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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幻声凋落 字数:4891 更新:2021-12-24 17:16:33

威信的年轻人。看了看斯南还在旁边,亚雌性随手拿了一块瘪瘪的干肉,递给他:“兔子没有了,分你一块肉吧。明天再给你分一块鲜肉。”

  斯南的手还没伸出去,一只白皙的手拎着一根草绳,已经递了过来。

  这里的人拿肉都是直接用手,一点也不讲究。

  斯南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用草绳缠着,为了拎起来时不用让手沾到肉腥的。

  他忍不住心里笑了,这人到哪里都这么洁癖,任谁多见几次,都能看出他的身份来。

  “兔子我拿走了,肉给你,我有很多。”“凯斯”言简意赅,似乎不愿意欠人情,将一块上好的猪腿肉给了斯南,转身潇洒地带着兔子走了。

  “你运气可真好,凯斯的脾气可不总是这么好。”亚雌性看着他笑说,说到一半,突然打量了一下斯南,再看看走远的兽人,表情微妙。

  斯南完全没注意,又领了点红色的果子,转身回去了。

  猪腿肉很肥,用山洞里的盐腌渍了,烤一烤也还能吃。斯南还找到了一点辣椒,看来原书作者也知道让兽人们什么也没得吃是一种酷刑,好歹让调味料还比较普及。

  这样用辣椒配上味道非常酸的红果子,可以作为调料去掉一点膻味跟肥肉的腻味。

  南美洲风味的菜肴经常有用肥猪肉沾甜辣酱的,斯南对此接受良好。

  只是他还没吃,山洞外面似乎就来了人。

  对方沉默地站在外面,似乎是把什么东西放下,很快就不见了。

  斯南好奇地出去看了一眼——

  是一只用草绳子以熟悉的方式拴起来,乖乖蹲在一边的兔子。

  斯南跟兔子面面相觑。

  兔子用极其纯真的眼神注视着他,好像对这个人类十分不解。

  斯南想了半天,多少有些了解“凯斯”为什么会送一只兔子过来。

  如果对方真的如他所料,是程许之的话。

  大概是因为在上个世界,刚被他拆穿了身份,有点不好意思过来见他吧。

  所以才用刚才的办法留下这只兔子,让自己“兔与午饭”都能兼得?

  不得不说,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斯南还真的被程许之这样的行为感动到了。他决定先收下对方的帮助,找机会回报他。

  怎么说也是上个世界被蹭过饭的关系,斯南倒是没跟对方客气,将兔子解下来就抱进了屋子里。

  只是一边抱着,他托了托兔子的身体,抖了抖兔子腿,有些疑惑:“刚才那兔子,有这么肥吗?”

  兔子:“……”

  “有这么干净吗?”

  兔子:“……”

  “呵,洁癖。”

  兔子:“???”

  在“凯斯”的山洞里,一只比这只兔子更瘦、更脏、更小,但斯南应该更眼熟的兔子,正被丢在一个大筐里,跟里面可怜的几根牧草作伴。

  兔子:无辜.jpg

  作者有话要说:  系统:【上个世界还跟我主动说,要给一个人类身份,这个世界居然主动装兔,不要脸!】

  程兔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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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杰西不想卡、芝麻点子 20瓶;别低头瓜会掉 10瓶;Augustine、南柯、向作者存稿箱里 5瓶;艾尔家的猫头鹰 3瓶;阿筝、单身猫、蓝羽、Pan 1瓶;

  程兔兔留下一只碍眼的替身兔,可以给大家rua一rua,随便摸!

第74章

  肉类在兽人部落里是重要资源, 捕猎来的肉大多数时候都按照人头和功劳分配了下去, 一些大部落还会专门储存一些肉类,用盐来腌渍保存。

  所以这里的肉,种类多种多样、储存方式也不一定, 但生物状态都是一样的——

  完全失去活性的。

  简而言之, 都死透了。

  斯南盯着自己眼前这只圆圆眼睛的白兔子, 它可能是这个深夜里, 部落还活着的唯一食用动物。

  白兔子有一双黑色的眼睛,这让它有别于很多食用兔,呈现出一种宠物兔的柔软和天真,甚至让人觉得天然带有“无辜”和“委屈”的表情。

  斯南在这样的眼神下,用堪称慈爱的表情翻箱倒柜找到了一些蔬菜,从中挑拣了一些水分含量没那么高的, 喂了一些给兔子吃。

  这样的环境下,尽管兔子并不能吃太多含水的蔬菜,斯南也只好将就。

  同样一只兔子, 如果它能生在现代的养殖场里, 哪怕是一个条件稍微好些的地方,斯南也至少能给它调配出十几种粮。

  牧草与兔粮、蔬菜的完美搭配, 可以一周不重样。

  完美的兔粮要用一定比例的糖水混合,豆科类牧草补充大量蛋白质,在它们的饮水里加入足量的氨基酸补充液,保证每一只幼兔都能长得白白胖胖,健康快乐。

  斯南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 不仅熟背了“致富经”中的所有资料,甚至还在心中规划了一个巨大的养兔场,里面至少要包括幼兔运动场、成兔休憩玩耍和住宿的地方、排泄通道……

