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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斐士 第17分页

作者:元古宙 字数:10459 更新:2022-01-02 22:12:05

    此时的世界正在向黄金货币发展,环地中海各国都开始认识到黄金的艳丽性、稳定性、稀缺性适合用来开展海外贸易以及妆点权贵。这是一个从贝币、以物易物往黄金发展的时代,各地行商和权贵都开始接受这种新型的货币。

    从这时起,黄金贸易变得越来越重要,成为世界历史舞台的主角长达五千年,连现代霸主美元都无法彻底取代它的地位。

    “啧啧,没想到那个蛇王长得很美呢,虽然有点y沉沉的。”白种老人他们离开蛇神庙后,老人身后的中年人忍不住说。

    “闭嘴,辛那布。你想为我们胡里特人招来祸患吗。”提格拉老人大声呵斥。他有些头疼地看着唯唯诺诺地低下头的中年人,心想为何自己英雄一世,两个儿子却都不成器。

    他们这支部落来自底格里斯河的胡里特部落,百年前,一支名唤阿卡德人的部落远地而来,通过征伐、联姻渐渐挤占了他们的城市,两族共同更名为亚述,建立城邦贵族奴隶制统治。

    亚述人好勇斗狠、追随强者、他们像蝗虫一样肆虐周边城镇部落,把掠夺来的青壮老弱妇孺一概视为奴隶随意虐待打杀。

    提格拉是胡里特人的英雄,他看不起那种四处掠夺、凌虐弱小的统治,发誓维护胡里特人的荣誉,便带着妻儿部落离开了祖居,到各地流浪,以从事雇佣军为生。

    他的大儿子辛那布是胡里特正妻的儿子,小儿子沙姆希是阿卡德妾室的孩子。比起懦弱无能的大儿子,小儿子沙姆希更加能征善战,同时更有阿卡德人血脉的残虐无情。

    他们才在布陀城落脚,沙姆希便带着几个亲信以及百名亲兵消失了,声称要看看这片黑土如何辽阔,是否值得扎根于此,让老人既担心又无奈。

    老人并不知道小儿子沙姆希在上埃及的乌克苏尔再次发作土匪本性,盯上了那里的黄金王子孟斐士。

    但是他担心也无用,两地间隔了近两个月的路途,而且蛇王乌尔什与上埃及安提斯塔王的战争,即将展开了。

    安王二十五年,新年之后泛滥季第一月,安王从全国调兵十万,浩浩荡荡地奔赴基纳前线。

    泛滥季第二月,经过一番整顿后,安王由基纳城出发,向下埃及三角洲挺进,沿途与下埃及王国的要塞、军队发生了战斗。

    上下埃及之间的战争开始了。

    孟斐士接到大战正式开始的消息,已经是泛滥季第三个月。路途遥远,消息传到他这边至少要两个月以上。

    不过孟斐士知道这一次安王让美尼斯王储坐镇首都尼赫布特,所以他并不担心美尼斯的安全,相反,他有些担心布吕尼将军,因为将军是随侍国王出征的。

    几个月以来,孟斐士除了增加金工作坊的人手提高铜产量、修整武备、加紧练兵之外,他还用金属和石材为阿布城的水利和民生设施进行了一些优化调整。

    他派人翻修屋舍、平整街道铺砌道路、根植树木鲜花、建立街心花园、设立公共取水设施,并用采购来的大量雪花石膏进行了环境美化。未来他还想设立公共的教学和医疗设施。

    阿布的市长、建筑家,原来的小画匠杰特充分地发挥了自己的才干,把阿布城修饰得美奂美轮,神庙、官舍、民宅甚至每一段城墙都布满了神圣威严的浮雕和彩绘,从尼罗河航路远远望去,在峡谷绿荫的辉映下,拥有双墙的阿布城看上去像是一座会发光的白色堡垒。

    阿布城扼守尼罗河第一瀑布出水口的主要航路,从阿布继续往南走,可以走到努比亚联盟的中心城市现今苏丹的首都。

    再往南走,则是非洲大陆的内陆地区。

    从阿布往东略偏北,是东部沙漠后世把这一段沙漠也称为撒哈拉沙漠或阿拉伯沙漠,贫瘠的沙海里只有依赖尼罗河水源存在的星罗棋布的绿洲适宜人类居住,那里聚集了大量的盗贼、从上下埃及逃走的各种囚徒以及地中海各国的亡命之徒,他们往往成群结队,以劫掠过路商旅为生。

