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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跟风 第17节

作者:恋冰轩 字数:19085 更新:2021-12-31 15:51:15

    事不过三,第二周结果终于下来,没有叫我失望。

    与此同时,有出版社通过网站要与我签约出版言情。

    我狂喜,抱着流氓兔合不拢嘴。“幸福来得太突然了。”

    流氓兔说,“我就说吧,会有的。”

    “是,亲爱的,你是预言帝。”在他脸上亲了一口。

    从流氓兔身上下来,立马打电话告知爸妈这个喜讯。“爸、妈,我考教师资格证过了,还有,暑假回来的时候把我写的小说给你们看。”

    “嗯嗯,好好。”我可以想象得到他们一开怀笑一边点头的情形,“儿子,你是我们的骄傲。”

    “爸妈,你们也是我的骄傲。”没有忍住,眼泪掉下来。我有多久没有掉泪了,这一次,我感到知足。

    流氓兔递来手绢,“这有什么好哭的,以后让你开心的事情还多得很。”

    “恩,嗯。”我点头,“不管有什么开心的事情,我都有跟你们在一起。”

    “我们一辈子永远在一起。”与我紧紧相拥。

    这一刻,我是如此相信永远这个词汇。

    第五十八章 名人

    气候越来越炎热,也越来越接近暑假。近两月的长假,多么让人期待,可是,考试也随之而来。

    黄良一直很佩服自己,大学近三年,到现在为止共5次期末考试,竟没有挂过科。这惹来李思远和吴家兴两人的不平,“凭什么这家伙课没有上过几次,凭什么能不挂科,还得奖学金。”

    我瞭额前的刘海,“没办法,一切皆与长相有关,谁让我长这么帅。”

    他们纷纷跑去厕所吐。世界上本没有怪事,见得多了,就正常了,说的就是我和流氓兔,现在,身边的人对我和流氓兔,已经见怪不怪,也能够跟以前一样相处。

    不管这两个低俗的人,我对刘尹笑靥如花“刘尹,你说是吧”

    刘尹看了看我,“啊,我想起了,我学生会还有事,我先走了。”

    “滚。”眼睛有问题的家伙。本大爷英俊潇洒,绝世无双,老师早就被我的帅气给折服,当然会舍不得我挂科。

    我把这件事情对流氓兔讲,他沉默了很久,“其实,老婆,我才是眼睛有问题的人。”

    “怎么说”

    “因为,世界上帅哥这么多,我偏偏跟你看对了眼,我想我大概是得了斜视。”

    我很平静的说“你可以去屎了,谢谢。”

    我算是明白了,在大学里学到的东西,出来可用到的不过百分之十,其他那九十,都是要自己领悟的,所以,去上过几次课就是了,至少要让老师知道这个班上有你这个人不是。

    只要考试时不挂科,老师向来不会管太多,那爱干嘛干嘛。

    我偶尔对流氓兔开玩笑,“亲爱的,如果我毕业找不到工作,你养我吧。”

    流氓兔笑得特温柔,说出的话特欠扁“可以啊,每天给我在家码5万字,一天三顿吃稀饭馒头。”

    我打了个冷战,“我还是好好复习去。太恐怖了。”

    不过玩笑归玩笑,考试是要复习的。其实老师也有过级率的压力,数据不能太难看,考试之前都有划重点。如果那几堂课都不认真听,就真的是你自作孽了。

    我是个聪明人,当然不会这样。

    考试的复习天昏地暗,日夜颠倒,还真不是一般的辛苦,看得流氓兔每天给我炖猪脑补脑。

    我笑着说“天天吃猪脑,早晚长成猪脑。”

    流氓兔无语,第二天开始炖公鸡。

    我更加无语。

    考完一科,我想仰天长叹,偶滴神啊,终于解脱了。但是鉴于现在我是“公众人物”,一不小心就会被当成疯子围观,那啥,我还是低调些好。

    考完之后,为了犒劳流氓兔这些日子任劳任怨,安分守己的作为我背后的男人,好好的满足了他一番。

    其实,咳咳,我也憋很久了,是男人都该有需要,是吧虽然大爷我是被当成女人来需要。

    假期开始了,我的言情出版书还没有送过来,我只能留在学校里继续等。

    刘尹等我一起回家,缠着刘尹的土木系帅哥说“正好啊,我要去二姨的表弟的大伯的女婿家,就在c市,一起吧。”

