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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敌[强强] 第34节

作者:朱砂 字数:8889 更新:2021-12-13 21:15:38

    展厅里的人的确已经少了很多,唐骥环顾四周,桑琳吴鹏等人都不在了,显然都追了出去。他略一犹豫,转身就往楼上跑去。才到二楼,就看见老韩被一个穿保安服色的人扶着下来,那人对他点了点头“小唐是吧?我郑原。”

    这就是一直在忙展会安保,还没打过照面的两个猎魔人之一了。唐骥也不及多寒喧,一点头便问老韩“顾颐呢?”

    老韩看起来头脑还在混沌之中,只是摇了摇头。郑原替他解释“老韩中了毒。我上去的时候只有他在,那位顾颐——可能被带走了……”

    唐骥对老韩脸上仔细看了一眼,阴着脸说“还好,应该是麻痹毒雾,没有生命危险。”

    郑原不知从哪捞了半瓶矿泉水来,老韩把水自己浇在头上,用力抹了把脸,总算能说出话来了“我上去的时候看见顾颐倒在地上,一个异种往窗外逃。我追不上,心想先救人,谁知道中了陷阱——这两条腿,真是老废物了……”换了年轻的时候,三层楼他还是敢往外追一下的,现在却是真不行了。

    “陷阱就下在顾颐身上,我一碰他,毒气就出来了……”老韩这会儿脑子还有些发木,尽量回忆了一下,“顾颐当时似乎只是昏迷,但是后来我就不清楚了……”

    唐骥脸色铁青“其他人呢?”

    “都追出去了。”唐骥今天穿的是件藏蓝色衬衣,血染上去并不明显,郑原到这会儿才发现了他肩上的伤,“你这是枪伤——赶紧去医院!”

    “先得把顾颐找到!”唐骥烦躁地打开联络器,“桑琳,在哪儿?”

    桑琳那边一片嘈杂“在追车!我看见接应那个家伙的车了!这里车多它开不快,吴会长已经通知交警协助,我们能追上。”

    “什么?”唐骥精神一振,“你们到什么地方了?”

    “在——”桑琳才说了一个字,联络器里突然传来沈静言的声音,“小心!”接着哗啦一声玻璃碎裂伴随着刹车声传来,其中还夹杂着一声野兽低沉的嚎叫“嗷——呜——”

    唐骥立刻从声音里分辨了出来“狼人!”

    吴战山的声音突兀地在联络器里响了起来,因为距离太远,信号有些模糊“吴鹏,过去支援,你离得最近!老郑你也过来,展会先不要管了!”

    “展会交给我。”老韩有气无力地说,“但是小唐你伤得不轻,先去医院!”

    “不用,我没事!”唐骥转身就要往楼下走,“我也过去!”

    老韩正要劝阻他,一个年轻保安气喘吁吁跑上二楼“郑队长,那个莫先生来了!”

    “莫洛佐夫?”郑原眉头一皱,喃喃地说,“偏偏这时候过来了……”

    唐骥已经转过了身去,从二楼上看下去,展厅一览无余,一眼就看见正从侧门走进来的一行人。大概是为了不惊动游客,四个保镖都穿着便衣,但因为全是外国人,仍旧吸引了不少注意力。当然,最引人注目的,应该还是走在保镖中间的那个年轻人。

    宣传图册上有安德烈·莫洛佐夫的照片,看得出来是个金发碧眼的俄罗斯帅哥,但他本人比照片上更加出色一些,真正的唇红齿白,英俊少年。

    他身材修长,穿一件黑色手工衬衫,头上还戴了顶同色的宽沿帽,半长的金发垂下来,显得略有点中性化,不像是商人,倒像是个什么明星,一走进来就吸引了无数目光。

    人都来了,郑原也只能迎了过去“莫洛佐夫先生。”

    安德烈倒是说得一口流利的中文“郑先生——”他环视四周,“人好像不太多……”

