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漫画 首页 都市言情 玄幻仙侠 曲中求,GL百合 GL百合 BL同人 网游竞技 排行 免费
搜索
今日热搜
消息
历史

你暂时还没有看过的小说

「 去追一部小说 」
查看全部历史
收藏

同步收藏的小说,实时追更

你暂时还没有收藏过小说

「 去追一部小说 」
查看全部收藏

金币

0

月票

0

穿越之过生活 第1节

作者:头骨里挑鸡蛋 字数:10656 更新:2021-12-27 11:56:11

    穿越之过生活

    作者头骨里挑鸡蛋

    第一章

    赵迅是被一阵剧烈的头痛给折腾醒的,一醒来就感觉全身像散架了一样,迷迷糊糊得看了下四周,灰蒙蒙的一片,模模糊糊得可以看见点东西。

    还没仔细打量这个地方,就感觉到自己的食指被一股温暖包围,转头一看,是个白白净净的小孩,一抽离手指头,小孩就扭动了一下,还吧唧吧唧嘴巴,说不出得可爱,赵迅忍不住伸手戳了戳小孩的脸,软绵绵的又带点弹性,又禁不住捏了捏他的脸。

    这时他发现自己的手指头缩水得厉害,作为一个扒手,手无疑是异常重要的,赵迅原本的手是纤长又带点骨感的,现在的手短小且有点肉嘟嘟的,又摸了下脸和脚,赵迅无语了。

    还没想明白这是怎么回事,突然就感觉到一阵轻微的震动。在世界各地多起地震的陆续发生后,再加上大肆宣扬的“世界末日2012”,赵迅对这种震动保有高度敏感的反射神经,一个激灵完全没经过大脑思考,就抱起小孩往门口跑去,这个房子的格局构造非常简单,一下子就到了大门口,虽然赵迅对大门用的门闩感到奇怪,但并不影响他手上的动作,这时,震动感明显加强,当他跑到外面的空地时,腿不禁一软,坐到了地上,紧接着,连续剧烈的晃动袭来,随之而来的是房屋倒塌的声音和各种哭喊声。

    赵迅是个天性凉薄的人但不是冷血的,这种情况下他一般也会上去帮忙,但现在他还处于恍惚之中,大脑一片空白,而且就算要帮忙,这只有七八岁的样子也是不切实际的。

    怀中的小孩也被异乎寻常的吵闹声吵醒,抬起大大的,亮亮的眼睛看着赵迅,赵迅也不知道该怎么跟小孩说明现在的情况,只能一边轻轻拍打小孩的背,一边陷入沉思。而小孩不知是过分乖巧还是被四周的吵闹吓到,安安静静地所在赵迅怀里。

    赵迅是个孤儿,确切地说是七岁之后成为孤儿的,之前他一直与姥姥相依为命,生活虽然贫困但好歹有个依靠,但七岁夏天的有个晚上,姥姥突然发生脑溢血,第二天被发现时身体都已经僵硬了。

    靠着左邻右里的帮忙,简单地安葬了姥姥。一下子赵迅难以接受一向健康的姥姥的突然离世,浑浑噩噩地过了一天后才发现肚子饿得发疼……

    赵迅本身长得清秀讨喜,而父母早亡又让他更早熟懂事,又因为姥姥生前也是个热心善良的老人,邻里关系都很融洽。此后赵迅就靠着左邻右里给的饭菜生活,自己也会去捡废品去回收站卖点钱,偶尔也帮邻居洗碗洗衣服。

    就这样过了两年,某集团要发动爱心起义,致力于帮助农村的孤儿。于是赵迅就被送入了县里的一间孤儿院,也有了学习的机会。赵迅对此无疑也是感激的,偷偷地也幻想过长大成材后帮助该集团怎么怎么样,所以赵迅在学习上十分用功,成绩一直很优异。孤儿院里有间很小的图书馆,里面的书大多是别人捐赠的,有很多都是老旧的版本,不少数全本都是繁体。赵迅不是个爱闹的人,平时把看书当做课外娱乐,所以繁体字也认了个七七八八。

    赵迅由于上学比较晚,在他十七岁的时候才初中毕业,这时,九年义务教育结束,该集团也不再资助书本费和生活费,而高中的费用对赵迅而言是很昂贵的,孤儿院也觉得赵迅年纪大了不愿意再抚养他。

