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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折吱 字数:4832 更新:2021-12-24 17:10:30

  “哥!你不要紧吧?没烫着手吧?我瞧瞧。”

  “没事。”

  不属于季清的清冽男声低沉回应。

  肖自南握着手机的手指陡然攥紧,眼尾一点一点漫红。

  —

  “还说没事,你看,手都烫红——”

  少年没有再说下去。

  肖自南猜测,应该是被电话那头的男人给阻止了。

  在社交方面,肖自南是极懒的。

  他很少会主动去建立跟维系一段关系,也很少会将心思花在这上面。

  就算是关系跟他最要好的傅波,一般也都是傅波找他,他几乎不曾主动给傅波打过电话。

  可以说,这么多年来,如果不是傅波不依不挠地“骚扰”他,“打扰”他,以他的性格,他们很有可能也会渐渐就断了联系。

  所以,在季清每次见到他,都热情地跟一只小奶狗见到肉骨头似的,他想当然地以为,是自己替小奶狗解过围的缘故。

  但凡他稍加留意,或者是稍稍在乎一点季清这个小孩儿,他就会发现,早在他替小孩儿解围之前,季清对他就热情得过了头。

  他甚至因此会错意过。

  以为季清对他产生了类似崇拜的心理,喜欢上了他。

  有意无意,将他已婚的身份透露给小孩儿知道。

  现在,肖自南只想狠狠给自己一个巴掌!

  他为什么那时就没能早点发现呢?

  为什么没能发现季清对他的热情跟亲近,根本不是因为他替他解过围的缘故。

  如果他早点发现,如果他早点发现……

  —

  “你哥他,怎么了?”

  再开口,肖自南的声音有点沙哑。

  季清是个粗心的,并没有听出肖自南声音里的异样。

  “我哥?噢。我哥说他没事。那什么,南哥,有什么是我能够为你做的吗?”

  小孩儿笨拙地转移了话题。

  应该也是余风的授意吧?

  肖自南睫毛微垂。

  其实就算季清什么都没说,肖自南根据他之前跟男人的对话,多少也能猜到,多半是因为他之前的那句“我不好,我怎么可能会好”,令那男人一时失了神,不慎打翻了手中的茶、咖啡或者是开水什么的热饮,烫了手。

  肖自南想象不出。

  一个人到底对另一个人要有多在乎,才会仅仅只是因为在电话里他的一句“不好”便令那样沉稳的一个人失神摔了杯子。

  甚至,就连自己烫了手,都置之不顾,一心一意,只在意着他这个“失婚”的人。

  “会喝酒么?”

  —

  早年,肖自南曾经听说过余风的一个料。

  说这位大佬是个一杯倒。

  真正一杯啤酒都能把大佬给喝趴下那一种。

  别人喝醉了要么耍酒疯,要么吐个昏天暗地,丑态百出,当然也有个别醉了就倒头就睡,不吵不闹的,这种比较少。

  大佬呢,喝醉了喜欢背《古文观止》,尤好《陈情表》。

  听说,这料是从导演赵何如口中爆出的。

  很多人都说是假的。

  酒桌文化古已有之。

  在娱乐圈这样的圈子里,要是一杯就醉,就那位那副绝好的相貌,刚出道那几年,不早就被人连人带骨头给吃干净了?

  何况,《陈情表》哎?

  谁特么喝醉了会背这种枯燥的文言文啊!

  太扯了!

