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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先生的厨房 第15节

作者:行清 字数:9003 更新:2021-12-26 07:46:46

    无论是排的到人还是没排到粥的人都鼓掌叫好, 他们是都知道前几天发生的事情的, 老百姓总是站在弱者这一方, 何况还是敢于抗议官府的人。原本有凤来居的饭菜还会让平头老百姓有距离感,但是经此一役, 却是无形中拉拢了人心,尤其是在尝了免费的夏至粥后, 更是起了攒钱逢年过节带着家里人去搓一顿的念头, 无他, 味道太诱人了!

    街角安静地停着一辆轿车。车内, 换了军服穿了一身便衣的吴冕和江坤瞧了瞧后头盯着有凤来居的招牌看个不停的大帅, 一头雾水。

    “去打听打听那家酒楼的情况。”

    “是,大帅。”吴冕下车拦住几个刚才排队的乡亲打听。等坐回车里一五一十地复述,末了忍不住点评了一句“这酒楼老板看似处于弱势,其实微妙地掌握了民心。有这个在,警察厅的人就算是敢动他,也得思量思量舆论之威。妙!虽然走的是步险棋,但确实出了气又保全了自己。看来是个性情中人。”

    车后座一直紧盯着酒楼不放的叶鸿鹄听到这,轻笑了一声,踢了踢前座,“走,来到别人的地盘,怎么能不去拜山头呢,去都督府。”

    一行三人加上暗处的护卫往都督府去,为着豫西剿匪的事情焦头烂额的张芝庵不还知道自己即将迎来一尊脚跺一跺,整个华北就要地震的大佛。

    有凤来居重新开张,上了四道新菜,其中三道是振兴楼的招牌菜——白玉盖珊瑚面,桂花鸭、百花鱼肚。白玉盖珊瑚面名字雅致,其实不过一碗虾脑汤面,再入了虾仁虾子作配料,面条柔韧滑爽,面汤鲜美无穷,一直是振兴楼的看家菜、许多老顾客吹嘘的无上珍品,掌柜的将方子看到比自己婆娘还紧。

    可惜人家有凤来居偏偏在重新开张之日上了这道菜,这也就算了,难堪是是,味道远远超越了振兴楼。而做桂花鸭的鸭子选用的是林家田庄里养在水稻田里的新鸭,吃的是稻米余粒,碧波绿水里养得精壮结实,肉质酥嫩而无半分柴感,吃过的客人里头有激动地甚至当场飙出一句“天下第一鸭”的赞誉。百花鱼肚味道清淡香甜,鱼肚软滑洁白,是一道夏季下酒佳品。

    厨艺没有抄袭一说,只要你会做,就是你家的菜。不过民国的厨师行内倒是有个挺有江湖义气的潜规则,便是看家菜尽量不与别家撞到一起,以免伤了生意和气。

    所以有凤来居此举便是明面上的挑衅了,不过食客们可不管这些,只要你比别家好吃,客人们自然往你那走,管你仗义不仗义,再说了,振兴楼的少东家做得事或多或少还是让人给传了出去,至于里面有没有林葳蕤的手笔,那便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回乡下探亲回来,发现自家酒楼生意比起走之前更加一落千丈的振兴楼东家喜老爹在了解完自家儿子做的好事后,跟白面馒头似的大脸一下子变成了红烧狮子头,怒冠冲发,拿起扫把就要打断儿子的腿。

    “里面请,爷几位?是要大堂还是上房雅座?”

    吴冕要了个上房,又朝旁边的江坤低声道“大帅不对劲啊!”

    江坤这会闻着空气中的酒香有些魂不守舍,敷衍道“哪不对劲?”

    吴冕立马就来了劲“你看,大帅说要来找夫人,可是到了这襄城吧,也不见他登门拜访哪家小姐,反而是先来了这家酒楼门口看了半天,又去了都督府威胁人家张大嘴,帮人酒楼摆平了这事。办完事又来了这酒楼,难道咱夫人是这酒楼东家的哪位小姐?可是我又打听了,这家酒楼的东家是个二十左右的先生,家中只有一个身世不明的弟弟。你说!这是不是哪都不对劲!”