    从东部沙漠往东走,可以看到狭长的红海海岸,展现了一边是碧蓝海水,一边是赤红砂壁的奇异景象。

    因为阿布城的地理位置险要,孟斐士开发这座岛屿后,这里便成为西亚、中亚、利比亚等等环地中海地区大行商往努比亚和非洲内陆地区交流贸易的必经之地,发达的商业给岛屿带来了繁荣。

    黄金王子。

    乌克苏尔人如此称呼孟斐士,一方面因为他们爱戴这个如同黄金艳丽色泽般尊贵迷人的王子;另一方面,是因为孟斐士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改变,他带来了黄金。

    当西莉克斯夫人将用于购买物品的贝壳镯子递给孟斐士的时候,孟斐士就意识到要保证乌克苏尔的长远利益,改革货币势在必行,这是一个时代的潮流。

    他采取和蛇王乌尔什不同的做法,是通过来自美尼斯的大量黄金做货币储备,联合各地大行商在乌克苏尔地区推行使用黄金交换货物,为了稳妥,缓慢推行用了几年时间才见成效。

    这意味着乌克苏尔将融进上埃及由美尼斯王储主导的经济体系,这是孟斐士期盼的一种没有战乱,不伤害民众的自然融合。

    比起刀斧,金子的力量更为可怕。

    提格拉的小儿子沙姆希在乌克苏尔和阿布城各逗留了一段时间。

    他凭着秃鹰与强盗的本能围绕心中的目标转圈儿地打量,试图寻找一个可以劫持小王子的机会,来满足他下半身的卑劣欲望和敲诈勒索大批黄金珠宝的想法。

    然而令他失望的是,经历过边境战争之后,孟斐士对自己的安全高度重视,从来不玩什么微服私访游戏,一旦出入便是侍卫高手、扈从如云。

    而经过孟斐士重点布防的乌族王宫和他在阿布的官舍更是针cha不进。

    一个不通语言的异族人想轻易地接近重要人物,根本是没门儿甚至连窗户都没有的事。

    不得以,沙姆希暂时放弃了他的想法。

    安王二十五年,播种季第二个月月中。

    孟斐士在自己位于乌族王宫的书房接见了阿布警卫队的卫队长海姆。

    海姆是个面貌清秀严肃的年轻人,他作为一个奴隶从小被各国商人贩卖,却ji,ng通了各国语言风俗和文字,尤其难得的是,这个人做养ji奴隶的时候,都能把小ji们训练得摇摇摆摆走队列,让亲眼目睹的孟斐士大为惊叹。

    后来在孟斐士的亲信中,海姆展现了军人应有的风格和心理素质,他带出来的兵成绩优秀、纪律过硬,所以被孟斐士任命为阿布城的卫队长,负责城市的军事防卫和处理治安事件。

    “你说近期乌克苏尔和阿布出现八例少年失踪的事”

    “是的,殿下。属下和乌克苏尔卫队长联系过,乌克苏尔发生三例,阿布市发生五例。我们都觉得这八起失踪事件有很多相似之处。”

    “讲。”孟斐士沉着脸,以他前世办案的经验,少男少女无故失踪,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海姆利落地展开一张纸草纸放到孟斐士面前的书案上,他指着这张纸把所有涉案的情况和线索一一列举出来。

    失踪的孩子们都是十岁左右年纪、上埃及人和乌族混血、黑发黑眼、蜂蜜色的皮肤、家境不定,但容貌都漂亮,失踪的时间从新年祭典之后第一起开始,平均每月一、两起

    孟斐士端坐在书案后,脸色渐渐铁青起来。

    “不用说了,海姆。”孟斐士挥手打断了海姆的陈述,这世上不会有那么多巧合。

    这个时间段和这些特征明显针对的是他孟斐士,和那些古老的宗教舞蹈一样,安达曼乐舞原本就带着强烈的性唤起。

    但是无论是谁知道自己有可能被变态盯上,都不会觉得高兴的。

    “殿下,属下认为,最近殿下身边应该加强警备力量。”

    “八个孩子”