    我发誓,我真的忍了的,可还是我没有忍住,噗的笑出来,他还可不可以找一个更远房的亲戚

    最开心的当属流氓兔,他又可以乘机用疼爱的名义蹂躏我一番。

    还好,出版社没有让我等多久。放假没几天,书便上市。

    网上留给读者的疑问,在实体书上揭露出来。

    原来,王二哥他不是真的村民王二哥,他是宫中的二皇子,因为厌倦了宫中的尔虞我诈,向往田园生活,从皇宫偷溜出来。

    就在他们结婚的当天,皇宫的侍卫终于到失踪了几年的二王子。

    这里不得不说,皇宫里的侍卫是吃干饭的吧,全国这么多眼线,找了几年才找到。不过想想某些逃犯逃了几十年,我又释然了。

    若雅惊得说不出话来,天上掉下个王哥哥啊,早知道他是皇子,就不用想辛辛苦苦的干活了,直接嫁如豪门当王妃就好。

    不过转念一想,皇宫里漂亮的女人一大堆,自己比得过还是在这里过自己的小天地为好。起码自由自在,不受约束。

    两个人一合计,得,不谋而合,还是继续留在这穷乡僻壤好好过日子吧。

    于是二皇子回宫跟家人谈判,大不了以后供应牛奶给众位妃子、皇子公主,很有营养的。

    二皇子久去不归,若雅抛下家业,跑去皇宫一哭二闹闹三上吊,再加上皇子绝食作为辅助,还真把她老公给要回来了。

    而且,他们农场生产的牛奶和牛肉,变成了贡奶贡牛肉,有公家的扶持,规模又上了一个台阶。

    从此以后,这小两口过上了每天唯一的工作就是对账本和数钱的日子,好不逍遥快活。

    我一口气要了100本。流氓兔奇怪的看着我,“你拿这么多书来干嘛”

    “送人啊,你信不信,说不定还不够。”

    “我信,我当然相信。”明显是很不相信的语气。

    不过,流氓兔很快就相信了。我先是给所有比较熟还没有离校的人人手一本,连教我体育的老师都送了,这就出去三十几本,还要留一部分给已经回家的同学。

    当然,这些书,我是经过处理的。咳咳,不要想歪,是处理笔名,不是处理内容,反正我所在的网站签的是人,不是笔名,这本书出版时我将我的笔名砍掉一个字,黄粱。这样,即使有人去网上查,我也不怕,反正查不到黄粱的信息,最多是一串人名而已。而在网上看文想要实体书的读者,我在文案上面标明就是。

    我真是太聪明了,是吧,哇哈哈哈。

    我之所以这么小心,是因为,余下的50本,我都要带回家,送给亲朋好友,左邻右舍,不希望有谁一时好奇心过剩,查出来后到处宣传,我不希望我的爸妈受到异样的眼光。而且,我还答应了流氓兔的爸妈,给他们带一本,不改笔名,实在是太危险了。

    50本书,于我比50个铁块还重,流氓兔不跟我回去,这个任务就落在了我和刘尹的身上。幸好,还有土木帅哥,他为了在刘尹面前挣表现,化身为力大无穷的勇士,一个人抱一箱书。

    看他吃力的样子,我捅捅刘尹,“他看起来很吃力,要不要帮帮他”

    “不管,是他自己愿意。”

    于是,我被刘尹和土木帅哥护送回家。我送了一本书给他作为谢礼,他感动得几乎哭了。

    我拍拍他的肩,“没关系,我还有很多,你喜欢的话多送你几本。”

    他可能是觉得要太多不好意思,连摆手,“不用了,有一本就足够,够了。”

    随着刘尹的离开,他也屁颠屁颠的跟着后面。我看刘尹的态度,不像是不喜欢人家,分明是在傲娇。这个死小孩,诚实一点不好吗

    爸妈看到的给他们的实体书,眼睛笑成一条线,在加上流氓兔在电话里吹嘘我有多么不得了,有多么受欢仰,那个开心啊,那个笑啊,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被宝贝过。

    “来,来,儿子,坐车辛苦了,妈妈给你倒水。”

    “来,来,儿子,吃点水果。”

    “儿子,老爸去你给买吃的,你想吃什么”

    我就说的书不够吧,我老爸老妈完全把我的书当传单在发,家里来个人送一本,不到十天,送完了,没货了。

    老妈跟我商量“儿子,不然,你再拿点回来。”