    江坤嗯嗯了两声,见着人家伺候点菜的姑娘立马就问“你们酒楼上的是什么酒,怎么这么香?”

    湘姑娘笑着道“客人识货呀!咱酒楼的招牌之一便是这神仙酒了,不过这酒特容易上头,因此规定每桌只能点一盅,客人要来一盅吗?”

    江坤直接道“我们酒量大,给上三盅!”

    湘姑娘为难“可是,这是酒楼的规定……”

    一直在看菜单没有出声的叶鸿鹄拦了他“一盅即可,别为难人家小姑娘。等会你还要开车。”

    江坤摸着头嘿嘿笑,这才罢休,他确实给忘了,贪杯误事啊,他这都多少年没这样过了,这酒厉害!

    吴冕见他们一个两个都只顾着吃,索性也不琢磨了,也拿过菜单开始点菜,不过一翻开才知道大帅为什么刚才看个菜单看那么入神了。这菜单确实出彩,不愧是文化人,待知道这菜单是林老板自己画的,不知不觉吴冕便对这未曾见面的林先生有了好感。

    三个人点了十几个菜,最后还一点都没浪费剩下,湘姑娘还从未见过如此能吃的客人,尤其是那位一看就是三人中地位最高的男子,简直就是包圆了桌上一半的吃食。

    吃完饭,他们又提出想见老板一面,说是有事相求。这事湘姑娘做不了主,请示了僮掌柜,僮掌柜也算是见多识广,一见三人通身的煞气,又瞄见几人腰侧鼓鼓,当下便有了底。来者不善,他硬着头皮推说大少爷不在酒楼里给婉拒了,一身胖肉暗地里直哆嗦,就怕几位军爷一言不合掏枪把自己给崩了。

    大少爷,老僮我也是为您出生入死了,您可别再盯着我这一身肥肉了。

    没料到几人也好说话,那为首的男人气势最可怕,却也只说“那麻烦你转告林先生,有位姓叶的客人愿意出重金聘请他为私厨,希望他能考虑考虑。”

    吴冕虽然没有明白大帅的用意,不过也立即反应过来,做好下属的工作,威逼利诱道“我们四爷地位尊贵,十个警察厅厅长都无惧,若是此事成了,庄老三的事情绝对不会再发生在有凤来居,僮掌柜你可要同你的东家想好。做生意的,有一个靠山总是好的,我们所求不过一顿饭。”有一句吴冕他没说全,这顿饭也是救命饭。

    大帅的身体已经不能再拖了,而只有有凤来居的饭菜才能让他吃得下。

    叶鸿鹄望了他一眼,没反驳。

    这厢僮掌柜被人威胁,那头小别业也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来的是张芝庵身边的参谋。

    那参谋一上来就问“林先生同叶大帅什么关系?”

    林葳蕤听都没听过,直接道“不认识。”

    那参谋又问了一大堆问题,林葳蕤懒得跟他废话,他上午去了一趟田庄盯人收割稻米,附近那些管事的见着林家田庄稻米收成好,生长期又短,一个个都围上来想要购买他的种子,他应付了半天,回来又入了洞天里去收割了一堆杂草。不知道为什么,这顿时间,洞天里的一些地里突然冒出来一堆杂草,他又得多花一点功夫将它们除去。这会子乏得很。

    那参谋自认为十分客气地说了半天,见他油盐不进,冷笑道“都督的意思是,他在襄城的这段时间,由你们酒楼来负责他的吃食。这位叶四爷权势滔天,都督都得罪不起,林先生既然同他不认识,最好还是配合点将人伺候好。听闻林家酒楼得罪了人,林先生有傲气是好,不过想必一定听说过刚极必折四字。”林葳蕤没说答应,也没拒绝。

    第二天刚巧僮掌柜又说有一位有权有势的同样姓叶的先生想要雇他做私厨的时候,林葳蕤冷笑了一声,突然看着池塘里的锦鲤问道“他长得好看吗?我只给好看的人做饭。而且收费很高,他怕是付不起。”

    回廊尽头突然响起了一声低沉的男声“挺好看的。再贵也没关系,付得起。”接着是噗嗤两声笑。

    第30章 壬子年夏至·三孤狼

    吴冕看着不远处对坐不语的两人, 胳膊肘拐了拐旁边的江坤, 见他正在擦枪,一把夺了他的枪放进枪匣子里,“别吓着人家林先生!”

