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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蔻红 字数:4928 更新:2022-01-03 08:51:06

弃我吧?”啊,越想越紧张,沈慕学问那么好,万一将来想要儿子科举怎么办?不是被自己给耽误了?

  宋柏开始担忧起自己那还不知道在哪儿的儿子的未来。

  “啊?”沈慕呆了一呆,“你入赘到我们家来,户籍不是跟着我走吗?……怎么,现在你想起来你是有钱人家的少爷了,打算反悔?”沈慕眉头都皱了起来。

  ……虽然,好像也不是不行?

  自己招婿是为了保住家产,可是自己家的那点儿家产,在两千两面前根本不值一提吧?

  宋柏一拍脑门。自己也是晕了头了,把这茬给忘了!好的儿子!以后你想科举就科举想经商就经商!

  “不过……”沈慕终于从银票上挪开眼睛。“你家那么有钱,你还是家里的独子,你爹会同意你入赘吗?”

  “什么你爹我爹,咱爹!”宋柏摆了摆手:“这又不是什么大问题,为什么不同意?”

  沈慕苦笑,这怎么不是大问题?延续宗嗣的事情,在谁家都是天大的事情吧?

  沈慕心里还是埋了颗不安的种子。

  “我看,回头咱们就把这边儿的房子、地什么的都卖了,你和娘就跟我到兴安县去,咱们再给爹在那头盖个祠堂。别说盖个祠堂了,就是盖个庙也行,我有的是钱!给爹花钱,我不心疼!”宋柏捂着心口跟沈慕说。

  “……还是算了吧。”沈慕摇了摇头。虽然俗话说,丑媳妇早晚得见公婆,可他真的有点儿怕。怕宋柏的爹娘瞧不上自己这个平凡的农家哥儿。“再说祠堂的事儿,真不是盖一个那么简单。”

  沈慕想到这儿,眯了眯眼:“不过现在村里的祠堂都被劈坏了,想来沈老头也不能再用这个事儿拿捏我了。”

  拿捏又怎样?我!沈小慕!有的是钱!

  沈慕握着手里的两千两银票,前所未有的安心。

第42章 以后这些事儿,老村长就不管了

  村里又有了新的流言。

  因为沈家二老太缺德, 不准沈老大的牌位进祠堂, 导致老天爷都看不过眼, 降了一道雷把老沈家的祠堂给劈了。

  渐渐的,沈家二老的日子难过了起来,走在村里都有人指指点点。

  偏偏他们还每日都要出门, 去村长家哭求老村长帮忙,跟沈慕要银子。

  毕竟被人指点只是表面上难过罢了。对于他们这种不要脸面的人来说,根本不算什么。被人指点几句身上还能掉下块肉来?

  手里没银钱, 家里粮食不够, 眼瞅着要饿肚子, 才是真正的令他们难过。

  “明明那天您都说了让他给银子,结果小慕这几天就跟没事儿人似的, 跟他那口子不是上山就是去县城,那是恨不得绕着俺们走啊!俺们上他们家去, 老大媳妇那个贱人连门都不开啊, 这是根本没把俺们放在眼里啊!”沈老汉又气又急。早知道有今天, 当年他说啥也不会同意让沈老大娶刘氏进门的!

  沈老汉眼巴巴的盼着老村长替他“主持公道”, 结果亲口下了裁决的老村长,如今却态度暧昧,一个字都不肯多说了。

  老村长也是自那天听了沈慕的话,心里就有了个疙瘩。人人心里都有杆秤, 知道谁是谁非。

  以前, 他也知道有的事儿做的不是那么公道, 可是为了村子的安宁,他也得权衡着来,可如今……

  老村长也是六十多的人了,古代七十就算古来稀,他能活到六十已经很长寿了,谁知道还有几年好活?

  到时候他真不知道有啥脸去地下面对沈老大。罢了罢了,他现在也卸任了,不是村长了。以后这些事儿,还是交给青山来吧。

  青山虽然年轻,但和自己却不一样。是个刚直的汉子。

  “这话以后就别说了。说不让文小子进祠堂,才勉强拿捏住小慕。现在祠堂都塌了,拿啥拿捏他?”老村长慢悠悠的抽了口旱烟,斟酌着开口。“那天我说的话就算了。做不得数了。”

  沈老娘在一旁跟着抹眼泪,闻言喃喃道:“咋还不作数了呢?那……那祠堂不行,不是还能拿迁出祖坟说事儿不是?”

  沈老汉站在一旁,虽然没说话没点头,眼里却满是赞同的神色。

  老村长浑浊的老眼都瞪大了,好像是今天才认识这个堂兄弟。沈老大都落葬两个月了,不像牌位还没摆进祠堂去。到时候沈慕要真不给钱,还能把沈老大的尸骨挖出来不成?

  那雷可不止是劈祠堂了,怕是要往人脑袋上直接劈!

