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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面便利店 第7节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字数:6769 更新:2021-12-26 00:10:45

    不被温饱所困,只要肯劳动就能养活自己,他简直不敢想象,连普通百姓都能天天吃饱饭,还能把孩子送去读书的国家,究竟是多么强大。

    先圣孟子曾阐述了他的政治理想,他对梁惠王说‘七十岁的人能吃上肉,老百姓能在荒年不饿死,就可以称王了’。然而在这个国家,几乎人人都可以吃肉,而且都能在冬天穿上暖和的棉衣,至于吃饱饭,这是在荒年都能做到的事。

    当宋程听说店主要把食物扔掉的时候,他还在心里默念‘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所以在店主问他可不可以帮忙解决一部分时,他就欣然接受了。

    能有食物吃,宋程就很开心了,然而在走的时候,店主还让他拿走了一包香烛。听说这包蜡烛也过期了,宋程不知道蜡烛过期是什么情况,但还是接受了店主的好意,把香烛一起拿回去了。

    踏上红色的门垫,宋程就被传送回了自己读书的小屋。

    回到屋子后,宋程放轻了脚步,也和往常一样听见了父亲的呼噜声,为了供应他读书,父亲耕种的更累了,对此他无以为报,只有努力读书,才能不枉费父亲的一番辛苦。

    只要他能考上功名,哪怕是百无一用的秀才,也能免除田里的税,减轻家里的负担了。

    揉了揉困倦的眼睛,宋程把食物和香烛放在桌子上,然后打开窗子,让月光照了进来。

    因为乌云的原因,今晚的天空不太清朗。被乌云遮蔽的月亮不了多少光线,所以刚从明亮的便利店回来的宋程很不适应,过了好一会儿,他才适应了这样的亮度,行动也自如起来了。

    而此时,他的肚子也饿得更厉害了。

    在黑漆漆的屋子里吃饭不是一种享受的体验,然而即使如此,宋程也不想浪费好不容易得到的蜡烛。蜡烛这种东西是用在读书这种的正事上的,用来给吃饭照明也太奢侈了。

    所以除非必要,宋程是不会轻易使用蜡烛的。

    就着黯淡的月光,宋程回忆着店主说话,试探着撕开了菠萝面包的包装,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

    正如他所料,看起来完好的面包并没有腐烂的味道,虽然有些干巴巴的,但是比喇嗓子的杂粮好吃多了。而且菠萝包上叫做的巧克力豆的东西甜甜的,和菠萝包相得益彰,让原本只是有些微甜的菠萝包变成了不错的美味,把干巴巴的口感都变成菠萝包独有的特色了。

    从未吃过这种绵软滑口的食物,于是在几口之间,宋程就把菠萝包给吃完了。

    咽下最后一口菠萝包,宋程开始怀念那种柔顺的口感。菠萝包撕开表皮后白白胖胖的样子和过年吃的饺子差不多,虽然口味差别很大,但都是很好吃的东西。

    据宋程分析,菠萝包绝对是细粮做的,粗粮没有这种舒服的口感。宋程得出结论后非常感慨,店主那个国家的人每天都能吃上这种东西,那岂不是天天都和过年一样了?

    吃完菠萝包,宋程又对罐装的银鹭八宝粥期待起来,听说八宝粥里加了很多糖,连菠萝包都这样甜了,那八宝粥又会甜到什么程度呢?

    抱着浓浓地期待,宋程打开了八宝粥的盖子,取出折叠勺,然后按店主教的动作打开了易拉罐,用展开的折叠勺舀了一勺八宝粥放入嘴中。

    甜。

    非常甜。

    仅仅是一勺,宋程脑子里就只剩这一个念头了。

    细细地咽了这一勺八宝粥,宋程觉得它不仅比儿时贪嘴时吃的麦芽糖还甜,还简直把全世界的糖都加里面了,否则不可能这么甜。

    然而让他奇怪的是,八宝粥虽然甜的令他止不住嘴,却并不像麦芽糖一样甜的让人齁嗓子,而是甜的恰到好处,吃再多也不会腻。

    如果让他敞开了喝,他觉得他能够喝整整一锅。

    可惜他牙口不好,否则他连罐头都想给啃了。

    和菠萝包一样,八宝粥也在瞬息间喝完了。长期忍受饥饿的宋程吃什么都很快,遇到好吃的东西就吃的更快了,不过五分钟,一罐银鹭八宝粥和菠萝包就被他啃完,让他的胃不再那么难受了。

