脉中,也只有天赋最好的能够使出。”
林疏“嗯”了一声。
“若是最好最好的血脉,便和我们山庄的先祖一模一样,血中带有金色,叫做‘凤凰血’。重熙姑姑说,我们大小姐就是‘凤凰血’。然而,天妒英才,有凤凰血之人,天生便与离火之气相合,离火气息在经脉中自动积聚,过浓之时便反噬主人,有此血之人,大多幼年夭折。”
林疏默默想,原来是遗传病。
“姑姑说,大小姐五岁时便犯过这样的病,昏迷一百日不醒,山庄请来天下神医,皆无计可施。”凌宝尘略不好意思道,“只是我们几人那时候要么太小,要么还没有进山庄,都不知道此事,只是从姑姑处听来了只言片语——最后,一位白衣的仙君飘然来到山庄中,以独家的法门治好了大小姐——我们只知道这些了。”
林疏便明白了。
自己的灵力与大小姐的灵力能够完全抵消,并不是巧合,世上的功法千千万万,灵力也有千千万万种,并不是可以轻易抵消的。
那位仙君约莫就是自己这具身体的师父,桃源君。
桃源君出身剑阁,自己也出身剑阁,灵力一脉相承,故而都能治好大小姐的灵力失控。
大小姐是凤凰山庄上上下下的心头肉,桃源君救了大小姐,于凤凰山庄便有莫大的恩情。
但大小姐这病又会复发,而桃源君恰好有一个徒弟。
桃源君和山庄便结为亲家。
这样一来,大小姐的病可以解决,徒弟日后的生活亦是无忧。
他正想着,忽听凌宝尘唤了一声:“林疏?”
林疏:“嗯?”
“你......”凌宝尘迟疑道:“你脸色不对......没事吧?”
“没事。”林疏道。
他缓缓散去身上灵力。
剑阁地处极北孤寒之地,内功心法冷如霜雪,有时会影响人的姓情。
凌宝尘问:“那大小姐的情况,与我们说的,可是相同?”
林疏:“是。”
凌宝清奇道:“小林疏,你居然可以治好么?”
林疏点点头。
几个女孩子俱是松了一口气:“那便太好了。”
凌宝镜更是道:“大小姐原先就曾说林疏并不简单,果然如此!”
凌宝尘道:“真好。”
此时,夜已深了,林疏道:“你们回去睡吧,我看着。”
这一间房里,装下这么多人实在不易。
姑娘们又确认了一下大小姐此时已经无碍,这才与越家兄妹一同离去。
她们走到门口,林疏忽然想到了什么,道:“凌霄也会这样么?”
他现在有点怀疑一件事情。
“你是说大公子?这我们却不知道了,大公子不在山庄住,又不爱回家,几年也见不了他一面。”凌宝镜道。
凌宝尘想了想,又道:“不过,大公子既然能够领悟‘涅槃生息’功法,血脉一定不会弱——还真的有可能也是凤凰血。”
林疏“嗯”了一声。
房间里又留下林疏和凌凤箫两个人。
男女有别,封建社会更是如此,他自然不能坐大小姐的床,因此传功是半跪在床前完成的。
但大小姐的房间里,地面上铺着华贵的厚绒毯,与床上也没有什么区别。
他右手被大小姐牵着,不好动,便把左臂横在床沿上,将脑袋埋在臂弯,闭上眼,深呼吸了几口。
剑阁的功法大抵都是这样,那天看到的云岚,姓格也十分清冷淡漠。
过了一会儿,运转功法带来的影响彻底散去,他才终于恢复到正常的状态。
猫在旁边轻轻“喵”了一声。
林疏抬头看它,道:“我没事。”
猫歪了歪头,从桌上跳到床上,蹭了他几下。
林疏觉得它非常可爱,笑了一下。
猫又跑到大小姐身边,团起来,似乎打算睡觉。
林疏看着呼吸均匀,仿佛睡美人的大小姐,想起了正事来:“......”
所以,桃源君,就是这样,把小傻子卖给了凤凰山庄,卖给了大小姐?
于是,他就有了富婆,被包养之余,只需要给表哥和大小姐治一治病。
那桃源君又去了哪里呢?