    因此他早早地步入社会,此时他也想过自己以后会像马x之类的一样成就一番事业,但由于是未成年,又没有工作经验,不是被骗就是别人不愿录用他。

    最后,通过人的介绍叫他去做oneyboy或是扒手,于是赵迅毫不犹豫地步入扒手行列,他本身也不是个富有正义感的热血少年,在经历过很多事后,他也更注重现实。

    赵迅的手很灵活,几年之后就成为行业内有名的大哥,人称“迅神”,他起初被人发现过,追打过,但之后就从没有失手过。

    时间回到穿越的那天,那天下午秋老虎还没有过去,天气还是闷热,a超市举办十周年庆典,赵迅抬头看着写有鲜红的横幅不禁笑了,a超市大张旗鼓地叫了几个二流的歌星上台演唱助阵,四周全是蜂拥而来的人,c国人最大的特点就是爱凑热闹,当然,这也方便了赵迅下手,在人群中灵活地穿梭,他早看中了目标,一个挂着金项链,手腕上戴着金手链,十个手指头有三个戴着粗大的金戒指,一看就是个暴发户。赵迅凡是看到这种类型的是必定要下手的,这种人为了炫富,一般兜里都会揣个千儿百儿的。

    赵迅很自然地擦过暴发户,小刀轻轻划过他的裤兜,一瞬间钱包就到了赵迅手上。这时,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突然拉住赵迅叫了一声“小偷”,暴发户摸了一下裤兜也反应过来,挥拳就要打上赵迅,赵迅甩开小女孩的手就向大路跑去。

    突然耳边传来汽车轮胎摩擦地面的声音和人群的惊呼声,然后赵迅就失去意识,再醒来已经到了这里。

    赵迅回想到这里,不禁又想起来以前在报纸上看过的一篇报道大致是说“一个扒手在偷东西的时候被一个小女孩发现,于是扒手为了报复小孩,就把刀片藏到手中,下车的时候摸了小女孩的脸……”自己的经历和那人还真有点相似,不过赵迅对那种人是不屑的,赵迅虽然偷了这么多年但从不伤人,接着又胡思乱想了一通。

    周围的声音越来越嘈杂,怀中的小孩不安地扭动了几下,轻轻地叫了声哥哥,赵迅只能无奈地抱紧小孩。

    第二章

    渐渐地,天开始变亮,太阳从东方慢慢升起,也照亮了四周,赵迅这才知道他是穿越到了古代。

    一眼望去,全是倒塌的土制房屋,由于地震发生在凌晨,房屋又不牢固。所以大部分人都被埋在下面,现在余震也停息了,零星有几个人在倒坍的房屋下找寻被压在下面的家人。

    怀中的小孩终于按捺不住,扯着赵迅的衣服,“哥哥,爹爹和娘在哪?”

    赵迅这才想起重生后的父母很可能被压在下面,作为孤儿,他深切地知道没有父母没有依靠的感觉,于是放下小孩柔声道,“我去找爹娘,在这乖乖别动。”

    没多久,赵迅就在几块石头的缝隙中发现了一个人,由于七岁的小孩实在没什么力气,只能搬开上面一些小碎石,在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搬开有块比较大的石头后,赵迅往里一看,整个人像被雷当场击中一样,仿佛连呼吸都停滞了。下面是两个男女,但是粗大横梁直直地砸在两个人的头部,地上的血透过石块的缝隙,触目惊心。

    两个人应该都是当场死亡的,想到这里赵迅反而松了一口气,这样少了一份临死前的恐惧和痛苦,反而算是一件好事。

    在看到这具身体的父母死后,赵迅发现自己有点可笑地不敢面对那个小孩,在踌躇了一小会儿后,赵迅觉得还是用最老土的安慰方法,轻轻地拉起小孩,摸着他的头发说“爹和娘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面对小孩的连续追问,赵迅只能按照电视剧里说的游刃有余地应付着。

    就这样过了半天,已经有好些人被救出来,但没有先进的医疗设施和救助知识,大多数人在被救出来后痛苦挣扎了一段时间才慢慢死透,看到这些,赵迅觉得心一阵一阵地发凉。刚开始耳边充斥着哭声喊声,到了后来,所有声音反而沉寂一般,却更让人发怵。有些人家运道比较好,只有受了轻伤,就在自家倒塌的地方找钱财和吃食。

