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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才还跟墓碑有点距离的两人,走近了。
一捧白色的玫瑰,被放在他的墓碑前。
次次都是如此。
只要这人前来看他,他的墓前必然多一束白色玫瑰。
那人擦拭着他墓碑上的遗照,那样温柔,像是在揩去他的泪。
肖自南忽然觉得怪异。
这种感觉在余风总是频繁来看他时也曾悄悄地冒出过头,可每次那样的念头一冒出来,就总是因为太过荒谬而被他否定。
“余风,你先跟我回去吧!好不好?你伤口还没拆线,要是再这样淋雨,你的伤口很有可能会感染的。你先跟我回去行吗?”
雨势太大了。
雨水淋在遗像上,像是成行的眼泪。
余风是见不得他的南南哭的。
他生前没有护住他,眼下,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委屈了他的南南。
他将伞往墓碑上挪了挪,遮住青年的墓碑。
黑色的伞,挡住了墓碑上方的一片小小天地。
青年总算不哭了,笑容纯净而又明朗。
余风眼神温柔,“昨天晚上,南南托梦给我了。”
公孙瑜对青年的心情不可谓不复杂。
他之前一直不喜欢那个性格孤高又浑身长着刺的青年。
可对方忽然就这么死了,又是死在二十五岁,一切都才刚刚开始的年纪,还是在得知丈夫背叛了自己的当晚,又多少有点令人心生同情。
同情归同情,又多少有点气恼对方。
那人生前就在余风心中占有极重的分量,如今人没了,却还是有着超乎预料的影响力。
公孙瑜对肖自南的讨厌没有改变,他一点也不想知道关于肖自南的一切,对托梦的内容更是没有半分兴趣,可余风身上还有伤,为了早点把人给“哄”回去,公孙瑜只能耐着性子,“他说什么了?”
“他说他一个人在这里很孤单,他想让我陪陪他。”
公孙瑜的脸色“唰”地一下就苍白了下来。
他的声音都破音了,“余风——”
如果说,在此之前,肖自南脑海里,还仅仅只是一个不成型的念头,听到这里,他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余风喜欢他。
不是同性之间相互欣赏的那种喜欢,而是对恋人的那种喜欢。
余风竟然喜欢他?!
之前,余风在墓地里对沈柏舟动了手,肖自南只当对方是看在他曾经帮过季清的面子上,才会出手教训沈柏舟。
后来,余风只要抽空就前来他的墓地,每次前来,都会捧一束白色玫瑰,他也从未往那方面去想过。
不,也不是当真没有往那方面去想,只是觉得那样的念头太过荒谬了,所以才会一开始就阻止自己去想。
这人喜欢他什么呢?
他们之间说过的话加起来甚至没有他死后,他来他的墓前陪他说的要多。
“余风,我知道你爱他。爱一个人,有很多种方式的,是不是?你爱他,你可以只要有时间就过来看他,陪他,不一定非要……这些年,你为他做的事情已经够多了。我想,他若是地下有知,也定然会希望你能够过得幸福快乐的。”
公孙瑜是真的被余风给吓到了。
情深不寿。
他是真的害怕,以这人对青年炙热的情感,会做出什么傻事来。
“你放心,我不会寻死的。”
余风太聪明了,一下子便听出了公孙瑜的言外之意。
这让公孙瑜一肚子劝慰的话只得生生憋了回去。
“公孙,你先走吧。我想一个人陪陪南南。”
余风替肖自南遗照上那一点的湿痕也给擦干净,动作那样温柔。
公孙瑜被他这副眼里只有墓碑,只有肖自南那个亡故之人的模样彻底勾起了火气,他忍了又忍,到底是没能忍住,不自觉地拔高了音量,“你想陪他,我不反对!但是,能不能请你把伤养好了再来?!”
食指点唇,男人微微蹙了蹙眉心,“嘘,你会吵到他的。”
公孙瑜快要被气疯了!
肖自南点头,觉得公孙瑜这家伙的确是挺吵的。
不过,也没有到不能忍受的地步。
哎。
自从当了一只孤魂野鬼之后,再鼎沸的人声他怕是都能够忍受。
墓地□□静了。
静得只能听见树叶簌簌作响,静得能够听见每一朵花开出花苞的声音,每一株草从草地里钻出的声音。
肖自南没有被公孙瑜吵到,倒是方才他所说的话,引起了他的注意——
把伤养好了再来?