    “刚才出了点事。”郑原简单地说,“您请到楼上坐坐,我有点事可能要失陪一下。”

    “哦——”安德烈的目光往他身后扫来,在唐骥肩部的衣服上重点注视了一下,“这两位是——”

    他不紧不慢的,郑原可耗不起“我的两位朋友。对不起,我真的要失陪了。”

    这个口气对付钱的人来说有点不太客气,但安德烈似乎并没有什么不悦,反而抬了抬手,还往侧面退开一步“请自便。”

    “谢谢。”郑原略一犹豫,“等我回来再跟您详谈。”

    唐骥跟着他走了出去,擦肩而过的时候又仔细看了安德烈一眼。对方对他的打量似乎没有感觉到,只是负手环视大厅,仿佛在找什么人似的。

    他在找什么人?

    这个念头只在唐骥脑海里闪了一下,就被另一个念头取代了——顾颐到哪儿去了?

    第55章 搅混水好摸鱼

    顾颐其实也只比唐骥早离开展厅十几分钟而已。他身上穿着保安的制服,把帽檐压得低低的。当吴鹏等人都在返身往会场外面冲的时候,他也顺着墙根往侧门溜了过去。

    周代躲在他衣服里,扒着领口小心翼翼地往外看“那个,那个就是追我的人中的一个!”

    “他是血族?”顾颐盯着那个英俊的男人,眉头紧紧皱了起来,“也是研究所人工制造的?”那像是个八代血族,但感觉上又有些怪异,就像周代一样,“不自然”。

    “是。”周代紧张地缩成一团,“他,他挺厉害的。听说他是——那个,由一个高阶血族初拥出来,然后又做了改造,在研究所里地位挺高的,跟我们不一样……可能,可能我身体里就有他的血……”

    “难怪他们能追着你不放……”血族之间的感应,尤其是亲长与自己子嗣之间的感应相当微妙,“如果这样,还是摆脱不了他们。”

    “那怎么办?”周代缩成一团,紧张不已。血族的亲长对自己的子嗣有绝对的压制能力,这也是他为什么一路只能拼命逃跑的原因之一,当然更主要的原因是,即使没有这个血族,他也打不过……

    顾颐的目光落到沈静言身上“当然是让他顾不上你了……”他垂下手,拇指指甲悄无声息地伸长,在食指指腹上轻轻一划,挤出一滴暗红色的血珠。

    伤口迅速愈合,而那滴血珠则化为一小团蝙蝠形的雾气,贴着地面穿过游客的腿,贴近了那个还在四处搜索的血族。

    蝙蝠形的雾气几乎是才到他身边就被他发现了,高阶血族的气息骤然降临,即使是被改造过的非自然血族,那种深印在血液之中的天性也让他猛地一惊,下意识地展开了防备,随时都可以化身飞起来躲避。

    在他周围的游客当然都没有注意到他的变化,然而离他不远处,沈静言正要与他错身而过,却突然感觉到了这突如其来的魔法波动。

    “身手不错。”顾颐轻轻吹了声口哨。

    沈静言看起来像个杀马特,走的却是近战风,用的武器更是一副指虎,应该是被真正的高人开光加持过,顾颐几乎能看见他出击的时候,指虎上微微闪烁的佛光。他在方寸之间的动作速度竟然不逊于普通血族,一拳就击中了那个血族的胃部。

    这种攻击对八代血族来说本来并不足虑,虽然沈静言发力充分,打击的又是特别脆弱的部位,但以八代血族的能力来说,即使沈静言戴着铁指套,也顶多把他打退几步。吸血鬼已经是不死生物,对疼痛的耐受能力自然与人类是完全不同的。

    但是沈静言这副指虎的确是另有玄机。虽然是铁质的,但却是在少林寺某位高僧手上戴过的。这位高僧戴着它在寺内练拳诵经三十年,并且在抗日战争时期还用这副指虎击杀过十余名鬼子。后来他去世了,指虎被他的弟子继承,又带去了别的寺庙。