    这时,几声连续的“咕咕”声打断了赵迅的沉思,小孩的肚子饿了,赵迅看着小孩,今世的弟弟,心中涌出无限柔软,或许是血缘的羁绊,赵迅觉得跟这个小孩有种密不可分的错觉。仔细看着这个弟弟,赵迅才发现小孩长得真是分外可爱,白白的小脸蛋上嵌入两颗乌溜溜的大眼睛,眼睛像上好的墨玉发着迷人的光泽,小巧的鼻翼,两片薄薄的嘴唇粉嫩嫩的,整个脸蛋在太阳温和的晕染下更惹人怜爱,赵迅心想“小时候就这样,长大后指不定得祸害多少女孩子”。

    貌似看了很久,其实也就一小会儿的事,赵迅又放下小孩去找食物,在看了被压在下面的父母后,赵迅内心是有恐惧感的。最后,赵迅只找到了一小点大米和大袋的糙米,几个晒干的玉米,而钱赵迅是无论如何也找不到。

    有些大人为了生活,有些会早早地起来做事,而小孩在这时候一般都是在睡梦中,所以在这场灾难中,小孩的死亡率是最高的,对于幸存下来的赵迅他们,村里的人对他们也是不错的,赵迅就拿出小部分糙米和他们搭伙煮饭,三四岁的小孩还是处于似懂非懂的年龄,所以怀里的小孩吃了粥后就揉揉眼睛睡下了。

    大人们一直在商讨着搬迁的事宜,在他们看来,这次地震是因为上天抛弃了他们这个地方,赵迅在一旁闭着眼睛认真地听他们讨论,脑子里很多事情千回百转。

    在这个时代,人们虽然安土重迁,但是天灾的威力和迷信的力量无疑是强大的,除了小部分表示要留下来重建家园,大部分人都想逃难逃到县城,他们潜意识认为到了那里就能得到救助,生活就会改善,赵迅了解到这里都是一些没见过世面的人,有些人甚至一辈子都没踏出过这个小村子,他们的心性单纯,对未知的未来是怀着憧憬和希望的。赵迅知道未来完全不可能像他们想的这么乐观,可是他在原来世界已经了解到地震的后遗症会持续多久,后果会有多严重,所以他也毫不犹豫地跟随了大部分人迁移。

    第二天,大部队就浩浩荡荡地出发了。

    迁移的时候,有些人在一夜之间失去所有亲人,自己没有太多的家什,也就顺便帮着赵迅拿着食物。

    一路上,赵迅了解到这世的自己姓周,叫来福,弟弟叫来金,刚听的时候,赵迅是忍不住抚额,这名字不是古代剧里的仆人或是太监之类的角色名字吗?而对于赵迅连名字都忘记,大家只当由于是这场地震太过可怕让他失忆了。

    曾经的赵迅,现在的周来福也认真做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来福,扮演着兄长的角色,原来的自己是孑然一身,但一个人的时候也会难过孤寂,现在有了家人,有了牵挂,对这个弟弟说不宠爱也是不可能的。

    现在正值晚春,迁移的路上,有时会遇见不知名的春熟的野果,一行人会特意给来福来金兄弟两留几个,来福一般都是让弟弟吃个尽兴自己再吃,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份溺爱只增不减,两兄弟也越发亲密。

    盲目前进了半个月后,大家带出来的粮食与日俱减,每天的粥越煮越稀,村里人没有因为来福来金两兄弟小就特意克扣,虽然粥稀了,但是也勉强能把肚子填个半饱,但是那些大人就只能维持着不饿死的水平,众人的情绪越来越急躁,一行人的矛盾也越来越激烈。又过了约摸半个来月,远方终于出现了城门的影子,一行人发出一阵惊喜的呼喊,来福也忍不住露出笑容。

    矛盾发生后,一行人无暇顾及他们,在饿死边缘挣扎的人也失去本心,后来几天,他们两个分到的粥里有时甚至见不到几粒米,全是汤糊糊,看着来金越来越消瘦的脸蛋,来福有时还会特意留点给来金,现在的来福满脸菜色,身体清瘦。

    由于有了希望,大家情绪高涨,困顿了近一个月的生命,此时仿佛得到了新生,立马加快脚步,然而他们还不知道他们将要面对的是怎样的生活。

    第三章

    虽然是能看见城墙,但实际上的路程却并不近,众人提着一口气,马不停蹄地往前走,从早上走到下午,总算是到了目的地。

    一行人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站在城门下,看着高高的城门,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这是个安定和平的年代,没有外争内乱,进出城门守城的士兵是不管的。