这人受伤了么?
倏地,肖自南闻见一股淡淡的血腥味。
鬼魂的五感较于活人是要敏感许多的。
他寻着血腥味的方向轻嗅。
最终,目光落在了余风的腹部。
那里有血红色的液体在往外渗。
公孙瑜生气的声音劈开雨声,“余风,你腹部的伤口裂开了!你说你没想过要寻死,好,那你告诉我,你现在在做什么?!啊?你在做什么?你到底要这么继续糟践自己的身体到什么时候?肖自南已经死了,死了?!你知道什么死了吗?
死了就是一了百了,一切归零!你明白吗?!就算你现在拼命地折腾自己的身体,他也活不过来了!先不说人死后到底有没有所谓的灵魂,就算有,你们死亡的时间不一样,他可能早就已经入了轮回了。他生前没有爱过你,死后也不可能为了你等在原地,你们死后依然碰不上!!!你明不明白?!你到底明不明白!”
那人撑着伞,身姿笔挺,眉目清冷。
肖自南忍不住想,会不会是他跟公孙都误会了?
那人根本就没有喜欢他?
也是。
那人不喜欢他才是正常的。
三料影帝得主,什么样的美人没有见过?
怎么会惦记上他?
忽地,那人的身形晃了晃。
男人的身体直直地倒了下来。
肖自南脸色大变。
他下意识地伸手,想要将人给扶住。
但余风的身体,却穿过了他的魂魄。
他猛地转过身,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男人的身体往下倒。
公孙瑜及时地接住了男人,“余风!”
—
隔着漫长的时光岁月,肖自南终于想起。
就是在那一天,他出于对那人的担心,就随着余风跟公孙瑜两人下了山。
不知不觉,就走出了墓地。
—
肖自南更加用力地搂住余风的腰身。
不仅仅是人老了,记忆会不中用。
原来魂魄也会。
一年又一年的记忆的叠加,令他的许多回忆都发生了错位。
记漏了,记错了……
又或许,那天的记忆是他自己有意识要忘的。
当他伸手去扶余风,那人的身体却从他的身体穿了过去,那是第一次,他憎恨自己只是一个没有实体的鬼魂。
他唯一庆幸的是,不管他的记忆有多凌乱,至少他都不曾将这人遗忘。
余风不知道青年梦见了什么,想来应该是非常可怖的梦境,才会令青年表现出对他如此依赖的一面。
青年用了“求”这样的字眼。
这要他如何拒绝?
轻抚青年后背的那只手一滞,他抬手,将怀里的人拥在了臂弯之中,声音低哑,“别怕,我在,”
—
贪婪地汲取这人身上的气息,肖自南抱着余风不放。
反正这人只当他是梦魇了,他也就可以顺理成章地享受这人的温柔。
肖自南从余风的怀里抬起头,“师哥,你相信梦境会有示警的作用吗?”
猜想青年应该不会无缘无故问这个问题,余风思考了片刻,“你是做了跟我有关的梦,而且,在梦境里,我遭遇到了危险?”
面对青年惊讶的眼神,余风解释道,“我听见你在梦里喊我的名字。”
“是。我梦见了你。”
肖自南干脆地承认道。
余风并没有因为这句暧昧不已的话而心生误会。
余风点头,耐心地引导青年往下说,“能告诉我,梦见什么了吗?”
“我梦见……”
梦里,男人捂着腹部的样子,被汨汨流出的鲜血染红的手,上辈子男人在他的墓前,骤然倒地的身影,还有手术台上,男人苍白如纸的脸庞,在他的脑海里交映地出现。
肖自南不住地发冷,身体不受控制地轻颤。
“南南,看着我。看见了吗?我好好的站在这里,就站在你的面前,我没事。我没事。”
余风双手捧起肖自南的脸,让他看着自己。
青年发红的眼眶映入他的视线。
余风心底狠狠一震。
南南到底梦见了什么……
青年忽然抬手,覆在了他的手背,还用脸蹭了蹭他的掌心。
余风身体僵住。
肖自南依恋男人掌心的温度,这样的温度,是身为鬼魂时的他绝对感受不到的。
肖自南握住余风的手,像是在寻求一种安全感。
长长的睫毛垂下,肖自南声音低缓地开口,“我梦见,师哥在出席一场电影粉丝见面会的时候,忽然有一个人冲了上来。那个人手里拿着一把刀……”
肖自南的呼吸变得急促。
剩下的内容,他没能再继续说下去。
余风却是从青年的反应当中猜到了梦境中所发生之事的凶险。
定然是梦里的他受了严重的伤,又或者更严重一些,性命都受到了威胁,青年才会这般惊恐。
难怪青年会在梦中惊恐地喊他的名字,并且醒来后会对他表现得如此依恋。
他是不是可以认为,在南南的心目中,现在的他是占有一席之地的?
