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子同舟》冬月青
文案
林脩再活过来时,发现自己的记忆貌似有点不对劲,挣钱过日子,好好学习,求学完后被老师打发到蜀地时,发现三世公卿名门之后的现任蜀郡太守李溙,却是曾经自己救过的一个将军于是温润偶尔有点二抽的美受开始了勾搭
1vs1,刚直名门能臣攻x温润平民谋略美受,he,宫斗+政斗+感情,多c,小白、腹黑、温柔群受乱入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 天作之和 天之骄子 灵魂转换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脩,李溙 ┃ 配角符明,冯岱,赵素,朱然,张让,张朔 ┃ 其它1vs1,he,不虐不腻
第1章 第一章槐花熏(一)
这是一个诡异的开始,但实际上又并非那么诡异。
早晨的风在熏热的空气中滑过,带起灼绿的叶懒懒地翕动。篱笆围起的院子,泛旧的三间土屋,驳落的墙面,盖着几片瓦,大片的茅草;透过窗的光线,浅浅浸在床上少年的身上,阳光中浮动着微尘,映着柔的眉,弯的眼,微翘的眼梢,秀挺的鼻,淡淡的唇线拉着微薄的唇,还有一点婴儿肥的脸蛋,一切都很美好,只是少年的眼神中带着惊骇,整个面容带点扭曲。
死过去,又活过来了,还带着诡异。意识与身体貌似曾经属于两个人,但是记忆就像存储了两份,刻盘在一个大脑中,曾经的与现在的。可是关于意识的主人与身体的主人所具有的感情与记忆,都像被涂抹了一样,模糊而透明。具体点说,就是此时的少年,只剩下两份客观的知识性记忆,却没有主观的自我存在认知;并且,主导意识中,少年并不属于这个世界,就像回到了历史中一样,可又却是历史的现实。
也许曾经人生还没有展开,也许人生已如秋树落叶,不管怎么样,少年蜷了蜷自己的指节,这种还活着的感觉,总是好的。
房间门吱呀一声,进来一位三四十的妇人,脸上带点沧桑与愁容,看到少年已醒过来,很是惊喜,忙坐到窗边扶起少年,“脩儿,真是吓坏娘了,你怎么就掉到河里去了呢?你要是出了什么事,让娘怎么活啊”说着眼睛已经泛红。少年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妇人擦了擦眼,接着道,“快睡了一天一夜,饿了吧,娘给你端粥过来。”
少年喝着碗里的稀粥,惊诧、迷茫、庆幸各种情绪不断地泛起发酵,让自己头昏脑涨,喝完后又被吩咐躺下休息。睁眼望着家徒四壁,在一片混乱中反倒迷迷糊糊又睡过去了。
过了一周左右,少年总算把自己目前的处境弄清楚了一二三,少年原名叫作林脩,此地李家村,介休地界,时处苍朝。今年十五未满,小时候父亲就已去世,母亲拉扯着长大,宗族里时常接济;平时性格安静乖巧,可能因为贪凉下水游泳溺水。
林脩的母亲郭氏,父亲原为教书先生,识得几个字,嫁给了在府衙里当差的父亲,可惜父亲身体患病,早早去世,家里境遇一日不复一日,母子相依为命。少年不禁对郭氏生出感叹与依恋。缘即如此,亦该随之。
现在最大的难题是一贫如洗,原来的自己在宗族里的私塾读了几年书,识了几个字,现在年纪大了,也该去做活了,给家里多点经济收入;母亲托了族长,族长看母子俩比较可怜,在县里府衙找了个差事,不久就要去入职。
可是的可是,自己也算初来乍到,还这么幼齿的年龄,也不太识人通字,如果呆在小小的府衙蹉跎一生,实在有负上天再造的厚爱。
