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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泥也想扶上墙 第9节

作者:百草糖 字数:10559 更新:2021-12-26 07:37:41

    “!”那双青绿的眼睛在夜里极亮,像是一只原本放松下来的野兽又绷紧了漂亮健美的身体。叼住红点的犬牙警告般狠狠一咬,麻痹了我半边身体,与此同时,我上顶的膝盖也被一掌握住。炙热的掌心贴着小腿下滑到足腕,然后用力向外掰开,他成功跻身到我双腿中间。

    “哼!”如果叶翔是一匹狼,这时显然就可以看到他得意摇晃的尾巴。没有那天看到的淡漠,叶翔此时充满野性的面孔看起来犹带着几分天真。只是做的事情,和天真一点也挂不上边。

    胸前那点被他咬出了血。他就伸舌舔去血丝,血丝舔完后,就叼住已经挺立起来的那点用力吸允。我后脑阵阵发麻,因为羞耻和止不住涌上来的快|感。在没有任何遮挡的沙滩上,和一直被我放在心尖尖上的人做这种事。别说我没有经验,对方又是男人,只是被制住反抗不了,被在那里又吸又舔……我愈加羞耻,就感到身体愈加敏感,敏感到裸|露的皮肤接触细沙,也会控制不住地颤栗。

    叶翔似乎对我乖乖不再乱动感到十分满意(其实是反抗不得),奖励似的又在那点狠狠吸允两下,湿热的唇舌就移到了我曾经中枪的地方。那里有一个已经愈合的圆形疤痕。因为愈合的很好,疤痕已经变成了粉色。被湿滑的舌尖舔过,我忍不住弓起脊背。那里曾经是血肉模糊的伤口,虽然已经愈合,但被带着这样赤衤果衤果侵犯意味的舔过……让我感到那些湿滑的触感是涌出的鲜血。

    被制住手脚,身体的掌控权完全落到对方手里。我想到以前偶然看到电视屏幕上的一幕浩瀚无际的非洲大草原上,强健的雄狮飞跃而起扑倒斑马,利齿撕裂了它的喉咙,鲜血大股大股地喷涌而出,斑马挣扎的力道越来越弱——在无法逾越的力量差距面前,被压在叶翔身下,我感到自己仿佛变成了那匹斑马,而叶翔则是那头年轻强大的雄狮。

    他用利齿撕开了我的皮肤,用口舌嗜咬允舔我的血肉。我没有可以与之抗衡的利齿尖爪,这不是最糟糕的的事情,最糟糕的是——我爱叶翔。爱是毒药,让你面对对方的时候,除了束手就擒就没有第二个选择。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次写那啥……来点鼓励吧捂脸s下章有点强那啥……慎入!!据说有个狠毒的诅咒举报的人上厕所只有辣椒酱和浣肠器 ~

    ☆、第十七章  吞食

    新生的皮肤最是薄嫩,不知道为什么,叶翔对伤疤的兴趣比已经被他玩弄出血的胸前两点兴趣还大。不厌其烦舔过一遍又一遍,甚至还含住那块皮肤用力吸允,一定淤血了……

    叶翔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可我知道。他于我,就是会上瘾的毒。沾染了,就戒不掉,摆脱不了。不会有第三条命供我放纵了。“叶翔。放开。”现在停手,回到别墅房间,假装一切都没发生过。

    手脚都被彻底压制,我唯一能动的也只剩一张嘴“够了。停下来……”一直匍匐舔|弄的叶翔突然抬头,青绿的眸子直盯着我。冰冷,死气沉沉,却又有一簇火焰在其中燃烧。不像一个活人。被我絮絮不休的声音吵烦了,就直接伸出两根手指插|进我嘴里。

    似乎对口腔内柔软的舌头感兴趣,那两根手指居然开始玩弄。常年握刀枪的手掌指腹都结有薄薄的枪茧,在柔嫩的舌头上摩挲久了就感到疼痛。牙齿合不拢,有涎水控制不住地沿唇角流下……

    “!”