    作为一个半大小子,这两样东西只让他吃了六成饱,然而平时他连三成饱都够不上,能有六成饱已经是过年才会有的事。

    第一次吃了夜宵,宋程看了看剩下的两罐八宝粥和菠萝包,决定明天也把它们拿给父母尝尝。不过等他们吃完后他要把罐子和塑料纸收起来,送回那个神奇的便利店,这种印着栩栩如生图画的罐头实在是太奇异了,怀璧之罪的道理他还是懂的。

    感到肚子不饿了,宋程珍重地点起了蜡烛,想要趁着肚子不疼再读一会儿书,距离科举已经很近了,他要抓住一丝一毫的时间,来增大他考中秀才的几率。

    第一次在家里挑灯夜战,宋程的心情很好,比起以前盲目的想要做大官享福,现在他有了新的理想。

    他羡慕店主所生活的那个完美的国度,他想把自己的国家也建设成那样。

    自古以来,读书人觉得大同世界是孔孟的臆想,但是现在他知道了,这样的大同社会是真的可以实现的。

    哪怕做小吏也好,做秀才也好,只要他们一代一代的不断努力,这样的世界,总有一天会到来的吧。

    第十三章

    “好困。”

    路鹿无精打采地趴在收银台上帮安闲看店。

    这天,他和往常一样画了一上午画,不过他最近接了几个单,所以比较忙碌,不能像平常那样悠哉悠哉的画了。

    每天忙于绘制插画不能随心所欲的画想画的东西,确实有些苦逼,但是为了吃饭,忙碌起来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路鹿还记得他要还便利店的亏空,至少不能让它在这两年间倒闭。

    大姨把原本不用管就能赚钱的便利店交给他(安闲这个熟练工包揽了一切杂物),他要是连这都能经营倒闭了,绝对会被亲戚们笑一辈子的。

    因此他最近接的单多了,人也比以前勤快了不少。

    不过,喜欢在晚上熬夜做工的习惯让他经常昏昏欲睡,一到白天就提不起劲来。

    在画画的时候还好,他至少还有个集中注意的东西,但是一旦没有了目标,他就更懒散了。

    就像现在这样整个上半身都瘫在桌子上,像一只没有梦想的咸鱼一样。

    路鹿想这样趴到天荒地老,然而他才趴了一会儿,便利店的门就被推开了。为了给客人留一个好印象,他心不甘情不愿地从桌子上爬起来,挺直了腰杆。

    “蜡烛,蜡烛……”

    随着蓝裙女人走近,路鹿听到了一声近乎于猫叫的呢喃,他抬起眼皮望了女人一眼,结果发现女人的嘴并没有张开。

    “是腹语吗?”路鹿脑中闪过了这个念头,但他很快就把这个念头抛到了脑后。

    他把视线转向了女子塞在衣袋里的娃娃身上。

    蓝裙女人画着浓妆,脸色惨白。她的口袋里塞着一个娃娃,娃娃的头和漂亮的白色衣领露出来,让人一目了然。

    “是娃娃在说话。”

    虽然娃娃只是恬静地笑着,并没有张开嘴,但是路鹿立刻就判定了是娃娃在说话。

    老实说,在人生的某个阶段,他几乎天天遇到这种事,直到转到一个比较干净的高中,他才找到了久违的清静。

    老长时间不碰见这种东西,现在突然出现,还真让他有点不习惯呢。

    但是这种灵异的东西,他希望最好一辈子都不要出现在他的眼前。

    无论外表多么无害,只要被这些东西缠上,这个人就可以跟死亡接吻了。

    “干脆溜了好了,溜了溜了。”

    深深地知道这些东西的危险性,‘赶紧跑路’四个大字在路鹿的脑中刷频,可惜他怕遛了的举动会让‘那个东西’生气,只好按捺住跑路的念头,老老实实地站在原地。

    “不要做多余的事,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好了。”

    路鹿目不斜视,慢悠悠的数便利店地板上的砖,可是他不想管,那两‘人’的声音却总往他的耳朵里钻。

    叫的太大声了。

    “蜡烛!蜡烛!!!”

    穿着蓝裙的何蓝站在货架前挑蜡烛,可能是她的动作太慢了,娃娃叫的一声比一声凄厉,最后声音大的像店里播放的音乐一样,尖利的刺耳。

    “蜡烛,拿那个白色的蜡烛!”

