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心疼他拍戏还得抽出时间给公司赚钱的,当然也少不了跪舔他这张脸的。
沈瞳特别想说真的不用心疼他,就这么一个代言、几天的拍摄,他能拿的钱可一点都不少。
还有那些一直都在计划着前段时间沈瞳被误解炒作的粉丝们,现在石锤来了,难免就想发条微博纪念一下。
最初发博说沈瞳放假消息炒作的博主被艾特了无数次,连带着沈瞳自己的名字一起被送上了热搜的尾巴。
接着免不了有对沈瞳观感不好的路人评论些不好听的话,不过粉丝们经历过这么多天的风浪,早比之前沉稳的多,也就都没有搭理。
这段代言广告投放之后,在网友中大受好评。
禁欲又勾人的造型,手腕和骨节,深色的表和浅白的皮肉,还有沈瞳勾起唇角感染力极强的脸。
这次的广告他没有继续走帅气的小王子路线,而是把重点放在了自身逐渐显露的成熟与冷淡的气质上。
数目庞大的弹幕,竟然找不出关于他的几条可爱昵称,反倒是男神、老公之类有男人味的称呼出现的概率高的异常。
不少粉丝看了广告,哭着喊着求他艹粉。
沈瞳眼睛一斜,他是那种人吗!
家里住着一位大佬林总,他自己成天补肾都补不过来,哪来的精力艹粉哟。
不过至于看到了这些评论醋意大发的林总到底干了些什么…
那可就不好说了。
郭言团队的人多,效率也高,电影后期的剪辑制作只用了一个月。
甚至要不是郭言吹毛求疵,大概只需要二十天就可以完成。
期间沈瞳陪着剧组跑了一次宣传活动,一直没能留出时间拍lo的代言。
《离归》的首映一眨眼就到了,沈瞳和王程宇当天都有到场。
同时来的还有许多记者和影评人。
场内的交谈声在灯光暗下之后渐渐消失,荧幕也是在这个时候亮了起来。
最初出现的是一位提着剑的少年。
少年身后是苍茫的丛林与绿叶,一席灰衣,衣角已被浆洗的微微发白,旧的仿佛已经穿了十几年。他肩膀上蹲坐着一只纯白的猫咪,一人一猫就这么撞进了所有人的眼睛。
他容颜张扬又帅气,侧脸下颌线的棱角能让最挑剔的美人也为之动心。
一路走来,他完美地避开了丛林中的危险,期间甚至熟练地杀死了一只拦路挑衅的豹猫,神情老练又冷漠不已。
可这样明月般神秘的少年,眼中不合年龄的深沉却在注视着猫咪时尽数褪去,看得出他们感情很好。他走远,同不愿离开丛林的猫咪道别。
接踵而来的意外让这群自诩挑剔的观众们也不禁看得沉迷。
少年意外摔落,忘记了背负的血泪和责任,也忘记了丛林中的几十载。
他恰巧遇到乔装的二皇子,于是他说,我是离雁。
两人为追查案件相约闯荡江湖,不知不觉成为亲密挚友,离雁却在案件真相大白的晚上,意识到了自己背负的血海深仇。
自以为的挚友竟是仇人的儿子,自己也不是什么弱冠少年,而是早已过了而立之年却诡异保持了容颜的怪人。
他得到了一个绝妙的面圣机会。
同二皇子的这一路而来,他见了太多的民风民情,也清楚了皇位上坐着的人的另一面。
好的一面。
这人掌管天下,心怀大家,却挥挥手就灭了他的小家。
好一个救济苍生的明君。
当年将军堪堪击退外敌,国库空虚,民生凋敝,天灾频发。
皇帝愁得夜难安寝之时,有佞臣献计,不若以江湖名声极差的魔教为靶,清剿毒瘤之后,自然不怕没有重建国家的积蓄。
皇帝云,可。
那时的魔教,除了与正派人士合不来以外,从不做偷鸡盗狗、大奸大佞之事。
皇帝这一个字,就让他魔教人士,真的成了人人喊打得而诛之的老鼠。
拿他整个魔教的积蓄与钱财去换天下人的性命。
可惜离雁从不是心怀天下之人。
他不爱武功不爱美人,若说真的有道,那也只会是囿于家宅的小道。
既是皇位上那人先毁了他追求的道,便是死也不该怪他来复仇。
离雁真的杀死了皇帝。
当今圣上子孙凋敝,驾崩后竟无一皇子愿登基为帝王。
自此开启了权臣斗法,奸佞上位的新朝堂。
归去之前,离雁等到了二皇子、不,新皇的一声质问。
他只道了一句,得知真相的新帝便颓然而去。
他问,“新皇可知,何为离雁?”
