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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眸已半夏 字数:4865 更新:2021-12-25 13:59:13

都是完好的!

  而且大小均匀,全都是上品!

  周贵不敢怠慢,赶紧站直了,给黎锦弯腰,说:“先生稍等,我去叫我师父。”

  黎锦颔首:“多谢你。”

  不一会儿,有人撩开分割大堂和内院的门帘,大步走进来。

  看到桌子上摆放的整整齐齐的药材,说道:“真的有五味子!”

  那人检查完了药材,才看像黎锦。

  不禁内心感慨,好一个俊俏的少年郎。

  “这些草药都是阁下采的?”

  黎锦点头称是。

  “全部出售?”

  “对。”

  那年纪约四十岁的男人思考一下,说:“在下姓吴,是杏林堂的大夫,这些草药,我全都收下了。

  按照市价,一共是三百文。但你这些草药不管是品貌还是形状,都处理的很好,我给你多加十文。”

  所以一共就是三百一十文。

  黎锦收了钱,道了谢,准备走。

  那边吴大夫出生拦住了他:“黎先生,你以后可会经常采药?如果都是这样的品貌,我每次都可以给你多加十文。”

  黎锦站定,跟吴大夫讨论了一下以后提供药材的频率和数量。

  两人一拍即合,约定每月上中下旬的第一天为杏林堂提供草药。

  这次还是因为时间紧张,所以采摘的有点少,下次黎锦决定多准备一点。

  出了杏林堂,黎锦钱袋里已经从空空如也,变成了三百一十文。

  他不禁感慨,无论在那个时候,知识才是赚钱路子最正,也是最快的啊。

第12章

  黎锦是早上不到六点爬起来吃了碗清汤寡水的面条。

  现在估摸着有九点过,他这身体毕竟只是个十八岁左右的青年,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这会儿已经觉得肚子里空空如也。

  倒是可以买两个包子吃。

  黎锦沿着杏林堂这条街走到头,再往右拐,走不到三分钟,就是这镇子的主街。

  镇子这边地势较低,地面却极为平整,建房容易,周围又连着七八个小村子。故此,这主街上,无论何时都热闹的紧。

  主街路口就是一家包子店,成年人拳头大的包子,皮儿白且松软,热气腾腾,看得人食欲大增。

  老板娘瞧黎锦面善,总感觉在哪儿见过,但又想不起来。

  但这并不妨碍她打招呼卖包子:“少年郎,可要吃包子?”

  黎锦如今囊中并不羞涩,开口问道:“老板娘,包子怎么卖?”

  老板娘爽利的开口。

  “素馅儿的一文钱两个,肉的一文一个。”

  她想,这么俊俏的少年郎,自己要是见到过,肯定忘不了。

  毕竟她家的哥儿今年都十四了,明年年一过就该说亲嫁人了,她这个当娘的这一阵子就在给孩子物色相公呢。

  黎锦说:“那就来两个素馅。”

  老板娘笑道:“少年郎不尝尝我们家的肉包?藕丁拌肉馅儿,镇子上的人都夸。”

  黎锦顿了顿,说:“先买素的。”

  说完,他拿出一个铜板,递给老板娘。

  老板娘给他装了包子,随后摇了摇头,少年人俊俏是俊俏,但穷啊。

  虽说她家孩子是个哥儿,但也希望孩子嫁的好一点,至少衣食无忧才行。

  光看脸长得好有什么用?俊俏又不能当饭吃。

  黎锦把主街逛了一遍,两个素馅儿包子也被他吞进肚子里。

  不得不夸赞,古代的面粉里没有漂白粉蓬松剂这种东西,包子皮儿都是纯手工擀出来的,再用竹蒸屉一蒸,馅儿里的汤汁融进皮儿里些许,配合着豆腐、白菜、粉条的素馅儿包子别提多好吃了。

  吃完包子,黎锦先进了距离自己最近的一家杂货铺。

  这里门口摆着盐、干辣椒、花椒、香叶等等调味品。

  老板本来在打盹,看到有人进来,只是把耷拉下去的眼皮抬起来一点。

  黎锦直接问道:“老板,我看到门口写这里卖菜籽,请问有什么品种?”

  老板从铺子最深处的柜子里掏出来一堆纸包。

  “我这里菜籽齐全,凡是街道上能买到的应季菜,这里基本上都有。

  黄瓜、冬瓜、葱、白菜、萝卜、蒜苗……等农忙时侯过了,茄子苗也就有了,要买可以过来。”

  黎锦拿起一包菜籽,拆开包裹的纸,黏在手里看了看,没有被虫蛀。

  那老板说:“我这里的菜籽你尽管挑,绝对不卖陈年的,回去后要是地里不长菜,你尽管来找我退钱。”

  黎锦想,虽然女干商多,但这种有门面的店还是得注意口碑,要不然迟早开不下去。

  黎锦问道:“价钱如何?”

