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召阁下与程素问的关系是否很好?”智脑拟态继续发问。
“是的,他们住在一起。而且我知道连召大人和程律师的科里希金指数匹配度排第二。”
全场哗然,陪审团来回看程素问和连召,心里暗暗猜测他们的关系。
……不,现在已经是第一了。连召默默吐槽,呆滞地看着事态发展。
“反对,”程素问眉头一皱,“误导关系。科里希金算法只是一个参考。”
“我和程素问只是朋友。”连召跟着补充。
“那同居怎么解释啦!”
“前几天那个采访虽然他们解释了,但我觉得根本不靠谱好么!雄虫借住雌虫家你告诉我是纯友谊?滑稽”
“科里希金指数第二??oc程律师昨天居然还拿景大校举例(。”
“程素问为什么不申请回避哦……”
“证人是否曾向原告告白?”程素问继续将矛头对准艾慕。
“是的,就在我收到了与大人匹配的消息的第二天,不过大人没有回应我,然后每次见到我都躲着我走……”糙汉子神情愁苦,滔滔不绝。
“证人在何时见到我接送连召阁下上下班的?”
“……嗯,一个月后吧……”艾慕开始吞吞吐吐,与之前的证词自相矛盾。
“原来是这样啊,他只是追不到连召大人然后把程律师当成假想敌了而已”
“嗯,如果程律师确实没和连召大人交往的话……”
“但还是很可疑啊,一个雄虫住在雌虫家里”
“我方申请第二个证人出席。”智脑律师一点儿也不急,淡定地微笑着。
“被告证人姓名?”
“鹿嘉。”这是个很漂亮的雌虫。
“被告证人身份?”
“我是程素问的中学同班同学。”鹿嘉微微一笑,“连召阁下身上这套西服是我们的毕业礼服。”
庭中煞是就热闹起来了,所有人都在窃窃私语,无数双眼睛在连召身上逡巡,仿佛要把那层衣服扫视个透。
弹幕立刻爆屏了。
“嗯嗯?借衣服???”
“程律师的中学毕业礼♂服”
“会玩会玩”
……
“你为什么要穿他的衣服?”景仪难以置信地低声询问。他本来老神在在地旁听着,即使昨天谈到了他也一言不发,但听到这里也坐不住了。
“这是个误会……”连召虚弱地回答。他本来觉得没什么,好朋友之间互相借衣服不是很正常么,虽然他知道素问喜欢自己,但他相信朋友的人品,不是故意要搞暧昧让大家误会的。
“因为你在他家安的摄像头,他什么东西也没拿就住来我家了。”程素问冷淡地看了一眼景仪。对于不熟的人,他没有太多表情。
“那你不会再买一套吗,穿着他中学的礼服,也真干得出来!”景仪无意识地提高了声音,瞬间全场的目光又集中在了他身上。
几人暂停了谈话,朝周围人投去抱歉的目光。
“从我的住处为保留证据封存起,我就借住在他家,直到现在程序还没走完,房子仍处于封存状态。自借住起,我就从公司请假了,之后并没有要穿正装的场合,直到昨天晚上,我才想起这个问题。为避免庭前失仪,迫于无奈,素问借给了我他中学的礼服。”连召低声解释道。
“素问,叫得真亲密。”景仪轻哼。
“反对,无关话题。”程素问朗声对法官说。
“反对有效,请继续质询。”李春生眼含笑意看了一眼控方,然后继续公正地平视前方。
“被告证人与原告关系如何?”程素问心知这个中学同学和他们根本没什么关系,才这样问。
“中学毕业以后没再见过面了。”鹿嘉微笑不变,姿态依然优雅。
勉强解释过去了,但是这个揭秘无疑在众人眼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八卦,超大的。
连召他们今天的情况十分狼狈,本来想乘胜追击,哪知被反将一军,只得不断应付着智脑从各个地方找来的证人,一个两个都暗示着连召和素问不清不白的关系,搞得连召自己都差点信了……就更不用说旁观者了。
好不容易熬到下庭,连召接到了雌父的通讯。
“小召,你和程素问律师……?”叶颖的表情犹豫。
“我们真的没什么。”连召苦笑,连他亲虫都怀疑了,“我当初是想过把他作为结婚对象,但是既然我选择打这个官司,我也不可能真的和他有什么。”
“小召,我知道你是个有主意的,不过对抗恶法也不必耽误你自己的幸福,”叶颖显然认为那是连召的托词,他更相信自己的眼睛,“不过还好你们留了余地,只是反对早婚政策,没有直接诉求取消婚姻制度。”他眨眨眼,和连召开了个玩笑。
连召无奈地叹了口气。
程素问在一旁调皮地笑了笑,尽管今天这么被动,他却一点也不着急,他有必胜的把握,这两天的辩论其实并没有讨论到核心。
今天的事情也算是他留给智脑的饵吧,毕竟连召没打过官司没经验,他一个律师怎么会忘记那些注意事项呢。他想逗逗连召,在发现对方对他并不是毫无感觉之后。
而自认非常直、钢铁般直的连召在接受了亲人的怀疑之后,也只是叹了口气,也没有太大的担心。他坚信这一切都是误会,毕竟这个世界的爱情都发生在他眼中的同性、大众眼中的异性之间,也怨不得大家多想,但在明天把事情说透了就好了。
