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会想什么时候才能回到家人身边去;时间久了,渐渐认识到生命之心的重要性,他也就不想了。
现在有了彻底解决神罚和异族的办法,他想的也是能够回来探望一下亲人和朋友,要说居住反而更愿意住在已经熟悉了十多年的红木部落。
兽人家庭之间的亲情纽带没有陆迩所知的人类那么坚固,成年之后的兽人大都要搬出家,自己独立生活。
“嗯,我原本想的是把解决神罚的办法提供出去之后就尽快回去。”陆迩轻轻挠了挠小白鹿的下巴,嘴角泛起一丝笑意,“但是现在我改变主意了。”
来到这里的路上,陆迩亲眼看着植被风格的变化,感觉到神坛部落这里的自然风格和红木部落十分迥异。
“这里的气候应该偏向于热带,新的、有价值的作物一定很多。”陆迩眼神微微发亮,“我得把它们的价值都利用起来才行。”
水稻只是一个开始。
角看着陆迩认真而专注的样子,怎么看怎么觉得可爱,凑过来亲了亲:“那我们多住一阵。”
气氛正好,陆迩能够看清角眼中的**——来的路上因为赶路,他们亲热的机会着实不多,现在抵达目的地,别说是角,陆迩自己也有点心猿意马。
就在陆迩准备迎合上去的时候,忽然帐篷外传来一声喊:“角,你在吗?”
两个人动作一顿。
……
典在门口等了一会,才看到角阴沉着脸出来,不由得大为好奇:“咦,你脸色怎么不太好看,太累了吗?”
“没有。”角闭了一下眼睛,微微吸口气又吐出来,“什么事?”
“没什么事,只是听说你回来了,当初咱们几个小伙伴想请你吃东西。”典笑嘻嘻地道,“快来,大家都想你很久了。”
旧友相约,角自然没有推脱的道理,正好可以了解一下部落这些年的变化。他想了想:“我和绿耳说一声。”
说完不等典回答,就钻回了帐篷,留下典站在外面愣了愣,才啧啧称奇:“有了伴侣之后真是不一样了。”
小时候的角别提有多高冷了,现在出去都要跟伴侣报备?
角回帐篷是想问问陆迩要不要一起去。
陆迩思索了一下,还是拒绝了:“我在家做一下计划。”
之前制定的计划因为临时决定在神坛部落多住一阵,需要重新修订。
何况他也不打算干涉角的交际圈。
角有些不甘心:“真的不去吗?他们可能会给我介绍亚兽哦。”
他还想炫耀一下他的伴侣有多出色呢。
陆迩“噗嗤”笑了起来,摸摸他的脸:“那你挑个长得好看的带回来。”
角顿时警惕了起来:“你想干什么?”
他可不会忘记,尽管他的伴侣是亚兽,可里面的灵魂可是类似于兽人的呢!
“行了,快出去吧。”陆迩逗够了,催促他出门,“我不出去了,你记得带点食物给孩子们。”
等角出门了,陆迩才坐回去,把快要爬到地上的小陆酒又抱到兽皮毯子上,点点他的额头:“就你最调皮。”
重新坐到篝火旁,陆迩大致想了一下计划,随后微微皱了皱眉。
他在神坛部落这里久住倒是无妨,红木部落那边该怎么通知他们呢?不光是自己的决定,还有纳塔逃走对红木部落安危的影响……
有心算无心,纳塔如果真的找到红木部落,部落毫无防备肯定要吃亏。
这个世界的通讯还是太困难了。
还好他们这次过来带了一个兽型是鹰的兽人隼,只为了送信赶回去的话应该很快。
只是以后要通讯的次数肯定不少,不能总依赖人力跋涉——哪怕是鸟兽人,因为体型比正常的鸟庞大,消耗的能量也多,单纯送信也会很累。
红木部落的兽人们大都学习了文字,如果能有信鸽之类的东西就好办了……
陆迩托了托下巴,忽然想起在来神坛部落的路上看到类似鸭子一样的水鸟时的想法,眼前一亮:
既然养鸭可以用鸟兽人诱导驯化,那信鸽是不是也可以?
大多数鸟类都有很精准的定位地理能力,这个世界应该也不例外。
刚好一路上负责空中警戒的隼现在也闲着了,让他养点信鸽应该没问题吧?
