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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先生的厨房 第16节

作者:行清 字数:10440 更新:2021-12-26 07:46:46

    “你好像被抛弃了,你是不是要哭了?”声音沙哑沧桑。

    林葳蕤回头望,没发现人。等过了一阵,那道声音又响起,“男孩子不能哭,记住,再苦也不能哭。”这次他往自己的左手边望了望,那里似乎有一个人影,特别高。他不理,又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雪走路。他哪里在哭了?

    “年纪小应该多笑,等到大了想笑也笑不出来了。你要去哪?这家饭馆招人,不过他们招的是成年人。”

    “你要学做菜,挺好的,男孩子打打杀杀不好,有门手艺傍身最好。”

    “小孩,你好像没有做菜的天分。做不成厨师做帮工也行,你的刀工练得就不错。”那沙哑的声音嘟囔道“奇怪,我虽然不能尝,但好像味觉比以前好多了,眼睛还能看到一些别的东西。”

    一年后,饭馆老板瞧着厨房里的灯火,叹息道“葳蕤那孩子这么晚了还在厨房用功呢。”

    大厨子也悄声道“是啊,他的刀工了不得,可惜了,就是上锅不行,可人小孩有志气,一点都不服输。让他去吧。”

    狭小的厨房里,昏黄的灯火下,一人一影,“罢了,我都成这样了,左右吃不了东西,把我的眼睛和嗅觉给你吧。”

    ·

    叶鸿鹄抱着别人的衣裳难得睡了个安稳觉,困扰多年的梦魇这次只开了个头便没了踪迹。林葳蕤却做了一晚上不知所谓的梦,早上起来却全忘了,头痛脸也黑。早起的胖婶眼见着大少爷脸色阴沉下了楼,进了厨房,拿起一个南瓜去皮切小块,胡萝卜洗干净切成头发丝大小,整个过程不知道睡醒没,但是动作毫无凝滞,行云流水,那分量不小的刀在他手上跟玩具似的。泡了一夜的小米加入南瓜块和萝卜细丝放锅里小火熬煮。

    锅里的粥咕噜咕噜冒着泡,林葳蕤也不浪费时间,左手起了个碗,往里倒料酒、老抽、耗油、生抽、糖等十几样调味,调成酱汁备用,将昨夜炸过泡好的凤爪放入油锅内,撒入花椒、辣椒、姜末,倒入着色的酱汁翻炒,最后还要再放上笼屉里蒸上小半个时辰的豆豉凤爪。

    昨夜答应了要做的虾饺和烧麦自然不能食言。半肥半膘的猪肉和马蹄切成绿豆大小的丁,胡萝卜切丝,草虾去壳去线切两半,林葳蕤把这些馅料都倒入碗中加入调味,然后捏成团在碗里摔打,这样做出来的馅料更加有黏劲,一口咬下去不会是散的肉馅。和面捏团擀成薄薄的飞片,这些对于林葳蕤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了,只见那双白玉的手指轻巧地包入馅料后两三下将皮捏成贝壳状上笼蒸。

    “给我……”后面的话还没说完,一沓云吞皮已经递到跟前,林葳蕤也没在意,接过云吞皮就开始包烧麦。厨房门口的胖婶眼见着自己的位子被客人顶替,厨房里两人无声无息却配合默契,不知道该不该开口提醒大少。接下来无论林葳蕤想要什么,很多时候甚至话还没说出口,旁边的人就已经将调味递给他。不知不觉,厨房里的动作快了很多。有次林葳蕤挽起的袖子散了下来,他自己要去挽的时候,旁边快速伸过来一只肤色黝黑的大手,将袖子一节一节整整齐齐地挽好。林葳蕤回过神来,才发现旁边打下手的胖婶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换成了昨夜借宿的客人。

    客人同样挽着袖子,大清早依旧自来熟,见他望来问“还有什么要做的吗?”

    早饭上桌了,林蓁芃也揉着眼睛起了床,瞧见厨房里的两人和外头蹲着的胖婶,也蹲在厨房门口悄声问“婶婶,大哥他们怎么一起在厨房?”

