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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凤羽涅 字数:4894 更新:2021-12-23 19:47:40

把他弄失控?

  莫长空认真地承诺:

  “不怕,我会等你一辈子。”

  “这辈子不够,我就等你下辈子,下下辈子。”

  “我会守在身边,慢慢地等待,天天对你好。”

  “千年,万年,直到所有的恐惧消除为止。”

  这次,他会很有耐心,陪着心爱的人,缓下步伐,不再疯狂进攻,平静地跟随对方的脚步,一点点治愈自己曾经留下的伤,抚平所有的痛。

  陆云真想了很久很久。

  “长空,你好像有人类的心了。”

  ……

  玉虚山脉,穿过海平市东侧的赵岭县,连绵到红河,里面是一片自然保护区,还有奇峰怪石,飞流瀑布,景色最美的地方被开发成旅游景点,还有大片荒无人烟的树林,曾有大胆的驴友进去探

  险,出过好几次事故,是严令禁止徒步的区域。

  夜里,伸手不见五指的密林深处,阿黍坐在一块布满青苔的巨石上,身边传来细碎的蛇鼠行动的声音。

  “最后的羁绊也断开了啊……”

  “长空,你好坏。”

  他轻轻地叹息道。

  过去,他很喜欢潜伏在莫长空的心魔里,偷偷观察一举一动,伪装成云真仙君的模样,让他对自己笑,为自己难过。

  如今,他耗费许多功夫,放出的妖鹀内丹,不但没有收获想要的东西,反而让莫长空更好地压制住体内的心魔,这种结局,让人沮丧。

  “阿瑾,我想让长空失控,把云真仙君弄死的计划也失败了。”阿黍委屈地抱怨,“他对我凶巴巴的,不过是说了几句话,便把我砍死,还捏碎头颅,真过分啊……可是,我为什么就是喜欢他的坏呢?”

  这个问题,明瑾早已无法回答。

  双木神鹿的身体和森林里的参天巨木融为一体,白色的眼睛里看不见任何东西,他的身体布满如藤蔓般的绿色血管,长出了新嫩的枝叶,无数的根系在地下蔓延,悄无声息地侵蚀着周围的树木,不断向玉虚山最深处的地脉伸去。

  血熊虫是他丢出的第一个幌子,海平市里,铺天盖地的魔虫,占据了玄门和特殊事物局的所有精力,阎罗殿忙得人仰马翻,无暇他顾。

  妖鹀内丹是他丢出的第二个幌子,重新掌控莫长空的心魔,就算失败,也可绊住无剑峰的脚步,让他们盯着自己的一举一动,暂时忽略了明瑾的存在。

  他还在海平市放置了好几处带着妖气的空壳,设置了许多陷阱,用来干扰仙界高手的算命寻踪,掩盖真正的计划。

  一切都很顺利。

  “嘻嘻,我胡说八道的。”

  阿黍回过头,满意地吻了吻那颗早已不似人类的头颅,温柔道,“阿瑾,小豚鼠妖是真心爱你的,只要你乖乖地斩断了玉虚山脉,我们便能永远在一起了……”

  双木神鹿的眼里,留下一滴青色的泪。

  “别难过,宝贝。”阿黍轻轻地舔掉了苦涩的泪痕,安慰道,“你我之间,从来不是同类。”

  他想起趣事,忽然笑了起来。

  不管是仙界还是凡间,不管是修士、人类还是妖族,都可笑极了。他做老鼠的时候,人人喊打,变成豚鼠后,便收获到从未有过的善意。

  明瑾性格温柔,也很喜欢他,身上有股干净的气息,虽然远比不上那个像阳光般的仙君,也是他在花楼里见过最好的男人了。

  风度翩翩,特别能骗人。

  明瑾出钱包了他整整半年,陪着去四海游历。

  路遇暴雨,两人暂宿荒山的废弃洞窟里,明瑾很细心地用稻草和兽皮收拾出两人的床铺,他坐在夜明灯旁边,笑着

  看对方忙碌,时不时说上两句贴心的话。

  夜明灯太过明亮,让黑暗生物不适。

  洞窟的阴暗角落里,钻出两只受惊的小老鼠,到处乱窜,踩上刚铺好的兽皮,打断了温柔旖旎。

  明瑾伸出数根藤蔓,缠住老鼠的脖子,狠狠勒死,然后丢出洞窟外,嫌弃道:“哪来的垃圾?阿黍,别担心,我会更换被老鼠弄脏的兽皮。”

  每个人都是一样的。

  阿黍安静地看了眼鼠尸,回过头,笑得更甜了。

  “好。”

  ……

  这就是无足轻重的生命啊。

  阿黍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明瑾听见他疯狂的笑声,那双看不见的眼睛,终于微微动了动。他其实一直明白,阿黍的爱与恨是纠缠在一起的。

