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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木兰竹 字数:4906 更新:2021-12-24 12:25:10

  “大概就是父辈厉害,子孙再蠢都能分到好东西?啧啧。”

  “说实在的,他们真的不是青铜器这玩意儿产量太小,才这么斤斤计较吗?现在部落谁还用青铜器?青铜器也就做个装饰。说武器那必须得是钢铁啊。”

  “族长那把百炼钢的剑真是太厉害了,回炉重铸之后更厉害。”

  “现在咱们的武器都是灌钢量产,族长的百炼钢剑回炉重铸后,是用量产的刀剑再经过他自己锤炼打造,做出来的只适合他自己的武器,羡慕!”

  “我也试过,废了好几把武器,我的贡献分啊,不是爹娘揍了我,我大概想把贡献分都花了。明明巫给了配方比例,为什么打一把趁手的武器这么难!”

  “配方比例虽然给了你,但你怎么知道加进去的其他金属粉末刚好是比例?还不得看手感。而且每个人适合的武器,坚硬程度柔韧程度都不同,如果不是族长那种天赋特别强的人,对我们而言,打造出一把适合自己的好武器,和走在路上看见一头野兽撞死在树下,被我们捡尸的次数差不多。”

  “伤心了,但我就是管不住我这双手。”

  霞又插话:“这是不是和巫说的抽奖一样?百分之一甚至千分之一的概率,总觉得自己下一把就能出货?而现在放弃了,以前抽奖的次数就白花了。”

  战士们纷纷点头。对,就是这个道理。

  鸣砂干咳一声,让他们把偏掉的话题正回来。

  “大部落一直那样,除了自己之外谁也瞧不起。就算是自己人,也经常瞧不起这个瞧不起那个,他们的文化和我们不一样。”鸣砂安抚道,“巫不是说过吗?他们从祖宗开始,就一直这样。遇到大事就躺平,熬得过的就熬,熬不过的就死,能投降就投降,留到最后的就捡别人尸体活,说自己是什么优胜劣汰。”

  “他们已经尝过一次甜头,自己龟缩在我们祖先身后,当我们祖先快要胜利的时候向天神跪服,反砍我们一刀,抢走我们的财富,然后说自己才是最终胜利者。结果现在他们自己也越搞越倒退,还不如千年前。”

  “他们根本没有上进心,也没有集体荣誉感,看除了自己之外的所有人都是冰冷的数字,所以就算是族人,死了再多,只要不死到自己头上都叫优胜劣汰。”

  “没有道德、没有荣誉、连最基本的身为人类对同族怜悯心都没有,他们才是真正的野蛮人。和他们交往,只要看准利益就行,不用难过也不用自我怀疑。”

  “我们才是文明人,他们才不配和我们交流。”