    胖婶摇摇头,“或许叶先生是大少爷很好的朋友吧。”

    两位“好朋友”出了厨房,桌上,林葳蕤将熬得糜烂的全素南瓜粥推给叶鸿鹄,自己和小弟则是端了碗滑嫩爽口的云吞喝。

    “叶四哥既然胃不好,还是喝点素的好。”叶鸿鹄挑眉哑然笑着盯人看,林葳蕤也回看他,两人“深情对望”一会,叶鸿鹄率先败下阵来,倒也欣然接过南瓜粥。

    幸而除了粥是素的,桌上还有其他点心可以一饱口福。虾饺的皮白如雪,薄如纸,里头鲜红的虾段隐约可见,一口一口小巧精致如同艺术品,干蒸烧麦糯米软香,肉质嫩美,一口刚好一个,小蓁芃吃的不亦乐乎。重头戏是豆豉凤爪,爪子泡的松软,豉汁饱满,一吮即脱骨,甜咸中带着微微的辣,味道美到就连手指上的汁水都舍不得浪费。

    饭后,久未上门的表小姐林芙萱到访。

    “恭喜表妹考上大学。”林芙萱见屋里有外男在,有些拘谨地坐着,挺直的背影犹如一株风中散发着冷香的百合。听到大表哥的话,她微微地笑了,有些羞涩道“不过运气罢了。”

    林芙萱从中等学堂毕业后,考上了京师女子师范学堂,林姑姑两夫妇高兴地放了两响鞭炮,直言感谢列祖列宗。不过高兴完,两口子开始为费用的事情发愁。京师女子师范学堂的学费虽然不高,但对于他们一家来说,却也是沉重的负担。况且还有生活费,要在京师这种地方生活,费用还是颇高的。林慕英在林葳蕤面前说过一嘴,正巧林蓁芃的国文成绩不是很好,后来林葳蕤托阿福送贺礼的时候便提了让她为小弟补课一事。林姑姑一家一开始不接受报酬,被阿福好说歹说给说服了。今日林芙萱来就是给小蓁芃补课的。

    叶鸿鹄早在见到林芙萱时便自觉退到了房内,不去打扰他们。不过见林葳蕤交代完事情后要出门,又跟上去了。

    “四哥挺闲的。”

    叶老四摸摸鼻子,笑看着他没说话。

    两人来到田庄里,这时候按道理还不到收获季节,但是林家的田里头已经是光秃秃一片,今年春播的稻穗差不多收割完了,正在酝酿雨水来了进行秋播。

    林家的田庄虽然不算最大,但是往年收获时节还是需要雇佣周边一些短工帮忙收稻的。但是今年却不一样,已经快改成机器制造所的烟草行今年送来了几架小型的收割机和一台脱谷机。收割机小巧轻便地很,背个油箱在身上,手提着一柄割盘,轰隆隆的声音,圆盘似的巨大刀片所到之处,稻穗全部整齐倒下,省时省力!

    叶鸿鹄四周走了一圈回到林葳蕤跟前,问道“现在不是收获季节,你们的水稻却已经入仓了,我观田里其他的农作物也长得格外快,品质一看就知道绝佳。而附近其他的田庄则未有此等变化。这是何故?”

    旁边的阿福这几天已经听多了人问这话,立马骄傲地说“今年的水稻是用我们大少爷改良的种子才有了这么好的效果,现在别人家都在抢着要跟我们订下种子哩!还有这些机器也都是我们大少爷设计的!”看吧,我们大少爷就是这么多才多艺!

    叶鸿鹄思量片刻,道“葳蕤有没有兴趣跟奉天做笔生意?”

    第32章 壬子年夏至·远客来

    被自家大帅召唤来的吴冕做起了解说“东北三省地域辽阔, 地肥物丰,所以我们占领、咳咳,接手后, 对农务这方面尤其注重,早几年前奉天就设立了几大农事试验场, 从国外高薪请了一大堆洋人教授进行种子培育, 目前流行在北方各省的“奉天二号”改良麦种就是那堆洋人搞出来的。