  老村长气得胡子都发抖,骂沈老娘:“这种话你也说的出?!文小子到底是不是你身上掉下来的肉,你让他走了都不能安生,让他连个容身之地都没有?!“

  沈老娘被训斥得吓了一跳,没料到老村长忽然就发怒了,懦懦的小声为自己辩解道:“不是,也不是真挖,就是这么和小慕说……”

  “那也不行!”老村长重重的一巴掌拍在桌子上,发出一声巨响。沈老娘吓得一哆嗦,终究是不敢再说话了。

  沈老汉看老村长是动了大气了,连忙呵斥了沈老娘几句:“你怎么想出这种主意,婆娘就是不懂事儿,瞎说话!”

  沈老娘瘪了瘪嘴,看了沈老汉一眼。

  沈老汉被她看得又烦又心虚,背过身去,朝着老村长接着哭诉日子过不下去:“她也是糊涂了。这不都是没办法了吗?小慕再不给银子,俺家粮食都见底了,支撑不了几日了。大堂哥,您不能看着我们老两口儿饿死啊!俺们是真日子过不下去了啊!”

  “你们先回去吧,这事儿让我再想想。”老村长沉吟半晌,喊自己小儿子:“青石,你去拿半口袋粮食给你五堂叔带回去。”又对沈老汉道:“这些粮食你先拿着过日子,小慕那头儿先放一放,你别把人逼急了。到时候真像他家那口子说的,人家有五十两银子呢,真拍拍屁股走了,你连明年的养老钱都拿不着!”

  沈老汉细想一想,也觉得有些怕了。只是嘀咕道:“半口袋粮食才够吃几天……青石小子你给叔多装点儿。”

  老村长气得肺叶子疼。这些粮食就是亲戚之间互相帮助,是不会还的。沈老汉还真不跟他们见外。

  沈青石看了沈老汉一眼,又看了看自己爹,转身出去了。却没去拿粮食,而是先去找了沈青山。

  沈青山正在院子里蹲着磨农具。沈老汉的事儿他压根儿不想插手,每次沈老汉一来,他就找借口躲出来。反正他爹想要帮衬这个堂弟,就让他爹自己做主吧。

  “哥,咱爹说,让拿半口袋粮食给五堂叔拿走。”沈青石也蹲下来,帮他把农具分类放好,一边皱眉道:“我出来的时候,五堂叔还让我给他多装些。”

  沈青山也皱着眉一想,叹气,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给就给吧。好在半口袋粮食咱们家也不是拿不出。你瞧着装,别装咱家的细粮。”沈青山嘟囔了两句:“也不用多给,将够半口袋就行。”沈青石得了他哥的准儿,这才去拿了粮食给沈老汉。就刚好半口袋,一点儿没多。

  沈老汉又念叨了几句青石小子不把自己这个叔叔放在眼里什么的,沈青石就当聋了似的。倒又把老村长闹了一肚子气。

  不过这些事儿都和沈慕无关了。沈慕自从口袋里有了两千两银子,整个人都不一样了,村里这些事儿都入不得他的眼。

  每天就想着赚钱,攒钱。

  这有的人手里存不住钱,有钱就想花掉,飞来横财之后往往会去买些平日不舍得买的东西,大肆挥霍一番。

  沈慕就不一样,他有了钱,就想要更有钱,攒更多的钱。

  于是这几日他干脆把烦心事儿都抛到脑后——反正祠堂也塌了,一时半会儿也修不好。他整日就跟宋柏上山摘红菇、进城做买卖,忙得不亦乐乎。

  回到家之后,再把每日赚的铜板倒在床上,和宋柏两个人一个一个铜板的数上好几遍。

  等凑够了一千五百文,沈慕就去把他们兑成银子,然后和那两千两一起放在匣子里,藏到炕洞里。

  当时盘的炕,现在还不到烧起来的天气,正好用来藏银子。

  日子过的幸福又充实。

  这一日,两人又来了县城。最近和村里关系紧张,他们也就没有再租村里的牛车了。好在宋柏的腿也养了那么久,已经全好了。这几天就全凭脚走。

  但毕竟路途遥远,到第四回 去城里的时候,两人脚上都磨出了血泡。

  宋柏特别有先见之明的请刘氏给他们做了软底儿的鞋子。如今便从背篓里拿出来,对沈慕道:“你当时还觉得浪费,现在用得上了吧?不然路都走不得,更耽误事儿。赶紧换上歇歇脚,回去的时候还能走。”

  沈慕接过鞋子,不得不佩服:“你怎么料到的?你怎么那么能啊!”