第89章 晋江独发(89)
角吓唬陆说他们聚会的时候说不定有亚兽时,只是随口一说逗陆迩玩。
但他和小伙伴们一起坐在木板桌旁边,发现竟然真的有个不认识的亚兽。
一开始角还以为这个亚兽是哪个小伙伴的伴侣,介绍过一轮之后才发现是典的弟弟。
“角,以前木光经常和我们一起玩的,你还记得不?”典热情地道。
角模模糊糊记得好像当初是有几个亚兽幼崽跟着他们一起闹腾,只是具体是谁早就忘了——他离开神坛部落的时候才七八岁,现在这些小伙伴都未必认全,偶尔一起玩的幼崽更不可能记得。
木光对角很热情,主动给角倒水,角不习惯和陆迩之外的亚兽亲近,摆摆手拒绝。
这之后木光倒也没做什么,只是安安静静地坐在一旁,不怎么说话,只是红着脸偷看角。
相隔十多年,他们这群当初的玩伴如今已经有了不一样的境遇和经历。这些年轻兽人们对角在外流浪的生活很感兴趣,问了不少相关的冒险经历;倒是对红木部落的发展兴趣缺缺。
“现在好了,你回来了,以后不用待在那种贫穷的小部落。”一个兽人高兴地道。
角微微蹙眉:“红木部落很好。”
“再好还能有咱们好?”那兽人不以为然。
角微微侧头看了他一眼,眉梢微微挑了一下,没有跟他争辩。
这个动作他们都熟悉,一般是角觉得“这个问题太蠢我不想跟你多说”时才会做。
那个兽人反而被激起了好胜心和好奇心:“角,你倒是说说,那种小部落有什么好的?”
这个问题角也不跟他们争——过两天陆迩就要教导神坛部落开始种地了,到时候他们自然就懂了。
无论如何,这次儿时玩伴聚在一起闲聊,角心情也开怀了不少。
散伙之前,角告辞离开,木光从后面追了过来:“角,等一下!”
角转过身,看着木光脸上略带一丝羞涩的嫣红,不动声色后退一步:“怎么了?”
木光追上来之后,仰着头看着角,不知想到了什么,忽然脸更红,声音也小了许多:“角,我对你说的这些很感兴趣,你有空能多给我讲讲吗?”
角目光微微一沉,思索片刻,回答:“我要陪绿耳,你可以找战,他也知道。”
“战对我们亚兽好凶的。”木光微微撅嘴,“我都不敢靠近他。”
“我和战是亲兄弟。”
“嗯?”
“我对亚兽也很凶。”角拒绝道,“而且我还要照顾幼崽,有事去找战吧。”
说完他转头就走了。
木光愣在原地半晌,看着角的背影消失,才鼓起了脸。
典从一旁的树丛里钻出来,摸着脑袋笑起来:“在对待伴侣的忠诚上,角和首领真是一模一样。”
木光瞥了他一眼,气鼓鼓地道:“你明知道,还让我来干这事。”
“咱们部落单身又会骗人的亚兽不多嘛。”典笑嘻嘻地拍拍他的头,“咱们要想办法把角留在部落里,辛苦你啦。”
角离开神坛部落已经十多年了,现在又在其他部落找到了伴侣,倘若那个叫做绿耳的亚兽不想待在神坛部落,那角跟着他一起离开的可能性极大!
角可是他们部落的圣兽,哪能就这么放给其他部落?
计划逻辑还是有些问题,但竟然还有几分道理:“好像也对”
“对吧?角既然在部落住下了,就算他不想,也要和战一起争首领之位……”典笑嘻嘻地道,“都当上咱们神坛部落的首领了,难道还会走?”