而想到表哥,林疏又疑惑起来。
他仔仔细细打量大小姐的轮廓,确实能看出大小姐与表哥长得非常相似。
两个人的经脉也相似,灵力更相似,这没什么,毕竟是一家人。
但是,在他要抽手的时候,那个无意识地抓住的动作,实在是过于熟悉了。
林疏感觉这件事情有点不对。
他又想到了幻荡山上发生的那些事情。
假如整件事情都是南北双方的斗智斗勇的话——
为了引蛇出洞,诱女干细露出马脚,大小姐不能出现在幻荡山上,否则女干细畏惧大小姐的实力,就不会出手。
但是,又需要一个能够镇得住场子的人在山上,以防出事——就有了表哥在。
那......有没有可能,大小姐为了保证万无一失,易容成了表哥?毕竟大小姐有无数幻容丹,还能用“玄绝化骨功”自由变化骨头的形态。
万一真的是这样,那简直太可怕,大小姐演技又过于逼真,竟没有任何人看出不妥。
尤其是最后告别的时候还郑重其事地送了簪子,像真的一样。
他觉得这个猜测不大可能,可又觉得有点道理。
作者有话要说: 疏目寸光:形容林疏总是蒙在鼓里,猜不透真相的样子。
韶安勿躁:看到宝宝那么呆,韶哥就放心了。
划重点:记住这个牵手手的动作。
第78章 话里有话
正想着, 就见大小姐的睫毛颤了颤, 缓缓睁开眼睛。
古人有画龙点睛, 虽然有所夸张,但确实不假。睁开眼睛的那一刻,凌凤箫整个人就那样浓墨重彩地鲜活了起来——只不过眼里有几分刚醒之人的恍惚, 并不像平日那样高高在上。
然后,大小姐看向了两人牵着的手,似乎有些不好意思。
林疏试图趁机抽回手。
大小姐虽然有些不好意思, 但是, 不放。
林疏:“......”
好吧。
大小姐想牵多久就牵多久。
然后,就见大小姐看向房中。
以大小姐的聪明, 必定立刻就能猜出是什么事情。
但这人却没有立即提起,而是支起身子, 靠在床背上,温声道:“地上凉, 到床上来。”
林疏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但大小姐既然已经下了命令,就只能受宠若惊地坐在床边。
大小姐还没有完全恢复, 黑发披散, 略有几分慵懒,牵着他的手,问:“你还是拿了聚灵丹?”
林疏:“?”
大小姐,你怎么知道聚灵丹?
他警惕了起来,道:“嗯。”
大小姐问:“疼吗?”
他道:“不疼了。”
大小姐望着他, 半晌道:“是我不好。”
林疏道:“没事。”
大小姐笑了一下,没说什么,看神情,似乎有些出神。
过一会儿,道:“我小时候犯病时,疼了一百多天。”
这样的灵力失控,在经脉里乱窜,必定是疼的,林疏知道。
而小孩子的身体,经脉尚柔嫩,容不得太多灵力,更要疼上十分。
大小姐确实是有常人难以企及的天赋,可因为这个,吃过的苦,亦是寻常人无法想象。
“直到后来桃源君过来,以自身灵力化解我身上的离火之气,才好了起来。我因此认得了桃源君,也见过他的剑法。但母亲并不愿告知我到底怎样找到了桃源君这样的人,桃源君又为何愿意给我传功。你忘了往事,想必也不知道。”
林疏:“嗯。”
——何止是往事,他连桃源君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只知道这人也会《长相思》,是剑阁中人。
“桃源君是隐逸高洁的前辈,又有不凡的武功修为,我很敬慕。他要走时,我失落得很,问他何日才能再见。桃源君说,待有缘时,自会相见。”
——待有缘时,自会相见,这也是桃源君留给小傻子的那封信上的话。
只是,有缘此事,毕竟过于玄妙,因此林疏只把它当神棍言语看。
“我母亲问,若我再次发病,又当该如何。桃源君对我说,他将一人托付于我,待我再长大些,必会与她相见,到那时,这病自会迎刃而解。”凌凤箫笑了笑,道,“我却没有想到,消解我的灵力,却要让你吃苦头——我倒宁愿自己昏迷不醒了。”
林疏道:“无妨。”
他并不是怕疼的人,大小姐却不能出事。
而且大小姐这么漂亮的女孩子,若是一直睡着,实在太过可惜。
他道:“我去斜风细雨苑告诉她们你已经醒了。”
大小姐却轻轻道:“不去。”
说着,推开流水一样的红绸锦被,靠了过来,眉眼弯弯对他道:“过一会儿再去。”
林疏不解其意:“?”