    孟斐士没有理会海姆关于加强警备的建议,他轻轻抚摸胸前的豹牙项链,喃喃地说

    “六男二女,一共八个孩子。这么多孩子,如此长的时间,如此显眼的容貌海姆你说,他们会被藏到哪里去呢”

    “殿下,我们已经联合搜查了所有可以藏人的地方,但是没有发现孩子们。”海姆有些惭愧地低下头,自从被王子放为自由民并委以重任,他最不想辜负王子的信任。

    孟斐士拿起那张纸反复地细细思量,忽然他黑曜石般的瞳孔微微收缩起来,他从书案上找出另一张公文,递给了海姆。

    “这里或许会有答案。”他说。

    作者有话要说作者一直奇怪有些小说里,身份贵重的主角怎么会那么容易被人绑走,一次还可说疏忽,两次以上简直是神迹,做警卫的都应该被剐了另,小孟来破案了

    忘了说最近发现一件事,作者专栏里的收藏作者数非常影响文章的积分

    因为有点击和收藏还有评论都一般的文,分却非常高,仔细打量,原来作者收藏很高

    所以,请愿意支持的亲们帮忙增加一下作者收藏吧合掌感谢其他的收藏鲜花仍然是多多益善呵呵

    第四十一章

    安王二十五年,收获季第一个月,上埃及首都尼赫布特王宫。

    “沙盗”

    美尼斯从一大堆文书中抬起头来,看着前来汇报的军官。

    帕夏还在前线主持后勤,他又不能把工作都推给老首相,只能亲自带着一批书记员进行案牍工作。

    “是的,殿下。最近东部沙漠局势不稳,已经有多家行商没有按时到达预定城镇,最有可能的就是出现了新的沙盗团伙。”一名高大帅气的军官说道。

    沙盗现象一直存在,通常拿走商队部分财物就放行,除非损失过大很少伤人,细水长流,大家都满意。只有新兴团伙才会如此罔顾规矩,连人带骆驼都杀干净。

    “乌纳斯,后勤辎重的情况如何”

    “目前没受到袭扰。”

    “首都行商们反映如何”

    “人心惶惶。”

    美尼斯考虑了片刻。目前的重中之重当然是前线的战争,但是猖獗的盗贼如果放着不管,原本就受战争影响的陆路贸易会损失更大,从长远来讲,这件事处理不好带来的负面影响比打输一场战争更严重。

    另外一方面嘛,美尼斯打量眼前的年轻将领,好刀必须常常见血才能保持锋锐,年轻优秀的将领求战之心强烈,并不是一件坏事。

    “好吧,乌纳斯,这件事就交给你负责,你带五百亲兵换装潜入东沙漠,想办法找到并击溃这群沙盗。”

    “遵命,殿下”乌纳斯兴奋地大声应答。

    乌纳斯接受命令离开王宫后,他的两名亲兵队长立刻鬼鬼祟祟地凑了上来,后面还有一些人探头探脑地看。

    一个队长低眉顺眼小声地嘀咕“大人,殿下答应了吗”

    另一个队长摇着粗壮的胳膊“兄弟军团都出征了,就俺们被留下来看堆,再不出去遛遛,身上都要长蘑菇了。”

    乌纳斯又好气又好笑地使劲踹了他们两脚。

    “行了,都别装了,不是为了你们这群混蛋,我何必从统领那里争到这个机会到殿下面前请战,想吃rou的可不止我们。”

