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我都去好好学习……唉,想想我上辈子那么蠢,最后也能慢慢熬出头,是不是证明我也有点儿天分?”
这么想了一圈,又在内心给自己加油打气了一番后,他没再刻意去隐藏什么了,转而一门心思地想把今生搞出来的第一部 音乐剧搞得尽善尽美。
与此同时,汉克李导演在找好友发了一通牢骚后,也随之改变了原本对待这位天才少年剧作家的轻视态度。他不再独断专行,而是将排练中遇到的问题收集起来,在事后,同阿尔和米尔森先生一起讨论、研究,并进行相关的变化和调整。
通常来说,整部剧的思想内涵、音乐风格和剧情主线全是阿尔的领域;舞台演员的表演属于汉克李导演;商业运作和音乐剧的具体制作则是米尔森先生这个制作人要负责的事。
看似互不相干,可实际上彼此互通交融,这就意味着必须紧密合作,才能达成最好的效果。
但每个人的想法不同,合作过程不免总会出现争执。
这个过程在外人看来是极为有趣的。
三个人经常性地唇枪舌战、据理力争,甚至拍着桌子互相大吼。
尤其是阿尔气急了会跳起来(因为个子矮,被俯视得着了急)。
后来不知道是谁抓拍了张照片:
三个人围成一个圈,互不相让地怒视彼此!
这没什么……
但少年剧作家居然双脚离地(刚蹦起来的状态),仿佛悬空,十分魔幻,表情还很不示弱地瞪着两个成年人。
虽戏剧张力十足。
但场面着实引人发噱。
剧组所有演员不禁啧啧称奇。
他们都以为这孩子哪怕是个小天才,但第一次参与制作音乐剧,恐怕也就是一个无足轻重地打酱油角色。
可没想到,这架势真是一点儿都不弱呢!
而且,随着时间越往后推移,这孩子在剧组中的话语权越重起来,及至到了后来,竟已经能和制作人、导演分庭抗礼……
大家不禁齐齐感叹:“这也太厉害了吧!”
他们想想自己十四岁时的经历,不约而同地感叹:“天才和普通人真是不能比,不能比啊!”
早早和阿尔结交了一番,已经算是半个朋友的克莉斯此时不免得意洋洋。
她心中还升起了一种随手买张彩票,结果却押对了大奖的超级成就感,便忍不住炫耀之情,假装用很平静的口吻在演员休息室漫不经心地说:“我和阿尔也不算很熟了,但他当初见了我,便感叹了一句美丽是原罪啊!哎,虽说不过是少年单纯之言,不能当真,可听起来实在诚挚动人,让我心里十分欢喜。“
这么一说完。
旁边立刻有人过来凑趣,说一些什么“不用怀疑,你就是美丽,才能引人夸赞”的奉承话。
吉蒂在一旁不禁冷笑。
她以前在《卖花少女》时期就和克莉斯互相竞争,等到了这部剧中,戏份依然不相上下,便又有争锋之意,只是克莉斯确实占了先机,所以,她最近一直不吭声,是想看清形势,再做打算。
可此时见克莉斯这么张扬炫耀,抢尽众人风头……
她就有些忍不下去了:“你现在怎么连客气话都听不懂了?别人夸你一句好看,都要拿出来说一说,我出门见了小猫小狗,也会常常站旁边说上一句好看呢!也没见小猫小狗们为此高兴得多吃几碗饭啊。”
克莉斯懒洋洋地往椅背上一仰,反而笑了起来:“你自然是不懂这种快乐的,因为现在……想来也没什么人夸你了吧。”
吉蒂因此白白生了一场闷气。
等空间时间,她便寻了贝儿抱怨这事,其实也是有拉个同盟的意思。
但贝儿如今神色恍惚,全不复往日精气神,好像在经历了被悔婚一事后,什么争名夺利的念头都没了,只剩幽魂还在人间。
吉蒂更气了,指着她骂:“不过是一个男人!不过是一个男人!”
贝儿的眼泪就一滴滴地落了下来,抓了吉蒂的手,问:“你说,我若是死了,他会不会后悔?有时候,我真恨不得立刻死在他面前,从此让他牢牢记我一辈子。”
吉蒂斜了一眼过去,却给了个很是尖酸恶毒的回答:“不会,他肯定会想‘这女人死相太特么倒胃口了,吓死个人!果然当时悔婚是对的’,然后,他转头就会找了别的漂亮姑娘一起,偶尔想起你时,也不会回忆你有什么温婉动人的样子了,反而全是噩梦,从此只后悔当时分手太晚。”
贝儿嚎啕大哭,悲伤得像是一颗心都被人扭着扯着折磨一般。
吉蒂一脸不耐,还在心里寻思:“这人还行不行啊?难不成就这么废了?要是继续这么下去,别说帮我一起在剧组里对抗克莉斯了,只怕原有的角色都要保不住了吧?”