    “唔!”我咬了他。叶翔反应极快,我刚合拢牙关,他就抽出了手指。但颀长的手指上还是多出了两个渗血的牙印。咬下去的那一瞬间,我是真想咬断它们。曾经有多么爱叶翔,现在我就有多么恨他。为什么我要对这个人予取予求?为什么我要被这个人伤害?为什么只有我这么疼……

    “咳!”果然,被打了。完全没有留手的一巴掌,不用照镜子我都知道自己看起来有多凄惨。半边脸都肿起来,因为咬破了舌尖,有血从嘴角流出来……不知道会不会脑震荡……眼前的这个人,不,与其说是人,不如说只遵循自己欲|望的野兽。所以受到攻击会毫不犹豫地反击。野兽……也会接吻么……

    被一手固定住下颌,叶翔性感的薄唇在我脸上摩挲,然后舌头伸了进来。心跳的脱了序,为什么——要接吻?现在的你——明白吻的含义吗?这个世界真奇妙,你想要的时候得不到,连期待都不剩的时候反而会向你怀里跑。

    眼睛酸胀的厉害,有液体摇摇欲坠要落下来……我不喜欢这样。从以前开始,只要一靠近,一看到眼前这个人,我就会变得完全不像自己。

    探的太深了……舌头被允吸到发麻,好像连灵魂也被吸走吞食。大脑因为缺氧而模糊,挣脱不开,只能承受,唇分的时候牵引出不止一条细丝。太亲密了……我们不该是这样的关系……

    气喘吁吁补充氧气的时候,一直被握在一起的双腕终于被放开,很快又被褪下的衬衫绑在身后。一只手直接从宽松的腰带那探进去,目标明确握住仍然柔软的那处。

    “叶翔!”我重生成为林树的时候,还在病床上躺着。之后因为伤痛,倒是从没燃起过需求。就是还是陈树的时候,我也不是一个重欲的人。但身体的表现却无比诚实。再联想到握住自己的是自己一直喜欢的人……那处,只是被掌控住撸动几下,就精神的直立起来。被抚弄不久,我就喘息着泄了出来。

    太羞耻了……眼皮剧烈抖动,我完全不敢睁眼。积了不知多久的白浊,都射在叶翔手心。闭上眼,舔舐的声音更加响了。我拒绝去想他在舔什么。

    裤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撤掉,带着黏稠液体的手掌钻到我身后……

    “叶翔!!”液体被胡乱涂在穴口,有着薄茧的手指在柔嫩的那处揉弄几下就放开。我连头皮都发紧了。衣服窸窸窣窣的声响就像断头前的哀乐,粗重的呼吸如波涛声忽远忽近……太难熬,我忍不住睁开眼,刚好对上叶翔已经转成墨绿色的幽深双瞳。

    “不……不行……啊!”即使没做过,我也知道,只是润湿|穴口是容不下对方。叶翔的猛然挺身,只挺进一寸。没有开发过的地方过于紧致,他却不愿意停下来。硬闯不进,就退后一些,再前进更多。没有尽头的深入——带来的不知是疼痛。被人侵犯内部的感觉太过鲜明,身体的巨痛,思想的恐惧。越紧张,身体绷得越紧。身体绷得越紧,侵犯的感觉越发明显。感觉越明显,就越紧张。

    深入的动作终于停止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已经被刺穿了。身体完全失了力气,上半身瘫在细沙上一动不敢动——太涨了。肠道被完全打开充满的感觉让人害怕,能完全进入已经是个奇迹,一动就会被撕裂吧……可下|身被那人掌控着,有双手沿着腿侧滑到膝盖那里握住,然后,双腿被打得更开。

    “唔……啊!!”叶翔身体下压的时候,蛰伏在身体里的巨物也向更深处顶动。唇舌再次被叼住吸允,我已经连咬的力气都没了。应激的生理泪水从眼角滚落,但被炙热的舌尖舔去。甚至连颤动的眼皮都被舔|弄……

    然后,叶翔开始动了。没有润滑,肠道内虽然高热却干涩。一开始是小幅度的,艰难地抽出一点,再挺入。渐渐地,多了不知道是汗水还是别的东西。律动变得轻松一些,叶翔开始提速。

