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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敌[强强] 第35节

作者:朱砂 字数:9424 更新:2021-12-13 21:15:38

    弗林稍稍停顿了一下,看顾颐没有说话的意思,便径自继续下去“迈卡维的圣器丢失的时候,还没有引起特别的注意,毕竟大家都知道那是一群疯子,弄丢了什么东西都不稀奇。但是乔凡尼可不一样,他们最知道一件东西的价值,对自己的圣器当然更是恨不得用一百个保险箱锁起来。如果有可能,他们说不定会把圣器藏到血雾迷宫里去,毕竟那东西价值无法衡量,而对他们又不是特别有用。”

    屠刀,顾名思义就是一件可怕的武器。而事实上也确实如此,这件武器曾经造成了五百万人的死亡,而且每个被杀者的灵魂都被强行禁锢在屠刀之中。这些灵魂都带着自己的诅咒,从而使这把刀带上了无尽的怨愤,更超出寻常的武器。

    每个被禁锢的灵魂都是这把刀的囚徒,也会成为持刀者的奴隶,可以说,一旦手持屠刀,就等于拥有了五百万个亡灵战士。仅就本身的武力而言,屠刀还胜过同为圣器的刑斧,毕竟后者提升的力量还要受到持斧者本身能力的影响,而屠刀则不论主人如何,都能赋予他同等的助力。

    这件武器当然威力巨大,不过对于以世界为商品的乔凡尼族来说,却偏偏没有很大的用处,所以他们就把这件圣器当做独一无二的贵重物品,真正的深藏密敛,除了族长之外,再没有第二个乔凡尼知道它放在什么地方。

    “但是——”弗林把语速又放慢了些,“即使保藏得再严密,屠刀还是丢了,甚至都没有人知道它是什么时候丢的,又是被谁偷走了。”

    顾颐终于抬起头,微微笑了一下“其实这个挺简单的。一个商人,对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当然会放在最让他安心的地方。而没有第二个人知道这个地方,也就意味着没有第二个人来特别看守——对付一双眼睛,当然比对付一百双要容易。”

    “所以你承认了?”弗林丑陋的脸因为兴奋而抽动了一下,显得更加难看了,“你就是那个偷走圣器的无名者!”

    他要说的话还没有说完“两件圣器丢失之后,其他氏族都如临大敌,对自己的圣器严防死守,但是即使如此,梵卓族的尸手还是丢失了。”

    顾颐笑了。那是他想遗忘的历史,却也是他的光辉岁月——即使有路易的指导和协助,但真正出手的从来只有他一个人,可以说,是他以一己之力,搅得十三氏族都坐立难安。尸手的丢失虽然有做戏的成分,但为了这戏能演得逼真,梵卓一族的确派出了八位精英看守尸手。但就是在这样的层层防备之中,他还是顺利把尸手拿走了。

    无名者的绰号就是那时候被叫响的。跟随这个绰号而来的,还有“暗夜幽影”、“幽灵化身”之类最后没有被官方认定的叫法。至于弗朗西斯这个名字,是在他闯入血雾迷宫之后,才由路易宣布的。

    弗林要说的就是这个“谁都没想到,你偷走圣器是为了进入血雾迷宫。”他眼睛里露出了贪婪的神色,“你用尸手指引,想去寻找始祖之血,对吧?”

    顾颐微微一笑“对。”其实这不是他的目的,不过跟弗林倒不必说那么多。

    “你的名字,在这之前根本无人知晓。如果不是我曾经在密堡见过你,恐怕也想不到,原来鼎鼎大名的无名者,居然就是当初那个贵公子。”

    贵公子,听起来怪好听的,但它绝不是指身份贵重。相反,这是对尚未被正式介绍给亲王并由其认可的血族的称呼,一般来说,他们都不能算是正式的血族,而是被视为自己亲长的所属物,要说得好听点,就算是未成年儿童吧。

    “但是一个贵公子,竟然能做出这么多事来,真是令人敬佩。”弗林上下打量着他,“进入其他氏族的地盘偷盗,你就违背了领权与客尊两条戒律。”

