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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福临门 第15节

作者:渔小乖乖 字数:8397 更新:2021-12-27 04:56:24

    祁明诚和吴顺忍不住对视一眼,心里都有些唏嘘。生命真是无常啊,当他们前年第一次卖炭时,他们还在云安城门口帮助过这位贵女,虽不知那时她为何独自外出,但看得出来还是个健康人儿。如今只过去短短一年多,却不想竟然听到了她生命垂危的消息。他们能做的,也只有在心里祝福她了。

    别怪祁明诚根本就没想过要拿出灵水去为那位大小姐续命。说到底,他和这些贵人的关系还没有好到那份上。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哪怕镇国公府的名声极好,但能够让身体转好的灵水足以引起很多人的贪欲。如今的祁明诚根本斗不过这些人。反正三妮马上就能赎身了,他只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灵水这种事情,他虽然一直和赵家人分享,但他在他们面前也都是瞒着的啊!

    不过,其实镇国公府的“小姐”沈灵并不需要祁明诚的灵水。

    沈灵根本就没有生病,他只是在计划着假死而已。

    ☆、第二十五章

    祁明诚打算去西北。

    在这个年代,如果只有两个男人一起上路,如果他们还随身带了很多货,那他们这一路并不会很安全。因此,祁明诚一开始就没打算从南面带什么东西去西北卖,他去西北的最重要的目的是招人。

    “那边不是常年打仗么?有些士兵在战场上缺了胳膊少了腿的,不能再打仗了,若是没有残疾得那么厉害,还能跟着我走商,我就雇佣他们。”祁明诚对吴顺说着自己的想法,“你觉得怎么样?”

    吴顺首先肯定了祁明诚的想法,觉得他很有思想觉悟,紧接着话锋一转,问“阿弟啊,既然你缺乏人手,那为什么不买一些奴从?进个城就能买到人了,奴从中也有那种人高马大的,直接签了死契,你手里捏着他们的契约,他们绝对不敢背叛你。其实买奴从比雇佣人手更安全,而且更便宜。”

    祁明诚目瞪口呆。

    吴顺等着祁明诚的答案。

    祁明诚抹了一把脸,说“我根本就没有想到可以买人……”他来自人人平等的现代社会,虽然此时还有三个姐姐正卖身为奴,但其实他并没有理所当然地接受这些事情,自然就想不到要买人了。

    吴顺了然。他这个妻弟有时候确实有些,怎么说呢,就是带着那么一点仙气儿,一点都不着地。

    “那现在要去买人不?不能一下子就买到合心意的,总要好好地挑一挑。”吴顺又问,“如果我们买好了人,那这回去西北就能带着货了,不空走。我想想……要是货不多,买上个人就够。”

    祁明诚想了想,说“还是先去西北那边看看吧……”

    吴顺表示一切都听祁明诚的。本来嘛,吴顺知道自己做生意不如祁明诚有脑子,自然要听他的。更何况这一次他跟着祁明诚外出,祁明诚觉得特别过意不去,因此会按月给他银子,某种程度上也算是雇佣他了。对于吴顺来说,祁明诚现在不仅仅是妻弟,也是雇主,因此当然要尊重他的一切决定。

    反正,吴顺已经给出过自己的意见了,心里都是盼着祁明诚好的。他倒也问心无愧。

    两人挑了一只骡子,用骡子拉车走官道。

    骡子拉车当然不如马车快,但好在稳当。在这个没有汽车、火车和飞机的年代,有头骡子已经很不错了,至少他们解放了双腿。他们故意打扮得灰扑扑,乍一看不像走商,倒像是进城赶集的农民。

    两个人都是属于那种很能吃苦的人,别看祁明诚细皮嫩肉的总是在条件允许范围内让自己过得更好一点,但是真当条件不允许了,他也会适应得很快。如果不能吃苦,那他也不会决定出门闯荡了。

    他们也不是真的什么货都没有带。祁明诚在贴身的地方藏了两包珍珠,这东西带到了北方,如果碰上了游牧族人,就能卖出高价。除此以外,他们还带上了茶叶,这东西轻,两人能承受这个负重。

    哦,祁明诚还从南面采购了一些胭脂水粉,都是那种包装得非常精致的,想带去北面碰碰运气。

    一路上,他们经过了不少城镇。祁明诚在每座城里都会停留几天,少则一两日,多则日。他在努力观察了解当地的物价。对于一个走商来说,只有知晓了各地的物价差异以后,才能有所作为。

    这一日,两人到了一座名为江玛的城。这里其实已经非常靠近西北边疆了。

    来自于水乡的吴顺和祁明诚都有些不太适应这里干燥的气候,并且他们没想到这里的风中竟然还裹着砂砾!当他们在外面走了一天后,回到客栈把身上的衣服鞋子脱了抖一抖,能抖出一斤的沙子!