    我一下站起来,“不给,要看自己买去,他们当我拿书不要钱”

    老妈想了一下,也对,我儿子辛辛苦苦写出来的东西,凭什么免费给他们看,要看自己买去,于是也不再免费发放,自己珍藏。

    当然,流氓兔的父母,我是不能怠慢的。回家第二天,就将自己的书用包装纸包装好,亲自送去他家。

    刘爸爸和刘妈妈热情的接待,“哎呀,怎么好麻烦你亲自跑一趟,我们有时间去拿就可以了。”

    我在刘妈妈怀里撒娇,“其实,我是想吃伯母您做的菜了,原来,你们不欢迎我,我还是走吧。”做伤心欲离开状。

    刘妈妈赶紧拉住我“不是,小黄,你误会了,我没有嫌弃你,你过来,我们求之不得。我家那小子不在,你就是我们的第二个儿子。”

    我笑嘻嘻回头,“伯母,我开玩笑的,我脸皮这么厚,怎么会伤心。”

    刘妈妈刘爸爸互看一眼,无语。

    刘妈妈进厨房做饭,刘爸爸边看我的小说便跟我聊天。我以为像他那样的人必定是看不进去,没有想到他看得还津津有味,不时问我后面的剧情。

    我神秘一笑“自己看。”

    偶尔,他也认真的提出他的观点,教我在某个剧情上面怎么处理要更好一些。

    哈哈,跟流氓兔的父母相处,真是愉快。

    那些没有拿到的,真的跑去书店找,也不是说非要买回家,就是看看是不是真的如我老爸老妈说的那样受欢迎,没想到出版社宣传到位,成了热销书。

    这下传开了,我变成这附近的大名人。

    我一出门,三大姑,八大姨,一窝蜂围上来,“哎呀,大作家出来了,最近在写新作品没有啊”

    我回答“ 一直都在写。”

    “那什么时候再出书呢”

    郑重其事,“这个,写书不是一天两天能完成的,要慢慢来。”

    “就是,”另一个挤开她“如果小说是这么好写的,岂不是人人都成为了大作家。"

    我谦逊道“其实也还好,最重要的是坚持。”

    “没这个能耐,坚持顶个屁用。对了,小良,成了大作家,也不要装作不认识我们哈,你还记得我小时候抱过你吗。”

    “怎么会记得,当然记得。”我无奈,小到要人抱,我还在吃奶吧,谁会记得“再说我也没有出名,就是出来一本书而已。”

    “你就不要谦虚了,你看我们这些人,大字都不认识几个,更别提出书,了不得啊。”

    “呵呵。”我干笑。

    同一个小区的小孩子看见我,都用崇拜的眼神,“黄良哥哥你出书了,真了不起。”

    不怎么沾边的远房亲戚,很久没有联系的同学,都打电话过来问候。

    面对周围人的注视和溢美之词,我飘飘欲仙,如今,我也算得上是名人了,此生无憾了。

    第五十九章 开始兽人

    在家里受够了别人崇敬钦羡的眼光,回学校还真有点不习惯。

    关于我的书,大家也就是刚开始讨论了几天,后来就不知道丢到什么角落去了。毕竟,大学里,优秀的人才多的是,人家还有出版诗歌的,我有什么了不起。对于爱看小说的女生还好,男生嘛,顾着打游戏谈恋爱去了,才不想管其他事情。

    至于在网络世界,出书对于以前的我明明是那么遥远的事情,可是认识的人都在说交稿上市,跟吃饭喝水一样自然,最不济也是定制,早就没有什么刺激感了。

    哎,真是寂寞如血啊。

    要不是流氓兔每天催,要不是开学,我真不想回去。

    回家这些天,流氓兔平均三个小时一通电话,说一些生活、工作中的琐事,说得最多的就是“亲爱的,我想你了,你快点回来吧。没有你的日子,我吃不好,睡不香。”

    真是,而不恶心,都老夫夫了,说这些不嫌肉麻。可是,如果他没有在固定的时间没有打电话,我必定做什么都不安心。哎,不得不承认,我也怪想他的。

    转眼间已经大四,课少了很多,压力却在不断增大。每个人都在迷茫,毕业了,要干什么或者是,能干什么

    眼看学长学姐们一个个离开,为生活而奔波,再回想很久以前的自己,真是苦恼啊。

    刘尹也苦恼,苦恼万一考不上研究生怎么办。所以大四刚开学,他就把肩上的担子卸了下去,每天跟土木系帅哥形影不离,不是在图书馆,就是在去图书馆的路上。

    千万不要误会他们两个好上了,咱们的傲娇刘尹说“如果我们都考上了同一所学校的研究生,我就接受你的追求。”虽说只是接受追求,也算是跨出一大步了。于是学着刘尹变成书呆子,两个人有伴,舒缓了些许紧张。

