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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请抽卡 第14节

作者:银色徽章 字数:9166 更新:2021-12-27 05:49:35

    皇帝点头道“这的确是一宝。第二宝呢?”

    “这第二宝嘛,就是万宝阁的琉璃尊。那琉璃尊足有一丈多高,通体无暇,呈现七彩,是万宝阁的镇店之宝,只看不卖,堪称一宝。”

    “嗯,不错。”皇帝有些得意,为了给自家店铺弄个招牌,光是做这玩意他就花了近一万两,在这个时代绝没有人能做出第二件来,当然算是稀世珍宝。“那第三宝又是什么?”

    “这第三宝啊,奴才听人说的时候大家各执一词,有说这个的,有说那个的,谁都说服不了谁。后来还是一位年轻公子取出了一样东西,大家一看这才服了,把那东西称为长安第三宝。”

    “哦?那到底是样什么东西?”皇帝起了兴致。

    “奴才起先没看清,但奴才想既然是宝贝,就该给皇上看看,所以就大着胆子上去问那年轻公子肯不肯割爱。那公子本来说要十万两,把奴才吓了一跳,后来他又说这东西在奴才这里有一段莫大的机缘,愿意分文不取送给奴才。那公子把东西交给奴才人就不见了,奴才又惊又喜,便把那一宝带进了宫中。”

    刘曦心中偷笑,也难为米团能想出这么曲折离奇的经过。不过他也有些好奇米团到底要给他看什么东西,便装作焦急的样子摊手道“快,快给朕瞧瞧!”

    米团这才小心翼翼从怀里取出一件物事交给刘曦。那东西是一卷丝帛,刘曦轻轻展开来看,不由“咦”了一声。

    早就听说过古代有春|宫图,原来春|宫图是长这样的呀!

    只见那丝帛薄如蝉翼,甚至有些透明,色彩在阳光下却很鲜艳。上面绘制着一幅幅人物图案,连毛发都看得一清二楚,十分逼真。

    皇帝不由凑近了一点细看。

    唔……有点含蓄,而且透视也不怎么准确,姿势倒是挺离奇的,人真的能摆出这样的姿势并且做剧烈运动吗?

    刘曦正看得起劲,就听背后一个声音道“臣周瑜见过皇上。”

    “哎呦!”

    刘曦一惊之下手指一松,整卷丝帛一下掉进水中,平躺在水面上漂了几下才沉下去。饶是刘曦面皮不薄,被人撞见自己在看春|宫图也有点不好意思。米团更是把脑袋一缩,不敢抬起来。

    “公……公瑾,你怎么在这里?”

    周瑜似笑非笑看一眼皇帝“昨夜太皇太后偶感风寒,臣给太皇太后请完脉,正准备回太医院去,恰巧路过这里。”

    “哦……太皇太后还好吧?”刘曦一惊,太皇太后病了么?

    “太皇太后无恙,倒是皇上的脸怎么那么红?可要微臣为皇上把把脉?”

    “天……天热而已。”

    周瑜却板下脸冷冷道“臣劝皇上还是应以国事为重,现在可不是耽于享乐的时候呢!至于那些想要诱哄皇上误入歧途的小人,若是被臣瞧见,定叫他不得好死!”

    米团一听,整个人都瑟瑟发抖起来。这个周瑜虽然表面上只是御医,但是米团天天在皇帝身边伺候,又怎么会不知道周瑜其实是类似皇帝心腹幕僚的存在。更何况周瑜还救过皇帝的命,皇帝对他的信任很不一般,不但时不时地召见他,而且几乎对他言听计从。

    对那些朝中大事米团所知不详,但他却清楚地记得,有一次周瑜只是说了一句未央宫里的龙涎香太浓,皇帝就下令撤了香炉,此后再也没有焚过香。他今天千不该玩不该,在这个时候把私藏的春|宫图给皇帝看,这回恐怕是要小命不保!