    士兵平时守城可算是闲得蛋疼,所以每次都会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赌博,自然直接忽略了来福他们一行人,也免了一些繁琐的例行检查。

    一进城里,众人就被四周的建筑物给吸引,都是一群没有见过世面的人,到了这里就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看什么都觉得新奇,觉得好,笑嘻嘻地闹了一阵,连前段日子的矛盾隔阂仿佛都消失不见了。

    到了有间饭馆门口,里面传来阵阵诱人的饭菜香,但是他们也知道里面的食物不是他们能消费的起的,于是又向前走了与会儿,看见一间包子铺。

    下午包子铺都会有早上卖剩下的冷面馒头,价格也会更便宜,一行人凑了点钱给每个人都买了一个,冷馒头是一文钱两个,咬起来粗糙干硬,但对于经历了近半个月食不果腹日子的人来说已经算得上美味了。

    来福看着来金吃得脸都快埋在馒头里,心里不禁涌上一股酸意,觉得自己明明已经是二十几岁的人了,却无法让弟弟过上好日子,他忘了此时他有的也不过是七岁小孩的身体,还因为最近的营养不良而显得有些病态。

    吃完之后,大家也稍稍冷静下来,他们开始意识到现在的处境,又默默往前走了一会儿,在较为偏远的地方找到了一件破败的废弃寺庙,虽然还是要睡在地上,但总算是有了遮风挡雨的地方。

    安顿好之后,一行人里的青壮年都出去找活做。

    来福牵着来金找了个位置,收拾一番后就决定睡这了,一路走来,他们两个的鞋子磨损得差不多了,来金时常因为腿疼得直哼哼,但懂事得从未向来福抱怨过,这段时间对一个三岁的小孩来说,实在是巨大的考验,来福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金儿,腿痛吗?哥哥给你揉揉先。”

    不等他回答,就轻轻按摩起来,来福无数次觉得自己真是悲催得可以,对穿越,他也是了解的,各种电视大剧也不止一次播出过这类主题,但别人不是重生在皇家成为皇子或王爷,就是投生在富贵人家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就这样还会抱怨什么“伴君如伴虎”,什么“一入侯门深似海”,在真正经历过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生活后才会知道前面说的那些人是多么的幸福。

    来福又忍不住想,如果自己重新死一次,会不会投身在好人家。

    “哥哥,我也给你揉揉。”来金稚嫩的声音打断了他的自怨自艾,是啊,再郁闷,再纠结又有什么用呢,现实已经如此,唯一庆幸的就是上天给了他这个可爱的弟弟,如果自己死了,金儿要怎么办,而且如果这次死了是真的死亡,那岂不是亏了。

    想通之后的来福豁然开朗,看着给自己揉腿的弟弟怎么看怎么乖巧,怎么看怎么惹人怜爱,不禁抱住他狠狠地亲了几口,再也舍不得让他揉腿了,两个人躺下后,随口聊些有的没的,没多久,来金就睡着了。

    现在还只是傍晚,来福虽然身体很是疲劳,但脑子还是清醒的运转着,翻来覆去折腾了近两个时辰才微微有点睡意。但这时,外出找工作的人也陆陆续续地回来了,听他们的口气,事情并不顺利。

    这种情况一连持续了三天,所有人里只有两个找到活干,干的是最苦最累的,拿的是最少的工钱,这些钱根本无法维持一大帮人的温饱,大家陷入了一种低迷的状态,又过了两天,那两个找到工作的人带着自己的家人离开了,对剩下的人来说,这仿佛就是晴天霹雳,一行人都开始弥漫着绝望的气息。

    当天深夜,来福突然从梦中惊醒,四周一片寂静,只有几个人在低声交谈,声音不响很清晰。

    “真的要把来福兄弟俩卖出去吗?”