大小姐道:“自桃源君和我说过以后,我便惦记着你,你却全忘了,该罚。”
林疏一边有点心虚,觉得自己毕竟是因为小傻子落水淹死,占据了小傻子的身体,一边又想,假若这具壳子里还是原来的魂,大小姐恐怕就要真的面对一个脏兮兮的、智力有疾的傻子了。
——到那时候,恐怕还是要剥了他的皮。
可是,那就又牵扯到一个问题。
正如大小姐所说,桃源君是光风霁月,隐逸出尘的仙君,又怎么会收一个经脉根本不通的小傻子做徒弟呢?
林疏是想不明白的,只能作罢。
大小姐却又不悦道:“你竟然走神。”
林疏摸了摸鼻子:“想桃源君。”
他回过神来,想大小姐之前说了什么。
——说要罚自己。
他道:“你要罚我什么?”
大小姐挑挑眉,打量了他一会儿,又道:“念在你可爱的份上,虽该罚,但不罚了。”
善变。
林疏歪了歪头,道:“多谢大小姐放过。”
大小姐笑了出来,忽然伸手从背后虚虚环住了他,原是一只手与一只手牵在一起,现在另一只手也覆了上来,将他的五根手指捏来捏去,也不说话。
林疏因为这过于亲密的接触,呼吸有些不稳,但是因为前几日赶路,两人一直是这样的姿势,也没有做出过激的反应。
——大小姐说因为他可爱,便不罚了,他虽然不知道自己哪里可爱,但大小姐的漂亮确是真的。那么他看在大小姐漂亮的份上,也愿意提供自己的手指让她玩。
他稍稍侧过头去看大小姐,觉得此时的大小姐半阖着眼睫,凌厉锋锐之气尽去,很安静,很平和,一点儿都看不出河豚的样子。
他于是趁着大小姐心情好,试探问:“我去幻荡山的那些天,你在做什么?”
大小姐道:“去皇城一天,然后......”
说到“然后”这个词后,忽然就奇异地消声了,过一会儿,林疏才又听见声音:“然后便来找你了。”
林疏觉得这个时间有点不对。
光是学宫去幻荡山,路上就花了两天。
通天阶和万丈迷津并没花去多长时间,至多一两天,而玲珑洞天则耗了十几天。
大小姐若是去皇城一天后,就来找了自己,那他们早该见面了,而不是自己下了幻荡山,又去了万鬼渊,这才和大小姐重逢。
大小姐看着他,忽然笑得很开心。
然后放开手,把他往后一拉,两人并肩躺在柔软的床上。
挂在小银钩上的帐子因着被两人的动作扯动,散了下来,但见红绡帐暖,轻纱拂动,一时竟让人恍惚了。
大小姐似乎很喜欢这样的氛围,轻轻闭上眼睛,道:“你好好想想。”
林疏便好好想了想。
他觉得大小姐话里有话。
他道:“我和表哥一同去了幻荡山,然后是万鬼渊,然后你便来了?”
大小姐并不说话,却道:“你这样,我怎么放心让你一个人在外面?恐怕一个不小心,就让人卖了。”
林疏:“???”
大小姐,我不傻的。
我能听出来你在拐弯抹角说我傻。
虽然被说了傻,但这样一来,更证明了大小姐话里有话。
他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他朝着大小姐的腰伸出了手。
两人离得极近,因此这动作也不断很冒昧。
在指尖堪堪触及大小姐衣服侧腰上的金色刺绣时,大小姐道:“疼。”
林疏整个人都窒息了。
大小姐,表哥的这个地方受了伤,你疼什么?
他道:“你就是......”
他觉得这简直是晴天霹雳。
表哥有灵力失控,大小姐也有。
表哥会在他抽手的时候抓住,大小姐也会。
表哥的刀用得出神入化,大小姐也是。
表哥部分穿红,大小姐也穿红。
表哥会涅槃生息,大小姐也会。
那么,用反证法来证明。
假如大小姐和表哥不是同一个人,那么大小姐就没有侧腹上的伤口,也就不会在他快要碰到的时候,说疼。
但大小姐说,疼。
所以大小姐和表哥是同一个人。
这个推理没有任何问题,但是结果实在是难以置信。
林疏整个人都呆滞了。
大小姐笑盈盈问:“你明白了么?”
“我......”林疏艰难道,“我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