    “水稻一直都是南方人种的, 在东北往上翻几百年都没有稻米的痕迹。奉天三省的水稻田都是这几十年朝我们那移民的高丽棒子开的地。前几年,大帅下令在三省择良地而种稻, 这才有了大规模的实验田。我方才在先生的田庄转了一圈,实话说, 我们每年五百大洋聘请的洋人教授折腾了几年的结果,都没有先生这一处田庄随随便便一株生长得好。先生不愧是留洋归来的科学博士和农学博士。”

    林葳蕤倒是有些惊讶叶流氓的远见卓识, 要知道, 大规模的在东三省种植水稻还是在建国后伟人下令才出现的。一个大军阀, 最重要的便是有粮有枪,有了这两者, 不愁没人没兵,所以他这样做也确实没错。

    不过,林家田庄的水稻长得好除了林葳蕤在小洞天培育的种子优良外, 还有一个别处无法满足的生长优势——灵潭水的滋润。伏仙河在林葳蕤不定时的放水下,如今已经俨然小洞天外另一处灵潭。这要多亏了那些河中的生物, 形如伏仙鱼和水中藻类这类水生生物受了灵潭水的滋养, 本身就自带了灵潭水的属性, 和河水互补,自然的循环使它形成有别于他处的水系系统。即使伏仙河是开放式河流,这河里的伏仙鱼如今也只在上游这一处生长了。而这处河中的水产更是无上珍品,无怪那些长期光临的食客们都说这有凤来居的吃食有灵气,多吃确实对身体好。

    不过林葳蕤是不知道这些的,他自己都不清楚这河水的作用有多大,然而这笔大生意说他一点都不动心未免太过虚伪,也或许在他心里也曾经闪过那么一瞬乱世之中易子而食的惨状,但他素来又最不耐烦麻烦,因此只先打预防针“任何生物都可能产生与双亲不完全相似的后代,这种不完全相似的性状国外称之为‘变异’,不过有些性状可以稳定遗传,有些则昙花一现。

    “我田庄里的水稻也只是第一次试播,无法保证效果,且山水之间有差异,‘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这道理恐怕二位都懂,奉天府买回去的种子林某也无法保证能完全达到这番效果。”

    旁边对什么变异遗传都一窍不通的叶某人“无碍,我信你。”

    吴冕在心里翻了个白眼,也跟着道“先生放心!我们会先派专家团来此地考察学习,种子买回去也会先进行试验再推广,到时还请先生不吝赐教。还有这田里的机器我们也想大量买进。”

    吴冕没想到大帅这一趟丢下奉天所有事务的南下还能带来这么一个意外之喜,别看他端着,其实心底早乐开花了。最近几年全国各地哪的光景都不好,不是旱灾就是水患,手中有粮才好办事。

    一群人往山上走,老衡在前头开路,为主家展示这半年来的收获。远处的山脚下按照大少爷的吩咐,圈了一大块地养了一群山羊、肉牛和肉猪,水塘里头鲜鱼肥美,还有遮天莲叶下的莲藕丛生,他们这会走的山路周围零散地种着一些果树,越到山上才越看得出人工的痕迹,都是今年刚栽下的果苗。林大少是来巡山的,叶鸿鹄他们也不请自来。入夏时节酷暑难耐,奇异的是这片山色却犹如覆盖在一片空濛的迷雾之中,人走在其间清凉无比。一行人边走边欣赏山色,都不是热络的人,一时无话。

    走到水源处,林葳蕤蹲下来,把手伸进水里,一群银鱼立马涌上来咬他的手指头,指尖微微酥痒。

    旁边伸过来一双手,轻轻地捧起他的手,不让他碰水,“山里的水凉。”

    林葳蕤抬眼看眼前的叶四,带些讶异,微微挣脱开他的手,却也没有继续。怎么跟哄小孩似的,这人什么毛病?

    旁边的老衡突然道“哎哟!伏仙鱼!”

    吴冕也往水里瞧,“这鱼儿长得倒是稀奇,跟云梦泽里头的银鱼一样,就是小了点。这怎么有粉色鱼眼的?”

    “可不是银鱼嘛,不过我们这叫伏仙鱼,早些年捕绝了,最近才又出现的。粉色鱼眼的更罕见啊,我当年娶我家婆娘的前一日可是在这里蹲了一整天才网到一尾送去给岳丈家!就为了个好兆头,”许是见为首两人间的气氛不太对,老衡开了句玩笑,“我观二位爷一表人才,年纪轻轻,恐怕好事也将近啊。”

    他刚说完,就听山下传来呼唤“大少爷!大少爷!”

