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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寄微 第1节

作者:彻夜流香 字数:6440 更新:2021-12-31 18:40:17

    绿叶森林系列559

    书名《风流寄微·上》

    作者彻夜流香

    绘者yue

    出版社鲜欢文化

    出版日期20100921

    封底文案

    虽出身贵胄,可元英只想逍遥人间,岂料一场刺杀,却让他撞上胡不归这个变数。

    身分对立、性格迥异的两人,为调查太子的失踪,迫不得已并肩同行。

    胡不归原以为元英贪财成性又玩世不恭,却在次次的危难之中窥见对方的那点真性。

    冤家似的斗嘴转变为知己般的交心,在这乱世千秋、深宫侯门,谁懂元英求的不过是一份难能可贵的真心……

    封底文字

    我一口气跑到紫式微的窗下,见他正在写扇子,我第一眼见到他的时候,他的扇子是千里豪侠,后来再见的时候就成了千金难求,这次不知道又要改成什么。

    我看他的手上上下下,比划了很久,才落笔,那四字刚好我熟悉得很风流寄微。

    紫式微写完了一抬头便看见了我,似乎吓了一跳,似乎略有一些不知道是搁下先招呼我,还是搁下我先招呼扇子。

    我跳进门,大叫一声道胡不归,你是不是心里头念着我,所以才要把我写在扇子之上啊!

    紫式微呸了一声,道风流以寄微,你不过刚好叫寄微罢了。

    楔子

    王爷是一个高危险的差事。

    人都说王爷权重位高,却不知道王爷最招人惦记。

    西夏皇朝有二位开国高祖,元帝跟紫氏,两人是异姓兄弟。我的祖先元帝为始皇,承诺兄终弟及。

    我出生的时候,正是元帝刚崩,紫氏太子谋逆。至于为什么皇帝崩了太子还要谋反,这我就不太好说了。

    听奶娘说,当年太后皇奶奶在宫里替我摆百日宴。宴不过三巡,我突然大哭了起来,皇奶奶猛然惊醒,发现了刺客。

    她老人家耳聪目明,知晓是太子所为,立即派兵把太子府上的人砍得人仰马翻,脑袋掉了一地。整个太子府跟西瓜地招了马贼似的,满地鲜红,一塌糊涂。

    王爷,您又说来吓奴家!我怀里的小美人揉着胸嗔道。

    王爷,您前面说王爷招人惦记,后面说太后,嘻嘻,王爷,您是想说您还刚满百日,就招太后惦记了一会吧!我身后的小相公揉着我的肩笑道。

    我啧啧拍了拍他的手,所以说男人永远比女人要会看问题。这倒是跟聪不聪明没关系,就好比我令人拿上来一坛上好的竹叶青露,男人就只看到了好酒,女人却关心送上来的是一个几品级的太监。

    我说得兴起,刚想把这故事再延伸开去。门匡一声被人撞开了,一个穿着明黄色锦袍的男人走了进来。要说那件黄色缂金九龙缎袍做得真是非常精致,四爪金龙腾云驾雾,下方深浅金线堆出层层水纹,象征着江山万里,绵延不绝。

    我身边的四个美人一起大叫了一声,拉过棉被将自己裹了起来。其实大家刚才彼此都看了一个通透,我倒不知道他们这么在乎多一个人看。

    棉被一拉,唯独剩我一人光臀坐在那里,倒也不是全然一点不尴尬。

    那人站在那里说,道寄微,我们重新开始吧……

    此人说这话的时候,正是暮春。江边的柳絮棉飞,东风一卷,那些白如雪子的棉絮便穿庭入院,犹如下了一场鹅毛大雪,跟我当年与他相识那时一般,虽然还没似足十分,六、七分总也是有的。

