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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叮咚 字数:4902 更新:2021-12-23 18:07:09

?  改造渣王爷计划 作者:叮咚

  文案:

  前世:樊奕遮掩住手臂上的朱砂痣,寒窗苦读,考中了秀才。

  然而父亲去世后家里便穷困潦倒,他不得已卖字画谋生。

  却遇上了风流没心的王爷微服猎艳。被王爷三两句给骗回王府,名义是清客,实际是侍妾。

  不过一年,就被王爷吃干抹净抛在脑后。

  不幸的是他怀了王爷的种,生产时被王爷其他的妾室下毒手,孩子没保住,王爷也对他厌恶至极。

  他终于不堪忍受,跳江而亡。

  重生后,樊奕才忆起自己已活过两世——第一世是现代人,莫名穿到古代,却没有一丝现代人的记忆。

  重生后才记起。 难得再次获得新生,他尽量避开过往,只一心一意想要奔向康庄之路,却发现怎么也躲不开渣王爷——哪哪都能碰见他。

  是巧合吗?樊奕冷笑。

  既然注定要纠缠,那就让你从渣男变忠犬。

  当然,变成提款机更好。

  PS:心如止水受V渣到人神共愤攻

  避雷:生子

第1章 前世

  寒冬腊月,大雪肆虐。

  已至辰时,天色才将将放亮。软绵的鹅毛白雪被刺骨的寒风裹着,徒然变得冷硬肃杀,在天地间呼啸怒吼,好似要刮净世间所有余温。

  江城中百姓们无不关门闭户,缩在家中生火御寒。唯有迫于生计的猎户仍顶着严寒,佝偻着身子深一脚浅一脚地在雪地里前行。

  出了城门往南,便是扬子江。往北,有座山岭。

  若是要去山上打猎,就要走很长一段官道。其中有一段路,正好就在扬子江附近。

  猎户缓慢地行走在路上,他此行的目的,正是要去北边的山岭上碰碰运气。或许能碰上被冻死的野兔,又或者凭靠自己身后背着的粗糙弓箭,能射中躲在山窝里的野猪。不管如何,只要不惊醒沉睡中的猛兽,总不至于空手而归。

  猎户丝毫不敢想要是此行真是一无所获又该如何,只拉高破旧的棉布衣襟,试图挡住寒风的撕扯。若不是家中实在揭不开锅,他何至于在如此恶劣的暴雪天出门?

  这遭瘟的鬼天气!

  猎户心里不由暗骂道。浑浊的双眼却看向不远处静静流淌着的大江。

  可惜他不是渔夫,不然,只随随便便在江上捕几条鱼就能管温饱。

  猎户收回目光,正要接着赶路,余光却好似掠过一团人影。他霎时收回已经迈开的腿,手搭在眼上费力向远处看去。

  此时猎户正站在官道上,离江边并不远,模糊的视线透过风雪,勉强看清江边的情形。

  一个身披白色大氅的人,孤零零站在江边。

  猎户看了那道身影两眼,又开始赶路,心中不免有些忿忿:这些有钱人可真是闲得慌,不在大宅子里好好待着,大雪天里跑到江边赏景。若是如自己般食不果腹,只怕也不会有这样的闲情逸致来赏什么捞什子雪景了!

  要是以后自己有了钱,定要买件大氅!

  猎户忍不住拢了拢身上薄薄的旧棉衣,又向江边看去。这一看,立刻脸色一变。

  那个白色的身影正缓缓移动,向着还未冻住的江水走去。

  这人莫不是要投江!

  一闪而过的念头让猎户大惊!他顾不得自己还要上山,立刻提脚就往那道身影跑去。

  风雪中,那人的身影略有些不稳,身上的大氅忽然滑落,露出了男子单薄的身形,他的长发随风飞舞,身上的青色单衣被寒风吹得猎猎作响。此人并未将其捡起披上,像是感受不到寒冷般,缓慢朝着江水踏出一步又一步。

  猎户眼见那人快走到江水里,立刻大喊:“公子!请留步!”

  风雪太大了,瞬间将猎户喊出来的话吹散。

  那人身型微顿,又继续走,脚下的步子甚至迈得急上几分。

  猎户大急,跑得更快了些。

  寒风呼啸着,刮开他褴褛的衣裳。他顾不得拉拢散开的衣襟,只拼命往前跑。离得近了,才发现那人手上似是抱着个襁褓。有此猜测,是因为那人背对着自己,只露出了一小片大红色的包被角。

  猎户跑到江边,双手撑着膝盖,急喘着气朝前看去,就见人已然踏进水中。江水淹过了他的小腿,那人像是封闭了五感,毫无知觉地慢慢向江心走去。

  猎户向前走了几步,又堪堪停住了。他想将人拉回来,却畏惧于这冰冷刺骨的江水。若是他跟着下水,就算把人救回来也毫无用处――这暴雪天,周遭除了他们,便空无一人。到时他们身上穿着湿透的衣物,若是得不到救助,必定会被冻死。

  猎户无法,只得大喊:“公子!别再往前走了!快回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更何况是自身性命!莫要做傻事!让你的双亲悲痛惋惜!”

