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失望。倒也不是难吃,就是很平凡的包子:“还没有我包的好吃。”
“你还会包包子?”沈慕咬着包子愣住。在村里,汉子基本上都不怎么下厨,就是下厨也只会打个下手,像包包子这样的技术活儿,怕是独身的汉子都未必会。
……沈慕这个被当成汉子养的小哥儿,也是不会的。
宋柏来了兴致,“家里头有香油没?回去我给你包包子,保准比这家卖的好吃。”
关键是,自己做,还省钱。
沈慕被他说的馋虫都出来了,嘴里这个已经很好吃了,更好吃是有多好吃?
从小抠门不舍得花钱的沈慕,并没有吃过什么好东西_(:з」∠)_
一个包子还挺大的,虽然不足以吃饱,但至少不饿了。沈慕把另一个包子拿在手里看了半天,舍不得咬下去,递给宋柏:“我不饿了,你吃吧。”
“我们分着吃。”宋柏把包子接过来,又递回到他嘴边:“咬。”
分着吃不该掰成两半吗,这是什么CAO作?沈慕脸红了:“街上呢,这么多人!你自己吃吧。”
“人多人少和咱们有什么关系?”宋柏笑道。他是真不觉得有什么,他爹和他阿姆平常比这肉麻多了。他爹就从来不畏惧外人的眼光。
……说的也是,就是被人看看,又不会被抓进牢里,看看也不会少块肉。
沈慕几乎被说服,鬼使神差的,咬了下去。
宋柏把包子拿回来,在他咬过的地方又咬了一口。
脸!红!到!爆!炸!是这么个分着吃??沈慕一时连咀嚼都忘记了,脸红到了耳朵根。等包子又送到嘴边,整个人一个激灵就把包子夺了回去。
“你……早知道不给你了!”妈呀这人怎么不知道害臊?!
左右看看,幸好,大家都各自有各自的事情要做,并没什么人关注他俩……吧。
其实宋柏容貌昳丽,回头看的人还挺多的,也不知道有没有被看到啊啊啊!
虽然,虽然被看到好像也没什么,但是,但是好害羞啊啊啊!!!
宋柏手里一空,有点失落。唉,分吃一个包子多浪漫啊,被父姆虐了那么多年,他也想感受一下呢。
瞧着沈慕比红菇还红的脸,终究没忍住,还是想为自己再争取一下福利。遂凑过去小声笑道:“那你喂我吃一口呀。”
沈慕攥着包子不动。
“我又不是没吃过你的口水……”宋柏委屈脸。
???沈慕被“吃口水”这个词惊得整个人都要冒烟了,把大半个包子三下两下塞进自己的嘴里,唯恐他再说出点儿别的惊世骇俗的话来,做出些难以令人招架的CAO作。
结果就是……差点把自己噎死。也把宋柏吓了一跳:“不喂就不喂,你别激动啊。”
还不都怪你!你快闭嘴吧!被噎到翻白眼的沈慕如是想。
逛了一个多时辰,宋柏对这个县城,也算有了一定了解,心里有数了。
两个人什么都没买,揣着给刘氏买的包子回沈家屯。宋柏心想,我蒸上一锅,总有一个能分吃成功的。
自家上一茬就种了麦子,到了冬天还要再种冬小麦,白面是不缺的。香油也有,也不必放多了,炒菜的锅里倒上浅浅一层。再去自家地里薅上一把小葱。
一般人家拌馅儿,都是菜肉切碎了混在一起,撒上些盐就是了。若是素包子,就在馅儿里倒上些生油。
但宋柏家里却是放熟油的。也多亏了他有个特别贪嘴的吃货弟弟,对吃真的很有研究。
等锅里油热了,小葱切碎成葱花放进去稍微一炸,不等葱变色就起锅。油的余温慢慢将葱煨成金黄色,整个院子都香炸了。
这个火候特别重要,要是等葱炸到金黄再起锅,热油一煨,葱就该糊了,连油也会发苦。
……第一次尝试弄糊了的少年宋柏心都要碎了。为了不浪费,他用糊了有些发苦的葱和油继续包了包子。
然后就成了他的吃货弟弟心碎了。
当然,现在的宋柏已经非常熟练,炸好的葱油放在一旁晾凉,另一头开始剁馅儿。
整个院子都飘荡着葱油的香味儿,在一旁和面的沈慕(ˉ﹃ˉ)
连在门口观望的刘氏喉头也动了两下。
这小宋还真有两下子,她也算围着灶台半辈子了,还不知道包子馅儿可以弄得这样香!