但想到相识一场,加上同为女人,她还是不想看着贝儿这么一条道走到黑的,便绞尽脑汁地想找点儿什么例子来安慰对方。
可一来,她读书少,没什么知识储备;二来,这年代没个网络传递信息,在社会普遍认知中,女性若是被男人欺骗,虽是十分可怜,但也就仅仅是可怜而已,多数会感叹几句遇人不淑,并没什么被甩之后,又该怎么办、怎么应对的方法介绍。
于是,吉蒂这么想了一圈,突然灵机一动,想到了目前正排练的这出剧。
她干脆把剧中情节拿来做例子:“你别哭了,想想鲁恩(剧中男主角)这个渣男,到处去沾花惹草,还骗了三个女人来爱他,那三个女人起初不也是痛苦万分的吗?有愤世嫉俗的,有寻死觅活的,也有哭闹纠缠的,可最后不都幡然醒悟、自立自强,将他甩掉了吗?”
贝儿哭着说:“那都是戏啊。”
吉蒂说:“假戏真做,不都是那么一回事吗?”
贝儿继续哭:“可仅仅是甩掉他又怎么样呢?我还是不甘心啊!”
吉蒂很不耐烦了:“不甘心又能怎么办啊?难不成你还能杀了他不成!”
贝儿便如被提醒了什么地猛抬起头来,一双哭得通红的美眸几乎要冒出了火:“啊!吉蒂,你说得对啊!对啊!我恨不得杀了这只不要脸的狗,一棒子狠狠打杀了他!割了他那条惯会骗人的狗舌头!”
吉蒂吓了一跳:“亲爱的,杀人犯法啊。”
贝儿笑了。
她脸颊上还有着未干的泪痕,可这一刻的笑容中竟透出了点儿当初《卖花少女》时期才有的少女天真了:“你刚不是说了吗?假戏真做,不都是那么一回事吗?”
十分钟后,正琢磨一句歌词的阿尔就迎来了这么两位美女。
他瞠目结舌地望着两位漂亮女演员:“什么?你们想杀了男主角?”
但转而一想……
他又不禁兴奋起来:“妙啊!”
作者有话要说:
【注1】东方这边的小孩都是父母从垃圾堆捡的,西方那边的小孩是被鹳鸟送来的(我:麻烦好好抄作业,我才不是垃圾桶、厕所粪坑里、菜市场里捡回来的呢!生气!)
【注2】摘自莎士比亚《亨利四世》。
第29章 卢克:金发蓝眼白皮一看就不是好东西
后来, 阿尔无数次回想自己一时冲动跑去找米尔森先生和汉克李导演说要改剧本时的情境。
在听了他的话后,米尔森先生和汉克李导演彼此对视了一眼后,既没有立刻反对, 也没有表示赞同,仅仅是低头开始沉思。
可那种沉默一度让人惴惴不安, 还会迫使人情不自禁地开始在内心中不断反省:
“啊, 太糟了!我真是被最近的顺利冲昏了头!”
“上帝啊,作为一名新人剧作家, 我到底是哪来的底气认为自己可以当家作主了?”
“想改剧本就改剧本, 如此的轻率, 如此的随意,如此的……”
“看起来就很不靠谱的样子!”
阿尔差点儿陷入严重的自我厌恶之中。
他后悔自己刚取得一点儿成绩就忘记了谨慎这个词怎么写!
但米尔森先生和汉克李导演几乎是同时抬起头。
然后,他们又彼此对视了一眼。
这对合作多年的老朋友之间似乎存在什么独特语言, 可以不用付之于口,只凭眼神和脑电波就能作到无阻碍的交流。
只是这种交流,往往会让站在一旁等待的人感到更加焦虑和不安。
幸运的是, 结果是好的。
米尔森先生说:“倒是可以一试。”
汉克李导演喋喋不休地说:“我早知道你们这些所谓的天才就没有一个安分的,你们简直就是麻烦的代名词。我太讨厌和什么天才合作了, 永远都是意外不断……”
但哪怕发了这么一堆牢骚……
在突然的一瞬间, 他却冒出来一句:“你还傻站着等什么?还不快把你改好的新剧本拿出来给我看看!臭小子,假如不够精彩, 休想我同意!”
事情进展得如此顺利!