    而沈静言从小就对各种非自然的波动特别敏感,虽然还不是开天眼,但实际效果也相去不远。因为这个,他身体不好,睡眠不宁,父母没法子,就把他送进庙里去住了六年。

    这六年里,沈静言的五感反而因为静心打坐磨练得更敏锐了,但他跟着师父习武诵经,虽然还能感觉到那些,却是不怕了。到他十二岁离开寺庙去上中学的时候,他的师父把从自己师父那里继承下来的指虎传给了他,让他修身养性,惩恶扬善。

    这八个字看起来似乎有点儿矛盾,但却是极好的指导,沈静言最后做了猎魔人,与当初这八个字的指导不无关系。

    这副指虎既染过恶血,又受过佛光熏陶,虽然在普通人看来就是一副不起眼的铁家伙,却实在不是凡品。

    血族在各种金属中,只对银有特殊的反应。所以一副铁指虎,那名血族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他大部分注意力都放在那一小片蝙蝠形的黑雾上,就硬挨了沈静言一拳。

    谁知道这个人类的拳头竟然相当重,即使身为血族,他也觉得这一拳分量不轻。不仅如此,那副黑黝黝的玩艺儿一沾到身上,竟然瞬间就爆发出类似圣光的能量,震得他半个身体都麻痹了,下一瞬间就被那个人类扳住肩膀,结结实实来了一个过肩摔。

    只不过佛光与圣光终究是不同的。如果这副指虎曾在圣光中沐浴过三十年,那这一下就足够把这名血族的胸腹处打出一个大洞来,伤害可以直达内脏,并且难以修复。

    但佛光与正气的力量更多是冲击,尤其是作用于体表的时候。这名血族虽然半边身体都如过电一般麻痹痛苦难言,但一旦不再接触指虎,血族的修复能力就恢复了。并且他的身体是经过改造的,更加强悍,几秒钟过后,也就是刚刚被摔到地上的时候,那种麻痹的感觉就已经消退了不少,虽然还有残存,但足够他抬手回击,陡然伸长的指甲像利刀一般,直插沈静言心口。在某些地方人类与血族是一样的,比如说刺穿心脏,大家都会死。

    “小心!”周代在旁边看见,急得都要叫出声了,连顾颐都有些意外。

    血族的速度远不是人类能比的,幸好沈静言的反应速度也很快,抬手就是一挡。指虎的威力已经展示过,这名血族也不敢硬碰硬,只得将手往下一落,锋利的指甲插入了沈静言肋下,自肋骨缝里刺了进去。

    人类的血肉在血族的指爪面前毫无防御能力,新鲜血液的气味瞬间爆开来,让这名血族喉头都不禁动了一下——猎魔人的鲜血,比普通人类的更加能量充沛,美味可口。

    他正打算顺着肋骨缝隙猛划一下,把沈静言开膛破腹,却陡然感觉到一种危险——沈静言根本没有后退或是试图扣住他的手,而是弃守专攻,以牙还牙,一拳就打到了他的心脏处。

    血族的心脏虽然不再负责跳动,却是维持生命的必备,如果被银制品或者带火的东西刺穿,就是不死生物也要死掉的。沈静言这副指虎虽然不是银制,但上面的力量这名血族已经尝过了,这要是一拳打中……

    噗地一声轻响。刚刚展开瞬移的血族踉跄了一步,总算站稳了。幸好他移动得快,沈静言这一拳没有打实,但饶是如此,他也从心脏部分开始向外麻痹,暂时失去了战斗力。

    因为瞬移,血族的指甲从沈静言肋下抽了出来,鲜血顿时就染红了沈静言的t恤。他晃了一下,也弯下了身体。

    四周的游客惊呼起来,有些人已经往外跑,顾颐就混在这些人里头出了大门,闪进旁边的一条小道里。

    周代还忍不住想伸头去看“那个,那个人怎么样了?”