    乌纳斯心中也燃着渴望战场的火焰,作为ji,ng锐卫戎部队留守首都虽然荣耀,但不是他的期望。沙场轼血才是军人的渴望。

    “殿下答应了。你们快去集结队伍,准备出击。”他严肃地说。

    于是老兵油子们一片欢呼。没有攻打下埃及的美食大餐,喝点沙盗口味的酸汤也可以解乏。

    蒙眼的黑布终于被打开,赛斯睁开了眼睛。他漂亮地黑眼睛惊恐地打量四周。

    播种季第二个月月初,他被人从家乡掠走,之后被放在一个木箱子里,不知道经历了几天几夜的折磨才被送到这里。

    这是一间漆黑憋闷的小屋,被堵着嘴丢进小屋的赛斯隐隐地听到有人一边念诵拉神的名号,一边低声地哭泣。

    赛斯试图挣开被捆在后背的双手,却发现捆得很紧,根本动弹不了。一番挣扎之后,他暂时放弃了自己的打算。

    这时,小屋厚厚的草席门帘再次被人打开,一道光伴着一个人走了进来,赛斯突然听到身旁传来几个因紧张明显起来的呼吸声,还有人痛苦地低声咒骂。

    那个人没有理会其他人,他直接拎起赛斯,把他拖了出去,撕去他仅剩的衣物,丢到一口水井附近用打上来的水反复冲洗,然后把他送进一座华丽的帐篷。

    在那里赛斯遇到了人生最惨痛的经历。一个异族的年轻男子在他身上随意地发泄兽欲,他鞭打他,用最y 辱疼痛的姿势侵犯他,那些野兽般混乱不堪的叫嚷里,只有“孟斐士”这个埃及名字特别鲜明。

    孟斐士这个名字的意思是“白色的圣城”赛斯剧痛到昏迷的时候,脑海里忽然闪过了做过书吏的祖父教过他的一些东西。

    孟斐士,白色的圣城,这是一个属于高贵王族的名字。

    再次睁开眼睛,赛斯过起了生不如死的日子。他和另外一些少年包括少女被轮流带入那个吃人的华丽帐篷,凡是有一点反抗的孩子都在他们面前被活生生地打死或者剥皮。

    即使毫无过错,只要那个可怕的异族人觉得厌烦了,也会被残酷地砍头。

    每个月都有新的少年或少女被送来,赛斯想尽办法和他们联系交流,发现最初残存的孩子包括他都来自乌克苏尔附近,而一些后来者则是上埃及东部诸州的人,再往后甚至出现了来自下埃及的少年奴隶。

    从下埃及少年奴隶那里,他才知道自己身在东部沙漠一个沙盗首领的手中。这名首领是西亚人,名叫沙姆希,是目前东沙漠里最冷血残暴的沙盗。

    我要活下去,我一定要想办法逃走

    赛斯伪装成最怯弱胆小逆来顺受的样子,默默地观察身边的孩子,他挑出最聪明勇敢的几个孩子,共同制订了逃跑的计划。

    因为他表现得非常柔顺,甚至不惜在仇敌身下婉转谄媚,沙姆希让他管理这些被掠夺来的少年,终于被他窥破这片营地的虚实,找到逃跑的机会。

    尼罗河收获季第二个月,被掳到东部沙漠四个月后,一个深沉的黑夜,赛斯带着几个少年牵出几匹单峰骆驼逃跑了。

    “快,快啊”他一边驱赶骆驼,一边轻声地鼓励伙伴们“沿着这颗星的方向往西南方走,我们在天明前必须赶到下一片绿洲”

    只要脱离这片沙漠进入最近的一个城镇,他们就可以得到王国的保护。

    身后的营地忽然亮起了火把的长龙,顺风传来鼎沸的人声,那是发现有孩子跑掉前来追赶的沙盗们。

    赛斯他们看看身后那串凌乱的脚印,不约而同地狠狠抽打骆驼,反正被追上一定是惨死的命运。

    沙姆希咬牙切齿地驱赶骆驼。胆敢逃跑的小混蛋们,尤其是那个叫赛斯的家伙。他一定要活生生地扒了他的皮。

    赛斯利用沙姆希的信任,带着几个少年服侍他的时候,用暗藏的石块打晕了他并绑了起来。这些孩子还年幼,看到他头部的血渍后慌乱中只顾着逃跑,否则沙姆希说不定真要死在一群孩子的肚皮上。

    说到底,赛斯等人还是低估了亚述人的旺盛生命力,沙姆希很快便醒了过来,喊来帮手并开始追赶。

    沙姆希等人出发的时候每人多牵了几头骆驼轮换骑乘,很快便追近了距离。

    “放箭”