    衬衫被用来捆绑双手,衤果露的脊背直接接触了细沙。随着叶翔的摇晃,细沙不断在肌肤上碾磨。被挺入的太深时,我忍不住惊喘,双手抓满细沙。但砂砾太小,我抓的再紧,还是从指缝流走了。

    身体的反应骗不了人,剧痛过去,被刺激到前面也会勃|起。刺激足够,也会射|精。林树憋了多久我不知道,但叶翔一定很久没发泄过——射在内壁上的白浊像岩浆一样滚烫,而且量多,感觉整个身体都被填满。

    “够……够了……”我哆嗦着,身体完全落入对方的掌控之中,不再是自己的。觉得这律动简直没有尽头。被不断进出的地方,因为叶翔已经在里面泄过一次,原本紧闭干涩的点早已松软湿热。律动太快还会发出羞耻的水泽和拍打声。听到我完全沙哑的声音,叶翔只是俯□,一手握住我的下颌伸出舌来接|吻。因为剧烈运动渗出的汗液,在活动中滴落。俯在我上方的身体强健年轻,性感的吓人。

    一直到我快喘不过气,口唇才被放开。结有薄茧的炙热手掌沿脊背下滑也能引发一阵颤栗。大掌在腰间停住,一个用力,姿势已经从面对面换成了从背后进入。不断抖动的虚软双膝完全撑不起身体,整个身体都被腰际的双手掌控。头昏脑胀。被打肿的脸贴着细沙摩挲简直是种折磨,不断被磨砺出细小的伤口,我却连转个头的力气都没有。眼睛像两个坏掉的水龙头,湿咸的液体源源不断地滚落出来,一滑落脸颊就被细沙吸收,不留痕迹。

    叶翔……叶翔……

    你为什么要让我那么疼?你是不是……以为我不会疼……

    “那边是谁?!”有手电筒的刺眼光线照射过来。是巡逻的人。由远及近的脚步声,纷乱的说话呵斥声……在一片嘈杂的声音里,我像一台被损坏的破旧机械。大脑里满是满屏的雪花,然后满屏的雪花变成一条亮线,一个亮点……最后,一片黑暗。

    人活在世上太容易疲惫。诸佛慈悲,所以赐予我们寿命。那么,为什么唯独对我例外呢?

    意识再度恢复的时候,我闻到海风的气息。身体放松无比,沉入骨髓的疼痛折磨在意识归位的一刻复苏。疼……我不想睁开眼睛,没有力气睁开眼睛——直到一只小手落在我的额头。

    “时叔叔,大树哥哥什么时候会醒啊?”是叶苗的声音。

    “今天就会醒的。小苗先去吃午饭。等你回来就能看到他醒过来了。”柔声说话的是一个青年的声音。

    “嗯……”听声音有些犹豫。

    “要把胡萝卜也吃掉哟!小公主都爱吃胡萝卜,只有老巫婆才不喜欢吃。小苗要做小公主还是老巫婆啊?”

    “小苗是小公主。会把胡萝卜都吃光!”话音落下,就是噔噔噔跑开的声音。

    “既然醒了就别装睡了。起来吧。你的眼皮已经在动了。”冷漠无比的口气,和刚刚判若两人。我睁开有些干涩的双眼,就看到一个在坐在窗台边的青年。年纪看起来和我差不多大,戴着眼镜,身上的白大褂说明他的身份。他戴着白色的手套,摆弄桌子上的瓶瓶罐罐,没一会就摊着一手心的药丸走到我面前。

    “吃吧。”

    你倒是给我杯水啊……

    “事情已经发生了,我看你也挺冷静,没有觉得被羞辱而寻死觅活。你自己能看开最好。”白衣青年做着天使的工作,说话可一点都不留情,不像安慰倒像警告“我们老大从不亏待下属。跟着他是你的福气。而且——”他冷哼一声,十分不屑“听说你原本跟着严五,自荐来效忠老大。那就好好干吧。”

    “吃吧!”床脚的餐桌被推过来,上面放着易于消化的流质食物。

    ……他以为我会绝食么?被同|性压在身下做那种事固然耻辱,但要是一个利欲熏心,只注重权利的人——当然不会一时糊涂以卵击石,也许会顺杆向上爬吧……而且,与其说耻辱……

    我手撑床要坐起,才发现下半身完全不受控制,除了刺痛酸胀就没有别的感觉,好像还有庞然大物填充在那里……我顿了一瞬,默默拿起汤勺喝粥。

    “我在床上躺了多久?”

