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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後来者 字数:4950 更新:2021-12-25 13:15:16

和宫宴比的。但几位又都是远道而来的贵客,是金家郎君的坐上贵宾,也是我熊家的贵客,所以为表重视,我只能‘凡酒一献,从以一肴’。毕竟再坐各位没有官身,我怕传出去有心之人会加以利用,给各位郎君惹上麻烦,所以去掉了酒,咱们便是吃一道换一道。如此既能显示出各位的身份贵重,又不会让人觉得各位郎君骄傲自大,妄图比拟宫宴。”

  其实是家里没有那么多酒,怕不够在坐这些人分的。可被唐寿这么一解释,立刻就不一样了,使人心里熨帖极了。成了处处为这些小郎君着想了,而小郎君们一想还真在理,他们今个要是在这装逼‘凡酒一献,从以一肴’,被有心的小人告到官家耳里,不就成了和官家比较了吗,家里长辈势必要被重罚。而现在这样一弄,就成了追顺官家脚步,崇拜官家了。

  “妙妙妙!”金锦程拍手赞道。

  其他的小郎君小娘子也满意了,顿时觉得有面子,能和官家媲美,就是身份的象征啊。看着熊夫郎的眼神也变了,只觉得他处处不像一个乡野双儿,是个有见识的。

  本就有了好感,再吃这本就鹅肝酱,顿时就更美味了,连连称赞。便是挑剔如冯小娘子和周小娘子都露出满意的神色,矜持地刀叉并用。要不是觉得吃光太有失身份,便是盘子里的木耳和山野菇都给吞了。

  之后是汤,炖的美味的牛骨山野菇汤。唐寿家里就各种肉不愁,不知道是不是熊壮山天生神力的原因,几日不吃肉,就馋得受不了,浑身都没劲。所以家里地窖里储藏了许多肉,牛猪的都有。羊肉是之前那两只野山羊肉,因羊肉贵,唐寿便一直没吃,打算留着招待这些东京来的自允身份的客人。至于骨头和内脏是唐寿教熊壮山买的,有多少买多少,一是便宜,二是这东西好吃,昱朝人嫌弃没肉,他却能做出美味来。

  这道牛骨山野菇汤上来,小郎君小娘子们根本没问,已经完全信任唐寿了。喝了一口之后,就更不需要问了,浓稠的白色汤汁,比家里的厨娘做的还要美味。幸而每人一小碗,才没灌个水饱。

  第三道是副菜,唐寿简单煎个糖心鸡蛋,然后又杀了只鸡,取鸡胸肉肉裹了面粉,炸成小酥肉,洒点盐和胡椒粉,牙没给这些东京来的小郎君小娘子们香丢了。

  这也就是熊壮山家能有这些东西,村里其他人家不行。早在唐寿没来时,其实熊壮山家日子在玉林镇而言也不算穷的,但也不算富裕,中下吧,但在杏花村就是十分好的了。后院养着羊猪,一共二十头。还有各种禽类,二十多只。这绝对富户,要不原身也不会只呆了一宿,就死皮赖脸的第二日起早拉着人去衙门里户籍文书,非要嫁给熊壮山了。唐寿觉得熊家穷,是以后世眼光看的。

  第四道主菜没什么好说的,就是羊排,取的羊背上的里脊肉煎的,也不大,能有二两。

  第五道是蔬菜,熊家只有秋天储藏的大白菜,唐寿就做了道蒜蓉大白菜,类似于蒜蓉娃娃菜的做法,虽不如蒜蓉娃娃菜正宗,但对于没吃过的东京小郎君小娘子们而言,却是非常正宗了。特别是还少,两口就没了,便觉得更好吃了。

  最后一道是甜品,唐寿做的蛋糕,每人也就两大口的量,这可一直以来只听过没吃过的小郎君小娘子破功了,每人都一点没剩,全部吃干净了。话里话外,竟还想加一叠,被唐寿装着听不懂应付过去。随便吃的,那就不美味了。

  最后就是碗蜂蜜水,其实应该是茶,但这个家里真没有。唐寿记下,打算日后买些放家里待客。

  最后结束的时候,唐寿拿了牙香出来,每人一勺放在嘴里含着,之后喝水漱口,吞进地下的翁中。

  如此这一餐吃的几个东京小郎君小娘子们有种参加宫宴的感觉,仿佛置身的不是乡野农家,而是皇宫。

  这讲究程度,还有热乎乎的炕,太有逼格了。

  金锦程更是满意的连连点头,八个人吃了五十几两银子,金锦程既然觉得不多,眼睛都不眨下,腰挺得直直的,还偷偷感谢唐寿让他倍有面呢。

  唐寿也高兴,毕竟这样的冤大头可遇不可求。高兴,又坑了金锦程一回。

  作者有话要说::是修改后的,之前和宝贝说过,被编辑大大敲了,说人牙子买瘦瘦的梗不能用,不好。所以改成唐寿是魂魄穿,占了原身的身体。原身家长闹灾荒,随父母逃荒,奔向一个十分远的亲戚家。路上没吃的,到了易子而食的地步,原身父母就把在昱朝地位最低下的双儿,也就是原身卖给人牙子。然后原身从人牙子手中逃出,慌不择路跑进杏花村的一条小河边,后有人牙子追赶,前方死路,原身就投河了。而熊壮山此时正在河里脱光光的洗澡,顺手把人救了。原身一路逃亡,身上衣服太破,被水一冲,就更破,露肉了,孤男寡男肉贴肉抱在一起,这是在古代,原身就赖上熊壮山,要他把他买下来,并对他负责。

