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木头锯好,已经到大中午了,野果树刚长出来的叶子,现在因为天冷慢慢变黄。地里种的土豆已经熟了,云韵将根拔出来,下面有五六个鸡蛋大小的土豆。
之前干旱的影响,土豆也没长多大,洗干净以后炒菜吃倒也不错。
吃过午饭以后,依旧是两个人躺在床上午睡。昨晚睡的好,云韵脑子还很精神,他在程慕手上写道,「你以前是做什么的,感觉好厉害,什么都知道。」
程慕没有说实话,他觉得现在时机还不成熟。“我之前走遍四方,领略过不少的风土人情,自然懂的也比较多。”
「那你为什么来到这里呢?去青州不是更好。」
“阿韵,你要知道,有时候在那些繁华的地方不一定是最好的。你享受到繁华带来的好生活,你同时就得承受相应的痛苦。就拿青州来说,在青州能站住脚跟的人,哪个人没有一定的势力。你还小,再过几年你就知道了。”
在程慕的眼里,云韵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很天真,认为一切事物都很美好。
“赶紧睡吧,等下起来还要干活。”
等桌子做好以后,一场深秋雨开始下了。不知道是不是天气的原因,云韵的嗓子这两天一直在咳嗽。程慕问了原因,云韵只说觉得嗓子很痒,忍不住想要咳。
看这场雨,得下个三五天,而且下雨之后估计得打霜,“阿韵,等天晴了,我就带你去医馆看看,即便是药材贵点,也要早日把你的嗓子治好。”
云韵一边忍着咳嗽,一边在程慕的手上写道,「太贵了还是等到明年药材便宜了,我不说话又不影响我其他的,你看做活不是一直很好。」
等雨晴之后,没有等到去镇上,倒是里正的儿子娶媳妇,让大家伙都去喝喜酒。
里正的身份不一般,要是根他攀上点关系,做什么都方便,大家伙都巴不得去呢。程慕也想趁这个机会将云韵重新接介绍给别人。
程慕带着铜钱与云韵一起去里正家,到的时候人已经来的差不多了。大家伙看到这两人依旧躲的远远的,跟见了瘟疫差不多。
里正也听说程慕的事,他之前去过青州城,哪里去还专门有供男人玩乐的小倌倌,对这也见怪不怪了。
“恭贺犬子大喜,这是一点心意。”程慕将一串铜板递过去,里正笑咪咪收下了,特意说道,“你跟阿韵在一起也不容易,好好在一起吧。”
“多谢里正。”
这句话其实也是在大伙面前说这两男人在一起并不奇怪,他里正都能接受,作为村民自然也有理接受。
果不其然,在上桌吃饭的时候,往云韵方向瞅的人变少了,大伙对他们二人的态度也稍微好点。
“这个鸡肉不错,你尝尝。”程慕从桌子另一边的盘子里夹一块鸡肉放到云韵的碗里,全然不顾他人的眼光。
云韵只一直低头吃着程慕夹的菜,等吃的差不多了,旁边坐着的一个女人说道,“程慕啊,你对你家人真不错。我家那男人,别说我想吃什么了,就是连端饭都懒得端,这么一对比啊,你比他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程慕听到这赞美的话,心情大好起来,客气回道,“嫂嫂,人各不同,嫂嫂的相公在端饭这方面不如我,其他方面定如我。”
这话说的女人也高兴起来,眉毛都弯成了月牙说道,“那是,我家的啊,总是喜欢给我买些新衣服新首饰,我都说不用了,他还是给我买。”
这话题说着说着就偏离了,桌子上的几个女人开始聊起衣服首饰,程慕见云韵吃的差不多了,拉着他去跟里正告别。
里正喝了不少酒,脸色微红,拉着云韵的手放在程慕的手上,“你们俩可要好好过日子,不能糊涂啊。”
“程慕会的。”
拜谢完以后,程慕牵着云韵的手往回走。请客是在晚上,刚走到一半天就黑了,好在离家不远很快就到家了。
第三十二章
天凉了也没法直接洗澡,以前程慕一个人过的时候,他身强力壮,即便是冬天,烧点水在屋里洗澡也不觉得有什么。现在云韵就不行了,他得想办法做一个大的浴桶。
“明天我们去镇上吧,再冷下去出门就不方便了,现在去治,一个月治好也不耽误。”
