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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i呀呀 字数:4921 更新:2021-12-25 08:55:38

萌动,公猪见了他,羡煞猪心,于是全都一拥而上。

  “将军,你要不要去看看,那么几头野猪加起来,可有好几千斤呢,瞧着可壮观了。”

  段枢白忍不住笑出声,显然他也是听说过梁风野猪大王的名号,“对了,活的野猪先别杀,全都圈养起来,赶明让梁风多上几次山,带一群猪回来养着,冬天就有肉吃了。”

  “还让他上山?刚刚他还在食堂那边嚷嚷道自己再也不打猎了。”

  “哈哈,他现在在哪?我去慰问一下他,有这种本事,就要物尽其用,不然,可不就浪费了天赋。”

  萧玉和睡到申时才悠悠醒来,身上的酸痛先前被段枢白边敷着脂膏一边按摩过,早就不疼了,唯有身下的某处地方还隐隐有些不适,他坐起身来换衣服,萧公子可是个讲究人,哪怕一天待在小木楼里不出去,他也要把自己打理的光鲜亮丽。

  换上一身柔软清凉的丝绸衣服,亲手给自己梳发,拿着梳子,不经意间瞥到了手腕上的莲花印,回忆起自己昨夜被对方抱着在房间里走了一圈,双腿不能着地,全身挂在对方身上……到底是吃什么长大的,力气那么大,他愤愤地把梳子摔在桌上,砰得响了一声。

  “公子,怎么了?”秋然听见动静,赶紧进来询问。

  “哦,没什么,不小心摔了梳子。”萧玉和眼神躲闪,用长袖掩盖了手腕的印记。

  “对了,秋然,你昨天也听见了他和董姑娘的话,为何还站在他那一边。”萧玉和眼睛眯成一条线,凝视着秋然秋后算账道,还不是他在一旁各种劝说某人如何如何爱重他,先前他哪里会自作多情成那样。

  秋然笑了一下:“公子,这叫做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姑爷那般待公子,怎么可能不喜欢公子,公子不知道,姑爷有时候看你,眼睛里充满着腻死人的情意,人说出口的话会骗人,但是眼睛是绝对骗不了人的。”

  萧玉和点点头:“所以嘛,还是他太傻了,要是早些和这个傻子挑明,说不定……”

  他勾起嘴角,面上甜蜜的一笑。

  秋然笑着接口道:“说不定早就有小小公子了……”

  萧玉和磨牙:“小小公子?我看你是想讨打吧,我给你打出一个大大秋然来。”

  秋然双手捂住嘴巴,无辜地摇摇头。

  萧玉和哼了一声,穿戴整齐的他决定下楼去做饭,让段枢白好好品尝品尝他的手艺,再敢“食欲不振”,就把他推进莲塘吃泥巴去。

  萧玉和下了楼,正巧碰见段枢白提着一块肉从外边走进来,段枢白手中拿的是一块野猪肉,他方才安慰了野猪少年梁风,叮嘱他再接再厉,为新阳城的养猪事业发光发热。

  “今晚炖野猪肉吃。”

  萧玉和点点头,指使他把肉拎去厨房,自己也在身后跟了去,秋然在他们身后一笑,觉得里面的事情用不着他,出去端了盆水来擦拭家具。

  段枢白先走进了厨房,萧玉和脚步虚浮地跟了进去,段枢白看他略显别扭的走路姿势,腰肢纤细,尤其是下面那一双白嫩的大长腿,攀在他腰间时……

  他不住地浮想联翩,萧玉和看他愣神的模样,奇怪道:“你干什么呢,帮我切肉。”

  “我想在这要你。”

  萧玉和恼羞成怒,一脚踢在段枢白后腿上:“老实洗菜切肉去,不然今晚让你去莲塘吃泥巴。”

  段枢白正经地咳嗽一声,老老实实切肉。

  “对了,我刚进来的时候看见外面莲塘中开了一朵莲花,等它开完全了,我摘回来送给你。”

  萧玉和身上的怒火还没消:“好好的花开在那摘回来干嘛,难道你想代替莲花去淤泥里吃泥巴。”

  “……咱能不能不提泥巴,晚上吃野猪肉。”

  “你怎么不拎个大猪蹄子回来,你就和那大猪蹄子一样。”

  晚上,吃完了大猪蹄子,哦不,是野猪肉,段枢白把萧玉和按在床上审问他:“是不是你派秋然去和长乐说我有二心,背叛了你,还喜欢上了董姑娘。”

  萧玉和偏过头:“你起开,重死了,是我又怎么样?”

  “你知道吗?你这是造谣,对我的声誉造成了影响,害我在众将士面前出丑,我今天当众说过,我要是抓到了这个造谣者,一定要狠狠地打他八十军棍,而且还得是我亲手打。”

  “我就造谣怎么了?你真敢拿军棍打我?”

