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故炀毫不犹豫地伸手。
伸手拿那双琴瑟和鸣之意的宝剑,勾起嘴角,塞到淮宵怀里,对淮宵挑衅似的挑了挑眉。
你,随时带着。
……谢殿下。
莫名其妙被塞了把代表夫妻的剑就算了,还被要求必须随身佩带。
淮宵瞥了一眼方故炀,嘴角泛起一丝不经意的波澜,沉着脸用剑柄敲了敲他你也要。
于是草草九个字,三句话,又填满一双要执手一生的宿命。
直到很多年以后,历经洗涤。
才知道无论什么时候,皆是离期已近,归期遥遥。
回府后一觉醒来,已是第二天一大早。
淮宵从床上翻身而起,看着蒙蒙亮的天色,见窗外仍有一层薄薄的雾,窗棂上好似还结了些霜。
未用带系起的长发铺到腰以下,他拖着长长的白色睡衫走到太子的榻前,一掀帘便听见号角的声音。
今天,是出征的日子——
耀眼的光芒从天穷倾泻下来,注进万顷碧波。
卦师算出的,黄道吉日,宜出征。
宣,太子觐见——
隆隆——
红日当空,正午时分,春雪也停了。
皇城周围的将士得令,吹起号角,大鼓擂擂。
太子方故炀——出征领命!
儿臣在!
方故炀低着头半跪在皇帝帝座前白玉石阶下,手里握着昨天那把剑,插在铺至宫门的血色绒毯上。
他的任务,就是要敌国的血,染红他大裕的旗,染红这一条象征龙脉的长毯!
朕交与你兵马十万,出征西云,一月之内必须拿下,军情不得耽搁。
皇帝的声音强健有力,比往日那个病怏怏的皇帝多了几分架势。
是,儿臣遵旨。
方故炀跪了一会儿,抬头深深地看了一眼自己的父亲。
从地上拔出剑来,插入腰间悬挂的剑鞘,系紧披风,转身朝着出征的方向。
所到之处,百官匍伏。
恭送太子,望凯旋而归!
恭送太子,望旗开得胜!
……
一路迎风,行至大皇子跟前,方故炀顿住步子,看这人站一旁面若冰霜,见他来却是要开口应付几句。
方故炀截了他的话头,拍拍他肩膀,低声冷笑道皇兄,我的人,你别动。
剩下方故燃在那里愣了愣,欲怒,被皇帝一记眼刀制止。
走到绒毯尽头,方故炀一回头,目光如炬,略带担忧道望父皇,多多保重龙体。
大裕军队蓄势待发。
从未上过战场的太子亲征为大元帅,在黄金台领兵出战,将军之子常尽跟随为先锋官,两个少年宝剑出鞘,初露锋芒,裕皇城上下一片沸腾。
龙吟剑啸长空扬,跃马驰骋只我狂。
在方故炀的理解范围内,他的剑所指之处,都是他的国土,只要他方故炀想,哪儿有得不到的道理。
这次淮宵没有跟着一起去,临走的时候,方故炀告诉他。
我不会让你沾血,也,不会让你去战场。
声音很轻。
淮宵静静听着,很安静。
他,太安静了。
他低垂着眼,神色有些复杂,青丝三千垂在双肩。
他心里清楚方故炀对自己的保护欲,但已经成长为少年的他早已与往日孩童大有不同。
他像展翅欲飞的鸟儿,而方故炀为他打开了笼子,却又无形中为他拴上了镣铐。
淮宵半晌才问道那以后呢?
以后,也不会。
太子如是说。
沉寂一会儿,慢悠悠地,方故炀忍不住抬手揉乱他的发,把人的脸又捏了又捏。
在一个上位者的心中,拥有便就是这样的。
不能脱离自己的掌控,一切守护都应当由自己承担。
但即使是未来皇位的继承人,他毕竟是毛头小子,理解不了的寻常人思维还太多了。
好。
然后淮宵就裹着被子,垫了枕头躺着,在床上看了一天的书。
书上讲裕朝开国史论,讲前朝遗梦,讲东胡闽越。
纵观千百年来王朝更替是再常见不过,想必这西云,浩劫过后,必定是亡国的后果。
那,北国呢?多年后的北国……那又如何。
不让我沾血不让我上战场,那又如何。
那边,方故炀常尽刚出关隘,这边淮宵看了一天书之后早上起床反而神清气爽。
在床上抱着被子呼噜噜打了几个滚,孩子气地跺了跺脚才肯勉强支起身子来。
他眼巴巴望着太子床榻的方向,心中难免生出了几分惦念来。
想起出征前一夜,他坐在太子床边,听太子讲他和常尽精心策划的战术,讲路途多么遥远,甚至对路上的景色充满期待。
只记得后来宫灯烛影摇曳,映上帷幔跳动开来,太子呼吸浅浅,躺在他腿上睡去。
看着太子俊朗端正的五官,凌厉的轮廓,淮宵隐隐约约记得这人睡前命令说你明天不要来……
而后低下那双贵气眉眼,看到你,我就不想走了。
淮宵把脸埋进被窝里,躺着看看窗外,又看看床幔,一遍遍地想。
没过多久,常大小姐风风火火提了把剑就造访了一回太子府。
淮宵殿下,常将军府上常大小姐来了。
淮宵一惊,赶紧坐起身子,道好,传话说我请小姐稍等。
他利索换好衣服,洗漱过后走到正厅。
小初。
他靠着门边懒懒地站着,木门被倚得咯吱响。
少年声线低低的很好听,一反冷冰冰的语调,难得带着些属于春日暖阳的味道。
常初二话不说把剑□□,淮宵一咯噔,这小丫头片子是来拼命的?
常初展颜一笑,一双杏眼溜圆,笑道故炀走的时候,要我这几天督促着教你武术……你还是听他的吧?
原来如此,淮宵点点头,笑着看了常初,稍等,我去拿剑。
你有剑?
常初抖抖袖口,疑惑得很说,你什么时候有剑的?你不是不喜欢那些打打杀杀的么?
这,太子给我的。
说罢,淮宵声音涩涩的,突然情绪有些低落起来不喜欢又怎样?这天下,强者生存,弱者灭亡,世事轮回如此,总得变强的。
你需要更强。
常初握着自家祖传佩剑,站在大厅中央,眨眨大眼睛,浅紫金边儿纱衫裹着她的身躯,手腕上的金铃铛叮当作响,前额发丝拂动一双描画烟雨的眉目。
她似乎懂,又似乎不懂这番境界。
第13章 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还是你们府上的果酱金糕好吃些。
常初双颊边泛着喜色,使得一张脸红彤彤的。
她伸筷夹了块糕点,坦白道其实我今天来的目的主要是吃的。
坐在石凳上,一下一下帮忙拍去常初裙摆的灰,淮宵面无表情不教我了?
常初和常尽从小在将军府打打杀杀,跟俩仇人相见则眼红,不共戴天似的。
利刃一扔,飞腿一收,兄妹俩又蹦跶到一块儿去了。
常老将军总说,要让着妹妹,常尽总是不听。
说实话常初的功力不比常尽差,但难免是个女孩儿力气小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