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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卷_第3分页

作者:兰拓 字数:5963 更新:2022-01-02 01:15:47

    白春笙低下头,在心里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心想半妖算个啥小爷我上辈子还看过人妖呢

    不过,这人不是挺能黑钱的吗怎么还住在这里呢他方才可是听那个管事的说了,这附近大多都是租房子住的穷苦人和外地人,这人在码头那边收保护费的时候还找人要好处呢,一天下来能攒不少钱吧赚那么多钱还租房子住一定是不会过日子

    白春笙上辈子做包租公的时候,就特别不理解那些说要一辈子租房子的年轻人,单身租房子当然没问题,可是到了该结婚的年纪,没房没车想让丈母娘把闺女嫁给你做梦去吧

    他之所以和管事的说一个月交一次房租,除了担心交了房租剩下的钱不够生活之外,更大的原因就是他想用这些钱做本钱,看看能不能最点小生意,攒下了钱,好给自己买个房子。没办法,做包租公做习惯了,住别人的房子心里总是觉得不踏实。

    回到租住的地方,天色已经快到黄昏了,白春笙看看来不及自己买东西做饭了,索姓关上门,先去外面买了两个类似馕一样的大饼子,又去就近的铺子里买了被褥、面巾、脸盆、水壶之类的,没舍得买杯子,干脆买了几个粗瓷碗,又能拿来吃饭又能拿来喝水,反正他就一个人,日子凑合着过吧。

    分了三趟将买好的东西蚂蚁搬家似得搬了回去,等到把被褥铺好才发现,尼玛忘了买水桶了

    院子里是有一口井的,不过那水井可没有装水龙头,要打水得用一只木桶栓上麻绳,从井里将水打出来。

    看了看空荡荡的“家”,白春笙顿时欲哭无泪幸亏他抠门没买太贵的东西,不然这日子都没法过下去了也不知道这屋子上一任租户到底是谁搬家的时候搬的那叫一个干净尼玛敢不敢连根柴禾都不留下来

    想了想,白春笙只能放下买来的水壶,厚着脸皮敲开了隔壁租户的房门。

    开门的是个半大的少年,阴沉着脸看着他“什么事”

    “额我是隔壁今天刚搬来的租户,那个,我忘记买水桶了,能不能借你们家水桶用一下”

    “等着”那少年转身进了屋子,没一会儿拿了一个水桶和一把拇指粗的麻绳出来,“井里没有打水的绳子。”

    “谢谢我用好马上还给你。”白春笙感激地道谢道,他还真没想到打水还要自备麻绳的,这都什么地方啊

    然而,事实证明,有了水桶和麻绳,也不一定能从水井里把水给打上来,白春笙站在水井边捣鼓了半天,差点把人家的木桶给撞破了,也依然没办法从井里把水给打出来,不知道为什么,那木桶就浮在水面上不肯下去,晃来晃去的,只听到井壁上发出一阵阵的木桶刮擦砖石的噪音。

    白春笙累得满头大汗,简直恨不得跳下去把那木桶给摁下去

    “我来吧”方才那少年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水井边,大概是实在看不下去了,也有可能是担心白春笙把他们家的木桶给撞破了,不耐烦地从白春笙手里接过麻绳,往上提了一下,猛地把水桶放下去,手腕灵活地转了两下,双臂用力,三两下拉了半桶水上来。

    “提回去倒在水缸里,再来一次吧,这水井太小,一次只能打半桶。”那少年转过头。

    白春笙这才发现,少年长得真是好看,清秀白净的一张脸,俊眉修目,鼻梁高挺,唯一可惜的是好看的眉眼却被遮掩在长长的刘海下面,如果不是白春笙恰好蹲在那里看他怎么打水的,还真没发现少年藏在刘海下的眉眼竟这般俊秀,这样的相貌,搁在他们那个时代,随便放几张照片到网上,肯定一堆妹子狂呼“美少年”的。

    听到少年这么说,白春笙猛地想起来自己好像也没有买水缸,顿时有些无语。

    坦白说,上辈子的白春笙自诩还算是个会过日子的好男人的,他们家不像那些城中村的拆迁暴发户,家里对他虽然物质上不亏,但一应习惯还是管的很严的,白春笙很小就会洗衣服做饭了,每年开春还要陪妈妈去野外挖野菜,秋收的时候也要跟奶奶回老家挖山芋采蘑菇什么的,满十八岁他妈就开始教他怎么收租子管理一家人的生活支出了,大学毕业之后更是大脚一开,直接让他搬出来住了,理由是他在家里打游戏占着网线,影响她老人家网购秒杀的网速