  “那看你要几种,现在田里还在农忙,菜籽买的人少,我就给你算便宜点。一包四文,两包七文,四包十三文。”

  最后黎锦挑了蒜苗、萝卜、白菜和黄瓜,这几种菜打理起来不难,而且熟得快。

  种到地里之后,要不了多久,家里就可以吃上自己种的蔬菜了。

  黎锦付钱的时候,想起少年昨晚喝到甜汤之后脸上的笑容,他问道:“有糖吗?”

  “有有有,饴糖、蜜糖我这儿都有,还有果脯点心。”

  黎锦想,饴糖就是麦芽糖,昨儿给少年碗里放的就是这种糖。

  “少年郎,你这糖是给谁买?一包糖抵你六包菜籽,你可以回去跟父母商量一下。”

  黎锦说:“不用,一包饴糖,一包蜜糖,我都要。”

  老板给了他两小袋的糖,看他买的多,还给他送了更小的一袋果脯。

  十三文的菜籽和四十文的糖,一共花去了五十三文。

  黎锦把东西放在竹篓里之后,又去肉铺割了一斤猪肉,一斤猪蹄。至于牛羊肉,肉铺很少卖,要买的话得提前预定。

  这一共又是二十七文钱。

  最后,黎锦去街口老板娘那里买了两个热腾腾的肉包子。

  老板娘认出他来,说道:“我就说小伙子得尝尝肉包,绝对童叟无欺。”

  黎锦微微颔首,不过包子他可没装进背篓里,而是托在手上。

  现在天气热,这么托着,等到他回家,包子也冷不了。

  黎锦回去的时候,已经十一点过了。期间少年忍不住,扶着墙下床,把门打开一个小缝,这样他坐在床上的时候,眼睛正好瞅着屋外,黎锦回来他也能第一时间知道。

  秦慕文做完这一切,脸有些烧。

  他……其实没想其他的,就是在屋内听着外面的人来来往往,心里会一个劲儿的泛起期待,随后期望落空,失望裹挟着心脏,感觉心里面空落落的。

  不过等孩子醒来,他就没时间看着门外了,得一手托着孩子,一手给他喂米糊。

  黎锦回来,把买好的东西都放在厨房,推门进来的时候,秦慕文这才恍然察觉。

  “阿锦,你回来了。”

  “嗯。”

  黎锦手里拿着包子,还热乎着,一路上他都走得很快,一般人走两个半小时的路,被他走了两个小时不到。

  当然,这还是因为黎锦这身子骨不行,他走得累了还得停下来歇歇。

  如果不歇息的话,他可以就跟李柱子的牛车一样快了。

  黎锦把包子放下,从秦慕文怀里接过孩子,问道:“他早上乖不乖,有没有闹你?”

  秦慕文说起孩子,脸上就带了笑容,眼中有着与他这个年纪男孩子不相符的温暖与柔和。

  “没有闹我,孩子很乖,一直在睡觉,就在你回来那会儿才刚醒来。”

  秦慕文虽然这才第二次给孩子喂饭,但已经琢磨出小孩子吃饭的规律。

  一勺接着一勺,速度均匀,正好在孩子吃完第一勺的时候给他喂第二勺,连吐出来的机会都不给孩子。

  孩子吃完,有了精神,黎锦昨晚抱着他喂米糊,他还记得黎锦身上的味道。

  这会儿也不排斥黎锦,双手张开像是抱着黎锦的脖子。黎锦跟孩子贴的近,孩子刚刚还喝米糊的嘴巴在他脸上乱蹭。

  黎锦并没有恼火,而是极其自然的把他抱着,站起来,在屋里来来回回的走着。

  孩子还是第一回 被抱得这么高,更兴奋了,咧开嘴开心的乐呵着。

  孩子背对着秦慕文,黎锦说:“桌上有肉包子,快吃掉,别等冷了。”

  小孩子占有欲极强,如果看到阿爹吃东西不分给他,指不定就要开始哭。

  所以要让他背对着吃包子的秦慕文。

  秦慕文愣了一下,看着桌上的油纸包,心里酸酸涩涩,百转千回。

  镇上的包子他是知道的,一文钱一个肉包子……

  他以前去镇上送自己缝好的手帕或者荷包,换来十文、或者十五文钱。

  每每路过街口,都会闻到肉包的香味。

  但他一次都没吃过。

  曾经有段时间,秦慕文的梦想就是吃一口肉包。

  但一文钱一个的肉包对他来说还是太奢侈了,他赚到的钱还得补贴家用,还得给黎锦买酒……

  哪有钱吃肉包啊。

  秦慕文觉得当年把吃肉包当作梦想的自己已经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来,在也没空想这件事。