馅儿用的就是山上挖的荠菜,没成品的菜。剁碎了,拿笼布包住一拧,里头的水分就哗啦啦的被挤了出来,剩下又干又松软的荠菜。
这样挤过的菜里头失了水分,就能更好的吸收香喷喷的葱油了。
刘氏站在门口看得啧啧称奇。她也会包包子,但是没有挤过菜里头的水分。难怪自己包蒸出来的包子就有些水塌塌的,不香。
虽然还没吃到,但刘氏和沈慕被葱油香熏久了,就觉得宋柏包的包子绝对不会不好吃!
挤干了水分的荠菜放上盐搅匀了,再放上一点点酱油提味,最后把晾凉了的葱油倒进去,再搅上几圈。
搅得每一块荠菜都沾上了香喷喷的葱油,发出诱人的亮光。
那头面也醒好了,刘氏也洗干净了手,过来擀皮儿包包子。
这时候沈慕就帮不上忙了。他力气大活出来的面劲道,但擀皮这样的精细活儿就做不了了。刘氏和宋柏擀出来的皮是两边薄中间厚,他擀出来的是两边厚中间薄,还不圆。刘氏看了两眼就嫌弃的把他擀出来的皮儿重新揉成团,把沈慕给赶走了。
“不怪我,这擀面杖自己长的两边细中间粗,擀出来的皮儿可不是这样的么!”沈慕给自己叫屈。再一看宋柏擀出来的和刘氏一模一样的圆圆的好皮儿,凑到他旁边旁边嘀咕:“你怎么擀得这么好啊……你怎么什么都会啊!”
他有一次忍不住发出感叹。
宋柏笑了一笑:“自己动手,才能省钱啊。你看看,”宋柏抬抬下巴示意:“这些面估计不到两文钱的,荠菜山上挖的不要钱,油大概也两文钱吧。加上那点儿盐和酱油,统共五文钱,能蒸十五个包子。”
“这样算下来,不就省了三分之一的钱了吗?”宋柏骄傲道。
刘氏:“……”麻木。
沈慕由衷的赞美道:“你真棒!”
第33章 宋柏恢复记忆了
宋柏的抠门和沈慕的抠门还是有些不一样的。宋柏是觉得, 钱赚了当然是能不花就不花,但有的地方该花,但该怎么花?一定要让每一文钱都发挥出他们最大的作用啊!
县里素包子一文钱一个,买十个就是十文钱。十文钱能买二斤半的次白面, 一斤面粉能包二十几个包子,荠菜野地里到处都是, 根本不要钱。面粉其实也是自家种的麦子磨的, 也约等于不要钱了吧。
所以算下来, 也就油盐花了钱。
花很少的钱来大幅度提升幸福感,宋柏还是觉得很值得。
日落西沉, 包子也蒸好了。天气不算凉, 蒸多了也不好保存,宋柏掐着数儿蒸了十五个,够今晚和明早吃了。
刘氏碗里还放着他们从县城买来的那个包子。和宋柏包的各尝一口, 忍不住感叹:“小宋这手艺, 真的强太多了。”
没肉都能做得这么香, 小宋要是去开包子铺,那这家要被挤兑得没生意了。
沈慕咬着自己手里宋柏包的包子,也连连点头。
真没想到宋柏什么都会, 居然连包包子都会。完全忘记他之前对宋柏什么都会而产生的疑虑。
啊, 真香。 (/\'﹃\')/
宋柏曾以为,自己恢复记忆, 恐怕得脑子再磕一下, 或者遇到什么精神上的刺激才行, 却没想到只是平平常常的睡了一晚上,他就恢复正常了。
恢复记忆的第一时间宋柏先松了一口气。还好还好,自己之前真的不曾娶过妻,不用担心对不起沈慕了。
每次自己稍微想起来些东西,沈慕那又欢喜又担忧的模样让宋柏心里又酸又软,舍不得他半点难过。
说起来,宋柏能遇上沈慕,也是非常的意外了。原本他们家在兴安县,是开粮行的。他爹在当地是很有名的地主,家里也是有些资产的。但在宋柏看来,他爹真是太不求上进了!居然就这么满足了!
难道不应该开疆扩土,在兴安县建起自家的商业帝国,把方圆千里的银子都收入自家囊中吗?
宋·野心很大·柏就不一样了,宋柏从小爱财。据他阿姆说,小时候的宋柏不哭也不闹,乖得很,整天就知道睡觉。可是过年过节有亲戚来家里做客,想要逗逗他,他依然在睡觉,谁逗也不醒。
还是过年的时候,他外婆拿了串压岁铜钱在他面前晃了晃,宋柏瞬间睁开眼。
目光如炬!