    可是,真正到了这个陌生的世界,白春笙才发现,他前世积攒下来的那些生活的技能,在这里真的没什么卵用,现代社会谁家里还会买储水的水缸啊摔

    看到白春笙一脸懵逼的蠢样,那少年也有些无奈。

    “木盆有吗”

    “有有有”白春笙急忙点头。

    “先给你倒木盆里凑合一晚上吧,明天天亮了记得去买水缸还有水桶。”

    那少年估计以为他是外地来的妖,好看的嘴唇微微翘起“别忘了买舀水的葫芦瓢。”

    白春笙“”

    那少年看着冷淡,实际却是个热心人,帮他将水桶拎到屋子里后,看到他拿着新买的木盆过来接水,顿时又是一阵黑线。

    “你这样不行的,新木盆要用温水泡一下,再用滚水烫一烫才能用,你看那底下木头碎屑还留着呢,你要喝到肚子里去”

    白春笙“”

    最终,白春笙还是让少年帮忙把水倒进了新木盆里,不过他用水洗了洗新买的粗陶碗,用干净的碗装了些井水留着晚上喝,家里现在连柴禾都没有,而且他也不好一直麻烦人家小少年帮自己打水洗盆吧

    “那个,这饼是我下午刚买的,不嫌弃的话,拿一个尝尝吧”白春笙习惯姓地拿了一个饼出来递给那少年,上辈子他奶奶和他妈就教育过他,别人帮了你,你一定要记住别人的好,别总是空口白话的一句轻飘飘的“谢谢”,时间长了,那“谢谢”就不值钱了。

    “多谢”那少年抬头看了看他,伸手接过大饼,另一只手拎着木桶和麻绳离开了。

    没一会儿,白春笙正在用木盆里的水擦拭床板的时候,两声略带犹豫的敲门声传来。白春笙跑过去打开房门,门口站着的恰是方才那少年。

    第4章

    “看你没开火,家里刚煮的小米粥,就着饼吃吧。”那少年干巴巴地递上来一大碗热腾腾的小米粥,也不怕烫,就那么直接端着。

    白春笙看到少年白皙的手指都被烫红了,立刻从门边的架子上扯过来一条干净的抹布,垫在手上将那一大碗小米粥接过来,脸上却满含笑意地招呼少年进屋。

    “我叫白春笙,前几天刚从水里上来,什么都不懂,也没见过世面,让你见笑了。”白春笙也不知道这水妖原先叫什么名字,不过,既然外面的人都不认识从前那个水妖,他索姓把自己上辈子的名字挪用了过来。

    老实说他对自己的名字还挺满意的,据说是他奶奶在他出生的时候特意请算命的算过的,春生万物,生机勃勃,不过他爸嫌弃春生这个名字太土了,给他最后一个名字改成了“笙”,据说是种古老的乐器来着,听着就是个耕读传家的有文化的人家虽然他们全家就他文凭最高

    “无妨码头经常有刚上岸的水妖,你算好的。”少年想到自己还看到过什么都不穿就跑上岸的水妖,顿时觉得白春笙这样的水妖真的已经算很好了。浑身上下就披着两条水草什么的,真的很辣眼睛啊。

    仿佛想到了什么,那少年顿了顿,微微抬起头看了看白春笙,有些别扭地张口道“我是商秋芦。”

    “商秋芦这个名字真好听”白春笙真诚地夸赞道,虽然他古文阅读经常不及格,但是听名字还是能听得出好坏的,秋芦胜雪,一听就是个很有诗意的名字。

    “你若有什么不知道的,尽管过去问我就是了,我在码头公房做小工,有事可以去那边找我。”说完这句话,商秋芦便离开了。

    真是一个害羞的少年。

    白春笙就着那一大碗热腾腾的小米粥,唏哩呼噜地吃掉了半张大饼,剩下的一半实在是吃不下了,倒不是他不饿,只是那大饼做的简直能噎死人,和后世那种绵软的馒头包子简直没法比,虽然这种大饼可能用料更加的敦实厚道,但资深吃货白春笙表示,有时候,美食之所以称之为美食,可不仅仅是用料敦实就称得上美味的。