这是离雁即使失去记忆也没有忘记的一个词。
离雁不是名字,而是他自己。
他是一只离群独活的雁。
而大雁最重感情,从不独活。
离雁最后死在了丛林之外,自杀。
丛林不是他的家,而曾是家的地方,已经有了别的家庭,幸福,美满。
他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回家了。
意识涣散之前,耳边响起一声猫叫,似哀伤似道别。
灯亮了。
连最经验丰富的影评人,也没能说出评价的词句。
他们脑中只有两个字,离雁。
离雁,离归。
那一刻,所有人都知道了,《离归》注定了要在影院里大放光彩。
已经有机灵的记者开始祝贺郭言了。
郭言想要什么?
所有人都知道,他想要诺贝电影节的奖杯。
是只想要。
这个时候送上祝福,祝的是什么,不言而喻。
还没有一把年纪的郭言硬是笑了一脸褶子。
郭言一边和记者们寒暄,一边忍不住就开始夸沈瞳,变着法子不停的夸。
几乎明眼人都看得出他对沈瞳的欣赏,这也就导致了,沈瞳身边热闹非常,而王程宇旁边,却只有廖廖几人。
王程宇一点也没有嫉妒,更没有生气。
他看着沈瞳的眼中,仍旧带着沈瞳一直读不懂的一些感情。
分别之前,王程宇叫住了沈瞳。
“明天下午我们大学聚会,祝贺系主任光荣退休,沈瞳你来吗?”
沈瞳回想,没有从原主的印象里找到系主任这个人的存在。
似乎是看出了他的拒绝,王程宇紧跟着道:“听季冰说,要不是系主任,你也不可能进的了风娱,这么大的知遇之恩,不去不好吧?”
…“季冰怎么知道的?”
王程宇心里有些发虚,其实他是撒谎的,季冰让他无论如何都要把沈瞳邀请过去。
还说,如果沈瞳拒绝,就按他的话告诉沈瞳。
他咽了咽口水,没敢躲开沈瞳的目光,“当时不还是他牵线和系主任推荐的你吗?这都忘了?你们见面都是三个人见的面呢。”
季冰和系主任?
是王程宇在撒谎,还是他真的因为季冰的原因,没有想起这位原主的故人?
想起已经在家里等着他回去的林重山,沈瞳最终还是不打算冒险。
他张了张嘴。
“好。”
不同于听到肯定回答后松了口气的王程宇,沈瞳几乎是在一瞬间,心就沉了下去。
出问题了。
刚刚张嘴说出的,明明应该是一个不字。
还有别的灵魂在这个身体里。
沈瞳发现自己居然没有多么惊讶。
也是,经历过这么几次意外,再加上残缺不全的记忆,原主真的还没死也并不奇怪。
王程宇:“那我晚上把时间地点给你发过去!别吃饭啊!”
沈瞳嗯了一声。
这次倒是他的声音了。
明天下午其实是他和刘建国助理约好要谈代言合同的时候。
不过沈瞳知道,这个代言大概是谈不成了。
他能不能留在这个身体里都是问题,哪来的心思再应付什么代言活动?
他这天晚上的表现同平时并无不同。
林重山看不出异样,却直觉有什么地方不对。
“首映会怎么样?”
沈瞳正窝在他怀里看电视,闻言抬头在他唇上印了个轻吻。
“挺好啊,” 他笑,“你不知道郭言多开心,笑得像个八十岁的大傻子。”
沈瞳的表现实在看不出异常,可林重山攥着他的手,却抑制不住心慌。
他们这天早早回了卧室。
折腾到很晚。
第83章
王程宇发给沈瞳的地址是离风娱不远的一个酒店。
沈瞳不常经过那里, 只隐约有印象是一个隐蔽性很好的店面。
他是第二个到场的。
而今天的“聚会”,也仅仅只有两位主角而已。
他和季冰。
两个人而已。
沈瞳挑挑眉,没有半点意外。
包间里, 他率性地直接在季冰对面坐下。
“网上关于我的消息,一直都是你。”
他说的是肯定句。
而季冰抬眼看了他一眼, 答非所问:“你如果够聪明,就不会来。”
“为什么不来?”沈瞳笑起来,“总得有个原因。”
关于以为他不会来的原因,还有…
还有季冰针对他的原因。
其实沈瞳已经隐约有一个答案了。
不过那个答案太惊世骇俗, 以至于他暂时不敢相信。
季冰果然低低地笑起来,模样同往常在沈瞳面前时判若两人。
“你们果然不一样。”他说,“你是谁?”
