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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敌[强强] 第26节

作者:朱砂 字数:9729 更新:2021-12-13 21:15:32

    两人面面相觑,还是唐骥脸皮厚,眨了眨眼睛,硬是若无其事地把手收了回去,还顺便捋了捋自己的头发“那什么,我那儿有种特制的防晒霜,短时间隔离一下阳光还是没问题的,等我明天给你。到时候再加上头盔什么的,应该就不会晒伤了。”

    他说到这里,发现顾颐还是直直地盯着他,唐骥再厚的脸皮也有点顶不住了,干咳一声,从桌子上起身——没错,他刚才就一屁股坐在桌子上呢“我先睡了,没什么事你也早点休息吧。不是今天下午还有点不舒服吗?脸也冰凉,冷的话多穿件衣服。”

    他一边说,一边莫名其妙地觉得自己脸上有点发热,简直不敢再看顾颐的眼睛了,走到床边笔直地躺下去,又开始扮演咸鱼。同时在心里抽了自己一个嘴巴再叫你手贱!真要是把人撩上了,看你怎么办!

    顾颐仍旧坐在椅子上不动。因为他赫然发现,露了破绽的不只唐骥一个人,如果不是唐骥提起,他竟然忘记了自己“有严重的日光性皮炎”,根本不应该跟他们去玩什么野外真人cs,更不用说还答应唐骥要照顾李天翌和丹尼尔了。

    疏忽了。这几天先是弗林后是安德烈,对他的冲击太大,以至于在唐骥面前他都有些心不在焉,刚才居然还让唐骥摸上了他的脸。幸好只是指尖触到,今天又因为下雨气温略低,若是天气再暖和一些,单凭他触手生凉的体温,就会引起猎魔人的怀疑。

    不能再住在这里了。甚至在风宇继续工作下去也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但是现在不行,弗林的问题不解决,他的行踪一旦暴露,宁静的生活就不复存在了。

    谁能想到,过了七十多年,他还能遇见弗林呢。如果按照原本的计划,他现在多半已经走到了人生的尽头,发白齿落,皱纹横生,即使弗林有一只好眼睛,也应该认不出来了。可是世事总是多变,在中俄边境把那颗钻石送给安德烈之后,他就注定还要带着这副永远不变的面貌,一直生活下去了。

    但是,安德烈呢?

    宣传图册上的照片的确是他。如果据资料上说,安德烈·莫洛佐夫,其祖父是一位大商人,于二战期间发家,酷爱收藏珠宝,数十年间积攒了价值近亿的贵重珠宝。传到安德烈手中之后,他不愿让这些珍贵的珠宝都埋没在保险箱里——尤其其中一些还颇有历史意义——所以就举办了这个展览会。

    当然,如此一来,莫洛佐夫的商业集团也就跟着名气大涨了。所以归根结底这还是一种商业宣传,所以什么“不忍埋没”之类的说辞,少不了也要被人诟病。

    不过这对顾颐来说没有意义,他关注的是另一方面。

    安德烈·莫洛佐夫,据说他的名字跟他的祖父、那位行商起家,一手建立了莫洛佐夫商业集团的人物完全相同,甚至长相也极其相似——这有画像和照片为证。倒是他的父亲,据说体弱多病,多年在国外休养,但仍旧很早就去世了,以至于安德烈今年只有十八岁,却要支持整个商业集团了。但看他的手笔,还真不像个初入行的毛头小子,单是把近亿的珠宝拿来做巡回展览这一条,就颇见气度。

    这些都是宣传图册上提到的,但是顾颐很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位据说年仅十八岁的安德烈,与他那位早就过世的祖父,根本就是同一个人。虽然头发眉毛都经过修饰,眼睛的颜色也略有不同,但某些连本人都可能未曾察觉到的细节是最难模仿的。尤其是,宣传册里提到的血雾迷宫,那只有安德烈本人才可能知道。还有始祖之血——即使安德烈恢复成了人类,这种秘密他也绝不可能再向子孙随意透露。所以,顾颐很肯定,这个安德烈,就是他曾经在西伯利亚见过的那个安德烈。按时间算,那已经是七十五年之前了。

    没有一个正常人能在活了七十五年之后还保持着十八岁的模样——确实点说,安德烈成为吸血鬼的时候只有十六岁,现在的十八岁大概都是为了法律上行事方便编出来的——所以说,安德烈现在仍旧不是一个人类。

    所以说,安德烈没有用那滴血。

    顾颐伸手又拿起了那本图册,翻开第一页,第一张图片就是那颗“永生之血”,颜色深红,切磨成水滴形,看上去的确很像一滴鲜血。

    这会是当初镶嵌在尸手戒指上的那枚钻石吗?但那枚是淡一些的粉红色,而且是椭圆形切磨。但如果不是——为什么要用永生之血这个名字,又为什么要把始祖和血雾迷宫拿出来做宣传?