    江坤站直了,无奈道“敢跟大帅对峙呛声的人, 你见过几个?他们现在在哪?这样的人怎么会被我吓到,你别瞎操心了。”

    “你说大帅那么盯人家看, 连眼珠子都不带眨的, 怎么跟耍流氓似的呢?”江坤瞧了一眼,嚯,还真是跟大流氓调戏大闺女似的。

    林葳蕤皱了皱眉, 眼前的男人眼神过于肆无忌惮,若不是没有从中感受到半分淫邪, 恐怕这会他不会同他平和地坐在这里, 饶是如此, 他还是感觉到了领地被侵犯的不适感, 并且无可奈何。这个男人非庄三李四之流,结合之前都督参谋说的那些话,他也只好耐下性子周旋,但心底到底暗暗戒备。

    对付庄老三这等狐假虎威之人,他不必顾忌, 直接上脚。但应付这等真□□在握的人, 在不触碰到他的底线之前, 他还是愿意说话的。当然语气不怎么好就是了。开个酒楼这么多麻烦, 引来这么多牛鬼蛇神,做的菜太好吃还是他的错咯?

    被猛兽盯上的野猫浑身炸毛,舔了舔小虎牙,亮出锋利的小爪子。

    林葳蕤开口想要打断眼前人的紧迫盯人,“叶四爷?”

    “不必见外,叫我四哥就好”,叶鸿鹄仍旧目不转睛。

    林葳蕤喝茶的手顿了顿,忽而笑了,“听说四哥想要尝尝我的手艺?”

    这一笑让气氛缓和很多,叶鸿鹄见他笑,也笑了,不过语气正经了许多,“我这几年胃口不好,前些日子有人送了一个厨子到府里,正是从你们这出去的。得知他的手艺出自蕤……咳咳,葳蕤之手,便慕名而来。我不挑食,你也不必给我专门安排,一日三顿跟你一起吃即可。”吃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一起吃的人。

    林葳蕤顿悟“那人可是李二宝?”

    叶鸿鹄还真没问那个厨子的名字,示意了一下后头的副官,吴冕立马就道“对,是叫李二宝。林先生手艺高超,仅仅是一个未挂名的弟子就能有这般手艺。大帅心系先生手艺,唯有先生做的菜才吃得香。不过添双碗筷的事情,还请林先生不要拒绝。”

    原来是这样,林葳蕤垂下眼帘,只说让他考虑考虑。转头就让林四叔去打探了一下这人的来路。

    林四叔听完却是若有所思一阵,继而惊讶地再三确认“侄儿,你确定那人姓叶,排行第四,下属叫他大帅?!”

    林葳蕤点头,林四爷从椅子上惊起,立马叮嘱道“若是此人,那侄儿你可得收收你的脾气,再怎么样也得好生伺候着,此人我们谁得罪不起啊!”他来回踱步,嘴里念念叨叨“怪哉怪哉!好好的奉天不待,这尊大佛怎么到我们襄城这种小地方来了!”

    林葳蕤面色不改,阿福倒是惊慌地问“四爷你倒是别卖关子了,快同我们说说这人是个什么路数吧!”

    “唉,这各省的大帅,姓什么的都有,这姓叶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奉天的叶志之!人称东北王。说起他的崛起,道上还是一段传奇。放眼全华夏,就没有他这般年纪轻轻的大帅。据说这叶大帅从前只是奉天一户贫苦农家的小儿,自幼丧母,十几岁入了奉天军事学堂。