沈瞳张嘴,没能发出声音, 像是声带突然不归自己管了一样。
他清了清嗓子, 才夺回声带的控制权。
“不如季先生先说说, 是怎么认识的我?”
季冰斜睨他, “我喜欢他。”
“他?”
“沈瞳。”
大概是季冰的神情太过认真深情,沈瞳心中竟不由得生出一股怒气。
他猜这是还没逝去的原主怒气。
虽然现在还不能交流, 不过原主想说什么, 他也大概想得到。
沈瞳便没有理会季冰的深情。
他朝着季冰笑起来,笑容里带着自己独有的朝气和从容, 让季冰不由得就把他和原主区分开来。
“既然是喜欢,为什么他受欺负的时候,你从来都没有出现过呢?”沈瞳问。
“这是成长必须经历的, 我不能帮他。”
沈瞳差点信了季冰满脸的理所当然,他几乎要被季冰的话气的笑出来。
事实沈瞳的确也笑出声了。
他说:“必须经历的?即使被所有人欺负冷落当做不存在?即使被当成女孩子堵在厕所上下其手?”
说到这,沈瞳忍不住冷笑了一声。
“哪个男生成长必须要经历被看不起自己的人堵在厕所扒光衣服,就为了确认性别的?”
“我倒有些好奇了,季先生小时候都经历了些什么,才让你觉得这都是理所当然的?”
季冰的表情有一瞬间的凶狠。
沈瞳没理他,继续皮。
“让我来猜猜,季先生这么变态的人,当时我肯定没答应你,如果你表白过的话。”
沈瞳顿了顿,“于是时隔多年,在节目现场见到的时候,季先生怀恨在心,本想给我一个下马威,却发现我变得不一样了?”
“正好季先生有人脉有手段,就干脆对付起我,好全了自己一个深情专一的人设?”
“啧啧,今年的感动人物评选,我得给季先生投一票,这么感人的事迹,没道理感动不了大江南北啊。”
沈瞳话音落了,季冰却没说话。
包厢里极静,沈瞳就偏过耳朵去听窗外树枝上麻雀的清鸣。
面前响起更加清脆的杯盏碎裂的声音。
换成别人,看到季冰这副青筋暴起的模样,大概会吓得话都不敢说。
不过他沈瞳可不是别人。
沈瞳毫不在意地轻笑一声。
“季先生今天交我过来,是想摊牌,让我自乱阵脚?然后呢?总得有什么后手吧。”
“要我说啊——”
他拉长了声线,“好歹到现在为止我也按照人家的心意和人男神好上了,还在他梦想的娱乐圈里混出了名头,季先生呢?”
“季先生所谓喜欢着他的这么多年,做过些什么?”
沈瞳眨眨眼,毫不留情地刺激季冰。
不能怪他冷血,实在是被人拿不入流的手段整了这么多天,泥菩萨也该有火气了。
“季先生是在看见他被围堵的时候上来帮忙了?还是在大学他最难过的时候跑过来安慰了?”
沈瞳这是猜的,他还没碰过季冰,自然不会有和这个人有关的清晰记忆。
他单看季冰的性格,就是会做出这种事的人。
不过看这人的反应,沈瞳就确定了,嗯,确实见死不救过啊。
都这样了还想原主喜欢他?
怕不是脑子里灌了水泥。
季冰的嗓音里是压不住的怒火,“他喜欢我,我们是两情相悦。”
沈瞳就笑了。
原主到底喜欢谁,还有人会比他这个继承了原主记忆的人更清晰吗?
不过他也不是很想一边和林总谈恋爱,一边和季冰讨论原主喜欢他恋人这种事。
不然大概会有点心塞。
“大学四年,他喜欢谁你不知道?”
“他躲了我四年,难道不是心里有鬼不敢见我?”
季冰这么强词夺理地说道,“不论如何,我要你把身体还给他。不然可就不止我们两个知道这件事了。”
沈瞳最讨厌被威胁。
刚好,季冰这话也威胁不到他。
——他不在乎啊。
于是沈瞳把面前茶杯里的水一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