应先让母亲辞掉这份差事,再谋个生计赚点收入,再求学。晚饭时母亲把摊的鸡蛋尽往自己碗里捡,心疼地说道“脩儿啊,看你这几天思虑过重的模样,都瘦了。”
少年看着母亲碗里的小葱拌豆腐和一点咸菜,心里不禁一酸,把鸡蛋又放到母亲碗里,“娘,孩儿觉得自己年龄还小,就去府衙谋个普通的差事,一辈子也不会有什么出息;孩儿还想去读书,只有读书才能有出息。”
郭氏脸上浮现出喜色,不久又转为难过,“脩儿有着大志向,娘很欣慰,可是家里如今一贫如洗,娘也不知如何是好”
“娘,我已经长大了,这些让我来操心吧,等我赚够足够的钱,换个好点的房子,我再去求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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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来覆去,林脩通过自己曾经的了解,结合现状,觉得卖酒更为有利可图。父亲酷嗜饮酒,年月隐去,母亲落得一手酿酒的好手艺,偶尔拿去换点银两或者赠人,只是妇人家抛头露面总归不是很方便,因而也只是断断续续,维持生计而已。
当今世道,唯饮酒一道,入得高堂,下得市野,既有竹林勾栏的风流,亦有绿林江湖的豪迈,尤其现今崇尚名士门别,若再添点雅致的别趣,想来大有可为。
林脩将此番思量与母亲一说,郭氏很为诧异,既惊于林脩能有这番考量,又诧于林脩不嫌锱铢相较的市侩,不过也无什么反对的理由,听起来也是好事,儿大于天,郭氏自是无不从的道理。
如今槐花正好的时节,林脩让母亲将酒酿为两种,一种是当地传统的清酒,主要是贩与走卒农夫,吸引客流量,保持基本的收入;一种则是用以清酒为基槐花熏染,贩与士人乡绅,添些名义或者噱头以待价而沽。前者用陶罐盛装,以显厚重朴素;后者用白瓷盛装,以显时令别致。
天色微明,林脩早早从床上爬起来收拾妥当,用背篓盛着二十斤的清酒与两斤的槐花熏,搭着村里阿伯家的牛车,早早入城。林脩想多带点入城,郭氏怕林脩受累劝住了。
城里集市上廊坊勾肆,清晨时分,赶着早集,人声喧嚷,肩并交踵,自是十分热闹。林脩随阿伯摆好摊子,标好价格,清酒二十文一两,槐花熏五十文一两。此时市集中一斤分作十六两,林脩不太习惯,也没有可以称重的器具,按照一斤十两,自己估摸着卖与客人。
林脩生得不凡,又是少年之姿,自是吸引了很多目光,从第一个问价沽酒的人之后,酒香散开,清酒卖得甚好,槐花熏偶有问津,却无人购买。
如此三日过后,清酒已卖得白银十两有余,可槐花熏却滴酒未售。郭氏甚少挣得些许钱,看到林脩的收获已是十分心喜,让林脩夜里早点收拾好好休息。夜里林脩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为槐花熏心焦,思量颇多却不得回应很感无力,却又不甘;仔细想想可能是自己销售方式不对。
市井之中,自是锱铢相较,二十文的清酒与五十文的槐花熏,味道也相去不远,一般人自然选择清酒;而附庸风雅之人平日并不需要游走于市井之中为生活盘算奔波,实际上即是选择销售地点不存在销售对象。现在清酒还剩一些,槐花熏虽然酿得不多,可全剩着也让人心疼,明天应该好好重新择地而销啊。想通之后,林脩渐渐沉稳睡去;月色正好,抚去白日的奔波。
第四日,林脩和阿伯约好回去的时间地点,自己单独拐过几个街道,正是大的客栈集聚之地;找到岔路的一棵大槐树,铺好几尺来方的灰色布巾,将酒摆好。
