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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器制造师 第1节

作者:杨柳垂堤 字数:10502 更新:2021-12-26 23:03:04

    [异世]兵器制造师

    作者杨柳垂堤

    文案

    穿越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穿越到蛮荒世界……

    穿越到蛮荒世界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蛮荒世界里遍地都是残暴的凶兽和变异植物……

    遍地都是残暴的凶兽和变异植物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石器时代的简陋兵器根本不能为自己的生存保障……

    天啦噜!

    异世好危险,好想快点儿回到地球去!

    手榴弹,迫击炮,突击□□……

    想想也就算了,还是现实一点,从冷兵器开始改变吧……

    内容标签异世大陆 铁汉柔情 情有独钟 爱情战争

    搜索关键字主角蒙塔、重黎 ┃ 配角康回,麦迪尔,乌力罕,阿木尔, ┃ 其它蛮荒世界,凶兽,变异植物,冷兵器制造

    ☆、第1章 黎重和重黎

    庄周梦蝶的故事,大部分中国人都耳熟能详,但是对于事件的当事人黎重来说,相信这绝对称不上什么好的体验。

    一觉醒来,恍如隔世,在睁眼的那一瞬间,各种乱七八糟的记忆蜂拥而至,差点儿挤爆了整个大脑皮层,让人恍恍惚惚,分不清楚梦境与现实。

    恰巧印证了那句老话,人生就像是一个茶几,上面摆满了各种杯具。

    黎重出生在一个武学底蕴深厚的世家大族,在现代科学快速发展,高科技武器日新月异的二十一世纪,这么说或许不太准确,但事实确实如此。

    黎家祖上世代都是押送货物,往来天下的镖师,仗剑走天涯,快意恩仇,刀口舔血,以黎氏宗族子弟们组成的镖局,历经百年的世事浮沉,屹立不倒,在南方诸省市,颇负盛名,直到后来机械工业的兴盛,笑傲了上千年的冷兵器逐渐没落,最后黯然退出了历史舞台,可即便是在枪炮炸药横行的军工年代,黎氏宗族子弟们依然保持了自小习武的传统。

    习武这件事,说起来容易,上下嘴皮子一碰,但实际操作起来,全是流血流汗的苦功夫,不是那么简单的事,但若是坚持到最后的,必然能成为一代武学大家。就拿黎重的爷爷,黎家的老太爷来说吧,三岁开始习武,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数十年间未曾中断,直到现在将近九十岁高龄了,依然身体硬朗,精神矍铄。

    黎重最佩服自家爷爷的,就是老爷子终生以武为痴,心无旁骛,不为外物所动,虔心钻研,几十年的功夫积累下来,不仅仅是十八班武艺样样精通,就连拳法也能打得虎虎生风。

    黎重小时候最大的爱好便是搬跟小凳子乖巧地坐在院子里,观看爷爷指导他哥哥武艺,虽然这样的场面和机会屈指可数,但却弥足珍贵。

    没错,黎重上面还有一个哥哥,亲兄弟,同父同母,如假包换的那种。

    说起他的哥哥黎单,还有一段不得不为外人道的渊源。

    与武学大家黎老太爷不同,黎重的父亲是典型的文人心性,相比于舞刀弄棒,打打杀杀,更喜欢舞文弄墨,吟风咏月,他脑子灵光,书读得也好,是整个村子里第一个大学生,黎重的母亲更是出生于添喜郎电子书的大家闺秀。当年,黎爸爸和黎妈妈可是整个大学里有名的金童玉女,郎才女貌,两人本就是同班同学,再加上志同道合,有共同语言,大学毕业之后毫无意外地双双进入了国字头的科学研究院,为伟大祖国的建设和复兴添砖加瓦,夫唱妇随,羡煞旁人。

    可黎老太爷却一点儿都不觉得欣慰,他还等着这个唯一的儿子继承家业呢,不说将自己的一身武学发扬光大,但至少也不能让自己几十年的武学造诣后继无人吧,他曾经对这个唯一的儿子寄予了多大的期望,如今就有多大的无奈。因此,对于儿子弃武从文,招呼都不打就擅作主张进了研究所一事,黎老太爷怒不可遏,气得吹胡子瞪眼,差点儿没直接跟这个不孝子断绝父子关系。当然了,最关键的还是,搞科学研究的黎爸爸和黎妈妈常年泡在研究室里,忙得脚不沾地,根本没有回家探望老人的时间,也自然不会有跟黎老太爷断绝父子关系的闲工夫。这时候,黎单的出生,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黎老太爷和黎爸爸的父子关系。