    沙姆希恶狠狠地喊道。

    他的亲兵们纷纷抽出角弓弯弓搭箭,从右肩方位从箭筒中抽出箭支,将弓弦拉向肩头后s,he击。

    陆续有孩子中箭后高声惨叫着从骆驼上滚落下来,追上来的沙盗留下几个人用枪矛反复刺戮他们的心脏和咽喉后再离开。

    赛斯和剩下的少年怀着巨大的悲痛和恐惧感,拼命地驱赶骆驼逃跑,然而他们毕竟没有这些盗贼娴熟的骑术,渐渐被那些穷凶极恶的人追上,一个个被枪矛打落骆驼。

    沙姆希狰狞地舔了舔嘴角的血渍,命人将那几个孩子捆好拴在骆驼下,然后派人骑着骆驼拖着他们在附近来回奔跑,很快惨叫声不绝于耳,血腥气越来越熏人欲呕。

    这一晚的杀戮和血腥刺激了沙姆希,他把赛斯的双手用一把黄金匕首牢牢地钉在沙地上,掰开他的双腿,把他丑陋的粗大东西狠狠地cha了进去。

    自知必死,赛斯不再伪装,他用不屈的眼神瞪着沙姆希,被匕首钉住的双手在剧烈的抖动下流下了鲜红的血液,那种刻骨的疼痛,他却一声不吭。

    “很好,就是这个”沙姆希兴奋若狂地喊道。

    “啧啧,黄金的王子孟斐士宝贝,你太像了、这眼神这神态实在太像他了”他疯狂地抽动起腰部,赛斯手上的血也流得越来越多。

    和西亚人在一起几个月,赛斯已经能听懂他们的话,但是他万分嫌恶地扭开头,不再看那个人疯狂地神态。

    他看的正好是东方。

    此时天光微亮。

    原来是东方拂晓了。

    如果当时找把匕首杀了这个恶人,就不会有现在的事吧。是我对不起伙伴们

    拉神啊,我们的太阳神请您救救您的子民,赐予我足以摆脱这种屈辱的死亡

    赛斯的眼睛突然瞪大了,伴随着一轮红日从地平线跃起,一个全身披着白纱骑着纯白骆驼的人突然出现在他的眼前。

    那位骑士似乎短暂地在金红色的日光中停顿了一下,看清了眼前丑恶的场面。他轻叱一声,纯白骆驼四蹄翻飞,腾起滚滚沙尘急速扑了过来。

    沙姆希刚提起裤子拿起宝剑,那位骑士已经翩然跃离骆驼背,一道闪电般的寒光直扑他的面门。

    “啊啊啊”沙姆希大叫着勉强挡住了这一剑,胸口随即被对方借力狠狠地踹中,飞出去近十肘远的距离。沙姆希的亲兵们拿着枪矛和短剑冲了过来,把那个人团团围住。

    对方不慌不忙地一把扯开碍事的白纱披风,显露出带着尼罗河莲花金冠的俊秀面容,弯月般的黄金耳环辉耀出炫目迷人的光彩。

    赛斯发狠地从沙地中拔出了被匕首钉着的淌血双手,震惊地看着那个身带金红色光辉的白衣少年。

    “孟斐士他是孟斐士王子赶快活捉他”沙姆希在旁边狂乱兴奋地高声喊叫。

    孟斐士歪歪头,侧目轻蔑地一笑。他冲出的地方涌出了黑云般的战阵,至少有一千名以上的士兵。

    “殿下”海姆、特尔带着几十名贴身侍卫高呼着涌了过来。

    沙姆希见势头不妙,顾不上招呼部下,捂着胸口夺过一匹骆驼便落荒而逃,他的部下们有的丢下了武器投降,有的追着他逃跑,一时乱成一片。

    “海姆,带你的人追上去,看看这是不是我们找的那些家伙。”孟斐士高声喊道。“特尔,快派人解救这些受伤的孩子。”

    “遵命,殿下”海姆吆喝着带上自己的士兵衔尾急追。特尔赶紧安排人手收押审讯那些俘虏,解救那些被骆驼拖曳着的可怜少年。

    孟斐士捡起自己的白纱披风向躺在地上的赛斯走了过去。

    是比神话里的奈夫图王子还要漂亮的人啊。迷惑于那抹金红色,赛斯不由得想。

    孟斐士看看赛斯不停流血的双手,再看看他满身狼藉的惨状,便直接用披风把他包裹起来,对他说“再忍耐一下。”

    他动作轻柔地把他抱了起来,交给军医治疗。

    作者有话要说这是一个完整的章节晚上9点才开始写,写到下半夜两点

    坏人是坏人,坏人不是作者,所以坏人做的事不要归到作者头上,不要拍砖,要鲜花

    第四十二章

    赛斯的血浸透了纯白的披风,孟斐士把他递给军医的时候,他突然抓住了孟斐士的左手腕,于是他手掌上的血很快染红了孟斐士的护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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