白瓷上贴的标签题着“槐花熏”,后用小字注着“他乡为客,思归槐里;时岁尽染,所悟及孝”;又拿出简单的纸笔,思磨着是否又该多写点或者练练字打发时间,最近时常练练字,一是习其字体,二是识其繁简,到现在也还差不多,只是偶尔会繁简交错,不尽一致。这条街道果然繁华甚多,许多绣衣公子或白衣书生往复来,楼上多有公子倚栏而往。
林脩虽然穿着粗布衣衫,但被母亲拾掇得十分整洁,再加上青丝乌发,明眸皓齿,曦粉脸颊,又自然而得,甚是引人注目。自有路人被其秀色风格所吸引,虽不知其自得风格在于想着赚得满载而归,亦从无以市井贩卖为耻的教育。
这日,介休城朱家小少爷正闲得无聊与一帮相熟的游闲子弟在此最大的酒楼嬉戏肆玩,想着怎么打发这妍妍日光,不想正看到槐树下的林脩,看他生得模样好,不由生得找乐子的兴趣。遂引着一帮小厮下楼,剩下的游闲子弟则争相趴在窗边准备看热闹。
朱家小少爷背着手,抬着下巴,挑挑眼神,嗤道“哟,卖酒的啊,清酒二十文一两,槐花熏五十文一两,话说这槐花熏贵这么多是什么道理啊?”林脩微敛双目,转动眼珠暗自思量,想着小公子一番锦衣玉食的模样,随意忽悠几下,自然是不会在乎这点小钱的,看来果然今日财运不错。
“这位公子,所卖这槐花熏以清酒为基,以将开未开、饮朝露、沐晨光之槐花熏染,更为清雅。”
朱小少爷眼珠滴溜溜地转一下,“你这就添点槐花什么的就价格翻倍啦?”
林脩更作端庄木有,缓缓解释道“世上难得,唯心意感怀;陶瓷价廉,遇巧功妙笔则加倍;帛布色简,遇色染丝绣则益美。这槐花熏采取精细,取行孝思归之意,岂是寻常之酒意味可比;饮之入血敛降,对身体甚有好处,尤其可使父母延年益寿。五十文,实在是很公道的价格啦。”
朱小少爷听得这番说辞,心下甚喜,虽平常在家娇生惯养,也不爱努力奋发,但心性天然,对父母很是孺慕,其他听完可能只明白十之五六,可随父母身体很好,这个代表孝敬父母倒是听得清清楚楚,就让身后小厮拿出钱来。
“你这剩下的我全要了,瓷器标签全给我吧,这些银两给你就不用找了。”
林脩听后觉得惊喜来得太突然,有点茫然,很快反应过来,把酒连壶递给身后的小厮,心中很是满足,不由得抿唇微笑,朱小少爷看着很是惊艳了一把,有点目瞪口呆,但也没多想,就带着小厮离去想快快回家把酒献给父母讨一下乖。转眼日暮西斜,还剩下的半斤多给阿伯拿回家喝,林脩到了和阿伯约定的地点,回到了村里。
第五日,林脩又到这槐树下守着,盘算着不知今天运气如何;过得这段时间,槐花也该没了,天气也该更炎热了,出来在整日曝晒这小身板可能受不住。最近也算收益可观,在家温习温习这里的书本可能比较合适,等得酷暑过去,又可再作其他思量。正如此辗转思磨着,朱家小少爷又走到了跟前。
第2章 第二章槐花熏(二)
槐树的花枝随着偶尔的对流风轻轻摇曳着,有些花瓣落在林脩的发上,肩上,透过树枝的光斑在地上悠悠地旋转着。朱小少爷蹲下来,双臂抱膝,唤道
“喂,你叫什么名字啊?我叫朱然,今年十六未满。”
林脩抬起眼,笑道“我叫林脩,今年十五未满。”
“你比我还小一岁,就出来挣钱啦,好厉害。昨天我把酒拿回家,我父母很高兴,父亲尝了后觉得味道很不错,让你以后定期各种酒都往我家送一些。”
林脩心中一转,这就算固定客源了吧,以后就不用天天都来守摊子了,“那多谢然公子家了,不知公子家住哪里?”
朱小少爷手指指着东南方向,“看到没,不远处那最高的屋檐处就是我家”,又指指身后年纪稍大蓄着短胡的佣人,“你以后就给门房说找胡管家,就这个;明天你就先送些这个过来吧”。朱小少爷指了指清酒。林脩点了点头,并向胡管家打了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