    “现在这也是没什么好法子,他们两个长得招人疼,应该也不会遭什么罪,俩娃子也没了爹娘,跟着俺们也是活受罪。”

    “来福那孩子能同意吗?他跟他弟亲得很呐。”

    “先劝劝吧,实在不行就只能硬来了。”

    听到这里,来福的心里已经是翻江倒海,倒也不是怨他们,他知道,如果自己真的只是一个七岁的孩子,这种做法无疑是最适合不过的,但现在情况不一样,他着实不想和来金分开,来金在谁身边都比不得在自己身边来得安心。

    来福依旧不动声色,思维却活络起来,他知道自己还是有一门手艺在手,只是不知道现在的身体是否像以前那么灵活。

    第二天一早来福就借口带来金见见世面出门了,那些大人或许对他们有些许愧疚也就任由他们去了,只嘱咐他们早些回来。来福牵着来金消失在他们视野后就往前飞奔起来,到了中午,两人又饿又累,来金的脸色显得有点惨白,把来金安置在一个角落,来福决定出去试试身手,结果很轻松得就拿下一个钱袋。现在手指虽然没有以前的灵活,但这具身体胜在娇小,也就弥补了一些缺陷。

    回到来金身边,看见来福,急忙起身扑到来福身上,脸上满是泪痕,来福以为他受了什么欺负,只能低声安慰他。

    “哥……哥,俺以为你……不要俺了。” 边说边抽泣。

    听到这声“俺”,来福不禁莞尔,金儿还真是急了,好不容易教他把“俺”改成“我”,现在立马就露出本性了。

    他也知道这次耽误的时间有点长,主要是目标的选择上让他犹豫了很久,这次他偷的是一个看起来生活水平中上的男人,偷一些穷人家会让来福良心不安,而第一次试手有不敢偷太过有权有势的,看着来金也稍稍缓过气来,就狠下心又拉着他往前走,他们都饿了,但在这块地方花偷来的钱无疑是不明智的。

    第四章

    又往前走了一段时间,来福才停下来,他确信之前的一行人已经找不到自己了,这才拿出钱袋,里面铜钱居多,也有几块碎银。

    去包子铺买了四个大肉包,又要了碗水,来金闻着肉包的气味两眼发直,吃的时候更是狼吞虎咽,满嘴流油,有好几次差点噎到,来福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又是欣慰又是心酸。在原来,来福是不太喜欢吃肉包的,他更偏向于豆浆配油条,但现在,他觉得这算得上时世上最美味的东西了。

    来福边吃边思考接下来的生活,虽然现在手头有了钱,以后的生活来源也能得到保障,但是不赚只花必定会引起别人的怀疑。刚才过来的时候零星可以看见几个叫花子,于是他暗下主意,吃完后,又去买了些零零碎碎的东西,过起了叫花子兼职扒手的悠闲生活。

    这里属于南方地区,水是不稀缺的,有些人家直接把水井打在外面,供大家一起使用。来福来金兄弟俩平时洗澡也就方便多了。

    有吃有喝,几天工夫,两个人的脸也开始圆润起来,脸色也一天比一天好。来福是爱干净的,前段时间没条件,有了条件自然不愿再邋遢下去。虽然他们平时看上去干净,不像别的叫花子那样肮脏和落魄。但镇上的人可怜他们是两个小孩,每日也能要来几个铜钱。

    生活悠闲下来,来福就考虑到了来金的教育问题,仔细想想,自己除了教来金把“俺”改成“我”之外就没有教什么了,但是在人来人往的街上学写字是不切实际的,于是他决定从数学入手。

    接下来的日子里,来福就每天拉着来金学数数,看着来金认真地掰着手指头数着“一二三四……”,来福就又种周家有弟初长成的感觉,为了让来金更好地学习,傍晚,人流少了之后,来福就拿出铜钱让他数。

    出乎来福的意料,在仅半个月的时间里,来金已经学会了百位数内的加减,铜钱不够,来福就只能去捡石子凑数,在又一次要去捡石子的时候,来福忍不住抚额,这要搁现在必定是震惊教育界的神童啊。

    最后,来福还是被来金这种全盘吸收,一学就会的劲头吓到,担心贪多嚼不烂,就没有再教他新的内容,为此来金还闷闷不乐了很久。

    转眼,初夏就无声无息的降临,这期间,对于他们两兄弟来讲,唯一发生的大事就是来了一个叫花子,这叫花子虽然看上去只有十五六岁,但却是个赤果果的话唠,每天絮絮叨叨,可惜没什么人爱搭理他。

