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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蜀七 字数:4899 更新:2021-12-25 12:55:15

去对哈刺章说:“放弃,我们是蒙古人,你这辈子只能混吃等死。”

  他不忍心对哈刺章说这话。

  与其清醒的活着,有时候还不如糊涂一点,这样还能快活一些。

  哈刺章近来与楚麟走得极近,两人年纪相仿,又都在一处,哈刺章最先也生了楚麟的气,他虽然知道两人立场不同,楚麟也是身不由己,但被人欺骗的滋味可不怎么好,尤其是他自己一片真心,楚麟的真心却打了折扣。

  还是楚麟几次三番上门,做出一堆保证,两人才重新和好如初。

  如今哈刺章就跟着楚麟一起做事,楚麟做的事很杂,哪边需要人哪边就找他——重要的事不敢叫他去干,楚麟实在不是做事的材料,但小事情还是可以的。

  比如接待朝廷的使臣。

  朝廷如今每隔几个月就会派人来找林渊,主要是招安和示好。

  ——

  哈刺章吃完早饭,与脱脱分别,两人各有事要去做,脱脱看着儿子的背影,无声的叹了口气。

  在哈刺章眼中,可能已经没有皇帝了?

  就算有,也不再是大都里的那位了。

  哈刺章身材高大,身姿矫健,他年纪轻轻,行动如风,像一匹尚且年幼,却已经拥有立身之本的猎豹,再加上他长相与汉人有明显不同,无论走到哪儿都有不少人看着他。

  “楚兄!”哈刺章提着衣摆,跑向正在街头上与人闲谈的楚麟身旁。

  楚麟看他到了,忙冲摊主说:“我是真有事呢!只得先走了,对不住了!”

  说完这话,楚麟拉住哈刺章的袖子,就跟屁股后头有鬼追一样的跑了。

  哈刺章不明所以,等二人停下以后,哈刺章才问:“你跑什么?我看那大叔也不像是个脾气不好的,你做甚事得罪他了?”

  楚麟脸一红,他生的太好,绯红窜上脸颊,更衬得他唇红齿白,双眼如同含着一汪清泉,他就这么看人一眼,都能让人魂牵梦绕。

  哈刺章咽了口唾沫,移开视线说:“我们这是要去哪儿?你今日干什么去?”

  楚麟这才苦哈哈地说:“招待使者,上月才打发走一个,这个月又来,哎,总陪他们吃吃喝喝,我爹说我看着都胖了。”

  哈刺章认真道:“没胖。”

  楚麟朝哈刺章笑,哈刺章不知为什么打了个哆嗦,他的脸也有些红了,只是皮肤黑,轻易看不出来。

  两人沿着路超前走,哈刺章几次三番想说话,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偷偷去看楚麟的侧脸,楚麟生得太好了,无论怎么看,从哪里看,他都是美的,如果说以前楚麟的美只存在于外表,那现在楚麟的美就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

  洗去了自卑和迷茫以后,楚麟就像被拂去尘土的宝珠。

  哈刺章忽然问:“你爹娘还没给你说亲?”

  这话一出口,两人都是一愣,楚麟摇头说:“我不成亲。”

  他如今已经比哥哥还要体面了,出门在外,别人都叫他一声楚大人,即便他没有确切的官职,但都知道南菩萨喜欢他,愿意用他。

  如今他说亲,说的也一定是比嫂嫂家更好的家室。

  到时候大哥该怎么自处呢?

  一旦他成了家,他就要去面对更复杂的局面,难道真跟大哥抢夺下一任族长的位子吗?

  他是一定会赢的,而大哥要怎么办?

  那还不如不成亲,反正他对于女色也没有太多的追求。

  哈刺章觉得自己的嗓子眼里都冒着热气,他觉得脸更热了,明明走在路上,来往的都是人,可他一听楚麟说不成亲这样的话,心都热了,一时冲动,说话不过脑子:“我也不成亲。”

  楚麟奇怪的看了眼哈刺章,哈刺章正看着他。

  楚麟像是被什么吓住了般连忙收回目光,说道:“快些走,免得叫使者久候,虽然是朝廷的人,但礼数是要够的,不好落人话柄。”

  他一面这么说,一面加快了步伐走过去。

  哈刺章不明所以,却也跟着楚麟一并快走过去,路上哈刺章又想同楚麟说话,每每开口,都被楚麟拿话头岔开了。

  与哈刺章相比,脱脱就不同了,他坐在马车上,马车的目的地就在安置那户蒙古人的房屋。

  这户人家当家的名叫布和,脸大黝黑,手脚宽大,身材健硕,肩膀宽得有些夸张,脑袋就显得小了。

  布和娶的是个汉人妻子,妻子生了三儿三女,大儿子和大女儿都已经成了家。

  按照布和所说——早在几百年前,他家应该是脱脱他们家族的家仆,总之扯了一个圈子,硬生生要跟脱脱扯上些关系。

  脱脱被请在上座,他也不推辞,他坐下了,别人才能就坐。

  “你们是从哪里来的?”脱脱也奇怪,大部分蒙古人看到情况不对,基本都拖家带口去了大都,怎么会跑到平江来?