    只是我认识此人是初冬,如今却是暮春,差得不是一点半点。

    我想了想,抽过边上一件外罩,将它系在自己的下面,然后挪到床下,跪地行了一个礼,道臣给皇上请安。

    忘了说重点,来人是西夏皇朝第一位紫氏皇帝,式微。而我则还是三朝金山不倒,最受帝宠,始终是当朝第一王爷──晋王元英。

    第一章

    我出生于西夏皇朝十二年,因为百日的时候救过皇太后奶奶一命,被她老人家亲口御封为金童。

    我娘当时说了一句太后是老佛爷再世,英儿是金童,自然是为佛爷保驾护航。

    皇奶奶大为高兴,指着我娘道身分尊贵,果然说话也与众不同。

    也不知道是不是娘太高兴,回去不到一年便驾鹤西去。再过一年,父亲同驾而去。所以本王没事就爱在府里养着这种动物骑乘,不做景观,方便探亲访友也好。

    皇太后奶奶指我过继给了当今的皇上为第十九子,其实皇上的儿子并不多,统共只有四位。但在太后奶奶不遗馀力的招兵买马之下,皇上的亲干儿子加起来一下子超过了二十位。

    爹娘二人一去世,我这孤儿王爷备受皇奶奶的恩宠。这事其实我也不是非常想要,因为送礼的人多,背地里使暗枪的人就更多。

    当朝的皇子当中,我最受人宠爱,自然就有人最不受宠,那就是我二哥太子元林。

    元林的母亲是紫姬,正宗紫氏的女儿,很多人都说皇奶奶之所以选了二哥,那纯粹是为了权衡势力,毕竟紫氏太子虽然灭了,可是紫氏的势力却仍然还在。

    紫氏分为东紫与西紫,都说东紫出谋士,西紫出术士。我当时就觉得这也不算是什么美名,琢磨琢磨,都感觉是在说紫氏出骗子。

    我二哥倒是一个实诚的人,一是一两,二是二两,算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这样我反而踏实,毕竟知道代价总比不知道的要好。所以我不但是最受皇奶奶的恩宠,也是太子哥哥相处时间最长的一个弟弟。常听有人叹气,道别看晋王年幼,长大了一定是一个了不得的人物!

    我听着这些风言风语,虽然不知道是谁说的,但敢肯定他一定不是西紫的人。

    那年时过立冬,我跟太子下扬州。

    这天,天上纷纷扬扬下起了鹅毛大雪。江南气候温暖,即便是这绝寒之日,大地也始终积雪而不冻冰,洁白的雪花打着圈落入瘦西湖中,在湖面上旋转了一下便任水流去,湖水依然是清澈如碧,千丈见底。

    这么个寒天冻日,原本瘦西湖中应该人鸟声俱绝,但扬州是出了名的烟花地,不多时便一艘花舫徐徐而来,有几个文人骚客拥着毳衣炉火往江心赏雪。这几个文人骚客嘛……自然就是我跟太子哥元林了。

    花舫绕了一周靠岸,我听有人大喊妈呀,这位客官!看你面带乌云,双目带赤,恐怕有血光之灾啊!

    一个留着山羊胡须,穿着黄旧道士服的瘦子一把拦住了路人。他瞎了一只眼,不过露在眼罩外面的那只好眼睛倒是神采烁烁,精神得很。

    臭道士……那汉子一把纠住道士,吼道你敢说老子有血光之灾!他面红耳赤,嘴里的唾沫横飞。

    道士一边辛苦地躲避唾沫,一边讪笑道非也,非也,这位大爷。是您的面相说的,非小道士信口胡说。

    那汉子嘿嘿笑道那你……有没有照镜子?

    道士陪笑道小道清晨出门自然有照的,方才就没照。小道长得不如大哥你这么神猛,不用时时照镜子!

    那汉子哈哈大笑了一阵,断断续续地道既然照过镜子,那你、你……你怎么不知道自己今日有血光之灾呢?

    血……血光之灾!独眼道士还没回过神来,那汉子已经一拳砸下。

    大事不妙,快跑啊!

    那汉子一拳就砸在了一柄摺扇上。他使劲往下砸,却难以撼动它分毫!

    他瞪大了眼珠子,用了吃奶的力气往下压拳头,却见那柄摺扇陡然打开。眼前一晃,摺扇结结实实打中了他的额头。

    那汉子跌跌撞撞退后了几步,只听那个道士摇头道血光之灾,血光之灾啊!

    那汉子摸了一下自己的眼角,果然见掌心中一缕血痕。他站在那里一阵发呆,一抬头,却见一位落拓年轻男子雪天里晃着摺扇。

    大汉似乎意识到伤了自己的人就是他,大吼一声冲了过去。只听那年轻男子嘀咕道倒也,倒也!