  熊壮山买下人带回家,原身本来只是打算借助熊壮山从人牙子手中逃出,可住到熊家一看,熊家也太富裕了吧,有猪羊还有禽类,就心动了,不愿意走了。第二日就拉着熊壮山办了户籍文书,成为他法律上的老婆。晚上更是勾引人,坐实了夫妻之实。

  熊壮山请人算日子,好日子半年后才有,两人就等半年后办婚宴,先过着,反正合法。这年代穷。补办喜宴的也有,原身不在乎这个,能吃饱就行。

  但原身就过了七八天好日子,就嫌弃熊壮山了,因熊壮山太粗糙,一个他说点小双的心事就暴躁,跟要打人似得,半点耐心没有。注意,这是伏笔,熊壮山并原身没耐心,特别暴躁。他对唐寿各位就知道了,不仅不暴躁,还……

  就在这时有个大家族小郎君因为意外流落到杏花村,身无分文,但人风流,就把原身给哄住了,原身偷了银子和他私奔了。

  没想到那人是利用原身,投身客栈时,把原身扔下,自己跑了。

  熊壮山找到原身后要休夫,原身就跪地求饶,不肯离婚。熊壮山坚决不同意,原身一着急,病倒了。这一病就死了,唐寿穿过来了。等唐寿养好身体后,熊壮山不提离婚的事了,反而还看着他,怕他逃跑。

  唐寿是不想逃跑的,那会他不了解这里的风俗习惯,再者身上没钱,跑了也是死路一条,就留下了。不过也不敢和熊壮山说不是他夫郎,怕熊壮山把他宰了,看看是哪个孤魂野鬼敢占他夫郎的身,就这么和熊壮山过着,日日装他夫郎,给他牙。唐寿的想法,自己是直男,要麻痹熊壮山神经,赚许多钱,偷走一半,离开熊壮山,找个很远的地方藏着。他不敢立刻逃走是因为没钱,而且身份户籍在熊壮山手藏着,偷不出来。打算找机会偷出来。

  这是我改了无数次的设定,脑袋都要秃了,这几天竟想着怎么改,可以和后文呼应,不会违和,不用该整体大纲,还要合理。真真是绞尽脑汁,我哭,下次写文,一定一定把梗搞清楚了,半路改文,真是太痛苦了,要改的地方太多了。还怕读者读迷糊了,搞不懂哪个才是我们瘦瘦的身世。

  瘦瘦也是悲惨,不配拥有一个身份。哈哈哈哈哈……瘦瘦宝贝,麻麻对不起你,你估计是所有晋江文里身世最不清不楚的主角了,哈哈哈

第四十三章 熊壮山套路深

  “这是什么东西, 好丑!”冯小娘子瞅着唐寿拿出来的棉花做的厚到臃肿的冰戏服并不想穿。讲真, 她只是来勾搭汉子的好伐, 难道不应该打扮的美丽一点,楚楚动人一点。

  然而唐寿不管这些,他绝情地道:“这种棉服是特质的冰戏服, 可以起到减缓冲力, 防止摔伤的作用, 想玩冰戏就必须得穿。”

  听到竟然还有摔伤的危险, 几个士家大族的小郎君们犹豫了。

  金锦程道:“很危险吗?”

  唐寿挑挑眉毛:“打猎还有危险呢。”

  “这倒也是。”金锦程决定先跟着唐寿去看看,听‘冰戏’这个名字很美,应该不会很危险吧。

  除了两位小娘子胆子小, 其他郎君们都将冰戏服套在外面,随着唐寿来到后院。当看到大片大片的冰地时,几个郎君的脸色彻底黑下来了。这让他们玩什么, 在冰上出溜滑, 那是得小心点别摔倒。

  金锦程不由面露尴尬, 人毕竟是他请来的, 要是大老远的就来玩场冰, 回到东京他也就不用出门了,会被戳脊梁骨的唾沫星子淹死。

  唐寿只当没看见他们质疑的目光, 自顾自地套上了冰刀鞋, 然后就踩着两片薄薄的铁片滑上冰场。

  他来到这里还没玩过滑冰呢,之前建好溜冰场后,为防止走漏消息, 他自己也没敢尝试。现在一踩在冰上,全身那股兴奋劲,跃跃欲试感顿时回来了。

  简易的溜冰鞋毕竟还是和现代的有差别,唐寿一开始也掌握不好平衡,狠狠地摔个惨不忍睹。

  孟悠几乎不忍直视,捂着嘴巴小声道:“锦程,你就请我们玩这个,在冰上摔跤。”

  似乎就专门为了等着打孟悠的脸,他话音刚落,就见唐寿如只小鸟般轻盈地飞了出去,他腰部弓着,似乎是为了配合脚上的力道左一下,右一下地滑了起来。快到边界处潇洒的一个回旋转身,仿佛风都在为他起舞,实在洒脱。

  帅,太帅了!