    第二天,吴顺留在客栈中休整,祁明诚靠着毅力艰难地爬起来去逛街了。

    路过一处野集时,祁明诚见有一处地方被很多人围着,就努力地挤了上去。所谓野集,就是没有取得官方认证的集市,在这里摆摊是不需要缴纳什么费用的,接待的客人中则是三教九流什么样的人都有。一般来说,野集的东西要卖得便宜很多,因此野集通常都会比城内的坊市要显得更加热闹点。

    祁明诚挤上前,原以为这里再卖什么新奇的东西,却发现竟是一个突丹族的人再卖一群奴隶。

    突丹族也是游牧族之一,族人一般都长得很高大威猛,而且他们特别喜欢留络腮胡子。不过,就算没有胡子,他们和景朝人的区别也很明显,因为他们大都眼窝深邃、鼻梁高挺,眸色是种浅咖色。祁明诚眼前的这位突丹族人估计是突丹族中的有钱人吧?因为,他十个手指上全部戴满了大金戒指。

    突丹族人对金子是迷恋是有目共睹的。

    被卖的奴隶一共有六个,全部是景朝人,而且全都是男人。他们饿得面黄肌瘦,一个个看上去有气无力的,年纪应该都在二三十岁上下,当然也有可能比这更年轻点,只是被奴役得过多使他们看上去显得有些过分的苍老。这种青壮年的奴隶,如果身体健康但没有其他技能,他们在奴隶市场上的卖价一般是十二两银子到十五两银子之间,但如果他们身负某种特殊的技能,那自然就要往上加钱了。

    不过,突丹族的这位商人很显然是想要把这些奴隶贱卖了,因为他一个奴隶只卖九两银子。

    祁明诚不打算买人,于是就没有说话。

    围观的人都是常在野市中买东西的了,并没有因为价格便宜就心动,祁明诚身边有个人对另一个说“便宜是便宜……但你们看注意看他们的手,啧,这长得也不知道是什么,不会是生病了吧?”

    祁明诚立刻朝那些奴隶的手看去,却见他们的手背上长着很多水泡一样的玩意儿。

    说实话,瞧着有些恶心。

    “应该是生病了吧?不然怎么舍得卖得这么便宜?六个一起卖,不会是会传染的病吧?”

    “哇……那谁敢买啊?买回去还使唤不了多久,就该给他们准备棺材了。”

    “我那里倒是缺了些人手,但这样的买回去确实糟心……谁知道是什么病!”

    突丹族的商人显然听得懂景朝这边的话,见买家们一个个都不看好,咬了咬牙,用一种带着浓重口音的话说“这些人犯了错,我的主子容不下他们了,才命我把他们卖掉的。不瞒你们说,我们的车马都已经套好了,队伍马上就要出发了,要不是现在时间实在不多,我哪里舍得开这么低的价?”

    可是,不管这位商人怎么花言巧语,大家都是有眼睛的,见着了奴隶手上的水泡,还是不敢买。

    突丹族商人只好又降了一次价,一个奴隶降了一两,八两银子就能买到了。

    这个价格真的是很低了,某些人不免有些心动。如果奴隶们也没生什么大病,买回去不就赚了?

    祁明诚摇了摇头,正打算离开,就见其中一个奴隶忽然口吐白沫地晕死了过去。

    好了,现在肯定是没有人买了!这铁定都是有重病的啊!

    突丹族的商人气得吐血,忍不住狠狠地对着那个已经昏过去的奴隶的肚子踢了一脚。祁明诚看得非常不忍心。他在这种时候冒出了一点同情心,不能因此说他圣母。他来自于一个人人平等的时代,他本人一向尊重生命,结果现在当着他的面,就发生着一起奴隶主虐待已经晕死过去的奴隶的事情。

    祁明诚真的有点看不下去了。

    罢了,就当日行一善吧。祁明诚开口道“便宜点吧,再便宜点我就买了。你至少得把看大夫的钱给我免掉。这些人我买了也不能直接用,只能认点亏。”他已经把自己那一点同情心藏得很好了。

    估计这群人是真的病得挺厉害吧,突丹族的商人急于脱手,最后祁明诚只花了三十两银子就把他们全部买了。围观的人一个个摇着头散开,他们都觉得祁明诚这钱肯定是丢进了水里捞不着回报了。

    突丹族商人估计是觉得只卖了这点银子实在没有赚头,皱着眉头摸着自己手上的金子,朝地上吐了一口唾沫,对祁明诚说“你只买了他们的人,他们身上的衣服要脱下来,不能让他们穿着走。”

    祁明诚简直想喷这人一口血,你这是要有多抠啊?就这几件破破烂烂的衣服都不给人留?