    “后来那帮东瀛人不是打赢了老毛子,占领了旅顺,又在光绪三十二年建立了‘南满洲钱道株式会社’专门掠夺资源。我当年恰巧走一批水货经过东北,啧啧,当地人的日子简直苦不堪言,活像在炼狱里。听说叶大帅的老父亲便是惨死在东瀛人刀下,东瀛人在东三省胡作非为,政府无力去管。这叶大帅当年便带上军事学堂里的同窗,投了绿林,数年时间渐渐集结成了一只数万人的军队,攻占了东瀛人的租借区,将东瀛人都赶跑了。东瀛通过大清交涉,大清都自顾不暇了,哪能来管这事。后来,这叶大帅又剿匪,又打军阀,别人是打一战穷三年,他是以战养战,没见他穷过,底下的兵最招人羡慕。去年全国各地爆发革命,清廷没了,就东三省这地方有他镇压,稳如磐石,那些所谓的省都督见了他,连个屁都不敢放。”

    阿福听到这,急切地问“为什么呀?”

    林四叔瞧自己说了这么多,侄子的脸色终于凝重起来了,赶紧添油加醋“一个省都督顶天了万人左右兵马,全部配枪还悬着。可是叶大帅他坐拥东三省十几万兵马,手底下还有自己的军工厂。我还听说,现在的民国政府正在跟他谈一笔大买卖。”林四爷比了个枪的动作。

    “你说的称他为大帅的左右两人应该就是他身边的亲信江坤和吴冕。当年叶大帅一人一枪单挑了一个土匪帮,那土匪帮专干劫富济贫的事,江坤便是那山头的少东家,从那时起便跟着他一起四处打。吴冕则是他的同窗,不过叶大帅对同窗倒是有些心狠手辣,听说有一年他不知道发什么疯,将几个最得力的同窗亲信给砍了。不过听闻他非滥杀无辜之人,又素好美食,府中请了一大帮名厨,可能只是看上了你的手艺。不是我夸,你的手艺恐怕连皇帝都能折服,不足为怪不足为怪。总而言之,既然他所求不过一顿饭,侄子你便当他是个稍微尊贵点的食客即可。”

    林葳蕤谢过了四叔,见天快暗了,索性回了小别业。然而一到门口,便见到了白日里叶四叔口中土匪头子出身的三人。

    吴冕从来不知大帅的脸皮这般厚,见他一见着人林先生就猛盯着看。身为下属,这会也只能有事服其劳了。

    “林先生,这我们初来乍到,没个安顿的地方,订房的时间晚了,镇上的客栈全都满了,我们只订到了一间客房,我打算今夜和江坤两人挤挤。大帅能不能麻烦林先生收留?”

    林葳蕤眼神意味不明,问道“一间房也没了?”

    吴冕还没答话,叶鸿鹄就一本正经道“全都没了。”

    林葳蕤用眼角飞了他一眼,气极反笑“那襄城客栈的生意真好。”

    叶鸿鹄被他飞过来的小眼神看得瞳孔都红了,幸好夜色昏暗无人知。他大长腿一跨就到了人跟前,动作虽然霸道,但是语气讨好“麻烦葳蕤收留了。”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葳蕤二字,总带着缱绻的韵味,让人不忍拒绝。

    吴冕和江坤安排好暗处护卫的人便走了,留下死皮赖脸赖在人家家里住的大帅。

    路上,看着奉天发来的电报的吴冕忽然一个激灵“坤!你还记不记得大帅急匆匆地从奉天坐火车到这的那晚说了什么?”

    开着车的江坤想了想,“大帅说别让姓宋的搞死自己?”

    吴冕一个打挺,“我管他姓宋的还是姓孙的!大帅说他要来找夫人的啊!”

    江坤忽然福至心灵,和吴冕异口同声“所以我们会有一个男夫人了?!”

    两个活了二十几年依旧跟自家大帅一起打光棍的老光棍,突然有一天发现自家注孤生的大帅千里之外,暗戳戳地给自己找了个男媳妇,还住进了人家家里。两人齐齐踢了踢车厢,骂了句娘。还是不是兄弟了!说好的奉天三孤狼一起看夕阳呢?!