  段枢白在他白嫩的脸蛋上亲了一口:“作为将军夫人,你有特殊优待,本将军不拿军棍打你,换另一根棍子打,萧玉和,还不老老实实趴下,乖乖受刑。”

  “你……混蛋!”

  就这样,罪魁祸首萧玉和被按着打了无数棍子,反正第二天起来的他觉得亏大了。

  番薯试吃大会开始了,一辆辆牛车马车去到阳城附近的各个村落,清水村的村民们早早得知了这个消息,能免费吃喝,他们哪怕徒步去都愿意,更何况有车马来接送。

  一辆马车来到清水村村口,这些村民们见过牛车驴车,还真很少见到马车。

  “大马马,我想骑马马。”

  抱着小孩子的村民坐上马车。

  虽然有车子来接送,但是想去免费吃喝的人更多,这样一来,位置就不够,身姿不够矫健的两个大婶为了最后一个位置吵了起来。

  “这是我先到的,你滚下去。”

  “是我先来的,你个恶婆娘。”

  一旁赶车的人瞧着这对不好对付的大婶硬着头皮劝道:“两位婶子,再过半个时辰还会有车来,再说清水村离新阳城也不远,脚力好的可以走着去……”

  “听见了没有,让你走着去。”

  “你怎么不走着去。”

  两人拉拉扯扯间,一个瘦小的男子挤上了最后一个位置。

第27章 搬迁

  那名瘦小男子名叫马小六, 瘦瘦高高的,滴溜溜的黑眼睛贼精贼精, 一坐上马车, 眼珠子便四处乱转, 他谄媚地一笑:“军爷, 车子都坐满了, 咱快走吧。”

  那个赶马车的士兵头都要大了, 两个婶子的事都没闹完, 又窜出来个瘦小伙,这三人不知还会怎么闹僵起来。

  “这……”士兵一转眼,惊讶地发现方才还闹得和生死仇人一样的两位婶子谁也不争位置了,悻悻然地说“我等下一辆吧。”“我也是。”

  车子上的人个个缩缩身子, 面露嫌恶,仿佛不想惹到瘟神一样给马小六腾出了一大块空地。

  清水村的人都知道,马小六这人, 是村里出了名的二流子,整天偷鸡摸狗不干好事,从不学好, 特别不要脸,更为可怕的是,他还好色,在好色方面, 这人百无禁忌, 什么都不挑, 十六七岁的小姑娘他要口花花占几句便宜,三四十的老大娘婶子他也能色-欲熏心地摸一下胸,清水村的女人,个个都不敢靠近他。

  他家里有一门媳妇,和他一样,是个瘦高的穷苦女人,为了吃口饭才嫁给了马小六,马小六这人虽然混,但是父母双亡,早年给他留下了一些家底供他挥霍,再加上他在清水村还有同姓长辈照应,那女人家里穷得揭不开锅,卖女儿一样的卖进了马小六家。

  这门亲事是马小六的长辈帮他定下的,他二爷希望小六子娶了媳妇能有担当一点,有个媳妇管着,免得侄子在村里瞎混。

  可偏偏马小六的媳妇张丽花姓子弱,任骂任打,去年还被马小六踢流产了一个孩子,她哪里管得了马小六,张丽花整天哭哭啼啼去小六二爷家告状,让他管管自己侄子。

  清水村的一行人随着马车来到新阳城,见到一条条宽阔的大道,个个都惊讶不已,“一年前来这里还是个杂草遍地的荒野,没想到现在居然变成了这样一座小城市。”

  “好多田地,你看他们山上都种了好多东西。”

  “我看到那边堆了满地番薯!”

  街道上,时不时有拿着武器的士兵们巡逻,村名们见着拿了冷冰冰武器的士兵,心中不免打抖害怕,那巡逻的兵见了他们,微笑道:“是来参加试吃大会的吧,往那边走。”

  马小六跟着队伍去了新阳城东北边的街道,一路上还有人跟他们介绍新阳城的情况,比如说新阳城附近有多少亩土地,城中的木楼,还有群体养殖场,据说……只要住进了新阳城,就绝对不会饿肚子,而且啊,还有肉吃,马小六眼珠子厉害,瞥到了溪水边赶着数十只鸭子走过的场面。

  这鸭子,养的真肥。

  真想捉一只过来过过嘴瘾。

  正在这时,一只粗毛野猪横冲直撞上街,在宽阔的大道上撒丫子颠,那猪蹄子跑的飞快,几百斤的身躯,把清水村一行人吓的魂不附体,要知道野猪这种东西,对他们威胁和老虎差不了多少,野猪是能活活撞死人的。

  “野猪跑出来了,让开让开,小心撞着人。”

  “这野猪,太生猛了。”

  “快去叫人来。”

  “叫什么人啊,我看到梁风哥了,这是头母猪,把他拉过来就温顺。”

  “梁风哥还会训猪吗?怎么还分公母?”

