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却在这个月光明亮的晚上,沦落到在厨房偷吃晚餐。
“不过,别人做的总是好吃的。”斯南全然不嫌弃,“偷吃的,更好吃。”
“我做的除外。”一个声音郁闷地响起。
“噗嗤。”
他们吃得正开心,斯南玩心大起,准备就这么偷溜走,把东西恢复原状,独留下空空的盘子,让明天的大师傅一头雾水。
只是这到底没成行。
“谁在里面!”外面突然响起声音。
斯南一手正抓着鸡腿,毫无法力可言的他这回算是栽了,完全低估了修真界人士的敏锐。
“这、这怎么办?”这种突发情况,斯南难得地愣了。
他还没准备好用“桓衍君夜半偷吃”这样的形象跟三山派的弟子们见面。
程许之倒是早就应该听到的,只是他现在……
关注点不同,理解,理解。
他快速熄了灯,揣起什么东西,拽着斯南迅速跳出了窗户。
只是修士们追上来,是迟早的事。
斯南在这种奔逃里甚至体会到了紧张。
不对啊?
他是这三山派的主人,他跑什么?
他还没准备提醒程许之,只见对方一回头,突然露出个少见的粲然笑容,让他愣了愣。
接着,那双手从斯南手边滑落,黑夜月光之下,红衣的少年衣衫燃起,光华流转,瞬间化作一只蛇颈鱼尾的漂亮大妖。
是凤鸟。
凤凰身有五色,尾羽如鱼,轻盈地垂在身后,绒羽上似乎泛着火光,月光下洒落点点星芒。
这一幕让斯南有些语塞。
他第一次如此感怀自己身在书中,不然又怎么有机会见到这样漂亮的大鸟。
他们本该生活在上古的神话里,消失在微茫的久远过去。
何其有幸。
“上来。”程许之的声音听起来格外温柔而模糊,“他们快追来了。”
斯南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爬上凤鸟的背的。
等他清醒过来,他已经乘着一团金红,翱翔在万千星空之下了。
欲上青天揽明月,大概就是这样。
三仙山的峰顶在云霞之中,在他们身下,主殿像是云端一个小小的豆点,看不清楚。
天上星河欲倾,月光映照着山河湖水,浩荡天涯,似乎只有天地,只有星月。
斯南感觉不到冷,只能听到风声。
除此之外,安静得像是天地间只有他们两个。
凤鸟扇动翅膀,在天地的舞台上翱翔,辗转腾挪,描摹出优美的轨迹。清唳出声,像是响彻人间的歌曲。
凤鸟没有传承的求偶舞。
只有天地之阔,才能盛得下凤凰的表白。
作者有话要说: 青鸟:所以我提的建议还是有一个有用的,对吧?为什么我就被拒绝了呢?
雌鸟嫌弃:看看你的小肚子,因为你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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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凤凰翱翔于天际, 惊不醒人间。
好在去厨房里偷点东西吃, 在管事眼里也不过是贪吃的小弟子搞出来的麻烦, 不会劳师动众地一直搜索。
不然这会,斯南大概就会让某位凤尊主动投案自首去了。
“今天你开心吗?”斯南转身进院子之前,突然听到背后的人轻轻地问。
他回头看过去,变成青年模样的程许之微微低头,表情看不太清楚,但是眼神难得地泄露了笑的模样。
“嗯。”
程许之以为自己听不到回答了, 乍一听见斯南这样说, 轻轻勾了勾唇。
看看!他就知道, 听别人的恋爱经验果然是没有用的,还是得靠自己啊!
不过时间没有给程许之多少机会,让他去好好思考下该如何追求自己喜欢的人, 或者如何让斯南意识到这种感情。
他很快收到了即将离开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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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整个修真界都铺排开了如火如荼的养鸡大业之后,斯南总算准备离开这个世界了。
这次系统安排的离开方式比较时髦, 从天而降一束灿烂金光,所谓登仙门开, 桓衍君道心圆满, 飞升上界。
【真的还有上界?】
【本世界安排的上界为另一本神仙世界。不过宿主不会前往,而是直接进入另一个小世界。】
……行吧。
斯南爱怜地看了一眼自己可怜的徒弟,作为原本的男主角,明恪说不定很有可能会飞升。希望他要是真的去了上界,找不到师父,千万别哭。
桓衍君注定要在这个世界留下无数的传说, 比如与妖修的惊世一战;
比如那传承下去、惠及大陆的养鸡大全——甚至还有修士信誓旦旦地表示,桓衍君他绝对是因为养鸡技术才升仙成功的,从某种意义上竟然猜到了真相;
又比如说,桓衍君与凤尊双双升仙的那一天……
“艹。”
程许之一脸懵逼,完全没想到自己的系统居然也安排了这么一个十分特别、相当骚气而难以忽视的离开方法。
居然还在同一天。
他**的时候都横着走,还有一众小弟,总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理亏心虚,十分安静。
斯南沐浴着金光,冲他笑了一下,笑容难得地十分灿烂:“凤尊啊,你今天也飞升?”
