视线再也无法离开。
这手机也是两年多前用的,後来那人又给他买了一个,和那人正在用的那部一模一样。
现在的这个,早已经被他放在抽屉里,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再看到过了。
如今,不止他出现在这房子里,连这部手机都完好无损地在他的床头柜上
林筝不敢相信,将手机拿了过来。
如今唯一正确的解释就是,他没有死,是那个人将他救了起来,现在自己的伤已经完全康复,那人将他送回这间公寓,将他原本的手机还了回来,作为他们再无瓜葛的表示。
很好,这样很好。
林筝点开手机的屏幕,第一件事是看看手机还能不能用,第二件事是找到那个人的手机号码删掉。
虽然他并不却定那人的手机号码是不是还在里面,可能那人自己已经删掉了吧。
手机的桌面落在林筝眼前,再一次让他睁大眼睛。
是手机上显示的时间。
怎麽可能,手机上的时间是三年前
就算手机不用了时间不会再变,也应该停留在两年前而不是三年前吧。
饶是林筝再聪明也想不出这其中的缘故了。
下意识地翻翻存入的联系人,真的没有看到那人的名字。
可是,不在的似乎并不只是他一个人。
林筝的这部手机中的联系人很多,但大体是谁他还是有印象的,尤其是记忆深刻、经常联系的那几个。
比如说,莫棠为什麽不在月九天为什麽不在还有,蓝泠和清风蝶舞为什麽也不在
这手机明明存入了他们的号码的啊。
林筝放下手机,一时间怎麽也想不明白。
突然,一个令他感到恐惧的想法浮现在他的脑海中。
他跳下床去查看整座公寓。
查看的结果,是熟悉中,透著一点陌生。
电饭锅明明换了一个,却还是两年半以前的那个;微波炉明明也换了,却也还是从前那个,就连两年多前买的北天玄武和小桥流水的书也莫名其妙不见了踪影。
饶是林筝再不敢相信,也不得不相信,他回到了三年前。
三年前,是一切的开始,虽然他不确定现在是不是已经开始。
三年前,编辑莫棠还没有任职,九月天、蓝泠和清风蝶舞还没有签约,北天玄武和小桥流水的书也没有出版。
林筝也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已经和那个人相识。
那时候的自己,还不知道今後会和那人有那麽深刻的纠葛。
此时的林筝在想,既然已经知道了要分手,自己还会不会再一次爱上那个人
还有,如果自己可以体贴一点,可以脾气小一点,可以对那个人多关心一点,他们最後还会不会分手
其实,倘若林筝可以选择,他是愿意和那个人在一起的。
上天给了他重新来一次的机会,他应该好好珍惜以弥补那时的不足才对吧。
可他现在,却也并不确定究竟要不要再和那人谈什麽感情。
因为他甚至已经不能够确定那人是不是爱著他。
既然能够说出分手,因为缺点而分手,就表示,那个人也并不是真心的爱他的吧。
在自己傻傻沦陷的时候,那个人的心里却从来不曾有过他。
为什麽,此时想起对那个人的爱情,竟然是那麽那麽的可笑
林筝啊林筝,难道你还不能清醒过来麽
思前想後,林筝唯有一声长叹。
算了,该属於自己的,跑也跑不掉;不该属於自己的,强求也是强求不来。
只有一切随缘吧。
第二天上午九点,林筝来到了天宇公司。
他的公寓距离公司很近,走路也只要十几分锺,还记得後来搬到那个人那里,都是那人每天开车和他一起来上班。
想起三年後的景象,这一路走来真的有恍如隔世之感。
街道还没有那麽整洁,车子还没有那麽琳琅满目,好多高楼大厦也没有兴建起来。
