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好霍姨打了电话给他,他就顺便先斩后奏,说了明天回家,否则今晚肯定逃不过陆荆的魔掌,既然说了明天一早回家,陆荆今晚应该就不会那啥了吧?
他的这个小心思当然被陆荆发现了,卓延原本还有些忐忑,可是见陆荆并没有说什么,就渐渐放下心来,又灌了一大口水,才进了房间。
浴室的门紧紧关着,里面传来哗啦啦的水声,卓延将衣柜打开,准备等会洗澡要用的毛巾和睡衣,刚拿出来,浴室的门就开了,咦?今晚陆荆怎么洗得这么快?
卓延转过身看去,顿时瞪大了眼睛,只见陆荆不着寸缕,站在浴室门口,里头的水蒸气争先恐后从里面跑出来。
“你,你洗好了?”他干巴巴地问了一句。
陆荆站在没动,看向他,“我忘拿毛巾和衣服了。”
卓延反应过来,“我帮你拿。”说着找到他的,走过去递给陆荆。
陆荆接过去,没有立刻关上门,反而用一种令人心惊胆战的眼神看了他一眼后,才关上了浴室的门。
卓延心里面七上八下,坐到床上心想陆荆应该不会乱来吧?毕竟明天还要回家,现在是夏天,要是弄出了痕迹挡不住,那他还怎么出门?
不久,陆荆洗完澡出来,边擦着湿漉漉的头发边走到床边坐下,卓延立刻站起来,抱着衣服就去了浴室。
陆荆擦头发的手微微顿了顿,他就那么可怕?还是说,卓延开始嫌弃他了?
卓延洗完澡,胡乱擦了擦自己的头发,就准备往被子里钻,然后被陆荆揪起来,“头发还没干就睡?坐起来,我给你吹。”
卓延的头发很短,自从他刚和陆荆确认监护关系,被陆荆拉到理发店剃了个板寸后,就再也没留过稍微长点的头发,没用几分钟,头发就吹干了。
他趁着陆荆放回吹风机的时候,钻回被窝,闭上眼睛,假装睡觉。
身边的床凹下去了,男人熟悉的气息将他包围,卓延心脏跳得有些快,其实,要是陆荆真的要做,他也拒绝不了的。
所幸,陆荆只是在他额头上亲了一下,就关上灯,抱着他睡了。
卓延一颗心定下来,渐渐就进入了梦乡,却不知道抱着他的男人心里面正打着算盘。
一夜香甜,卓延醒来后神清气爽,洗漱完毕就看到陆荆已经将早餐准备好了,看到这么贤惠的陆总裁,卓延龙心大悦,上前跟他交换了一个早安吻,然后坐在桌旁品尝爱心早餐。
“中午想吃什么鱼?”陆荆问他。
卓延疑惑地看着他。
“你昨晚跟妈说,我们回去做饭。”陆荆平静无波的眸子回视他。
卓延有些尴尬地避开目光,吞了一口粥,“我随便,做点清淡的吧,妈吃不了重口的。”
“嗯。”
虽然陆荆表面上很正常,但卓延心中还是隐隐有些不安,但是一想到今天回家,明天开始工作,陆荆也不可能将他怎么样吧?