    “两天两夜。”白衣青年挑眉。到底是医生,说起那里也是面不改色习以为常的语气“你括约肌和肠道都有受伤。高烧不退。抹药输水后情况好了很多。再过两天你就能下床了。”

    “叶先生他……”

    作者有话要说写点肉不容易,如果不喜,请直接点叉叉,不要举报╭╯3╰╮留言请务必低调,以防被锁,这样后来的亲也能看到捂脸,来点鼓励吧~作收留言花花都丢过来吧~以后福利常有哟╭╯3╰╮s对叶小攻心怀怨气的亲请先耐心看下去,后面的情节一定会让乃们解气的╭╯3╰╮再s已经被负分两条了……好忧桑(面条泪)

    ☆、第十八章  瓷枕

    “叶先生是……”

    白衣青年摆手“你可以像我们一样叫他老大。老大那天的样子你也见了。你最好知道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

    “他……到底是……”那晚的叶翔……我和叶翔一起长大,从来没见过他那个样子。

    “ultile ernality dirder,解离症,包括解离性失忆症、解离性迷游症、多重人格异常等。我刚跟着老大的时候,他就已经分裂出另一个暴力人格。老大几乎每晚都失眠。长时间的疲惫超过肉体的承受能力,主人格就会陷入沉睡,显露出第二人格。而这个第二人格攻击欲很强,谁也不认,而且主人格醒来后不会记得自己做过什么。但那晚之后老大的情况又发生了变化。”白衣青年说这话的时候盯住我,似乎有几分把我拿来解剖做研究的意思。

    “……什么变化?”

    “有一个真实案例澳洲一名患有严重梦游症的妇人,每晚梦游出去都会随便与陌生男人上|床。后经睡眠专家布坎南博士详细诊疗判断,这个妇人是患了相当罕见的‘睡眠性|交症’,患了此病的病人会在睡眠中不自主、毫无知觉地与人发生性|爱。此病的罹患机率仅为百万分之一。”

    “所以……老大是患了这种病……”所以……那晚,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不会记得自己做过什么。捉住床单的手紧了又松,我觉得荒唐,想笑又笑不出。

    “不,还不能确定。因为这种事情到目前为止只发生了一次。虽然男性患此病的机率较高,也不过百万分之一。所以还要再观察一些日子才能下判断。”他说这话的时候看着我……不会是想看这样的事再多发生几次吧?——|||这种程度的事再来几次我就可以提前给自己买骨灰盒了!

    “时医生,老大……没有妻子吗?”叶苗不是他的女儿吗?没有妻子哪来的孩子?叶翔对我这一起长大的人尚且如此,怎么也不可能去收养别人的孩子。

    白衣青年听了这话似笑非笑“有又怎样,没有又如何?记住自己的身份。你既然是来给老大卖命的。连命都是老大的,自然不用说一具躯体。有事老大自会定夺。”你最好少管。别以为被老大上过,就能以我们“大嫂”的身份自居……这是青年的潜台词。

    青年说完之后,就走了。之后是已经用过午餐的叶苗蹦蹦跳跳来找我。3岁大的女孩,五官已经渐渐张开,我横看竖看,怎么也看不出一分叶翔幼时的影子来。头发不够黑,鼻子不够挺,眼睛不够大——长大后再变,也不会变成大美女吧?我对叶苗素未蒙面的母亲多了一丝好奇叶翔那样的人,会娶什么样的人做妻子?什么样的女人,可以拴住他?