就连天宇公司的办公大楼,也并没有那麽巍峨气派,是因为现在还没有重新装修过呢吧。
林筝乘坐电梯来到五楼,到了编辑们的办公地点。
一路上,他看到了几个人,有男有女,并不是他手下的任何一位编辑。林筝知道,他们中,有两个人三年後已经不在公司工作了。现在看到他们,真是年轻了很多。
林筝来到了自己的办公室。
每个编辑组都有各自的办公室,那人在他隔壁的隔壁,他却找不到任何借口去看看那人现在在不在那里。
林筝和编辑们打了招呼,就来到了自己的电脑前。
这还是三年前的电脑呢,其实,这电脑即使用林筝现在的眼光来看,也并不差劲,只不过,一年後公司会给每位编辑换上更好的电脑。
林筝登上了自己的编辑後台,也上了qq,不禁开始浏览起编辑群内的成员。
他是组长,手下的作者当然有不少是网站最优秀的作者,现在的成员和三年後真的有很大不同。
清风蝶舞、九月天和蓝泠现在还不在这里,春绿江南和冰封千里也没有离开,小桥流水和北天玄武的新书还没有写完,实在是让林筝有些感慨物是人非。
轻叹一声,林筝开始了今天的工作。
编辑们每天的工作都差不多审稿子、录入合同、查看新人、联系版权组、回复作者的短信,等等。
林筝通常是要先回复作者问题的,他还没弄多久,就感觉一个人来到了他身边。
“我说阿筝啊,你知不知道穿越组的组长现在已经来了”
林筝抬起头,看著那人,心中竟说不清是什麽感觉。
他是穆海,现任古代耽美的编辑,一个男人却主管耽美类作品,经常被人引为笑谈。林筝记得,穆海会在七八个月之後离职,换成莫棠接替他的工作,莫棠却是一个女孩。
至於他刚刚说的话,林筝并不记得具体是哪一天,却清晰地记得穆海说的这句话,也正是这一天,林筝第一次见到了那个人。
大多数的编辑都是从普通编辑做起,那个人,却直接以组长的身份进入公司,令不少人惊奇。
尤其还是穿越组的组长,要知道,现在天宇的小说中最火的,也就是穿越了。
林筝饶有兴趣地看了穆海一眼,说了和当时一样的话,“哦那你知不知道,他姓甚名谁,是男是女,长得什麽样子”
其实这个问题,没人比林筝更清楚。
穆海想了想,“我知道,他的编辑名字好像是叶晨,本名嘛,叫萧涵,是男人,至於长什麽样”他遗憾地摊摊手,“我还没看到。”
林筝对他一笑,表示同情,“可能,我要比你先看到他了。”说完就站起身,“我现在要去开会了,等我回来,我告诉你他长得什麽样。”
他那忍笑又得意的表情真是让穆海火大。
林筝向会议室走去。
原来这时,他和那个人还没有见面,却也,很快就要相见了。
萧涵,叶晨。
很多人都在猜测,为什麽萧涵可以直接成为组长。
是因为他的家庭背景麽
林筝知道,萧涵的父亲是省级高官,若是真凭他父亲的势力,就算直接任部门经理也是正常。
可是,萧涵却并没有和任何人提过他父亲的事,就连林筝,也是和他在一起之後才知道的。
既然萧涵不是靠後台,那就只能是靠他的能力了。
天宇文学网的编辑组对萧涵这个名字并不熟悉,却对叶晨熟悉的很。
因为他是九歌网的玄幻组组长。
玄幻之於九歌,就如穿越之於天宇,是作为门面的一大类别。
天宇也有玄幻组,却终究比不上九歌。
可以说,一个类别可以成为一个文学网的招牌,和这个组的组长一定有莫大的关系。
萧涵有这样的能力,直接任组长也就没什麽特殊的了。
至於萧涵为什麽从九歌跳槽来了天宇,这个更是说法良多。
二萧涵
众所周知,作为一个编辑,他选择自己所在的组别,大抵是有两种形式。