    领权与客尊都属于密党六戒律,大意都是在强调领主对自己领地的权力,凡进入别人领地的血族,应当接受该地领主的统治,而偷盗圣器这种事,显然是严重违反了戒律。

    “而且,你还杀害了你的亲长,违背了第六戒条。”

    第六戒条名为杀亲,犯下谋杀罪的血族成员,可就有资格上猎杀令了。

    弗林绕着顾颐又转了半圈“如果你不是杀死自己的亲长,我还真的没法准确估计你的身份。你杀死了梵卓族的长老罗恩,所以,你其实根本不是八代——你是个六代。”

    罗恩?顾颐还记得那个刻薄的老家伙,如果不是身为血族,他绝对可以做个合格的纳粹。事实上二战初起的时候,老家伙还曾经想去给德国元首进行初拥呢。他杀他,一半是因为路易,一半也是因为这个。

    不过,罗恩当然不是他的亲长,路易除掉了一个竞争对手,却给他冠上了这么一个超出常规的罪名,还真是一举两得。

    弗林紧紧地盯着他“你是用什么办法杀掉罗恩的?魂戒,还是屠刀?又或者,你从尸手里得到了什么秘密?”

    血族的亲长对于自己的后代有绝对性的压制,除了逆天的三代之外,从未有血族能灭掉自己的亲长,除非是该亲长起了自杀的念头。

    顾颐耸了耸肩“当然是都用上了。”那真是一次恶战,如果不是路易把罗恩的大部分手下都调开了,即使有屠刀和魂戒在手,他大概也要付出惨痛的代价。至于尸手,那个其实并不能增强血族的武力,当然这个秘密,除了该隐之外,大概也只有他知道了。

    魂戒可以控制人的思想,这对血族也有用。不过使用魂戒也同样会消耗持戒者的精力,屠刀也是一样。所以用两件圣器杀掉罗恩和他的一个儿子之后,他被路易拖回去躺了足足十天,即使有充足的鲜血供应,恢复也是十分缓慢。

    也正是在这十天里,他知道了路易的真正计划,于是伤势刚刚痊愈,他就大闹了梵卓一族,真正带走了三件圣器。

    恐怕对于路易·梵卓来说,平生只有这一件事出乎了他的计算之外吧?不过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他也能及时做出反应,编造了一个杀害亲长叛出氏族的贵公子形象,把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

    不过有些东西是谎言可以挽救的,有些却不行。比如说圣器被盗,即使再怎么编造谎言,没了就是没了,而且找不到代替品。

    路易当然是气疯了。顾颐轻轻地笑了一下。否则他的名字也不会挂到了通缉令的第一位,导致了他之后长达数年的颠沛流离。

    弗林仔细打量着顾颐,目光扫视过他身上每一寸,然后说“屠刀不在你身上。”顾颐身上无论怎么看,都不像有放得下屠刀的地方。同理,尸手肯定也不在。但是魂戒就不一定了,一枚戒指,随便塞在哪里都装得下。

    “的确。”顾颐摊了摊手,“否则我就另换一种方法对付你的同伙了。”

    “同伙?”弗林稍稍怔了一下,随即失笑,“你说刚才那些?”他露出厌恶的神情,“谁会跟低贱的狼人为伍。”

    果然不是一伙的。顾颐微微松了口气,但随即又有些疑惑起来如果不是跟研究所的人一伙,弗林为什么要杀唐骥?难道说是他弄错了,弗林制造车祸只是为了试探他?

    不。顾颐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要试探他有很多种方法,车祸未免太麻烦了。

    不过,不管怎样,既然弗林跟研究所的人不是一伙,那,机会就来了。

    第57章 借力打力

    “原来不是同伙。”顾颐笑起来,从容地挽了挽袖子,“那就没什么可怕的了。”

    弗林紧紧盯着他,警惕地稍稍向后退了一步。他在整个诺菲勒氏族之中都是佼佼者,只不过因为诺菲勒一族受限于相貌,严格遵守避世戒律,他很多时候都只能暗中活动,“做事不留名”。如果不是这个原因,他自信自己在血族之中的名气绝对会比现在大得多!