    “没事。”沈静言这以攻代守的打法取得了极好的效果,血族没来得及给他造成更大伤害。虽然血出得多了些,但以现代医学的水平,那个位置只要没有伤到脏器就算小菜一碟。何况旁边的吴鹏等人已经靠近,这名血族马上就会被围殴了。

    “一定还会有别人。”周代从顾颐的领口四顾,“追我的人有好几个,而且那是个育种者,他们一定会有人接应的!”

    “育种者?”顾颐还没搞清楚这个陌生词语的意思,周代已经眼尖地小声叫起来“那边!你看那边!”

    一辆轿车从路边慢悠悠地驶过,似乎在找停车的位置,但后座的玻璃摇下,里头露出了黑洞洞的极像枪口的圆管。噗地一声轻响,里头射出的不是子弹,而是一个黑色的魔法球。

    这当然不是正常的枪,射出的魔法球也不像真正的子弹那么疾速,不过在普通人看来仍旧是一掠而过,根本看不清是什么东西。

    但顾颐看得清清楚楚,那个只有指肚大小的魔法球内一片深黑,而那深黑还在不停地蠕动——那不是什么颜色,而是至少百余只魔法飞虫。

    虽然隔着魔法球的外壳无法辨认内部的魔法波动,但顾颐也能猜到这些魔法飞虫的作用不是放毒,就是致幻,总之是要搅乱会场,支援里头的血族。

    这些飞虫本身或许不会令人当场致命,但现在里面已经有点乱了,如果再被大面积惊吓发生踩踏,后果就不堪设想。顾颐眼睛猛地一眯,一只蝙蝠突兀地出现在黑球前进的方向上,双翅一展,撞了上去。

    魔法球的外壳在空气中摩擦,波地一声在距大门不远的地方爆开。但是里头的魔法飞虫还没来得及展开翅膀,突然出现在眼前的蝙蝠双翼一张,将它们全部包裹了进去。蝙蝠随即化为一片黑雾,向内一收,波地一声轻响,这个新的黑球缩小到只有绿豆大小就爆了开来,一点儿灰色的东西飘下来,如同燃烧之后的灰烬,被风一吹就看不见了。

    已经开过去的轿车猛地一歪,随即又强行打正,拐过马路不见了。周代吃惊得连头都从顾颐领子里探了出来“你,你把那个——”他在研究所的时候基本都被关在试验室里,很少见到别的血族或者异种。遇到顾颐,他又无法准确地感应顾颐的能力,只是隐约觉得他很强,今天才算见识了顾颐的手段。

    “那是研究所的车?”顾颐盯着轿车驶去的方向,又向小巷里退了退。他准备要化身跟踪了,但是大白天的一个大活人突然消失,只留下地上一套制服,这如果被人看见,会吓出神经病来吧?

    幸好这条小巷并不是正式的道路,只是两座楼之间的一条夹道,左边是展览中心,右边是个什么公司,两家各筑一道围栏,贴着围栏安装的都是什么变压器之类,中间只空出一米多点的地方,并没有人会从中通行。

    不过,没有人会通行,却并不代表没有别的生物会出现。

    就是退了这一步的距离,光线就仿佛突然暗了下来。

    本来今天并不下雨,虽然天空还是发灰,但仍有几线阳光。即使这段空间狭窄,两边又有树木遮挡,也不应该昏暗得好像快到傍晚了一样。

    顾颐缓缓转过身。真是大意了,早知道有些人与植物有特别的亲和力,但是因为刚才的分心,还是踏进了陷阱。

    树后面转出一个人来。其实那棵树是紧贴着栏杆种的,后面根本没有容人的空间,但是那个“人”就是从后面走了出来。昏暗的光线下,一双颜色极浅的眼睛好像瞎子,如果仔细去看,就能发现其中一只颜色特别混浊些——那是真·瞎眼。