第一,选择最火的题材。这个就需要从这个网站各类别图书的点击率和读者收藏留评率以及网站的市场营销状况来分析,甚至於,某些网站的最热题材已经是一目了然的事。
而作为这个题材的编辑组组长,你需要做的,就是确保这个题材更加兴盛的同时,还要注意不能被别的题材比下去。
第二呢,就是选喜欢的题材,然後想办法把它炒热。
萧涵在九歌就是第二种情况。
玄幻是萧涵最喜欢的类型,可九歌当时的招牌是古言。
萧涵最初只是一个普通编辑。
一个题材既然能成为热题材,一定是因为它有极其优秀的作品和作者,那麽作为一个编辑,要做的事,就是去发现这些作品和作者。
通常编辑是怎麽签约新人的呢看文──看质量或数据──联系作者。
一个文的质量当然是最重要的,可编辑通常还会看看它的数据,也就是点、收、评的情况,来思考这部作品的商业价值。
萧涵当初选择签约的作品和作者,从来都只是看文的质量,没有一次是去观察数据。
为什麽呢数据是可以作假的,质量嘛,除非是抄袭,否则不太可能作假。
抱著这样的观点,萧涵签约了几个人。
玄幻是萧涵喜欢的类型,他当然懂得去鉴别作品的好坏,他签约的作品全部是他认为十分出色的作品,这其中,有人数据很好,也有一般和很差。
每个编辑都有权利选择自己负责的作品放到网站的首页去推荐,萧涵看重的作品,无一例外地被他依次摆在了首页。
玄幻原本就拥有大量的读者,读者看到好的作品也会很自然地向自己的同学好友推荐,那段时间,因为这些作品,其他网站的不少读者也来了九歌,为网站增添了巨大的人气。
这些作品中的百分之九十出版上市,有四位作者後来成了九歌的当家作者。
他们中的两个在两年多前甚至还籍籍无名,现在却俨然成为了九歌的代表。
这四个人都是萧涵手下的作者。
这正因如此,萧涵在九歌工作一年多就被提拔为组长,而玄幻类也在一年半以後超过古言成为九歌最受欢迎的类别。
编辑叶晨的事迹,在各网的编辑界被广为流传,几乎无人不晓。
很令人震惊的一点是,叶晨在九歌待了将近三年,居然离开九歌来到了天宇。
各网站之间一定存在著竞争,网站为了留住作者,通常都会开出一些优惠措施,比如说,设置创新奖、全勤奖、鼓励更新奖等等,这个就各凭本事了。
而网站之间互相挖作者和编辑的事,也屡见不鲜。
究竟天宇和叶晨私下里达成了什麽协议,这个只能猜测,没有人能够拿出确凿的证据。
可林筝知道,无论别人怎麽猜测,都是不正确的。
那人把来天宇的真正原因告诉他时,林筝真有一种“不愧是萧涵”的感觉。
还记得三年前最初知道萧涵来天宇,并作为穿越组组长时,林筝想,这下穿越是更加的难以超越了。
对於萧涵来说,维持穿越在天宇的不败地位,简直是轻而易举。
林筝边想著,边来到了会议室门口。
当时的自己是毫不犹豫就推门进去的。现在,想到要再次见到那个人,林筝的紧张无以复加。
深吸一口气,林筝推开门,走了进去。
此时,编辑们的总负责人和其他三组的组长已经就坐,林筝神情平静地在唯一的空位上坐下来。
他的对面,就是那个人。
林筝不敢看过去一眼。
编辑组长每两天就会开一个会,参加的只有各组组长,包括玄幻、现代、穿越和林筝所在的古代。
其中,玄幻和现代的组长是女性,而穿越和古代就是男性。
负责人简单说了几句话,像例行公事一样,看得出,这次开会的重点,就是将萧涵介绍给大家。
负责人说完话,萧涵站起来向大家简单做了下自我介绍。
林筝慢慢抬起头来,看向那个人。