    阿福回应道“阿七,我们在这里!”

    山路不好走,单靠两条腿跑过来的阿七喘着粗气到跟前,道“大少,家里头来了一个洋人,说是来找您的!一进门就问有没有东西吃。别的说什么我们也听不懂,您快回去瞧瞧吧。”

    林葳蕤站起来,用方巾擦干净手,想了想问道“是不是一头卷毛,胖得跟猪似的?”

    阿七迟疑“头发是卷的,但是不胖。”

    等见到人,这人说的第一句话便让林葳蕤知道他为什么不是他印象中的胖子了。飞扬李见着了林葳蕤就跟见着了多年未见的亲爹亲娘似的,嚎啕一声,就要扑过来,被林葳蕤后头站着的叶鸿鹄一只手拎起衣领丢到一边之后,他能依旧半点不带歇地上演认亲大戏“上帝保佑终于让我见到你了!我下了船一路一路问过来,他们都听不懂我的话,不过当我闻到有凤来居里头的饭菜香味,我就知道是你了!林!没有你的日子,我仿佛从天堂掉到了地狱!看看我,被活活饿瘦了三十斤!国外的吃食不是人吃的,我没法呆了,这次来中国投奔你就不走了!谁赶我走我跟谁急!有吃的吗?我为了吃这一顿,已经三顿没吃了。”他说话是大部分英文里头夹着几个汉字的,也难怪阿七把他认成洋人。

    叶鸿鹄当年军事学堂里学的是俄语和德语,英语一般,此刻他皱了皱眉,凑到林葳蕤耳边问道“这人谁啊?”

    林葳蕤也无语,“同学。”又对一旁看热闹的胖婶道“早上的云吞还有吗?端一碗堵住他的嘴。吵得我头疼。”

    飞扬李一听有吃的,立马就跟着胖婶走了,还用不太熟练的中文口语套近乎,让胖婶给他多盛点。听到动静的林蓁芃和林芙萱也都出来瞧热闹,飞扬李路过的时候,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朵玫瑰花,递给她,弯腰做绅士状“日安,美丽的花朵应该献给美丽的女士。”林芙萱还没来得及拒绝,他就跟在胖婶后头去厨房了。

    飞扬李,自称南洋华侨,父亲是华夏人,是中菲混血儿,林葳蕤美国留学期间的邻居兼校友。

    胖婶竟然神奇地能够跟中文水平一般的飞扬李沟通“所以大少爷在寄宿的地方做饭你每天都去蹭饭,导致一年胖了三十斤,飞先生真是性情中人。”

    飞扬李摇了摇头“不,不,女士,我姓李。不过我也不是每顿都能蹭到的,因为有时候林他不做饭,他老是待在实验室里,还让我守着不让人进去打扰他。”

    胖婶暗自琢磨怎么有人名字是这么倒过来念的,不别扭吗?不过不妨碍她对这个大少的同学十分有好感,一头卷发瞧着就老实好摸,捧着早上剩下的云吞吃得跟吸了鸦片似的一副要升天的架势,忒好玩了。

    叶鸿鹄原本还想紧迫盯人,这时江坤拿着一沓电报进了小别业,他只好告辞众人去了客房里处理堆积下来的事务。临走前,吴冕见自家大帅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湿漉漉的小东西,递给了他让他拿个鱼缸养着。吴冕一瞧,无语了,这不是刚才河里的银鱼嘛!细看还是粉色鱼珠的。

    眼见着中午快到了,客房里的客人还等着他照顾一日三餐呢,林葳蕤挽起袖子开始动作。吃饱喝足这会正拿着一个西瓜在挖的飞扬李也凑进来,嘴里念念叨叨“林,你拿了学位证就走,连声招呼都没打,可把学院里那帮要把你留下来的老头给急坏了,一个个都来问我你去哪了。我能说哪,只能说你回国报效祖国母亲去了呗,难不成留在美国为你们洋人服务。你不知道吧,他们原本是想留你做学院里的教授的!见你走了还说什么中国没有科学,你这是在浪费你的天才。”

    林葳蕤头也不抬“离我远点,西瓜汁要是喷到我身上,你会被我赶出去。”

    见他有所收敛,问道“回国干嘛?”