    ·

    ·

    家里来了个陌生人,小蓁芃缩在大哥身后,大大的眼睛瞧着他。

    林葳蕤吩咐胖婶“二楼收拾一间客房出来。”胖婶瞧着没见过的客人,问了些注意事项。

    叶鸿鹄进门也不客气,直接尾随主人坐在沙发上,闻言就道“跟你家少爷一样就成。”

    胖婶看向大少爷,见他面无表情地点头便去了。

    林蓁芃悄声问“大哥,这位叔叔要住在我们家吗?”

    叶鸿鹄纠正道“叫哥就行,我才二十九。”

    林葳蕤点头,吩咐小弟别乱跑,又对不请自来的客人道了一声自便,便上楼洗漱换衣去了,一点也没有客气招待的意思。

    然而等他换了身衣裳下楼来,却发现自个腼腆内向的小弟已经一口一声哥的叫了。见了他下楼来,迅速混熟的一大一小交换了一个眼神,林蓁芃拿着新得到的玩具回房写大字去了,叶鸿鹄又开始实行紧迫盯人战术了,不过这次他在那莹白如玉的锁骨处和短袖露出的手臂上流连了许久,嘴里道“这次我来的匆忙,未带换洗的衣裳。”

    “家里没有大帅可以穿的衣裳,不如叫人送来吧。”眼前的男人剑眉星目,鼻梁高挺,典型的东方男子面孔,白日里他自夸自己好看还真不是假的。这人身量高大,需要林葳蕤微仰着头才能对视。看着高,就是有些单薄,也正是因为这样,林葳蕤才信了几分他胃口不好的说辞。不过即使看着瘦,也断然是穿不下林葳蕤的衣裳的。

    “叫四哥别叫大帅。天色暗了,这会太麻烦人了,将就穿就行。”

    客人都说到这份上了,林葳蕤只得去搜了一身最宽松的衣裳。敲开客房的门,就见光着膀子只围了浴巾的叶大帅正低头看着他,头发还滴着水。林葳蕤往下看,没想到这人看着瘦,一身腱子肉倒是不缺,腹肌块块分明,看着硬邦邦的。

    头顶上传来他一本正经的询问“要不要摸一摸?”

    第31章 壬子年夏至·非常稻

    “四哥说笑了, 这是衣裳,还是快穿上, 别着凉好。”林葳蕤说完转身就要走,却被人轻巧地握住了手腕, 出手的人甚至转了个弯, 握得更舒坦了。

    叶鸿鹄依旧是那副自以为人畜无害的模样,“明日可以尝到葳蕤做的早饭吗?”

    林葳蕤转了转手腕, 发现松不开,朝他道“叶四哥对每个陌生人都是这么自来熟的吗?”

    “正是因为不熟,所以才要抓紧一切时机混熟。”逻辑满分嘛!不愧是奉天学堂出来的。

    “如果你这时候松开,或许明天的虾饺、烧麦、肠粉、南瓜粥还有你的份。”

    这威胁有点大,叶老四磨磨蹭蹭地松了手, 末了拿过人家递过来的衣裳的时候,又顺手摸了一下。林葳蕤面不改色,踩过他的脚回了房。

    真是奇怪, 听着名头倒是挺厉害的, 怎么跟个流氓似的。而且,总有种熟悉的感觉,仿佛很久很久以前, 他们便一起相伴,看过暮雪。

    ·

    战火纷飞, 他最信任的手下、昔日好友同窗带着队里的精锐背叛了他, 他自小收养的孩子拿着他全部的家当叛变投敌, 最后他拼死守护的百姓领着敌人将他击毙在躲避的山沟里。他的后半生可谓是山穷水尽, 众叛亲离,死后也不得安生,被最得意的手下斩下头颅。等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冬日的暮雪里,看见了一个快要哭了的小男孩。

    “小草,阿华怎么醒不过来了?小六他们出去找吃的也没回来,会不会出事了?”一个哭泣的童声吵得林葳蕤心烦,低下头却望见一个闭着眼睛,嘴唇发紫的小男孩裹着天桥下唯一一条棉被躺在地上,旁边一个满脸脏兮兮的小姑娘在哭。他知道,阿华已经走了,永远不会再回来。而小六他们也不会回来了,他们加入了本地的混混团体。就连现在这个哭啼啼的小姑娘最后也会走。果不其然,最后只剩下他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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