    何蓝感到娃娃在衣兜里的爪子挠了自己一下,这让她吓的一哆嗦,同时娃娃的声音实在是太大了,这让她十分心虚,忍不住总往路鹿那里瞄。

    他不会听见吧?

    虽然知道常人是听不见娃娃的声音的,但她还是感到心虚,好在便利店的小哥和她周围的邻居一样,不管娃娃闹腾的再厉害,也像个聋子一样,不管不问。

    这让何蓝更确定娃娃具有魔力,但有时候也会暗暗怀疑,这是不是自己的错觉,会不会是她换上幻听症了。

    但是在她请了娃娃的当天,跟她有竞争关系的女主播就出了车祸,而且她一直看不顺眼的闺蜜也突发精神病,砍伤了一个人,当天晚上就被送到精神病院了。

    她实在无法用巧合解释这些事。

    第一次养娃娃就有这样的受益,何蓝感到很兴奋,也有对未知的畏惧。但是娃娃带给她的好处实在是太大了,于是她放下了这点不安,屡屡用娃娃诅咒看不顺眼的人,把那些讨厌的人都整进了医院,再也不能阻挡她的路。

    可是,她没想到娃娃竟然那么难养。

    一开始娃娃老实干活不求回报,渐渐地向她要血食。再往后娃娃提出的要求越来越多,让她觉得非常不耐烦,就没有听它的,把它锁到一个抽屉里眼不见为净,谁知她才没理它一分钟,恐怖的事就降临到她身上了。

    那天她遇到了两小时的鬼打墙,死也走不出自己的房间,而且逐渐地她的天花板上开始流血,最后她忍不住爬进了被子里瑟瑟发抖,结果娃娃竟然从抽屉里跑了出来,用爪子扒开了她的被子,坐在她的枕头边狰狞地看着她……

    那天的记忆太过恐怖,让何蓝想也不愿意想。但是自从那天起,她就再也不敢不听娃娃的命令了,娃娃让她放血她就放血喂给娃娃喝,娃娃让她买蜡烛她就买蜡烛,俨然成了娃娃的傀儡。

    就像现在,娃娃让她买那盒白色的香烛,她就不敢不从。她乖乖的从货架上取下蜡烛,顺带买了娃娃要的香油,走到收银台前准备付账了。

    “五十二块三。”路鹿扫码报价道。

    “给你,不用找了。”

    娃娃催促的紧,何蓝心里慌张,就懒得找钱,既然何蓝不要,路鹿也强求,他巴不得何蓝和娃娃感觉离开他的视线。

    知道一个诡异的娃娃就在他身边,他整个人都要不好了。

    “要是晚上便利店能来个道士,哪怕能来个阴阳师也好啊。”

    对灵异现象深恶痛绝,路鹿十分期望便利店里能来一个有法力的道士。

    本土的和尚和道士他求了个遍,哪怕是岛国的阴阳师他也见过,结果他们都是骗子,没有一个是真有法力的。

    他们给的护符完全不起效,遇到鬼连自燃都做不到。直到他把一张符篆扔到了一只鬼身上,结果遭到了鬼的嘲笑,差点把命丢在哪儿,他才确定本土的道士和尚都是骗子,遇到鬼他们自己都要着慌。

    作者有话要说  主角的世界是灵异位面,是不是很惊喜?

    第十四章

    看到何蓝付了钱后慌慌张张地就像跑,路鹿很想提醒她一句,留这个娃娃在身边会有大祸事。然而他连自己都保护不了,还是别管别人的闲事好了。

    根据他对鬼的认识,缠上何蓝的鬼绝对是她自己请的,属于养小鬼的分支。

    请神容易送神难,自己作死谁也救不了她。

    而且养小鬼的一般都有不可告人的企图,这样的人管了也是给自己找麻烦。

    心安理得的收下何蓝给的一百块钱,路鹿继续趴在收银台上和死狗一样。

    他的身体和咸鱼没有区别,好在他的脑子还没进水,暂且还能动。

    根据类聚定律,在一个地区遇到一只鬼,他有很大几率会在这个地方碰到其他鬼。以他在初中的经验,遇到鬼最好的办法是跳级转校,可是现在走他舍不得这家便利店。

    开便利店虽然闹心了点,让他的经济出现困难,但是便利店让他见识到了无数可能,只要他开店,总有机会遇到能够驱鬼的人。只要遇到一个,他就可以摆脱被鬼缠着的阴影,和普通人一样在阳光下生活了。

    为了这种可能,他都要留在这里,等待可以改变他命运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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