程许之也沐浴着金光,板着脸:“……真巧。”
两人相顾无言。
程许之憋了憋,脸色虽然不好看,还是准备说实话:“其实我也是任务者。”
这样的情况,感觉斯南就算不知道,也应该看出来了。程许之咬咬牙,决定早坦白。
他小心地看了看斯南的表情。
斯南十分淡定地点点头:“真巧。”
程许之:“!!!”
看这表情,斯南居然也已经知道了!
程许之一时间有些慌,他知道多少了?
他知道我是任务者,知道我在养殖栏里的身份吗?
如果知道的话……
程许之忧心忡忡,那岂不是很影响他的形象。
只是这会由不得他多想,金光中他们的身影渐渐消失,离开了这个世界。
据说,那天有幸见过两条光柱的人,都对这个传言深信不疑——
凤尊跟桓衍君,真的是一对,妖族密辛不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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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南醒来的时候,身周昏暗,他摸了摸身下硬邦邦的床,触感奇特,像是某种短毛的动物皮。
迎着唯一的光线出口走去,渐渐走到亮处,他才发现自己睡着的地方竟是一间山洞。
这样的山洞,在这片坡下有许多,有的是天然岩洞,还有的洞穴有人工开凿的痕迹,只是外面都粗糙得很,看起来没什么修饰。
摸了摸自己身上不知道什么皮裁制的简单衣裳,想到脑海里提前接收到的信息,斯南稍稍有些头痛。
他严重怀疑是因为自己的任务完成得太容易,所以系统给他送了个惊喜大礼包。
这是个尚处于原始发展时期的兽人星球。
因为兽人星球的动物个头更大、十分凶猛,所以兽人们求生非常艰难,很难快速寻找到稳定的落脚地、发展文明,原始时代也变得更加漫长。
“从庄园主到偶像明星,再到修真界第一人,这日子确实是有点缺乏难度,所以把我扔到这里了吗……”斯南饶有兴味地揪起洞口的一丛杂草,拔下来在手里看了看。
斯南又看了看自己的身体,不出意外,这是兽人中的亚雌性,比雌性更高,跟他现实里的身高差不多。
但在这个星球,可比那些兽人们还要矮一点。
兽人,就是可以在人形和兽形中完美转换的人种,只有兽人才有这种能力,雌性只能维持人形,而亚雌性则出现返祖情况,能将某些部位转换为动物形态。
这个动物世界……不,兽人世界,并不是出生就决定了雌雄的。出生的婴儿都是人形,只有完成成人礼,饮下一种特殊的酒酿,才会刺激各性征的出现。
雄性才有了另一种能够让他们在丛林里、更危险的地方生存的形态。
主角受艾洛原本一直被认为是个雄性。他个头很高,又能打,14岁就带着少年们捕猎了一头巨野猪,一直是部落里备受期待的未来勇士。
没想到等成人礼结束了,他变成了一个雌性——连亚雌性的动物特征都没有。所有人失望之下,他在部落里备受攻击,还被暗示要嫁给隔壁部落的年轻首领,主角攻瑞诺。
出于抗拒心态,他连夜从部落跑了。
这就是这本书的开头。至于主角受接下来跑到了哪里……
斯南站在洞口有些忧伤地看向远方。
当然是跑到他所在的部落来了。
斯南不在意自己作为炮灰的身份,反正他也不会跟原书里写得一样,把艾洛当成神秘的雄性,看上对方,更不会在后面因为发下他是雌性而恼羞成怒,试图暗害对方。
所以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他倒是比较担心部落的存粮。
因为艾洛他跟一般的主角受不太一样,他……
特别能吃。
斯南没发现,在自己的情绪稍稍有些波动时,某些不听话的位置突然冒了出来。
他的头上出现了一对毛茸茸的耳朵,细长灵活的尾巴从后腰下的位置钻出来,在背后扫来扫去。
是一只大猫的特征。
直到斯南的小腿感觉到毛茸茸的触感,差点被自己吓到时,他才发现这些特征。
系统怎么没告诉他,这个亚雌性“斯南”的特征……这么特别的吗?