    他好说歹说,突丹族商人才愿意把奴隶们身上的这套衣服给他们留下,却死咬着一定要把他们的包袱全部收走。这六个奴隶估计知道自己会被卖,因此还各自收拾了一个行囊,里面也就只有一两件惯穿的衣服,如果碰上个大方些的主子,这便算是他们的私产了。不过,显然突丹族商人并不大方。

    祁明诚面无表情地看着突丹族商人把包袱全收了。

    哦不,他还留了一个,那个包袱里不是衣服,而是一个坛子。有个奴隶紧紧地抱着这个坛子。

    “这是什么?”祁明诚忍不住问。

    “是我的同伴。”那个奴隶回答说,“他死了,让我带他回家。我就把他烧成灰装在坛子里。”

    “晦气。”突丹族商人低声说了句突丹语,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祁明诚却不觉得这有什么晦气的。其实景朝这边并没有火葬的习俗,破坏尸体的行为在他们看来是对亡者不恭敬。所以,把自己同伴烧了需要下多大的决心?但他们想要回家就只剩下这个办法了。

    “你们还能走路吗?”祁明诚问。

    除了昏死过去的那位,剩下的五位奴隶们都点了点头。

    祁明诚略有些放心了,说“能的话就跟着我。还有你们的这位同伴,你们谁背着他?”

    之前回过话的那位奴隶说“我背吧。”此人的眼睛并没有因为承受了过多苦难就变得浑浊了。

    他脸上胡子拉碴的,因此祁明诚不能准确判断他的年纪。不过,祁明诚觉出这人应该是这些奴隶的头,因为当他说话的时候,其他奴隶总是会下意识看向他。祁明诚问“行。那你叫什么名字?”

    “阿灯,我叫阿灯。”奴隶说。

    ☆、第二十六章

    祁明诚第一时间带着六个奴隶上了医馆,他其实也担心他们真得了什么传染病。

    祁明诚作为一个有灵水的人,他是不如何担心自己的。但这几个奴隶就没有那么幸运了。既然人都已经买下来了,自然送佛送到西,如果他们有病,祁明诚还是希望能给他们治好。如果是绝症……想到了阿灯怀中的骨灰坛子,祁明诚一时不愿意做最坏的打算。人啊,只有活着,才会拥有希望啊!

    结果老大夫仔细给六个人看了病后,连药都没有开,收了六文钱的诊脉费用,就挥手让他们走。

    六文钱的费用肯定是往低了算了,老大夫是个人精,扫那么几眼,就把七个人的关系看明白了。主家愿意给下人看病,那是主家厚道。但如果看病上花销甚多,最终倒霉的还不是这些做下人的?

    祁明诚立刻若有所思地看了阿灯一眼。

    阿灯却始终老老实实地低着头。

    “真的没事吗?”祁明诚态度很好地把野集上的事情说了一遍。

    老大夫掀起眼皮子看了祁明诚一眼,见他态度真诚,晓得他是真的在为几个下人担忧着,心里就忍不住高看了他一眼,于是难得多解释了一句“你要是真舍得,那老夫就给他们开点补药,他们的身体确实有些亏。至于他们手上的这些个症状,不过是吃错东西了而已,过两天就会自行褪去了。”

    祁明诚指着口吐白沫的那个,说“可是,他都吐成这样了!”不是祁明诚怀疑老大夫的医术,实在是因为口吐白沫的这个看上去就要不行了似的,这样的病人都不给开药,难道说是真没救了?

    老大夫翻了一个好大的白眼,他最讨厌这些没事装病的人了。当然,他已经知道了野集上的事,心里明白他们都有不得已的苦衷,就忍着脾气说“小公子你是个和善的,不过老夫行医三十年,什么时候出过错?老夫说他们没事,他们就没事!不然老夫这儿也没什么好药了,开两斤黄连如何?”