  鸣砂说完之后,自己先叹了口气。

  其实,他能明白战士们的困惑。

  特别是鳌部落。他们和大部落接触许多,饱受歧视的同时,对大部落也充满向往。

  霞曾经的思想,并非她一人。只是其他人比他更清醒,知道自己就算羡慕,也不可能融入进去。

  现在鳌部落加入华夏之后,自觉有了底气,能与这些人平等交流了。

  平等交流倒是平等交流了,但交流的结果让他们疑惑,甚至让他们愤怒。

  鸣砂想起巫说的话,大家文化不同,只有看谁拳头最大,想要所有人都相互理解不可能。

  如果人类能相互理解,那么祖先身上发生的悲剧,就不会发生。

  “我们只要做好自己,做好巫吩咐的事就行。”鸣砂看着又不小心偏题讨论起打造武器和抽奖和剁手之间的关系的战士们,心中微叹。

  他也想起了自己打废了的那几把武器,心疼。

  还好鸿是他师父,只要带够材料,鸿不会拒绝为他打造武器。

  只是他还是想自己亲手给自己打造一把武器。

  霞也已经完全忘记了正事,和战士们聊得热火朝天。他们从武器聊到种田,从种田聊到被蚂蟥吸血,从被蚂蟥吸血聊到天气热起来了,想做身新衣服……

  他们聊得内容之间几乎毫无逻辑联系,都是想到哪聊到哪,所有人都聊得兴高采烈,神情和姿态都极为放松,和白天与穗部落交流的时候神情完全不一样。

  人,还是与能相互了解的人一起聊天,最为快乐。

  看着霞也终于融入鳌部落的人中,能和鳌部落的人开心的聊天,鸣砂也终于松了一口气。

  看来霞与鳌部落之间的裂痕也终于修复了。

  ……

  天青没和青苗、春花聊多久,就露出疲惫的姿态。这两人即使心里很不舍,也立刻让天青赶紧去休息,生怕累着天青。

  天青回到自己帐篷之后,就召集图腾之力,在帐篷周围弄了个巫所说的“结界”的隔膜,以防自己说话被人听见。

  这些都是巫教给他的,巫力的全新运用方式。

  说到巫力全新运用,我们就要说一说物理化学。

  算了,不说了。

  天青安放好结界之后,微微上勾的嘴角立刻往下一撇,眼睛中温柔的笑意全部消失,变成了寒风猎猎,看得天赤不由退后一步。

  果不其然,天青踢掉鞋,跳床上对枕头拳打脚踢,好似要把枕头撕碎似的。

  天赤默默给天青烧水,待天青发泄够之后,可以直接洗漱。

  “我想洗澡,想把身上沾染的穗部落的臭气全部洗掉!”天青一边洗漱一边抱怨。

  “再忍忍,这里没有大桶,你肯定不愿意去向穗部落借洗澡用的桶。”

  天赤的话还没说完,天青就猛地一抖,浑身起了好几层鸡皮疙瘩。

  谁要用穗部落的木桶洗澡!看青苗和春花那模样,根本无法想象这两人会用他洗过澡的木桶干什么!

  天青使劲摇头,把脑海中出现的可怕的画面晃出去。

  “你打探到什么了?”天青问道。

  “他们的贵族没有多大变化,和我离开的时候差不多,我所了解的事,仍旧可以对巫有用。”天赤见天青冷静下来,松了口气。

  还好现在是在外面,若是在部落里,生气的天青估计就要去扔炸药玩了。

  自从丹巫爱上了爆炸之后,天青虽然满口抱怨,但也开始熟练制作炸药。

  以前他们还得去厕所墙根处和化粪池边缘找原料,因为原料太少,所以天青还不会浪费。但黄土找到了硝石矿之后,丹巫和天青就跟疯了似的,在屋子里囤积了一大堆炸药。

  天赤现在每天睡觉都在做隔壁屋子爆炸,把人都炸死的噩梦。

  即使他知道囤积炸药的仓库都有巫之力保护,他也完全不能安心。

  现在是在外面,天青不能丢炸药真是太好了。天赤在心中由衷的感叹。

  今天他观察天青,知道天青虽然脸上笑嘻嘻,心里恐怕早已经在暴怒边缘——可能已经不是暴怒边缘,已经两只脚都跳进去了。

  天赤看见青苗的时候,回忆起曾经的事,还有点浑身不自在。但天青的怒火开始腾烧的时候,天赤的注意力就完全从青苗身上移开了。

  他真的很担心天青突然掏出一捆被他命名为爆竹的竹筒炸药,把青苗炸得七零八碎。

  虽然他很希望青苗现在就死,但总不能因为一时气愤,就耽误了巫的事。

  还好天青很能忍,到现在才发作。

  洗漱完之后,天赤帮天青擦拭他保养得十分漂亮的长发,听天青抱怨:“穗部落的食物究竟是些什么玩意儿,怎么这么难吃。那是肉吗?有腥味那么重的肉吗?面粉就是直接丢进汤里做糊糊吗?粥居然还是夹生?我还得把那些东西吃完!”

  “更恶心的是!他们手指甲那么黑,指头居然伸进汤里了!呕……”

  卫生习惯是丹部落的黑历史,在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之后,丹部落一直很厌恶自己的黑历史,并且对食物的卫生程度十分苛刻。如果不是遇到狩猎或者干活这种没办法的时候,在家里自己吃点好的,都会很注重食物的卫生程度。

  部落里有用不完的几乎没有一丁点苦涩味道的盐,有可以祛除腥气的花椒,有葱,今年还找到了蒜和生姜,一些植物的嫩芽和枝叶也能用来调味,自从巫开始教导部落人什么是调味料之后,部落人每次出去狩猎,都很注意搜集一些比较好种植、无毒、味道比较奇特的植物回来。

  就算什么调料都没有,把肉的血放干净,再用盐和野果腌制一会儿,祛除了腥味再吃不行吗?血还能凝结成血块,做毛血旺。

  毛血旺放许多许多花椒,再加上一种辣味的藤蔓非常好吃。巫说,如果有“辣椒”这种植物果实,就更好吃。

  天青吞咽了一口唾沫,蜷缩在榻上来回翻滚。

  嘴里很馋,感觉什么都没吃,但肚子很饱,真是太惨了。

  天赤叹了一口气,从腰间的布囊里拿出一块麦芽糖,塞进天青的嘴里。

  天青眯着眼睛,终于安静下来。

  “等吃完糖,再漱一次口。”天赤提醒。

  “知道知道。”天青没好气道。

  ……

  “等吃完糖,再漱一次口。”鸿提醒。

  嘴里包着麦芽糖,腮帮子使劲动的夙晨只给了鸿一个眼神,没想回答。

  他又不是小孩子。

  自从他在课上给这群部落人科普了什么是蛀牙之后,他们就异常紧张。

  对于部落人而言,蛀牙等于吃不了东西等于等死。

  他们很难想象,牙齿烂光了,没法吃肉的生活该有多么难熬。

  这不是提前进入快死的老年生活?吃糊糊?会疯!