  却不料,时间流转,世事兜兜转转,他的夫君,给他捧回来两个热腾腾的肉包。

  秦慕文忍住眼泪,不敢去看黎锦。

  他小口小口的吃完一个包子,另外一个确是怎么都不肯吃了,非要留给黎锦。

  就算黎锦说他吃过了,秦慕文还是少见的倔强,说:“我吃一个就够了。”

  于是孩子回到秦慕文怀里,黎锦几口解决掉包子。

  他说:“咱们给孩子取个小名吧。”

  早上跟李柱子在牛车上聊了七七八八,李柱子说孩子在满月之前不能取大名,要不然魂儿就被勾走了。

  得先取一个贱名儿压着。

  这是村里的习惯,秦慕文也第一回 生孩子,不知道这风俗。

  黎锦说:“贱名儿……我还真的没什么经验。”

  秦慕文心骤然提到嗓子眼儿,生怕黎锦说出什么‘狗剩’‘二狗子’之类的名字。

  黎锦思考了一下:“他刚刚抱人的样子很像小豹子,不如叫他豹子,怎么样?”

  秦慕文:“………………”心如死灰。

  一个哥儿,以后要嫁人的,你怎么能给孩子取豹子这种名字!

  别人一听就感觉跟母老虎一样,凶巴巴的。

  黎锦说:“你有什么想法?”

  秦慕文抬眸看了看黎锦,那张小脸显地愈发可怜巴巴,他摇摇头,说:“我觉得……不错。”

  虽然黎锦如今比以前好多了,但他对这个人还是畏惧。

  黎锦也不知道想了什么,说:“豹子这个词太有攻击姓,咱们家是个哥儿,那就叫包子,怎么样?”

  秦慕文这下也觉得这名字不错,再联系到刚刚吃的肉包,登时觉得自家孩子简直无比可爱了。

  黎锦看到他笑了,直接把这个小名敲定下来。

  他正准备去把饴糖、蜜糖和蜜饯拿过来给少年当零嘴,倏然发现少年装针线的那个篓子里,多了不少东西。

  秦慕文见黎锦突然蹲下去,突然莫名的心虚。

  早上黎锦出门之前就说让他好好休息来着……可他还是偷偷摸摸接了一些缝缝补补的活儿。

  黎锦、他、不会生气了吧?

第13章

  秦慕文抱着孩子,不敢去看黎锦的脸色。

  虽说他接这些缝缝补补的活儿是为了补贴家用,出发点是好的,但也跟黎锦叮嘱的让自己好好休息相违背。

  这要是放在泼辣一点的夫郎身上,肯定不仅不心虚,还敢大声嚷嚷‘我这也是为咱家好’。

  但秦慕文自小出身尚书之家,爹爹是尚书老爷,后院的主母、姨娘们没人敢这么对尚书大人说话。

  再加上他阿爹就是哥儿,平时姓格温顺。

  家庭环境对一个人的影响还是非常巨大的,所以,秦慕文也被教育的十分乖巧,基本上不会忤逆夫君的话。

  这次接这些活儿也是因为跟他关系比较好的哥儿们过来看望他,顺道给他送下了这些东西。

  “最近镇子上新搬来了一位老爷,要给家里的丫鬟们小厮们统一着装,这不是让咱们多缝几个钱袋子、手帕么?

  价格比以前都高!阿文,我就做主给你接了活。”

  秦慕文想,自己在床上一直躺着不做事,心里就会很过意不去。

  还不如趁这时间多缝缝东西,赚来的钱好买点柔软的布料,给孩子做衣服。

  于是秦慕文对这些人道谢,收下了这堆东西。

  哥儿们好不容易抽空出来,都想见见秦慕文的孩子。

  “阿文,还好那天你挺过来了。”

  “是男孩吗?”

  “快抱出来看看。”

  秦慕文不好意思的说:“不是男孩,也是哥儿。”

  他把孩子抱起来,其他人都看到孩子眉心一颗小小的红艳艳的痣。

  当下,气氛有点凝滞,所有人都心生怜悯。

  “哥儿……天呐,阿文你怎么这么命苦!”

  “不过也幸好,黎锦娶不起其他人,下一胎你生个男娃娃。”

  秦慕文原本也很担心黎锦嫌弃孩子的姓别。

  但从昨晚到今早,黎锦对孩子一直都十分的温柔,他已经十分浅眠了,却没想到一觉醒来,孩子在黎锦怀里吃米糊……

  看样子黎锦给孩子一晚上喂了不止一次。

  虽然黎锦没说自己喜欢孩子,但从他的行为中,秦慕文已经感觉到,黎锦是十分在乎孩子的。

  秦慕文作梦都没想到,在孩子是哥儿的情况下,黎锦会对孩子这么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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