    或许是天可见怜,不忍看黎老太爷的一身好武艺就此失传,黎单及时来到了黎老太爷的身边。遗传学这东西其实真的很难三言两语说得明白,黎单确实是一块习武的好材料,根骨奇佳,而且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他忍耐力极强,不怕苦,也肯吃苦,黎老太爷自然是十分欢喜,再加上本来就是自家孙子,教授起来更是不会私藏,从最初的基本功开始,一招一式,黎老太爷都言传身教,耐心指导,将一生所学倾囊相授。

    说是名师出高徒也好,功夫不负有心人也罢,黎单学得很快,很多兵器一上手之后都能自己揣摩攻击和防御的套路,融会贯通,举一反三,黎老太爷倍感欣慰,觉得自己总算没有愧对黎家的列祖列宗。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黎单身体素质实在是太好了,根据相对论和能量守恒的原理,四肢发达的黎单注定了头脑简单,而且是简单到黎爸爸和黎妈妈都痛心疾首,作为那个时代有名的高知分子,他们简直恨不得当自己从来没生过这个不争气的一个儿子,那学习成绩,说出去都嫌丢人。

    黎单没有重走自己父母亲的老路,他直接参军去了军队,凭借自己出色的身体素质和武学造诣,从普通士兵一路做到了上尉军官,后来又被征召去了特殊部队,参与的都是些保密级别很高的危险任务,这或许就是黎家人的宿命,先祖们在做镖师的时候,从事的就是刀口舔血的工作,风餐露宿,朝不保夕,现在黎单升了军官,也没能摆脱这种在生死线边缘摸爬滚打,艰难求生的宿命。

    由于黎单工作的特殊性,国家政策特别允许黎爸爸和黎妈妈生育二胎,在那个全面实行计划生育,到处狠抓严惩非法二胎的年代,黎重的诞生不在计划之中,也不在计划之外。

    那时候,黎妈妈已经四十好几的年岁了,早已不年轻,要是生育二胎的话,绝对是高龄产妇,本来按照黎妈妈的意思,与其自己生那么麻烦,还不如早点张罗儿子的婚事,正所谓,成家立业,先成家,后立业,谁知道这话直接就被黎单给打回来了,他的推脱理直气壮,国家这时候正在大力提倡晚婚晚育,自己身为一名光荣的共和人,必须以身作则。加之黎单那时候也忙,天南海北地出任务不着家,部队上也有保密原则,黎妈妈连找人都没办法,说了几次,见儿子不听也只能作罢,黎单从小主意就正,再加上多年习武养成了他执拗的脾气秉性,黎爸爸和黎妈妈根本拿他没办法。以至于黎重的意外到来,着实让黎家上上下下高兴了好长一段时间。

    可惜,福无双至。

    怀黎重的时候,黎妈妈不幸被检查出来得了癌症,她和黎爸爸的工作本来就长期处在高强度的辐射之下,身体会发生病变也在情理之中,黎妈妈确实是个很坚强的女人,她没有自怨自艾,而是果断地放弃了化疗,回乡静养。母爱的伟大之处就在于此,罹患癌症的黎妈妈知道自己必死无疑,只有接受化疗还能有一线生机,如果癌细胞能通过化疗得到控制,便可以将生命延长好几年,甚至是十几年,但是接受化疗,就注定必须舍弃腹中的孩子,所以她毫不犹豫地放弃了最后的治疗机会。

    黎重未满周岁的时候,母亲病故,唯一留给黎重的遗物,就是一个戴在他左手腕上的玉镯,品质极好,当时的市场售价就在五位数以上,绝对属于奢侈品,黎妈妈生前曾戏称说,这个玉镯子花光了她全部的私房钱,也是她留给小儿子最后的祝福。古人讲究君子比德如玉,玉能养人,由此玉不下身。黎重生下来体质就不好,瘦瘦小小的,跟他人高马大的哥哥完全不同,当妈的看着就心疼得紧,这个玉镯子还是她带着小儿子一起专程去云南购入的,当时玉的价格还没有炒到这么虚高,以现在的市场供求关系来看,这种品质的玉镯就是有钱都买不到,不是有价无市,是有市无价。