  唯有肖自南偏向于是真的。

  余风就是因为被赵何如相中,担当赵何如导演的末日灾难类影片《末日重燃》影片当中的男主角,凭借这部处女作一炮而红。

  两人合作不止一次,交情颇深。

  从赵何如口中爆出的料就比较可信。

  一杯醉可能是夸张了。

  但是喝醉了,就背《陈情表》很有可能是真的。

  许多人可能不知道,余风的外祖父徐维厚是徐老是江城大学文学分院院长。

  他研究生论文答辩,曾有幸投在徐老门下。

  徐老上课时是个非常严肃的老头,但是私底下有时也会同他们这些学生分享一些私事。

  最常提及,便是他那位宝贝外孙。

  比如三岁就能将唐诗宋词倒背如流,五岁就进少儿天才班。十五岁本科毕业,十六岁,研究生在读……

  从小到大,获奖无数。

  能够进江城大学,并且投在徐老名下的人在外界看来,可以说已经算得上是天之骄子。

  可跟徐老的这位宝贝外孙比起来,他们这些所谓的天之骄子就有些不够瞧的了。

  十六岁研究生在读啊。

  他们的十六岁,都还在为中考奋斗呢。

  可以说,余风此人,肖自南是久闻大名,只是一直没有机会认识。

  当然,这样的天才他也不大想认识。

  人比人气死人,货比货得扔。

  对比太惨烈,他没有自虐的爱好。

  哪里想到,后来阴差阴错,竟也同那人在一个屋檐下共同生活过。

  这么多年过去,肖自南犹记得第一次在老师的院子里见到余风的情形。

  相貌、身形上的好看还在其次,关键是那通身气质太绝了。

  面如玉,美丰仪。

  那是肖自南长那么大,第一次知道,原来当真有人是挑得起这六个字的。

  可想而知,当后来肖自南听说余风进了这个圈子时,有多愕然。

  有徐老这样一个外公,又是那样的家世,个人才能卓然,是无论从事什么领域,都定然会是发光发热的存在。

  从事什么不好呢?

  为何偏偏就一头扎进了娱乐圈这个大染缸里头来?

  肖自南曾经以为,余大公子就是玩票的性质。

  不曾想,对方竟当真把演员当成一份职业,认认真真地在演了这么多年的戏。

  并且一步一步,稳扎稳打,站到了常人根本难以企及的高度。

  如果换成是其他人,肖自南也多半不会相信,谁无聊到喝醉了还会去背《陈情表》的地步。

  可这个人是余风。

  有一个文学界泰斗的外公,三岁就能将唐诗宋词倒背如流的余风。

  唔。

  不知道那人喝醉酒了,是不是只会背《古文观止》里头的文章。

  要是他把人给灌醉了,让人给他吟一首《越人歌》——

  “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

  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

  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

  就是不知,那人肯不肯。

  —

  “啊?”

  电话那头,小孩儿明显有点蒙,反射弧挺长。

  愣是过了许久,才迸出这么一个无实质意义的音节来。

  或许,也不见得是小孩儿蒙,可能是当哥哥迟迟没有反应,弟弟也就不知该如何回他。

  “小季清,今天陪南哥一醉方休好不好?”

  失意的语气当中,又带了点软软的央求。

  “咣当——”

  “咣当——”

  又是杯子摔碎的声音,只不过,这次似乎不止是一个杯子摔碎了,像是整排杯子都被碰倒了。

  “哥!你没事吧?哥……”

  又是一阵慌乱的脚步声。

  不同的是,这次再没听见男人的声音。

  肖自南眉头微皱。

  该不会受伤了吧?

  肖自南正担心,总算,电话那头又重新传来肖自南的声音。

  “南哥,你,你要来我家?”

  “不方便吗?”

  “方便的,方便的!就是……我是跟我哥一起住的。南哥你要是过来的话,我哥也在。不知道南哥你介不介……”

  “不介意”。

  肖自南干脆利落地道。

  他不介意。

  他当然不会介意。

  他打这通电话的目的,就是为了见到那人,又怎么会介意?

  趁着小孩儿还有些蒙,肖自南对季清道,“小季清,把你家的定位发我。”

第4章

  肖自南对着镜子,手中握着电动胡须刀,认认真真地刮去胡子。

  像是去赴那个来自B612星球的帅气小王子约会的那只狐狸。

  不同的是,王子影帝没有惦记的玫瑰。

  王子只爱他这只小狐狸。

  这一次,肖自南没有选择他平日里最喜欢的木制香调的香水,而是换上气味更霸道的,攻击力更强的东方调。

  —

  沈柏舟好酒,尤其喜欢红酒。

  还在家里专门设计了一个地下酒窖,用来收藏全世界各地顶级的名酒。

  当初购买这栋别墅是沈柏舟付的钱,装修团队也都是沈柏舟找的。

  肖自南没什么能帮得上忙的地方,这些年只要有机会,就会留意各大拍卖行的消息,看看能不能拍到几支合心意的红酒,拍来送给沈柏舟好给对方一个惊喜。

  名酒收藏这一行水深得很,在认识沈柏舟之前,肖自南对红酒又只是懂个皮毛,一开始没少交学费。

  近年来的几次出手,倒是没怎么失过手,经常会有名酒收藏爱好者打电话过来,委婉地询问他能不能割爱。

  肖自南一并拒绝了。

  那些酒,都是他打算送给沈柏舟的惊喜,怎么可能割爱?