    另一头刘曦心里直呼冤枉。他又不是真心喜欢看这个,他不过是在用比较的眼光分析古代春|宫图和现代成|人杂志的区别而已,怎么就恰好被自家男神给瞧见了呢!现在除了老实承认好像也没别的办法了。

    于是刘曦把头一沉“朕知道了,朕以后再也不看这些。至于朕身边的人,你不能因为朕的过失惩罚他们。”

    周瑜似乎不怎么满意这个回答,他又深深看了一眼皇帝,才告辞离开。

    等周瑜走远,刘曦长长地叹了口气。回到未央宫后,他查看玉版上的人物小传,周瑜的忠诚指数那一栏果然还是一颗绿色心形。

    获得男神信任之路,还真是任重而道远啊!

    ☆、第24章 不负皇恩不负君

    第二日刘曦难得在没有朝会的日子起了个大早。洗漱完毕,换上猎装,他高高兴兴地坐上马车,往上林苑而去。

    长安城西面的上林三十六苑,是专属于皇家的猎场和园林,纵跨五个县,足足三百余里,占地面积极广。先帝健在的时候,因为喜爱上林苑的景致,曾想在里面修建别宫。可惜宫殿建到一半他就一命呜呼了,倒给刘曦留下了好几幢“烂尾楼”。刘曦今日去上林苑只是为了学习骑马,所以去的是苑内最靠近长安的一处马场。

    赵云带着一班御前侍卫前一天早晨就已经入驻上林苑。他给皇帝挑选好了全副马具,还有一匹刚足岁的温驯母马,专等皇帝来学习骑射。为了防止上次的刺杀事件重演,赵云仔细安排了沿途对皇帝的保护措施,整个上林苑都被他带人严密地清扫了一遍,以防万一。

    其实刘曦上辈子是骑过马的,他很喜欢这种温驯漂亮的大型食草动物,还一时兴起买过两匹,养在俱乐部里。不过因为他实在是太宅了,很少有机会专程跑去骑马,所以骑术无限接近于零。这辈子他获得了赵云的属性加成,加上每天练一个时辰剑术,身体条件远远胜过从前。因此就有些心痒,想要在马背上一展雄|风。他也不跟赵云说自己学过,就等给偶像一个惊喜。

    不过真到了马背上,刘曦又有点紧张了。这时候的马鞍就是一块裹在马肚子上的皮革,充其量只能增加一点摩擦力。马镫倒是已经有了,但只有一边,是给人踩着上马用的。只有缰绳和后世的差不多,刘曦用着还算习惯。

    刘曦按赵云说的方法,夹紧马腹慢慢走了一圈,然后开始学习小跑。这时候就显出没有好马鞍的不舒服来了,他总觉得自己马上就要滑下马背,两条腿用力大也不是小也不是,怎么也保持不了平衡。等好不容易抓到窍门,跑得稍微了些,刘曦已是满头大汗,只好让赵云扶他下来休息。

    “哎……这马可真不好骑。”刘曦喝下一盅乌梅汤,这才觉得稍稍缓过来一点。光是小跑就已经难成这样,真要策马飞奔还不得把他的小命玩掉?

    赵云递上一块帕子,微笑道“皇上已是悟性极高的了,切不可气馁。”

    刘曦眼睛一亮“喔?真的吗?子龙第一回上马是不是也觉得十分困难?”

    赵云摇头道“那倒没有。”他见皇帝一副沮丧的样子,不由笑了起来,“第一次上马之前,末将已经在涂了油的横木上练习了多时,自然比皇上略微娴熟一些。”

    刘曦这才知道,原来在古代马是个稀罕物,就算是名将如赵子龙,学习骑马的时候也都要经过半年左右的“模拟练习”。因为马匹少,在挑选骑兵时就会选最优秀的步兵。骑兵本身的身体素质远胜步兵,这也是骑兵战斗力比步兵高很多的一个原因。

    刘曦突然想到,赵云绰号“白马银枪”,自己却一直没给他配一匹好马,真是大大的不该。当即对赵云道“子龙昨日挑选马匹,可有看得上眼的,朕想送你一匹坐骑。”

    赵云沉吟片刻,抱拳道“那末将就却之不恭了!”