实在出乎意料。
后来,米尔森先生说:“假如你第一次给我看的剧本就是这个版本, 我可能从一开始就不会同意。但不知道为什么, 看你们排练一段时间那个初代版本后,你再拿出这个修改版本,我突然觉得, 好像也可以了。”
至于汉克李导演的想法,可能除了米尔森先生外,没人能理解。
他的说法极度迷信:“既然是来自上帝的眷顾,那就让我们好好地接受它吧!”
但不管怎么说,阿尔当时的内心都充满了无法控制的喜悦。
他兴高采烈地跑回去,灵感如潮水一般涌来,恨不得立刻让脑海中想象的一幕化为现实,出现在舞台之上。
与此同时,也由于他过分废寝忘食的超高工作效率……
男主角马特很快就迎来了这一噩耗。
“被抛弃也就算了,还要被杀死?”
马特十分不情愿。
但没关系!
他儿子兰迪在阿尔开出“每周给你涨二十块工资”的条件后,又一次把亲爹给卖了。
而且,兰迪似乎对能看到“亲爹被情人杀死”(哪怕仅仅是在剧中)这件事,感到十分开心。
他之前拿了钱就跑得无影无踪,可这会儿得知有这样的剧情后,居然时不时来剧组报道了。
舞台监督虽然明令禁止演员们带家属来添乱。
但兰迪并不属于那种添乱的类型,继承自父亲的音乐天分,让他很快就获得了音乐总监的欢心,偶尔还能进入到音乐总监、编舞、马特以及阿尔的四人讨论小组,提出一些十分有用的建议。
有一次,阿尔紧皱眉头,纠结一首歌的歌词韵脚。
当时,他的想法卡在了第一句“我等了很久(so long)”上面,思来想去也找不到词来与之匹配,刚好兰迪走过来瞥了一眼,随口建议:“为什么不试试alone?”
那一刻,茅塞顿开。
缪斯女神冷漠的俏脸上终于浮现出了浅浅的微笑。
在接下来的时间,阿尔自然抓着送上门来的人才,将之前写的歌统统改了一遍。
兰迪在这上面有着极强的天赋,这种天赋绝不是阿尔这种后天开挂的伪天才所能比拟的,他能唱会跳,懂得很多种乐器,随手就能写出旋律,耳朵堪比音叉,有着绝对音感,能从一堆杂音中精准地找到自己想要的任意一个音符,在歌词上也天赋异禀,并不是说他文学修养有多高,而是总能找到最恰当、最合适的表述。
但让人生气的是……
拥有着这样才华的人,居然对音乐这行业毫无兴趣。
“我五岁就跟着我家那个混账老头子开始巡演了。”
也许是在读了阿尔的剧本后,将眼前这个少年误认为是同类(天才)。
有一次,这位金发蓝眼的美少年难得地聊起了自己的身世:“我妈根本不知道是哪个,马特说,有人把我扔在了他家门口,留了纸条说是他儿子,但他上过的女人太多,所以根本不知道我是谁生的。”
“反正我从记事起就和他一起了,全国各地坐车巡演……“
“唉,你不知道那天杀的老混蛋多么不靠谱!有时候他开车,开着开着半道睡着了,我只好拼命去推他,免得搞出车祸,害我跟着一次死;还有一次,马上要上台唱歌,可他居然喝醉了,我泼了他足足三盆冷水,才把他搞醒;这都不算荒唐呢,他和不知道哪冒出来的陌生女人上床,居然把我赶出房间,我饿着肚子,也没处去,只能在酒店的走廊里来回转悠……”
总之,兰迪的成长经历也算坎坷。
但和贫民区的孩子不一样,他在物质上并不匮乏(所以讨价还价的技能不怎么样,卖爹的时候都卖不出好价钱),相反,他完全是精神世界空虚。
想想吧,一个五六岁的小孩子,长期跟着一群胡作为非、荷尔蒙旺盛却无处发泄的男人们(他爸马特所在的摇滚乐队)四处颠沛流离,从来没体会过家庭的温暖,每天目睹的都是这群傻逼抽烟、喝酒、泡妞、打架,在舞台上发疯,幼小的心灵遭受了极大的摧残。
在这样的情况下,一般人大抵会有两种反应。
第一种,同流合污,慢慢就长成了和亲爹一个德性的混账;第二种,逆反心理作祟,对和亲爹有关的一切事都持厌恶态度,从此,凡是亲爹会做的事,坚决不做;凡是亲爹的观点,坚决不赞同,一辈子致力于做一个和亲爹完全不一样的人。
毫无疑问,兰迪成了后一种。
他超级讨厌自己的亲爹马特,发誓不让自己变成马特的样子。
为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