    飞扬李振振有词“现在不是民国建立了,不打战了嘛,我跟你一样回来办实业干实事!”末了怕林不信又补充了一句,“虽然不像你厉害,但我好歹也拿了个科学博士学位!”

    林葳蕤不置可否“别怪我没提醒你,吃完出去找住的。”

    飞扬李难以置信“林!没想到半年不见,你还是这么冷漠!好歹五年邻居兼同窗!你就不能收留我一晚?”

    林葳蕤指了指刚好下楼来的人,“晚了,这里有一个能让襄城旅店都没空房的人住下了。”

    第33章 壬子年夏至·见如故

    叶鸿鹄见两人都看过来,不明所以, 但还是非常有眼色地凑到林葳蕤跟前, 将飞扬李不着痕迹地挤开, 问“我们中午吃什么?”

    家里一共来了五位客人,再加上自己一家子,林葳蕤得做一大桌菜才能让这群人吃饱。不过天气热,没空调, 他可不耐烦流一身汗, 所以早早决定中午做冷面。冰冰凉凉的面条,酸酸甜甜, 带点辣白菜的辣爽, 这个时候人的胃口哪还有苦夏一说,吃多少碗都不够!夏天的一人一大碗, 再配上早就做好的卤味, 够他们吃的了。

    林葳蕤示意他手上的面,“冷面吃吗?”

    叶鸿鹄当然是点头了,见他额头有微微的汗,叶老四想了想,出了厨房。

    “林, 他是谁?怎么住在你这?”还抢了他的客房!

    “食客。”赖着不走的食客。飞扬李不信,不过林葳蕤已经不耐烦开始赶人了, “热, 出去, 别在这挡风。”

    把人都赶走, 林葳蕤继续手上的动作,冷面的面条不用太细,讲究的是不容易咬断,极其有韧劲。巴掌大的面团经由他手,一分为几,缓缓拉开到一定长度,手腕小幅度甩了几下,只看得到残影,小面团便成了小孩半指粗的面条。他将沸腾的面条过了几遍水,确认已经凉透了,把面泡进沁凉的山泉水里。

    冷面的配料讲究久而不老,甜咸得当,上口脆,最好是一嘴咬下去还能听到清脆的声响,蹦出美汁来。林家的腌黄瓜、萝卜、辣白菜都是选用果蔬初生时最嫩的时候采摘下来放进坛子里腌制的,自然不失风味。

    这些都切好大小,再把雪梨切块、白煮蛋切半,淋上凉透的鸡汤。他的神情专注,动作又快又准。过了一会突然感到额头上有轻微的触感。抬眼望去,林葳蕤就瞧见刚才离去的人手里拿着一块湿毛巾正在轻轻给他擦汗,见他望过来,便道“你出汗了。”

    林葳蕤有些挫败“四哥对每个陌生人都这么照顾吗?”这已经是他第二次问这个男人这个问题了。

    叶鸿鹄擦了他额头的细汗,又低着头为他拭去手背上溅到的酱汁,声音不变“陌生人里头,分寻常人和一见如故的你。”

    林葳蕤手上动作一顿,若无其事道“帮我把鸡汤都浇到海碗里去,再加几块冰块。我的碗里多加冰块。”

    说完大实话的叶鸿鹄老老实实地做事,听到这劝道“不要贪凉。”

    林葳蕤无视“你管我。”

    卤味是早晨胖婶按照少爷的方子弄的,毫不客气地说,就冲她现在学到的这一手,就可以去开一个摊子铺坐家里日收十几大洋了。卤水是林葳蕤亲自调配的,几十种药材,放入的顺序一点不能错,否则出来的味道就会完全不一样。即使是新卤滋味也完全不输给那些饭店里用了十几年的老卤。从前有家潮汕酒楼的老板见林家酒楼没上卤味,便表示愿意出高价买他的配方,再被拒绝之后又上门几次,价格一次比一次高,都被林葳蕤绝拒绝了。外人只当他藏私,其实残酷的真相不过是那老板长相太过油腻,入不了林老板的眼。