    原来赵云昨日为刘曦选马,还真看中了一匹好马。那马性子驯良,一看体型就知道耐力极佳,最重要的是它通体雪白,和赵云从前那匹照夜玉狮子很像。赵云见猎心喜,牵出那匹马骑了几圈,心中越发喜欢,不过考虑到刘曦的身量还小,只好选了另一匹马给刘曦。这会儿听刘曦提起,赵云也不客气,就把白马的事告诉了刘曦。

    刘曦一听急忙让赵云把那匹马骑出来看看。他见那马和赵云无一处不般配,登时高兴起来,笑道“子龙,这马朕送给你,不过不是现在。朕要给你做一套独一无二的马具,七日之后连同马具一起给你。”

    赵云十分感动,抱拳道“谢皇上赏赐!”

    刘曦高兴极了,暗下决心,一定要在七天里把两头翘起的马鞍做出来,再配上一对马镫。这东西对骑兵的帮助是巨大的,没想到不依靠卡牌系统,他也能搞点创造发明,真是太厉害了!

    刘曦又让赵云在马上演示了一回枪法。他现在也算有点武学功底了,看起来不再是只看热闹,已经能看出赵云枪法中的特别之处。虽然说枪走一线,但赵云的枪法变化多端,不仅仅是一杆枪,有时候甚至可以是长鞭、棍棒。赵云用的招式却很简单,每次出手都配合着马匹的冲力,手腕处又带了一点螺旋劲,声势十分惊人,寻常人绝难抵挡。

    “好枪法!有子龙为将,强敌焉有不克之理?”

    见赵云演示完了,刘曦赶忙奔到赵云身旁,令人递上一盅乌梅汤,又接过长枪舞动了几下。赵云的枪比他想象的沉重多了,而且并不是金属打造的,只是因为枪身上缠着银丝,所以看起来才是银色。估计是战场上不需要舞枪花迷惑敌人的缘故,赵云的枪上没有枪缨。

    赵云微笑道“皇上过誉了。”

    “这可不是朕信口胡说,世上原本就没有人的枪法能比得上子龙。”刘曦顿了顿,问道,“子龙,你看我大焉的骑兵如何?”

    “这……”赵云抿起嘴唇,想了想道,“大焉原有骑兵八万,四年前和鲜卑一战,几乎全军覆没。如今经过四年休养生息,除了长安城外有一万骑兵,就只剩下西北还驻扎着三千精骑。”

    “那匈奴有多少骑兵?”

    “末将估计,匈奴大约有骑兵十余万。”

    “子龙,依你看匈奴的骑兵和大焉的骑兵孰强孰弱?”

    “匈奴人是马背上的民族,骑兵不需要训练,天然而成,论骑术强大焉远矣。匈奴战马都是精选的良种,常年放在草原上散养。大焉战马的马种良莠不齐,且大多是饲养在马圈中的,作为民间徭役的一部分,由百姓代为照料,论马匹大焉亦不如匈奴。”赵云见皇帝眉头越来越紧,不由安慰道,“不过大焉有铁制的马镫,骑兵还配备特制的马刀,比匈奴骑兵用的刀锋利得多。大焉骑兵不但配弓箭,还带弩箭,可以比匈奴骑兵多射一轮。此外匈奴也没有好铁,弓箭箭头的重量、形状、平衡远不如大焉那般精良。这些都是大焉骑兵的优势。”

    刘曦脸色稍霁,思考片刻道“但大焉骑兵数量少,正面作战绝不是匈奴骑兵的对手。子龙,依你看光靠步兵能守得住国土吗?”

    “末将觉得骑兵的优势不在于能够冲阵,而在于能够自行选择到底是打还是不打,要是打的话打哪里,什么时候打。当骑兵遇上步兵,若步兵队列整齐,士气高涨,骑兵可以远遁千里,步兵追击不了骑兵。若是步兵队列松散,有机可乘,骑兵只需要冲杀几个来回,就可以把步兵的阵型冲垮,从而以少胜多,令步兵溃不成军。哪怕步兵破绽较少,骑兵只需要在步兵附近游走,迫使步兵调动起来,一样可以在步兵行走的过程中找到薄弱环节攻克步兵。所以要用步兵对抗骑兵,必定要依托于城池。有了城池,步兵就可以向下射箭,箭比步兵射得远。而且马匹的冲击力对城墙毫无作用,骑兵想要攻城就得先下马。大焉西北、东北有堡垒要塞无数,就是为了藏兵以御敌。只要有良将把守,想要拒敌不难,想要伤敌却也不能。”

    赵云这番分析极为贴切,让刘曦大有茅塞顿开之感。

    刘曦想了想道“我听说身披重甲的步兵方阵是骑兵冲不散的,可有此事?又或者让盾牌兵、刀兵和长矛兵混编在一起,是否能有效阻挡骑兵?”