  布和的妻子倒了两杯n_ai子来,脱脱喝了一口,忽然叹了口气。

  他已经很久没尝过这样的味道了。

  布和:“从中庆那边过来的。”

  他揉了揉自己的膝盖,冲脱脱笑道:“路上听人说您在这儿,我们就过来了。”

  实在是不能继续赶路了。

  这么多人,还有财物,虽说没把牛羊带上,但除了活物以外,能带的都没放过。

  带着这么多东西,自然赶不了远路。

  脱脱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了。

  他以为他们会有什么别的打算和考量,但人家很淳朴的告诉他:“没别的,就是舍不得钱。”

  脱脱只能宽慰道:“既到了这儿,就安心过日子。”

  布和还是有自己担心的地方,他有些忧虑道:“都是汉人呢!”

  汉人和他们的关系早几年还是不错的,随着世态越发糟糕,他们的关系也就越发糟糕,汉人觉得蒙古人会害他们,蒙古人也觉得汉人会害他们。

  脱脱问他:“那你可有什么法子?”

  布和掰着手指数:“我只有两个女儿待嫁,两个儿子未娶。”

  他说:“我这就找媒婆去!”

  这是布和的智慧。

  姻亲是打进一个新环境的最好办法,他很快就找好了女婿,女婿是不缺的,遍地都是嗷嗷叫着想娶媳妇的年轻男人。

  不过布和就给剩下的两个儿子找不到媳妇——于是他又干了一件叫人大跌眼镜的事,他在问过脱脱以后,把自己的两个儿子塞进了两户寡妇家。

  两个寡妇都不是新寡了,守了至少有十年,世道还没乱就开始守,也没有子女,因为是寡妇,父母兄弟也不能时时走动,一年到头把自己关在院子里,有时候周围的邻居都不记得里头的人上回出来是什么时候了。

  在所有人都还在看热闹的时候,布和就已经站稳脚跟了。

  两个姑娘嫁给了本地的大户——这个大户指的是族中人多。

  两个儿子娶了寡妇,寡妇的娘家也与他们走动起来。

  布和还在城外靠山的地方租了地,买了牛和羊,很快跟周围的住户熟悉起来,买来的母羊和母牛刚下完崽,正是有奶的时候,布和就一桶一桶的卖。

  有了住所,有了“亲朋”,有了活干,他们的心也就定了。

  ——

  林渊看着下人们送上来的奶制品,鼻尖有一股挥之不去的腥臊味,未经处理的生奶都有一股味。

  林渊冲下人说道:“你去问问布和,他家会不会做奶豆腐。”

  如果能做出来,行军的时候士兵们又能多一样补充能量的方便食物。

  这些个琐碎的事下头的人也不会报给他,真报给他了,他能被烦死,但不报给他,他又要一直想着。

  林渊叹了口气,觉得自己是天生的劳碌命。

第98章 098

  军营里的火光还没有熄灭, 士兵们围在篝火前聊天,他们穿着新发的棉衣——都是一个色, 大小也差不多, 用腰带稍微紧一紧, 瘦些的也能穿, 他们手里捧着水杯, 里头倒着热水, 还有不少脱了鞋子在火边烤脚。

  当兵的无令不能出军营,别说他们, 就是上头的百夫长, 千夫长, 偷偷跑出去也是要砍头的,管得严, 执行军法的人谁的面子都不给, 也因为这个,军营周边的老百姓倒不用过得那么提心吊胆。

  当兵的在军营里待上一个月, 才能出去走动两天, 就这两天时间还得把行程报告清楚。

  但军营里倒也有不少娱乐活动——比如林渊叫人弄了篮球和蹴鞠,还有些简单的健身器材,类似于公园健身场所里的器材, 训练结束以后,当兵的也能给自己找点事干。

  赵老四捧着水杯,从脚下熄灭的火堆余烬里扒拉出一个红薯,吹了两口就剥了皮开吃。

  旁边的人笑他:“你还藏了一个, 急什么?又不是明天就没得吃,明天有肉汤喝呢,不比单吃这个好?”