  溜冰是唐寿为了勾搭妹子特意学的,学的时候都是怎么耍帅怎么来的。别说现在给这几个‘没见识’的小郎君们看痴了,就是后世眼光挑剔的妹子们都封给他个溜冰王子的称号。

  当唐寿溜一圈回来在几个小郎君们跟前站定,立刻爆发出热烈的掌声。就连那个一直瞧不起人的冯小娘子看着唐寿的目光都开始闪闪发光。

  孟悠是第一个换上冰刀鞋的,他迫不及待地就要冲上去,半途被唐寿拦了下来。

  “孟郎君,你穿这个双刃的吧,这个适合初学者。”

  孟悠坚定的摇头,“不用,我看你穿的就是这个单刃的,我就穿这个。”

  几个东京的小郎君们不知天高地厚,并不听劝看唐寿穿单刃冰鞋耍帅挺酷,就都跟着穿。只有金锦程这个‘老人’,坚定地认为跟着唐寿走不会吃亏,换上了双刃鞋。

  结果一到冰上,‘吧唧’,‘吧唧’一个比一个摔得惨,根本不给他们站起来的机会。

  这些小郎君们不信邪,唐寿这个乡野村双都能滑得这么好,他们怎么可能滑不好。顿时一个个憋着一股劲,摔到了起来,摔倒了起来,十分不服输。

  唐寿看他们一个个摔的差不了,这才叫熊壮山把之前做的滑冰杆拿出来,这东西就是跟打磨圆润的棍子,下面装了削尖的铁头,可以扎在冰上,起了支撑或者辅助的作用。

  唐寿撑着两根滑冰杆在冰场上轻松的滑了一圈后,那些个东京的小郎君们坐在地上充满怨念地瞪着他。

  “有这好东西,你怎么不早拿出来?”

  唐寿耸耸肩膀,随意道:“早拿出来你们会用。”

  还真不会,不经过这番打磨还真以为自己很行。这些小郎君们撑着滑冰杆终于能在冰上站起来,并且走几步了。

  没一会儿,孟悠兴奋地大喊道:“你们看没看到,我刚才滑起来了,滑出那么远。”

  唐寿看着也就熊壮山两个大步的距离,默默无语。

  在外场站着的冯、李两位小娘子却非常给面子的大叫起来,“好棒,孟郎君好厉害!”

  虽然这两位小娘子平时不讨喜,但毕竟是异姓,雄姓在异姓面前天生就喜欢出风头,展示自己,这与喜欢不喜欢无关,是种吸引异姓的本能。

  金锦程顿时嫉妒了,酸溜溜道:“有什么好厉害的,有熊夫郎滑的漂亮吗?”

  孟悠不服气道:“最起码我滑起来了,你还住着拐棍吧。金家二郎君这是还没学会走路,还在爬呢。”

  “哈哈哈哈哈……”

  看他们玩的‘开心’,唐寿就不管他们了,对熊壮山道:“之前我特意叫人给你做了大号的溜冰鞋你穿上,咱们也上去玩。”

  熊壮山虽然是个二十八岁的人,可姓子里却并没有二十几岁人应有的爱玩的姓子。这个可能与他过早就上了战场有关,将一个好好青年人搞得既沉闷又无趣,如同经历人世沧桑的老人。

  唐寿知道他不爱这些玩闹的,可还是拉着他,想让他感受下这个年纪应该有的活泼。

  既然唐寿说了,熊壮山就穿上了冰鞋,手里学着人家撑着滑冰杆慢慢滑着玩。

  唐寿一开始还教他几下,后来自己兴致上来就滑走了。唐寿在冰上如燕子般轻快,仿佛在展翅飞翔,越来越快。熊壮山盯着他轻快到似要展翅高飞的身形,总觉得就快要抓不住他,他十分不喜欢这种仿若唐寿随时会飞走的感觉,猛地瞳孔紧缩了下。下意识地伸手去抓他,可这不是平地,是在冰上,熊壮山甚至没来得急迈开步子就摔了一个大前爬。

  恰巧此时唐寿滑过来,在熊壮山趴着的地方绕着他转了两圈,哈哈大笑起来,心里有种幸灾乐祸的快感。

  “二郎,你平时不是挺能嘛,还拿你那把大砍刀吓我,怕我跑,现在你倒是来抓我啊。”原来熊壮山当初腿伤那会,怕唐寿逃跑,用那把大砍刀宰了两只羊吓他,他竟然一直在心里记到现在,这会拿出来报复了。

  唐寿做个鬼脸,在熊壮山身边转了两个圈,每次到熊壮山刚好能够到的范围就打着旋远去了。“哈哈哈哈,来呀,来抓我啊。”

  熊壮山漆黑的眼睛里似乎有墨在晕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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