    稍稍填饱肚子后,白春笙抱着买来的新被褥,在摇摇欲坠的床板上勉强铺了一张床出来,心惊胆战地躺在分分钟就打算散架罢工的木板床上,白春笙发誓,明天就去码头那边的水底下“摸金”去,但凡赚到了钱,第一件事就是把这屋子里的东西全部换一遍

    闻着空气里淡淡的霉味,白春笙度过了上岸后的第一个夜晚。

    他有点想家了。

    新买的枕头大概是没晒过,有点湿湿的,粘在脸上一阵阵的难受。

    他才不承认自己哭了呢。

    不敢翻身,因为每次翻身,单薄的床板都会发出抗议的咯吱声,伴随着榫卯松动的声音,听着简直让人无法入睡,深怕睡着睡着床就突然塌了。

    就这样煎熬到天麻麻亮,白春笙觉得身上有点痒,想了想,反正睡不着,干脆爬起来,穿上衣服,把自己剩下的所有“财产”牢牢栓在裤腰带上,打开门,院子里静悄悄的,夜空中几点星子闪啊闪的,渐渐消失在朝霞的光芒中。

    空气里湿润润的,白春笙顿时觉得浑身一松,果然水妖还是得住在水里才行,等他再多攒点钱,对这个世界再熟悉一点之后,就想办法看看能不能去找个无人的小岛隐居算了,不然每天光是打水洗澡就是个麻烦那个水井里的水忒难打

    天还没亮,鱼街已经有好几户人家都起来忙活了,有的是卖早点的,有的是做豆腐的,还有的是家里有人在船上打渔的,都点起了门前的灯笼。

    空气里飘来豆腐花的香味。

    白春笙顺着香味找到一家豆腐作坊,没想到那主人家竟然只卖豆腐不卖豆花,听到他说什么豆花更是一脸茫然。

    白春笙无奈,只能向店家打听了卖早点的所在,那早点铺子卖的也不是什么美味的地方特色小吃什么的,却是十分管饱的杂粮馒头和大饼,多花一个铜板可以得到一碗杂鱼熬的汤,称不上多美味,只能说不难吃。

    毕竟,白春笙现在这个身体可是水妖,在水底下不知道吃生鱼活虾吃了多少年,对于这具身体而言,煮熟的食物就已经算是不错了。

    白春笙留意观察了一下,这个时间点出来吃早饭的,大多是码头上干活的,急匆匆填饱肚子之后就跑去干活了。对于这些人来说,早餐的意义不在于多美味,能补充体力才是最要紧的。

    吃完早饭,白春笙悄悄走到码头下游一处荒僻处,将外衣脱下来,卷吧卷吧藏在石头缝里,搬了一块大石头遮住,这才摸下水,逆流而上,顺着河滩的方向往上游摸去。

    在河里搜寻东西,比在镇上的小河要困难得多,因为码头来往船只的缘故,这里的水质比小河那边浑浊得多,水底几乎看不到东西。白春笙在水底摸了许久,除了淤泥之外一无所获,只能沮丧起从水底钻出来,一抬头,就看到岸边蹲着一个人。

    “鬼鬼祟祟的在那里做什么”王大郎冷然的声音从岸上传来。

    “额我是水妖,每天都得在水里泡几次,不然浑身都不舒服。”白春笙努力把身体藏在水里,只露出一个头来,脚底板踩在淤泥里,大脚趾的缝隙里卡了块小石头,十分的不舒服,偏偏这个该死的王大郎又是码头上“混社会”的,他要想在这里继续生活下去,最好是不要得罪王大郎这种地头蛇,因此不得不忍耐着敷衍他。

    好在白春笙找的理由十分正当。王大郎的顶头上司,那只黑鱼精恰好也有这个习惯,不过人家是有钱妖,是不会屈尊到这种脏兮兮的河里洗澡的,人家洗澡都有专门伺候的人给放好热水,想泡多久泡多久。

    王大郎看了他一眼,和巡逻的人一起离开了。

    白春笙急忙钻到水底,将脚趾缝里的小石头给抠了出来,这一抠,白春笙差点激动得大叫一声

    这、这哪是什么小石头啊

    这分明是一个约莫一两重的银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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