    刘尹有土木帅哥的陪伴,我也就没有那么顾忌,时常往流氓兔那边跑。

    流氓兔摸着我的背,对我说“不是还没有毕业吗着急什么,你看我不是混得挺好。”

    “你那是有技术、有才华,我什么都没有。”

    流氓兔哑然失笑,“你有我啊,万一找不到工作,我养你。”

    将头深深的埋进他的胸膛,“说好了,不许反悔。”未必真的要他养,要的,是这份心意而已。

    “绝对不反悔,以后,我挣的每一分钱,都是你的,你爱怎么花就怎么花”流氓兔说得大义凛然。

    “哼,我自己有钱,才不要你的。”

    “我就想给你,不行”专制的大老爷。

    我斗不过他,“是,是,既然大爷您想给,小的不敢不拿。”

    “这还差不多,本大爷恩准你睡觉。”

    “是,小的遵命。”觉没有睡好,床单是滚了好几圈。

    前段时间在言情的出版上花费了很多精力,是该将重心转移到耽美上面来了,毕竟,这才是我的主业。

    最近,也终于把重生文给完结了。

    身为一个合格的情人,必须要了解对方的一切,能够通过对方一个眼神、一个动作看到情人内心的想法。林正奕这个情人很合格,所以,他第一时间发现了夏天的不对劲。

    夏天不傲娇了,安静了,懂事了,每天来医院探望他,给他削苹果吃,温柔得像只绵羊。本来应该是好事,林正奕却不这么认为。

    终于有一天,林正奕逮到机会,询问他怎么回事。

    夏天呐呐开口,“林正奕,我输了,我爱上你了,可是,我恨你,上次在酒店,我们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是我在骗你。”人一旦爱上,就可以为了那个人,抛弃一切,更不会欺骗。

    “嗯。”林正奕没有多大的反应,而是揽过他,吻了上去。这个吻很温柔,温柔得让夏天沉溺。

    放开夏天,林正奕说“你永远不会明白,我有多么爱你”

    “啊”林正奕傻了,他对自己,不是只有责任

    林正奕眼神柔和的说“夏天,我什么都知道,可是,我爱你,我什么都不在乎。”林正奕指的是夏天的欺骗,他在背后的使坏,他什么都知道,但是,他爱他,所以,宠溺着他的任性。

    事情就是这么不可思议。

    林正奕从看到夏天的第一眼开始,就是搬进林家的那一次,就爱惨了这个任性倔强的人儿,决心一定要好好守护他。

    虽然机会来得有点晚,可他还是看成了是老天的恩赐。

    现在听他说喜欢,如何不兴奋,如何不高兴

    夏天有点不相信,“你真的是对我一见钟情”

    林正奕非常肯定的点头。

    夏天却在纠结一个问题,为什么重生一回,自己的哥哥自己一见钟情,极尽宠爱之能,而上一次,他抢了自己的未婚妻

    于是夏天问了一个问题“如果,我和安娜订婚,你会怎么做”

    林正奕听罢,也不管是不是公共场合,将夏天好好的疼爱了一番,然后狠狠的说“我会让她爱上我,使得你们分手。”

    夏天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那么,以前的哥哥,必定也是抱着这样的心情吧。哈哈,原来是这样。

    夏天抱着林正奕亲热的叫了声“哥哥”,原来这一切,都回到重生之前了呢没有安娜,只有他们两个人的世界。他感到无比幸福。

    正文完结之后,送给读者们一个小小的福利,林正奕和夏天在病房里的实况报道。哈哈,总算给这篇清水文画上了不清水的句点。

    流氓兔怀着无比期待的心情去观看,结果,对我牢骚“你干嘛把我们的程序写到小说里面去”

    我争辩“我哪有”

    “怎么没有,几乎一摸一样”

    “怎么会一样。我们是在家里,他们是在病房里,比我们刺激得多。”