  赵老四三两口吃完一个红薯,并没觉得太饱,他是逃难来的,媳妇孩子都死在了路上,他无处可去,在高邮又没有亲戚,明知当兵就是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他也还是咬牙投了军。

  “这么好的东西,明日还有?”赵老四舔了舔自己的牙,还想从牙上舔点红薯下来。

  同袍笑他:“这是什么好东西?现如今外头种它种得最多。”

  “这玩意长得快,长得多。”同袍以前也是种地的,提起这个也来了精神,凑过去与赵老四详谈起来,“一天一个样!”

  “就那么一点,能收这么多。”

  同袍皮肤黝黑,笑起来连牙豁子都露了出来。

  赵老四说:“我更喜欢吃红薯。”

  身边的人都说:“我也喜欢吃红薯,土豆没红薯甜,也没那么香。”

  “那红薯和土豆,只有咱们这儿能种吗?”赵老四小声问。

  同袍:“这两样东西不怎么挑地,哪怕是下等地也能种,收的也比别的多。”

  赵老四瞪大了眼睛:“那……那我逃过来的时候,一路也没看着有人种啊。”

  随着林渊这边红薯土豆产量的激增,一直居高不下的粮价缓缓回落,但林渊一直托着红薯和土豆的价格,他要让人们觉得种这两样有的挣,人们都是逐利的,或许饿肚子的时候觉得种红薯和土豆是好事,但肚子的问题解决了,当然就想挣得多一点。

  现在他手里除了几个大城能做到收支平衡,自产自销以外,别的小城还得靠他给粮食。

  红薯和土豆也就没有流出去,毕竟自家人还吃不够。

  也不是没人不想要种子,各方势力来打听的并不少。

  粮草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是重中之重,当兵的要有饭吃才会听话,也要有饭吃才有力气上战场。

  但距离上次林渊砍头立威还没过去三年,商人们蠢蠢欲动,却没几个真敢上手的,都盯着别人,想看看别人时候动。

  有时候暴力威慑确实能带来相对长久的安稳。

  “三日后要抽些人去镇子上,这回怎么抽?”

  当兵的还在闲谈,赵老四是新来的,听不懂,他茫然的看着同袍。

  同袍解释道:“就是带着吃的和穿的,给那些穷山僻壤里的人送过去。”

  赵老四吓了一跳:“管他们干啥,那不是……”不是吃饱了撑了吗?

  同袍:“你知不知道自己是谁的兵?”

  赵老四疑惑道:“将军的兵?”

  同袍们发出哄笑:“是南菩萨的兵!你竟连这个都不知道?咱们那南菩萨有颗天生的菩萨心肠,见不得人受苦,这才叫咱们去救那些受苦的人。”

  赵老四更疑惑了。

  这些当兵的竟然也真心爱戴那个南菩萨?

  世上的道理,不都是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吗?

  赵老四也见过好人,大多都没什么好下场,反倒是自私自利,刻薄残暴的人过得更好。

  “没有南菩萨,我早就死了。”同袍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我当时又瘦又瘸,进了军营多亏了同袍们照顾我,这才养了回来,就我以前那样,谁会浪费粮食来管我?”

  众人吵吵闹闹,不知谁先起了话头,说着说着就说到了以前,好好的闲谈时光迅速转变成了忆苦大会。

  翌日清晨点兵的时候,赵老四也在下次去镇子的人选中。

  同班的战友在训练结束后都向赵老四表达了羡慕之情。

  “难得出去一次,不要愁眉苦脸的,虽然路上苦了一点,但挺有趣的。”

  赵老四奇怪:“有趣?”

  同袍勾肩搭背地说:“比闷在军营里好啊,还能比赛打猎,猎的猎物都归自己,没猎物就啃干粮,白天赶路,晚上一闭眼就能睡着,累是累,但难得能累的那么快活。”

  赵老四却说:“我不想出去,我就想待在军营里。”

  军营多好啊,有厚实保暖的衣裳,一年至少有两套,每天都能吃饱,就算没有肉,红薯和土豆是可以敞开肚皮吃的,一人有一张床,虽然很小,但躺下一个大男人没什么难度,翻身也不算难,他在家的时候都没有一个人睡过一张床。

  他害怕这次出去了,如果走到半路被丢下了怎么办?如果走丢了怎么办?他不认识路,说不定就在路上饿死了。

  赵老四睡不着,他害怕半夜被拖走,他哪儿都不愿意去。

  到了列队集合的时候,清点人数的士官才发现少了人,军营里军纪森严,迟到早退这种事是绝没有的,而且实行的还是小班连坐制,轻易不会有人有胆量犯错。

  “赵老四?这是哪个班的?班长呢?!叫班长过来!”

  班长也很无语:“昨天睡前倒是听他说过他不想去,但我也没想到他真有胆子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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