此时的他要年轻一些,和记忆中的容颜十分相似,略带邪气的眼眸,高挺的鼻,林筝还记得他醇厚的声音在耳边吐露的甜言蜜语,还有将那粉色薄唇含在口中,那种心跳加速的感觉,更有,那人的唇吻遍全身,带来的情动与迷醉。
此时看著那个人,林筝几乎控制不住自己的表情,无尽的甜蜜与酸楚,真让他有些害怕会不会落下泪来。
林筝不愿承认,可他真的无法忽视对那个人的感情。
千言万语,如鲠在喉,林筝唯有在那人说完话後,对他礼貌一笑,再无其他表示。
散会後,负责人离开,那两个女孩都过去和萧涵说话。
萧涵是一个很帅气的男人,自然深受小姑娘的喜爱,林筝看著那两个丫头看他的表情,心中不舒服的感觉油然而生。
那次的自己没有离开,一直在这等著那两人说完话离开,自己也去和萧涵打个招呼。
当时的想法很简单,来了新同事,自然要去说两句的,何况另外两人说过了,自己不说也有点失礼。
而现在,林筝不自在地坐在这里,想到等下要去和那个人说话,心跳的速度简直无法承受。
萧涵和两个女孩谈话的态度一直不温不火,面上淡淡的笑容透著亲切,却无法勾起人想要深切交流的想法。
很快,那两人就告辞离开。
林筝定定神,走过去站在那人身边,伸出手,“你好,我是林筝,古代组的组长,以後请多指教。”
视线想要从那人身上离开,却是无法,那人低著头,自己看不到他的表情,心头一时间又是百感交集。
天知道,此时的自己要用多大的努力来维持这幅淡然的表情。
那人站了起来,对他微微一笑,伸手握住了他的手,“你好,久仰大名,以後也请多指教。”
说完,那人转身离开,视线没有在他脸上多留一秒。
很难想象,他对自己的态度会如此平静疏离。
林筝的手握成拳,回味著那点柔软与温暖,闭上眼轻叹一身。
回到办公室,林筝刚坐在自己的电脑前,穆海竟然真的立马凑过来,问那个叶晨长得怎麽样。
林筝回答他,非常帅,然後让他赶快回去做事。
穆海吐吐舌头,无趣地走开。
林筝一看电脑屏幕,看到小桥流水正通过qq和他说话。
“阿轩,新来的穿越组组长长得怎麽样啊”
林筝的编辑名字叫做“琦轩”,很多和他关系好的作者都称他为“阿轩”,新来的穿越组编辑直接作为组长这件事,便是在作者圈也津津乐道。
小桥流水是一个写古代言情文的女孩,平时在群里也很喜欢聊八卦,难怪问的第一个问题就是长相。
林筝只得无奈地回答她“很帅”。
那丫头立马发过来一个心眼流口水的表情,说她要写穿越去勾搭叶晨。
林筝脑海中的第一个想法就是你怎麽能去勾搭他呢他可是
可是什麽呢现在他和那人还没有半点关系呢
林筝抿抿唇,有些失落,只得回复说“你把现在的坑填完,随便去勾搭谁都行。”
各组的编辑各司其职,平时很少有交流的时候,是以这一天下来,林筝没有再和萧涵说过一句话,甚至多见他一面都没有。
晚上,林筝在家里上网,登陆了天宇的专属论坛。
将曾经的日子重演一遍是很奇特的一种感觉,事情的走向和三年前似乎真的没什麽太大的变化。
现在论坛中最热的一些帖子,大都是关於叶晨的,穿越组上任组长负责的作者如今都在是叶晨手下,组长手下大都是资历老有很有名的作者,依这些人的脾气,是一定要叶晨在群里发照片的。
所以有一个帖子就在说,叶晨是不是一个美男子。
但这却并不是最受欢迎的那个帖子。
最受欢迎的那个在说谁都知道,现在天宇的各编辑组组长是二男二女,和以前的情况相同,正好这四个人可以凑成两对。
於是,谁和谁一对呢