    这玉镯从小戴在黎重手上,陪伴他长大,现在已经取不下来了,而现在,带着两世记忆穿越的黎重,怔怔地盯着仍旧戴在自己的左手腕上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玉镯,若有所思。

    “重黎少爷,您醒了?真是太好了,我这就通知大夫人去……”

    重黎?是这具身体的名字吗?黎重觉得很无语,重黎和黎重,孰真孰假?又或者,两个都不是真的,说不定等他下次醒来,又换了一个壳子。不过很确定的是,对比仅有的两世记忆,重黎这小少爷的日子过得实在是苦不堪言。

    黎重虽然幼年丧母,父亲常年泡在研究所里不着家,但他自小跟着黎家老太爷长大,也没觉得自己缺少长辈的关爱。或许是可怜黎重这孩子小小年纪没有妈,黎老太爷对黎重很是骄纵,重话都不曾说过一句,哪儿像黎单小时候,一日照三餐地拳脚收拾,黎重外貌性子都随了母亲,眉目如画,唇红齿白,笑起来眉眼弯弯的,两个小酒窝,可爱得不行,再加上他嘴巴甜会哄人,大了他二十岁的黎单恨不得拿这个弟弟当儿子来疼,要星星不给月亮。都说长兄如父,黎重也确实跟自己哥哥的感情很好,两人同气连枝,狼狈为奸,通常都是黎重在前头闯祸,黎单默默跟在后面替弟弟收拾烂摊子,从小到大一贯如此,那些欺负过黎重的人,全是他哥黎单休假回家时收拾报复的,一个都没有放过。

    有了这些无条件宠爱自己的家人们,黎重从小过得顺风顺水,别提多幸福了,以至于现在大梦初醒,黎重也实在很难相信自己已经彻底从天堂跌入了地狱,变成了另外一个完全不同的人。

    这个身体的原主人,或者说现在的他,有一个分外拗口的全名,布斯曼贝尔·重黎。

    布斯曼贝尔,什么乱七八糟的鬼姓氏?

    抱怨归抱怨,但是根据原主的记忆,他可没有嫌弃这个拗口的姓氏的资格,因为在这个世界里,只有贵族才能拥有姓氏,大部分的普通人都只能有名字而已。

    在脑海里整理了一下已知的情报,黎重的脸色也越来越难看。

    妈蛋!莫名其妙的时代,莫名其妙的家族,莫名其妙的身世,这些都算了,原主居然还有一个莫名其妙的未婚夫?而且两人马上就要结婚了。

    坑爹呢这是!

    ☆、第2章 布斯曼贝尔家族

    这个世界还真不是一般的操蛋!

    最最原始的石器文明,住得是石头屋子,穿得是粗制滥造的兽皮,吃得是野果野菜,没有耕种,没有畜牧,这也就算了,毕竟这个时代的人类武力值强悍,光是依靠采集和狩猎还是能勉强有一丝生路,苦逼的是,这个时代处处杀机四伏,攻击力近乎变态的动植物们层出不穷,数不胜数,在凶兽们的肆虐下,人类的生存空间和资源被一再压缩,直至最后困守孤城。

    白城子,顾名思义,白色的石头城镇,这里是人类最后坚守的阵地,多少先辈们浴血奋战,用累累白骨造就,历经上百年的岁月,固若金汤。白城子被划分为十二个区域,共有十二道城门通往外面的世界,而最中心的部分是内城,约占整个白城子面积的三分之一,里面居住着极少数贵族中的贵族,像布斯曼贝尔这种小家族,在那些高居顶端的掌权者们眼中根本还排不上名号。

