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ong 口上,又痛又闷。
若不再遇到我,不,若没有他的那一魂,奚刀就会这么混混沌沌过完他那不知究竟会有多漫长的一生。
不,严格说来,他并没有一生,他拥有的只是数不尽的一天。
楼下传来掀起门帘的声音,以及小二的吆喝,“客官,再来啊。”
我像是被针刺了一下,忍不住从位子上跳起来,跑到窗口,奚刀的身影,正消失在街口那边,我呆呆看着。
身后传来小二蹬蹬蹬上楼的脚步声和一声热情的吆喝,“客官,要点菜了吗”
“都子时了谁还td要吃饭你干嘛现在才来现在才来问我”我一生都没有这样吼过别人,可是满腔的难受让我不自主就抓着小二的肩膀,一副要打他的样子。
“客客客官,我们这里可是通宵服务的啊,而而而且您也才来一会啊。”小二辩解着,我瞪着他,从他瞳孔里看到一个又迁怒又可怜的人。
“客官,您您您还好吧”
“客官,您您您不能把我放开吗”
“客官,您您您哭什么啊”
“客官,您您您干嘛哭成这样啊”
“客官,您您您到底要哭到什么时候”
这个人世间,如果有我对不起的人,就是这个店小二。
我不但迁怒他,还把他的肩膀抓得乌青,鼻涕口水和眼泪湿透了他唯一一件棉衣,最后抱救命稻草一样抱着他嚎啕了三个时辰,谁来也拉不开。最后还要他来照顾哭得脱水的我。
让我放开他的,是想起了我曾经跟奚刀立誓,如果我没有永远呆在人间,逃走了或是伤害了自己,那么我就要自食其肉之类的。
不就是自食其肉嘛,什么大不了的
我抹了把眼泪,一拍桌子,“小二,给我来碗面”
天亮的时候,店小二把我送到门口,态度十分恭敬,生怕我这个会突然发神经的瘟神不走了就惨了。
看着他一夜未睡同样通红的眼睛,我十分愧疚。
他是个好人。
应该要报答他,我这么想着,本来已经走出去了几步,突然回身抱住他就亲了一口。同时,我将体内的混沌之息,无声无息传了过去。他是个凡人,自然毫无感觉,只是发了会呆,然后惊诧莫名,慌忙推开了我,续而脸色开始发白,跌跌撞撞跑回了饭馆里,不一刻,里面响起了滔天的哭声,“小翠,我对不起你,我再也没脸见你了”云云
哭吧,等你一生长寿,无病无痛,如有指点就能位列仙班,一生庸碌也能成异人的时候,你就知道我对你的好了。
至于跟何筒的约定,管他去死。
跟着纸鹤的路径,我一路向南追去,到了天晚的时候,纸鹤终于落在地上,我看到远处,奚刀坐在湖边垂钓。
此处风景不错,湖光山色,山寺斜倚一片青竹,也算运气。
该做什么,怎么做,我心里已有考量。
远远坐下来,我等着子夜时分的到来。
天色全暗下去,明月升起,看着水面圆圆的月亮的倒影,觉得十分眼熟,突然省起,对啊,今天就是第十四日,半月潭所显示,到了十五日,便没有我,只有奚刀了。
哈,还真是准确。
时近午夜,我起身,向奚刀走了过去。
我想他其实早就发现我在附近,不过惯于和妖物打交道,所以也不太在意。
为避免还没靠近就被秒杀,我选择了最直接最无遮掩的道路,大摇大摆走了过去。
奚刀微微偏头,看见是我,似乎皱了皱眉头。
“等等,”我阻止他先说话,“我有话要说,是关于你的。”
“什么”他抬抬眉毛,看着我。
“你,其实有个病,当然了,不是不治之症,但是也很麻烦,总之就是除了我之外,没人能帮你。”我说得语无伦次,奚刀倒是听明白了。
“你为什么知道”他的眼神凛冽,直 she 过来。
妈的,你以为我想知道,我他妈恨不得自己不知道
“反正,就算我现在跟你解释一大通,你也不会明白,不过,你很快就懂了。很快。”我估算了一下时间,最多一小会,你的问题就全部解决了。
不过,奚刀这样疑心病重的人,怎么可能轻易相信我什么,他上下打量我一通,突然说,“你头上那木簪,好像施了很特别的法术在上面,你拿下来我看看。”
这个要求让我愣住了。
因为如果拿下木簪,奚刀立刻就会想起我来。
如果他再和以前一样,对我露出温柔的笑容,抱我在怀里,我怕我没勇气,没勇气把他的一魂还给他。
“怎么了你不敢”奚刀露出促狭的笑容,似乎抓住了我什么痛脚一样。
这什么世道,我舍身救人还要被多加刁难
“我有什么不敢的”我嘟囔着,却磨磨蹭蹭没有取下木簪,奚刀盯着我,刚要说什么,突然,旁边的寺庙里传来了零时的钟声。
奚刀的表情突然顿住,我等的就是这一刻。
我的手搭上奚刀的额头,一咬牙,散功体。
我早就想明白了,之前我无法退回原型,是因为体内有着人的一魂。这一魂受法力制约,不会轻易出来。但是,只要散尽功体,自然能退还奚刀一魂。
我的功体并不深厚,霎时散尽,原来并非我所有的一魂,失去法力的约束,受到原主人的吸引,直接通过我的手心,进入奚刀体内。
他身体一震,自然盘腿坐好,以功力引导魂魄回归。
我退回两步,木簪从头上掉落,发出啪的一声。我伸手去 o ,已经再没有头发的感觉,而是黏糊糊的面团。
而就这面团的感觉,也不太能坚持了,我知道功力已散,很快连面人的形态也无法再维持。
我后退两部,落入湖中,水把我卷走之前,我愣愣看着还闭眼盘腿的奚刀,原来,就连你这恐怖的半脸,我也留恋。
你并不欠我,奚刀。
你也不必记得我,当然能记得是最好,起码证明你的失忆症已经好了。
我能来世间一趟,能体会人的悲欢离合,便已足够,再无怨尤。
我很喜欢人类,特别是你,奚刀。
功力快速消散,我在深黑的湖底,感觉构成身体的面粉正在被水吞噬冲走,很快,我就会变回最初的种子,被水流不知冲到什么地方,也许幸运的话,将在某个浅滩着陆,然后来年春天,再次发芽。
在面人沉下去的湖岸,奚刀仍然盘腿闭眼,似在运功。
一个身影从树后闪出,是那个店小二,他看看奚刀,又看看那边一汪碧水,“奚刀,你满意了”
奚刀应声睁开眼睛,但只看着湖水,不做声。
“他真傻。”店小二弯腰捡起落在地上的木簪,“就这么个十文铜钱一个的木簪,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