「先去看看吧,我这也不着急。」
实际上是程慕心里急,他越来越好奇云韵的声音是如何。
到了医馆的时候,里面正在排队。入秋以后很多人熬不住,纷纷病了,医馆这时候人手忙不过来,连平常在一边打杂的小学徒如今也慌急抓药。
“程慕,你们现在后面等着,等中午休息的时候我再去看。”
程慕带着云韵往后院里走,将他与楚千秋之间的相处详细告诉云韵,只不过省略了上次来的那段。
「我们总是这样麻烦楚大夫,会不会有点不妥?」
“行医者大多心善,而且在这里能跟一个郎中交上应该是一件幸事。”
「你的意思是便于看病?」
程慕点头,“人的生死除了自己掌控,第二个掌控的人恐怕就是医者了,他们可以医治病,延长人的寿命。”
云韵认真听着,他越发觉程慕是个知识渊博的人,世界上好像没有他不知道的事。
楚千秋将前面忙活完到院子里,云韵看到他,赶紧对他拱手行礼。
“不必客气,都是朋友。你现在这个样子倒是比上次精神很多,今天来是想要看嗓子?”刚才进来的时候,他们两个人有说有笑,看来上次的事并没有太影响两个人的关系。
“楚兄,前两天下雨,阿韵说嗓子痒,我就想着现在赶紧来,怕出什么事。”
“这痒是正常的,寒冷湿气是最容易侵入体内,这嗓子现在是最脆弱的地方,自然容易难受。我刚才看了一下,药材是够,就是比较贵。而且你们俩要在我这里住一段时间,让云韵先吃药试下效果。”
“也就是我们俩要在镇子上。”
云韵在程慕手心里写着,「算了,现在不治了。大夫都说嗓子没大事,你就别担忧了。」
楚千秋看云韵在程慕手心上比划着,也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你们俩可以先在我这里住着,等情况稳定再回去。”
“这样会不会麻烦楚兄?”
楚千秋摇摇头,“我们相识即是缘分,你们住在这里也不妨碍什么。”
程慕按照在客栈住的掉价钱给楚千秋,还执意让他收下,说不收下次看病不能心安理得。
这庄稼人大多数都想要占便宜,倒是这两个人一心想着他人。那程慕看起来是山村野夫,为人处事让人挑不出来一点错,楚千秋总觉得程慕身上颇有大家之风。
“我去配药,你们俩先进屋歇息吧。”
还是之前住的那间屋子,程慕进去将床铺打扫好,两个人坐在床边等楚千秋。
“家里你没什么冬衣了,刚好这两天住在这里,到时候去看新衣服吧。”
「之前我还有件棉衣。」
“那件我看过,早就小了,不知道是几年前的,你看你现在都到我胸前了,刚来的时候不过是到我腹部。”
「这些钱都是你当玉佩的钱,用掉了多可惜。」
“不可惜的,大不了我在这里看有没有招短工的,去做活。”
一听说去做工,云韵整个人脸色发白,他想起上次程慕大太阳躺在地上的场景,「你别去!」
“我不去盖房子,我去看看有没有别的活。”
楚千秋很快就将药配好,云韵开始在院子里煎药,这药得炖两个时辰,他就一直在旁边守着。
程慕等医馆里人不多的时候,叫上楚千秋,想要他帮忙去成衣店看看。他跟云韵都不会做衣服,就算买了布匹也徒耗材料。
“这你找我就对了,镇子上的成衣店实在是坑人,我知道有一家店便宜又实惠。”
“那就有劳楚兄了。”
楚千秋换件外套,手里又拿了把扇子,要不是身上的那股浓烈草药味,绝对是一个富家子弟。
程慕随他在街上走,刚开始还是在大道上,走着走着就到了小胡同。
“楚兄,你确定是在这里?”
“确实是,你不用怀疑,等到了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楚千秋说的为人程慕还是相信的,他按耐住心中的疑惑,跟着他往胡同里走,最后真的走到了一个小店铺。
门口的大婶看起来跟楚千秋很熟,热情迎上来说道,“千秋,你又过来了,这位是?”
“我的朋友,他想做成衣。”
大婶一听,脸上都乐开了花,“行,既然是你的朋友,我这价钱绝对公道,你这朋友怎么称呼?”
“大婶,叫我程慕就好。”
“行,程慕,你这是要做什么样式的?”