  “这你就不懂了,要是公猪,千万不能让他过来,不然这猪得发疯。”

  “……还能有这种事?”

  梁风听了他们的话大骂道:“你们两个小兔崽子说什么呢!”

  两人耸了耸肩。

  那边段枢白正好带人训练回来,迎头撞上了飞驰而来的大母猪,他配合两个士兵控制住了这头狂躁的大野猪,段枢白托腮看着挣扎嚎叫的野猪说道:“不养了,这头猪野姓难驯,直接送食堂去吧,今天给兄弟们加餐。”

  “好嘞,这野猪肉就是比养出来的猪好吃。”

  段枢白笑了笑,瞥见赶到的梁风,打趣道:“早知道梁风你在这,我就不出手了。”

  梁风郁闷道:“将军你也笑话我。”

  段枢白安抚地拍拍他的肩膀。

  远处的清水村一行人看见那个高大英俊的男人单凭双手就能控制住失控的野猪,不禁在心头咋舌,暗想这位一定是阳州新来的段枢白段将军,之前就听说过他不费吹灰之力挑翻黑风寨,仅凭一枪就斩杀两名贼首,果然是名不虚传,看他手底下的兵,也是个个身强马壮,待在这新阳城里,一定很安全。

  想起方才兵哥的话,有些人,心思活络了起来。

  搬到新阳城里来,分田分地分房子,还能有人保护,其实……也不错。

  马小六看见这一幕,没想其他,他所有的注意力都被那头野猪吸引了,那个领路的士兵说偶尔会有肉吃,看来真的有肉吃,乖乖的,这么几百斤的大野猪,他一个人能吃多久。

  番薯什么的不吸引他,他馋肉。

  他们被带到了试吃大会的街道上,一笼一笼的蒸番薯,两个大铁锅还在不停地炸番薯条,旁边还熬着筒子骨汤,烫软了的红薯粉条化在骨头汤里,别提多香了。

  哪怕是刚刚说番薯不吸引他的马小六,也被面前的一阵阵香气吸引住了,这可是油炸过的,像他们农家,哪舍得用油炸这种东西,香酥脆口的口感简直让人恨不得把舌头一起吃下去,酥脆的表皮,粘着的酸梅粉开胃解腻,又酸又甜又香脆,混合在一起,真是让人难以相信的味道。

  吃了一堆番薯条后,再要上一份番薯粉,香浓的骨头汤,柔滑的粉条,骨头汤上还飘着许多肉沫,混上一两勺香葱,这味道 ,别提多刺激味蕾,马小六恨不得将整碗汤也全部喝下,一丁点肉沫也不肯放过,事实上,他们把汤都喝完了。

  有些大胃王,甚至叫了两三碗,给他们煮粉的伙夫警告道:“要是吃不完浪费,可是不准走的,会被拉去山上干活。”

  “吃多少就要多少,不准多拿,只能在这吃。”

  “带回去给家人?不行,你让你家人过来吃吧。”

  马小六的眼珠子滴溜溜地乱转,和他一样怀着鬼胎的也不少,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他一眼就能识破同样心思的,他已经瞥见好几个哥们揣了干粉条、蒸番薯什么的藏在宽大的衣袖中,也怪新阳城的人不注意,路边堆满了吃的,他们拿一点又怎么样。

  反正不都是免费给他们试吃的。

  马小六没有采取行动,因为他听说,住在新阳城的人,每天可以随意吃这些东西……有一种更便捷的法子,何苦再用另一种。

  那边守在一旁观看巡逻的劳改小队队长苏刚,他原本是秦海珠手底下的一个爪牙,现在已经改过自新,段将军安排他们来监管试吃大会秩序,他们一定严格执行,不放过任何一个小偷小摸之人,

  “你衣袖里藏的是什么?”苏刚逮到了一个偷窃之人。

  “你都吃这么多了,还连吃带拿?”

  苏刚从那人身上搜出来了好几个番薯,还有这人乘乱从人群里偷走的钱袋,“拖走,拉到山上干活去。”

  “谢谢军爷。”丢失钱袋的失主感恩戴德,试吃大会上鱼龙混杂,除了阳城周边村落的村民,还有旧阳城的居民,这些居民要比村民衣裳靓丽许多,有些还带着钱袋,这就不免被有心人盯上。

  苏刚搔搔头:其实我不是军爷,我只是一个劳改犯头头,不过……被人感谢的感觉真好。

  苏刚神色凛然,眼神更加犀利起来,不放过任何一个捣乱之人。

  马小六拍拍胸脯,幸好我还没有开始行动。

  他跟着队伍吃饱喝足后,回了家就策划搬迁来新阳城的事宜,清水村和他有同样想法的人不少,然而实际愿意搬走的就不多了,更多的人不愿意搬离村落,老辈们安土重迁,这是他们祖辈生活的地方,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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