    又或许这真的只是个巧合?毕竟当初他送给安德烈的根本不是什么始祖之血,正相反,那是一滴可以让血族重新成为人类的鲜血——那是一滴上帝之血。

    是的,所谓尸手里蕴藏着的“有关世界的秘密”,其实就是戒指上的那颗粉红色钻石,但那不是真正的钻石,而是一滴固化的上帝之血。

    在血族始祖该隐被驱逐的时候,上帝同时给了他一滴自己的血。只要该隐真心忏悔,吞下这滴血,他就能够重新恢复成为人类,回归天堂乐土。

    但是该隐始终没有使用这滴鲜血。在他看来,他杀害自己的兄弟亚伯固然有错,可这件事的起因却是上帝莫名地拒绝了他的贡品,难道说虔诚之心就是用贡品来判断的吗?想不通这个问题,他绝不忏悔。

    但是血族的生命太过漫长,该隐在寂寞之中创造了血族的第二代,之后,第二代生出了第三代。再之后,第三代回过头来灭绝了第二代,并且发动了血族内部的战争。

    在血族之中,唯有第三代不是初拥转化而来,而是两名血族之间自然繁衍产生的,他们的能力也有特殊的异化,威力近神。这不但是他们的后代无法达到的高度,甚至连他们的父母都无法企及,所以血族内部一直有这样的说法——只有血族之间自然繁衍的后代,才会超出世代的限制,变异出更强的能力。

    哦,这些都扯得太远了,重要的是该隐始终没有使用那滴上帝之血,因为他虽然也厌倦了血族的生活,却也并不想回归那片乐土,所以在封印了三代血族之后,他隐居于血雾迷宫之中,而那滴上帝之血则因为戴在他的左手上,就随着那只左手一起成为了梵卓一族的圣器,被供奉了起来。

    如果想要取回左手,对该隐来说并不算什么特别困难的事情。但是他没有去做,直到顾颐带着那只左手千年来头一次进入血雾迷宫,走到他的面前,他才揭开了这个秘密。之后,他把这滴血送给了顾颐。

    顾颐没有在迷宫里就使用这滴血,因为那时候,路易已经安排人在迷宫外面等着他了。假如他恢复了人类的身份走出去,简直就是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

    顾颐不知道他究竟是哪里入了该隐的眼,或许唯一的原因就是他们都已经厌倦了做一个血族吧。总之该隐决定帮忙帮到底,除了上帝之血以外,他还给了顾颐自己的一滴血。或许这滴血,才应该被叫做“永生之血”。

    靠着该隐的那滴血,顾颐才杀出重围,离开了血雾迷宫。之后他在血族的追杀之中流浪了六年,最终加入盟军成了一名飞行员。在二战的最后几年,他驾驶的飞机“坠落”在西伯利亚,成为了阵亡名单上的一员。

    就是在那儿,他遇到了安德烈,一个十三代的小吸血鬼,弱得像一只新生的小鸡。

    乔凡尼家族的吸血鬼都从他们的血脉中获得了经商的天赋,即使作为一个血族能力不强,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在世界各地都能做一个成功的商人。安德烈的“父亲”就是这样一个血族,在寒冷的西伯利亚他生活得居然不错,还发展了自己的后代。

    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扰乱了原本平静的生活,安德烈的“父亲”飞往瑞士躲避战争,却把后代扔在了西伯利亚。顾颐第一次见到安德烈的时候,他正被当地的村民追杀,眼看太阳就要升起,他却还没有能回到藏身的洞穴,很快就会被阳光灼成焦炭。

    顾颐救了他。安德烈需要血食,而一直被豢养的他根本没有捕猎的能力。顾颐则需要一个藏身之处,以躲避那些跟踪而来的杀手“同胞”。

    他在西伯利亚住了两年,才算摆脱了追杀。这时候,他离开祖国已经有一百年了。虽然明知道思念的亲人都不可能再活在世间,但他仍然决定回去祖国,回去他曾经生活的地方。

    他计划从西伯利亚出发,步行向南,越过边境,然后回到故乡。但是他不能带着安德烈,他得留在自己的家乡。可一个如此孱弱的吸血鬼,连晨曦都能将他灼伤,又要如何在战乱中生存下去呢?