各种组合都被说了出来,最受欢迎的说法当然是琦轩和叶晨一对。
三年前,林筝看到这种说法便有些脸红心跳,从此对萧涵就起了点微妙的感觉,老是想尽量离他远一点,不让别人开他们的玩笑。
要知道,每个组都是包含耽美类的,而负责耽美类的编辑,无论男女,都是最喜欢把两个男人说成一对的。
那时萧涵的表现十分淡定,偶尔需要和林筝说话时也是有条不紊,就像不知道别人都在聊他们的绯闻一样。
林筝呢,表面和萧涵一样淡定,却还是忍不住减少和萧涵对话的机会。
如今的林筝再次看到这帖子,脸颊微热的感觉一如当年,他在想,萧涵还是不会有什麽反应的吧。
却没想到,上一个人刚说完“嗯,我也觉得他们两个十分般配。”之後,林筝竟然看到一个人回复一个“呵呵”,回复者署名叶晨。
咦,上一次他明明没有回复的,这一次,竟然说话了
他一说话,之後的内容就和那一次完全不同,这下连林筝也有些不知所措了。
帖子上的内容变得更加离谱。
有人说“哟,叶晨的意思是,承认你和琦轩一对了”
还有人说“连叶晨都说话了,琦轩你也别藏著了,赶快出来说两句吧”
林筝看著电脑屏幕,一时不知该作何反应。
脑海中跳出的第一句话就是萧涵你这个弱智,你不说话不就什麽事都没有了,现在难道真要我也出来表示表示啊
林筝此时真的是骑虎难下。
心想,要不要去和那个人说说,他们出来澄清一下唉,澄清什麽,这种事,向来都是越描越黑。
何况,其他人包括萧涵应该都只是在开玩笑吧,自己还特意去和那个人说话,真是有点傻。
思前想後,林筝想自己还是不要说话了吧,就让别人认为自己现在没有在看论坛好了。
这个时候,冰封千里那丫头还在qq上和他说,“阿轩,赶快来论坛啊,叶晨向你表白了”
他有没有向我表白,难道我自己不知道麽
真是唯恐天下不乱的丫头。
林筝回复她一个“呵呵”,就关了qq和论坛。
让他们认为他家突然断电好了。
三巧遇
第二天,林筝刚刚来到公司门口,竟然看到萧涵正从另一个方向过来。这,是怎麽回事上次明明没有遇见他啊。林筝不敢置信,事情的发展竟然有明显的不同萧涵看到林筝对他笑了笑,并没有说话,林筝只得也回以一个笑容。两人无言地并肩走进公司,又同时走进电梯。不得不说,林筝此时十分的紧张。昨天被公认为一对的两个人今天同时从电梯走出来,任何人看到这一幕都会评论两句的吧。林筝还有些担心,那个人会不会对昨天的事和他说两句。昨晚,那人除了笑两声之外,并没有承认和否认他们的关系,後来他还有没有再说话,林筝并不知道。他对这件事有什麽看法呢无所谓很厌烦还是林筝已经无法确定那人的感觉。现在,林筝站在电梯里侧,那人站在外侧,他的身高比自己略高一些,挺拔的背影落在眼前,让自己的心躁动不已。可他却始终没有回过头来,更没有开口说一句话,就像完全不知道自己的存在。林筝的心情一瞬间低落下来。电梯很快停在五楼,那人立刻走了出去,林筝却有些犹豫。他宁愿等一等,等那人走远些再出去。电梯的门将要关上,林筝再次打开,走了出去。那人的身影已经距离他很远很远。林筝低下头,没有再看过去一眼。林筝来到自己的办公室。是他的错觉麽为什麽每个人看他的表情都这麽暧昧连和他打招呼时,都是掩饰不住的笑意。林筝有些懊恼,没理他们,就来到自己的办公桌前,打开电脑。刚登陆qq,就看到冰封千里立刻和他说话。奇迹,这丫头不是说她每天都至少睡到十一点麽现在才刚刚九点,她就起床了不会是专门为了他起床的吧林筝无奈,看看她说了什麽。
“阿轩,你昨晚断网了”