    赵云点头道“重步兵的确可以克制骑兵,但骑兵若是选择避而不战,重步兵也就没了用武之地。况且打造一支重步兵的花费不在打造一支骑兵的花费之下,论兵士必须要是能负重的勇士,论器械铠甲每人都要有重铠,外加几种特制的兵器。更有一点,还要让每一个兵士都悍不惧死,敢于直面骑兵正面冲阵。这是一个莫大的难题,非深得兵士信任的强将不可为,所以打造重步兵不是上上之策。至于皇上所说的混编步兵,子龙闻所未闻,不敢轻言之。”

    刘曦隐约记得历史上有哪个名将发明了一套混合作战的方法,专门用来以步兵克制骑兵。在混编单位里,有负责挡住马匹的,有负责砍马脚的,还有负责杀骑兵的,所用的兵器也是五花八门,但是具体是怎么弄的,却记不清了。要凭他这点三脚猫的想法练出一支奇兵显然是痴人说梦,所以说目前最重要的还是想办法重建一支骑兵部队。

    想到这里刘曦就不由有点怨念。

    先帝怎么就能把好不容易攒下的这点家底全给折腾没了呢?那可是鲜卑,又不是匈奴,实力连西羌都不如。明明还有可能扭转战局,亲征的皇帝却自个儿先逃回来了,被丢在身后的骑兵能不溃败吗?

    “子龙,你说大焉的铁好,那建一支重骑兵如何?那样匈奴人砍不动我们,我们却能杀他们的轻骑。”一想到那酸爽的画面,刘曦不禁有些心动。

    赵云却笑道“骑兵失去了速度优势,就是比步兵快一点的活靶子。再说大焉也没有那么能负重的马匹,与其如此倒不如多练一些轻骑。”

    “原来如此……”刘曦点点头,“子龙,你看上林苑的风景如何?”

    皇帝突然问出这句没头没脑的话来,赵云也是一愣。

    “尚可。”赵云迟疑着回答。上林苑的风景应该是不错的,但是他光顾着照看皇帝的安全,完全没顾上欣赏风景。

    “朕觉得,要是把建到一半的别宫改成兵舍,也可以住得下数万人。这片林苑地方这么大,训练一万骑兵应该不在话下吧?”

    赵云一怔“上林苑是皇上的狩猎之处。”怎么突然变成练兵的地方了?

    “嗯,你说的有道理,训练之余还可以打点野味改善伙食。”

    赵云“???”

    赵云还在狐疑,刘曦却已经下定决心。

    “赵云听旨!朕打算建上林卫,命你为冠军将军,掌上林卫。原长安城外的一万骑兵,调三千到上林卫帐下听命。朕再命人从西域买五百匹良种战马,也归上林卫所有。另赐你金五万两,用于征募兵勇,购买军械。上林卫为朕直属,不受朝廷节制,只有朕本人和持朕虎符之人可以调动。子龙,朕要你在三年之内为朕练出一万铁骑,你可愿意?”

    刘曦有这个想法很久了,今日和赵云的谈话让他坚定了决心。无论有多困难,他都要先建立起一支可以和匈奴抗衡的骑兵。

    “末将,愿意!”

    赵云激动万分,身为将领没有人会拒绝这样的任命,保家卫国就是他的天职!但他实在有些不放心“那皇上的安全?”长安城可不像表面看来那么平静,皇帝去年才经历了一次死里逃生。

    “你还是朕的侍卫,只不过平时可以不来当值。至于朕的安全,朕已有了人选。子龙你要明白,你把上林卫练成天下无敌的铁骑,就是对朕最大的保护,必要的时候你就是朕的最后一步棋!”