  宋柏有点儿脸红,他不想说自己一点儿也不能,这都是血泪的教训……自己以前干过这种蠢事儿,为了省钱穿草鞋步行,结果路走多了脚磨破疼得走不得路,只好去店里买了现成的鞋。

  那店铺里卖的鞋可贵多了!还未必合脚。

  当然关键还是贵多了。

  刘氏做的鞋,也就是拿破衣裳糊的鞋底子,根本不费啥钱。就是软底儿的那一层是用棉花续的,费了点儿棉花。也就一两文钱的事儿。

  倒是让宋柏有些意外,丰水县竟然是产棉花的,虽然种的人并不多。农家人,还是愿意种粮食,吃饭是第一大事儿。只有地主家才会雇长工种些棉花。

  这样一双鞋垫了棉花的软底儿布鞋,在店铺里头少说卖二十几文呢,现在这就算省了二十文了。

  两人是卖了红菇之后,在干货铺子附近找了地方换鞋。沈慕是个哥儿,宋柏不想他的脚被人家看见,就挡在他外头。

  沈慕倒是不以为意:“我又不是个姑娘,哪就怕人看去了。以前下地的时候也经常光着脚。”

  “我想让你的脚只给我一个人看。”宋柏还悄悄摸了一把,摸得沈慕臊得慌,忍不住拿小拳拳捶他。宋柏被他捶得一个踉跄,也不敢再闹他了,老老实实替他挡着。

  等着沈慕换鞋的工夫,宋柏就随意的看看路面上有什么变化。这生意人就要随时注意市场有没有新变动,保持敏锐的商业嗅觉。

  这一看,就发现长街东头围了好些人,那不甚宽敞的路口都要被堵住了。再定睛一看,净是花红柳绿的,围着的都是些小娘子和小哥儿。

  “怎么了?看什么呢?”沈慕换好鞋,顺着他的目光伸头一瞧。“好些人啊。”

  “要不要过去看看?”宋柏问道。

  “当然啦,有热闹不看,不是我的姓格!”沈慕拉住他的手,欢欢喜喜的往东街口跑去。

第43章 买狗

  到了东街口, 却发现那些小娘子都隔着一段距离在看, 并没有围在一起。小哥儿们虽靠的近些, 人却不多。

  只因这摊主是个汉子, 小娘子们要避嫌,小哥儿们虽胆大些,却因为小哥儿历来被称为低贱之人,在家一般都不受宠,并没什么银钱去买如此价贵的——宠物。

  没错,走近了,宋柏和沈慕发现这处摊子是卖各种小动物的。摊主是外地来的不知道规矩, 随便撂地摆了摊子,正有好心人指点在告诉他该去骡马市摆摊。

  宋柏定睛一看,这人怕是从外域倒来的货物,提的几个笼子里头都是稀罕的动物:有蓝眼睛长毛的波斯猫,有耳朵是耷拉着的垂耳兔, 有憨态可掬的白色小老(仓)鼠……

  沈慕也和那些小娘子、小哥儿一样, 看得眼睛都瞪大了。当时就撒开了宋柏的手凑了上去。

  村里人养动物, 也顶多是看家护院的土狗,抓老鼠的田园猫。观赏类的宠物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小动物们不怕人也不怕生,瞧见沈慕凑过来,一个个也伸长了脖子去看沈慕,圆溜溜的大眼睛瞧得沈慕心都酥了。

  “天啦, 怎么这么可爱呀!”沈慕也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 情不自禁蹲下去, 伸出一根手指去和小动物们互动。

  附近几个小娘子露出羡慕的神情。他们也想去摸一摸,不过因为摊主是个汉子,小娘子们不好意思一直围在摊子跟前。但要买吧,又太贵,家里是决计不肯出这个钱的。于是也就只有沈慕一个人蹲在笼子前边。

  摊主相貌就极为和气,笑眯眯的招呼道:“这位小哥儿看起来很喜欢啊,要不要买一只回家养?”瞧了瞧沈慕身上普通的衣物,推荐了便宜又好繁衍的小仓鼠。他倒也没有因为沈慕衣着普通就怠慢了,没看见人家汉子站在后头呢么,瞧那宠溺的眼神,就是价贵,只要这小哥儿开口要,那汉子怕是也愿意掏钱买。

  摊主走南闯北,什么人没见过,最是知道这些年轻小夫夫、小夫妻了。

  沈慕却不喜欢小仓鼠。在沈慕看来,再可爱那也是老鼠,老鼠是偷家里粮食的,沈慕这么抠,怎么可能养个偷粮食的小贼?可能他也一时没想到,但下意识就不喜欢小仓鼠。

  他喜欢狗狗,能看家护院护家的狗狗。沈慕盯着笼子里的一只黄色的小狗狗,眼睛眨都不会眨了。这小狗幼崽乍一看和农家的土狗很像,都是黄黄的毛,可仔细看去,这小狗的四肢都要比土狗幼崽粗壮些许,毛毛蓬松柔软,耳朵也柔顺的垂在两边。

  只是怕是路途颠簸,小狗有些蔫儿,蹲在笼子里可怜兮兮的瞧着沈慕。

  沈慕也瞧着它。一人一狗默默对视。

  这竟然是一只金毛幼崽!宋柏也有些惊讶了。他也是走南闯北的人,曾见过商业伙伴家里养这种狗陪伴自家小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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