    第56章 光辉岁月

    弗林虽然只有一只眼睛能视物,但他的视力一向比普通血族还要出色,所以他一向以自己的眼力为傲。不过这会儿,他说的第一句话却是“险些就看走眼了。”

    周代感觉到了从弗林身上传来的压力和危险,本能地连头都不敢露出来,紧紧缩在顾颐胸前。在这里,他就觉得自己仿佛缩在一个防御罩中间,外面的人根本无法发现他。

    也许这就是他没有发现顾颐是同类的原因?但是顾颐到底是用什么方法掩盖身份,甚至连同类之间的血液联系也能断开的呢?

    周代的思维有一瞬间的发散开去,不过马上就被弗林的声音又拉了回来“那天翻车的时候你都没动静,我都怀疑自己是认错了人。要不是今天看见你动手,还真是被你骗过去了。”

    顾颐仍旧沉默着。弗林往前走了一步,紧紧盯着他低压的帽檐下露出的半张脸“我们见过。在密堡。”

    密堡,是诺菲勒族长居住的城堡。与大部分血族古堡处于人间界与血族界交界处不同,密堡是完全建筑在血族界内的,也就是说从人间界看不到它,没有血族带领,人类就根本不可能进入。

    这很符合诺菲勒一族避世的习惯,而知晓他们习惯的血族,也绝不会把普通人类带进他们的地盘。尤其是族长居住之处,即使是其它氏族有身份的人物,也会注意礼貌。不要说完全不相干的人类,即使是有宠爱的血奴也不行。

    既然这样,弗林能在密堡里见过的人,就只可能是血族了。

    “你身上一点血族的气味都没有——”弗林深深吸了口气,独眼里略有点疑惑,“我记得当初在密堡见到你的时候,你还不是这样。”

    顾颐这才慢慢开口“那也许是你认错了人。”

    “认错人?”弗林嗤笑,“我绝不会。那时候你是梵卓族长的司机,一个八代,对吧?”

    他不等顾颐说话,又补了一句“不过,我想那个身份应该是经过伪装的,要不然就是后来又有更高阶的血族给你提升了等级,否则——”他的声音忽然变得危险起来,“否则一个八代,是干不出后来那么多事的。”

    顾颐再次沉默了。不过弗林也并不要他的回答。他绕着顾颐转了半圈,独眼里闪出了兴奋的光芒“无名者弗朗西斯,通缉令上的第一名!他逐一偷走了三个氏族的圣器——迈卡维族的魂戒,乔凡尼族的屠刀,还有梵卓族自己的圣器尸手。那个时候他甚至还没有名气,以至于一时之间,各个氏族都开始担心自己的圣器,唯恐哪一天去看的时候就消失不见了。”

    这几个名词一个个从他嘴里吐了出来。周代尽管从来没有接受过血族应有的教育,但是有些信息是通过血脉传递的。即使他的血脉十分混乱导致初拥前的记忆都丧失了,但这些从未听过的名词仍旧给他熟悉而震撼的感觉,甚至已经不再需要跳动的心脏都随着弗林的话砰砰地响了起来——圣器,听起来是非常厉害和重要的东西,三个氏族的,居然都被顾颐偷走了?

    “迈卡维的疯子们一向神经错乱,即使对圣器也没怎么当回事,更没有深藏密敛,而是就摆在城堡里最显眼的地方。但是没有人敢轻易走进疯子的地盘,因为他们发起疯来的时候可不管你是谁……”弗林紧盯着顾颐,语速不由自主地又加快了一点,“大概疯子总是敏感的,所以他们跟圣器的联系反而最紧密,圣器才离开摆放的位置,就有人发现了,之后他们就展开了大搜捕。但是最终,他们死掉了一个八代,魂戒还是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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