  “真可怜,凑合吃吧。”斯南摸着兔子,十分爱怜地代替它接受了这个现实——

  不管是漂亮的养殖场,还是美味的兔粮,兽人星球的兔子暂时都没有机会享受了。

  它们注定要暂时放弃成为兔界富豪老爷的享受,变成下乡体验生活的可怜小崽子。

  就像斯南自己,现在不得不接受暂时贫乏和原始的生活一样。

  “从某种意义上讲,小家伙,我们现在是一样的了。”

  而睡觉前,斯南在进入梦乡的前一秒,想到了送这只兔子来的人。

  这里的条件这么差,不知道以对方的脾气,能不能受得了。

  希望他不要把山洞清理掉一层石头就好。

  这种很有可能发生的想象让斯南睡觉前还带着笑容,所以他并不知道,有个影子在他睡着之后跳到他身边,犹豫了半天,最后还是以兔子的形态窝在他身边睡着了。

  毕竟某只兔子还不想挨揍。

  所以斯南第二天醒来时,兽皮下的怀里就揣了一只兔子:)

  他发现原本被他用简陋的栅栏关在角落里的兔子,不知道什么时候钻出来了,居然没有趁机逃走,反而钻进了他简陋的“被窝”——斯南姑且认为是这里很暖,吸引了那只兔子。

  事实上,这只兔子本身的体温也高于人类,冬天抱着一只毛茸茸暖绵绵的保温兔在怀里,让他昨天晚上睡得还不错。

  斯南迷迷糊糊之间,看到兔子钻出个脑袋来看着自己,一根耳朵竖起,另一根耳朵半垂下来,有点呆萌可爱,忍不住用手揉了揉这小兔子的脑袋。

  小兔子后腿一蹬,似乎准备下床离开。

  实际上也是这样,某位热心暖被窝的程先生占便宜的时间不能太久,他白天还要出去露面,毕竟还是兽人捕猎队的中坚人物。

  该换那只替身兔来扮演白天的角色了。

  该死。

  当程先生后腿蹬起来,却没有如想象中一样矫健地飞跃出去,反而感觉后腿被什么东西抓住了的时候,他就觉出一些不妙。

  在关键时刻,斯南在神志不清的迷糊中表现出令人惊讶的敏捷,牢牢地抓住了逃犯兔子的后腿。

  然后一把把兔子塞回兽皮下,以一个霸道的姿势抓在怀里,感受着刚才差点消失的热度。

  真暖和!

  没有人能低估一个人类为了赖床和取暖展现出的潜能。

  他们能在完全不清醒的情况下,靠本能按掉十五个闹铃,也能在还没睡醒的时候,凌空抓住一只兔型暖手宝。

  so easy。

  就这样,斯南和兔子愉快(?)地睡了一个回笼觉,等他醒来的时候,兔子以一个迅速和疯狂的姿势从兽皮毯子下面窜了出去,蹲在床脚的位置警惕地看着他。

  斯南甚至觉得兔子的表情有控诉的意思。

  “……”

  强行把人家按住暖被窝,好像确实是不太好的一件事哈。

  斯南心虚地转开了眼睛。

  好吧,他决定给这只兔子全屋自由的活动空间作为补偿,这次出门后只把山洞口的栅栏门关上就是了。

  斯南迅速地收拾了自己,出门准备对部落做一些勘查。

  然后他敏锐地发现,今天的部落似乎比平时要热闹得多。

  “斯南?你今天起得真早。”端着粗糙编织簸箩状器具出来的男孩,比一般的成年兽人要友好一些,羡慕地看着斯南,“平时上午可见不到你的。”

  斯南深刻怀疑这个身份以前到底给大家留下了什么印象。

  他轻咳一声:“嗯……今天怎么这么多人?”

  男孩挠挠头:“哦,今天捕猎队出发的时间晚了,听说是凯斯不见了。”

  凯斯,不就是程许之?