    “呵呵,亲爱的”流氓兔笑得阴险,“我知道了,你想在医院里来一次,好吧,走,咱这就住院去。”拖着往前走。

    我死死的拉着门板,“你个变态,我不要,h过程还不是差不多,是你自己想太多。”

    “我不管,我就要去医院。”

    最后,在我的坚持之下,流氓兔终于停止了发疯的行为,乖乖的待在家里。只不过,我们在家里进行了医生和护士的角色扮演。他是正直古板的医生,我是性感魅惑的护士。

    呜呜,这个死兔子哪一个细胞古板正经了,我哪一根神经魅惑了,死兔子,占我便宜,呜呜。

    因为玩得太开心,流氓兔兴奋地睡不着,当即起来画了一组组图,医生和小护士的故事,强迫我附在番外的后面。

    看到番外的内容和附图,大家跟打了鸡血一样,纷纷表示好精彩,强烈要求再来一篇。尤其是流氓兔叫嚣的最凶。

    我给了他们一个白眼,想要吃肉,哼哼,休想,等我心情好了再说。

    网站年初的时候进行了一次改革,将最有特色的耽美和同人分离出来,言情和耽美分为两个大块,再在这两块下面分成小站。

    分站之前,很多作者激烈反对对,认为弊大于利,分站之后,我们的点击和收藏果然少了很多,更是怨声载道。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已经是这个情形了,已经改不过来了。

    现在许多新的网站不断崛起,被分去了很多流量,而越来越多的学生、上班族选择把业余时间拿来码字。竞争太大了,我们这些老人,一个不注意,就会被新人挤了下去。

    要向在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就要推陈出新,标新立异。 而大家的口味也越来越奇特,我知道,该是写兽人的时候了。

    想我的2011 年,兽人人兽统治天下,不知道现在我能否带领新的潮流。

    听到兽人两个字,流氓兔装作很惊讶,哇,“你的口味也太重了吧”

    “怎么,你不喜欢那我不写了,想别的题材。”

    “不要,”流氓兔扑上来,“我很喜欢,快点写,马上动笔。”

    “你个臭流氓”

    “那有,人家很乖、很纯洁的。”做害羞状。

    不理他,他爱演自己演独角戏去,我要好好想想故事要怎么进行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等一下要去坐火车,去参加朋友的婚礼,6号才回来,所以,要6号才能更新,大家国庆节快乐,如果有在国庆节结婚的,也新婚快乐。

    第六十章 引领潮流

    本以为确定了题材,接下来码大纲什么的,就非常轻松了,最多一天的时间,把大纲码出来,然后开始动笔。

    却没有想到,在电脑面前坐了三天,一个字都没有写。我才意识到,我真真是兽人无能。

    以前我见过的兽人基本上是一个套路,小受一不小心穿越去了兽人部落,发生一些不同寻常的事情。兽人部落分成两种兽,一种是可以变身的雄兽,一种是不能变身的雌兽。雌兽也就是人形的男人,可以生子。话说,兽人生子当时很多人喜欢啊。总之呢,穿越过去的小受被当成了雌兽对待,整天被xxoo来,ooxx去,被当成发泄对象,然后怀孕了,待遇享受180度转变,然后生包子,,养包子,恩恩爱爱,如此等等,当然里面争地盘啊,吃醋啊之类的情节是必不可少的。

    身为一个男人,我是不能接受被当成女人来对待和使用的,即使是被动的一方,也不是女人,而是相爱两个人的身心结合,所以,我万万写不出来雌兽生子之类的情节。

    得,写不出来会变身、会生子的兽人,我就写半兽人吧。如果不受待见的话,我也就没有办法了。

    紧跟着花了两天的时间,码出大纲,我开始往里面填充血肉。

    当然,穿越是必须的。倒霉催的王小乐想不通,不就是不小心踏空摔进了下水道内,为什么会无止境的往下掉,最后掉进了一个类似原始森林的地方手机没有信号,蛇虫鼠蚁到处爬,野兽的嘶吼声从远方传过来。

    王小乐认命的想,自己大概会命丧这里,二十岁出头还没有享受到精彩的人生,看到外面多姿多彩的世界,就这样死了,真不甘心。

    王小乐终究没有死,当然只是暂时的安全,因为他晕迷的前一秒,看见一群巨大的怪物向他走过来。

    王小乐所说的怪物,是定居在这里的半山人。半山人体型巨大,身高23米上下,1米75的王小乐在他们面前,就像成年人跟儿童。他们全身长着厚厚的火红色皮毛,连脸上也不例外,只是脸上的要浅一些,露出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和一张厚唇。他们只用小块的兽皮遮住重点部位。他们靠打猎为生,用武力解决问题,谁最强,谁就是领导者,就可以分到最多的猎物,就有权利挑选伴侣。