    庙小妖风大,池浅王八多。

    越是这种毫无底蕴,只会自我标榜身价的家族,内宅中越是争权夺利,各种令人大跌眼镜、龌龊不堪的腌辣事层出不穷。

    相比于各种人生赢家的黎重,重黎这孩子简直就是一可怜的小白菜,从小就气虚体弱,在床昏睡的时候远比下地清醒的时候多,有双亲照料时,重黎的日子还算好过,直至父亲外出狩猎时失踪,下落不明,生死未卜,爹爹伤心欲绝之下也跟着大病不起,没熬多久就去世了。没错,重黎确实是两个男人爱情的结晶,这个世界里有一种名为孕果的奇异果实,吃下去之后能改变人的体质,使人更容易受孕,但重黎的父亲和爹爹却从未想过让儿子服用孕果,因为重黎的身子不好,不一定能扛过逆天而行改变体质时的痛苦,他们宁愿重黎平安顺遂地过一辈子,也不愿意他去冒这么大的险,如果不是孩子心甘情愿地表态,没人能逼迫重黎牺牲自己,为了家族利益去联姻。

    奈何天不遂人愿。

    布斯曼贝尔的现任家主是重黎的大伯,为人馋懒奸猾,绝对不是良善之辈,他的妻子更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整日在丈夫耳边搬弄是非,挑拨离间,堂兄弟们更是拿这两兄弟当白吃饭的拖油瓶,恨不得能早日脱手,摊上这么一群薄情寡义的糟心亲戚,重黎和康回两兄弟相依为命,寄人篱下,日子过得别提多艰难了。

    重黎的身体一贯不好,为了调理身体,经常需要吃一味名叫杞骨的草药,价格昂贵。

    这个时空的钱币是一种用晶石矿物制成的点数卡,每一个差不多巴掌大小,点数卡表面有微弱的闪光,由于晶石的特殊性和稀少性,仿制不易,从根本上就杜绝了□□产生的可能。点数卡的计算单位为十进制,从大到小分为万千百十个,对应的点数卡依次为黑金红蓝绿五种颜色,一眼就能分辨。

    重黎从十八岁成年开始,着手改善体质,一个月差不多要吃三份杞骨,十日一次,吊着慢慢调养身体,治标不治本,一份杞骨需要三百二十个点数,也就是说,重黎一个月光是药钱就差不多去了一千个点数,这是什么概念?寻常平民百姓,节省着点过日子,一千个点数虽然吃不了什么山珍海味,佳肴美食,但也能够保证一家三口人整整一个月不用饿肚子。

    双亲还在世的时候,重黎从未操心过自己的药钱,他的父亲是护卫内城的近卫队勇士,风光不说,待遇也很优厚,再加上爹爹持家有方,布斯曼贝尔家族的几个买卖在他的经营指导下都蒸蒸日上,不说日进斗金,最起码供养两个孩子绝对没有问题。

    后来双亲相继离世,重黎和康回两兄弟只顾着伤心去了,忘了第一时间整理清点父亲和爹爹的遗产,待到处理完爹爹的丧事,一切尘埃落定,大伯一家咬死了不承认,他是家主,红口白牙,上下嘴皮子一碰,黑的都能说成白的,重黎两兄弟无依无靠,没办法相争,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忍了这口气,不仅一点数的钱都没有拿到,反而成了几个堂兄弟口中厚着脸皮死赖在布斯曼贝尔家族吃白饭的拖油瓶。

    弟弟康回年纪只比哥哥重黎小两岁,这时候也不过十五六岁,半大不小的孩子,但他知道哥哥处境艰难,大伯一家不会舍得继续花大价钱给重黎购买杞骨调养身子。杞骨这味药材保存不易,爹爹临死置备的,也不过十来剂,勉强能撑个月的份额,虽说重黎为了不让弟弟担心,笑着调侃过,说自己得的就是富贵病,过过苦日子就会痊愈,这些光烧钱又没明显效果的草药不吃也没关系。康回又不是傻的,他哥哥从十八岁成年开始,十日一剂,不间断地吃杞骨,经过一年多的调养,气色明显好多了,怎么会是没效果呢?想来想去,康回还是舍不得哥哥回到以往那种成天病怏怏的躺在床上的样子,为了更好的照顾哥哥,康回连学舍都不去了,每天早出晚归,将贵族子弟的骄傲一并舍弃,整个城市到处找活干,脏点累点苦点都没关系,一口一口地省,勉强又给重黎供养了一年的杞骨。