    在床上躺了两天,终于可以下床走路的时候,腿脚都是软的,像被捞出海水的软脚虾,不过我这只软脚虾适应良好,很快变成了红皮的龙虾。叶翔在岛上陪叶苗过了一个星期,之后就因为各种生意和事物做直升机飞走了。他一走,叶苗就缠上了我。还是陈树的时候,因为环境,我几乎没接触过小孩子,真不知道是哪里讨了这位小公主的喜。小笼包一样肥嫩嫩的手硬是化成了一双铁钳子,到哪里都要拉上我。几天下来,我就感到心力交瘁,苦不堪言。

    大人的世界,小孩子不会懂。小孩子的世界,大人也不会理解。叶苗真的是位小公主,也过着像小公主一样的生活。如果不是叶翔的孩子……真想不出叶翔会这么宠她的理由。难道是他老婆给他戴了绿帽子?我自娱自乐。

    午睡的时间,看着叶苗沉睡娴静的睡颜。不知道是不是爱屋及乌的移情作用,明明就是一个普通到再普通不过的小脸,看着——也不讨厌,看久了甚至隐隐有几分熟悉的感觉,但又想不出是哪里熟悉。

    叶苗休息的时候,我终于有了自己的闲暇时间。岛上设备齐全,连无线网都有。我就用客房的电脑上网查资料,在搜索栏里输入“解离症”,一按enter键就跳出一大堆专业解释。我找了个最客观最可信的点开一行行看下去。

    对于解离症的解释和时晓咏——就是那天的白衣青年,叶翔的专属医生。专业技术够硬,脾气也够糟——说的一样,鼠标中键不断下滚,“病因”这栏进入我的眼帘“精神“解离症”患者……这类的患者为了逃避会引发心理痛苦的事物,会将自己的意识活动或记忆从整个精神活动中“分解离开”出来,以达到防卫自我的目的……意识、认同、或运动行为的正常协调功能会突然改变……一般都是在病人醒着、且有突发的特定事件发生时才会产生……”

    真是——可笑。那样的人,到底要遭遇怎样的事情,才会痛苦到产生精神解离以逃避痛苦呢?他——也会痛苦我很难想象叶翔难过的样子。记忆中的叶翔,大都是优雅浅笑着,笑意能麻痹对手,笑意能变成尖刀杀人。重遇后的叶翔,三年过去已经完全成熟。他脸上少了熟悉的笑,但别人见他都会露出笑来。

    事业有成,家财万贯,有一个懂事的女儿……叶翔唯一能伤心的,好像也只有他那个神秘的妻子。这几天和叶苗相处,我也问过小女孩她母亲的事。小苗的反应很平静“妈妈?妈妈一直陪在爸爸身边啊!”小苗认真的语气不像是说谎,所以我困惑了。因为像叶翔这样在世界各地和枪林弹雨中来回奔波的人,即使有无数忠实属下,到底做的是危险生意,意外随时可能发生。这样把脑袋拎在手上的生活——他会带着他心爱的娇妻一起?或者他妻子很强,完全不用他操心?还是——叶翔完全不在乎对方的生死?

    我天马行空的乱猜一通很快被打断了。时晓咏对我说话还是一副头抬得高高目中无人的孔雀样“老大来消息。你和我一起去阿联酋。”

    阿联酋?叶翔的军火基地?去干什么,时晓咏没有解释。知道我问了他也不会说,我也懒得浪费口舌。

    这时候叶苗已经被专门的保姆接走,我和时晓咏等人坐直升机直接向阿联酋飞去。因为同处于地中海沿岸,直升机早上出发,不到中午就到达目的地。直升机在一片空地上降落下来。螺旋翼转动时带起的大风让人眼睛难以睁开,耳边轰隆隆的全是风声。我看见不远处的沙漠,以及站在沙漠边缘的叶翔。

    即使只是一个背影,也能感受到和那天重逢时看到的叶翔不同。那时候叶苗还在,叶翔仍然压制着,表现出一个父亲慈祥的一面。如今小苗不在,就连这最后一丝温情也消失不见了。扑面吹来的风是热的,我却仿佛置身南极,望见一座巍峨冰山。

    “收拾一下。晚上去见阿布扎比酋长。”叶翔只吩咐这一句就走开,时晓咏带着医疗设备跟上。

    “跟我来。”高大的金发男人是克劳德,直接带我去了一座别墅。说是别墅,规模可以媲美堡垒和度假山庄的结合。防护措施很严,高墙电网只是眼见的部分,看不见的地方还不知道有多少危机。所以秉性沉默是金的克劳德第二句话就是“别乱跑。”他上次说这句话,我没听,下场是在床上躺了4、5天。这次,估计就是直接没命了。我这条命,虽然不值钱,但自己还是珍惜的,不想给别人,也不想不明不白死在哪个陷阱里。

    走过绿草成茵的草地,是一座五层高的建筑。我跟着克劳德一直上到四楼,他在某间卧室停下“你以后住这间。床上的东西先不要碰。”克劳德说着,推开了房门。入目一片黑白,压抑,死寂。其次是注意到这间卧室的面积和奢华。这是——主卧吧?