    所以顾颐把上帝之血给了安德烈。很显然,恢复成人类可以让安德烈安心地生活下去,而保持吸血鬼的体质能让他更容易地完成这段旅途。这是一个最好的选择,对他们两个都有好处。

    顾颐知道那就等于放弃了再度成为人类的唯一机会——不可能再有一滴上帝之血了。但是看见安德烈那对未来一片茫然和绝望的表情,他就仿佛看见了行走在血雾迷宫之中的自己。于是他把上帝之血留在安德烈身边,自己在一个深夜悄悄离开了。

    当他走完一个长长旅途回到家乡的时候,已经是物是人非。昔日优渥的生活已经随风而去,他开始了自己平静而辛苦的生活。有时候他也会想起那滴宝贵的鲜血,心里不是没有遗憾的。但想到有另一个血族重新回到了人类的族群之中,也算是一种安慰。

    但是,现在看来,难道安德烈根本就没有使用上帝之血?

    第43章 野战场

    李天翌所说的那个真人cs场地在郊外,依着一片山坡而建,背后就是山林,看起来相当不错。

    因为今天并非周末,天空又阴沉欲雨,所以过来玩的人很少,至少在门口的停车场那里,顾颐只看见了一辆车。

    “哎,张少已经来了。”李天翌首先认出了那辆车,嘿嘿笑起来,“真积极啊。从前也没见他起得这么早过……”他一边说,一边拿眼去扫唐骥。很显然,张政这么积极,就是奔着这位来的呢。

    唐骥只当没听见他的话,径直把车开进了停车位,李天翌第一个跳下车去“哟,张少早到啦?张,张少?你这是怎么了?”

    不止李天翌,连顾颐都稍稍吃惊了一下。从车上下来的张政明显瘦了一圈,脸色发青,两颧却又带着点不正常的红晕,双眼也凹了下去,竟然是一副病得不轻的模样。

    “张少,你这——你这是什么病啊?”李天翌瞪大了眼,“不是说就感冒吗?”他是知道张政病了,但一直没去看过,还以为就是个小感冒什么的,没想到竟然这么重!

    张政自己看起来倒不怎么在意“没事没事,就是着了凉。当时没在意,后来转成肺炎了,在医院住了两天。现在已经没事了,就还有点咳嗽。”他说着,眼睛就往唐骥身上粘了过去,“唐少,好久没见了,气色还这么好。”

    李天翌嘴角抽了一下“肺炎没好,你还来玩这个……”

    他把后头的话咽了下去。这是见色忘命了,打算着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就是他这么迷顾颐,估计也做不到这一步啊。张政这可真是——够拼!

    张政满不在乎“医生都说没事了,就有点咳嗽而已,也不是一两天能好的。放心,我自己有分寸,再说就咱们几个,我要是觉得不舒服就退出来,谁还能怪我?”

    那倒也是。李天翌自己也不是真冲着真人cs来的,还不是醉翁之意不在酒“那行,你自己当心。要说起来咱们都是外行,随便玩玩就是了。可惜王少今天不能来,不然人多还热闹。”

    张政比他更不在意,人少他还觉得好呢,这样就没那么多电灯泡了“下回王少有空,咱们再来呗。今天咱们先探探路。”只是这个顾颐真有点扎眼,怎么能把他甩开,跟唐骥单独相处就好了,“我也带了个人过来,这么数数也有六个人,不算少了。”

    张政说的是他的司机,姓吕,看起来颇为精悍的一个中年人,显然也还起到半个保镖的作用。

    “我们老吕以前当过兵,玩这个,他可是拿手的。”张政眼睛往顾颐身上扫了一眼,“我看啊,咱们六个人,正好分两组。谁要是跟我们老吕一组,那可就占大便宜了。”

    “这主意不错。”李天翌跟张政不愧是狐朋狗友,立刻就知道他在打什么主意,“不过要是实力差太多就不好玩了,还是应该搞平衡点。那唐少是咱们几个当中最强的,一组是老吕领头,另一组就让唐少领头呗。张少你不能跟你们老吕一组,那跟作弊一样了——对,大家都得打散了来!我看张少你和丹尼尔跟着唐少,我最差劲,就和小顾跟着老吕,怎么样?”