    就为了这事儿,既心疼弟弟,又怨恨自己不争气的重黎不知道深夜偷偷痛哭了好几回,他其实也想过一死了之,免得活在世上拖累兄弟,但是转念一想,如果连自己都走了,康回就真的变成一个人孤零零的了,连个真心挂念他的人都没有。

    别看康回年纪小,机灵着呢,打零工到底不是长久之计,必须找到能更快挣大钱的方法,穷则思变,康回瞒着哥哥,混在一众奴隶当中,偷偷出城去捡拾海贝壳,这种贝壳能够配合不同晶石的安置使用,发出强度不等的亮光,用以照明,由此极为珍贵,但是这种贝壳数量稀少,本来产于深海,光凭人力根本没办法获取,必须要等到一月一次的涨潮时才会被冲到岸上来,与此同时,各种深海的奇异生物也被混合着冲上岸,其中,有美味的食材,还有不小心卷入海流的凶悍捕食者,每当这时候,密密麻麻聚集在海岸边的人类们总是争分夺秒地翻找目标物,每耽误一秒钟,就错失一线生机,原因很简单,涨潮之后会将深海的鱼类带到岸上来,丰富的食物吸引了不少前来捡漏的人类奴隶,还会陆续吸引各种猎食人类的凶兽,它们或孤身一人单打独斗,或者成群发动进攻,总之一句话,闻风而来,不见血肉绝不撤离。

    由此可见,这份工作绝对不是好做的,那些出城搏命的无主奴隶们,每次都死伤惨重,断手断脚还是其次,十个人中能回来七八个都算是好运的,风险这么大,但凡有点儿活路的平民百姓都不愿意去做这么危险的工作,只有那些实在没办法生存的奴隶才会铤而走险,抛去一切去挣这份卖命钱。

    听闻自己唯一的亲人竟然偷偷混在奴隶中出城去了,重黎急得不行,只顾着一个劲儿地掉眼泪,急火攻心之下竟然直接晕了过去。

    其实,对于布斯曼贝尔家族来说,重黎和康回的生死都不值得一提,不过榨干最后残余的一滴利用价值还是有必要的,正巧这时候,同为第九区贵族的阿如温查斯家族要给同辈的几位少爷举行婚礼,正在积极寻找合适的联姻对象。

    多好的机会呀!

    重黎虽然体质不好,但模样绝对是一等一的漂亮,虽然因为体质虚弱的关系看上去病怏怏的,但也不影响他出色的外貌,再加上本身也有贵族血统,倒也和阿如温查斯家的少爷门当户对,反正布斯曼贝尔家也不指望重黎嫁出去之后能给家族有什么帮衬,早点打发了更好,还能趁此机会侵占一份丰厚的聘礼,一石二鸟,何乐而不为呢。

    眼下康回不在城内,重黎昏迷不醒,想怎么摆布都行,白城子地处内陆,远离海边,步行去至少需要十天半个月才能抵达,往返之间,一个多月就耗去了,等到康回返还,生米都已经煮成熟饭了,不怕这两兄弟再掀出什么风浪来。

    趁着重黎意识不清,无力反抗之际,布斯曼贝尔家的大夫人,也就是重黎的伯母果断吩咐仆人将孕果碾磨成汁,强行给重黎灌了下去,要知道,阿如温查斯家跟布斯曼贝尔家同为9区的贵族,怎么也不会让家中的少爷娶一个不能生养的进门,不然还不知道其它家族的人会怎么编排呢。

    重黎一个病秧子,怎么受得了这种折磨,孕果的酱汁灌下去之后,当即七窍流血,硬生生从昏迷中被疼醒了,全身筋挛,不住在地上翻腾打滚,哀嚎不已,惨叫声一夜未止,到后来已经是沙哑艰涩,既刺耳,又难听,直到最后天将亮时才渐渐没了声息。

    天光大亮之时,眼睛一闭一睁之间,原来的重黎就烟消云散了,现在的这个是从异世界穿越而来的黎重,也是另一个截然不同重黎。

    ☆、第3章 未婚夫

    前世今生,谁又能真正说得清楚呢?