“我跟我家人想做,都做冬衣。”
大婶帮程慕量好尺寸,之后带他进屋去挑布料。
这家店跟程慕之前去过的店有点不一样,虽然房子格局小,但是里面款式巨多,竟然还有一些达官贵人喜欢的鸳鸯牡丹图,有点不像小市民的风格。
“我就要那件藏青色的面,我家人,他喜欢素雅一点的,用那个青蓝色吧。”
大婶将布料拿下来收好,说道,“我先做你的,等什么时候你家人来量过尺寸,我再做他的。”
“多谢了。”
最后付钱的时候,程慕发现这里的价格竟然比街上的便宜三分之一。而且看成衣做出来丝毫不比外面的差,用的面料也都是极好。
“楚兄,你怎么知道这种地方?”
楚千秋摇着扇子说道,“说来也惭愧,我刚来到这里的时候,身上分无分文,当时正值冬天,街上的成衣店十分贵。我偶然发现了这个地方,就一直在这里做了。”
程慕看楚千秋的姿态,文雅又娴熟,总觉得在这里当个大夫有点委屈了。“冒昧问一件事,为何而立之年还孤身一人。”
楚千秋并没有避讳,“我这一生总觉得行医走四方是我的使命,十八岁从师门出来,我每过几年都要换一个地方开医馆。悬壶济世,为百姓分忧,自然是好事,至于儿女情长都是小事。”
能有如此高的境界定不是普通人,程慕也没深问下去。
两人回到医馆,云韵已经将药煎好,正倒到碗里。见到程慕二人,放下手中的活迎上去。
「你们去做什么了?」
“去成衣店做新衣了,程慕专门替你挑的。”楚千秋打趣道。
云韵脸一下子就红起来了,他在程慕手上用力写着,「都说不让你去了。」
“阿韵,都已经付过钱了,拿回来你肯定喜欢。”
云韵也没办法去把钱要回来,只好乖乖端起药喝下去。
第三十三章
在医馆住了几天,程慕要回家看一趟,只好将云韵留在医馆,拜托楚千秋代为照顾。
程慕走之后云韵依旧每天在院子里练拳,打了几遍身上的汗将衣服全部浸湿。
“程慕走了你还这么用功啊?”
「程慕说让我练可以强身健体。」云韵拿起笔在纸上写道。
楚千秋不是练武之人,但他看这拳法,都觉得颇有威风。这套拳不是花架子,看似简单的动作,云韵每天练都要汗水浸透衣服。
“也好,你这身子却是太弱,好好练着,一年后定是一个威风凛凛的人。”
「我不要太威风,觉得身强体壮就行。」
楚千秋将纸拿起看上面的字,依然苍劲有力,“你这字不错,我知道西头有一家想要请人抄佛经,这几天程慕不在,你可以做。”
「真的?」
“嗯,你这么好的字,要是不去读书做官真的是可惜了。”
云韵不这么认为,他抬笔在纸上刷刷写了几行字。「字写的好只说明启蒙的时候用功,想要做官,必须要熟读经书要义,理解里面的才学。」末了,加上一句,「夫子经常告诉我们这样。」
楚千秋看着上面的文字,不免惊讶,“要是你能出生在大户人家,在学堂好好学习,日后不可估量。”云韵的理解现在还十分浅薄,但思路都是正确的,大隐隐于市,在这贫穷的大山里,确实隐藏着人才。
“我下午带着你去那大户人家里,人家要是觉得你写的好,就可以拿回来抄,可以补贴家用。”
大户人家姓刘,大家都称他家老爷为刘员外,是一家大地主。
楚千秋带着云韵进去的时候,云韵看着那红墙绿瓦眼珠子都转不动了,他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么漂亮的家。
云韵一直盯着房檐上的石狮子看,大概只有十分有钱的人家才能盖起这样的房子。
“走吧。”楚千秋一脸镇定,牵着云韵往里走。
管家见了楚千秋,先给他行了礼,“楚大夫,老夫人在后面,我给你们带路。”
“无妨,我们跟着就好。”
楚千秋来到这个镇子三年,基本上镇子上的人都请他看过病,两年前。刘老夫人的头疼病治好以后,他的声誉一下子打出去。镇子上的人,但凡认识他,都客客气气的。
云韵看着这院子里种的花草还有假山,更加小心,生怕一不小心碰坏了,这里面的他可都赔不起。
“你不必紧张,这富贵都是外物,人品行端正,没有必要害怕。”楚千秋特意安慰道。
云韵听到这话,整个人放松了一点。要是在这里四处张望,免不得被看成没见过世面的人。定定神,他抬头挺胸跟在楚千秋后面走。
刘老夫人在凉亭里坐着,旁边一个小丫鬟在一旁伺候着。老夫人见到楚千秋,嘴都合不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