    卤味主要是卤鸡和卤鸭,爪子、腿、翅膀,脖子、内脏等,用的是田庄里半散养半家养的鸡鸭。只要能吃就没有不能卤的,还有一些藕片、豆干之类的素卤,

    午饭时分,除了唯一的女客在小房间里吃,其他人都端着属于自己的海碗聚在饭桌前。这个时候轻微的吸溜声是可以被原谅的,因为这样一碗面你很难顾得上吃食礼仪,只有赶紧吃到嘴里才是正经事。一筷子面下去,有种从五脏六腑散发的凉气。这个时候人表面的皮肤是烫的,还会冒一点汗,但身体很清爽,因为热气散发出来了。无辣不欢的飞扬李那碗自己加了辣椒,一边吃一边大肆赞扬,眼睛都被辣出眼泪了还一直抱着碗不放,好吃的都堵不住他的嘴。

    面过一半才有人有时间抽空去临幸桌上的卤味。枣红色的卤味泡在浓厚的卤汁里,看上去特别有食欲,拿起一个鸡腿,一口咬下去,心里叹息一声,刚才怎么忘了这个!独特的中药香和咸香混合,味道醇郁。鸡腿上的肉已经酥烂到不用牙齿咬便可以吃入嘴中,离入口即化只差两三次咀嚼的距离。鸡翅膀的骨头都不用人费劲去啃,轻轻一拉,骨肉分离,带着滴答的浓汁。

    都是食肉的大男人,这时候也没什么顾及,用筷子多慢啊,有这功夫肉都被人抢光了,众人不约而同直接上手,吃得那叫一个酣畅淋漓、大快朵颐。不过大家都纷纷绕过了鸭脖,一来鸭脖看上去没什么肉,二来,叶四爷把它都夹走了——桌上只有林葳蕤一个人爱吃鸭脖。他也只吃这个,其他的都不动。叶鸿鹄把鸭脖都添到一个小碟子里,推到林葳蕤跟前。林葳蕤那双清粼粼的丹凤眼撇他一眼,没拒绝,还屈尊降贵地捡了个肉多的鸭脖丢到他碗里。

    再看人家林大少爷,穿着一身中袖的苏绣绸缎长衫,裁缝店里的老师傅品味几千年都没变,暗红色的凤凰纹绣蜿蜒至上,在脖颈的盘扣处形成完美的结。此刻他翘着二郎腿坐在西式的桌椅边,筷子使得跟拿毛笔似的,就算是啃着鸭脖也是一派偏偏贵公子。真有人,是无时不刻都在美的。

    吃过了一顿饱餐,飞扬李不得不顶着大太阳出门找暂时落脚的地方,顺便找找有没有工作。他可不是林葳蕤那种凭本事到哪都不缺钱花的,全部的家当都用来买船票了。他老爹听说他放弃美国那边的工作回国后立马断了他的银花,还扬言见了他要打断他的腿。这年头,怎么当人家爹的,有一个是一个的,都这么惦记儿子的腿呢。

    叶鸿鹄趁人上楼前,拉住他的手腕“过几日,从直隶和广州有些客人要来,想要在有凤来居里设宴招待远客,葳蕤能安排两桌酒席吗?”

    “两桌?有两批人?都是哪里的人?喝酒吗?”

    “是两桌,每桌大概三四个人。先来的是广东中山人,不过此人留学东瀛多年,又多年在国外活动,吃惯西餐,葳蕤随意即可。另外一人是常德人,喜辣,这人还可交往。均可喝酒。”

    “这生意我接下了,不过叶四哥记得给钱。”

    “这是自然。”末了叶鸿鹄还不忘叮嘱“你让徒侄们去做,不必自己动手。”

    飞扬李找了间临近有凤来居的旅店,打算每日三顿定点去报道。不过在此之前,他必须找份工作,要不他现在兜里的钱连在有凤来居点个辣椒酱都买不起。在街上走了半天,工厂、报社、商店、翻译、学堂都找人,不过前二者工钱他嫌少,商店招的是学徒,翻译他的中文一般,学堂又不收他这么年轻的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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