毕竟,政策侵不侵犯雄虫的婚姻自主权,与连召的恋爱状况完全就是两回事嘛。控方的控诉点在于早婚政策的强制性,用生理本能给爱划定时限,这本来就是很荒谬的一件事。即使智脑真的证明了连召谈起了恋爱,也无非是失去了一个例证而已,道理是没错的。
作者有话要说 不小心过了十二点,渣作者手速很慢~咳咳咳,前天更新非但没有涨收藏,还掉了俩……原来是因为晋江抽了啊……
对了,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你们都怎么读主角名字的?连招?连哨?今天打到“召”忽然想到这个字两读音……
作者取的时候用的是“shao”来着(躺倒)
嗯我都是瞎写的,不懂法律……
第13章 告智脑(完)
连召和程素问步调一致地走进法庭,表情自信、步伐沉稳,比前两天还要多的记者堵在栏杆外面,却统统被忽略了。
今天的弹幕也刷得格外欢快呢。
“他们不能换一套衣服吗,三天了,还是这身儿”
“素问律师的衣服还挺合连召大人的身的”
“小智脑真可爱”
“快看,法官须又抖了”
“同情记者们,没一次采访到了”
李春生老师抖着法官须宣布开庭后,双方又就昨天没扯完的皮继续扯了起来。
控方拼命强调,不,当事人不想结婚;辩方反驳,不,明明当事人就在和你这个律师谈恋爱……
整个法庭成了一片欢乐的海洋,而连召听得冷汗直冒。
直到素问提出了今天的论点。
“婚姻自由应该首先有选择结婚与否的权利,再是在其中一种选择中寻求更多的可能。”
第一句话一出,全场气氛立刻一滞。专家们素养都很高,立刻就嗅到了与众不同的气息,都屏气凝神,继续聆听。旁听席上的人也不是弱智,感受到了氛围的变化,也认真起来。
“辩方强调早婚政策尊重雄虫的意愿,但是,意愿,从来不是判断拥有权利与否的标准。一千年前,人分高低贵贱,平民们说自己生来不如贵族高贵,自己的生命是低贱的,并且他们是发自内心这么认为的。接受了现代教育的我们都知道那是错误的,是被洗脑的结果,平民之所以成为平民是因为他们并没有选择的机会。那么婚姻也是一样,雄虫拥有再多选择结婚对象的自由,他拥有的也不是婚姻自由。选择结婚与否,与吃饭喝水一样,是一个仅关乎自身的选择,不危害社会,是完全正当的权利,法律凭什么禁止它?”
“何况在挑选伴侣上,雄虫也并非有完全的自由,一旦他不能在25岁生日前做出选择,就会被强行和科里希金指数第一的雌虫结婚。是的,繁衍是我们的本能,也是全星际所有种族的本能,所以大多数人还是会选择婚姻、选择生育,但这是我们的权利,我们享有它,而不需要被强制拥有。我们享有结婚的权利,更享有不结婚的权利。我们可以选择结婚和不结婚,我们更可以想什么时候结婚就什么时候结婚。”
“我们享有结婚的权利,更享有不结婚的权利。”
“对,不管连召大人有没有和素问律师恋爱,和结婚与否没有半毛钱关系嘛”
“说的太好了!早婚政策是强制,我们不要强制!”
“支持支持,尊重少数派”
“意愿不代表权利”
……
智脑方的律师沉默半晌,放弃了回辩。对方说到了关键点,他倒并非无可辩驳,只是没有必要。
他自然是早就知道这其中的不合理的,不过政策总会损害一些人的利益、符合一些人的期望,这条政策在当时是众望所归的,现在既然有这么多人不满意,那去掉也未尝不可。
说穿了,他只是社会的服务者,不是虫族的管理者,他没有利益相关,可以完全以大众意愿为准。
法官走流程询问双方还有无异议,双方均表示无异议,然后进入投票阶段。
观看直播到这里,有资格的人就会接到投票通知,可以赞成、反对或弃权,一小时后不投也视作弃权,因为会当庭公布结果。
陪审团五十人,三十三人认为“雄虫早婚政策”违宪,十二人认为合理,五人弃权。场下十一亿多观众,近七成认为连召方应当获胜。
“法官宣布,”李春生看了眼结果,“控方胜诉,‘雄虫早婚政策’违宪,应当废除。”
消息传出去后,外面围观的朋友立刻爆发出一阵欢呼,声浪传到法庭内。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是谁起的头,有志一同地鼓起了掌。
弹幕里也炸开了。
“婚姻自由万岁!”
“早婚政策违宪哇哇哇”
“连召大人超棒”
“想嫁 !”
“连召大人并不想娶”
……
庭外记者收到消息,第一时间发出了通稿——当然,是早就写好了的两份,听到连召胜诉就发了其中一份。不过他们并没有离去,还等着连召他们出来做第一手采访呢。虽然连召这几天都没有理他们,但是不妨碍他们继续努力呀。
连召笑着起立和程素问拥抱了一下,素问仗着身高腿长,把连召整个都温柔地拥进了怀里,不过还算克制,没有更出格的举动。
连召觉得没什么,景仪见了倒是冷哼一声,别以为他不知道这个律师在打什么主意。
智脑们化为光粒子消散了,去准备废除政策相关事宜,毕竟也不是什么小事,还是尽早开始准备为好;而连召他们需要自己走出去。
出庭后,无数记者对着连召他们开拍,提出了五花八门的问题。
“请问打赢官司您有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