    王小乐看半山人是怪物,其实,半山人看王小乐也好看不到哪里去。

    这里是他们打猎回部落的必经之路,看见一个很奇怪的,从来没有看见的东西软趴趴的倒在那里,就顺手带了回去,当然是放在族长单烈的家。

    单烈用藤条把他绑起来,丢进一个山洞里,他在思考,这个东西能不能吃,应该不会有毒吧,而且也没有什么攻击力的样子。

    单烈蹲下来仔细研究,真的好奇怪啊,为什么其他动物的四条腿差不多,而他的差别好大,有两条腿还用从来没有看见过的东西包着,身上也是,穿的是他从来没有看见过的材料,他看起来跟自己一样,使用两条腿走路。为什么他只有头上有毛发,其他地方的都好少,而且还是丑陋的黑色,纯正的红色才是最美的颜色,单烈无比自恋的看了看自己的身体。

    为了研究得更加透彻,单烈解开他的衣服,好白,好嫩,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啊,单烈研究了半天,依旧迷惑。

    最后,他下决心,不管是什么,尝尝他的肉再说。

    可怜的王小乐,昏迷后第一次睁开眼睛,看见单烈想要一口将他吞下去的眼神,再次昏迷了过去。

    问题是他到底会不会被吃掉呢答案是肯定的,但是是在以后以另外的方式被吃掉,现在的话,应该不会,因为,他刚刚昏迷,半山族第一美女兽人出现在了同一个山洞。

    女兽人属于稀有品种,漂亮的女兽人更是少得可怜。

    刚好单烈想要追求这位美女兽人,刚好她觉得这个从来没有见过的生物看着可爱,讨了回去养。

    原来,任何地方,都有养宠物的习惯。

    就这样,王小乐被丢进了离得不远的另一个山洞。

    作为一个现代社会高等物种,悲催的原始部落生活,就这样开始了。他会怎么生存下去呢他会一直被当成宠物圈养吗

    为了防止他逃跑,单烈用藤条将他的手个脚绑住,套在石块或者是大树上。

    美女兽人叫做丽莎,对他很是疼惜,不惜将分到的猎物丢给他吃。这里没有香料,也没有盐,刚开始的时候王小乐一口吃都不下去,但是不吃就会饿死,也就慢慢习惯了。

    识时务者为俊杰,王小乐自知不是这群怪物的对手,表现得异常温顺,恨不得在主人面前要尾巴,族里的女兽人都对这只宠物喜欢得不得了,解开了他的藤条,在他身上摸来摸去,惹得王小乐一阵恶寒。

    单烈也常过来,他竟然也对这个外来物种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染上了众女兽人的陋习,对王小乐动手动脚,心情好,带着他去打猎也是有可能的,王小乐有苦不能言。

    这样的日子,到底什么时候才是尽头王小乐不是没有想过逃跑,可是,人生地不熟,不会打猎,敌强我弱,他可以逃到那里去

    流氓兔止不住的叹,“哎呀,真的是太重口味了,哎呀,单烈怎么这么丑”

    我笑,“亲爱的,你相信凭借你高超的技艺,可以把他画得很帅气的。你不知道,单烈在半山人中,是族草哦,每个女兽人都很喜欢他的。”

    “根本就没有什么半山人,你想怎么写都可以。”

    “这么说,你是不赞同。”我笑得越发灿烂,差点要挨在他的眼睛上。

    他摇头,“当然不会,单烈英伟不凡,我怎么会不赞同呢,我百分之两百赞同。”

    果然,在我们家兔子的妙手之下,单烈立即变身为史上第一半兽人,帅得人神共愤。火红的毛发,挺直的鼻梁,凌厉的双目,性感的嘴唇,挺拔而又结实的身躯,身材好得不行,堪称魔鬼身材。自信而张扬,如何不让瞩目。

    即使是看所有半山人都是一样丑的王小乐,也能在半兽人群中,一眼认出他他。

    我一边对着屏幕,一边流口水,“哇,流氓兔,我要抛弃你,我要去找单烈。”