  恨有多深,爱有多深。

  莫长空是阿黍唯一相信过的感情。

  他把状况类似的邪剑当成了绝望里的寄托,当成了另一个被嫌弃自己,就像影子般追随,想互舔伤口。所以,他爱极了莫长空,不能忍受任何的改变,也不能理解对方的忘却,更不能接受莫长空懂得感情,学会人心,还爱上那个他羡慕嫉妒,怎么模仿都模仿不像的美好存在。

  阿黍天生缺乏同理心,不懂正常的情感,他不在乎任何人的死活,甚至不在乎自己的死活。

  无人教导,遭人排挤。

  黑暗的花街里,看到的都是丑恶和罪恶。

  于是,生命在他心里成为了玩具,最终养育出一头游荡在世间,随意狩猎的恶魔。

  深爱的东西,必须毁掉。

  不爱的东西,留在身边。

  他早就疯了……

  明瑾的相遇不是时候,他来得太晚,真相懂得太迟,无法唤醒那颗扭曲的心,反而被拖着落入沼泽,一同沉沦。

  ……

  阿黍查看了一下双木神鹿蔓延出的庞大根系,确认进度,然后爬上树顶,安静地眺望远处的万家灯火。

  酒吧里的时髦男女在热舞,电影院里的情人在黑暗里悄悄牵起了彼此的手,烧烤摊里的吃货们在热火朝天,加班回来的白领还在给老板打电话,筹备着明天的工作,卖水果的小贩踏着三轮车披星戴月赶在回家的路上,早点铺的老板正在处理明天的食材,居民楼里的母亲在轻轻唱着摇篮曲,哄宝宝入梦……

  这世界真美好,不适合沟渠里的老鼠。

  阿黍温柔地笑了起来。

  “玉虚山断,海平市毁。”

  “你们的生命也毫无意义呢。”

第129章 动物异动

  胡绥在梦中惊醒。

  这两天胡天黑地, 睡得有些沉。

  醒来后,他心里有点不舒服的感觉,便一尾巴抽在楚鹄身上:“是不是要出事了?”

  楚鹄睁开碧蓝色的眼睛, 瞥了他一眼, 低头不语。

  胡绥瞬间就慌了。

  金灵娘娘一脉,都是世界的观察者, 他们就算感应到命运的变化,也是冷眼旁观,不会插手,越是影响广泛的大事,越是沉默。

  楚鹄对他很包容, 一般的小事情,拼着受些天地惩罚,也会含蓄地提醒, 让他提前做好准备。如今楚鹄不说话, 代表着问题……可能比较大?

  胡绥慌乱地从床上爬起来,看看还没有亮的天色,先跑去大师兄处敲门,敲了半天发现没人, 又跑去师尊的房间, 随便敲了两下, 直径闯进去,看见两人抱着睡在一个被窝里……

  虽然早有准备,猪爸爸要和猪哥哥结婚了。他看见这情景, 还是有噩梦成真的感觉。

  “师尊好不容易才睡着。”

  莫长空警告道。

  胡绥压低音量问:“大师兄, 你觉得心慌吗?”

  越是弱小的动物对危险的察觉力越强, 莫长空处在妖族的食肉链顶端, 他在预感方面的能力没那么敏锐,便摇了摇头:“你感觉到什么了吗?”

  “不知道,”胡绥也说不上来,他想了许久,才找到相似的案例,“你斩断炎山山脉的时候,我远在千里,曾有过类似的感觉。”

  莫长空说:“此处没有炎山。”

  炎山属火,是特殊地形的产物。海平市周围的山脉都是最普通的山峰,绿植充沛,就连悬崖和落石都罕见。

  陆云真还是被他们的声音弄醒了。

  他模模糊糊听了一耳朵,疑惑地问:“咱们这里有什么呢?”

  胡绥以前全世界到处跑,最后留在海平市是因为师尊定居此处,陆云真刚进玄门,他破除唯物主义思想没多久,还不太了解当地玄学历史,莫长空就更不用说了,他忙着给师尊挣钱还债,平时重点学习法律和规章制度,历史全靠影视剧,前阵子看电影,还以为西方有会喷火的黄金巨龙,想屠龙。

  师徒三人沉默地思考了许久。

  这事得找专业人士。

  俞不辞坐镇海平市的血熊虫指挥中心,忙得团团转。龙敬天和金玉奴趁着晚上约会,不知道跑哪里去了,陆云真思前想后,决定便去富景大酒店找仇尊,他和女朋友在此做支援,算算时间,应该换班休息了。

  仇尊学习刻苦,玄门知识很扎实,而且还有汪敏这个神算门的高材生在旁边做补充。两人见老祖宗大驾光临,不敢怠慢,他也不确定对方想知道什么,便绞尽脑汁地把海平市的各种玄门相关的知识都整理出来,务求尽善尽美,没有遗漏。