    面对我的疑惑,克劳德没有任何解释的意思。像是做完自己的工作,他直接转身离开了。也许,每层都有一个主卧吧……不过,我地位没那么高吧?只是被叶翔上一次,就安排给我这么好的房间?而且,最重要的是——床不给碰,我睡哪?房间里连个沙发都没有。羊毛的地毯倒是很软,天也不冷,不会是让我睡地毯上吧……——|||

    羊毛地毯是白色,床单和枕头被子都是黑色。一片黑色中的白色,自然是十分显眼。房间内有没有监视器我不知道,既然克劳德说了不能碰……好奇心害死猫的道理我还是知道的。而且从露出来的部分,已经可以看出是什么了。怎么可能看不出来呢?这个东西,伴随着我十几年。虽然我一直不喜欢它,几乎没有用过,但作为老爷子送给我的唯一生日礼物,我一直十分珍惜。

    那是一只瓷枕。白釉黑花荷莲纹,出产于宋磁州窑。

    青帮被叶翔接收之后都不能避免溃散的下场,陈家大院被尘土和铜锁封印,这些曾经被我珍藏的东西——我以为叶翔会把它们直接全部处理掉。没想到他会留下这个瓷枕。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解离症的描写全来自度娘查到的资料

    ☆、第十九章  酋长

    发呆的时候时间过得很快,当明星开始在夜幕中闪烁时,克劳德扔给我一套休闲西装。等我换好衣服出来,就看到同样着正装的叶翔。他如今的身份可以让他不作讲究着装,也没人敢忽视他。只是叶翔习惯了这么做,尽善尽美。他的皮肤是浅浅的蜜色,一身剪裁得体的墨色西装将他的气质完全衬托出来,整个人仿佛融入夜色的刀刃,收敛锋芒,随时可能挥出石破天惊的绝世一刀。

    他的身姿愈发挺拔,仰慕而来围绕在他身边的人忠实能干。我跟着众人跟在叶翔身后,看着他的高大背影,从来没有如此清晰地看到我们之间的距离——那么近,又那么远。那个曾近陪伴在我身边的少年,一直优雅浅笑的少年,和我作为陈树的一辈子一样,成为了镜花水月,成为了风吹即散的轻烟。那份献祭般的心意,终是成为了早春骤雨前桃枝上的花苞,还没来得及盛开,就被风吹雨打,碾落成泥。

    离我最近的地方,路途最远,最简单的音调,需要最艰苦的练习。人的一生,能经历多少次打击,摔倒之后,又能爬起来多少次。无所畏惧的只有初生牛犊,我……到底是乏了。心乏了,人就老了。我孑然一身,唯一拥有的,也只有这条捡来的命。现在,我只想用我的全部生命去做一件事,不计后果,不计代价——代价?人生除死无大事。

    越野车底盘高,可以适应多种地形,而且行驶过程中车身很稳当。统一制式的越野车最后在一座灯火辉煌的建筑群前停下。我从车上下来,发现眼前的建筑规模简直可以媲美白宫,就像一个略微缩小的宫殿。主建筑前甚至有很大的喷泉池,鲜花簇拥——在满是黄沙的世界,拥有这样一座喷泉,是多么奢侈的一件事。

    叶翔一下车,就有一个戴着白色头巾一身白袍的中年男人迎上来,浓密的大胡子里洁白的牙齿亮闪闪反着光。对方说了句阿拉伯语,叶翔也回了一句内容相同的话,之后两人又行了握手礼。我不懂阿拉伯语,但在这么一个注重宗教的国家,也可以想见那句问候十有八九是问候真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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