    流氓兔默默的在上面添加了几笔,帅哥立即变成怪物。

    我在流氓兔脸上啵一口,“亲爱的,呵呵,我开玩笑的,我一定不会抛弃你,我最爱你了。你让单烈恢复原样好不好”

    流氓兔拉过我将我吻得喘不过气来,“你下次再敢发花痴试试”

    “呜呜,人家没有。”流氓好恐怖,呜呜,欺负人家。

    流氓兔也是只为了气我,很快帅气的单烈又出现在我眼前,我不敢再造次。

    流氓兔的人设一出,很多嫌弃单烈丑的人立即跟我一样爱死了他。

    我越来越觉得,我的文受欢迎,很大程度跟流氓兔有关,我文中画工精湛的插图,是吸引读者点击的因素之一。即使有盗文,格式,但是格式没有图,他们还是得回来点开我的文。

    很多人无比羡慕我,也有一部分人怀着酸葡萄的心理展开言论,若不是流氓兔的画,我的文就是一般的水平而已。

    管他是一般水平还是高水平,反正有人看,我没有采用邪门歪道,这就算是我的成功,

    更多的人花钱请我家兔子画人设封面,他一概拒绝。

    我挪揄他“你傻呀,有钱都不赚。”

    他从背后抱住我“能赚多少钱,还费时间,你老公我养得活我们两个,最重要的是,不能给你增加威胁。”

    “你少得意,就算是没有你的插图,你帮别人画,我的文照样有人喜欢。”嘴上这么,心头涌出丝丝甜意,顺势靠在他的身上,吸取他的味道。

    流氓兔顺着我的话“哎呀,知道就好,也不要拆穿我啊。其实是我想帮你画,你是大神,你的文受欢迎,我的图在你的文中露露面,也可以增加我的知名度啊。”

    我向后勾住他的脖子,“看在你是我男人的份上,我原谅你抱我大腿的行为。”

    若不是我抱着他,他大概要跪下来,“谢主隆恩。”

    “爱卿免礼。”

    我不敢确定这篇文能否获得青睐,因为,它不是严格上的兽人文。

    可是,兽人之所以是这个套路,不是因为有人将这个套路写红了那么,如果我将这个套路写红了的话,还不是照样有人跟风。

    果然,不久之后榜单上有兽人两个字的不少。

    流氓兔恭维,“呀,亲爱的,你成了开山鼻祖了。”

    是啊,我终于完成了多年前我一直不敢想象的愿望出书、成为大神、让别的作者跟风,让父母高兴、和刘尹读同一所大学,更为重要的是,有一个爱我的流氓兔。

    可是,我为什么没有有预料中的兴奋。哎,果然是没有得到的东西才更加珍贵,目标都达成以后,反而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当然,我没落寞多久,因为,接下来我将面临着毕业找工作,也是一件麻烦事,找到一个安稳的工作,才算真正的万事大吉,可以安安心心的和流氓兔过日子了。

    不过,我没有以前那么焦虑,一来我教师资格证已经在手,现在一直在学校里代课,校长甚至对我说,等学校有名额的时候,就将我纳入编制,这算对我的肯定,我相信不会等太久;二来,我现在每月网上码字的收入,即使不上班,也足够养活我自己。

    这样看起来,未来真的是一片光明呢。

    作者有话要说我终于回来了,坐火车好累,结婚好累,哎。

    然后,本文,大概快要完结了,大家做好心理准备。噗,完结有什么好准备的囧

    第六十一章 夫夫合璧

    人是世界上最强大的生物,果然不假,一段时间以后,王小乐竟然自学成材,开口说半山族的语言。

    第一个发现的兽人是单烈,当时他正用抱小狗的姿势将王小乐抱在怀里,抚摸他露在空气中的肌肤,并且自我感觉良好的感叹“好滑啊,就像是剥了皮的野鸡蛋。”

    王小乐瞪了他一眼,第一万零一遍的骂“臭流氓,天天吃本帅哥的豆腐。”

    他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事情,抱怨之后,扭动身体,找了一个舒服的位置,王小乐越来越有身为宠物的自觉。

    可是,单烈变成了一块石头,两眼发直的看着他,似乎要把他给吞下去。

    王小乐打了一个寒颤。

    过了很久,石头人单烈回魂,将王小乐放下来站立,居高临下的问“你刚刚说什么”

    王小乐左看右看,确定十步以内没有其他兽人,不十分确定的问“你在对我说话”