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斯南才研究明白如何将这尾巴和耳朵收回去,等他再去部落中心领取食物的时候,已经有些晚了。
“你怎么来得这么晚?”分发食物的中年亚雌脸色不太好看,“已经没什么好的,别再挑挑拣拣的了。”
斯南知道他们为什么会嫌弃自己。这具身体以前是部落第一勇士的孩子,虽然作为一个亚雌性,却像雌性一样不事劳作,但仍然在部落里拥有挑拣食物的权力,甚至还有人专门为他留下好的食物讨好他。
可是现在,他的父亲已经失踪很久了,这也是原本炮灰“斯南”对艾洛前倨后恭的原因——他急需要下一个饭票。
当然,斯南本人是完全不需要这些玩意儿的。
他瞧了瞧这几筐食物,也算是有肉有果子,还有少量兽人判断能吃的野菜和蘑菇。最好的当然是肉,尤其是早上捕猎到的大型猎物的肉,已经被切割好了,分到多少就是实打实的一块,在这个没有称量的时代也是童叟无欺不掺假。
相比之下,那些还没去皮去毛的小猎物,往往都是比较亏的,拿到手还要处理,肉还不一定多。
粗粗编起来的树筐里全都是这样的小动物和不好的肉类。
中年亚雌看了看斯南,从旁边盖着叶子的小筐里提出一只瘦小的幼兔,当然,个头也有现代的成年兔那么大了。
“这兔子就给你吧。”亚雌撇了撇嘴,“你一个人居住,吃不了多少,这兔子还新鲜着呢,便宜你了。”
斯南眼睛一亮。
兔子啊!他的养殖资本!
只是这兔子虽然长得跟“致富经”里讲得不太一样,但还是能看出来,是一只小公兔。公兔没有母兔好,回头还要再寻几只母兔才能养。
斯南沉浸在思考中,手都伸到一半了,才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
公兔子,我所欲也;
午餐,亦我所欲也。
斯南沉默地顿住了,因为他的肚子正传来咕噜噜的叫声,难以忽视。
要养兔子,有很多基础,要有足够的草料,新鲜通风的养殖圈,最好是雌雄数量合适的配比,还要保持温度,等等条件。
但最基础的是,他得先别被饿死。
斯南劝着自己来日方长,先选吃的要紧,可谁又知道下一只兔子到底会不会很快到来呢?
要不饿一顿,先拿到这只兔子再说?
他犹豫的时间只有一秒,立刻下了决心,手向那只兔子伸去。
斜刺里一只明晃晃的手速度更快,一把将兔子从亚雌的手中抓走了。
中年亚雌眼神一亮,看着对方高兴地说:“凯斯,你回来了,你们的捕猎还顺利吗?”
斯南的眼神跟着落在那人身上,一股熟悉的感觉迎面而来。
斯南沉默地看着对方准备如何表演。
被叫做“凯斯”的男人还是很白,在这个风吹日晒的原始部落里,一身白皮比雌性还要耀眼,不知道让多少人背后羡慕。
但他也很高,谁都不会把他误认为是弱不禁风的雌性,肩宽腰细,行走间在粗陋的衣服遮蔽下能看到小腿流畅的肌肉线条,一看就是擅长捕猎的身体。
但没有人见过这个部落勇士的真正兽形。
斯南低头想着,如果他没记错,这也是一个反派角色。原著里是来自河对岸一个大部落首领之子,因为兽形不被父亲喜爱,赶出了家族。他时刻准备积蓄力量复仇,为此不惜在这些平静的小部落之中挑起战斗,试图成为所有小部落的新首领。
所以作者为什么不写他的兽形是什么?
这会没人能回应斯南的疑惑。
“凯斯”低头看了看斯南,低沉的声音从上方传来:“这只兔子不错,正好用兔皮来装饰我的弓箭,我需要它。”
亚雌当然不会招惹这个来部落不久,却立下许多功劳、在族长那里很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