    这个当然是最合张政心意的,但可未必合唐骥的心意。所以张政一边连声赞同,一边有些忐忑地等着唐骥的回答,心里迅速盘算着,假如唐骥不同意,他该再提个什么建议才好。

    谁知出乎他意料之外,唐骥摸摸下巴,居然点头同意了。

    他是没察觉李天翌提出这个分组的用心,还是真不在乎顾颐让李天翌占便宜?张政心里不由得疑惑起来。若说是前者,唐骥似乎不像那么笨的人。所以还是后者吧?

    果然,就算顾颐长得不错,但人都是喜新厌旧的,唐骥跟他也粘了几个月,差不多也该觉得不新鲜了。张政不无窃喜地想,倒是完全没想过,即使顾颐不新鲜了也比他强,并不代表唐骥就会转而对他感兴趣。

    连李天翌也稍微有点出乎意料之外。这几天在唐骥家住着,他可是亲眼看见这两人跟夫妻俩似的。不说顾颐天天换着花样做的那些菜,也不说两人混着穿的衣服,就说顾颐去医院看个朋友,唐骥都得跟着去。晚上那就更不用说了,虽然他曾经观察过顾颐,并没在他露在外面的皮肤上发现什么吻痕指印,但唐骥大白天的补眠,显然是晚上“没睡好”嘛。

    这么好得蜜里调油,怎么就轻易答应让顾颐跟他一组了?李天翌有点疑惑了。要说玩起来分组倒没什么,可唐骥肯定知道他也想要顾颐吧?看唐骥那样儿,可不像是随便肯让人的。要么,他就是笃定顾颐不会让他占便宜?

    这么一想,李天翌倒有点不服气了。唐骥是长得帅,但是潘驴邓小闲,讨好人的办法有的是,唐骥怎么就那么肯定他不行呢?那他还非得使把劲儿不可!

    顾颐一声没吭。一来这种场面也没有他说话的份;二来他心里明白,对唐骥来说这种分组倒是最合适的,他可以保护丹尼尔,而他这边则可以盯着李天翌。

    进了俱乐部,李天翌熟门熟路,先把朋友叫了出来。

    有熟人好办事,不出十分钟,他们就拿到了装备,被工作人员带去了场地边缘讲解游戏规则以及注意事项。

    “这就是寻宝路线的场地。”工作人员是个长相甜美的小姑娘,穿着一身迷彩色裙装,倒也别有风味,“这是两张路线图,标注着红点的地方就是藏宝地点。各位可以自行分组,红队从这边进,蓝队从那边进,两条路线在这里是分开的,要到上面的树林才是进入同一区域。”

    “上面那一片树林都是场地?”丹尼尔大概算是今天目标最单一的人了,兴致勃勃地往上张望。

    “对。”小姑娘微笑着说,“李少是我们老板的朋友,老板特地留了两块场地出来。祝各位玩得愉快。”

    李天翌系好军靴的带子,在地上蹦跶了两下,又随手捞起镭射枪摆了个姿势“还真挺带感的!”

    唐骥、顾颐,连同那个老吕,看一眼他那错误百出的架式,都默默地把头转开了,只有丹尼尔和张政还在瞎捧场“是挺威风!帅!”

    “行了。”唐骥也收拾整齐,活动了一下手脚,“既然这样,那就开始吧。不管怎么样,安全第一。”他说着,看了顾颐一眼。

    顾颐对他点点头,手插进裤兜里,轻轻捏了捏里头的一个小球,那是唐骥给他的。

    昨天晚上,唐骥给了他两样东西。一样是块手表,唐骥说里头装着探测器;另一样就是这个看起来像颗蜡丸的小球了。

    按唐骥的说法,这个探测器可以自动探测空气中的致幻剂成份,一旦探测到了,表面就会发出蓝光。而他看见蓝光的时候就要赶紧捏碎这个小球,小球里的成分可以中和致幻剂,同时向唐骥那边发出信号报警。