    不过即使如此,对于无名者,他也要忌惮几分,毕竟这个家伙的故事简直像个传说,在他搅得十三氏族整日为了圣器战战兢兢的那两年里,甚至没有人能说清他的实力,因为几乎没有人能发现他,而发现过他的人——都死了。

    只在最后,在血雾迷宫外的那一场大战,才有与他交过手的生还者。不过即使是那几个幸存者也说不太清楚,有些人甚至连人都没看清楚就被放倒了,简直不出什么有价值的资料。

    针对无名者犯下的罪行,以梵卓族族长为首,十三氏族中有十个氏族亲王都签下了猎杀令,最后还是集众人之力,逼得当时加入英国空军隐藏身份的无名者驾机逃跑,最终坠落在前苏联境内。之后前去搜索的血族再没发现他的踪迹,直到五年前,血族内部才认定了他的死亡,撤销了猎杀令。

    不过,既然无名者现在就站在自己眼前,那死亡的事儿无疑就是个笑话了。如此,能够制造坠机事件,又让后续搜捕一无所获的无名者,其实力就绝不容任何人小觑!即使骄傲如弗林,也没有这个把握。

    顾颐冲他笑了笑“别紧张。你也说了,我没带屠刀。”

    只是没有带屠刀而已,还有另外两件圣器——尸手其中究竟蕴藏了什么力量尚不知晓,但魂戒,他应该是肯定带在身上了……

    弗林一边分析,一边往顾颐手上又扫了一眼。虽然他刚才都已经观察过了,顾颐手上根本没有戴戒指。

    “你想知道我在血雾迷宫得到了什么,对吗?”顾颐仍旧在仔细地挽袖子。展会保安的制服是深灰色的,衬着他白皙的皮肤,有种精致的美感。那双手十指修长,指甲修剪得干净整齐,怎么看都不像是拥有传说中那般可怕的战力。但血族大都如此,看着优雅高贵似乎只适宜端着红酒杯,但在下一瞬就可能变为恶魔。

    不过弗林现在无暇想那些,他被顾颐的问题吸引住了。所有的人都想知道,无名者在血雾迷宫里究竟得到了什么。最流行的有两种说法一种是他在迷宫里迷了路,最后无功而返,所以才在十三氏族的高手合击之下只能逃亡,最终死于坠机;另一种则说他从尸手里得到指示,见到了始祖,并得到了始祖的血液,但因为始祖已经永眠太久,血液没有足够的力量,又或者他得到的血液太少,所以并未能让他直接升级为二代血族,以致被追杀身亡。

    这两种说法当中,第二种尤其被人重视。许多血族在嘴上说着不可信,其实都在暗地里追查。否则当时怎么会有那么多追捕者?血族虽说分为密魔两党,但结盟其实都颇为松散,并没有什么一令既出,万众响应的好事儿。可是在追杀无名者的事情上,各氏族却出奇地积极,还不是因为都想弄明白,无名者手里到底有没有始祖的血!即使后来无名者被血族官方确认为死亡,这种追查仍未完全停止。事实上就连弗林自己,之所以来到亚洲,也是因为听到了一点消息——虽然这消息听起来实在有点荒唐,不过是一个珠宝展览的宣传噱头,但因为这个噱头就来的,肯定不止他一个!

    “你得到了什么?”弗林觉得自己的心脏又开始跳动了。难道真的有始祖的血液吗?

    “是尸手里的秘密。”顾颐悠悠地说,“那并不是世界的秘密,而是力量的秘密。”

    力量的秘密?弗林的心脏跳得更快了。血族的力量来源于血液,那么力量的秘密定然与血液有关!难道说,尸手中有始祖的血液?