  猎户满以为自己喊出这话,那人会改变主意转身上岸,没料到他话音刚落,水中之人非但没有停下脚步,反而走得更快!

  转瞬之间,江水就淹过那人的腰身,进而淹至肩膀,想必用不了多久,就能将整个人都淹没。

  眼看一条人命就这样在眼前葬送,猎户心中一紧,立刻转身朝来路跑去。他要去找人帮忙!

  刺骨的风雪刮得人难以前行,猎户卯足了劲儿狂奔,速度也不过是比平常走路快上了那么几分。不知跑了多久,终于隐约看到高耸的城门。猎户欣喜不已,原本冻得发抖的身体,此时也跑得发热。他正要再度提速,就见有人骑着马正朝这边奔来!

  风雪交加中,让人看不清来人的相貌,更别说此人的面容被黑色滚边的斗篷遮得严严实实,只凭着身型能判断出这是个高大的男人。

  猎户大喜!马上喊道:“壮士!快救人啊!有人投江了!快救命!”

  骑在马上的人片刻不停,只更用力地甩着马鞭,快速往江边赶去。

  猎户愣神,待看清那马儿是往江边的方向,立刻追了上去。

  等他气喘如牛的跑至原处,就见一匹马在附近的树干处不停地打着喷儿。旁边雪地上放着的不仅有投江之人的白色大氅,还有件斗篷。这斗篷精美、贵气又厚实,可见刚刚骑马的人非富即贵。

  他焦急的往江上看去,盼着那位壮士能把人救起。

  不多时,江上就有了动静。

  猎户看着壮士一边半抱着个人,一边拼命划水,朝岸边游过来。

  等上了岸,猎户又看着那壮士开始按压怀中人的腹部。按了一会,似是发现不见成效,壮士立刻急行几步,一手抓起散落在地上的大氅,将人裹紧,再扯过披风一罩,拢住两人的身体,而后又扯住马的缰绳,抱着人利落的上马。

  准备走时,壮士朝猎户看了一眼。

  “多谢!”

  随后一锭银子被抛了过来。

  猎户在看清壮士面容时,立刻跪下,头紧紧贴在雪地上,哆哆嗦嗦地见礼:“草民见过王爷。”

  等他再抬头,王爷连人带马已消失在风雪中,只落在身旁的那锭银子正明晃晃地告诉他,刚刚并不是在做梦。

  猎户如同发了癔症般慢慢走回城,等坐在四处漏风的家中,浑身冷得僵硬时,才清醒过来。

  他有钱了!

  他还见着了王爷!

  猎户心中难掩兴奋,笑得畅快!但他很快就止住了笑,随即又想起那投江之人。

  不知有没有救回来?

  转念一想,王爷权大势大,府中能人异士不知凡几,肯定救得回来吧!

  猎户摇摇头,笑自己瞎操心。

  两天后。

  猎户正在自家糊窗,听见邻里正在谈论着一件奇事。

  楚王爷府上要办丧事,下葬之人不过是王府上一清客,下葬的规格却堪比王妃!

  听说楚王爷特地上折奏请皇上下旨封那清客为王妃,今上怒不可遏,只允以侧妃之礼安葬。

  猎户糊窗的手一顿。原来那天投江自尽的人,是楚王府的清客。

  泼天的富贵就在眼前,人却无福消受。

  这可真是应了那句老话,世事无常。

  樊奕垫着枕头靠在床头,看着眼前这间他住了十几年的卧房,也觉得世事无常。

  距他醒来,已过了好一会儿。

  如今正值夏末秋初,天气炎热异常。樊奕却觉得浑身寒冷至极,耳边似乎还留着寒风呼号时的冷冽。

  他意识未散之前,明明已经随扬子江中那翻滚着永不冻结的江水浮沉,为何自己会身在自己家中……

  想及此处,樊奕猛然看向自己的双手,脸色霎时苍白如纸。

  只见自己手中空空如也。

  他的孩儿,他拼上了命诞下的娇儿,毫无所踪。

  樊奕闭上眼,脑海中立刻浮起自己抱着呼吸微弱的娇儿去求那人找郎中医治时,旁人讥笑的言语中,那人漫不经心的一句:“回去。”