    那汉子果然扑倒雪中,居然在冰天雪地当中呼呼大睡了起来。

    啧,啧,二叔,你又走眼了。年轻男子摇头摇扇叹道。

    这人面红耳赤,额头发青,还不是血光之兆!道士不服气地道。

    年轻男子一笑,他长相其实一般得很。只是这一笑,有一种看破世情,来去了不相关的潇洒。

    他道这人面红耳赤,口喷酒气,分明是个酒徒。

    道士指着倒地的醉汉,强辞夺理地道他见血了,还不是血光之灾!

    看来这大汉也算倒霉,碰上了一个带保镖的术士,我微微一笑。

    岸上一片吵闹,又恢复了平静。这种荒年灾月,除了我这个坐在船上看热闹的人,别人都是行色匆匆,生怕惹上是非。

    花舫靠了一会儿岸,又接着游湖。船漂出去老远,我转头又看了一眼那个年轻男子,他一头长发,用一根麻绳草草系住,脚上穿着一双破鞋,样子潦倒至极。

    但那年轻男子手中摇着一柄摺扇,彷佛身着锦装,神色间颇落拓潇洒,哪里有落魄之态,满天雪花之下,他着实令人印象深刻。所以要说当今的皇上,其实是我第一眼见到的。

    我们游过了湖,便回了客栈用膳。扬州富甲天下,但周边闹饥荒,所以城里的流民甚多,尤其是各个客栈周围,围的人更是多。

    太子元林淡淡地吩咐给灾民一点钱,既然是太子吩咐,那自然是旨意,但他素来只有旨意却绝不给款,手下的人都眼巴巴地看着我。

    我这人最要命的地方就是心软,但每每心软过后就会后悔。因此一阵忙乱过后,我摸着空空如也的腰包就一阵后悔。

    这个时候有人闯了进来,正是我在湖边看见的年轻男子。他一路冲了进来,上气不接下气,或者是动静太大,我二哥转过脸来看了他一眼。

    那人立时就愣住了。我二哥的相貌,不要说是西夏皇朝,即便是整个西夏国也很难找出第二个。

    二哥虽然出门在外,但全然不是江湖人的行头。是那种宽袍,层层叠叠的里衣、中衣、外服的领口、盘旋而下的袍服,簇拥着他,令他看看上去雍容无比,有一种难以描摹的贵气,彷佛天生便是高高凌驾于他人之上。

    他长眉入鬓,眸黑如漆,俊美异常。衬着客栈外摇曳的树影,落叶凌乱飘下,如同一幅一气呵成的画卷,天人之色。

    因此,胡不归看得目瞪口呆,其实我也是可以谅解的。

    我上去吆喝了一下,道喂,你刚才撞了我一下!我从怀里掏出一只小甲虫,那只小甲虫已经被撞了个稀巴烂,含怒道你撞死了我的爱虫,怎么赔我?

    那男子这才依依不舍地将眼睛转了过来,略微皱了一下眉头。我发现这个男子的五官长得或者平常,一双眉毛却是英挺漂亮之极,眉浓而乌黑,眉型干净如两道远山,透着着一种睿智。

    二哥本来已经把头转过去了,我一闹,他又转过头来。那年轻的男子立时转换了脸上的不耐,于是冲我长长作了一揖,起身打开摺扇潇洒地笑道这位小兄弟,刚才撞了你,是我胡不归的不是。

    也许我说第一眼见到的人是紫式微,那是错误的。因为我第一眼见到的应该是胡不归,我挑了挑眉道那你马马虎虎,赔我一百两银子吧!

    一百两银子?!胡不归失声叫道,刚才那潇洒之态陡然尽失。他拼命地摇着扇子,挡着嘴低声道小哥,你看我穿的,破衣烂衫,哪里能掏得出一百两银子。

    我指着他的衣衫,笑嘻嘻地道你这麻衫看似破烂,却是江湖第一兵器手成东来所造。里面所嵌的金丝陨石,令此衫刀枪不入,是江湖中一等一的珍品。你这双破鞋子,面子虽破,但可以看出里面是用裘皮、千狐之腋做成的一双鞋里子,没有千金,百金也是有的。

    胡不归的扇子摇得上下翻飞,上下打量着我,嘴里低低叫苦,喃喃地道出门不吉,出门不吉,碰上一个当铺的朝奉。

    胡不归收起摺扇,摆出讨价还价的架式只是你这只不过是只小甲虫,要不了区区一纹钱,哪里又值一百两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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