两人吃完早餐,开车回了陆家,顺路还买了菜。
霍筠看到他们很高兴,“陆荆,你去厨房忙,小延陪我说话。”
陆荆沉默着拎着菜进了厨房。
卓延被霍筠拉着在沙发上坐下,“小延,你们今晚就在家里住,别回去了。”
卓延想着在这住也没什么,跟上班不冲突,就点了点头。
霍筠忽然又凑近他,神秘兮兮问他“你跟陆荆什么时候结婚?我听说国外好像允许同性结婚的。”
卓延被她问懵了,说实话,他还没想过这个问题,他一直觉得和陆荆的现状挺好的,两个人在一起并不一定需要这些形式上的东西,可现在霍筠问起了,他突然就想起来,他和陆荆好像没有讨论过这方面的事情。
“妈,我们不结婚一样的。”
霍筠脸上立马写了不同意,“这怎么能一样?你别看结婚只是一个形式,但有和没有,感觉就不一样。结了婚,心里面才更加安定。”
卓延想了想,觉得霍筠说得也有道理,那就抽空跟陆荆提一提吧。
中午陆启不在家吃饭,三个人边吃边聊,其乐融融,陆荆得知晚上要睡在这里,也没什么过多的表示。
晚上陆启回来了,跟他们聊了一会儿天就跟霍筠一起上楼回房休息了。
卓延和陆荆也回了陆荆的卧室,陆荆从柜子里找出毛巾和睡衣递给卓延,“你先去洗澡吧,洗完澡早点睡,明早还要上班。”
卓延本来觉得自己应该高兴才对,可不知怎么回事,心里面竟然有些失落。
揣着失落的心情洗完澡,躺进柔软的被子里,闭上眼睛,一点睡意也没有。
不一会儿,陆荆也洗完出来,卓延睁开眼睛看着他,在灯光的照耀下,亮晶晶的,很勾人。
陆荆不动声色地移开目光,在床边坐下,“我关灯了。”
房间一片黑暗,卓延感觉到陆荆躺在自己身边,身上还带着沐浴露的清香,很好闻,他不禁凑近,伸手抱住了对方。
想起白天霍筠问他的话,卓延就开口道“你觉得结婚怎么样?”
陆荆沉默了一会儿,才道“如果你愿意结婚,我自然高兴,如果你不愿意,我也不强求。”
卓延愣了愣,所以陆荆的意思是一切看他自己么?
心里面有股暖流不断涌出,他情不自禁道“陆荆,要不然,我们有空去国外结个婚吧。”
陆荆瞬间翻过身来,黑暗中,卓延看不到他的神情,但却能感受到他灼热的视线落在自己身上。
“你说真的?”
“当然——唔!”唇被男人突袭,卓延也没抵抗,躺下任由男人亲吻。
他本以为这只是男人表达喜悦的一种方式,可当陆荆将手伸进他裤子里面的时候,他才反应过来,陆荆似乎有些来真的了。
“爸妈还在隔壁,陆荆,快停下来!”在亲吻的间隙,卓延找机会试图阻止陆荆。
“没事,房间隔音好。”陆荆显然并不想放开到嘴的美味,他已经忍了这么多天,现在怎么可能还忍得住?
隔壁长辈的存在,更加刺激了卓延的感官,他的身体愈加敏感,但一直都憋着声音,没敢喊出来,而他的这些表现,似乎也令陆荆变得极为兴奋起来。
陆荆进入的那一刻,卓延就后悔了,他还不如直接昨晚和陆荆做,实在是失策!
两人激战了很久,卓延到最后被陆荆清洗完,沾着枕头就睡了。
陆荆看着他的睡颜,笑了笑,这样一来,卓延以后就再也不会以回家为借口逃避了吧?
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作者有话要说 着陆夫夫的番外就这么多,明天还有一个前世番外(死不承认是在凑字数),大家不感兴趣就不要买了,顺便,喜欢这本书的宝宝们请多多支持作者专栏,也支持一下作者的新文《朕单纯地以为摄政王要谋反》,猫陛下受和摄政王攻,挺甜的,挺宠的。nn
第83章 前世番外
杜渐带着手铐, 在狱警的押送下,再次回到监狱。
这里对他来说不亚于地狱,他即便可以保外就医,但是,已经遭受过的伤害也没办法磨灭。
早就做好心理准备的他,看着狱警带的路跟以往的不一样, 不免有些诧异, 这不是回原来号子的路啊。
像是看出了他脸上的困惑, 身边一个狱警拍了拍他的肩, “你换地方了,以后没人会打你了。”
李旭在这里面之所以这么肆无忌惮,就是因为有后台, 要不是b市李氏集团的总裁打点过,他也不会这么滋润。
