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鹿旁边,宋程也用疑惑地目光盯着梅史。见状,梅史用刀在鱼上轻轻一抹,大块鱼肉就散成了一块块的薄片。
原来,并不是梅史没把鱼切好,而是他的动作太快,所以在切好后鱼还维持着原先的样子。
梅史的刀工实在神奇,两人均为他精湛的刀工惊叹不已。
在梅史撒好了柠檬汁后,他们先后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鱼片端详起来,并没有急着下口。
产自异世界的鱼片呈现出漂亮的浅蓝色,好像天空,好像大海。在便利店的灯影下无比美观,让两人都舍不得吃了。
但是路鹿知道,没有梅史的刀工,鱼片不会变得如此漂亮。
切好的鱼片薄如蝉翼,这让鱼片有了艺术般的晶莹感。
跟日料店切成几毫米的生鱼片不同,中国的鱼脍,可是有着以薄为美的准则。
孔子曾云“食不厌精,脍不厌细。”
虽然他本人可能不推崇饕餮之欲,但是无疑,鱼脍切的越细,越能激发出鱼生独有的味道。
在路鹿和宋程即将动嘴前,梅史制止了他们,另在一个小盘上装了些黑色的液体调料。
路鹿尝了尝,这黑色的液体咸咸的,味道有点像酱油。
不过此时他懒得想这种调料究竟是什么,而是直接抄起筷子,沾上调料就把鱼脍放到了嘴里。
轰!
鱼脍鲜美的味道立时在口中轰爆开来。
路鹿首先尝到的是柠檬的酸味,酸味中和了生鱼本身的腥气,把生鱼本身的甜挖掘出来,变得甜淡爽口。
在柠檬的作用下,酸甜的鱼脍已经让人恨不得把舌头吞下去,然而酱汁的咸味又给舌尖带来了新的味觉,酸甜咸在舌尖上不断重奏,让路鹿仿佛成了那条正在被众人吞食的游鱼,在大海中自由自在的生长。
仅仅是一片鱼脍,他就完全沉醉在海的气息中无法自拔。
第五十七章
“太好吃了!”
在咽下一片淡蓝色的鱼脍后, 宋程发出一声惊呼。
他原以为便利店里的东西就够好吃了,尤其是那个午餐肉,量大油腻,一盒能吃的满嘴肉香。
却没想到梅先生做的鱼比午餐肉还强百倍, 和他以前吃的东西完全是两个概念。
他们所住的地方有河,夏天的时候父亲会捞出几条给家里改善伙食, 但是, 他们那时候吃的鱼和现在吃的完全不能比!
更别说他们那时候还加了油盐和菜炖,而梅先生, 他只是把鱼切成片就这么好吃!
宋程没做过饭,想不清其中的关窍。
不过尽管他不理解梅史的技艺多么高超,却不妨碍他享受美食。
真正的美食让他忘了谦让, 手中的筷子不停地夹盘子里的肉片。
从海里刚捞出来的,冰蓝色的鱼脍放在嘴里凉凉的, 只消用舌头一嚼就会融化在嘴里,让人仿佛在吃酸甜的雪。
尤其是鱼脍薄的几乎没有厚度,就更像是在吃雪片了。
在三人忘情地大啖下,不消几分钟, 一盘晶莹剔透的蓝鱼就被食用殆尽。
就连身为厨师的梅史也失去了矜持,飞速地使用筷子抢夺鱼片,尽管他有克制, 但是在武功的帮助下,他还是吃了最多的肉片。
眼看一盘不够,梅史干脆把剩下的鱼都处理了, 又整理出满满的两大盘。
“呼,吃的好撑。”
路鹿明明吃了晚饭,但蓝鱼的美味又唤醒了他的第二个胃,所以他直到肚子装不下,才放下了筷子,遗憾地看着仍在吃的两人。
“我也吃饱了。”
继路鹿之后,宋程也往胃里塞不下去了。最后反倒是梅史吃的最多,让两人不禁羡慕起元力的妙用来。
有武功就是好。
等最后一片鱼脍吃完,梅史在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吃饱后他有些后悔,本来他打算只吃一点,剩下的留作研究,结果到最后能切脍的鱼肉都被他切了……
美食误事啊,他懊恼地想。
在懊恼了一会儿之后,梅史才从这纠结的心态中挣脱出来,他想起他现在在异世界,一条蓝鱼吃了就吃了,像这样他从未见过的鱼还有的是。
于是,梅史激动地道“店主,像这样的蓝鱼你这儿还有吗?你能帮我买一些吗,我以后过来拿。”
“梅史先生。”路鹿遗憾地道“不是我不想帮你,你做得鱼脍非常好吃,但是这种鱼我的世界也没有,这是来自其他世界的客人带来的。”
“竟然是这样……”梅史有些失望,他强打起精神道“如果他还有别的食材,请务必帮我留下,我会经常来的。”
说罢,梅史还不死心,他就一直缠着路鹿问这个位面还有什么好吃的东西。
被梅史缠得烦了,路鹿干脆打开笔记本,搜了一堆食材给梅史看,终于打消了他的好奇心,令他悻悻而归。
据梅史的表现来看,他们两个位面的物种应该很类似,所以他才会这么失望。
不过胡虎(美食主播)也说他会经常过来。
路鹿知道胡虎吃的食材都是在不同位面捕捉的,应该不会让梅史失望。
答应了梅史帮他收集食材后,路鹿有些后悔。
因为这显然会让他有些麻烦,不过想到以后他能经常吃梅史做的美食,他就觉得这点麻烦值。
作为大吃货帝国的子孙,为了吃承担一点代价还是可以接受的。
目送梅史离开店门,路鹿倒在椅子上不想动,因为他撑得动一下就难受。
和他一个反应的是宋程,这家伙不估计自己的胃量比他吃的还多,这就让他吃了一海碗饭的肚皮更加难受了。
和趴在桌子上的路鹿不同,宋程尽管难受,也要咬牙学习。
感觉顶到他嗓子眼的蓝鱼,宋程非但不后悔,还十分幸福。
他宁可体验吃撑着了的感觉也不想饿着,比起饿肚子的胃痛,还是撑着比较舒服。
宋程忍着肚胀学习,而路鹿在好受了一会后开始慢吞吞地在店里遛弯。
要是平时他不会如此不知节制,但是梅史做的东西太好吃了,让他根本停不住嘴!