    顾颐当然是做出一副完全相信的模样把两件东西接了过来,不过之后他在厕所里把它们仔细研究了一下,不出意外地发现唐骥果然没一句真话。

    这块手表确实可以算是个探测器,但探测的当然不是什么致幻剂成分,而是异种的魔法波动。至于那个小球,则是一个圣光触发球,一旦捏碎它,将会出现一个圣光护罩,可以把绝大部分黑暗异种都隔绝在外。

    这两件东西其实都挺好用的,假如顾颐只是个普通人类,基本上就能用这两件东西把自己连同伴一起保护起来,直到援军到来——吴鹏和桑琳一定就在野战场地里,离他们不会太远。

    但是……顾颐抽回手,对普通人来说这个小球是保护罩,对他来说则完全两样。一旦打开来,在圣光护罩里的他首先就会受到攻击。所以这个,他是没法用了。

    两队人分别从标注着红蓝记号的通道入场。才一进通道,李天翌就贴了上来“小顾,以前玩过这个吗?”

    “只听说过,没玩过。”顾颐诚实地回答。以前他都是真刀真枪的,用镭射枪,这还真是头一回。

    李天翌顿时就来了劲“我倒还玩过一次。那你一会儿跟着我就行。”

    顾颐默默抬头看了前面的老吕一眼,李天翌有些尴尬地咳嗽了一声“咱们都跟着老吕。”

    老吕倒是没任何意见。他今天跟张政来干什么,自己心里清楚。虽然说实在的他也看不上张政这样儿,但端人的碗,服人的管,只要拿薪水,老板爱干什么关他什么事,正好陪着出来玩一天。

    李天翌,他也是认识的,知道是自己老板的狐朋狗友之一。见得多了,李天翌这是想干吗他也一清二楚,当然不会没眼色地在一边碍事,听了李天翌的话就轻咳了一声“一会儿到了第一个工事,我先去前头探探地形,你们就在工事那里先等一下……”

    李天翌巴不得呢,连忙点头“你带队,听你的。”

    来这里玩的都是些都市男女,当然不能指望他们自己搭建工事,所以都是野战场自己建好的。这算是个地堡,里头是混凝土,外头用些假植物覆盖起来,倒也有模有样的。

    李天翌从地堡的窗口看了一眼,就对外头失去了兴趣,又贴到顾颐身边“怎么样,不累吧?哎,你这块表挺漂亮的,怎么好像还发蓝光——夜光的?”

    “是唐总给的,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夜光。”顾颐低头看了一眼。深蓝色的表面正发出幽幽的蓝光,的确很像夜光表。不过,这蓝光只维持了几十秒钟,就消失了。

    “诶?”李天翌伸过手来握住了顾颐的手腕,整个脸都凑了上来,“怎么又不亮了?唐少给的这是什么表,看起来可有点旧,不会是坏了吧?”

    顾颐笑了笑“反正并不影响用。”蓝光当然会消失,因为它只针对魔法波动。刚才他探测了一下周围是否有同族出现,所以手表发出了蓝光,现在他已经中断了探测,蓝光当然也就消失了。

    弗林还没有出现。不过顾颐觉得,他应该会来的。这几天他都跟唐骥形影不离,如果弗林真想确定他的身份,今天是好机会。毕竟,弗林这次来魔都,原本的目标并不是他。而他的真正目标,应该已经快要出现,弗林应该早点处理完他的事情,好把精力集中在那个目标上。

    俱乐部配给的对讲机里忽然响起了沙沙声,老吕的声音跟着传过来“李少,往山上走吧,我已经探过路了,在第二个工事等你们。”

    “好,我们这就上去。”李天翌有点扫兴地放开了顾颐的手。这老吕也太不识相了,就不能再慢点?从这边到第二个工事距离也不远,这马上就走到了啊。

    沿着山坡向上只有狭窄的小道,两边都是灌木。按说走在这样的路上应该压低身体利用灌木掩护,可惜李天翌完全没有这样的观念,还边走边说话“小心点,前几天下雨,这路挺滑的——”

    “你听——”顾颐突然打断了他,“有声音!”

    “什么?”李天翌立刻把镭射枪端了起来,四处张望,“唐少他们来了?”不该啊,现在张政不是应该缠着唐骥说话么,哪能这么快就打到这边来了?

    “不对!”顾颐甩手把镭射枪扔了,“是老吕!快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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