于是,他就有了“见钱眼开”这个诨名。
这诨名真的不是白给的,开始大家以为是巧合,只是觉得有趣才这么叫他。后来却发现,他是真的看到钱就会睁眼……无论睡得多熟,无论多困,必然睁眼。
于是他“见钱眼开”的诨号越传越远,越传越响亮。到现在很多经商伙伴都背地里这么称呼他。
话说回来。宋柏从小就对他爹的“不上进”深以为恨。到了他十七八岁的时候,就开始接管家里的生意。直接把年利润翻了一番。
他仍然觉得不满足,觉得只在本地开粮行并不能发挥自己所有的赚钱才能,这几年就开始跑商。不过原本都是在附近的州府跑一跑,往南边来,还是近一年才开始的。
因为他已经不满足于只开粮行和投机倒把跑商赚小钱,想要在布匹生意上也插一手。南边的纺织业历来是比北方发达的。
所以第一次他表面上是去跑商,实际上却是去南边考察货源。
……而后几次,则是他发现往南边跑商真的挺赚钱的,比在兴安县周边跑商赚得多多了。现在他已经爱上了去南边跑商_(:з」∠)_
他去的是比丰水县还要靠南的泽州府,说起来这条道这一年来他也是走了好几次,走惯了走熟了的。
因为他历来是个抠门的,走了几次觉得没什么危险,去的时候请了镖局押镖同行,回来的时候若没带货物就舍不得了,自己带着几个伙计就往乡里赶。
结果夜路走多了总会遇到鬼。
每回都是他们主仆三个,轻车快马,人不多走得快也不张扬,但那些劫匪的眼睛多毒啊,瞧他们的马和身上穿的料子,就知道这是只肥羊!
还是落单的肥羊!
于是在谨慎的安排下,土匪终于动手了。一伙人摸进了宋柏他们住的客栈。好在宋柏他们也察觉出了不对,连夜换了下人的衣服奔逃,路上和其他人走散了,便躲在了这座山上。只是夜间看不清路,一不小心从山坡上滚了下来,昏了过去。
宋柏躺在床上忧伤的想,有的钱,该花还是得花……
他也不是第一次吃这种亏了。从小到大,经常会发生一些很不如意的事情。
比如为了省车钱穿草鞋(怕穿布鞋走远路费鞋底)步行去临镇,结果脚上磨出血泡走不动路,只得在临镇买了擦水泡的药和一双软底鞋又坐车回来;比如小时候去学堂念书,舍不得带新的毛笔带了一支破旧的,结果刚拿出来毛笔头就脱落了,只得临时买一支新的(但其实家里还有好几支别人送的新毛笔没舍得拿出来用);比如把倒空了的油葫芦倒插在油壶上控底儿上那点儿油,结果遇上刮风,风太大吹动葫芦把油壶一同带翻摔得粉碎油也撒了……
想起往事,宋柏猛然捂住心口。
啊,心痛。想哭。
为什么,明明他的出发点是为了省钱,却经常会发生这些得不偿失的事情!!!
o(╥﹏╥)o
每次事发之后,他的父姆弟妹还要对他进行嘲笑,至少,也是用刘氏看他和沈慕那种一言难尽的目光看他们。
宋柏想,如果这个世界上还会有人理解自己,就只有沈慕、只会是沈慕了吧。
这大概就是爹说的,灵魂伴侣吧。
灵魂伴侣沈慕已经起床了。这些天沈慕过得还是很开心的,主要体现在他和宋柏的相处越来越融洽、亲密。通过这些日子的相处,他发现他和宋柏是真的姓情相投。
(刘氏:能不相投吗?我真找不出第三个像你俩这么抠的人了。)
这个世道,像他爹娘那样自己看对眼的人少,多半人都是盲婚哑嫁。可婚后生活过得怎么样那得靠经营!
大家都是盲婚哑嫁,怎么有的人家就日子红红火火,孩子一串接一串的生;有的人家就鸡飞狗跳,三天一吵,五天一打?
他和宋柏的婚事,说起来颇有戏剧姓。实话说,沈慕最初看上宋柏,说白了,就是那张脸……
至于宋柏看上沈慕什么,连沈慕自己都不大清楚。
也许……是救命之恩?
但过日子,可不是一张脸,一些恩情就能维持下去的。容颜会老,甚至还没老,就审美疲乏,不觉得惊艳了。而恩情也会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消磨干净。
前些天两人病榻之前端茶喂饭,谈天说地,感情急剧升温。甚至每日里,宋柏都能多想起一些往事。
这几日两人又一起四处转悠,更是有聊不完的话题。
沈慕是正经读过书的。哥儿不能参与科考,若是能科考,沈慕的学问也能混个童生,并不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农家哥儿。而宋柏,虽然记忆七零八落,却从言谈中也知道是个有见识的,还知道那么多赚钱的法子。
自己也不能落后了啊,沈慕想。有句话叫做,贫贱夫妻百事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