“你担心,梦里所发生的事情最终会变成现实?”
不祥的梦境总是会让人联想到会不会是某一种预兆。
尽管余风对梦境是不是会有示警作用持保留的态度,但基于青年对这个梦境的在意,余风没有再以“梦境都是相反的”去安抚对方。
“是。”
在此之前,肖自南曾一度犹豫,到底要不要将梦里发生的事情告诉余风。
但在回想起上辈子男人因为伤口裂开,险些在他墓前晕倒的那一幕,为了引起男人的重视,他决定还是将梦里所发生的事情和盘托出。
因为这已经不仅仅是一个虚无缥缈的梦境,而是一个征兆。
肖自南不确定,上辈子余风受伤,是不是就一定是跟这个梦境有关。
但是二者联系在一起,却不能不令他多想。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他宁可防患于未然。
肖自南离开余风的怀抱,认真地叮嘱,“那个梦境真的太真实了。师哥,你答应我,在接下来参加活动的时候,一定仔细留意活动现场的粉丝。尤其是男粉丝,一旦觉得不对劲,要赶紧躲。还有,最好是跟主办方也沟通下,务必要加强现场的安保措施。”
“所以,你今天之所以特意出现在这里,就是为了提醒我,我有可能会发生危险,让我多加留心?”
“我知道,仅仅只凭一个噩梦,就认定这件事一定会发生可能有点小题大做了。但是……”
“好,我答应你。”
肖自南微愕地抬头。
他以为他还要给出更多的理由,才能将这人说服。
“我答应你。接下来出席活动的时候,我会加倍留心。”
不管南南梦到的事情到底会不会发生,总归是南南对他的一片关心。
他又怎么舍得辜负?
青年伸出小指。
余风目露困惑,“嗯?”
青年已然握住他的一只手,伸出小指与他的勾缠在一起,“一言为定!师哥既然答应了,就一定要说到做到。”
大拇指摁在他的大拇指上,不忘叮嘱,“千万不能让自己出事。知道了吗?”
目光落在两人勾缠在一起的小指,余风也将大拇指同青年碰了碰,他轻声地道,“好。”
得到男人的允诺,肖自南悬着的一颗心终于稍稍放下。
他弯腰捡起自己之前因为站起身而掉落在地上的外套,拍了拍上面的灰尘,“好了。师哥你先忙吧。我该走了。”
化妆间里就有一个褐色花朵形状的复古闹钟。
肖自南看了看时间,已经不早了,他该走了。
从这里坐车去动车站需要时间,买票等车又需要时间。
估计等到清城的时候,都该晚上了。
余风也拿起自己放在椅背上的外套,往身上穿,“我这边也好了。是回御湖锦园吗?我送你。”
肖自南手臂伸进外套的袖子,“不是回御湖锦园。”
余风穿外套的动作一顿,转过头,看向青年。
肖自南解释,“是去动车站。我的一部戏马上就要开拍了,取景地在清城。我今天晚上就得赶过去。”
白天缺席开机仪式已经不大妥当了,要是一整天都没露面,就太不像话了。
余风并不知道青年要进组的事情。
这几天,他之所以忍住没有主动联系青年,就是怕自己会无心工作,恨不得马上飞回江城。
如今,他回到江城,青年却又要离开了。
余风在心底浅叹了口气。
听闻青年晚上就得赶回去,眉头微微皱了皱,“这么赶?”
提及临时接到进组通知这件事,肖自南其实多少是有些心虚的,“嗯,其实出品人李总之前有跟我提了那么一句,说是那部戏马上就要开拍了,提过要进组的事情。是我自己给忘记了。”
原著里,他就是一个炮灰角色,作者当然不可能对他的事业线展开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