“嗯。”
“快看看论坛吧,萧涵真的向你表白了啊”
“”不会吧,这丫头起个大早就为了和他说这个
八卦的魅力果然强过睡眠虽说上班时间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林筝身为组长更应该以身作则。可是,仅仅浏览一分锺应该没有关系的吧。林筝登陆了论坛,找到那个帖子。虽说过了一晚,这个帖子居然盛况不落,依然挂在首页,林筝叹息一声,点了进去。昨天他只看到三分之一的位置就关了电脑,现在接下去看,有人说,既然叶晨没有反对,那就干脆向琦轩表白吧後面有将近十条怂恿表白的回复。然後叶晨说“他又不在,你们让我怎麽表白啊”此言一出,後面是将近二十条呼唤琦轩的回复。林筝已经瞪大眼睛。那个人竟然真的想要向他表白他又看看接下来的回复,那人没有再说过话。震惊过後,林筝尽力劝自己冷静下来。点开冰封千里的对话框,“他的这种说法明显是开玩笑的嘛,你还认真了。”
“呵呵呵,好玩嘛,真可惜你不在,不然你们俩哇,想想就美死了”
“”这丫头,你没救了。林筝关掉论坛。是啊,那个人怎麽可能真的想要对他表白呢看他早晨那麽冷漠的态度,在他心中,自己不过是比陌生人熟悉一点吧。不禁又有点失落。林筝想,倘若当时他看到了那人的那句话,会站出来麽如果是最初那时,应该会的吧。也是,有什麽不敢出面的,那人是在开玩笑,自己又怎会当真萧涵那麽洒脱他林筝也不能拘谨不是可如今,他却不敢肯定,自己看到那人真的说出什麽甜言蜜语,还能镇定地和他调侃,还能坦然认为那不过是玩笑。说到底,林筝就是放不下萧涵。中午有一个小时的午休时间,林筝来到了公司对面的一家咖啡馆。这家店的规模不算很大,人也不多,十分安静,林筝很喜欢中午时来这里小坐片刻。他没想到,一进店门,就看到正坐在那里看杂志的萧涵。这是怎麽回事印象中,他的确是在这里遇见过萧涵一次,两人的交流也从此多了起来,可那至少是认识萧涵一个多星期之後的事,这次怎麽会这麽早林筝在想自己要不要和他打个招呼。
按说,是同事就应该说话的,早晨他遇见自己也没有装作不认识啊,何况无论自己坐在店里的哪个位置都有可能被他看到的,到时就不太好了。林筝吐出一口气,向那个人走去。
“萧涵,真巧啊。”林筝走到那人面前。萧涵抬起头,看见是他,有点惊奇,却还是笑了笑,“林筝,坐啊。”林筝依言坐在他对面。萧涵的笑容很好看,眸中波光宛转,唇角微微上扬,加上他本就容貌出色,那抹笑竟会让人的心为之一震。林筝也不免有点惊豔。还记得,分手之後,自己转过身,已经明白今後再也看不到那人的任何表情,无论是喜还是怒。此时,他还会对自己微笑,怎能不让人万分珍惜。
“你要喝点什麽”萧涵道“我点的是卡布奇诺,你也来一杯吧”
“好啊。”林筝的心跳又一次加剧。那次在这里遇见萧涵,他点的咖啡明明应该是蓝山才对,为什麽这次却换成了卡布奇诺
唉,算了,从昨晚开始,事情就已经偏离原来的轨迹了吧。等咖啡的这段时间,林筝想自己应该说点什麽,上次说的话已经记不清了,这次就随便聊两句吧。
“嗯,萧涵,你来市南区还不到两天,应该没有四处逛逛吧。”林筝知道九歌公司位於市东区。
“是啊。”萧涵看著他,点了点头。