    单烈没有回答他,而是欣喜若狂的再次将他抱起来“你会说话你会说话,你真是一个神奇的小东西。”

    王小乐再给他一个白眼,不会说话的那是哑巴。

    见识到王小乐惊人的本领,单烈就像是捡到一个绝世珍宝,四处炫耀他家的宠物有多聪明,多可爱。

    丽莎不服气了,喂,明明是我的宠物好不好。

    可是我们的单大族长根本就没有理会,自顾将王小乐带回自己的住处。

    王小乐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说了当地的语言。

    从此以后,单烈把王小乐当成珍宝,去那里都带着他,甚至睡觉也一起。

    王小乐不若单烈那样有毛发蔽体,故而晚上怕冻,单烈将他抱在怀里给他取暖,天气冷的时候给他裹上厚厚的动物皮毛,比对待情人还要要好。

    习惯成自然,王小乐看单烈越发顺眼起来。

    王小乐米虫的生活好不惬意,可是,生活质量太差,如果运气差没有达到猎物,整个族人都要饿肚子,而且猎物越来越少,就要涉及要迁徙的问题。

    作为一个现代文明人,王小乐觉得自己有责任改变这种状况,所以,他们迁移到一个新的住处之后,趁着资源丰富,王小乐建议单烈不要将猎物全部杀死,反正吃不完也是浪费,留一些圈养起来。以前的原始社会,不正是这样一步步发展成文明社会的吗

    还有小米水稻之类的农作物、树上的野果,山里的野菜,收集他们的种子,第二年开荒播种,储存粮食。

    刚开始的时后很多兽人不理解,男的兽人打猎,女兽人在家带小孩,清理猎物,不就好了吗,为什么要弄这么多花样,费时又费力,还没有多少收获。

    可是,单烈就像是着魔了一样,什么都听王小乐的,很多兽人只得忿忿不平的任由王小乐差遣。

    当然,肯定有反抗的,只可惜,有反抗的地方,就有镇压,他们不得不屈服于单烈的强权之下。

    几年之后,单烈的英明神武终于显现出来,由于不节制的打猎,不止是他们的部落,几乎所有的部落,猎物都越来越少,但是,因为半山族将野生动物驯养为家畜,还种水稻蔬菜,日子过得滋滋润润。

    这引起其他部落的觊觎,单烈要怎么解决呢

    写到这里,流氓兔调侃,“我怎么觉得这篇小说的名字应该改成半兽人进化史。”

    “诶,”我惊喜道“这个名字好,我马上去改名。”

    流氓兔看着我“你去呀。”

    “你叫我去我就去,岂不是很没有面子。”

    “亲爱的,你的面子在哪里我怎么没有看到”

    我凶巴巴的看着他,敢说我没有面子,今晚休想碰我。

    他有了感应,马上转移话题“老婆,我们一起出一本书吧。”

    “嗯。”我回过头,他肯定已经考虑周全。

    “就是你写文字,我画插图,我们共同出一本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故事。”

    “故事内容是什么”

    流氓兔想了想,“就写我们两个的故事好不好,我们之间故事的精彩程度,不比你的任何一部的男主角差。”

    我抱住他“好啊。”认识了这么多年,出本书做个纪念也不错。

    于是,我和流氓兔开始着手准备属于我们两个人故事。

    本来以为自己的故事,写起来会很容易,却没有想到,比我以往的任何一个故事都困难。

    正因为是自己的故事,才要求百分之一百的完美,艺术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适当的修饰,那是必然。

    在我的威逼利诱之下,本大帅哥的形象,英俊潇洒,绝世无双,迷倒一大票男男女女。

    看着流氓兔的初稿,我拍拍他的肩膀,“不错,不错,将我的风采展现出来了二分之一,这样就差不多了,不然,太帅了会受人嫉妒。”

    流氓兔看了看我,再看看他电脑里面的主角,什么都没有说。

    刘尹和土木帅哥跑过来凑热闹,指着我的形象问“这是谁啊”

    我自豪的挺身而出,得意道“ 是我,怎么样,帅吧。”

    刘尹突然义愤填膺,“哥,你怎么能欺骗读者呢做人要有良心。”

    我真想掐死他。

    光是故事的开场,我和流氓兔就想了好几个版本,两个人意见不统一,争论了好几次。

    最后,在刘尹的支持之下,流氓兔服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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