    这,这似乎是有可能的!弗林的大脑开始疯狂转动,属于诺菲勒的情报天赋发挥了作用,让他一瞬间把与之有关的资料都回忆了一下。

    尸手就是始祖该隐的左手,这是所有的血族都知道的,也不是没有人曾经想过是否能从其中得到始祖的血液,但是都没有成功——这件圣器看起来就像几分钟前刚刚被斩下的,然而它的断口处没有任何血液,并且无法再在其上划出伤口,至少用血族的力量不行。

    但是不能取出血液,不等于其中没有血液,很有可能无名者做到了……

    弗林用独眼扫视顾颐。如此近的距离,他竟然都无法感应到同族的气息,顾颐在他的面前就像是一个普通人类,如果不是刚才他亲眼看见他用一个分影就吞噬了一群魔法飞虫,恐怕他还真的没法确认这个就是无名者。难怪他能和猎魔人混在一起,根本就没有人能识破他的伪装。

    那么,他是怎么做到的呢?任何方法都不能在如此近的距离内斩断来自血液的感应,除非他的血液已经与普通血族不同,达到了他身为六代完全无法企及的高度,比如说三代,又比如说二代……

    如果他真的已经成为了二代……不,不可能。弗林迅速否定了这个结论,如果真的成功了,无名者又何必隐姓埋名在这种地方,早就可以杀回血族去了,甚至替代始祖也未尝不可。

    但是——万一他成功了呢?或者说,即使没有完全成功,他的能力也提高了呢?弗林自忖同为六代他是能对付的,但如果对方的等级再高一些……

    情报人员的谨慎让弗林迅速拿定了主意——他不是一个人来到魔都的,同行还有两个七代同伴,虽然如果真的是对上二代恐怕根本不够看,但多两个人总是多一点力量。再说,二代血族虽然世代高得惊人,但毕竟从没有血族真正见识过他们的力量,只知道他们与近神一样的三代无法相比,也说不定……并没有想的那么可怕?

    这些想法如同电光火石,在弗林的脑海里一掠而过,他已经轻轻动了动手指,把自己设下的幻境开放出一个入口,召唤外头的两名同伴进入。

    然而就在入口刚刚放开,外头的两个七代还没来得及动的时候,顾颐先动了。

    弗林不是雷伏诺,没有他们在操纵幻象上的出色天赋,但因为有天生的植物亲和力,他以一株生长了数十年的树和周围灌木为基础设下的幻境结界也自有特点,不敢说天衣无缝,但也称得上浑然一体,除了他自己之外,没人能在短时间内找出破绽来。

    但是他刚刚心念一动,顾颐就动了,几乎是在入口开放的同时,他已经瞬移到了入口处。仿佛是弗林亲手为他打开了大门,而他就从这门里大摇大摆走了出去——当然,不是走,而是逃,顾颐才出幻境结界,就迅速化身为两只蝙蝠,逃了。

    等一下!两只?跟着冲出结界的弗林几乎以为自己看错了。血族可以化身为一只蝙蝠,也可以化身为一群蝙蝠,视情况需要而定,但是化身为两只蝙蝠,还是在逃跑的时候,这是什么用意?

    两个七代诺菲勒也是一脸茫然。作为七代,他们对阳光有一定的抵御能力,但终究是心有畏惧,所以各自找了个阴暗的地方躲藏,现在接收到弗林的暗号,他们立刻瞬移过来,结果却只看见两只蝙蝠冲天而起,嗖地一下就没了。

    “追!”弗林一只完好的眼睛都快要变成血红色了。千算万算,竟然没算到这小子是唬人的!

    什么无名者,什么传说中的暗夜幽影,什么自血雾迷宫带着始祖之血生还,什么参透了尸手之中力量的秘密,全是骗!人!的!

    虽然是不死生物,但弗林第一次感觉自己“要气死了”。亏他还对这位无名者十分重视,甚至还抱了那么一点儿畏惧,结果这不过是个假货!早知道他又何必放开入口,独自一个就能把他收拾了!