    祁明诚呵呵了一声,带着没事了的奴隶们回了客栈。

    哦,口吐白沫的那个麻利从地上爬了起来,傻笑了两声。祁明诚都懒得说话了。

    祁明诚和吴顺原本要了一间中等房,两个人住在一间屋子里。现在多了六个奴隶,八个人倒是不能一起都住进去了。于是祁明诚改要了一个小后院。姐夫吴顺不明白祁明诚怎么忽然就买了奴隶了。

    祁明诚把野集上的事情说给吴顺听。

    吴顺忍不住叹了口气,说“奴隶也分很多等。我不知道他们在突丹族的人手里过着怎么样的日子,不过我知道,如果有异族人落在景朝人手里成了奴隶,日子过得八成比一般的下人仆从更惨。”

    人牙子们卖奴隶,也卖下人仆从,这二者都需要签卖身契,但其实他们之间是存在区别的。

    “所以我能够理解他们装病。”祁明诚说。他再次想起阿灯怀里抱着的那个骨灰坛子了,故土难离落叶归根,祁明诚可以理解他们想方设法要回到家乡的行为。不过,他的同情心算是被利用了吧?

    “我去让他们洗干净……别身上带着虱子什么的。”吴顺在祁明诚的肩膀上拍了两下,“买都买回来了,不管你接下来做什么样的打算,总不能现在就把他们丢开不管了吧?我去帮你看着他们。”

    不多时,吴顺就又回来了,对着祁明诚抱怨说“就那个叫阿灯的……我让他把胡子刮了,他非不听。你都不知道他那把胡子到底有多脏!”西北缺水,突丹族的商人估计连水都不会让他们多用,因此这几个奴隶身上还真的不如何干净,说得夸张一点吧,他们冲凉时弄脏的水都能够肥二亩田了!

    “不刮就不刮吧,不过要让他洗干净点。”如果胡子里带着虱子……祁明诚忍不住抖了一下。

    吴顺一直是平民。虽说阿灯他们是奴隶,但吴顺这种还没有当惯主子的善良人其实并没有真的把他们看作低人一等。他口里虽然说着抱怨,其实并没有如何生气,又说“那个阿灯想找你谈谈。”

    祁明诚就出了屋子。六个奴隶正在院子里就着一口井打理自己。

    他们几乎已经脱光了,只在腰间围着一点点裤头,六个并不美好的出现在了祁明诚的面前。他们一个个都很瘦,上身肋骨清晰可见,后背的肩胛骨也很明显,就是肉最多的屁股都不如何丰满。而且,他们身上还有这样那样的伤痕。祁明诚注意到,阿灯的后背上就有好几道刚刚结痂的鞭痕。

    阿灯已经洗刷干净了,胡子果然没有刮,看上去还是颇为沧桑。

    祁明诚不明白阿灯为何不想刮胡子,但是他允许阿灯有一点坚持。

    阿灯三两下换好了衣服,走到祁明诚面前,对他行了个礼,说“您都已经知道了,我们其实并没有生病。阿顺能认识一点草药,我们都不想跟着阿克苏回去了,就吃了阿顺弄的草药。阿克苏那人是绝对舍不得给我们请大夫,他以为我们得了重病,就一定会趁着我们还能喘气把我们贱卖出去。”

    阿顺……祁明诚的面色有点古怪。他的大姐夫叫吴顺,沈家那位和他打过交道的管事叫沈顺,现在买了一个奴隶,奴隶的名字叫阿顺。可见“顺”这个字的重名率实在太高了。也许,是因为父母对于孩子的期望无非就是平安和顺?可是,名字里带了“顺”字的人,又有几个能一辈子顺顺利利呢?

    阿灯却误会了祁明诚脸上的神色,以为他是被他们这种“背主”的行为吓住了。

    虽说他们故意装病背叛的是阿克苏,反而让祁明诚捡了一个便宜。但背主这种事情,既然发生了一次,谁又知道不会发生第二次、第三次呢?奴隶的生死都掌握在主人手里,要是让祁明诚继续误会下去,那他们就完蛋了。于是,阿灯赶紧说“他们都是听我的……这个事情是我一个人的主意。”

    另外五个人虽然还在打水冲澡,但其实一个个都竖着耳朵听着阿灯和祁明诚间的对话。见阿灯把所有的责任都揽在了自己身上,有两个顿时就急了,似乎想要冲上来说什么,却又被其他人按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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