  斯南暗暗地记下这个情况,皱了皱眉。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他都不希望程许之出现什么问题或困难。

  话说回来了,在这个兽人世界,程许之现在也拥有极大的优势,他能遇到什么困难,导致早上的狩猎都没法参加呢?

  想不出来嘿。

  “等等,那不是凯斯吗?”男孩的眼睛定在不远处,高兴地招呼着其他的兽人,“凯斯回来了!帕米叔叔,凯斯在那里!”

  斯南眯着眼睛看向朝阳初生的地方,一个昨天已经见过的黑发身影正匆匆走过来,几乎苍白的皮肤在阳光下镀了一层金边,有亮闪闪的光泽。

  像文艺复兴时期的雕像。

  “凯斯”匆匆停下来,还能听到喘气声,对捕猎队的其他人说:“刚才出了点小麻烦,我迟到了。”

  他没说谎。

  斯南看了看对方因为过于匆忙而喘息不止的动作,还有泛着粉的耳根,一切都是急速奔跑之后的表现。

  他的目光最后落在“凯斯”的头上。

  一头微卷的黑发昨天看起来还是帅气逼人的,一看就知道,某人在有限的条件下依然认真打理了自己的头毛。

  只是现在,它们微微凌乱,像是被什么邪恶的手拨弄过一样。

  斯南认真地点了点头——没错,这位先生没说谎。

  他肯定是遇到了什么不可抗力导致的困难,连头发都没梳就赶来,依然迟到了!

  只是斯南有点不明白,这事跟自己似乎没什么关系,为什么“凯斯”走的时候,用那种熟悉的复杂眼神看了自己一眼呢?

  程许之疯了吗?

  程许之:呵。

  .

  这只能算是个插曲,斯南虽然准备跟程许之摊牌,也得等他捕猎回来。

  现在,能力有限的亚雌性只能在部落里调查一下情况——当然,在别人眼里,就是“斯南”又在偷懒和闲逛,只是跟平时的偷懒形式不太一样而已。

  斯南花了两三个小时,把部落里的情况摸了一遍。

  他认为,这个星球的部落已经有了初步的“种植”概念,在这附近有一小片土地由亚雌和弱小的兽人打理。

  但他们还没有饲养驯化动物的准备。

  珍贵的粮食和其他植物并不能随时找到足够的数量,需要兽人用心养护才能得到,而肉是天生天养的,森林里到处都是野生的奔跑“肉类”,他们还没有学会花时间饲养,也没有必要。

  这个星球的动物个头普遍偏大,部落只有兽人勇士才能捕猎大型动物,其他时间,他们反而要防着大型动物冲击部落领地。

  等到春季动物发情的时候到来,即便是温顺的食草动物也会变得疯狂暴躁,甚至出现一定规模的“兽潮”现象。其他时间,如果有天气原因,如干旱、风暴、梅雨时节,都会导致一些动物的短期迁徙。

  所有的部落为了生存,不得不建在水源附近,一旦出现兽潮或迁徙,不可避免被骚扰。所以,这里的部落如同游牧民族一般,在一片区域到处迁徙,经常躲藏。他们既不能大规模种植土地,也不会养殖动物,因为迁徙的时候,这些都不能带走。

  兽人并非没有智慧,他们在这样恶劣的情况下依然选择了开垦一小片土地,因为他们需要;他们没有大规模种植和养殖,因为投入成本太高,会亏。

  结论——养兔子在目前来说,是绝对不可能被推广的。

  绝对。

  斯南第一次遇到这样的难关,但也随之升起极大的动力和挑战**。

  他的眼神亮得可怕,脑子疯狂搜索着自己所知的历史知识。

  不就是兽潮吗?不就是居住地不安稳吗?

  只要能让他推广养兔,就算是要把兽潮中的雄性动物全都绝育了,他也会试一试的。

  于是,在一下午的调查之后,斯南终于有了初步的目标——

  推广养兔=降低养殖成本=解决部落定居问题=建造一座可以抵御兽潮的城池。

  斯南轻叹一声。

  难道他养个兔子,还得先在原始世界争王称霸不成?

  好难。

  斯南默默叹气,心里已经从“古代城池夯土建筑形式”、“护城河的挖掘与养马墙建造”、“峭壁与河流的天然军事佳地选择”思考到了“养一座城的人需要提供多少食物”。

  给这么多人提供吃喝,好难。

  至于其他问题……在斯南这个擅长守城的华夏人后代眼里,都不是问题。

  建城非一日之功,斯南决定先教部落里的人做拒马,至少可以放在进入部落的入口处。

  这种交叉的木头组成的沉重装置,好处是仍然可以移动,而木头上安置的尖刺对外之后,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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