  “海月桥处有只吃人的水鬼,最近销声匿迹,我们派出的高手都追踪不到,不知跑去何处害人了。”

  “别找了,它欺负你祖宗,被打死了。”

  “前两年,海平市的慈善酒会上,曾出现过集体幻觉,说是看到红衣女鬼在起舞,还毛遂自荐,

  不知道想干什么,后来有修士赶到,女鬼消失了。”

  “不是女鬼,是你的金师叔祖,他应该是想找个影视圈大佬潜规则,没成功……”

  “听说凤凰山是一只金色的凤凰变的。”

  “这是商家的噱头,卖凤凰烧饼。”

  “海平市的古名叫长鳞,鳞虫之长,为龙,”汪敏看自家男友卖了半天蠢,忍不住开口了,“《山海游记》里记载,长鳞之下有条和魔界相连的道路,天地降下巨龙,潜伏于此,镇守着万千魔物。”

  《山海游记》早已失传,海平市的作家协会整理本地的风土人情时,不知从哪个地方找到了后人记载的故事,觉得有趣,便虚构杜撰了一番,归纳在海平市的神话传说里,这书是儿童读物,在图书馆里也没有人看,汪敏小时候到处乱翻,无意间看到的。

  莫长空愣了愣:“此处是长鳞?”

  他不敢置信地拉开窗帘,深蓝色的夜幕里露出几分鱼肚白,静谧的城市,钢筋水泥的高楼连绵不绝,延伸到地平线。

  上古时期,长鳞是块穷山恶水的凶地,野兽横行,人迹罕见,他曾跟师尊路过几次,印象不佳。如今,两界分离,长鳞竟落在凡间,人类劈山造田,填湖为城,凭借一代又一代的努力,把这块自然形成的凶地改造成肥沃的宝地,风调雨顺,国泰民安……

  时间太过久远,历史和名字被湮没。最终,谁也不记得此处的地底还有条连接魔界的道路。

  “师尊,大事不妙了。”

  ……

  天快亮了。

  最近,龙敬天找王导演聊了聊拍电影的细节,原以为只要砸钱就能解决的事情,深入接触后,才发现里面有很多困难。

  娱乐圈是纸醉金迷的世界,吸引了很多优秀的人才,同时也涌进无数的骗子。

  剧本是名编剧亲自创作,还是被层层转包给刚毕业的小透明?摄像机有哪些规格?导演会不会亲到现场拍摄?道具、剪辑和化妆是不是捣糨糊?

  身为一个不打算堆钱搞流量,想用不知名的演员拍出好电影的投资人,至少要懂得相关知识,才不会被忽悠。

  龙敬天雄心壮志,要为金玉奴做得尽善尽美。

  他买了很多电影制作的相关书籍,找来了无数的经典影片,还打算报个学习班。每天闲时,他和金玉奴共同研究,讨论拍摄技巧和表演手法。

  这事特别有趣……

  他渐渐沉迷其中,还用摄像机给金玉奴拍了个恋爱的小短片,摄影水平很糟糕,镜头乱抖,但因为他的富二代身份,人气倒是不错,被网友们夸老公拍的鬼片悬念做得不错,问他还有没有下集,美女该变脸了吧?

  这些垃圾网友都不懂艺术!

  金玉奴天天陪他研究电影,先看商业片,再看文艺片,最后看爱情动作片,看高兴了还会陪金主爸爸演练一番,特别快活。

  画皮妖不喜见光。

  无剑峰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每天天亮的时候,他便会消失在别墅里,两人

  阴阳有别,俗世不容,他拒绝让龙家的长辈知道自己的存在,毕竟有心脏病的老人家受不了这个,出事不好负责……

  龙敬天打着哈欠,往枕边摸了把,确认金玉奴走了,便抱着被子翻滚起来,打算再睡个回笼觉,混到十点多去见代理人,继续经营慈善生意。

  突然,邻居家的狗狂吠起来,惊起整个别墅区的猫猫狗狗,一时间,吵吵闹闹,主人们亲亲宝宝地哄个不停。

  龙家没养动物,被吵得烦死了。

  龙敬天把枕头盖在头上,继续迷瞪了几分钟,感觉不太对劲。他认识邻居家的狗,是条很乖的金毛寻回犬,还重金请训狗师上门做过习惯训练,从不扰民。

  他爬起来,穿着睡衣,吊儿郎当地走出院子,想看看那条狗出什么事了,该不会是老婆被隔壁家的大黑狗给抢了吧?

  “呱,呱——”

  屋檐上飞过两只乌鸦,拍着翅膀,诡异地叫个不停,群鸟出巢,满天乱飞,地上跑过几只惊慌失措的老鼠,蚂蚁成群结队地搬家。

  “今天是搬迁的良辰吉日吗?”

  龙敬天抓了把乱七八糟的头发,疑惑地问。

  保姆也跑了出来,看到眼前的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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