    不能让他跑了。无名者的实力或许是传得言过其实了,得到始祖血液可能也是假的,但他有三件圣器却是真的,如果能把这三件圣器拿到手——甚至只要得到一件……

    “小安在哪里?”顾颐在半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顺着路灯投下的阴影闪进两楼之间,把透出云层的一线阳光抛在身后,还能好整以暇地问跟着飞的周代。

    周代在后头拼命扑腾着翅膀。他知道自己飞行的速度很快,不知道为什么,在他徒步从福岛核泄漏区走出来之后,他的飞行能力几乎增强了一倍,对于阳光的抵御能力也上升了不少,在这样的天气里都可以支持。

    当然,在日本的时候他是不知道自己飞行速度究竟有多快的,毕竟他接触的都是普通人,并没有异种可以对照。还是来了魔都之后,经历过被猎魔人追赶和被狼人跟踪,他才隐约觉得自己的速度大概是挺快的,可能比一般异种都要快不少。

    不过这个时候,他简直飞得气喘吁吁了。顾颐的速度不但快,而且路线多变,要跟上他实在是有点难度,但是这样飞行,却能最大限度地避免被阳光直射。

    “在城中村。”他拼命又扑腾几下,尽量靠近顾颐,“我们现在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当然是过去。”顾颐知道城中村在哪里,那是本地人对某个老旧区域的称呼。那里的房子基本上都应该划入待拆迁范围了,比张良家附近还要偏僻和破旧一些。那里居住的,除了一些实在搬不走的本地人之外,就是外地来的打工者,还有些专门以卖血为生。这些年他在需要的时候买来的血,基本都来自于那里。

    “过去?”周代愣了一下,瞬间就被顾颐抛下了十来米,赶紧拼命又追上去,“可是后面一直在追,我们能甩脱他们吗?”他们飞得快,后面那几个速度也不慢,而且他们似乎非常善于追踪,几次他以为要把他们甩掉了,可是还是没能成功。

    顾颐轻笑了一声“甩脱他们做什么,当然是带着他们过去。不然研究所的人谁来对付,你吗?”

    “研究所——”周代张大了嘴巴,“你是说……”

    顾颐没有回答。要甩开弗林也不难,尤其是在他有外挂,弗林根本无法用血脉感应来追踪的情况下,只要他愿意,不过是分分钟的事。

    但是这样就太浪费弗林的战力了,好歹也是一个出色的六代血族,既然都全副武装地来了,怎么能无功而返呢?想打架是吗?那就跟研究所的那些杂种怪物们去打一架吧,这个,就叫做借力打力,中国武学的至高精髓。

    第58章 陷阱?陷阱!

    城中村在这个时候人是不多的,大部分人白天都要出去工作,剩下的不是老弱病残,就是游手好闲,在魔都这个快节奏的大城市里,都不怎么合拍。

    不过今天,似乎与往日有点不同。

    “啥事体啊?”有人从一楼的窗口探出头来,小声询问站在墙根下的邻居,“伊拉来了好些辰光了……”

    “不晓得。”那一个已经看了半天,“不会是要拆了吧?”

    一个拆字触动了好些人的神经,都从自家窗户里探头关注下头那一行人。别说,看他们手里还拿着些仪器似的东西,说不定真是哪个房地产公司派来考察的呢。这如果看上了,现在自家住的逼仄房间立刻就能生出金山来,再也不用为了柴米油盐精打细算了。

    “就是他们。”远处,一栋旧房子的排水口里,周代喘着气说。急速长途飞行之后,他现在翅膀都有点发软了,“小安就在那边的旧房子里,他虽然有幻境结界,但是支持不了很久的!他还小呢。而且他身上有芯片,那些人有扫描器,这样搜过去一定能发现他的。”

    “别急。”顾颐估摸了一下弗林追过来的时间,“给我几滴血。”

    “啊?”周代茫然,但还是老老实实伸出翅膀,任由顾颐划了一下。

    “在这里等着,如果被后面那几个发现了,你就自求多福赶紧跑吧。”顾颐淡淡地说,“回头再去找我。”

    周代惊讶“你自己过去?不,我跟你一块——”

    顾颐打断他“别添乱。”

    十几个人分成两队,包围了前方一栋旧楼。

    “博士,应该就在这里了。”其中一个人看着面前a上闪烁的红点,有些兴奋地报告。

    “那就快点。”被称作博士的人抬头看了一眼旧楼,“把爆破器拿出来,不能再拖延了。”

    他说得倒是一口标准的能上新闻联播的中文,但就是因为太标准了,反而让人觉得有些古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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