  忍下哀切,他缓缓睁开眼,将双手举到眼前,细细打量。

  这双手手指削瘦细长,指节分明,右手略有薄茧,叫人一看便知这是双读书人的手。

  樊奕眼中神色一变,急急将完好无损的手翻转查看。没有伤痕,右手小指也好好地长在原处。

  他惊疑不定,目光一转,看向房中摆着的那张临窗案台。

  案台上放着几张作画,一粗一细两支笔插在竹质笔筒里,旁边有方砚台。

  这是他未到楚王府时,他卧房中的摆设。

  樊奕心中疑云重重,死死盯着案台上的画作。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然而不等他想清楚,脑中就有股撕扯般的剧烈疼痛袭来,令他眼前一黑,瞬间晕了过去。

第2章 重回

  樊奕再次醒过来,已是日暮西山之时。

  夕阳的余晖穿过木窗,斜斜铺在床上,映得床上之人苍白的面上染了几分活气。那双紧闭的眼睛蓦地睁开,清澈的眼里迷茫之色一闪而过,又被兴味代替。

  昏迷前脑海里的剧痛已经消散,樊奕睁眼之前,蓦然察觉到脑中多了段完整的记忆。他撑着双臂从床上坐起,环顾四周简陋又整洁的陈设,不由低低笑出声。

  他是樊奕,是这个时代中,江城惊才绝艳的少年秀才,是为情轻生的可怜人。

  同时,他也曾是现代人樊奕,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拼尽全力才出人头地,在获得成功时,因横遭飞祸而一命呜呼的新晋影帝。

  如此算来,他已历经两世,如今又重回到十六岁时。

  樊奕皱着眉理了理脑中纷杂的思绪,左手手指开始无意识地掐着手心。

  这是个名为大昭的朝代,在历史并没有记载。看来,是属于另一个时空无疑了。这里的人很有意思,男性分两种,一种是正常的男性,另一种是哥儿。哥儿的体质要比正常的男性弱上一些,有趣的是哥儿身体发育成熟之时,会像女生有生理期一般,每个月会产生情热,若是与人结合,还能生育。虽然比不上女性生育的机率高,但哥儿生下的孩子更聪明,所以哥儿比姑娘更受世家的青睐。

  每一位哥儿身上都有类似于女子守宫砂般的印记,便于区分。

  樊奕不幸也是个哥儿,他的左手手臂上就有颗粉色红痣。

  樊奕现处的家,位于隶属江城管辖中的一处偏僻小镇。家中有双亲,还有个乖巧的妹妹。父亲是位教书先生,开了家私塾。母亲生了妹妹后就卧病在床,常年药罐不离身。

  樊奕于学业上颇为出色,小小年纪便展露出不凡的见识,又得父亲悉心教导,才考中了秀才。

  按理说,哥儿是不宜考科举做官的,撇开自身体质原因,更因为当今圣上颁布的一道政令――若家中有哥儿降生,需上报官府登记,等一成年,便由官府出面安排,择人而嫁。

  会有这样一条律令,实在是因为大昭的哥儿太过于稀少,少到一千个男儿中,才出一个哥儿,生下的孩子又聪颖非常,圣上才出此下策。

  谁不想自家的后代聪明伶俐,日后有大作为?

  所以这婚配首选官宦世家,再到有功之臣,最后才是乡绅之家。按樊奕这样出生在小镇上的哥儿,若是嫁入府尹家已经算是顶天的造化了。

  樊奕的爹樊世英是个胸有沟壑的人。他从一开始就鄙夷官府包办婚姻这个看似荣幸、实则无理至极的政令。哥儿虽受世家追捧,但出身于平民的哥儿在高门大户里的待遇,还不如仆役。在世家眼中,他们的存在只为了一件事:生孩子,想尽办法让哥儿不停地生。毕竟孩子对于世家豪门而言,只愁生,不愁养。

  樊世英在樊奕呱呱坠地的那一刻,得知儿子是哥儿,立刻上下打点,尽力隐瞒了这件事,并没有上报官府――他实在不想自家好好的儿子长大后,会沦为被人用来传宗接代的工具。

  樊奕也不负他所望,在童试中取得了第一名,成为江城最年少的禀生,正当他要更尽心去教导自家出色的孩儿,力求他考中举人时,却未能如愿。

  那是在童试放榜的第三天,一匹黑马当街发狂,樊世英为了救一个站在发狂的黑马面前吓得不知动弹的小儿,被强壮的马蹄践踏成重伤,不日而亡。

  樊世英去世后,家里没了主心骨,很快就落魄了,光是为樊母抓药都勉强。自然,也拿不出钱财供樊奕继续进学。

  此时的樊奕正闭着眼睛靠在床头,思考着家中的困境。

  母亲久病体弱,即使是这样,她也还拖着病体,趁着白天光线明亮之时,带着妹妹赶绣活,这直接导致她虽然没断过药,身体却日渐衰败。

  曾经的樊奕见不得母亲辛苦,无数次提出要去找分生计。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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