……
角和陆迩不知道这些小伙伴已经打定主意把他们都绑在神坛部落。
他们开始了制造同化神罚废土的工程。
生命之力这边,陆迩已经把人工肥的制造总结出了快速的流程,角最近半年积攒下来的毛毛派上了用场,一把毛毛放在一大缸水里煮,蕴含的生命之力便已经足够。
种子这方面,陆迩考虑再三,决定先用自己带过来的红木种子,把自己的主要精力都放在培育水稻上。
正好借水稻把种植的概念和流程传递出去。
野生水稻的品种缺点和之前的粟、小麦一样,都是产穗率不高,种粒偏小。在灵水的帮助下,陆迩用了大概四五天的时间,把这种野生水稻改良成相对高产的品种。
初步改良后的水稻虽然达不到现代社会杂交水稻的高度,但产量已经足以满足这个世界的粮食需求。
神坛部落之前种植失败的原因除了品种,其实还有种植方法不对。
最效率的种植方法,应该是前期高密度种苗,之后间隔插秧。通过移栽可以让水稻的根系更发达,还能减少生长周期,提高水稻的产量。
水稻的种植在陆迩的知识里是基础中的基础,很快就带着培育好的种子找到了首领,请他安排人学习。
神坛部落气候类似于热带地区,种植水稻有天然的优势,第一批灵水孕育出的种子生长周期很快,刚好方便陆迩教导他们开垦土地和耕种的流程。
至于节气判断这种进阶科目,还是等他们种几茬粮食再说吧。
手把手教导了一遍水稻的种植流程,听课的学生除了神坛部落分配的兽人,还有红木部落来的实和隼。
实旁听是为了之后承担“助教”的工作——陆迩要去探索神坛部落周围的新植物,普通的种植问题统统都丢给实来处理;
隼旁听则是为了记住之后传达给红木部落的兽人。
上课之前,陆迩先把一大包水稻的种子装在兽皮口袋里,慎重地交给隼:“回去把水稻的种植方法教给部落里的人,此外还要通知一下他们纳塔逃离的事情,让他们小心。”
隼点点头:“好。”
“此外还有我说的信鸽计划……”陆迩捧出几个鸽子蛋,“你把它们孵化,然后带它们飞行。”
这些鸽子蛋是陆迩找神坛部落的首领特意讨要来的,据说不论飞出去多远都能归巢。
隼盯着那些洁白的鸽子蛋,艰难地吐出几个字:“绿耳,我是……兽人。”
不是母鸟……
“知道,你可以学习一下如何抱窝。”陆迩小心地把鸽子蛋放在隼的手中,“这次水稻种植的周期大概是一个月,应该足够你孵化它们之后再养育它们到可飞行的程度。”
角辨认过这种鸽子,告诉陆迩它们的孵化期和幼年期都很短,擅长长途跋涉,非常适合做信鸽。
缺点就是寿命不太长,此外非常排外,雏鸟情节十分严重,只认第一眼看到的“母亲”。
隼抱着这几只鸽子蛋,欲哭无泪——他还是个单身呢!这就多了几个幼崽?这让他怎么找亚兽!
……
每天给神坛部落的兽人们上农学课之外,陆迩还经常去部落附近转悠。
神坛部落附近的植被与红木部落附近差异极大,还让他找到不少有价值的东西。
同化神罚废土最合适的植物其实是树,所以陆迩格外注意那些稀奇古怪的树木,还请教老祭祀不少相关的知识。
神坛部落在这个地方已经驻扎了多年,哪怕不懂人工培育,对大自然的利用经验也比他自己瞎转要强得多。
在老祭祀的指点下,陆迩找到了茶树、棕榈、香蕉等植物,甚至还发现了橡胶和棉花。
棉花!
陆迩捧着那些微微发黄的小棉絮,内心充满了惊喜。
红木部落以前只能用动物皮毛制作衣物,天然的棉麻桑都没找到。他之前正犯愁部落里衣物的制造太过粗糙简略呢!
第90章 晋江独发(90)
棉麻纺织业一直是农业经济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衣、食、住、行四大基础需求中的“衣”, 最普及大众的就是棉花纺织业, 麻布、丝绸、皮草反倒是少数群体才会用到的原料。
陆迩来到这个世界之后, 在衣饰上的创新不多, 主要问题就是他一直都没找到合适的材料。
棉花、亚麻、桑树,这几种植物之前都没有任何踪迹,因此制作衣物的原料不得不采用兽人和野兽身上的毛毛。
尽管这些毛毛制作的衣服更加保暖, 但原材料来之不易, 加上兽毛并不适合制作暖季节里的衣物, 还是让陆迩颇为头疼。
现在在神坛部落这里发现了棉花, 意味着以后兽人们拥有了高效、可持续的衣物原料来源!
相比之下的橡胶和漆树反而没有那么吸引陆迩注意了。
送隼离开神坛部落时,陆迩又嘱咐了一下:“隼,你叫两个擅长纺织的兽人过来。”
神坛部落这里的兽人对纺织业都没什么研究, 还得调派红木部落经验丰富的人。
隼已经得知陆迩找到了兽毛的替代品,把肩膀上的小鸽子推开一些, 点点头:“好。”
尽管觉得兽人孵蛋的行为很玄幻, 最终隼还是学着野外母鸟抱窝的方式,用兽形把几只鸽子孵了出来。
现在这些小鸽子已经可以跟着他一起飞行, 每天都盘旋在他身边。
隼变成黑翅的雄鹰,惊得身上的几只小鸽子“呼啦啦”地飞起来。雄鹰利爪抓起地上的兽皮包袱,拍动了几下翅膀,展翅飞向天际。
那几只小鸽子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