“那,有时间我带你去看看吧,”林筝的语气竟有些急切,还兴致勃勃,“你不知道,南区有一道叫做天心凉粉的小吃特别好吃,你一定会喜欢的。还有,烧烤鱿鱼什麽的也非常不错。南区还有一家十分豪华的游乐场,什麽过山车摩天轮的都有,小孩子特别喜欢的,你呃”林筝的话说不下去了。呃,他的话是不是太多了他们现在应该还不算很熟吧,为什麽自己和他说话时就像唠叨个没完的样子还什麽游乐场,那人和他都不是小孩子吧那人会笑他麽林筝简直不敢去看萧涵的表情。不料──
“好啊。那就麻烦你了。”林筝的视线不由得转向那人。那人又一次绽放了笑容。这次的笑要比刚刚深得多,原本就存在的疏离也敛去不少,让人有一种春风吹过湖面,寒冰尽去,涟漪轻漾的感觉,也令自己的视线再也无法移开。萧涵
服务生正好在这时送来了咖啡,林筝回过神来,立刻移开视线,心脏狂跳不已。刚刚竟然看那人看得失神,不过应该只是很短的时间,希望那人不要发现他的异样才好。林筝喝著咖啡,再也不开口说一句话。卡布奇诺确实很好喝,醇香浓郁,饮下之後还有浓浓的暖意与甘甜荡在喉间,回味绵长。
“好喝麽”对面传来那人的声音。林筝很喜欢他的声音,醇厚、温柔,很有磁性,那人曾无数次地用他的声音安抚过自己,他也从未和自己大声说过一句话。
而自己,还曾为了听他的安抚而故意说话气他,现在想想,真是有些过分。为什麽,曾经的他对自己那麽那麽好,自己却从来没有珍惜过呢
“还好。”林筝只得这样回答,不敢再说一个字,害怕多说下去,声音便会染上哭腔。两人再无交谈,林筝一直在喝咖啡,萧涵又看起了杂志。林筝的目光会偶尔投向那人几眼,又很快移开。他的表情很恬淡,唇角一直挂著微微的笑颜,可能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因为垂著眸,他的睫毛在两下投射了一点阴影,扇子般的形状,还有点俏皮,林筝以前就很不服气地向他抱怨过,他一个男人,为什麽还会有那麽长的睫毛他的唇很薄,是那种淡淡的粉色,此时的唇因为喝过咖啡而显得晶莹剔透,那般令人心动。林筝还记得,他濡湿的唇向自己覆了过来,柔软的感觉仿佛要融化自己的心,他口中的红酒滑入自己口内,是从未有过的浓郁芬芳。他一只手拿著杂志,另一只手便会不自觉地搭在桌上,肤色如蜜,手指修长,指甲修剪的十分整齐干净。为什麽脸上会有一点温暖的感觉记忆中,他的手轻抚自己的脸颊,就是这样的感觉。那个人的模样落在林筝眼中,是无比动人的风景。
四约定
等到两人到了该回公司的时间,林筝本想给两杯咖啡买单,却不料那人距服务生近一些,也就抢先一步,这让林筝真有些不好意思。
“让你破费了。”两人离开咖啡馆回公司的路上,林筝只得这样说。
“没有关系啊。”那人笑笑,回道。
林筝犹豫著下边的话要不要说,“那,那个,你这周六有没有空啊”
还是说了出来,林筝不禁有些脸红。
萧涵的表情转为淡淡的诧异,“有啊,有什麽事麽”
“我想这周六带你四处看看。”
这样的说法简直像是约会的邀请了,以他们如今的关系,那人不会同意的吧。
林筝有些懊恼,为什麽自己一和那个人说话,就变得那麽傻了
“好。”萧涵答道,“那把我手机号给你吧。手机给我。”说著将手伸到林筝面前。
林筝没想到他会同意,愣了下才拿出手机递过去。
两人停了下来,萧涵在手机上输入号码。
林筝一直注视著他。
此时的阳光并不浓烈,映照在那人身上,微微泛著一点柔和的光,让那人的侧脸显得十分温柔,他的手指在自己的手机上灵活移动,像一件精美的艺术品。
林筝已不记得有几次,那个人可以令他的视线永远停留。
“好了。”萧涵将手机递还给林筝。
林筝接过来,放回口袋。