    赵云心头一震。他望向刘曦,十四岁的帝王已经展露出峥嵘面目,虽然眉眼依旧熟悉,气质却比刚见到时更加不凡。这就是他立誓要效忠的君王,迷糊起来如同天真烂漫的孩童,精明的时候却像是一把出鞘的利剑!

    赵云知道,自己其实是一个很需要有人指明道路的人。就像从前,只是为了“匡扶汉室”这句话,他就奔走转战了一生。

    在很多人看来,刘皇叔的这个口号是空洞的,甚至刘皇叔的皇叔称号都不怎么名副其实。但在赵云眼里,“匡扶汉室”展现出的是一幅蓝图,是百姓得以安居乐业的世界。所以无论这句话有多遥远,他都会尽心竭力去做。哪怕他知道也许永远都没机会实现这句话,也还是不能放弃。因为这是他能看到的仅有的希望,刘皇叔的仁德是其他人所不具备的。

    现在赵云在年轻的帝王身上看到了另一幅更加美丽、更加壮阔的画卷,是以他才可以舍生忘死,只为了面前这个人,和唯有这个人才能实现的清平盛世努力!

    “末将必不负皇上所托!”

    烈日下,他许下一生的诺言。

    ☆、第25章 出行岂能空手走

    皇帝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搞出了个上林卫,却意外地没收到什么反对意见。

    这主要归功于大焉的军事制度,皇帝对京畿附近的卫戍部队有着绝对的领导权,朝臣们虽然愕然却也没有立场反对。因为上林卫完全由骑兵组成,有不少大臣认为这支部队的主要作用是陪伴皇帝打猎。考虑到皇帝的年纪,以及皇帝这些天来突然对骑马萌生的兴趣,这种说法倒也说得过去。皇帝毕竟还小,有点少年心性再正常不过。上林卫的资金全都从皇帝的内库中出,倒让右丞相王庭觉得皇帝相当“懂事”,虽然发展兴趣爱好却不给国库添负担。

    倒是赵云的军阶,让朝臣们极不买账。

    冠军将军秩三品,相对于这支只有三千人的部队来说足足高了两级,所以文官们主张封赵云为定远将军。但是定远将军只是个正五品。在刘曦心目中,上林卫迟早会发展成大焉的第一骑兵,规模也远远超过现在,领兵的将领只有五品,这怎么看都不合适。

    更何况赵云本来的职位是未央宫侍卫,因为侍奉天子,比一般的侍卫高半品,算是从四品。从从四品到正五品,相当于贬职,刘曦听在耳朵里怎么听怎么不舒服。朝臣们这不是故意给他难堪吗?

    皇帝和大臣争执不下,到最后还是赵云苦劝皇帝,筹备上林卫要紧,至于其他都可以从长计议,皇帝这才收回成命,折中一下封赵云为从三品白马将军。为了表示对赵云的荣宠,皇帝自己掏腰包给赵云发双薪,并且白马将军这个称号在大焉也是独一份的。

    六月初的时候,赵云终于走马上任,刘曦一连几天不见他,难免有些不习惯。有时候子龙两个字都到嘴边了,才想起赵云在上林苑,又生生咽了回去。

    好在筹备工作一开始虽然繁杂,却不是完全抽不出身。每隔五日,赵云总会回来当值一日。赵云每次回来都劝刘曦注意安全,身边必须要有一个信得过的人。刘曦也觉得差不多该让他的新任贴身侍卫上岗了,毕竟他抽到这张牌也有一阵了,只不过一开始还没想好到底要怎么用。

    赵云去了上林苑后,他身边武艺高强的人就只剩下李白,勉强还算燕七一个。周瑜的武功应该也不错,但是他可没打算把男神又当谋臣又当武将使唤,万一让男神愤而跳槽就糟糕了。李白和燕七要忙嘉禾卫的事,不可能在宫中久留。这半年来他抽到的其他武将卡都已经被安排到了各处边关要塞,唯有前几天抽到的这张卡,从卡牌小传上看此人剑术高绝,当个侍卫应该没有问题,唯一的麻烦是也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初始忠诚指数就是绿心。

    刘曦犹豫再三,只得安慰自己,反正男神现在的忠诚指数也只有绿心,再来一个应该也不至于反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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