  出再多的钱他都没有动摇过。

  那时,肖自南还计划着,等某段时间他们两个刚好都得了空,两人就一起来到酒窖,选一支彼此都中意的红酒,就那样盘腿席地坐在后院的木地板上,或看日升月落,或听雨落屋檐。

  这几年,沈柏舟的事业如日中天。

  除却酒窖刚落成的那一天,后来他们竟一次都没有一起来过这里。

  从口袋里取出白色的手套戴上,肖自南抬手,从酒架上,半点不带心疼地选了最贵的两支,出了门。

  —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肖自南幼时第一次读到这个歇后语故事的时候,心里头是不屑的。

  得有多蠢,才会被蛇咬过一次,在仅仅只是看到没有任何生命力的井绳都感到害怕的地步。

  当一坐进驾驶室,身体就不受控制地发抖,额头冒汗,心悸,右手颤抖地连车钥匙都插不进去的时候,肖自南才发现,蠢的人不是那个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农夫,真正蠢的人是他。

  握着车把的骨节泛白、用力,肖自南咬牙,脸色苍白地推开驾驶室的门。

  一只手撑在车门上,肖自南粗喘着气。

  他以魂魄的形态在世间太久。

  久到,就连那场夺去他性命的车祸在他的记忆里都模糊了。

  可这副灵魂还记得。

  肖自南疲怠地闭了闭眼。

  他不能爽约。

  如果他现在打电话说不过去了,以那人的性子定然不会怪他。

  但是,会失望吧?

  —

  肖自南在电话里头几句失意的话,惹得余大影帝失手摔了手中的茶杯。

  那一句说要来找季清喝酒,更是令在倒茶的余老师碰翻了茶壶,连带整套六位数的冰裂茶具都跟着遭了殃。

  “叮铃——叮铃——”

  门铃声响起的时候,季清还在吭哧吭哧地卷着被茶水弄污的地毯。

  没法子,他哥自从知道南哥要来,整个人就只能用三魂不见了七魄来形容。

  在余风连一点防护措施都没做的情况下,就动手去收拾地上的陶瓷碎片的时候,季清是真的怕了。

  他打发他哥在边上坐着,自己在那儿任劳任怨地收拾残局。

  就这样,他哥都中途丢下他,一个人上楼回房去了,也不知道在楼上倒腾些什么。

  客厅里只有季清一个人辛勤的身影。

  陶瓷碎片都已经打扫干净了,就剩把地毯给扔洗衣机里洗就成了。

  这一番折腾下来,可把季小公子给累得够呛。

  “肯定是南哥来了!”

  听见门铃声,季清放下卷到一半的地毯,起身前去开门。

  “季清,等一下。”

  二楼走廊上的余风叫住前去开门的季清。

  季清困惑地转过头,然后就一脸震惊地看着他哥一身灰色打底衬衫,深色西装、西裤,单手插兜地从楼上缓缓走下。

  宛若男士香水广告的慢倍镜头,举手投足,男性荷尔蒙扑面而来。

  季清目瞪口呆:“哥,你这样,不觉得太隆重了吗?”

  “会吗?”

  余风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

  不过是品牌商赞助的衬衫西裤而已,甚至不是高订的。

  余风近乎自言自语地道,“我怎么觉得……还不够隆重呢?”

  季清吐槽:“那你还想怎么个隆重法?穿新郎服跟南哥一起走红毯吗?”

  余风的睫毛颤了颤,眼神都变得炙热起来。

  季清的心抖了抖。

  完了,完了。

  他哥是真的彻底入了魔了。

  门铃声再次响了起来。

  余风声音清冷,“季清,去开门。”

  季清撇了撇嘴。

  听他哥语气那叫一个平静,好像在楼上待了快一个小时的人不是他一样。

  季清先前还有些困惑,奇怪南哥都要上他们家来了,怎么他哥反而躲楼上去了,还以为他哥是害羞。

  这会儿才顿悟,这人都修炼成精了,哪里会害羞,搞不好这一个小时的时间,就在房间里忙着捯饬造型呢。

  季清只要一想到他辛辛苦苦在客厅里躬着腰,驼着背,又是打扫陶瓷碎片,又是跪在地上卷毯子,他哥在楼上对着试衣镜换过一套又一套的衣服,心里那叫一个不平衡。

  然而反抗是不敢反抗的。

  “来了,来了。”

  季清一面扬声道,一面认命地前去开门。

  —

  “晚上好啊,小季清。”

  季清开了门。

  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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