    几天后,终于再也找不到人唠嗑了,来福看着他落寞的样子着实觉得搞笑。叫花子可能注意到了来福的视线,立马就过来跟他套近乎,来福也挺喜欢这个叫花子,这个叫花子脑子里有很多奇人轶事,配上他惟妙惟肖的动作和风趣幽默的语言,常常让来福捧腹不止。因此,叫花子就更爱和来福聊天,叫花子觉得来福虽然年纪小但是他们之间是没有代沟的,两个人迅速的熟络起来。

    讲完奇人轶事,叫花子才想起自己还没说自我介绍,来福这才知道这叫花子叫狗子,当听到这个名字,来福眼皮一抽,叫花子注意到这个动作,连忙解释自己本来是叫张显赫的,是加入丐帮后帮主给改的名字,听到丐帮,来福的眼皮又是一抽,接下来又是一通解释,狗子平时讲别人的事是流利通畅的,一讲自己的事就没头没尾,乱七八糟的。

    反反复复地讲了老半天,来福才搞清楚他生平,狗子两岁的时候就被拐子拐走,卖给后来的养父母,养父母自己没有小孩,对他也是极好的,给他取名叫张显赫,希望他以后大富大贵,那时候的生活算不上富裕却也殷实。到了十二岁的时候,村子里发生旱灾,田里的作物全都死了,家里没了生活来源,他爹急得犯了怪病,又请不起好的大夫,只能按一些土方子治,没拖多久就离世了,t娘就带着他回县城里投靠亲戚,在路上也生病死了,匆匆埋了娘,他就一通乱走,在快饿死的时候被丐帮的帮主捡到了,虽然此丐帮非彼丐帮,但也是一个组织,于是他就加入里面,名字也就被帮主改成了现在的狗子,没多久,帮主就手把手的教他手艺,他说的手艺也就是偷,他手脚灵活,一两年的工夫,就成为一流的扒手,后来帮里发生内斗,对他有救命之恩的帮主在内斗中被人打死,他也就从帮里脱离出来,一直四处流浪,直到到了这里。

    说到帮主的离世,狗子的眼圈不禁泛红,又絮絮叨叨地说他的帮主是多么好的人,对他又是多么好,来福一直静静得听着,偶尔也附和一声,自此,狗子就更喜欢黏着来福。

    几天下来,来福了解到狗子是个单纯真诚的人,也就真心把他当成朋友。但来金对他却是很不感冒,防备中又带点厌恶,他觉得这个脏兮兮的叫花子抢走了哥哥的注意力,来福不了解来金的想法,来金不知道自己是由于占有欲,于是只能让占有欲任其发展,也苦了以后的来福,这自然也是后话。

    狗子其实也就是个半大的孩子,对于自己喜欢的人更是喜欢把好的东西给他,于是来福来金就过起了吃软饭的幸福日子,狗子的手上技术确实不错,而且他特别喜欢对有钱人下手,他内心有强烈的仇富心理,不过按他的话说,他只是喜欢劫富济贫,不过也因此,手头的钱总是很富足。

    相处得越久,来福越发现狗子不是一般得爱唠嗑,如果给他机会,他可以一直从早上念到晚上,从国家大事念到家常里短,俗话说“三个女人一台戏”,但是来福觉得一个狗子就可以演三台戏,但还如果不让他讲,他就会耷拉着脑袋,一脸的落寞,用乌溜溜的眼睛看着你,狗子长得是很大众,但是那双眼睛却特别的亮,这样盯着你看之后,会让人觉得做了什么罪大恶极的事,内心满是不安。最后,也只能随他讲了。

打赏
回详情
上一章
下一章
目录
目录( 13
APP
手机阅读
扫码在手机端阅读
下载APP随时随地看
夜间
日间
设置
设置
阅读背景
正文字体
雅黑
宋体
楷书
字体大小
16
月票
打赏
已收藏
收藏
顶部
该章节是收费章节,需购买后方可阅读
我的账户:0金币
购买本章
免费
0金币
立即开通VIP免费看>
立即购买>
用礼物支持大大
  • 爱心猫粮
    1金币
  • 南瓜喵
    10金币
  • 喵喵玩具
    50金币
  • 喵喵毛线
    88金币
  • 喵喵项圈
    100金币
  • 喵喵手纸
    200金币
  • 喵喵跑车
    520金币
  • 喵喵别墅
    1314金币
投月票
  • 月票x1
  • 月票x2
  • 月票x3
  • 月票x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