  “不知道他们是否顺利。”忧心完吃糖的夙晨之后,鸿又开始忧心去和商队接触的人。

  这次鸣砂和天青拍着胸脯保证自己能做到,鸿就没有派人和他们一起去。

  炎黄的人伪装成其他吃不饱穿不暖的部落,和驻扎在其他地方的商队接触,交换东西和打探消息。

  华夏联盟成为华夏族之后,鸿被推举成族长。他嘴里说着还是以炎黄为重,实际上开始操心所有部落的事。

  夙晨担心,鸿会因为思虑过重过早衰老。

  当晚,鸿给夙晨表示了自己精力充沛,一点都没有衰老。

  “天青和鸣砂以前能和穗部落相处,现在更能。你不如担心,等穗部落来轩辕城拜访的时候,其他人会不会说漏嘴。”夙晨含着糖,含糊不清道。

  老是部落聚居地部落聚居地的叫,夙晨认为逼格太低了。既然三个村庄都已经有道路连了起来,周围也开始修筑防御用的城墙,那么这个地方叫“城”应该没问题了吧?

  小是小了点,但小城也是城,以后再有部落加入,拆墙扩建就行了。

  因为夙晨之间胡扯,会稽山上葬着炎黄的祖宗,打败天神的传奇英雄姬轩辕,所以这座城池就被命名为轩辕城。

第121章 天赤的烦恼

  鸿野心勃勃,还想在这片大地上建造更多的城池。

  下一座城池,就叫蚩尤城;再下一座城池,就叫盘古城。

  之后兄弟部落也要跟上,祝融城、共工城都要跟上,夙晨神话中提及的女娲、神农、哪吒、燧人等也得建城。

  虽然现在一座城池就够了,但百年之后,他们一定会有更多的族人。

  再过百年,说不定他们也能有百万人口。

  到时候,这片大地上的城池一定会如花朵一样,遍地盛开。早早定好名字,也是他们这群未来的先祖,给后代们的期望。

  其实部落人一直希望,第一座城池叫“夙晨城”,以他们伟大的巫命名。

  但夙晨坚决反对。

  用自己的名字命名城市好尴尬,自己死后别人怎么弄无所谓,反正他也听不到了。在他活着的时候,绝对不允许这种尴尬的事发生。

  那群先祖的名字还不够你们用吗?还不够,你们用图腾的名字命名城市也不错啊。

  反正用我的名字不可以。

  见夙晨坚决反对,部落人因为夙晨的态度,给华夏增加了一条规定。这种重大展示作用的名誉,必须等人死后,后人再来定夺。

  人的一生,只能盖棺定论。

  但巫肯定这一辈子都是最伟大的巫,破例也没关系。但巫不愿意,他们也没办法。

  “轩辕城的城墙还在修筑。不过让他们看见正在修筑的城墙,也正好符合我们所说的华夏族正在逐渐迁徙过来的说辞。”

  “有橘子猫这反面的例子在那里摆着,部落人知道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不会说话的就会装哑巴。”

  鸿刚说完,正在试图从夙晨的腰包里偷糖的橘子猫立刻炸毛。

  鸿一手按住炸毛的橘子猫:“我们真的要用那么高的规格来招待他们?”

  “这算什么高规格?这只算最普通的的。”

  “等他们的巫和首领来的时候,一百零八道菜,外加配乐和舞蹈;普通贵族,就八十八道菜加配乐。这就是我们的外宾接待规格。”夙晨坏笑,“一个小碟子装一片肉就算一道菜,碗也必须比咱们的茶杯还小。把这些奢靡的风气带给他们,让他们知道什么才是贵族该享受的。”

  “你不怕我们的人也有样学样?”鸿叹气。

  “等生产资料积累得够多,他们早晚会学习这些。不如我先一口气将这些交给他们,然后告诉他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在他们心中留下印象。”夙晨翘着脚丫子,用脚逗猫。

  橘子猫毛绒绒暖乎乎,脚蹭着特别舒服。

  “留下是非观念之后,他们想变坏,至少心里知道这是坏的,至少其他人知道这是坏的。即使是巫和首领又如何?只要做事太过分,照旧会被推翻。”

  “就算这个巫为了保证自己的地位,把所有人都杀光又如何?他除非把图腾也灭掉,不然图腾总会监督选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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