其实他不必给号码的,林筝对他的号码比对任何人的都熟悉,包括自己。
两人回到公司,又一次同乘电梯。
这时电梯的人有些多,午休的人差不多都在这个时间段回来,大家一起进入电梯,人就差不多已经满了。
林筝和那人的距离很近。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人一多,林筝就习惯性地向那人凑过去,後来还被人推推搡搡,他很自然地就握住那人的臂来稳住身体,等最後电梯关门开始上升时,他才反应过来。
什麽时候,他和他居然挨的这麽近了
此时他的手还在那人臂上,他们的距离不过咫尺,那人身上的紫罗兰气息扑面而来,熟悉的味道让人迷醉,林筝知道,这是萧涵很喜欢的沐浴露的味道,紫罗兰花也是他最爱的花。
林筝的身高比萧涵略矮一点,平视过去,他刚好可以看到那人的唇,很好看的形状,电梯内灯光的照耀下,那唇的颜色是一种晶莹的粉色,他们的距离很近,他几乎可以看到那人唇上细微的绒毛,令他的心不可抑制地躁动起来。
林筝不敢抬头,心里却有些期望,电梯可以升得慢一点,让他多维持一会这样的姿势,也是好的。
电梯每升一层都要出去几个人,到三层後已经走了大半,电梯内空了许多,林筝尽管很不舍也不得不放开手,退开几步,和那人拉开了些距离。
电梯升到五楼,林筝和萧涵一同走出去,有其他组的编辑看到他们两个在一起都不约而同地忍著笑,林筝很无奈,看看萧涵,却见他面色如常,才稍稍放下心来。
到了玄幻组的办公室,萧涵和林筝道了别,就走了进去,林筝则回到古言组的办公室。
穆海此时也刚好回来,他是上楼梯时凑巧看到林筝和萧涵在一起的,此时他跟著林筝到办公桌前,笑得十分暧昧,“我说,你们现在已经那麽亲密了啊,是不是他在论坛上不好意思表白,却私下里和你说了”
林筝没好气地横他一眼,“你呀,我们俩不过是在咖啡馆偶然碰到而已,你有说这个的精力,去把你的本职工作做好吧。”
穆海吐吐舌头,没再说什麽,回到自己位子上去了。
林筝打开自己的编辑後台,心中却不免叹息一声。
要是,那人真的会向他表白,就好了。
周五的晚上,林筝想到明天和萧涵的约定,不免有些惴惴不安。
说真的,他不太确定那个人是不是还记得这件事,可能并没有放在心上吧,林筝想给他打电话确定一下明天的行程,却又有点犹豫。万一,那个人明天有别的事,自己给他打电话一定会让他很为难,说不定还会婉拒自己,那还不如干脆就当那个约会作废好了。
林筝惋惜地看看手机,明天算是他们的第一次约会呢,就这样放弃,实在是让人有点灰心。
将手机放在桌上,林筝正准备去上网,不料手机却响了起来。
铃声是类似爱情,而林筝却在听到这个铃声时有点发愣,随即脸上浮起一丝红晕。
这是他为那个人设置的专属铃声,因为他们两个都十分喜爱这首歌,他们互相的专属铃声都是它,如今听到,林筝的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从前和那个人在一起的场景。
现在,这首歌响起,就意味著那个人给他打电话了
林筝拿起手机,看到了来电人显示出萧涵的名字。
林筝不知道那个人为什麽要打电话给他。
是不是要说明天有事,约定就取消了
想到这个可能,林筝有点失落,也有点不高兴。
平复一下心情,林筝接起电话,尽量使自己的声音保持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