现在可好, 听说是李家最小的儿子知道了李旭在监狱里的所作所为, 以他的脾性, 自然是极为愤怒, 再加上他自身人脉关系过硬,作为受害者的杜渐就受到了特别照顾,而李旭接下来也会迎来他悲惨的生活, 当然,这些事情他们小狱警也管不了。
杜渐进了新号子,发现狱警并没有骗他,新号子里面的狱友虽然个个长得凶神恶煞, 但从来不会打他,最多就是无视,而无视,对于杜渐来说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他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但毕竟大家同住一屋子,他们聊天的时候,杜渐还是能够听到的。
这几个人显然是道上混过的,有人是替人进来坐牢,有人是因为涉黑被抓,反正他们见过的世面都比杜渐大得多。
杜渐十七岁就在少管所待着,成年后转到了监狱,在监狱待了几年,尽管也会被人欺负,但从来都是小打小闹,他也能承受得住,可是自从李旭被分到他们号房里,杜渐就开始了他的黑暗生活。
在这样的环境里面,即便他再聪明,也了解不到社会上各方面的事情,所以有时候听这几个人聊天,他还觉得挺有意思的。
杜渐努力地当一个透明人,可号子里其他人在对他的考察期过了之后,就将他带进了他们的小团体,他们觉得杜渐识趣,而且懂得蛰伏。
这样的人,出了监狱,说不定还可以培养培养。
于是,几人经常拉着杜渐一起讨论那些不正当的事情,杜渐也没觉得有错,他甚至觉得他们的话对极了——他的三观已经歪了。
既然法律没有办法去惩治那些罄竹难书之人,那么,他为什么不能亲手去将他们送下地狱?他跟在几人身边,学得很认真,他本来就聪明,一点就透,随着时间的推移,几人对他越来越满意,觉得杜渐天分好极了。
“出狱之后,你就跟着哥几个混吧!”
“好。”杜渐没有觉得不对。反正他的妹妹已经惨死,他什么都没有了,他连自己都不在乎了,还会在乎其他人么?
几人既然已经将杜渐当做自己人,便通过外面的关系,帮他查到了害死杜薇的剩余三个人以及三个人目前的情况。
都是家境不错的人,和李旭一样,刑期本来就没有多长,再加上减刑等制度,他们很快就出狱了。
而杜渐,也终于迎来了自己的刑满释放。
他没有一出去就立刻冲动地去展开报复,他静静地蛰伏在黑暗中,寻找最好的时机。
极乐酒吧,没想到他们竟然还来这里,而且没有丝毫愧疚之心,呵,一群活在世上就是为了浪费粮食的牲畜,为什么还要活着呢?
他冷静地观察着他们,选择了最有利的时机,终于干掉了其中一个人。
第一次杀人,他竟然没有丝毫的不适,仿佛他生来就是为了杀人一样,匕首上沾满的血迹昭示着他的成功,也祭奠着小薇冤死的亡灵。
也不知道是他的计划太完美了,还是上天终于眷顾他了,杀了人后,警方并没有查到他身上。
于是他在一个星期后,再次杀死了第二个人。
警方依然没有逮住他。
紧接着,第三个也死了,还剩最后一个李旭。
因为死了三个人,李旭显然已经被惊动了,他害怕了,于是想要逃走,但是,杜渐是不可能让他逃掉的,他还要留着李旭慢慢折磨。
他甚至已经从杀人中得到了趣味,他隐隐觉得自己大概心理出现了问题,但那又怎么样?他在除恶,他做的是对的。
折磨了李旭好一段时日,警方似乎发现了他的踪迹,杜渐向来冷静,他直接了断了李旭,重新隐藏起来。
可是,他已经杀上瘾,停不下来了。
极乐酒吧,成了他的执念,也成了他最好的捕捉猎物的场所。在他眼里,从这里面走出来的喝得醉醺醺的人都该死!
可是,这一次他好像杀错人了。
汽车的前照灯扫过来的时候,他的第一反应不是被发现了,而是心有所感地看向地上倒在血泊中的人。
他看清了这人的脸,既模糊,又清晰。
模糊得世界好似都坍塌了,清晰得锥心刺骨。
他还有什么必要继续留在这个世界上呢?他早就该死了。
韩昌接到消息,立刻带人从警局赶过来,就看到巷子里倒在血泊中的两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