    既来之,则安之。即便内心再不愿意,黎重也不得不学着适应和接受自己的新身份,从今天起,这异世再没有黎重,有的,只是布斯曼贝尔家族的少爷,重黎。

    “重黎少爷,大夫人来看你了……”有仆人在外语调轻缓地平铺直述事实,说完就离开了,根本不给重黎拒绝的机会。

    来者不善,善者不来。重黎可不会傻乎乎地认为这女人是好心前来探望自己的,八成是来探自己的口风,联姻一事,板上钉钉,恐怕不会再有回旋的余地,既然这样,哪怕是豁出去这张老脸,也必须给自己和康回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重黎深呼吸一口气,勉强打起精神来。

    “怎么,想通了?终于不再要死要活的了吗?”话音刚落,门外大踏步走进一位体格壮硕的中年妇女,脑满肥肠的恶毒面相,麒麟臂,水桶腰,大象腿,实在称不上好看。

    “大伯母。”重黎眉眼低垂,虽未下床行礼,但还是规规矩矩地打了招呼。没办法,好汉不吃眼前亏,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寄人篱下,总得学会认清形势,胳膊拧不过大腿,面对强权,偶尔伏低做小一次也吃不了什么大亏。重黎从小就会看人眼色,颇为识趣,审时度势,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这一套玩得炉火纯青,更难能可贵的是,重黎的每一次低头都不失风骨,他知道自己的底线在哪里,也能将坚守的信念贯彻始终,所以每一次退让都不显狼狈,风度翩翩。

    “重黎哥哥,我也来看你了……一个年约十四五岁的少女莲步轻摇,跟着迈进房中,她是大伯和大伯母视若掌上明珠的小女儿,也是布斯曼贝尔家这一辈唯一的小姐,朵哈。

    其实说实话,朵哈长相十分清秀,肤色洁白,身材纤细,上乘的美人胚子,不过她的打扮实在不符合重黎的审美,特别是头上戴着的那朵硕大的白花,太恶俗了,以重黎的审美情趣,根本接受不能,只看了一眼便果断撇开视线,不想自己的眼睛再继续惨遭荼毒。

    “原来是朵哈妹妹,难为你还特意赶来看我,哥哥我已经好多了,多谢关心。”不就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吗?谁不会啊!看谁最后能恶心到谁。

    果不其然,重黎这话一出口,朵哈嘴角控制不住地抖了抖,现任没想到重黎会这么不痛不痒的回话,要知道从前的重黎不善言辞,有什么都憋在心里,就算生气也是如此,朵哈总能三两句话气得重黎面色惨白,浑身直发抖,习惯了重黎不声不响的沉闷性子,现在这样子伶牙俐齿的重黎,反倒让朵哈心里堵着一口气,上不去也下不来,这次倒换成她被气出内伤来了。不过朵哈很快回过神来,控制住面部表情,继续仰着笑脸,缓缓开口道“话说回来,重黎哥哥真是好福气啊!竟然能嫁进鼎鼎有名的阿如温查斯家,不过可惜了!听说重黎哥哥的未婚夫并不是正儿八经的贵族少爷,而是一个身份尴尬的私生子,还是从小在11区那种无法地带长大的,想来也不会有什么好的教养,呵呵……嫁人之后,重黎哥哥怕是要跟着吃苦了……”

    “难得朵哈妹妹有心替我探查这些,不胜感激……”

    重黎还想拿话刺激朵哈两句,这小姑娘明显是个重度中二病患者,不趁早治不行。可惜,他话还没说完,就被大伯母满脸不耐烦地打断了“重黎我警告你,趁早给我收了那些乱七八糟的小心思,阿如温查斯家已经将聘礼送来了,联姻已成定局,你就是不嫁也得嫁,安分一点,好歹也是大户人家教养出来的贵族少爷,别给我们布斯曼贝尔家丢脸!”

    “是。”嘴上乖巧地应着,私心里,重黎的大白眼都快翻到天尽头去了。

    “早这么听话不就行了。”又是威逼又是利诱,反复叮嘱,确保重黎是真的熄了那些要死要活的折腾想法,中年妇人这才扭着腰,转身婀娜多姿地离开了,临走前还不忘扔下一句重磅炸弹“十日之后,阿如温查斯家的少爷便会前来迎亲,重黎你好自为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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