而且不知道是鱼的原因,还是梅史的原因,在吃的时候他隐约觉得鱼好像在发光,而且还产生了幻觉,差点以为自己就是那条鱼了。
要不是鱼脍是他亲眼看着梅史做的,他一定以为这家伙在食物里加了荧光粉和致幻剂!
因为,食物怎么可能会发光?
在路鹿一圈圈溜达的时候,门口的门铃又响了。
伴随着‘欢迎光临’的女生,一位灰头土脸的客人闯入店中,不敢置信地看着干净整洁的便利店。
有明亮的灯火,店里还有悠闲走动的人。果然是他快死了,所以临死产生了幻觉吗?
或者说……
“我已经死了?这里是…天国吗?”
“不是,你还没死呢。”路鹿捂着还有点小撑地肚子道“这里是卖东西的便利店,你仔细想一想,就知道这是干什么的地方了。”
库比懂得‘入乡随俗’的道理,虽然尽管满是惶恐和不安,他还是依言翻起自己的记忆。
当他终于得知便利店到底是个什么玩意的时候,他感动地热泪盈眶“我,我得救了!我终于躲过那个怪物了!”
“怪物?”
便利店的客人千奇百怪,来这里的方式也五花八门,但是在逃难的时候过来的,这还是第一次。
感觉到路鹿的好奇,库比有讨好这里主人的心思,所以他没有隐瞒,把他的遭遇毫无保留地交代了出来。
而且对他来说,他早就沦落到了最糟糕的境地,已经没有什么值得隐瞒的了。
为了让便利店主人了解的更清楚,库比干脆从他最初的不幸说起——
在流落到灾厄之地之前,库比是一个有着继承权的小贵族,也就是说,他是一个贵族家庭的长子。
作为注定要继承父亲爵位的人,他自然享受了家族最好的资源。
然而在一次学院冒险的时候,他使用的传送卷轴出了问题,所以他不幸被传送到了灾厄之地,一片有进无出的地盘。
一开始被传送过去的时候,他还心存幻想,心想无论他被传送到了哪儿,父亲总会找到他,还会狠狠惩治那个贩卖劣质卷轴的人。
但是当他从别人口中得知这是灾厄之地后,他就心灰意冷,不再去想逃出生天的事了。
灾厄之地是一处深深的峡谷之地,据说里面植被茂盛,只可惜进去的人都出不来。久而久之,它就成了关押犯人和处理不听话奴隶的地方,因为进去里面只有等死。
可当库比到里面的时候,他发现里面的日子并不艰难。
里面的居民虽然都是罪人,但他们并不都是凶神恶煞的人物。
恰恰相反,有一些人十分友善,而且峡谷里的食物也十分充裕,所以在最初的那几天,库比还过的挺惬意,觉得如果不能出去,干脆在这里呆着得了。
结果他来峡谷的第五天,噩梦狠狠地击碎了他的天真,灾厄之地,向这个新居民露出了它狰狞的面孔。
一个每逢月圆之夜会出现的魔鬼,从沉睡中苏醒过来,开始在森林里寻觅他的猎物。
“那个魔鬼,它无比强大,而且憎恶人类,所以在峡谷里居住的人都畏惧它,每到这天就会找地方躲起来,以免被它发现杀死。”
“原来是这样啊。”路鹿同情地道“那你们有没有试过集合起来把它杀死,这样就不用躲了。”
“不行的,魔鬼的力量超乎想象。”库比苦涩地摇头“有十几个职业者仗着实力强大,组合起来想要干掉那个婊子养的恶魔,结果都被它杀了,只用了一个呼吸的时间。”
“这是一个躲起来,目睹了这一切的居民说的。”
“那么,只要躲得隐蔽,还是能逃开这个魔鬼的追杀吧?”
“是,看你躲得程度,还有魔鬼的心情。”
说到这儿,库比愤恨地握起了拳头“这个魔鬼的感官十分灵敏,有居民说它完全能感觉到我们每个人的位置。但它可能是怕一下子杀完了,没有老鼠再供他取乐,所以才故意放过一些,让他们苟延残喘,在恐惧挣扎逃生。”
“我不敢相信那是真的,但是有一次我躲在山洞里被它瞟了一眼,却没有死,我就知道,那个人说的是真的!”
“从那次以后,我就知道它一定会找上我,只要它觉得玩够了。”
“然后…果然,他这次果然来找我了!”停顿了一下,库比闭上眼,仍掩不住满脸的恐惧“今晚我躲在一个树干里,连大气都不敢出。结果那个魔鬼,它,它就趴在树干上,用眼对着树缝,狞笑地看着我!”
“你,你能明白那种感觉吗?”库比哆嗦着道“我当时真的以为,我就要死了!”
库比恐惧的发抖,见状路鹿安慰地拍了拍他的肩,走去冲了一杯巧克力奶茶给他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